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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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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

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范文第1篇

手法一 直接列收列支税收收入

通过财政、金库、税务三家部门的联手,通常联系一个纳税大户,先由纳税大户经正常报税程序选择半年和年底突击缴纳税款,一般要比正常月份多出许多,缴入金库后做预算收入,再由财政部门安排预算项目,通常会以“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更新改造”、“基本建设支出”等名义安排给纳税大户,纳税大户再从金库返还税款。如果以这相同的手法往返数次,则税收收入则会相应的翻上几倍。实际上这种税收收入全都是虚假制造的,除了使数字造大以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民间俗称以上现象为“空转”。

手法二 买税卖税

当地政府对纳税户采取大比例的税收返还政策,有的地方甚至达到了50%,即“缴纳100元税款,奖励返还税款50元”,官方称为“税收奖励”,民间称为“买税”。这种现象在经济落后地区要显著些,一般是经济落后地区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去引税,产生了很多诸如“在A地注册企业,企业经营销售也在A地,然而缴税却在B地的现象”。买税卖税不光在异地间进行,有时甚至在同城也使用此种手段,不同的城区间互相引税、买税卖税,如远郊的城区到市内城区买税卖税、市内城区的工商企业到远郊的城区缴纳税款等。目前税务部门事实存在着目标任务考核,对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税务部门而言,只要能完成当年的税收目标任务,从主观上来讲不愿意当年征收税款过多,担心“层层加码”,影响来年任务的完成。买税卖税的现象大大增加了税收征收成本。

手法三 垫税

由税务部门和纳税户联手,税款先垫后还。先由纳税户向银行借款缴税入库,在年度内以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还款,造成税收增加的虚假现象。

手法四 征收“过头税”

税务部门要求纳税户预缴税款,根据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所得税的征收采取预缴的方法,一般要求是按季预缴,但有的地方要求所得税的预缴到了下一年度,属于征收“过头税”,甚至于有些地方增值税等流转税等也要求预缴,到一个年度抵扣税款,“卯吃子粮”,造成税收收入的虚增。

手法五 混淆税种征收

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代征手续费,有些税务部门利用政策故意混淆税种进行征收,如个人所得税的代征手续费最高,那么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税、所得税、房产税等统统作为个人所得税来征收,造成个人所得税的虚假增收。混淆税种征收很容易使得某一单项税种年度内的超常规地增长,给社会制造某种假象。

手法六 税收收入混淆级次

我国目前财政体制实行的是分税制,即规定了每项税种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分成比例,有的当地政府为了提高本级财政收入,要求当地税务部门在征收时混淆税收收入的级次,一般选择“挖上级财政收入的墙角”的手法,将应上交上级财政的税收收入作为本级税收收入缴入当地金库。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混合制企业,财务隶属关系中央、省级企事业与地方企事业合资经营的企业,按税收级次应该分成的,但税款征收入库时却全部作为地方税收收入入库。

手法七 人为调节税收收入

税务部门设立“税收稽查过渡户”,专门用于税务稽查当中的偷漏税款的查补,有的税务部门便把稽查过渡户当成税收收入的“蓄水池”,当年能完成税收任务时就放在稽查过渡户账户上不入国库;当完不成税收任务时便把过渡户账户上的资金全部作为当年的税收收入入库,造成当年税务收入的虚增。

手法八 税收收入应退未退

对按照规定应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退税故意压库,应退未退。如对出口企业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新闻出版行业享受政策的退税、劳改企业的退税等应于本年度退税的,往往压后到下一年再进行退税,以此手法达到不减少当年的税收收入的目的。

手法九 以财政资金直接抵交税收

有的地方在支付市政工程款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程款时,通过财政直接把资金拨到税务部门,代替各部门代扣代缴工程经营税,直接抵交税款。

