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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和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方式
对公众聚集的文化活动广场、学校、医院、企业,商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党政机关门口,大型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进行责任主体划分(见附件),由依法治县办牵头,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法制办、卫生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司法局、民宗办、科技和商务局、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工作要求
1.要按照街道大社区管辖范围“属地管理、归口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共同宣传、突出主题”、“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原则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相关职能单位都要按照“六五”普法、法治创建和依法治县相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作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栏、板报,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2.社区所属辖区内各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制作有针对性的可移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内容要突出“以案释法”案例、重点法律法规条文等重点,宣传方式要注重采用动画动漫、坝坝电影、微电影、文艺节目小品等形式,宣传手段要充分发挥电视、led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载体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作,开办《法治》法治手机报,拓展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3.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的法制宣传专栏、板报由街道、社区落实专人在活动开展前放置好,辖区各类学校、医院、商场、大型社区、农贸市场、司法部门及党政机关上、下班时要看得见宣传专栏、板报。民宗办负责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在信众聚集区域放置宣传展板、设立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要办好社区道德大讲堂和法制大讲堂,增设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法律咨询台。
4.要把错时宣传作为整个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措施,切实做到哪个时间段群众聚集,宣传教育活动就在哪个时间段开展,真正做到“群众在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到哪里”。
5.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抓好所属学校、医院门口的法制宣传;县交通主管部门抓好车站法制宣传;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抓好商场门口法制宣传;政法委和政府法制办抓好司法机关、党政部门门口法制宣传教育;县城管执法局抓好县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教育。
6.、处在县城主城区,在本《通知》发出10日内,制订公众重点聚集场所对象、时段安排、教育内容、参与单位、组织措施的《工作方案》上报县依法治县办,“一镇一人”落实联络员抓好督促指导。其余各镇乡和县级部门15日内上报《工作方案》。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并纳入依法治县绩效目标考核。依法治县办要收集信息,统筹协调、通报情况。公众重点聚集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建设宣传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城市、平安创建等主题活动充分结合,以良好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精神,进一步教育广大干警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构建“和谐消防”、“平安消防”,根据支队党委文件精神,结合中队队实际,决定在中队范围内广泛开展一次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内容,做一下安排:
一、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职业道德及法制宣传教育,目的是帮助广大干警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责任感,自觉把实现个人价值同推进中队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引导干警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为准则,自觉用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约束自己。引导干警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热爱消防、热爱集体,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提高对消防的忠诚度。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1、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以油田普法办公室编写的《中原油田职工违法犯罪案例汇编》为基本学习教材,结合学习《内部控制手册》、《关于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消防支队关于<火警调度>等十二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2、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中原油田员工道德行为规定》、《中原油田员工文明公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操作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居民道德规范》、《消防支队文明员工达标标准》等。通过组织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引导大家掌握相应的道德规范和标准,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
(二)活动的主要方式方法
结合中队实际情况,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党团活动日,对广大干警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主要采取以下具体方法:一是组织干警学习有关宣传教育材料,做到自警自省自励。二是组织班组干警讨论,自我总结,自我评价。三是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宣传有关职业道德内容和法律法规。四是选树宣传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敬业爱岗、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教育氛围。
三、活动时间安排和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200*年3月7日至3月13日)。这一阶段是活动的起步和筹划阶段。党支部要根据支队的总体部署,对中队的教育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列出学习计划和活动运行大表,制定具体措施。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好辅导准备。
2、宣传教育阶段(3月14日至4月11日)。党支部要按照活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要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穿行,做到生动活泼,易于干警接受。要把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要强化主人翁意识,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要把学习、宣讲和讨论结合起来,在向干警讲解时,要以案说法,围绕“如何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提高法制意识”这一主题进行大讨论,通过讨论让干警认清几个问题:“我对消防的忠诚度到底有多大?”“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爱岗敬业?”“怎样做到忠诚消防、珍惜岗位?”“违规违纪违法给企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损失有多大?”“这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在自己身上发生过或有过这样的念头?”“面对不法分子自己能否勇敢地站出来、冲上去?”等等。要把组织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演讲、知识竞赛等,使干警在参与中受到教育。要把教育活动与开展消防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支队凝聚力,提高广大干警的认同感,自觉宣传、维护油田消防的良好形象,勇于同有损油田及支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总结验收阶段(4月12日至4月30日)。对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自下而上的总结。首先每个人都要进行书面总结,看自己受到哪些教育,有哪些收获,存在哪些不足,今后如何纠正。党支部要召开干警大会,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提出要求。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1、不断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围绕法治建设目标,突出“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抓住关键,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召开一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法治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并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2、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重点做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完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改进考核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提升考核结果的权威性。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二、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6、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或方案的落实。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县“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实施“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围绕实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大浦试验区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制宣传;围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对外开放,提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依托乡镇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逐步建立常态化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并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农家书屋推进普法活动室、法律图书角覆盖所有行政村,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加强普法网站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作用,启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用并推动在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县创新管理网法治广场普法栏目、县司法局网法制宣传栏目建设,形成面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媒体普法载体体系。
