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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县政府办统一安排,我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精心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全镇专项行动收到实效,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为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我们进行了精心组织,对全镇12个村(居)进行了全面布置,并做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统筹安排,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点,各村居要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做好前期统一部署安排。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保险业在迎来开放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需要在各方面苦练内功,提高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的经验以及近年来国内保险市场出现的种种失信、混乱状况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告诉我们,诚信是保险公司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诚信是其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2003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保险法》将作为保险四大原则之首的诚信原则被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在新增的6条规定中有3条与诚信有关,新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经营的宗旨写进了第一章“总则”中,新的《保险法》还对保险公司对人的培训、管理、信息披露都有了明确规定,并对投保人的诚信原则也做了相应的规定。由此可见,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首先从诚信对保险公司的重要作用入手来阐明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及深远意义。其次从《保险法》对投保人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来论述如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将构成保险欺诈以及给投保人带来的后果。再次,从只有有效防范保险欺诈入手,才能将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来进一步说明诚信原则的重要性,最后来论述如何打造中国的诚信保险,使中国的保险业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保险业在迎来开放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面对入世后“洋保险”的大批涌入,我国广大保险人都已经认识到诚信是立业之本,是保险业的生命线,是维护保户利益的根本保证。但建立和完善诚信保险品牌却非一日之功,而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复杂工程。而打造诚信保险品牌,决非保险人一家就能完成,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03年元月1日起新实施的《保险法》将作为保险四大原则之首的诚信原则被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在新增的6条规定中,有3条与诚信有关。“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经营的宗旨写进了第一章“总则”中,“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更是切中要害,“保险公司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及其他有关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下面就诚信原则对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加以论述:
一、诚信对保险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作用
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信誉、信用、信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企业要讲诚信这不仅是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与社会之间有一种根源源于诚信原则的承诺,不遵循这种承诺的企业,可以蒙混一时,但不可能长久生存下去。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在其发展中,诚信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保险公司的立业之本和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
(一)诚信是保险公司行为规范的重要方面。诚信即忠诚老实,遵守信用是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也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做保险首先要学会做诚实守信的人,因此可以说,保险企业行为规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诚信。《保险法》明确规定从事保险活动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公司推行诚信原则的关键是用诚信价值观凝聚全体员工,用诚信服务规范约束全体员工,使员工的思维与行动成为体现公司价值观和目标的有机统一体。集体目标的实现来自于每个个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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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努力,个体理性是集体理性的必要条件,保险公司的良好信誉必须建立在全体员工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
(二)诚信是保险公司展业的基本准则,发展业务要以诚信为前提,对客户要真诚相待,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设计最合适的保险方案,核保理赔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因此,从本质上来讲,保险公司经营的是一种信任关系,以诚信为本是其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是提高保险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任务。
(三)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是保险公司维护信誉的基本要求。保险从其含义来讲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经济补偿制度,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一中契约行为,是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它为保户安排了一个可以理性预测和确定的未来,保险合同的确定来自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共同价值的认可,由于有关实际价值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为了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公平,双方必须坚持一种基于诚信的协商与合作态度。营销员要向投保人正确地解释条款,而不能误导客户,客户也要如实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这是确保能够顺利履行的基础。
