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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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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

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成因;防控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5-02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题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贯穿于各种企业风险之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从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来看,具有多样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它是制约员工不规范行为,是员工行为规范的准则,企业员工如果不遵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那么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

2.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结果的强制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是强制性的,如果企业法律风险产生,那么企业承受其结果的不好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发生了法律风险,那么其结果是非常严重的。

3.企业法律风险发生领域的广泛性。法律法规制约着企业的所有经营,即企业不管实施哪种行为都要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法律是企业开展一切活动的依据。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从建立到结束的全过程。

4.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形式的关联性。企业风险并不是孤立的,在企业风险体系中,这些风险一般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且存在交叉和重叠。在企业风险体系中,法律风险和其他各种风险关系是最密切的。例如,如果企业发生了销售风险或者财务风险,其一般也涉及法律风险。因为企业按照法律风险进行生产经营是企业经营最基本的,所以,在企业风险体系中,法律风险是企业最需要防范的基本风险。

5.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由于法律风险导致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它是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来加以防范和控制的。

6.可认知性。法律风险的可认知性主要表现在它在风险发生前进行风险预测,并通过改变行为改变的风险。

7.专业性。法律风险的专业性主要由法律的专业性所决定。

8.损失性。风险一般都会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法律风险更不用说了,它甚至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比企业任何一种风险带来的损失都大,如果法律风险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那么有可能导致企业倒闭。

9.不可投保性。风险转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避免风险的方法。但是法律风险的特殊性使得它根本就不能通过保险转嫁风险。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1.直接的法律风险和间接的法律风险。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或者在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导致的企业的风险,这就是直接的法律风险,例如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而导致的管理风险等属于直接的法律风险。间接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非法律风险发生后,最终给企业带来各种法律后果,例如企业经营失败后给企业带来的民事赔偿以及法律纠纷都属于间接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是因事而异的。提高法律意识以及企业法务管理可以对直接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而间接的法律风险则是通过各责任部门以及各专业人士来进行预防的。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的其中之一,但是企业的任何一种风险最终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2.客观类法律风险和主观类法律风险。这种分类重要是按照人的意识行为来进行划分的。不因人的意识而转移的客观事件引起的法律风险就是客观类法律风险。例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此时虽然管理漏洞中存在法律风险,但起因还只是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人有意识的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就是主观类法律风险。对于客观类的防范,应该把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进行;在防范主观类的法律风险上,努力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因此,在进行主观类的法律风险防范时,对于员工教育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3.把主观类法律风险进行细分可分为作为的法律风险和不作为的法律风险。企业主动实施一定行为造成的法律风险称为作为的法律风险;而不作为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不采取必要或必须的行为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如企业未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而遭他人抢注。采取主动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其风险采取完善的防范措施这是防范作为的法律风险的方法;对于不作为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纠正对风险的错误认识。

4.根据法律风险来源其可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内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造成的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及其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它的引发因素不是企业可以控制的,需要企业适应,此法律风险是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的,而只能采用某种适当的企业行为对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应,从而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率。内部法律风险本身的发生机制的改变是通过改变企业行为实现对法律风险形成因素的改变来达成的。从实际上来看,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给企业的影响

法律风险给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是商业性的损失。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也可能导致企业失去良好的商业优势,从而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竞争能力,甚至导致企业从激烈的市场中消失。其次,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连锁反应。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哪个法律行为出现了问题,必然会造成企业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一些法律风险,影响的是企业的商誉,这种情况下即使解决了法律风险,企业向从新获得原来的商业优势是非常困难的。再次,法律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害程度难以估量。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三鹿”事件给不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启示,“三鹿”事件造成的结果在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方法意识太弱。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基础就是法律风险意识,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是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企业的领导的法律风险意识都比较弱,而且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在经营活动中主要靠常识来进行,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法律的法网。第二,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投入比较少。我国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这些企业根本没有专业懂法律的人员也不聘请相关的人员,对全体员工根本没有相应的法律教育,使得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都比较薄弱。第三,企业在法律方面的开支较少。事实上,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要占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一。可是,实际上,我国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占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有点悬。

(二)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不能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任

