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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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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现状 税务筹划

一、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在过去,由于政府的税务机关长期不关注,使得这一片地法律政策比较模糊,并一直不为企业所接受。现代企业管理起源于西方,而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份子-税收筹划,在西方发展较为完善,形式和内容呈现多样化,机构存在于市场很普遍,为当地人所熟知。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制度发展不够健全,在没有政府详细的规章制度下,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正走向一个各自奋斗、相互绞杀的时代,许多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获得更为直接的经济利益,在企业说手筹划上走了许多弯路和错路。

(2)我国企业税收筹划所出现的问题分析

我国企业发展是一个复杂体,一方面它在市场巨大需求的大环境下,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极为重要的一支力量,另一方面,在传统观念和中国法治不完善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为减少成本,减轻税负的压力,纷纷无视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逃税纳税,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要求的“税收筹划”。从现在情形看,中外合资一般进行税收筹划,国内本土企业较少;大中型企业运用企业税收筹划较多,小型企业运用较少;国内沿海发达地区企业运用多,内陆企业运用少。对此,我将这些问题详细分析总结如下:

1.企业税收筹划观念弱。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许多现代制度管理理念还没有建立起来,尤其是公民意识还没有形成,例如作为公民意识的企业纳税,我国就表现的非常不理想,许多企业不是想着为国家做多大贡献,这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2.企业税收筹划设置和管理水平低。我国的大中型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的推动下,已逐步完成了财务管理现代化,企业税收筹划设置相对完善和管理水平较高,能够按照国家法规和国际通行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但对于我国绝大数的中小企业而言,它们的机构设置比较简单,财务管理松散,以至在税收筹划方面实行的非常不理想,又得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不进行税收筹划,在中小企业流动性较强的特点下,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交易时,往往关注短期的节税效果,没有全盘考虑企业的长期税务筹划,这种只看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的企业,使得它们本身就不可能实行较为完整和高级的税务筹划。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与其税收筹划的方法

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方法有许多种,从目前企业所采用最多的方式是通过对减轻税收负担和免除纳税义务所采取的方法进行实践的这包括了:税率式的税收筹划、税额式的税收筹划以及税基式的税收筹划。

(1)税率式的税收筹划

税率式的税收筹划一般是指纳税的企业透过政府所实行的降低税率的政策,来为自身的企业减轻税收的负担。所采用的方法一般有价格转移的相关税收筹划技术以及选择比较低的税率区域进行投资和纳税。低税率的筹划方法是指要求相关纳税人透过一些比较合理合法的方法,针对一些课税项目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降低其税率的计税,以此可以达到极大地减轻企业所需要承受的税收负担。

(2)税额式的税收筹划

税额式的税收筹划一般是指纳税人透过一些可以直接减少其应当缴纳税额的方法来减缓企业的税收负担或者相关的纳税义务,税额式的筹划经常要与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全部免征以及减半征收的政策互相联系,借此可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3)税基式的税收筹划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中的税基式筹划,是指相关纳税人透过自身的优势来逐步缩减所在企业的税基等途径来为企业减免税收负担。计税的依据是我们所说的所得税税基,在采用的税率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其税额基本情况是与税基的基本情况成正比的,对于税收筹划而言,税基式筹划是所得税主要应用方式。

结语

现在是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事业开展的最好时期,因此,税收筹划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应该努力抓住这次历史发展的难得机遇,在内部逐步提高自己相关的业务能力,与国际间的税务筹划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抗衡与互动,推动国内事业的长远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陈国树. 税务筹划及个案应用[J].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4).

[2]陈江平. 对中小型企业税务筹划的若干问题探讨[J]. 财经界(学术版), 2010,(04).