(四)诚信是保险公司品牌管理的核心。市场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扩大市场份额,培育和开发有潜力的未来市场,都离不开品牌建设。不论哪一家保险公司,要想获得稳定长久的发展,都必须加倍珍惜,维护自己的品牌。入世以后,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不仅将与国内保险公司竞争优质保源,争夺保险人才,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将通过其优良的品牌、先进的技术以及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保险经营的最高增界是要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此实现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而品牌管理的核心是坚持诚信,保险公司唯有诚信才能赢得客户的忠诚。
二、《保险法》对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的相关规定
新的《保险法》为体现诚信原则的重要性不仅加大了对保险人的监管、监督力度,同时也对投保人的行为进行了约束,投保人一旦违背诚信原则进行“骗保”,保险欺诈,不但得不到保险金,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通过几个实例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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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进行保险欺诈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从而进一步说明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
(一)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具体来讲,就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就有残疾,疾病或不适症状或正在服药治疗,或者其具有一定的职业类别,业余爱好,生活习惯、家族病史等重要情况,这些情况是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附加条件承保,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告知保险人,而保险人为促成业务明知有隐情却不促其如实告知,而是与当事人互相勾结,待签订保险合同一段时间后即以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为由申请理赔。例如:2002年4月5日,长春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陈某于2002年3月29日在家中死亡,申请死亡保险金37.5万元。因为案件涉及金额较大,该保险公司非常重视。理赔人员仔细审阅理赔材料,广泛调查,搜集证据,并请司法机关介入后,终于使这起涉案金额近50万元的带病投保骗赔案件告破。保险公司业务员与投保人及其亲属相互串通,故意伪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财务状况,隐瞒被保险人身患癌症的重要事实,采用代签名、代缴保费的方式来骗取保险金。
(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有相关条款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具体表现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受益人违背社会道德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然后恶意制造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由于此类保险欺诈行为往往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因此尽管此类案件较少,但其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最严重。1997年
9月3日,刘某为其开出租车的妻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终身还本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受益人为刘某本人。根据条款规定,如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6万元的保险金。1997年12月14日上午,刘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早有杀妻之念的他,将妻子活活掐死,并用剪刀在其右胸部刺了一刀后,伪造现场故意翻箱倒柜,将妻子身上的金银首饰取下藏起来后,溜出家门。原本刘某希望邻居发现后代他向警方报案的。但他在外转了一圈回来后,家中仍无半点动静,无奈之下,刘某只好自己报案。警方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后,认为刘某有作案的嫌疑。为进一步取证,警方欲擒故纵,故意将已置留2天的刘某放回,发现刘某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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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其妻子的6万元身故保险金。后经公安机关的审讯和进一步调查取证,一桩残忍的杀妻骗赔案终于告破。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发票。《保险法》规定,保险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具体表现在,被保险人出险后为了骗取保险金,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采取各种手段,从有权部门开具虚假的证明或发票。而一些有权部门往往因为各种社会关系或是接受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好处,或者认为“反正不要我掏腰包”,便不顾原则,玩忽职守,为保险欺诈大开方便之门。如在为被保险人进行伤残鉴定时,有意夸大伤残等级,被保险人明明是因自杀或疾病身故,却应投保人或受益人的要求开出意外身故的证明。证明被保险人原有的残疾是由保险事故造成的,虚开医疗费用发票等等,还有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为骗取医疗补贴或医疗费用保险金,故意小病大养,呆在医院不出来,或以住院为名行挂床治疗之实,或以保险事故为名治疗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等,有的干脆挺而走险制造假证明、假发票。下面一起“骗保”案就属于这一类型。周某,男,某国税局职工,2002年初参加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2003年1月19日周向该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提出理赔申请,称其在2002年共住院7次,发生费用总额153146.22元。根据保险条款及协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000元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108778元。经理赔部门人员审核,发现理赔材料中有3张医疗费用发票为手开发票,涉及金额140209.8元。理赔人员前往该医院调查,证实这3张发票均为自制的假发票,因为该医院实行电子化管理,根本没有手写发票。
三、只有做好保险欺诈的有效防范才能将诚信原则落到实处