对于有些已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大部分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中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实际中,法律顾问并不是企业的专职人员,而只是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律师来兼职做企业的法律工作。正是这种模式,使得兼职的律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很小,其实在实际中,企业只有在遇到诉讼时才会想到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因此,法律风险并没有完全得以防范。在国外这方面做的是非常好的,一般情况下在重大经营决策、签署合同时,都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就会让对方感到你没有诚意以及法律意识。可是,在中国如果在签署协议时,带着律师那么对方会觉得你没诚意,协议还没签就想着怎么打官司了。因此,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并不能够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三)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企业的各种风险。在我国,有三分之二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监管失控、工作效率低,也是企业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四、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企业应对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企业要进行全面法律风险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点、风险源,梳理具体的风险清单,并进行归类。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和分级排序,划分风险等级。其次,在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制度和流程。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预案机制以及补救方案,坚持对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把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再次,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应定期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不断改进、调整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便企业更有效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企业应建立全员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般而言,大型企业应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总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全面领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作。企业应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机构人员由律师或企业法律顾问组成,法律事务机构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设计和监督执行、法律风险发生后的处理等,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事务人员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专业特长和业务保障作用。各业务部门应熟知与本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业务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本部门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企业要明确每个员工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每个员工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圆满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当然,企业各部门、每个员工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运转。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是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企业要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建立比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全体员工的行为要受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指引、规范和约束,实现企业一切的经济活动法制化、规范化,从而使得企业经济活动的可预测性大大增强,实现企业法律风险最低化。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也会由于企业员工违反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或者没有按照规范执行管理制度。因此,企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实实在在的得以执行。对于企业员工违反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或者没有按照规范执行管理制度的这些行为,企业应该给予这些员工或者部门相应的处罚,确保严格且全面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

(四)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

在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企业的各种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通过合同来体现的。因此,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加强合同管理,从而方法法律纠纷的产生,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实际中,许多的纠纷都是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内容不够清晰,从而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在起草重大合同时,企业的法律事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合同合法有效以及齐全完备。

参考文献:

[1]王晓燕.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

[2]夏露.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认识及对策[J].现代企业,2009(05) .

[3]张兴霖.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探讨[J].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8(02).

[4]孙彪.浅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建立[J].法制与社会, 2009(08).

[5]赵静,唐明.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中外企业文化, 2008(04) .

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财务管理 实践 风险防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管理体制逐渐完善,工程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渐显现。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筹措、预算管理、成本控制。

一、工程财务管理实践分析

(一)工程财务管理的实践意义

为提升工程财务管理的开展实效,必须首先制定出科学的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需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在流程中充分落实工程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构建完善的工程财务管理体系,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工程财务管理流程的制定中,必须充分结合企业与工程实际情况,还可借鉴同类企业经验,总之,无论是制定何种财务管理流程,都必须确保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

在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制定工作完成后,应当以所制定的工程管理流程作为依托,开展工程业务活动,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以陕西有色集团下属金钼股份为例,该公司为了提升工程财管水平,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基于项目启动、财务风险预估、备选方案设计、最佳方案选择、计划与实施、效果评价等几大步骤的流程模式。在流程制定后,在这一框架内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大大提升了工程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完善财务管理系统。由此可见,开展科学规范的工程财务管理,能为有效提升工程的财务管理效果,进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工程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概述

现阶段,许多企业对工程财务管理的认识不够,往往片面的认为工程财务仅仅是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单纯地认为工程财务管理也仅仅就是工程结算支付款项等内容。正是因缺乏工程财务管理的正确认识,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大大制约了工程财务管理的开展实效,难以有效发挥其应用的开展效果。针对此种问题,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改变思想,强化企业对工程财务管理的认识,促进企业与涉及工程建设的相关项目的部门和人员积极的参与到工程财务管理中,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除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外,还存在如立项前期工作粗放、如缺乏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的反复论证等问题,还有一些单位的投资估算工作缺乏科学性,仅以经验做出大概匡算,这也就致使了工程控制缺乏可靠依据,从而增加了造价超预算的风险。

二、工程财务管理实践所面临的风险

(一)工程项目前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工程项目前期的财务管理,主要是以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的风险等工作作为管理对象。现阶段很多单位仅重视施工环节,对工程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增加风险。例如如果工程项目中没有结合工程实际,开展相应的可行性研究,那么在工程实际开展中,很可能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问题,导致工程频繁变更,大大增加工程资金投入,影响工期。

