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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立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广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社区(乡镇)、村、学校、医院、药店、繁华地带等区域。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9月为“全国安全用药月”。要集中围绕国家局确定的“谨慎使用抗生素”宣传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9月1日,县局将同时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咨询活动。活动场所以有条件的药店为主,采取现场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予以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现场使用统一标题,即:“全国安全用药月”长泰县咨询活动现场。
9月1日至9月30日,国家局将继续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另行通知),在工作日由药学专家每天8小时值守,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县局需在安全用药月期间配合国家局向公众广泛宣传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国家局将与新浪微博平台与公众进行交流,解答公众关心的用药问题,指导公众安全用药。交流内容将同时在国家局网站及活动专题网站挂出。县局将把交流的有关内容作为面向公众宣传教育的素材。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县局将组建本地的食品药品科普专家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县委、科协等单位,根据上级提供的讲座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乡镇)、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2012年组织讲座应不少于10场。
(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播放”活动
要积极争取宣传、广电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当地电视台主要频道播放国家局统一制作的新版的电视公益广告及安全用药情景短剧,全年计划播放40次/部以上。为配合“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开展,公益宣传尽量集中在9月份播放。
(四)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1.张贴科普公益广告。要围绕“谨慎使用抗生素—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充分利用乡镇、村队、社区的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在医院、药店、学校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在公交站台、集贸市场张贴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公益宣传画等形式加强户外公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2.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由局统一编印科普宣传资料3000册,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
3.农村放映电影。委托在县电影公司在农村放映电影前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
此外,国家局将在今年6月1日~7月31日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相关要求和网上答题请登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此项活动由国家局主办,不作为科普行动计划指标,具体活动由中国药学会组织实施。县局要积极配合,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和组织公众进行网上答题。
二、活动口号与活动标识
国家局确定了“谨慎使用抗生素”、“警惕非法食品添加”、“警惕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三条活动口号,统一修订了活动标识(LOGO)、吉祥物。县局在活动现场布置、活动资料上应使用国家局统一的口号、活动标识(LOGO)及吉祥物图像。
科普宣传材料从国家的活动专题网站下载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负责科普行动日常工作。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县局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虽然近年来“保健热”使中国人的健康意识得到了一次提升,但保健品厂商大量的虚假广告,使大批没有获得理想效果的消费者产生怀疑,最终导致了保健品只领两三年的厄运。
“保健品+大量广告”的推广模式已不能为中国人带来真正的健康。保健品作为一个孤军深入者,缺乏健康观念的培育、保健知识普及、健康检测、保健效果评估等全方位的支持系统,导致今天的尴尬局面是再正常不过了。
中国保健品市场只要认真分析,拿出一套适合中国市场的营销策略,便意味着一种巨大的超级商机,这虽是一种挑战,但更蕴藏着无限的事业机会。
首先,我们先来透视大家的心理,就不难找出商家、厂家的商机何在?路在何方?消费者都是想要得到健康才成为该领域的消费者,价廉物美,自然是人们的心理需求,但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部分厂商的虚假广告的误导,使更多的人群,失去对保健品的信心。
其二,消费者对保健品概念很模糊,他们站在药疗的位置去看待保健品,又有谁能告诉他们,保健品是保护健康和保障健康的一种预防性食品和用品呢?
其三,消费者在使用保健品的过程中,不能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定量,坚持到底,急于求成,甚至半途而废,其结果自然是无效、无意义,并将此宣传到身边的人群。杀伤了一大片市场导致了一群人未能享受该产品,就望而却步了。
其四,70%的亚健康人群,其观念是有病治病,没病防病。他们不知道破镜重圆,终有伤痕一生的遗憾。那么,怎样让他们知道呢?
其五,一些隐形的问题在没病变之前是绝对没有感觉的,他们知道用什么产品进行预防吗?这是商家与大家之间,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一道障碍,又怎么解决呢?