以上的几个保险欺诈、保险骗保案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险人及社会方面的原因。中国的民族保险业要想持续稳健的发展,就必须将诚信原则落实到每一笔保险业务中,并且需要全社会都要共同关注。因此,保险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还要有效地防范保险欺诈,保险骗保。如果忽视了这种现象,将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让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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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对保险公司产生误解,产生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看法,对保险业的发展将非常不利,所以我认为将诚信原则落实到保险经营活动的每一项工作中,还应该做好有效防范保险欺诈、保险骗保、保险业应从以下方面来防范风险,才能确保保户利益,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才能够做大做强。
(一)从保险公司内部着手
1、要完善保险条款,减少保险欺诈发生的可能性。尽管保险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预先制定的,但是保险合同签定后,保险条款就转化为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具有约束力。因此,保险人在拟定保险条款时,必须用词准确、规范、明确具体说明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目前我国的许多保险条款均没有明确列明保险欺诈、保险骗保 除外责任,仅仅是在除外责任中笼统地规定对于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显然没有包含保险欺诈的全部内容。为了更好地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应该明确保险条款,完善保险合同的内容在除外责任中应列明欺诈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保险欺诈的发生。
2、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建立科学的理赔程序和规范理赔制度。必须按承保和理赔分离的原则,建立专门的、高水平的理赔制度。现场查勘,必须严格认真,以弄清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对保险金请求人所提交的有关证明,要仔细审查是否齐全、属实。要建立健全核赔制度,对理赔实行监督。具体地说,保险公司的各级理赔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理赔。每一起理赔都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或上级公司的审批,必要时还应经过专家论证。保险公司还要建立规范的理赔制度,实行接案人、定损人、理算人、审核人、审批人分离的制度和现场查勘双人制。做到人人把关,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严格防范,以确保理赔质量。同时理赔工作应严格按审查程序步步深入,并建立事故查勘报告档案,以备复核和总结经验教训。在理赔工作中,若发现以赔谋私或内外勾结欺诈的,必须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把好理赔关,有效地制止和杜绝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3、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严格管理,谨防疏漏。保险公司内部要建立承保核审制度,对所承揽业务的风险要按程序进行反复识别,评诂和筛选。以便有效控制风险。对承保审核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认定,评聘制度,只有具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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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专业知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且富有实践经验的人,才能充当核保人。除此之外,还需建立承保核保档案和审核人员的岗位责任考评制度,以完善的管理确保承保质量。
(二)从保险公司外部环境着手
1、加大《保险法》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首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领会其有关保险欺诈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使公众对参加保险有正确的认识,自觉地防止各种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要让公众知道,反保险欺诈不仅将使保险公司得益,广大被保险人也将从中受惠。同时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可考虑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开举报电话,利用知情人的求财心理,获取社会面的反欺诈情报。实践证明群众的举报对保险欺诈案的侦破非常有效,其次,保险人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保险欺诈行为作斗争。当保险欺诈行为发生后,保险人应积极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督促他们对欺诈者予以行政或刑事处罚,决不能因为怕失去保户而姑息迁就,最后,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正确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不仅需要办案的司法人员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有全面的保险知识,因此,必须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借鉴欧美国家成功经验,成立全国或地区性的反保险欺诈组织。欧美国家保险同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成立了许多反保险欺诈的联合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借鉴。联系我国现状,可考虑在保监会的政策引导下,由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保险公司参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联络各保险中介组织,共同出资成立全国或地区性的类似“保险欺诈调查协会”的组织,要制定工作章程,规定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行动纲领,从立体层面开展综合治理。
3、加强保险行业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联合,发挥各自特长。在目前条件下,合作的方式应该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既包括高层合作,也包括基层单位间的相互合作,可
以是个案合作,也可以成立相应联络机构。合作内容可包括,编辑保险欺诈案例,交流和传授保险欺诈案的侦破方法,以及在保险欺诈案发生时,联合协同破案等。
四、如何打造诚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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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确很重要,但是面对入世后“洋保险”的进入,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应该怎么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呢?也就是说应如何打造中国的诚信保险呢!除了上面谈到的有效防范保险欺诈外,我认为还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保险理念。保险行为是以合同为纽带,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保险人要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把诚信作为一种与资金、设备同等重要的“资本”,通过市场的优化配置来参与竞争,与被保险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共守承诺的良好关系。