(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项目结算资料审核不严,降低了工程结算资料的有效性,这些与实际施工存在出入的结算资料,势必会对财务工程结算以及工程款支付带来严重风险。一些工程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工程成本控制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也就不能开展有效的工程成本节约工作,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进而增加了工程资金投入。在工程现场签证过程中,一些管理人员没有按照现场签证的相关规定对签证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现场签证资料审核工作不严,造成工程因工作量签证过多,增加工程造价超预算风险。

(三)缺乏事后考核和责任追求

很多工作并没有构建完善考核与激励制度,此种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风险。考核与激励制度不仅仅能够提升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能从一定程度上提升工程人员的工程成本意识,强化工程中结算资料审核等工作,从而减少成本超预算等风险。此外一些工程项目还缺乏责任追究制度,正是因为缺少这一制度,导致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风险,影响工程项目的应用和使用寿命,降低企业的社会评价与经济效益。

(四)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存在风险

工程财务管理实践工作的执行主体是与工程管理相关的人员,因此工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高低也是可引起工程财务管理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现阶段,很多工程的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其职业道德与素质并不能够达到各个过硬的程度,此外在工程财务人员的任用上,也缺乏良好的选拔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这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管理风险。

三、工程财务管理风险防控

(一)完善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是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措施,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的进行融资,以便获取更多的资金。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发展期望,确保工程承受能力和资金、资金和负债的平衡,完善的工程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将企业的财务压力降到最低。

(二)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1、事前的控制措施

事前的风险防控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和投资预算等工作内容展开风险控制,制定有效的预算规范,确保预算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加预算的执行效果。基于工程前期工作的重要性,还需在工程前期财务管理中,强化前期工作的执行力度,防止工程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预算等工作形同虚设,以完备的工程前期工作,保障工程经济效益。

2、事中的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设计频繁变更的现象,并做好施工的监督管理,规范资料到达财务的中间过程,降低或避免这一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从而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同时,还需要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促进工程财务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能够有效的执行。在增加制度执行力度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要培养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形成制度管人,良好的制度办事的氛围,最后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从而起到有效的实现工程财务管理实践的风险防控任务。此外为建设工程项目结算与支付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需要并加强项目结算资料的审核,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通过前文分析还可看出,缺乏工程成本意识是造成当前工程财务资金浪费的一大要因,因此需强化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工程成本意识,开展严格的考核与绩效工作,加强工程成本意识教育培训,防止资源浪费,管理人员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资料的审查工作。

3、事后的控制措施

在施工完成后,需要严格的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能够符合相关使用标准。此外还应制定有效的责任制度,一旦出现风险,能够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责任人,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降低企业的风险,增加企业风险的控制效率。

(三)人员方面的风险防控强化策略

企业应制定一套完备的人才选拔机制,增加企业项目管理的人才准入门槛。并采取有效措施,留住人才。除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外,还应对现有工程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养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在培训中引入当前先进的工程财务管理理论与技能知识,并强化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培养管理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除职业技能外,人员的道德素质也是防控财务风险的关键,为降低或消除企业的工程财务管理中的违规风险,可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从而确保企业的相关财务决策能够获得有效的执行。规范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关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对为自己的利益,而影响企业的工程建设的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开除,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力争为企业提高职业技能与道德操作均过硬的工程财务管理综合型人才。

四、结束语

工程财务管理实践和风险防控是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工程财务管理实践规范工程财务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强加企业风险防控手段,强化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识别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地防控企业工程财务管理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康强.工程财务管理实践与风险防控分析[J].现代物业,2014

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范文第3篇

1. 对外投资管理概述

所谓对外投资,主要指企业为了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分散经营风险、加强企业间联合、控制或影响其他企业。有关对外投资管理的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2. 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提高对外投资实效性,必须做好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工作,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科学决策与有效控制。明确规定提出投资建议、做好可行性研究,同时提高评价效果,由企业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分析与论述,在此基础上 编制对外投资管理建议报告。另,如果对外投资项目存在其他投资方,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投资方的资信进行调查与了解。

企业应该通过相关部门或者个人,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式、规模、可能遇到的风险、收益水平、最终目标等进行有效评价。同时还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深入探究与评估,形成最终的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真实、全面、完整地表达评估人员意见。通过采取集体决策对外投资项目的方式,可更好地发现可能发生的问题,提高对外投资管理的实效性。