10、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完善法治建设政府目标考核为牵引,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的工作机制。
1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工作。举办全县普法骨干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组织开展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2、推进法治文化组织协调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全县“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13、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机制建设。争取和运用好文化强省相关政策,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产品发展模式,用市场化的方式,鼓励中小和新兴文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
14、推进法治文化传播行动机制建设。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在全县组织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摄影作品,百部法治小说、故事集锦,十部法治戏曲、小品视频、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刊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5、大力推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举办一次法治建设论坛。推进各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
16、稳步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工作。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县城、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启动法治文化“双创”活动,探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镇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大法治文化“一镇一品”特色品牌建设力度。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7、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1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一期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题培训班和一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员暨普法微博管理员培训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__〕10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创建实际,提出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决议》和法治__创建规划、意见和决议,制定本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2、普治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2分)。配足普治创建专职人员(不含分管领导),县(市)、区和中央、省、市普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在株普治创建单位)不少于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建立领导责任制(2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常委会每年至少有1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__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普治创建工作)。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4、部门齐抓共管(2分)。县(市)、区普治创建领导小组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和内部普治创建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普治创建工作;县(市)、区分别选、树各类普治创建工作典型并建立示范单位(点)和联系点;各普治创建单位尤其是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依法治理作出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5、加强督查督办(2分)。县(市)区人大定期审议普治创建规划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对普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4次);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促进普治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二、基础保障(23分)
6、健全组织网络(6分)。建立健全法制文艺队伍、法律讲师团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每少一项扣1分。
7、落实经费保障(6分)。县(市)、区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__建设决议》要求,按每年不少于人均0.3元的标准将普治创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普治创建任务,逐年有所增长,确保专款专用。在株普治创建单位要有财务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县(市)、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没有按照标准专项安排普治创建经费的,扣2分;没有专款专用的,扣2分;普治创建经费未体现增长要求的,扣2分。
8、强化阵地建设(6分)。县(市)、区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报刊(内刊)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五个一工程达9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社区)委会建有挂牌的村(社区)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9、教材配置到位(2分)。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教材;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等普治创建单位图书室有法制类图书,法制类报刊、杂志。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0、资料完备(3分)。普治创建工作 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35分)
1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8分)。即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工地、公共场所、家庭活动,并每年有实施方案、主题活动、督查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2、月、周、日、五下乡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每年有新(来源:文秘站 )创新,有重点督察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5分)。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党委(组)理论中心组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并邀请省、市普法讲师团进行宣讲;强化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4、公务员法制教育(5分)。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机关单位、乡镇在编人数为基准,确保参考率100%(含补考的),合格率100%;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5、青少年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5%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重视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集中法制学习培训。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7、农民法制教育(3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导、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当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培训,每一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位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1次;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四、依法治理(25分)
18、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4分)。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社区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法治学校达到50%以上。每少一项扣1分。
19、认真贯彻落实法治__创建工作(6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决议》为指导,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建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召开启动大会。按照株治市发3号文件《关于印发法治__创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或《__市法治创建政绩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政府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十佳法治乡镇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4分)。每项创建要有方案、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少一项扣1分。
2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分)。设立相应制度和机抽,没有落实三个依法的每少一项扣1分。
22、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建章质量(2分)。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没有按要求建立落实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承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资格认证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查公正执法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执法明显不公扣1分。
24、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分)。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查制度和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司法不公扣1分。
25、围绕法治创建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治理,查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五、加强法制宣传报道(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