(二)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在发展中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制约和规范机制,一些人受到利益驱动,做出了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这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因此,在整顿、规范保险市场时,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展业人员在展业技巧、服务手段、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对人、经纪人严把“进入”关。通过必要的培训,考核和行政、经济手段,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积极履行职责,为保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提高服务水平。保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仅有赖于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硬件设施,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每个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使服务理念渗透到保险业务的每一项工作之中。
(四)完善市场规则。新修订的《保险法》将保险业的诚信原则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人分别增加了在诚信方面的具体要求,还增加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委托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了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规定对规范保险人的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使保险公司必须更注重对员工的诚信教育。
(五)延伸诚信管理体系。保险人在打造保险诚信品牌的过程中,要建立起职责分明的内部管理体系。市场销售、财务、业务部门都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人要认真执行保险诚信监管的各项规定,负责对投保人和展业人员进行评估建立起客户信用管理档案和诚信管理系统,制定保险业的诚信规则。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对理赔案件进行回访跟踪。
(六)建立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真实而完整的信息披露既有利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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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身发展和壮大,也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因此,保险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提供内容真实、材料翔实的信息,政府监管部门则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把关,制定相应对策,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大保险监管的制裁职能。保险监管机构不仅要对保险人进行日常业务监管,而且还要制定一套对保险信用进行监管的方案,通过对信息采集,对保险人的信誉度进行综合测评,对信用较差的保险人加以行政、经济制裁,对信用较好的保险人则予以适当奖励,并定期向公众披露保险人信誉度的测评情况
总之,通过以上的论述及对几个案例的分析、论证,充分说明了诚信原则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无论对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讲,还是对维护广大保户的切身利益来看都颇为重要。因此,诚信建设是保险业的基本原则。正如《保险法》所规定的那样。“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这一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信任,保险业就不会发展壮大,诈保、骗保就会防不胜防,整个保险业就会失去发展的环境,存在的空间。而时代需要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强烈呼唤诚信回归。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保险诚信体制,打造保险业的诚信品牌,保险公司才能持续稳健发展,中国的民族保险业才能够做大做强。
参考资料:
《保险法》:2003年1月1日实施
《保险世界》:保险世界编辑部出版2003年12期—2004年2期
《中国商业保险》:中国商业保险编辑部出版2003年1—5期
赤峰市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拥有别具特色的民俗风情文化,民俗文化是赤峰文化旅游资源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赤峰市旅游资源中最富魅力和最有生命力的部分。但由于认识上的或其他的原因,长期以来,却一直没有很好地挖掘利用,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没有建立一个明确的开发理念,对赤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在开发内容和模式选择上思路单一,眼界不宽等,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对赤峰市的民俗旅游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提出解决方案。
赤峰市旅游业发展到今天,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从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入手,发掘具有赤峰特色的、高品位的旅游项目,并以此塑造赤峰的人文形象,提升赤峰的旅游品位。但是如何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本文从目前我国民俗旅游开发的基本状况、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组成、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概况、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特色分析、赤峰市民俗旅游发展的基本状况、民俗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赤峰民俗旅游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有特色的赤峰民俗旅游产品系列开发设想、赤峰民俗旅游市场开拓构想等方面入手做了一些初步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更多的人来共同关注赤峰市的民俗旅游开发。同时我们要在对赤峰自身民俗旅游资源充分了解和认识的前提基础下,对赤峰的民俗旅游资源进行有效而又合理的开发。为赤峰的旅游添上亮丽的一笔,让更多的人了解赤峰。
[关键词] 民俗 民俗旅游 旅游开发 赤峰市