[3] 李春妮.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 财会通讯(理财版), 2008,(12)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税务筹划 企业利益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提供的多种纳税方案,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从而让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而企业税务筹划并不等同于非法的偷税漏税,这两者具有本质的差别。偷税漏税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国家的严肃惩处。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税务筹划,它是一种积极的纳税行为,是国家所提倡的。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企业纳税的数额,从而让企业为自身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国家也会因为企业发展而扩大了税收的基数,所以在长远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是有利于国家税收增长的。现在企业的各种纳税种类当中,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正确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也成了各个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企业纳税的种类很多,如营业税、生产税、印花税等等,而在这些税种当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企业所得税了,因为企业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远远不像所得税这样与企业的实际所得利益挂钩,只有在企业扣除了所得税之后,才是企业真正的收益。比如:企业的生产获益是100万,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30万的应缴税额,也就是说为企业增加了30万的收益,但是这一部分收益还是会被算到所得税的纳税基数里面。而如果直接筹划所得税数额,结余了30万,那么结余下来的30万资金,就不会再参与其他税款的征收,就是企业真正获得的节税收益了。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以合法为原则

我国是法治社会,不论企业运用什么样式的税务筹划,都必须要以合法为原则。企业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建设,税法中允许的可以尽量做得充分一点,但是不允许做的就坚决不能做,而法律规定应该要做到的尽量保证实施,法律规定不应该做的事情的就应该尽量的避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只有严格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才是国家允许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才有可能变成现实。

2、要坚持全局统筹的观念和原则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总体的财务管理目标。所以在税务筹划当中,企业的总体纳税额也要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不能狭隘地只为了减少某一种税种的纳税额而匆忙筹划,却在无形间增加了其他税额的数量,企业进行这样的税务筹划是达不到从根本上降低纳税总额的效果的。而且进行税务筹划还必须要有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预测性眼光,要为企业将来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如果为了节约眼前税款,而对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了额外的障碍,从而影响了企业长期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也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对企业具有巨大破坏力的行为。所以企业税务筹划要坚持统筹全局的原则,在筹划一种税种的过程中要横向兼顾其他税种,而且还要纵向兼顾企业的现状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也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

3、控制筹划成本的原则

税务筹划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在运作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要了解税务筹划活动需要的成本和可带来的收益,进而比较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收益大于成本支出的,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值得大力推行,但是如果支出成本还大于收益了,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不但起不到增加企业收益的目的,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应该予以放弃。

4、要遵循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

我国企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时间并不长,而成功的例子也不是非常多,所以对于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企业来说借鉴一些成功企业的筹划案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注意企业税务筹划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所以在借鉴成功案例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相信成功案例的效果,更加不能教条主义。而我国有关于税务筹划所运用到的法规政策也有时常有更新,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也需要根据法规的变化而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达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探讨

1、合理成立子公司、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数额

根据我国相关方面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而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来看,所得税纳税人是以公司法人为限定的。而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都要由总公司一力承担。总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单独履行纳税义务。所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形式,来降低所得税纳税数额,或者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但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选择,不是固定不变的,设立什么性质的子公司需要根据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税率水平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税率较低,那么设立子公司则可以享受当地低税率的好处。

现在市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而对于即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大型企业而言,设立子公司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是由于拓展市场的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而直接设立子公司就要作为独立法人履行纳税义务,总公司就无法将设立子公司所投入的成本拿来抵消销售盈利,不利于降低总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所以应当先设立分公司,让所有的纳税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这样可以将分公司设立的所有费用归结到总公司名下,用总公司的成本开支,抵消掉利润所得,以此降低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等到市场开拓完成进入稳定时期之后,再将分公司登记为子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新成立的子公司享受税法对新成立公司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能有效地整体降低小集团应纳所得税的纳税额度。良好地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目的。

2、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负税率

现在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创新,所以我国在成立的几个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都实行了企业所得税15%的规定。国家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亟待发展的地区如发展水平相对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也都实行了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建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从而享受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达到总体上降低纳税额度的效果。

3、对纳税基础的筹划

所谓纳税基础,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数额的衡量依据,所以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时候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放在尽量缩小纳税基础上面,这种缩小纳税基础的筹划方式就叫税基筹划。纳税人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来缩小税基数额,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效果。一般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收额度和纳税基础成正比关系。按照会计核算规定,属于进货中的合理损耗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属于销售中的合理损耗计入营业费用;属于盘点中的合理损耗计入管理费用。但是,不管计入哪个科目,都是加大了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