手法十 预算外收入作为税收收入入库

目前我国预算资金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预算内资金主要包括了税务收入,预算外收入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入、政府基金收入等,一般采取设立预算外收入专户的管理方式,在财政管理二者是有明确管理规定的。有的地方为了完成税收收入增长的目标,往往在年底中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中转移资金到金库,作为预算内资金的税收收入入账,人为的虚收当年税收收入。

手法十一 利用土地出让收入虚增税收收入

当前国有土地的出让收入成为各级政府收入非常重要的来源,按照目前的预算管理和核算办法,土地出让收入是作为土地基金单独核算的,不列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内。有的地方收取土地出让收入时,和契税合并一起收取,即把契税包含在土地出让收入中,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将契税直接划转到财政部门作为预算内收入;还有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部作为契税征收入库,然后又以工业基础设施开发、企业职工安置等名义通过当地财政将大部分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了土地的买方,以此手法造成契税收入的大量虚增。

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财政收入;误差修正模型

[DOI]10.13939/ki.zgsc.2015.23.023

1 我国财政收入与税收的关系

1.1 我国财政收入现状

2014年以来,我国多数省份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前一年,近十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从2007年开始回调。构成这种形势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由于我国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与之密切相关的财政收入也会下行;其二,与我国宏观经济下行相对应的作为宏观调控中的财政政策方面的调整是适度降低税率以支持我国经济增长。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将大幅放缓,地方及国家性的财政收入将出现同比负增长。

1.2 我国税收征管现状

在2015年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草案中将给自然人终身不变的“纳税识别号”,这将为税收改革铺路。该修订使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灰色收入”无法逃税、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1.3 我国财政决算收入与税收的理论关系

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1978年到2013年国家财政决算收入和与之对应的各项税收这两组时间序列。国家财政收入和各项税收总额随着年份的变化折线图见图1。

为使这两组时间序列更平稳且消除异方差,故先对其取自然对数。对处理后的这两组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两组数据都非平稳,对其进行一阶差分,数据平稳,故这两组数据都是一阶单整。接下来进行协整性分析,首先作两变量之间的回归,然后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结果表明该序列平稳,这说明两者具有协整性关系,即两者之间有长期的均衡关系。但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精度,现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将我国财政收入的短期变化与长期变化联系起来。最终得到的长期均衡模型――误差修正模型为:

InY1=-0.035773+0.9244191nYt-1+0.3310341nXt-0.2401191nXt-1

其中:x-国家财政决算收入中各项税收

Y-国家财政决算收入

其修正的可决系数达到0.999295,说明模型对样本的拟合非常好,模型的F检验以及各系数的t检验均通过,DW检验表明该模型不存在自相关性。

该模型说明,不仅税收的当期波动对我国财政收入有显著性影响,前一期税收收入与前一期财政收入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同样显著。

根据这个模型我们可以通过前一期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以及当期的税收收入来预测当期我国财政收入。

2 税收征管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可以说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力军,我国只有认真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才能使财政收入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的目标。税收征管制度是财政政策的传导机制,一个税制设置合理、税种构造科学、税负适度的税收征管机制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必要条件。没有好的税收征管制度支撑,再好的财政政策也难以有效地实施。西方经济学认为,实施机制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外,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因此,税收征管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前提和保证。在上述的误差修正模型中,我国当期的财政收入取决于当期的税收收入、上一期的财政收入以及上一期的税收,并且上一期的税收收入与我国当期财政收入呈现负相关。这说明我国当期的税收收入并不能完全决定我国当期的财政收入,上一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对其也有显著影响,并且从系数上看,上一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对当期我国的财政收入影响最大。综上所述,认真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是实现我国财政收入目标的前提。

3 当前我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3.1 纳税人不了解缴税的意义

征收制度在当代这个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不断修改和完善,是为了更好地调节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促进充分就业和社会稳定,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合理的税制,统一的税法,公平的税负,对于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对于理顺和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所召开的听证会波及范围小,并没有广泛地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这样一来,自觉缴税没能在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中落下烙印,人民群众对于为什么要缴税,缴税对国家及自己有什么重要意义等一系列问题都不太了解,因此人民群众对缴税的积极性普遍偏低,这严重地影响了税款征收的效率。