3.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审计

企业强化对外投资的财务本文由收集整理管理与审计效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3.1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登记记录,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备查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内容至少包括被投资单位的名称、公司性质、法定代表人、被投资单位的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时间、投资金额、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的比例、分红情况等。

3.2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核算对外投资,期末对投资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3.3公司财务部门应负责按季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结合外派人员履职报告等资料,形成公司对外投资专题分析报告。

3.4公司监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监督检查,对外投资监察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其一,对外投资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其二,对外投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是否合理,对外投资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其三,对外投资业务的决策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其四,对外投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资产是否按照投资方案投出、投资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和有关凭证的保管与记录情况;其五,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并符合授权批准程序,资产的回收是否完整、及时,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其六,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重点检查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3.5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监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有关部门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3.6公司监审部门每年应当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对外投资内部审计报告,说明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4. 对外投资的风险防控策略

在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过程中,必须意识到风险的客观存在,构建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警惕性。从以往企业投资状况来看,往往面临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以及融资风险等,如果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可能造成对外投资的失败。

4.1客观分析投资环境

在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纷繁复杂的投资环境,只有客观分析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与应变能力,有效确保各项投资活动的顺利开展,才能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因此,企业随时掌握内外环境的变化与规律,对投资决策进行优化调整,避免由于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种种风险。

4.2投资方式多样化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投资方式。针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类型,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例如,针对国家政策可能频繁变动的特征,以合资方式为主,避免投资项目由于政策变动而对结果产生影响;对于政治、经济等政策较为稳定的领域,以独资方式为主。

4.3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企业若想更好地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应设置财务管理机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落实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确保财务管理系统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4.4风险共担策略

与企业或者政府合资,可有效将一部分风险转移到对方,即实现风险转移目的。首先,投资企业可以在竞争中寻找利益相当者,通过筹集资本的方法将风险分散到对方,如金融机构、企业或客户等,这样可将企业风险分解;其次,加强保险意识,与保险公司共同分担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范文第4篇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地勘单位发展逐渐走向市场化的道路,而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也在不断的跟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但由于市场的变化多端,导致地勘单位的财务状况也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因此面对地勘单位的市场化,对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作出必要的预测,并实施有效地风险管理的措施,可以更好的使地勘单位在市场化中发展的更加顺利。

一、地勘单位风险类型分析

按照不同的标准对地勘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行归类,并按照其形成的原因可分为政治风、法律、利率、市场竞争和经营等方面的风险。筹资过程、投资过程以及资金收回过程等方面的风险是按照资本运行的方式进行的。

(一)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作为一种财务管理的风险,是单位对到期的资金没有偿还的能力,筹资风险作为财务风险的启动点,而地勘单位财务筹资的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的资本投入。另一类是向债权者借入的资本。地勘单位是国有的单位,国家的资金投入没有风险额存在,但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需要承担筹资的风险。因此地勘单位的筹资风险主要是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以及到期能否偿还贷款的能力。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投资过程中不能够确定能否定期的收回投资额成本以及投资的获利情况。投资风险是财务管理的主导风险,并伴随着投资活动而存在。地勘单位如果投资的项目没有获得相应的利润,那么就会影响地勘单位对债务的偿还能力,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营。随着地勘单位市场化的发展,投资的项目也逐渐的增多,而主要的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投资的项目不能按期获利,投资出去的资金出现严重的亏损,降低单位偿还债务的能力,导致运营不畅。投资的项目虽然有盈利,但获利的水平低。

(三)资金回收风险

资金回收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对资金的回收不能回到自身的起点。资金回收一个是成果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另一个是成果资金转化为接结算资金。由于市场经营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在资金的转换过程中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资金的回收过程中要有很多的风险存在。

(四)收益分配风险

收益分配风险是在收益和分配的过程中资本的价值会受到影响,对收益进行分配以后将不利于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风险的释放就是收益分配风险,一个是对风险的释放,另一个是收益的确认。如果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或者财务会计的方法使用不正确,那么成本的回收就会减少,在收益的过程中如果对时间、形式和资金的把握不当就会产生相应的风险。