4、对企业所在地实行税率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所在地的税率。企业想要有效地降低纳税额度,就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对某些产业、项目和产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积极跟随国家的税收优惠调整产业结构,享受优惠政策,这种筹划方式就是税率筹划。所以在税基一定的情况下,有效地掌握税率筹划的方法能够降低企业纳税额度,企业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来达到降低纳税额度的目的。

(1)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

现在有些大型集团公司都在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在有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以非正常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均摊利润或者转移利润,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种转移定价的行为在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运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过对人力、物资、无形资产等的互惠均摊等途径实现。

(2)筹划低税率,降低纳税额度

为了国内经济都能够均衡快速的发展,我国政府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地区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税收政策来引导投资人的投资方向。在我国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当中,也规定了比如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纳税优惠政策,有的政策规定前几年免征所得税,从第几年到第几年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企业如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低税率项目发展生产,就能够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

(3)对应纳税额的筹划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度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负税压力或者接触纳税义务,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企业如果购置并使用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设备等,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而且如果地面额度不及设备投资10%的,还可以把剩余份额转移到下年度结算。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置办符合标准的机器设备,不但可以改善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还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税缴纳额度,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但要注意的是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四、结束语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多种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但是所构想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还是要根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审查而定。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高标准和最基本原则,所以不管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法,那么税务筹划不仅不能实行,连同企业也会被税务机关处以重罚,付出沉重代价。所以那种不顾实际情况,为了避税而避税的做法,只是一厢情愿而已,任何筹划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许为原则,否则结果肯定会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 李春妮: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12).

[2] 蒙强: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思考[J].会计之友,2008(34).

[3] 郭秀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23).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范文第3篇

一、油田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意义

在当今企业各种纳税中,种类很多。例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等,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油田企业的实际所得利益,只有在扣除了所得税之后,才是真正的收益。由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油田企业的切身得益,所以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变得日趋重要。

二、油田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做好政策环境的税务筹划

(1)根据国际惯例和WTO规则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外工程承包的管理工作一直依靠部门的规章进行,并无完善的法律法规,终将导致市场经营秩序的混乱和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最终遭受损失的是我国对外工程承包的整体形象以及国家利益。这就要求根据国际惯例和WTO规则完善对外工程承包相应的税收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在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时,既要保护引进外资中我国的税收权益,也要保护企业境外投资中对我国税收权益的维护,做到两者并重。

(2)完善税收抵免办法和税收饶让制度。对纳税人从对方国家得到的减免所得税,不论对方国家是否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可以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全额缴纳所得税进行抵免。对企业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设立地区级子公司,并拥有该地区级子公司股份不少于10%的,可以延伸税收抵免,其税收抵免额可以包括全资子公司就股息相应的公司利润额所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和对地区级子公司抵免不足的税额。

(3)明确境外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完善申报制度。明确国内与境外项目所得合并纳税的范围。汇总合并纳税的范围只局限在境外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即在境内外总分机构之间合并纳税,并允许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互补。境外子公司应在我国进行纳税申报,但不与境内母公司实行合并汇总纳税。因为海外子公司与境内母公司之间不能盈亏互补,合并纳税并没有实际意义。事实上,既然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能互相弥补,境外项目所得不能享受境内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属于免于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对境内企业的税收待遇应该没有影响,那么,对征纳双方都有效的方法是将境外投资收益的纳税申报采用单独设表计算。

(二)做好筹资过程的税务筹划。

一般说来,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股权式筹资、债权式筹资、租赁筹资等。对油田企业而言,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大部分份额是借款完成的,实际操作中,借款费用如果是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加大借款费用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实现借款费用的税务筹划。