上个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旅游业进入了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时期,这时,有意识地将民俗与旅游结合在一起,研究民俗与旅游的关系,探讨民俗如何介入旅游活动并为旅游事业发挥效益,才真正成为民俗学与旅游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世代传承,引人入胜,形成了具有鲜明特征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在世界民俗文化宝库中占有重要的一席。近年来,我国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民俗文化资源,结合丰富而广阔的自然生态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旅游。利用、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对推动我国旅游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赤峰地区,在开展民俗旅游方面比前些年有了很大的进展。
一、民俗旅游与民俗旅游发展概述
1.民俗与民俗旅游的内涵
民俗是指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由民间创造的,又为民间所通行和传习,为人们共同传承的物质文化生活,包括各种物质生产、饮食、居住、迁徙、岁时、婚丧礼仪以及工艺、农业、游艺等习俗。民俗也是“民间习俗”的简称,广泛的含义是:一个民族流行于民间的全部风俗习惯,具有世代相袭的传统文化现象。
“民俗旅游”概念最早是由西敬亭、叶涛于1990年提出的,“顾名思义,民俗旅游是民俗与旅游的结缘,是以民俗事项为主体内容的旅游活动”1995年,刘印其学者提出“民俗旅游是借助民俗来开展的旅游项目,如寻根祭祖、进山朝香、民间艺术表演、民俗展览、节庆活动、风味食品、旧式交通工具、住民房等,一句话,就是到民间去旅游,到民俗氛围里去切身体验。”[2](p.5-55) 这一概念的提出,体现了人们在理论上对民俗旅游的逐渐认知与重视。
2. 目前我国民俗旅游开发的基本状况
中国的民俗旅游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中国刚刚推行开放政策,现代旅游业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直接产物首先从发展国际入境旅游开始起步。为吸引海外旅游者,当时开发的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国内最著名的、品位和级别最高的名山大川和历史文化两个领域,民俗旅游的开发作为补充性产品还局限在比较狭窄的领域,无论是在开发的广度、还是在开发的深度方面,都没有展开。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国内旅游的兴起,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也进入大发展时期,民俗旅游产品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直至今日。民俗旅游曾被认为具有投入少和取之不竭的优越性而成为近年来我国各地,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开发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于是,民俗博物馆建起来了,民俗旅游村寨开放了,并移植、兴建了许多模拟的民俗风情园或民族文化村、民俗一条街等景点,还举办了各种各样名目的民俗节庆活动。所有这些确实在一定时期内给一些地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应看到,许多打着民俗旅游招牌的旅游点或旅游活动项目其实展现给游客的并不全是真实的、健康的、丰富的民俗文化此类所谓的民俗旅游非但不能给各族人民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相反,正破坏着民俗文化,损害了民族形象,造成了极为有害的影响。
赤峰市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拥有别具特色的民俗风情文化,民俗文化是赤峰文化旅游资源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赤峰市旅游资源中最富魅力和最有生命力的部分。但由于认识上的或其他的原因,长期以来,却一直没有很好地挖掘利用,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没有建立一个明确的开发理念,对赤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在开发内容和模式选择上思路单一,眼界不宽等,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对赤峰市的民俗旅游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提出解决方案。本文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对赤峰的民俗旅游开发进行探讨,期望有益于赤峰的民俗旅游健康发展。
二、内蒙古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概述
赤峰市位于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与河北承德、辽宁朝阳接壤。 “赤峰”是蒙古语“乌兰哈达”的汉译,因城区东北部有一座赭红色山峰而得名。全市总面积9万多平方公里,辖3区7旗2县,有蒙、汉、回、满等30个民族,总人口460万,其中蒙古族人口82万,是赤峰的主体少数民族。 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全国考古学文化发现和命名最多的地区之一。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北方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均发源于赤峰。因此,赤峰市在国内外享有“中国北方文化之源”的美誉。有史文明以后,赤峰成为我国北方各少数民族活动的中心,具有浓郁的蒙古族风情,发展旅游业条件得天独厚。赤峰市有美丽的草原风光。赤峰市有草原面积 4.7万平方公里,著名的草原有贡格尔草原、乌兰布统草原、巴林草原,统称为昭乌达草原。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为赤峰发展民俗旅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赤峰发展前景广阔, 经济潜力巨大,是具有很大后发优势的地区, 是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前沿阵地。建国50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经过全市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以医药、食品、有色金属、能源等为主导产业的工业体系逐渐形成,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已成为自治区东部的工业和农牧业基地。赤峰地处东北与华北经济区的结合部,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位置独特,交通便利,很容易接受北京、天津、沈阳等几个中心城市的辐射。
1.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概况
根据中国民俗学家乌丙安教授的民俗学分类方法,赤峰的民俗旅游资源可分为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和游艺的民俗四大类:
(1)经济的民俗
生产习俗如游牧倒场、六畜饲养;围猎狩猎包括放鹰、设地箭、设陷井;特色捕鱼如兜网、旋网、叉鱼冬季“阿围”。
居住习俗如蒙古宫帐、古列延式的蒙古包群、典型的阿寅勒家居、各类毡包、“介”字房、“蔓子炕”、斜仁柱、木刻楞、土窑子、桦皮棚、奥伦仙人柱、马架子、草房。
特色饮食如奶食品、肉食品、酒文化。包括全羊宴、烤全羊、九九全羊宴、蒙古八珍、手扒肉、全羊汤、诈玛宴:野味菜肴、奶食品、“瓦特”饼、“托古列”、苏子馅饼、饮驯鹿奶;兽肉独特烹饪:包括阿斯根、阿素、吊烧、灌血清、老考太、粹腌肉、桦树汁。
(2)社会的民俗
信仰民俗包括萨满教各类祭祀仪式、傩文化、藏传佛教信仰自然、崇拜动物、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特色婚礼包括迎娶式、送亲式、逃婚式、互迎互送式等。
(3)信仰的民俗
包括那达慕、祭成吉思汗、兴畜节、打鬃节、狩猎节、马奶节、避暑节、吉祥节、米阔勒节、敖包会、奥米那楞大会。
(4)游艺的民俗