二、地勘单位财务风险的特征

地勘单位的财务风险实在财务不能按照预期的结果完成相应的财务目标,从而对地勘单位的运营以及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地勘单位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比较深,在市场化的发展中,企业的运营过程比较短,行业的特殊性,因此在市场化的竞争压力下,相比其他的单位更具有财务风险。因此地勘单位要对财务管理的风险机制进行正确的认识,对财务的风险特征正确的把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中认真防范各种风险。地勘单位财务管理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具有客观性,地勘单位的财务风险管理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地勘单位的风险管理人员要根据现实的可观条件和结果,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减少单位的损失。二是不确定性。地勘单位的财务风险虽然可以进行预期的估测,但由于市场变化的复杂性,对财务管理的风险难以预计,因此不能准确的预测风险的大小。三是系统性,在整个的财务管理的过程以及各个财务关系中都存在着财务风险,资金的筹资、投资、收回等各个环节都会有风险的存在。四是共存性。地勘单位的工作对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着较高的风险,而风险也具有突变性,虽然存在着高收益,但也存在着高风险。五是可防性,虽然财务管理风险客观存在,但也可以找到一定的方法规避各种风险,把单位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地勘单位财务管理风险的防控

(一)构建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的预警机制可以让企业在风险发生之前对风险做好预警提醒,并对将要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风险作出提前的分析,针对预测的风险进行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和防范的措施,从短期的盈利来看,地勘单位的盈利并不完全取决于盈利,而是在实际的运营当中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给予各项的支出。地勘单位要想对现金的流通进行编制和预算就要尽力短期的财务预警系统,使经营者能够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风险进行及时的预测。地勘单位要根据预警的各项指标,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运行特点,为地勘单位的发展构建长期的预警系统。地勘单位的预警指标主要包括:流动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等。地勘单位应当根据各项的指标并跟根据实际的运营的状况对数据进行合理的预算和构建,找到风险的根源所在,对风险的发生及时的进行防范。

(二)构建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内部管理系统,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景的实现,因此企业要对内部管理系统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和管理。在企业的运营当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资金的运营符合科学的管理规律,并对资金的运行建立相关的评价制度,实现资金管理的责任化机制。在管理中运用资金考核制度,并根据资金的使用量和实际的占用数量和时间,对资金的管理进行细化的分配,从而有效的提高内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地勘单位要推行全面预算的方法,在预算的过程中要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目标相一致,并全力的实现企业的活动目标。在进行预算的时候,对各项的职责进行具体的规划,并保障预算的部分包含在全面预算当中。在进行预算的时候,各项资金的预算可以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对预算后的考核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对雨伞的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全面监测预算的运行情况。针对预算与实际之间产生的差异急性及时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差异。地勘单位要对预算的支出进行严格的监控,掌握每一笔支出的来源。地勘单位要提高审计的独立性,企业内部控制的良好形成与内部审计有很大的关系,内部审计的形成为企业的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并对内部控制提供良好的改进建议,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提高全体员工财务风险意识

首选要提高管理者的风险管理的意识,由于地勘单位的市场化运行,而市场的变化又是复杂多变的,地勘单位在市场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而财务管理的风险也时刻存在着。因此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者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意识,认识到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财务管理中坚持风险管理策略。其次,要加强对企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综合素养的培养。财务部门作为地勘部门重要的一个机构,承担着地勘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因此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综合素质十分的必要。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对单位的风险执行情况和结果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提高财务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判断的能力,增强综合的职业素养。最后,对全企业的员工提出风险意识的要求。地勘单位的财务风险管理不能单单依靠管理人员的单方面的努力,而是依靠全体单位员工的共同努力,共同承担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责。单位的人员要加强自身对财务风险的掌握,增强自身的财务风险存在的意识,从而促进单位财务风险管理正常运行,提供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风险管理与风险防控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合作开发 法律 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

近年来,铁路运输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众多铁路单位动迁新址,从而产生了大量具有可观的商业开发价值的闲置场地。这些巨幅土地资源如由铁路企业自行独立开发,在资金、人才、经验、资质、社会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各方面都存在不足,因而“铁路出地,路外出资”的合作开发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由于利益驱使,以及项目管理经验不足,一些铁路企业在房地产合作开发中遭遇过重大风险,导致项目停工、烂尾,纠纷不止,诉讼不断,国有划拨土地被强制拍卖,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

