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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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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法律法规

安全隐患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1引言

交通运输行业牵涉到千家万户。尤其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与广大市民出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步开展对重点领域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隐患,进行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从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发展及行业维稳工作,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下面就如何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项目方面进行探讨。

2工作方法

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法关系到安全督查检查的有效性,所以必须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和选择相适的检查方法,具体如下。

21运用现场调研相关理论与方法深入重点领域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要做好项目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就要先深入到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充分了解上述重点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危险/风险(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在调研的过程中,要拟好调研题目,采用实地勘察、人员访谈或调查问卷等调研理论与方法,收集相关第一手信息资料,为建立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督查检查项目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各个领域/专业的安全检查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22搜集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按规范要求建立项目安全检查指标体系

为了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法律法规符合性,需要搜集大量资料进行对比、验证,搜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是网络和参考书籍。同时,在上述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相关安全检查表,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认可后实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23运用专家咨询法及头脑风暴法等方法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过程

为了保证项目的专业性,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要进行专家咨询或利用头脑风暴法,编制科学、规范、专业及实用的检查指标体系。如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时,要验证方案的合理性,为项目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对有争议的内容向专家进行求证,以免偏离项目的既定效果。

24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实施项目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建立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检查指标体系,该体系由重点领域各类型安全检查表构成。实施企业安全隐患安全检查时,派出安全检查项目团队(专家小组)到相关企业现场,对照已建立的指标体系(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料查阅、收集、现场取证、现场询问、问卷调查、相关仪器测量(有需要时)等。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资料进行初步的整理、统计、汇总及分析。

25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组织专家按规定编制安全检查报告

项目团队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用相关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现场检查所获取的资料(含纸质文本、电子文档、音像、图片、视频等)进行整理、统计及分析,对危险/风险进行辨识与分析,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综合考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对上述存在问题(安全隐患)进行辨识、分析,汇总成主要安全隐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针对主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最终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

26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根据上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时掌握行业安全隐患动态情况,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治理,并进行整改情况复查,要求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具体做法是: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企业整改情况,安排专家组进行复查。并且对复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交给项目主管单位。

3工作手段

项目实施的工作手段是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现场安全督查检查为主要工作重点,以及编写相关报告和整改复查等,进行分解与细化,具体如下。

31项目前期准备及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选取相关企业,进行项目前期现场调研工作,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等,为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做好准备。以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的经营类别(专业)来划分,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即分别建立如下各个类别(领域/专业)安全隐患检查表: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2]以使建立的检查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规范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32实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

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项目进度计划,按照已制定的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专营和非专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桥梁、隧道)及汽车维修、驾培等企业(处)具体检查计划表,派出现场检查专家工作小组(项目团队),对照各类别的安全检查指标体系(安全检查表),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5个重点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33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

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和专家检查小组以暗访(突击检查、飞行检查)方式检查,不定期、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选择重点领域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场检查结束后,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道路危险品运输、泥头车运输、客运(包括公交、轨道)、港口危险品和道路养护等领域分别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报告格式与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图片、资料、法律法规等佐证)、整改建议与防范措施(具体的有建设性的建议)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

4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如下主要工作:

组织安全检查专家团队(项目团队)、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相关类别的安全隐患检查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实施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进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41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

411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实施时,需要建立安全检查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如下检查表:按照泥头车运输、道路旅客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港口危险品仓储、道路养护及汽车维修、驾培等相关领域/专业类别,分别建立上述各个专业的安全隐患检查指标体系(各种专业类别的安全检查表)。[3]该指标体系不仅要求具有法律法规符合性、科学性和专业性,而且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12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以上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要收集最新的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引用其最新适用的条款,确保建立的指标体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

其次,在确定指标体系内容后,要广泛征求安全监管人员、行业专家级相关安全技术专家等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使指标体系具科学性和专业性。

最后,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及技术人员等的意见,汲取生产第一线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实践经验,确保指标体系具实操性。