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收收入;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研究背景

自1985年实行的利改税的税改以来,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90年代已高达96%。而1994年实施的全面税制改革又使得税收收入有了新的变化。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和监督经济活动职能的发挥,成为国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随着新千年的开始,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经济背景下,基于知识和信息的产业发展迅猛,全球经济发展一体化日渐深入,中国成功加入WTO。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是经济稳定和协调增长的结果,由于税收具有聚财与调控的功能,因而它在实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税收收入的影响因素对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对税收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加以分析,从结构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做出一个很好的了解,有助于我们运用政策工具对税收结构进行优化,从而使税收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2.影响因素的选取与建模

税收受制于经济发展,同时,税收对于实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要求与经济紧密关联的税收符合其发展的要求,即政府筹集的税收收入应尽可能的满足其实现职能的需要,同时又不至于损害经济的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因此,我们需要对影响税收的各个因素或者说主要因素加以分析。

一般认为税收收入与国民收入、财政支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有密切关系,首先我们通过散点图来观察一下。

(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1980年-2010年的统计年鉴)

从散点图可以判断税收收入与GDP、财政支出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而税收与价格指数之间的关系不是很明显,那么我们检验一下这二者之间的偏相关关系(以GDP和财政支出为控制变量),结果如下:

表1 税收收入与价格指数偏相关系数检验表

Controlling for .. 财政支出 GDP

价格指数 税收收入

价格指数 1.0000 .4071

税收收入 1.0000 .4071

偏相关系数为0.4071,说明税收收入与价格指数有相关关系。所以可以建立一个以GDP、财政支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因变量,税收收入为自变量的回归方程:Y=β0+β1*X1+β2*X2+β3*X3,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税收收入,解释变量包括国名收入X1、财政支出X2,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X3。

3.变量数据的选取

我们是在若干假定之下进行回归的,这需要考虑方差齐次性与残差的正态性。

从图4的Scatterplot散点图(以回归预测值为X轴,以标准化残差为Y轴)看出,它的大部分都落在(-3,3)范围之内,就可以认为它满足方差齐次性;从图5的P-P概率图,和图6的残差直方图都可以明显看出残差满足正态性假设。

接下来我们就需要考虑奇异值和影响点的问题:

表2 奇异值数据表

Case Number Std. Residual 税收收入 Predicted Value Residual

28 3.043 49442.73 46225.6291 3217.1009

a Dependent Variable: 税收收入

从表2-奇异值数据表中可以看出第28个观测值异常,但是从输出的数据Mahal·Distance,Cook’s Distance,Centered Value 值看,笔者认为没有影响点,所以让全部数据参与回归。

4.进行模型回归

采用逐步回归方法,由结果可以看出自变量GDP没能进入回归方程。

表3 拟合过程小结

Model R R Square Adjusted R Square Std. Error of the Estimate

1 .996(a) .992 .992 1135.59934

2 .997(b) .993 .993 1057.10516

a Predictors: (Constant),财政支出

b Predictors: (Constant),财政支出,价格指数

c Dependent Variable:税收收入

在表3中,R为回归方程的复相关系数,R Square为R2系数,Adjusted R Square即修正R2,最后一项为估计标准误差。由R2以及修正的R2值可以看出建立的回归方程比较好,且随着模型中变量个数的增加,R2系数值也在增加。

表4 方差分析表(ANOVA)

Model Sum of Squares df Mean Square F Sig.