美国经济学家F.H. Knight曾说,风险是不愿发生的可预测不确定性的客观实体。基于历史教训,要规避风险,维护铁路合法权益,就必须建立并完善合作开发项目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本文着重运用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尝试对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初步探寻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法律风险识别与分析

(一)风险的成因

1、主观因素

由于合作项目涉及的资金巨大,项目决策的水平、能力、掌握信息的全面程度、决策程序是否科学以及决策者、管理者的人格、廉洁、信用都会直接影响合作项目的成败。

2、合作方因素

在较长的项目开发周期中,合作企业内部情况在不断变化,一旦合作方发生资金、融资等困难,或出现违约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当行为时,就会使项目陷入纠纷。

3、外部环境因素

国家及区域的政策法律环境及融资信贷政策变化都会对合作方履约能力、土地及融资成本、开发收益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4、铁路内部管理因素

铁路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项目施工管理、项目公司法人治理及对建设资金投入与使用的监督预警机制是否健全,都会影响项目实施与效果。管理上的漏洞很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风险的主要类型

1、前期风险

是指在立项、审批、报建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合作无效或夭折风险。合作双方如都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能使合作协议归于无效。项目未获行政许可则合作夭折。二是未将铁路方列名风险。是指在报建手续中,合作方将合作项目的批文或证照办至其单独名下,给未列名的铁路方带来巨大风险。三是土地有瑕疵风险。国有划拨土地不能直接用于开发房地产商业项目,土地未依法“招、拍、挂”程序,合作项目将存在违法。

2、实施风险

是指合作双方签订履行合同或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资金短缺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量大,周期长,随时可能出现资金短缺,导致项目无法继续。二是合作方违约风险,包括:未及时按合同约定确保资金供应,或未经铁路方同意擅自处理项目及土地资产,都会给铁路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三是不良融资风险。如果合作方在融资时将铁路的土地及项目利益做抵押,到期不能还贷就会导致土地及项目被强制拍卖。或者合作方挪用贷款资金、逃避债务,将可能使铁路企业承担法律连带偿债责任。四是项目公司风险。铁路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项目公司,如果合作方操纵项目公司,将使铁路方的股东权利无法在公司中体现,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及运营情况脱离铁路方的监督控制。五是安全及质量风险。包括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对带来的纠纷与损失。

3、后期风险

是指项目竣工后及投入经营阶段产生的风险。包括:一是双方利益分配纠纷风险。合作签约时双方只能约定分配的比例,等建设工程设计图审定之后,双方可能会对各自分配的具体面积、楼层位置、地下停车场及公摊面积等内容产生争议,同时建设过程中调整设计、规划、增减面积也会使合作双方产生纠纷。二是工程延期或质量风险。是指项目设计失误、预算超支、工期延误以及质量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等因素带来的风险。三是后续经营风险。是指项目投入经营使用阶段产生的风险,比如在约定建成后的物业产权归铁路,由合作方反租的合作模式中,合作方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等。

二、铁路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法律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一)建立以专家研判论证为基础的科学决策体系

1、建立专家库

对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的风险研判与评估对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经验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可在铁路系统内部建立相应的专家库,专家成员由铁路内部精通相关法律政策、房地产市场运作及项目风险管理的各类专家、管理骨干组成。由专家成员对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各角度的论证,并对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预判与评估。

2、规范项目论证与决策流程

由专家库成员及项目实施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可研论证与风险评估,项目的实施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制订初步方案,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行上会讨论,由主要领导拍板,并报相关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最终实施立案。流程如下图:

(二)建立以全过程监控为特征的两级项目风险监管机构

房地产合作项目周期较长,需要有固定的监督机构来跟踪项目的进展,以达到对风险事件预防和补救的作用。可在铁路局内部建立两级监管委员会:

1、在路局一级建立项目监管委员会

作为常设性机构,对管内所有单位的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各个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与抽查,对各项目的实施单位有考核与问责的权力。

2、在路局下属单位中建立具体项目的监管委员会

对本单位所实施的每个具体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进行监督,监督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程、项目公司运作、项目资金流量、合作方公司履约情况等等,并且及时将上述情况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反馈。

(三)建立以关口前置为目标的自动预警系统

1、资金及财务信用预警系统

对合作方提供的资金要在铁路主导的项目公司中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实施。同时及时动态地监测项目资金周转状况,一旦资金低于相应水平,立即督促合作方增资或融资。

