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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职责明确;整合资源,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市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委主管领导和有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委疾控处(卫生应急办)、办公室、规划财务信息处、医政药政处、中医管理处、中药发展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执法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医疗救治组、卫生防疫组、卫生监督组、宣传组、资金保障组、专家咨询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方案,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开展系统内防汛隐患排查和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处置专家组和应急队伍;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等。
(二)医疗救治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组派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应急专家队伍,并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汇总各市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组织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发挥中医药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中的优势作用等。
(三)卫生防疫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组建市级疾病防控队伍,并开展培训,指导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监测报告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指导灾区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及其相关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做好灾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等。
(四)卫生监督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灾后卫生监督工作预案,并指导实施;组建灾后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做好灾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宣传组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病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灾区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等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等。
(六)资金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汛防震工作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七)专家咨询组
主要职责: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和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三、应急准备
(一)风险评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和重点地区可能出现的灾害所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防汛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地震、洪涝等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卫生应急队伍
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及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4支市级防汛防震卫生应急队。
各支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按照“平急结合、分类管理、统一调度、协调运转”的原则,根据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员,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各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灾害卫生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
(三)协调配合机制
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之间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间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等。
(四)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广大医务人员和看病就医人员开展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常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后,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指挥部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调动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全市医疗卫生力量,组织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制定对口支援方案,组织支援地区与受灾地区协同开展工作。
(二)响应措施
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工作组,经各工作组汇总后每日报综合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灾害发生后,专家咨询组负责开展灾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
2.医疗救援
灾害发生后,组织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如因灾伤病人员数量较多,超过当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可根据情况,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治疗。在医疗救治的同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灾害发生后,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管理和汇总工作。
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
5.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工作,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
6.环境卫生处理
灾害发生后,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灾区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工作。
8.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
(三)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后,经指挥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并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卫生健康委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
安排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尽快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三)做好应急值守
指挥部成员、市级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队队长手机 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畅,及时到位。
(四)及时总结
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综合组负责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认真分析总结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早动员、早谋划,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意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建立组织体系
适时调整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成员名单,各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镇村防汛责任人名单,明确分工,完善建立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责任卡及有关工作制度,落实组织保障。
三、落实度汛措施
1.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迅速部署汛前准备各项工作,动员各村和水库管理员以及有关责任人开展各项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2.认真落实“三措施、一要害”,修订完善各类度汛预案,制定汛期水库调度运行方案等。
3.组建水库抢险突击队、防汛应急分队和机械化抢险队,每座水库落实30人抢险突击队,镇防指组建200人防汛应急分队,4支机械化抢险队,镇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固定机械设备、车辆、驾驶人员,并登记造册,协议约定主汛期不得外出,随时调用。
4.扎实开展水库和重点水利工程清障、隐患排查等汛前检查工作。组织镇水利站、村委会和水库管理员认真开展汛前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消耗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5.备足防汛物资。对镇防汛器材库及各水库防汛物资、器材储备情况进行清点登记,对使用消耗、自然损耗的物资器材进行采购补充,定点储存到位。确保储备充足,调用方便。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2]。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
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3]。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5)加大洪水干旱预警预报系统,为防御水旱灾害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局部暴雨、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委在每年水旱灾发生之前,着力抓好预警预报,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一是针对防洪排涝标准偏低的城市,加强对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并注重提高基层预报水平,增强预报时效;二是加强汛情监测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全面满足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文报旱制度,综合降雨、江河来水等相关信息,确定与旱情相关水文特征值,这些措施的运用,为战胜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提供了技术支撑。
(6)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是取得防汛抗旱胜利的前提条件。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实现安全度汛抗旱的基础。建立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洪抗旱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工作要求,也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洪抗旱措施[4]。国家向来重视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建设,并加大防洪抗旱物资器材的投入,同时把防洪抗旱经费列入同级预算,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好、管好、用好防洪抗旱物资,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防洪抗旱的最后胜利。
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也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市大都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洪抗旱抢险队,逐人登记,加强培训,认真学习防洪抗旱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洪抗旱抢险能力,并根据各自情况开展防洪抗旱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应急抢先水平,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正是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的完善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成功缓解了2001年淮河旱情以及2007年流域性大洪水。
3参考文献
[1] 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8):61-62.
[2] 周美冬.非工程措施在山区县防汛调度中的应用[j].江西水利科技,2009,35(3):206-208.