(三)做好投资过程的税务筹划

(1)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方面。首先是对投资设立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进行选择,通过事先对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其次,是对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由于大多数国家对在该国设立的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税收上有不同的规定,并且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有差异,所以这也是税务筹划必须考虑的问题。

(2)在选择企业投资地方面。跨国项目重点是境外项目内部化。在国际税务筹划实践中,其根本仍是以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来源能否在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之间得到转移为宗旨。境外项目要成功进行税务筹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境外项目内部化及内部化优势,使税务机关在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2)世界各国税制差异及税收优惠政策,为境外项目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要做好经营过程的税务筹划

经营过程的税务筹划是通过折旧和存货计价方法实现税务筹划。首先,在油田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就折旧年限而言,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就折旧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法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节税方法,它也是通过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从而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而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对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货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为所得税缴纳提供筹划空间。

(五)做好特殊事项的税务筹划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税务筹划。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我们将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的相关资料进行清理保存,严格按照扣除程序进行运作,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2)运用加计扣除项目的税务筹划。我们目前把技术开发项目纳入每年的计划预算管理,每年年初上报本年度研发项目计划,上级部门进行审查论证并审核立项。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以财务部门为龙头积极协调技术部门与各生产单位共同参与,加强整个企业的节税意识,对每笔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进行归集,并将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进行科学、合理、全面、及时的归集,为油气田企业每年的研发费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前做好各项资料及数据的准备工作。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公益性捐赠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充分享受所得税法现有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所谓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所得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的财务筹划

    在具体筹划分支机构设立形式时,需考虑企业的发展前景、税基及税收优惠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采取纳税人法人判定标准,分支机构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初创阶段较长时间无法盈利的行业,应设置分公司,这样可以利用创立时的成本冲抵总机构的利润,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对于成立初始就盈利的分支机构,应设立子公司,或许可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如果总机构汇总起来亏损,且新设立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或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很小,还应设立分公司,汇总冲抵总机构利润。但目前跨区域的大企业集团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跨地区总分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总缴纳问题,尤其是在同一市辖区跨区县的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法中只明确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但未明确同一市辖区跨区县的总分机构如何汇总缴纳,需由省一级税务机关进行明确汇总纳税方法。

    二、精心选择纳税人身份

    新税法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将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同时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对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界定。税法规定,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在境内或虽然登记注册地不在境内但其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则其为居民企业;企业的登记注册地不在境内,同时其实际的管理机构不在境内(可以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也可以没有机构、场所),该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其为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税率分为两种:一是25%,适用于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有实质联系的所得;二是20%减半,适用于该来源于中国境内、与中国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质联系的所得。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

    三、税前扣除的财务筹划

    税前扣除的财务筹划的内容非常广泛,本文仅就工资费用和对外捐赠的财务筹划进行探讨。

    (一)合理安排工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针对上述有关规定,企业从获取节税利益角度,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第一,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标准,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新企业所得税法取了消计税工资的规定,这对内资企业是一个较大的利好,但企业一定要注意合理性,注意同行的工资水平。否则,税务机关对不合理支出可进行纳税调整。第二,加大教育投入,增加职工教育、培训的机会,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内部职工,可将其应获股利改为以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形式予以发放。

    (二)合理安排对外捐赠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企业若发生捐赠支出,出于税收上的考虑,应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认清捐赠对象和捐赠中介,即企业应通过税法规定的社会团体和机关实施捐赠。第二,注意限额。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战略,决定公益性捐赠的额度,从节税角度考虑,一般不宜超过税前允许扣除的比例(年度利润总额的12%)。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需要超过,也可以“先认捐、后支出”,即将超支部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安排到下一年度,力争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纳税的财务筹划,就是在具体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的,属于超前行为,所以必须具备超前意识。同时纳税的财务筹划充分遵守了税收法律法规,以达到合法合理减少税负的目的,也能促进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地修订与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S].2007(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S].2007(12)。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货物运输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绪论