游戏竞技包括摔跤、赛马、射箭、赛骆驼、掷布鲁、踢乌兰红、鹿棋、布木格、蒙古象棋、马术、棒打兔、滑雪、颈力、放爬犁、踢毽、围鹿棋。民间歌舞包括阿尔丁道兀、布吉格、珠吉格、马头琴、火不思、头管、四胡、乌力格尔、好来宝等。
2. 赤峰市民俗旅游资源特色分析
赤峰市有浓郁的蒙古族风情。美丽神奇的昭乌达草原养育了热情豪爽的 “ 马背上的民族 ”―― 蒙古族,他们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待人接物的礼仪、祭祀神灵与礼拜祖先的程序,蒙古族婚礼、蒙古族服装服饰、民族歌舞、各种节庆活动和蒙古族饮食等民族文化所包容的内涵, 充分展示出蒙古民族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
赤峰民俗文化的精髓是草原游牧文化。蒙古族文化则是其典型代表,由于历史、地域特点的差异及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蒙古族文化又表现出多元特质和地域性差异,其中赤峰地区的蒙古族民俗文化主要是以巴林蒙古族为代表的。
(1)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独具特色
民族服饰格式各异,有着独特的地方性和浓厚的文化底蕴。旧时牧区蒙古族男人多穿长袍,清代后,官宦知识家庭妇女多穿"旗袍",普通劳动妇女亦穿长衫,但不紧腰开歧;中老年妇女长衫蓝白色居多,宽松肥大,男女长衫都束腰。腰带多为丝绸或成幅红绿幅布。蒙古族的传统饮食以肉食品、奶食品为主。蒙古族游牧,骑马是蒙古民族一大特色。牧区迄今10~60岁不论男女外出、串亲、放牧都骑马。牧民另一行具是勒勒车,走敖特尔(牧场)、搬家、拉水、拉运东西均用勒勒车。
(2)待人接物的礼仪丰富多样
巴林蒙古族的主要礼俗为见面礼、祝寿礼、过本年、贺满月、过生日等。
见面礼:对见面礼,巴林蒙古族最为讲究。父母在,晚辈不可与长辈对面而坐,吃不同席,更不可与长辈同桌饮酒和抽烟。站坐须在其自己位置上,在长辈讲话时不许乱插话。外出回来先到祖辈、父辈面前请安问好。
祝寿:巴林蒙古族老年人从60岁开始祝寿,以后逢十便祝寿,但父母在世,儿孙辈即使60岁以上也不为自己贺寿。一般过95岁就不计年龄。寿礼一般是牛、绵羊或皮、棉长袍、靴子、烟荷包、银钱等。
过本年:只老人过。届时,乡亲、朋友、亲戚齐聚,为其举行贺寿仪式。客人带酒和哈达及其他祝寿礼品,先满酒、献哈达、赠礼品,后由主家招待客人。满酒时一般满四、六、八碗,蒙语称“朱来”。祝寿完毕,主家赠给客人烟荷包、毛巾等。
贺满月:巴林蒙古族孩子满月时邀请邻居、亲朋为其庆贺。为使孩子长命百岁,要做“长寿面”食用。这天以奶食招待客人。
过生日:其礼节大体与给孩子贺满月相同。届时要给孩子剃发,戴帽子。宴席开始后,大人代孩子给每个前来祝贺者满酒叩头。
(3)信仰禁忌奇特神秘
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所以,进入蒙古包后,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 烤湿靴子和鞋;不得跨越火炉或脚蹬火炉;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得用刀子挑 火或将刀子插入火中;不得用刀子从锅中扎取肉食。
水忌: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在河流中洗手和沐浴,也不许洗妇女的脏衣服或将不干 净的东西投入河中。牧民家有重病号或病危者时,一般在蒙古包左侧挂一根绳子,并将绳子的一端 埋在东侧,相当于挂出了“闲人免进”的牌子,以示患者不待客。
产忌:蒙古族妇女生孩子后,一般要在屋檐下挂个明显的标志,生男孩挂弓箭,生女孩挂红布条,客人见此止步。
(4)节庆多彩、民间演艺精湛
蒙古族除过春节(受汉族影响)外,还过“兴畜节”,蒙语“玛力新鲁勒乎”。无固定日期,正月至清明间择日举行。千盏灯节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这是为纪念燃灯佛诞辰和宗喀巴圆寂日,蒙古民族最注重的锅撑子节,农历腊月二十三为祭日。
每年农历5月13日举行祭敖包。 祭敖包是蒙古族的传统祭祀活动。那达慕,蒙古族语意为娱乐游艺,是蒙古族传统的群众性集会。那达慕盛会传统的项目为男儿三艺比赛,即博克(摔跤)、赛马、射箭。 充分展示灿烂的马背民族文化。 蒙古族素有“马背民族”之称,赛马是蒙古族传统娱乐项目。射箭是蒙古族最古老的体育项目之一。蒙古族一向以高超的善射技艺而著称。蒙古族的射箭比赛分骑射和静射。博克是蒙古族最喜好的体育娱乐活动。蒙古族的博克(摔跤)起初具有很大的军事体育性质,主要用以锻炼力量、体魄和技巧。而现在的博克主要成为蒙古族男子比力量、技巧与本事的体育娱乐活动。
三、 赤峰市民俗旅游发展分析
1.赤峰市民俗旅游发展的基本状况
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民族风情浓郁,蒙古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饮食习惯、民族服饰,特色鲜明的婚礼习俗,草原那达慕、祭敖包等活动充分展示出蒙古民族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已开发的喀喇沁蒙古族亲王府、白音敖包度假村、乌兰布统草原综合旅游区、巴林蒙古部落、翁根山旅游区、沙布台苏木查布湖旅游区、巴彦塔拉草原旅游区、格根好特民族乐园、贡格尔草原蒙古部落等都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景区。其中,喀喇沁旗依托于丰富的旅游资源,凭借蒙古族亲王府国家AAAA级景区这一优势,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增强为游客服务意识,从而使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今年旅游总收入达到715.53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01.12%;接待国内外游客21818人次,与去年同比增长7.98% ,各项旅游指标再上新台阶,创历史新高。下表旅游者的年际变化和旅游收入变化揭示了赤峰市旅游市场的规模和变化趋势:
从表中可见,赤峰近几年来旅游人数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特别是2004年随着克旗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区、喀旗王府旅游区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区;克旗紫蒙山庄晋升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赤峰市进入中国特色城市200强行列之后,赤峰的旅游业更是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时期。
2. 民俗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赤峰近几年的旅游业发展迅猛,但赤峰旅游业起步晚,旅游市场规模小,一些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都还没有引进来,致使赤峰的旅游开发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民俗旅游开发中的问题更要引起人们的观注,通过本人两个月的在景区实习和大量资料的查阅,确实发现了赤峰民俗旅游开发当中存在的很多问题:
(1)民俗旅游资源整体水平不高,文化内涵挖掘不够
赤峰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体水平还不高,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没能很好的体现蒙古族文化的精髓。蒙古族文化的精神和灵魂是孕育在日常生活之中的,但在各个景区景点却普遍缺少展示蒙古族日常生活的内容,个别的访问牧户活动,也严重商业化和形式化,特别是各景区景点的民族风情展示和民族歌舞表演更带有浓重的商业色彩,只重“形”似而忽略“神”似,只重形式而忽略内涵。
(2)民俗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大多没有开发
赤峰市的民俗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大多没有开发,少数已开发的景点也仅限于现有资源的简单利用,文化含量和空间容量不足,缺乏应有的旅游容量。赤峰历史文化资源相当丰富,除一部分不可利用的资源外,仍有相当的部分是可以开发利用的。但目前却基本没有开发,只对少部分资源进行了简单利用,规模小而缺乏应有的文化内涵。如巴林塔拉草原旅游区、贡格尔草原蒙古部落度假村等景区由于没有进行深度开发,本来凭借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开发出更多的有特色的民俗旅游项目,可是事实上却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愿投入成本而放弃了对景区的深层次的开发,只局限在表面。像巴林蒙古部落这一景区,进入景区只能看见几个蒙古包,一片草原和几匹马,在景区里根本就感觉不到蒙古族那种豪放洒脱、驰骋草原的那种气概,纯粹是商业化的景区,所以无论是在旅游容量上,还是在文化涵量上,都明显不足,无法满足旅游者的需要。