1

Regression 4131601281.830 1 4131601281.830 3203.820 .000(a)

Residual 33529232.669 26 1289585.872

Total 4165130514.499 27

2

Regression 4137193731.268 2 2068596865.634 1851.141 .000(b)

Residual 27936783.231 25 1117471.329

Total 4165130514.499 27

a Predictors: (Constant),财政支出

b Predictors: (Constant),财政支出,价格指数

c Dependent Variable:税收收入

由表4的方差分析表明,当回归方程包含不同的自变量时,其显著概率值均小于0.001,拒绝总体回归系数为0的原假设。因此,最终的回归方程应包括这两个变量,且方程拟合效果很好。

表5 回归系数表

Model

Un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t

Sig.

Collinearity Statistics

B Std. Error Beta Tolerance VIF

1

2

(Constant) -597.128 286.684 -2.083 .047

财政支出 .939 .017 .996 56.602 .000 1.000 1.000

(Constant) -8585.031 3580.631 -2.398 .024

财政支出 .953 .017 1.011 57.121 .000 .857 1.168

价格指数 74.558 33.328 .040 2.237 .034 .857 1.168

a Dependent Variable:税收收入

B为偏回归系数,是在控制了其他变量之后的得到的。由上表最终得到模型:税收收入Y=-8585.031+0.953财政支出X2+74.558价格指数X3。变量的显著水平分别为0.000和0.034,容许度均为0.857,没有小数值出现,方差膨胀因子(VIF)均为1.168,没有很大的值出现,后两个指标说明自变量之间没有出现多重共线性。

5.结论

通过以上计量模型的回归分析,我们看到,税收收入对财政支出与价格指数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953和74.558,另一方面因为财政支出的基数远比价格指数大,所以二者,尤其是财政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和我国税收收入。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方面运作还需要政府实施一定的宏观职能,职能的有效实施得宜于充足的财政力量,其中税收占很大比重。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是保证税收收入的必要条件;财政支出和物价指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税收收入,因此,国家应该以保证经济增长为基础,稳定物价,进行合理的财政支出。

6.政策建议

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市场机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众所周知,政府要实现其职能,必须依赖于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才能安排合理的财政支出。

税收足额稳定和税收适度合理这两方面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目标。立足于这两个目标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应建立健全合理的税制结构,以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合理的税制结构应该是以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指导原则的一套宏观税负水平适中、满足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与国际规范相适应的新型税收制度。

具体可以从以下措施出发:(1)通过改革增值税,以加大对民间投资的刺激。利用消费型的增值税来促进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企业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2)对消费税进行前瞻性的有增有减的调整,并适当扩大税基,依据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人们的生活水平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做进一步的调整。(3)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确定与经济形势更加相符的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适当调整税率。在加强监管,发挥税收的社会公平作用的基础上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从而加速经济的发展。此外,我国存在国家税收增长高于GDP增长的现象,针对这一事实,国家还应对税种进行调整,通过宏观政策和税制调整的手段,使国民收入和税收保持同比例稳定增长,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卢纹岱.SPSS for Windows统计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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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阮桂海.SPSS实用教程[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0.

[4]喻开志.利用SPSS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的一个实例[J].重庆工学院学报,Vol. 16,No. 2.

[5]高淑红.我国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J].金融观察,2011.

[6]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税收收入;财政支出;物价指数;税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5)03-0038-07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商品(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强制征收,是社会成员为获得公共需要而支付的价格或费用。[1]税收来源于经济,对经济又有重要的调控作用和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1978―2013年的35年之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额惊人,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税收收入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78年中国税收收入为519.28亿元,2013年增加到129206.64亿元。对税收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探索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预测未来税收收入的发展趋势。