42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

421重点难点分析

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的重点与难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项目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实施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行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其重点与难点是现场作业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技术要求高。要在各种复杂的检查中,准确找出存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隐患,需要专家的专业水平、安全技术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现场安全检查经验),即专家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较高。否则,安全隐患排查的效果差,容易造成一些隐藏较深的主要安全隐患被忽视,使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目的。

其二,本次安全隐患检查为暗访(突击检查、飞行检查)方式,不定期、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的方式,安全检查小组到企业进行突击安全检查,在检查时,要求项目团队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及“不卑不亢”等。为此,需要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相关企业的密切配合,项目团队用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等以理服人,以免节外生枝。

422应对措施

为了解决上述重点与难点问题,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充分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前了解被检查企业的相关资料(概况、专业类别、从业人员情况等)、经营情况(施工阶段)、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制定专项安全检查表,召开专家检查小组会议确定检查程序、重点部位(作业场所/工作面)及辅助方法等。

二是针对不同的专业类别和检查需要,及时调整专家检查小组的人员结构,旨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安全检查小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应携带好相关证件和项目相关批准的文件,到达现场后主动出示,并且向现场负责人说明情况,与现场人员交流,要做到不卑不亢、公平公正,检查出的问题只记录不在现场作评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隐患除外)。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请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解决。

四是检查结束后,随即召开小组会议,对相关检查信息资料及时讨论、整理和初步分析,以使危险源/风险点(安全隐患)的辨识与分析具准确性与全面性。

43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

431重点与难点分析

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意见》及整改复查情况汇总是项目关键环节之一。其重点难点在于:摸清被检查企业安全隐患存在的状况,找出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对安全隐患汇总、分析与辨识过程中,准确找出主要安全隐患,并对主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4]此外,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复查及进行情况汇总,交付项目主管单位对检查结果实施督查。

432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重点难点问题,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现场作业、生产过程动态监测情况逐一进行检查、评分,找出存在问题(安全隐患),运用安全工程理论与方法,对其进行汇总、分析及评估,根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可能造成的后果及严重程度,辨识主要安全隐患,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准确找出主要安全隐患,并针对消除主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5]

其次,对照法律法规准确描述安全隐患存在的状况,对安全隐患汇总、分析与辨识,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与方法对主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安全隐患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优化措施

影响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机器、人和工作环境。(优化及)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发生。

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据统计,2014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744起,死亡300人,受伤556人,直接经济损失1450.04万元,可见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之严峻。1.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从现阶段农业机械使用情况来看,农民安全生产的意识非常淡薄。部分农民文化科学知识低,缺乏农业机械使用知识,无法完成对现代化农业机械的标准化操作,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的情况。同时,由于缺少安全生产意识,部分农民甚至直接略过农机设备安全检测环节,给农业机械生产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2.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缺失。目前,我国针对农机管理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基本构建起了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框架。但随着大农业、新型农业时代的形成和发展,很多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新形势的需要,甚至严重制约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面对新的农业生产形势,现有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重缺失,对此,必须确保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农业发展需求,促进农业机械事业的健康发展。3.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些农业机,械设备如收割机、拖拉机等存在年度质量检测不达标的情况;有些农民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属于无证驾驶农业机械。在不具备现代化农业机械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农民无法正确操作农业机械,不但造成农业机械生产效率低下,也很容易导致人身安全事故。例如,2014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村民潘某,驾驶小型多功能拖拉机,司乘人员共10人,在拉砂途中,拖拉机从之字弯上方公路翻下约20米高的下方公路,造成4人(3男1女)当场死亡,6人(5男1女)不同程度受伤,拖拉机严重损毁。4.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较少。部分地区为了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盲目缩减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资金投入,造成安全管理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管理设备非常落后,难以满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设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难以落实,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安全隐患。5.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到位。目前我国各地区不太重视对农业机械操作员的培训工作,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也很不到位,缺乏面向人民群众的长效宣传服务机制,即便一些地区开展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也往往只注重形式,没有起到深度宣传的效果。在使用农业机械的过程中,操作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很容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优化对策