(3)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歪曲原生文化的倾向,甚至掺杂了某些虚假的成分
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歪曲原生文化的倾向,甚至掺杂了某些虚假的成分。有的景点在表现民族文化时,由于对民族文化理解不深,出现了歪曲的倾向,或往原始靠,挖掘了一些不成熟的东西,甚至是一些已经抛弃了的习俗;或往繁华靠,挖掘了一些不属于该民族的文化,从而淡化了民族特点,掩盖了民族文化的实质。在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中,不尊重历史事实,捕风捉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从而使一些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缺乏事实根据,导致文化阐释不准确,甚至严重失实。
(4)大部分景区景点民俗文化表现形式单一,雷同现象明显
赤峰大部分景区景点的民俗文化旅游基本上都是以被程式化了的蒙古族民俗为主,内容和形式上单一而又雷同。有人戏称内蒙古的民俗旅游是一片草原,一座蒙古包;一条哈达,一碗酒;一首民歌,一块肉;一匹马,外加一堆石头(敖包)。大部分景区景点千人一面,从形式到内容基本相同,给游人的印象是蒙古族民俗文化仅此而已,再无开发的余地,不仅游兴大减,而且对这里也失去了进一步了解的兴趣。
(5)民俗旅游产品开发中缺乏民间性和可参与性
民俗文化是伴随着生活的需要而自然形成和历史传承的一种文化,是民众生活的体验,它的突出特点是淳朴性和乡土性。因此,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无论是内容还是格调、造型、色彩等,都应按照民俗原生态来展示,以凸现出民俗的民间风格和地方或民族特色,从而给旅游者以亲切、真实、淳朴、乡土的心理感受,否则就成了所谓的“伪民俗”。而赤峰许多景区景点的民俗文化开发正是缺少了这种应有的民间性,所有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几乎都是程式化和形式化的表演项目,演者自演,观者自观,不仅给人以某种失真的感觉,而且还很难使游客参与其中,从而减弱了产品的吸引力。
(6)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对民俗文化和传统缺乏应有的理解
大多数旅游景点的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历史文化知识,对民俗文化和传统所知甚少,有些甚至根本没有什么了解,所以对旅游景点所体现的民俗文化内涵很难把握,曲解和歪曲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赤峰市民俗旅游开发设想
1. 赤峰民俗旅游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
(1)保持本色,注重个性
民俗是民族文化构成的一个要素,是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的。这些特殊的历史和风俗习惯被赋予了强烈的感情。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之一就是“求异、求奇”,所以历史氛围越重,文化差别越大,生活气息越足,就越能吸引旅游者来亲身体验异质文化模式带来的奇特感受,能够开阔视野,丰富阅历,得到无穷的乐趣。
所以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就是真实生活中的特色,个性的塑造与展示,取自生活,追求自然、朴实无华的生活内容蕴藏着无限的民俗情趣和文化内涵,更易让游客理解和接受,得到悦目悦神的体验。
民俗旅游的发展就是弘扬民族文化的过程,但“弘扬”是有个合理的度的,“过”和“不及”都不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尤其要杜绝对民风民情的亵渎和歪曲,使得民俗文化失真庸俗。这些都不利于民俗旅游的发展和弘扬光大。
(2)要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旅游价值
一些具有重大考古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一定具有重大的旅游价值。不能用学术价值来衡量或代替旅游价值。有些重大学术价值的历史遗迹,可以开发成为专项旅游产品,但却很难开发成大众旅游产品。开发时必须审慎对待。
(3)产品开发注重知识性、审美性、独特性和可参与性相结合
开发历史文化产品必须尊重历史事实,要有历史根据,不能捕风捉影或凭空杜撰,必须能给游客提供正确的知识。开发民俗文化要符合现代审美观念,重视文化内涵和文化精神的挖掘,坚持文化性、民间性和参与性原则,不能一味求“俗”求“异”。在表现手法上要现代,特别是要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制造氛围,调动起游人参与的兴趣,让游客产生真实感和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还要引导游人用现代审美观审视蒙古族民俗与历史文化,让现代人在今天仍能感受到蒙古族文化的魅力和吸引力。
(4)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有机地结合起来
赤峰地区分布着大量的草原牧场和森林,它们的生态状况直接影响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中国华北、东北的气候。所以保持这里的生态平衡,意义深远。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保护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环保工作应提上日程,要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不能只重开发不注意保护。
(5)各区和旗县紧密结合,注重精品开发
赤峰市下辖七旗二县三区,各旗县都有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赤峰市民俗旅游具有大分散,小集点。从全市看,旅游资源分布比较分散,但从局部看,却又很集中,形成了北、中、西三个空间组合体,也就是三个资源区,这样各区要注重协调,避免开发的重复性,紧密联系构建精品景区。
(6)重点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赤峰市民族众多,但最具有特色的和最有旅游开发价值的还是蒙古族民俗,在内容的选择上,应重点开发巴林蒙古族的民风民俗习惯和蒙古贵族的习俗:如巴林蒙古族的经济民俗(如牧业习俗,狩猎习俗、居住习俗、服饰餐饮习俗等)、社会民俗(如婚俗、岁时节庆、人际交往习俗等)、信仰民俗(如宗教文化、禁忌买习俗等)、游艺民俗(如口承语言、民间歌舞,游戏竞技民俗)等;蒙古贵族的生活习俗也是赤峰民俗旅游的一大特色,应重点突出这一特色民俗。如欣赏王府雅乐,迎宾礼仪、生活习俗,观看王府婚庆典礼、公主下嫁仪式、清代服饰表演等活动。
(7)合理规划,改善旅游基础设施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每一个旅游地的规模及接待总量上有一个合理化的控制。在接待设施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优化筹资、投资方向与投资结构,积极利用国外资金、外地资金、本地私人资金和其他社会闲散资金、从交通、通讯、供电、供水、景点建设等方面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及文化品位。
(8)重视对景区景点的大力宣传
全面设计主题形象,利用快捷、有效的宣传媒体,呈现出特点鲜明、生动形象的宣传口号,配以声文并茂的逼真图像,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的同时,使更多的人来了解这里神秘而又传奇的民族文化和风情民俗。满意的旅游过程必将提高旅游地的形象,间接的口碑将就会使宣传工作向着更加良性的方向发展。
(9)加强综合治理,健全管理制度
首先,要完善健全各种法规条例。地方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经营单位要积极协调、沟通,避免条块分割的弊端导致的有利大家争,有问题互相推的严肃和法律性的管理经营现象。