对于税收收入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选取各种经济指标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判断各经济因素同税收收入的关系。刁其田(2013)选取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进出口总额作为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进出口总额都与税收收入呈正相关。[2]陈然然(2011)通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进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等五个指标对税收收入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各因素数量的变化引起税收总量变化的程度由各自的系数来反映。[3]陈修玲(2010)[4],高珊珊、陆琪(2011)[5],王丽(2015)[6]都选取不同经济指标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税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综合上述文献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选取的变量不同,选取数据的时间段不同,这些文献得出的结论在揭示各种经济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方面还存在争议。例如,各个因素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程度是多少?哪些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更大?另一方面,这些研究都没有考虑1983―1985年的国有企业利改税和1994年新税制改革,没有在回归模型中引入这两个断点。本文将从实证的角度,选取若干代表性经济指标,应用最新的数据建立带有断点的多元回归模型,利用STATA软件通过OLS估计、相关性检验、Goldfeld―Quandt 检验等方法研究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物价指数及税收政策等因素对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

二、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

(一)经济发展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税收收入的生产力要素,两者相关程度较高。这种相关性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税基的大小,决定着税制结构的选择。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税收增长的基本源泉,而社会经济发展可以通过国内生产总值(GDP)来反映。一般而言,一个国家 GDP 越高,税收收入会越多。

同时经济结构也是经济发展的一方面,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重大的影响。经济结构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相互联系的总体构成形式。它所包含的范围十分广泛,具体包括诸如部门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税制结构的形成产生影响。不同的经济运行制度,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税制结构,这种制约关系,在社会主义转型国家中的税制结构选择问题上表现的十分明显。

(二)物价水平的变动

我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而各种经济指标都是以现行价格计算的,都会受到价格水平的影响。居民消费可分为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两部分,其中,商品性消费的增长,在短期内促进了产品的销售,减少了存货的积累,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这种情况下,税收收入可以得到保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倾向于服务性消费及奢侈品的消费,而此类消费品的物价指数比商品性消费品物价指数高。另一方面,服务性消费存在消费的同时付款,在付款的同时消费的特点,因此形成欠税较少,从而可以使税收收入增加。

(三)财政支出的需求

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完善等都对公共财政提出要求,在公共财力不断增长、公共财政成为财政支出框架的背景下,民生难题尤其是老百姓特别关注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需得到各级政府财政的更多投入。因此对预算支出所表现的公共财政的需求对当年的税收收入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税收政策的影响

自 1978 年以来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税制改革,一次是1984―1985 年的国有企业利改税,另一次是 1994 年的全国范围内的新税制改革。税制改革对税收会产生影响,特别是1985 年税收陡增 215.42%。第二次税制改革对税收增长速度的影响不是非常大。自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国家为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实施,对税收政策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在鼓励出口、投资、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税收收入具有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变量的选择与模型的建立

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宏观税负;判断标准;合理性

一、引言

宏观税负问题历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最尖锐、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宏观税负问题是税收政策和制度的核心问题,它一方面影响着国家财力状况和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影响着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从而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实行财政统收统支的体制,基本的分配形式是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国家政府再按照需要下拨,以税收分配的形式很少,因此宏观税负没有研究的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经济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税负的轻重与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从而日益得到广泛的关注。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长,1997年我国税收收入增幅首次超过GDP增幅,近年来宏观税负的不断提高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普遍关注,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的2006年度“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中称“中国内地的税收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三”更是在财经界引起很大反响。那么,我国的宏观税负是否过重?如何判断宏观税负的合理水平?等等,成为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合理界定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对于保证政府有履行其职能所需要的财力,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非常有必要确定合理宏观税负的判断标准,对宏观税负水平进行客观的判断和分析,以便合理调整宏观税负水平及其结构。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宏观税负的合理区间,并对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进行判断,提出进一步优化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对策建议。

二、宏观税负合理化的标准

宏观税负的合理化标准指一国宏观税收负担达到什么样的水平符合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全面、规范、细致的角度考虑,宏观税负的合理性标准至少应考虑两个方面:理论上质的标准和数量上量的界定。