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举,放在我们面前。我们只要解决问题,制定措施,然后实施,这一任务性过程便是捅破一张纸的过程。
商家、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所以当消费者的心理动态和市场情况调研完毕后,关键之处就看商家怎么做的问题,以宣传健康知识的服务搭台唱戏,带动产品的推广销售是我们的主题方向。
保健品的推广应从相应的免费健康状况检查的服务,根据报告结果,然后以建议性的方式,出示建议书,告诉消费者使用什么样的产品,量多少,以及正确的时间、方法,特别提示的是多长时间,才有什么样的感觉,否则会怎么样,如果不用,其结果又会是什么样,对身体的厉害关系,对经济的相对比较等一系列的售中服务和记录消费者的电话,在售后进行电话咨询和指导,把商业化用感情化来替代,这是必要的,更是保健食品推广的必然趋势,这些一定能让你事半功倍。
保健用品一般分为功能性、防治性、卫生性三种。功能性可用食品或其它方式进行演示性推广;防治性、卫生性是通过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和专家讨论进行推广,保健用品与保健食品在推广的前期模式不同,但其在售中和售后的知识指导和服务是相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保健器械和诊疗、理疗仪器是目前极为易销的保健品,基本有两种方式:一是体验式,二是进户式,这两种方式都是服务型的推广模式。体验式是把消费者请到社区性的店内进行仪器介绍和用辅助工具进行模似演示,并让他们亲身体验,消费者通过多次体验后得到效果。而进行认购。进户式也是通过社区,把仪器送到消费者家中进行讲解、指导,一般免费使用一周左右,然后再拿走。消费者便会有这样的心理:产品获利,用后效果良好,在家这么多天的东西突然拿走,感觉家里少了些什么并出现感性的挽留。
保健品的推广方式多种多样,从实现的角度考虑是普及型的,但从微观的角度而言,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方式,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三者之间最好能形成一个系统的联合经营,互衬互托,但有一宗旨是绝对不能改变的,那就是为你服务,让你满意,永远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然后再制订推广方案。
厂家应强强联合,组成综合性全国连锁机构,通过系统化服务,建立自己的服务网络,运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超凡的运行方案进行运作。另外,应寻找一个普及的服务型网络进行产品加盟,以获得产品知识化、经营服务化。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我镇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提高我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餐(店)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无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成效。
三、预期目标
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农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预期目标:建立市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基地1个,完成3千亩种养殖基地;蔬菜、生猪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10%,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0.8%,大黄鱼等10大类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原28类应取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取证率达50%以上,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内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并转率达100%;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其他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杜绝;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全程管理,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管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推广无公害标准化模式图,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组织开展“百场千村”科技示范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抓好以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和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规范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使用。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提高农资质量。开展对水产苗种养殖场的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3、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发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龙头作用,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农产品),鼓励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
4、加强农产品质量动态检测。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5大类25个品种,完成省、*市例行抽检,及时监测信息。继续加大对初级水产品及大黄鱼等10大类重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强化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和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1、开展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利用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和市场准入的“倒逼机制”,狠抓整治和准入,城乡结合部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尝试实行区域特许准入制度,对纳入目录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发放专门准产证,确定销售区域。
2、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突出果冻、液体乳、白酒、食品保鲜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饮用水塑料容器6类重点产品,以及区域合格率低、市场准入进度慢、食品添加剂问题集中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巡查和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的力度,抽查批次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依法吊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加强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黄酒、茶叶(包括边销茶)、蜜饯、炒货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继续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产品为重点,以小城市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专项行动。
5、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的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申报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网络系统功能作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以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为重点场所,以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严厉打击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引导和监督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完善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严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开展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强制检测,及时清退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加大农村食品消费维权力度。大力推进12315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通过扩大12315网络的覆盖面,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4、加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不达标的屠宰加工场,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严格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促进屠宰行业水平的提高。注重肉类品牌化建设,加强肉品安全宣传。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食品行为。
1、开展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地、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洁原料或过期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以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放,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推进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卫生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试行),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对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农村餐饮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落实农村家宴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措施。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消费薄弱环节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监测导致食物中毒较多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食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五)强化农村保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农村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群众的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严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32号),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意识,落实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加大对农村食品各环节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投入,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整治。镇科教文卫体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进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宣传活动的总体目标
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传播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要让公众熟悉和了解现行药品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加强药品监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
2、宣传公众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使公众了解维权的途径和自觉抵制不合理用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介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的相互作用,怎样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防止“乱用药、吃错药”产生的危害。
4、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抗菌药物滥用会造成严重危害。
5、介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有关知识和监管措施,使公众了解GMP、GSP是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监督实施药品GMP、GSP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6、介绍我国新药的概念和新药上市的情况,说明“国药准字”批准上市的基本程序;介绍被批准上市的品种出现假、劣药的成因,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7、宣传药品的基本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用药不要跟着广告走,不要被虚假广告所迷惑。
三、宣传活动的基本要求
确定7月24日-7月30日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周。宣传周期间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主要宣传形式:
1、动员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要组织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营造宣传氛围。
2、利用各种媒体,以开设专栏、专家访谈、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宣传攻势,达到预期效果。
为贯彻落实《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和《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红食药监市〔2010〕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广告虚假违法宣传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
二、整治对象和查处重点
本次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在××县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重点:
(一)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服务或者介绍药品服务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
(二)、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三)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六)互联网上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擅自药品广告;取得相关资质在互联网上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药品广告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7个月。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
1、增强对违法广告的监管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综合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杜绝虚于监管、敷衍了事。
2、建立广告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要健全广告监测档案、监测信息等工作制度。构建违法广告预防机制,建立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定期对违法药品广告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增强企业对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企业广告信用档案,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1、开展广告定期监测工作。要建立广告监测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的工作机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测媒体,利用配备的摄像、录像等执法装备对重点电视频道广告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重点报刊和重点广播进行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组织2次以上集中监测和检查,曝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广告品种,扩大整治效果。
2、开展药店违法广告物清理。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的清理,及时监督各药品经营单位自行清理店内外的违法药品招贴、牍匾广告,同时对广告环节暴露出来的药品质量和药品流通问题,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州局暂停销售通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
3、集中打击一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监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要及时对其广告主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广告主或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刊播,并更正启事,向药监部门作出整治承诺;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送的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报州局市场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5、将每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填写《违法广告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提练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联动,联合监管。要主动向县党委、县政府汇报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和处理报告,力争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纳入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中;要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