1.提高农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努力构建机械化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彻底转变农民随意操作、敷衍应付的农业机械生产理念。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农业机械操作技能的培训,在提高农机操作能力和技巧的情况下,提升广大农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意识。2.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首先,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框架进行修订、补充与完善,要求各地方在制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同时,还应出台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如《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农机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其次,完善相关控制措施,结合农机安全隐患特点,从农机生产源头严把产品性能和质量关,防范安全隐患发生;最后,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法律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加强私有农机管理,针对目前公安警力不足的情况,可通过立法形式授予农机监理部门相应的行政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为农机安全监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3.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一是加大对农业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问题同时存在。对此,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找准安全生产隐患的症结所在,抓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严格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积极构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预防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农机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各种安全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提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及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能力。4.增加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吸收资金,让更多资金投入到农业机械生产项目中来,切实响应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号召。另一方面,加大对机械使用者和农业机械的审核力度,确保农业机械得到及时的养护和维修,不断提升农业机械“本质安全”水平。外,加大培训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宣传教育常态化和长效性。5.加大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针对目前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首先要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重要农时季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农机安全文化活动和“六个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知识、安全常识进农机作业组织、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切实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其次,完善培训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机生产人员的培训、复训、教育力度,普及农机安全生产和驾驶操作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农机操作技能,保证规范操作、安全生产。此外,加强源头管理,比如强化农机安全设计,加强农机挂牌、年检、驾证等方面的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农机安全生产能力。6.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只有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才能保证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从而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因此,地方政府应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县、乡、村专门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规章制度,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切实保障农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相关监管机构在加强对农民安全教育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根本上保障农机生产安全,规范农机生产秩序。

三、结语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保证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应当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狄荣杰,张荣阁,董春杰.刍议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5(5).

[2]宋晓峰.对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5(7).

[3]王泽成,张仁峰,李宛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J].南方农机,2017(1).

安全隐患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二)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三)规划重大项目要论证区域和项目周边安全条件。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指导工业、信息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贯彻;

(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负责工业、信息业、电力、民爆器材行业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负责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措施;

(二)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负责组织对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对校办企业和教学场地出租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五、市公安局

(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

(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隐患和道路交通危险点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依法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施监管;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监察局

(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涉及事故的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认定,并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市司法局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负责劳动教养、戒毒及康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财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二)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工作。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农民工培训教育之中。

十、市国土资源局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出事件应急管理。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

(一)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利用和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三)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和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负责道路、桥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水库堤坝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负责苇业、林业、粮食生产安全管理;

(二)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作业、渔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负责渔港、码头和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三)负责捕捞作业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

十七、市服务业委员会

(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监督检查商贸项目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卫生局

(一)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医疗场所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的治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广电局

(一)负责文化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文化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十、市政府法制办

(一)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二)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一)加强对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外资企业、外资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将外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与口岸局

(一)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二)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负责打击“三无”船舶和报废船舶航行等违法行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负责全市旅游场所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评定旅游景点之中;

(二)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

二十七、市农机局

(一)负责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二)负责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参与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八、市气象局

(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二)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三)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开展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组织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批和验收,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火灾和突发事件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队

(一)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队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传部

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十四、市总工会

(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培训教育活动;

(三)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五、共青团市委

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十六、供电公司

(一)贯彻执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安全隐患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年初,根据上级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社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2016年工作计划,成立了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社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社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广大居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热情,强化居民安全责任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节日向辖区单位及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排除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这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此我社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强化防范措施,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防汛期间、国庆、等特殊期间前后在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广大群众也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在辖区居民的配合下,通过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安全隐患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取得较大成就。2009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国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同时地方上相应的消防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形成和完善,己逐渐形成以技术规范为辅的标准消防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也己形成完善体系,同时在消防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消防部门在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方面仍然受到传统执法理念和方式的影响。同时,我国在制定消防法的过程中,借鉴了许多西方发达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使得一些消防法律法规不适合消防环境,导致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影响我国消防机构建设和消防工作开展。对此,需要对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存在问题