在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的同时,货物运输企业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货物运输企业经营难度增加,纳税筹划的空间也在慢慢拓宽,意味着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纳税筹划在企业的发展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只在一方面努力是没有办法达到最优的降低税负的目的。货物运输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合理的运用多方面的纳税筹划方法,去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的阐述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主要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等活动进行筹划,尽最大程度节约税收成本。纳税筹划建立在税法允许的条件下,纳税人既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缴纳税款,又充分的利用税法里的优惠政策,制定合法合理的纳税方法,从而为纳税人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打下基础。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1.合法合理性。是指纳税筹划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将会是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从长远的利益进行考虑,以便可以给企业带来相比于没有执行纳税筹划时更多的收益。2.筹划性。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对其经营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并且在后续执行的过程中,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达到企业降低税负并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3.目的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减轻税负并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具有目的性。

三、对货物运输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目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对于合伙企业,国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对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制模式下的企业在缴纳税金后,如果还有剩余,即税后利润,股东会分到红利,然后股东就要再交一次个人所得税,相当于缴税两次。所以在对这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选择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例如:有5个投资人,计划每人出资40000元人民币设立一个货物运输公司,投资总额是200000元,假设该货物运输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货物运输在成立时可以有以下两个方案。方案1:成立合伙企业,共计出资200000元,每个投资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0/5×3%=1000元,5人共计5000元。方案2:成立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00元,假设该货物运输公司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平均分配给投资者,则该货物运输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0×25%=25000元,然后每个投资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5%)/5×3%=450元,5人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50×5=2250,所得税共计25000+2250=27250元。对比可知,方案1节税27250-5000=22250元。因此,货物运输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即公司制还是合伙制。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折旧的数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和加速折旧法,年限平均法每年的折旧额都是一样的,加速折旧法在前期的时候提的折旧比较多,后期的时候提的折旧比较少,在前期提的折旧比较多,就可以多少交一些所得税,可以减轻前期企业的资金压力。

(三)利用所得税税额扣除进行筹划根据税法的规定扣除可分三类:限额扣除、全额扣除和超额扣除。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在年初制定限额开支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不断修正,对没有达到限额的进行调整,以便可以充分利用抵扣限额。企业对外捐赠应注意两个方面:第一,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来捐赠;第二,在当年会计利润的12%以内捐赠,超过会计利润12%的部分不得扣除。如果捐赠额度较大,可以选择分期捐赠,在2-3年内达到预定捐赠数额,这样每年都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例如:A货物运输公司20X8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假设预计20X9年会计利润也为1000万元,该公司为了提升自己的企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0万元。现提出三套方案:方案一:20X8年年底直接捐给贫困地区。方案二:20X8年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方案三:20X8年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0万元,20X9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再捐赠100万元。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其区别如下:方案一:公司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的2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20X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1000×25%)。方案二:公司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0万元(1000×12%),超过120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20X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0万元[(1000-1000×12%)×25%]。方案三:公司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X8年和20X9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0万元,两年捐赠的10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0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20X8年和20X9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万元[(1000-100)×25%]。对比可知,该货物运输企业采取第三种方案最好,尽管都是对外捐赠200万元,但通过捐赠方式的筹划,可以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实现节税。

(四)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的税收筹划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例如:某货物运输企业本年会计利润为60万元,尚有税法允许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余额80万元,而本年度是可税前利润弥补的最后一年。为争取当年能在税前弥补完,财务部门发现本年度尚有一笔50万元的广告费需在月内支付,经与对方协商,本月先支付30万元,下月初再支付剩余的20万元。如此,本年度的费用减20万元,利润总额则增加了20万元,使得80万元的以前年度亏损余额能在本年度金你弥补完,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20×25%=5万元。

四、对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

(一)合理规避纳税筹划风险货物运输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企业也需要定期举行与最新税法相结合的培训工作,通过统一的培训,让财务人员在熟悉并掌握最近税法动态的同时也有了一个可以相互讨论、共同进步的机会。如果筹划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策的规定,是可以做到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

(二)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身份同样为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供应商那里采购,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充分利用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