(一)负责全乡防汛防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全乡防汛防旱行使统一指挥权。
(二)负责全乡水源调度及防汛抢险组织、防汛物资储备使用、防汛防旱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指挥协调工作。
(三)掌握全乡水情、工情、险情,研究制定全乡防洪预案、水源调度方案和乡管的水利工程抢险应急方案。审批各村、居、场和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汛防旱措施。
(四)协调与邻乡(区)间在防汛防旱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五)加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保证办公室正常开展工作。在汛情紧张时,指挥部领导要坐阵指挥,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六)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以及乡党委汇报防汛防旱、抗洪抢险工作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当好参谋。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防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分指挥部要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
(一)乡人武部
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工作。
(二)财政所
负责及时安排和调拨防汛、抢险救灾、防汛岁修急办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督促村级自筹配套经费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
(三)派出所
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汛期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
3、遇特大洪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滞洪区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协助做好河湖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四)民政办
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五)农经中心
掌握农业、水产灾害情况;负责灾后救灾、生产恢复以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抗旱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六)卫生计生中心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水污染防治以及医疗救护工作。
(七)供电所
负责维护输电线路,保障排涝抗旱用电,保证滞洪区滞洪撤退时的正常供电。
(八)电信支局
做好应对特大洪水通讯准备工作;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
(九)广文中心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十)城管环卫服务中心
负责镇区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镇区排涝工程畅通,加强汛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搞好镇区防洪规划及防洪工程管理。
(十一)国土所
负责因暴雨洪水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实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十二)城管队
负责镇区抗洪抢险和清障工作。
(十三)安全办
负责防汛防旱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安全监督。
(十四)水务站
1、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旱情,搞好防汛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全乡抗灾工程措施。
2、负责流域性水利工程的防汛检查,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3、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油料、电力、设备计划方案。
4、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乡属工程运行安全。
5、负责水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并实施一体化管理。
6、负责汛情、工情、灾情的综合汇报以及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防汛分指挥部职责
(一)淮北大堤防汛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淮河北大堤、大柳巷船闸防洪安全,保证镇区水系和下水道畅通,保证政府机关及镇区不积水。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迎淮、淮建、新淮、雪四、潼河、中潼(七咀)等村的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二)老淮河左堤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老淮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园区、淮胜、淮丰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雪枫圩电站、雪枫圩机电站正常排涝。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三)怀洪新河右堤防汛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怀洪新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雪四、雪一、雪五、雪三、雪二、园区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淮洪站正常排涝。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四)漴南三圩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
遇建国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
1、保证走廊沟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2、保证滞洪区的滞洪安全。
3、做好养殖一场、养殖二场、中潼(七咀)村、潼河村境内河道畅通和农田、村庄防洪排涝工作,保证漴南三南站、北站正常排涝。
一、市防指第四次防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通过集中开防汛紧急会、工作组下乡督查、电话、短信等方式,反复督促提醒全区干部群众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2、要求各乡镇对照水工程度汛方案的要求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如果发现不足要迅速按要求补充防汛物资。
3、水库、水库坝身单薄问题,因两水库为引水型水库,汛期将加强引水控制。水库、水库坝体渗漏问题,经核实水库渗漏点为山体渗漏,非坝体渗漏,已加强观测;水库渗漏点已采取防渗处理并加强观测。以上水库汛期已严格按度汛方案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同时备足防汛物资。
二、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全市防汛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情况
6月9日下午,全省、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结束后,我区立即接着召开了全区防汛工作紧急会,传达全市防汛紧急视频会精神,紧急部署当前防汛工作。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对当前防汛工作作出批示,区委副书记、区长亲自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出席会议。会议要求全区当前防汛工作一要统一思想,二要明确当前防汛工作的重点,三是要加强巡查,四是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五是要做到“五个确保”、“五个防止”。六是进一步加强督查。
我区防汛工作紧急会结束后,连夜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区防汛会精神,对防汛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布置。其余乡镇街道也分别在10号开会进行了传达落实。
6月3日至5日、9日开始的的强降雨过程中,区水利部门放弃节假日休息,分别组织了四个工作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实地检查督导防汛工作,切实加强水库(水电站)、山塘、城区十里、濂溪两河的巡查力度,严格做到全天候拉网式巡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为有效应对突发险情,我区50人的专业防汛应急大队汛期24小时在营房集结待命,如发生险情,在接到指令后可随时投入抢险,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三、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早部署落实2013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乡镇换届后人员都已及时调整充实到位并进行了培训,5月4日区报刊登了全区重点圩堤及小(一)、小(二)型水库度汛方案(度汛方案已行文下发并上报)。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全区万亩、重点千亩圩堤、小㈠、小㈡型水库等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已落实。
四、山洪地质灾害预案措施情况
我区已制订完善《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责任制已落实,全区共发放水库(水电站)度汛及山洪灾害明白卡1965张。
6月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等区领导深入镇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实地了解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和安全防范工作。我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向群众宣传有关地质灾害方面的知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监控;对灾害隐患点的房屋进行巡查排险,制定了相应的防灾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同时要加快居民安置点建设,做好搬迁户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