1.质的标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经济标准,指宏观税负的确定应立足于经济发展现状,同时又可使税收为经济发展发挥必要的调控作用。经济标准作为确定宏观税负的最基本的理论标准,其核心在于要求现行税制与生产力的发展达到相对和谐的统一。(2)财政标准,指宏观税负的确定能够保证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必要的财政收入,能够使现行税制的财政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一般而论,财政职能是税收的最基本职能,财政职能如果得不到很好地实现,税收其他职能(包括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的实现也要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以财政标准作为宏观税负的理论标准之一,既符合税收的本质要求,又具有较强的合理性。(3)社会标准,也可以称为宏观税负的外部效应标准,是指宏观税负的确定能够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

2.量的界定

(1)宏观税收负担的上限

宏观税负的最高数量界限指税收负担极限的上限值,即国家课税的最高限度。另外,考虑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一定时期的税收总量只能是同期剩余产品价值量的一部分。因此,税收负担只能在剩余产品价值总量减去包括企业内部进行的必要积累等各项扣除量之后的余量之内伸缩。对其可运用可变参数模型来估计,具体如下:

其中,T是名义税收收入;CPI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GDP为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宏观税负r=T/GDP;N是时间趋势变量,取值范围为1-12;、、为各变量的参数。

通过统计软件对模型计量分析(数据见表1),可以得到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化的最高上限:

表1 我国税收收入与宏观税负的时序列表 单位:亿元

年份 税收收入T GDP总量 宏观税负r CPI(%) 实际税收收入

1995 7008.74 60793.7 11.53% 117.1 5985.26

1996 8127.52 71176.6 11.42% 108.3 7504.64

1997 9692.24 78973 12.27% 102.8 9428.25

1998 10840.7 84402.3 12.84% 99.2 10928.13

1999 12866.28 89677.1 14.35% 98.6 13048.97

2000 15225.71 99214.6 15.35% 100.4 15165.05

2001 18403.38 109655.2 16.78% 100.7 18275.45

2002 21065.05 120332.7 17.51% 99.2 21234.93

2003 24263.31 135822.8 17.86% 101.2 23975.60

2004 29272.68 159878.3 18.31% 103.9 28173.90

2005 34965.54 183084.8 19.10% 101.8 34347.29

2006 45167 209407 21.57% 101.5 44499.51

资料来源:1995年-2005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2006年数据来源于相关部委网站公布的数字。

(2)宏观税收负担的下限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这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政府通过税收获得的收入必须满足政府供给社会必需公共产品的需要,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正常发展。因此,宏观税收负担的下限应该是政府供给社会必需公共产品的支出占GDP的比例。就我国目前而言,可以利用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社会公共需要量,然后与当年的GDP值相比较,进而求出均值,即可以作为判断合理宏观税负最低水平的参照指标。

我国社会一般需要量的统计口径大致包括属于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项目,具体包括:(1)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2)经常费用项目;(3)调节性项目。见表2。

表2 1995年以来我国社会公共需要量 单位:亿元

年份 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项目① 经常性费用项目② 调节性项目③ 一般社会公共需要量④=①+②+③ GDP⑤ 社会一般公共需要量占GDP的比重⑥=④/⑤

1995 1780.21 3389.98 692.66 5862.85 60793.7 9.64%

1996 2009.09 3985.9 791.31 6786.3 71176.6 9.53%

1997 2296.84 4640.8 920.45 7858.09 78973 9.95%

1998 2738.07 5465.75 1045.61 9249.43 84402.3 10.96%

1999 3643.77 6735.74 987.67 11367.18 89677.1 12.68%

2000 3815.14 8360.27 1321.06 13496.47 99214.6 13.60%

2001 4519.17 10167.76 1041.55 15728.48 109655.2 14.34%

2002 5316.95 11733.68 904.67 17955.3 120332.7 14.92%

2003 5764.09 13068.5 843.66 19676.25 135822.8 14.49%

2004 6490.68 15212.5 1013.73 22716.91 159878.3 14.21%

2005 7461.03 17940.66 1191.73 26593.42 183084.8 14.5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根据表2的数据计算,我国1995年到2005年宏观税负的平均数为12.62%,因此,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化的最低限为12.62%。