2、融资预警系统

一是在融资时间上,应要求项目土地出让金不得融资。合作方在缴清土地出让金,达到法定融资条件后方可融资。二是在融资抵押范围上,合作方只能对自己在该项目的可分得利益设立抵押,禁止用项目土地及铁路方可分得利益进行抵押。三是在融资监管上,融资贷款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禁止单独一方融资,贷款资金须注入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四是在融资额度上,应要求合作方以其分配利益的一定比例为上限合理设定融资额度。五是在融资程序上,必须将融资方案报上一级铁路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合作方履约能力及信用预警系统

一是建立合作方资信档案库。在铁路局、二级企业中尝试分级建立项目合作单位资信档案库。合作前对合作对象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将资信调查的结果及合作方在项目实施中的履约诚信情况一一记录在资信档案库内,按优、良好、差的标准给合作单位进行内部评级,供下一次决策参考。二是分阶段签约制度。整个项目可分为若干阶段,合作方履行完上一阶段的合同义务,实现了合同目的后方能签订下一阶段的合作合同,如果在某一阶段中合作方出现违约,铁路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中止下阶段的合作。比如先签订合作报建协议,等合作方协助铁路企业完成规划报建、改变土地性质等相关手续后才签订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这样就将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化整为零,使某个阶段发生风险时不至于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实施与推进。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铁路方,因此铁路方掌握着寻找其他合作方或独立继续开发的主动权。三是铁路单方解约机制。合作协议中可明确约定,在合作方严重违约危及铁路方利益的情况下,铁路方有不负赔偿义务的单方解约权。四是风险低押金制度。可要求合作方在合作实施前向铁路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当合作方违约时履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赔偿金扣除。五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违约行为的合作单位除了在经济上给予惩罚以外,还要降低或取消合作单位准入资格,列入铁路系统内部的黑名单,在铁路内部进行违约合作单位榜上公示,进一步加强对违约合作单位的制裁,限制或禁止这些单位在铁路房地产开发合作市场的准入。

(四)完备以法定程序及合同为载体的法律保障措施

1、切实履行各项行政许可列名登记程序

对立项、规划选址意见书、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有关项目开发的所有批件、证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文件、证照及备注栏中都注明铁路方为项目开发主体之一。产权发证时,尽量要求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比例的房屋面积、楼层、位置分别发给合作各方房屋产权证,避免争议与损失。

2、依法走土地招拍挂流程

这是确保铁路单位掌控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前提。挂牌交易前铁路方作为原用地单位提出足够保障铁路利益的用地补偿条件,包括:安置原场地内职工的费用,经铁道部审核在当地选址重建铁路生产单位费用,以及相关市政公共建筑费用等。拆迁补偿利益的价值要确保铁路方能获得足够的对价补偿;铁路方必须以自身名义参与土地拍卖,由于回购土地成本较低,中标把握较大。拍下土地后,铁路单位再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拆迁补偿利益作为投资用于项目的合作开发。

3、签订补充协议细化利益分配方案

在工程设计图审定之后铁路单位要与合作方商定的房屋分配的具体方案,在必要时应委托双方认可的有信誉的评估机构对项目所有物业价值进行评估。双方要签订补充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同时通过合同对建设过程发生的设计、规划调整、建筑面积增减如何分担作事先约定以避免纠纷。

4、及时进行产权登记

完工之后,应当尽快办理铁路方的产权登记,确保铁路方尽快获得资产产权,保障铁路方分配权益不落空,及时对可分配物业进行经营筹划的前提。

(五)强化以规范管理为内容的制度防控体系

1、规范招投标制度

合作方的选择、项目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保合法、合规,最大限度保证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

2、规范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应由铁路方委派,在资金及财务管理上应将项目资金、融资贷款、商品房预集款归集到项目公司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项目公司的合同及印鉴。

3、规范施工管理制度

按房地产开发流程、建设施工管理条例以及铁路企业施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尽量在合作开发协议中明确合作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违章违法、纠纷处理等各方面承担的主要义务与责任。

参考文献:

[1]Frank H Knight. Risk, Uncertainty and Profit [M].New York. DoverPublications,2006

[2]Stephen W.Mak. Risk Analysis In Construction: A Paradigm Shift From A Hard ToSoft Approach.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1995

[3]梁世连.工程项目管理.北京: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