其次,要保证旅游人力资源的供给,在数量上、结构上、素质上基本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或适度超前,制定合理的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再次,各部门的人员设置要合理。例如:在必要的景区要设置保安,根据旅游部门制定的约束和管理条例,保安应在旅游的全过程跟随游客在旅游地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有效地维护区景内的正常秩序。
(10)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民俗旅游是以民俗事项和民俗活动为资源而展开的旅游活动,开发民俗旅游无疑是对各民族、各地区民俗文化资源的利用,但如果利用不得当,必然会对当地或该民族的民俗文化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因此,对民俗文化资源进行开发的同时必须加以保护,保护不是冻结,不是封闭式的与世隔绝、与时代隔绝,采取封闭式,隔离式的保护,是完全忽视本民族、本地区人民渴望走向富裕、走向现代化的需求和愿望,本质上是禁止了民族文化的进步。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本民族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愿望,让各民族自己决定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传习、发展的道路,即在开发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时,要保护其原始形态不受破坏,体现它的“原汁原味”。在具体开发中,应时刻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他们的后代依旧世代过老祖宗的日子,但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文化通过记述等形式保留下来,作为一代历史见证。年轻一代的摩梭人可以通过被保留下来的文化特质,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蕴含于其中的文化意义。在这一点上,摩梭文化旅游开发方式值得我们借鉴[3]。
2. 有特色的赤峰民俗旅游产品系列开发设想
(1)草原马术民俗旅游系列产品
“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是人们对蒙古族草原的美好印象,蒙古族被誉为“马背上的民族”而赤峰市又是有大片的草原,精心策划,开发出以骏马文化为代表的民俗精品,例如可开发赛马、跑马、骑马、套马、马车、马术、马战表演等系列产品,充分反映辽阔大草原骑马民族英勇豪放的特质。如开发的好,这将成为赤峰民俗旅游的一大亮点和卖点。
(2)草原民居美食民俗旅游系列产品
作为蒙古族主要居住形式的蒙古包,可以说是蒙古族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它是一种民族和民族艺术象征,作为一种民俗的产物,它有其不可替代的魅力。蒙古族独特的饮食习惯如手把肉、马奶酒和各种香飘袭人的奶食品,以及他们那古老而美丽的饮食茶酒具,都有着浓郁的民族色彩,都是蒙古族独特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蒙古包,开展走入“浩特(自然村)”活动,“住牧民家,吃牧家饭,干牧家活,享牧家乐”。
(3)草原节庆民俗旅游系列产品
蒙古族民间习俗中,祭敖包是最隆重的祭祀活动。那达慕是蒙古族传统的群众性盛会,它起源于一年一度的祭敖包聚会,那达慕最初项目只有蒙古族传统的三项竞技活动:赛马、摔跤、射箭。充分挖掘那达慕的内涵,塑造那达慕品牌,不仅会增强赤峰草原旅游的魅力,而且还会促进商贸流通、物资交流、经济洽谈等活动。
(4)草原婚庆民俗旅游系列产品
以丰富有趣的蒙古族婚俗,开发草原婚庆旅游产品。比如,开发草原新婚游,以蓝天白云,辽阔草原为背景,配以浪漫的民族歌舞,广泛吸引海内外游客,提升赤峰旅游的知名度。
3. 赤峰民俗旅游市场开拓思路
(1)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做好区域协作
①毗邻京津
赤峰市毗邻京津,市区距我国最大的旅游中心城市―北京仅448公里,正处于北京的旅游辐射圈之内,是北京旅游旺季分流的理想旅游地。本区与北京有铁路、公路、航空联系,旅游通达条件较好,开发二者之间的区域旅游,条件十分便利。据悉,赴赤峰观光旅游的有一大部分是经北京方面来的。因此,临近京津,是本区旅游区位的最大优势,要充分利用这种地区优势发展我们的民俗旅游。
②近邻承德、秦皇岛
赤峰距承德旅游区160公里,距秦皇岛旅游区200公里。承德也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避暑山庄又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承德有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宏伟完整的皇家行宫建筑群。秦皇岛是一座美丽的海港城市,旅游胜地很多。这两区游人不断,可充分利用赤峰地区与之有利的旅游空间联系,发展区域旅游,以发挥他们在旅游开发上的互补增强效应,从而形成一条海滨风光、皇家园林、草原民情、蒙古贵族生活习俗旅游、北方文化的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承德、秦皇岛的窗口作用,把赤峰的旅游形象树立起来,提高在国内外的旅游声望。
③接邻东北辽宁
赤峰市东部邻接辽宁省,一段时间曾属辽宁管辖,经济、文化交往密切,有着和谐的地缘关系。它位于东北林海雪原旅游资源区和内蒙古草原风情旅游资源区的结合部上,可充分利用地缘关系发展互补旅游,随着赤峰与大连、沈阳、锦州乃至长春的频繁接触,必将为跨区域性的旅游创造条件。
④区内与通辽和锡林郭勒盟为邻
赤峰地区在自治区内与通辽市和锡林郭勒盟为邻,可以充分调动三者之间地缘相近优势,发展一体旅游。这三区结合,以大兴安岭森林、科尔沁沙地景观、锡林郭勒草原风情为主,兼有赤峰特有的民俗旅游等众多的旅游产品,必将是一个旅游的切入点。
(2)发挥资源群体优势,组建全市拳头产品
赤峰地区民俗旅游资源虽特色多,层次多,但大部分为小型拳头产品,规模不大,对广大潜在的旅游者缺乏吸引力。充分认识和利用已开放景区的小型拳头景观,加强合作开发,提高整体形象。抓住资源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利用林东与克旗、喀旗与宁城及赤峰周边的团块优势,推出组合产品以吸引旅游者。本人认为应该是加强喀旗蒙古族亲王府的开发与管理,推出特色民俗旅游项目来构建赤峰市最精华的民俗旅游产品。使赤峰市的民俗旅游得到大力发展。
五、结论与前景展望
俗语有云:“越是民俗的,就越是世界的”。赤峰的民俗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多彩,在我国是少有的,只要好好开发利用,必定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成为赤峰旅游发展的又一亮点。另一方面,民俗旅游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旅游开发项目。只要合理开发利用从实际出发,利用本身所特有的优势如:建筑、服饰、风味食品、民族歌舞,只要稍加整理、修饰就能保持古朴的民风,特有的风情就可以招揽游客。而且通过旅游,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的经济特别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帮助这些地区摘掉贫困的帽子,一定程度上达到旅游扶贫的目的。2005年,内蒙古赤峰市旅游行业以巩固提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为动力,全面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全市旅游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赤峰草原水草丰美,风景如画,畜群如云。赤峰地区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富有传奇的魅力,与草原景观相融合,更具浓郁的民族特色、地域色彩。蒙古族文化是本区旅游资源的灵魂。突出蒙古族文化特色,挖掘其深层内涵,充实旅游内容,是赤峰民俗旅游开发利用的主题。赤峰市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蕴涵着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大力开发民俗旅游精品,塑造民俗旅游品牌,对于拉动赤峰旅游业的发展,全面提升赤峰旅游业的水平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赤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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