2. 1消防监督存在漏管现象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派出所也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同时在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也明确做出了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规定。然而目前大多数派出所的工作重心仍然放在社区治安和处理一般刑事案件,也正是由于这种思想误区,使得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方面存在警力不足、不熟悉消防监督业务以及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等问题,从而使得消防监督存在漏管现象。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将经济建设做为工作重点,使得政府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方面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存在一些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无视消防法律法规,产生大量安全隐患现象[}z}。同时,一些单位在进行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通过各种理由拖延整改或是采取虚假方法欺骗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为火灾的发生埋下安全隐患,直接威肋、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2. 2消防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消防监督人员相对较少,一个普通大队仅配备了2 ~3名消防监督员,这些消防监督人员需要处理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和专项行动,同时也需要进行大量报表、报告以及数据资料的上报和录入各类系统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大。然而,目前这些消防监督人员来自正规公安或消防院校毕业的人员相对较少,加上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一些消防监督人员缺乏再学习的条件和机会,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消防监督工作,使得其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工作标准低、要求不严以及以罚代改现象监督不力和执法不到位现象,导致消防监督不力和执法不到位。同时,一些地区消防监督人员还存在不稳定和流动性大等问题,一些具备丰富工作经验、消防监督执法业务精通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任职两三年便被更换、调离,直接影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 3消防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在以往基础上进行较大改进,同时也进行《消防法》相关配套规章的修订,然而目前消防法律法规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消防法规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消防法律法规中的一些技术规范己无法适应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要求。目前,我国也研究很多消防材料和设备,然而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缺乏相应条款对其进行规范,使得研发的消防材料和设备难以得到大面积推广使用。行为和后果两种模式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模式,其中行为模式是及时对人们行为的有效规定,后果模式则是对人们相关行为后果的处理。在确定法律规范时,必须明确行为模式与后果模式的关系,同时按照一定逻辑关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然而。目前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中存在行为与管理模式不统一现象,甚至存在缺乏其中之一现象。如现行《消防法》规定,只有经过了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建设行政部门才可以发放施工许可证。然而,实际中的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不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本没有经过消防机构的审核便发放了,直接阻碍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当前消防法规建设与消防监督改进措施

3. 1完善消防法律法规

完善消防法律法规是依法治火和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基础保障,因此,应当在确保消防法律法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消防法律规范。立法部门应当针对当前消防工作的形式、特点以及消防法律法规中的空白,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有效解决职责规定不明确、前置条件过多等问题。同时针对消防建设中出现的新材料、工艺以及技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出台与消防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解释,不断增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有效指导消防实践。

3. 2加大消防监督力度

目前,实际消防工作中存在着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消防处罚执行难等问题,导致消防工作中这些难题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来自消防监督不力,因此,应当加大消防监督力度。一方面,应当构建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消防监督水平,同时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在进行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法》要求,加大火灾隐患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依法治火、依法监督等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3. 3打造高素质消防监督队伍

为了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着力打造高素质消防监督队伍。目前,我国很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自部队,具有较高的灭火救援和灭火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业务水平,然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水平及知识储备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消防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上平。同时,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转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优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消防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确保消防监督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以及范时,必须明确行为模式与后果模式的关系,同时按照一定逻辑关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然而。目前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中存在行为与管理模式不统一现象,甚至存在缺乏其中之一现象。如现行《消防法》规定,只有经过了消防审核合格的工程,建设行政部门才可以发放施工许可证。然而,实际中的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不需要负相关法律责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本没有经过消防机构的审核便发放了,直接阻碍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