三、我国宏观税负合理性的判断

1.依经济标准的判断

近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大体经历了一个从高速到低速再到高速的发展阶段,经济中GDP的增长率从1996年的17.08%降到1999年的6.25%;而到2006年,GDP的增长率达到14.38%。在经济的起伏发展中,税收收入却成逐年上升趋势,到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量(含社保基金收入)达到45167亿元。具体的GDP、税收收入和宏观税负的增长情况如表4所示。

由表3可以看出,GDP的增长与税收收入增长基本同步,但税收收入的增长要快于GDP的增长。而从宏观税负的增长速度来看,除个别年份外,税负的增长速度一直较慢,远远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是比较合理的。

2.依财政标准的判断

税收规模的稳步扩大为政府财政开支提供了资金来源,促进了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市场经济推行以来,我国的税收规模每年呈增长趋势,年平均增长率达17.76%,税收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均保持在90%以上,成为政府正常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表4所示,通过对1995-200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可见,最高年份1995年甚至达到了96.73%,最低年份2005年也为90.93%。税收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多数年份也在80%以上,比例最高的年份2006年达到了93.11%,最低的年份2000年也为79.20%。

表3 我国1995-2006年间GDP和税收收入增长情况统计表单位:亿元

年份 GDP

总量 GDP

增长率 名义税收收入 税收收入增长率 宏观税负 税负

增长率

1995 60793.7 __ 7008.74 __ 11.53% __

1996 71176.6 17.08% 8127.52 15.96% 11.42% -0.95%

1997 78973 10.95% 9692.24 19.25% 12.27% 7.48%

1998 84402.3 6.87% 10840.7 11.85% 12.84% 4.65%

1999 89677.1 6.25% 12866.28 18.68% 14.35% 11.70%

2000 99214.6 10.64% 15225.71 18.34% 15.35% 6.96%

2001 109655.2 10.52% 18403.38 20.87% 16.78% 9.36%

2002 120332.7 9.74% 21065.05 14.46% 17.51% 4.31%

2003 135822.8 12.87% 24263.31 15.18% 17.86% 2.05%

2004 159878.3 17.71% 29272.68 20.65% 18.31% 2.49%

2005 183084.8 14.52% 34965.54 19.45% 19.10% 4.31%

2006 209407 14.38% 45167 29.18% 21.57% 12.94%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1995-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表4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支出的比重 单位:亿元

年份 税收收入(不含社保基金收入) 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税收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1995 6038.04 6242.20 6823.72 96.73% 88.49%

1996 6909.82 7407.99 7937.55 93.28% 87.05%

1997 8234.04 8651.14 9233.56 95.18% 89.18%

1998 9262.80 9875.95 10798.18 93.79% 85.78%

1999 10682.58 11444.08 13187.67 93.35% 81.00%

2000 12581.51 13395.23 15886.50 93.93% 79.20%

2001 15301.38 16386.04 18902.58 93.38% 80.95%

2002 17636.45 18903.64 22053.15 93.30% 79.97%

2003 20017.31 21715.25 24649.95 92.18% 81.21%

2004 24165.68 26396.47 28486.89 91.55% 84.83%

2005 28778.54 31649.29 33930.28 90.93% 84.82%

2006 37636.00 39373.20 40422.73 95.59% 93.1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从财政标准来评价,我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为合理,财政支出中的绝大部分也是通过税收来支付的,税收满足了我国85%左右的支出需要。因此,从财政筹集资金和满足支付需要的角度说,我国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是比较合理的。

3.依社会标准的判断

社会标准也可以称为宏观税负的外部效应标准,是指宏观税负的确定能够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以社会标准为最终目标来评价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税负,主要是考察现行税制结构中是否有能够促进社会效益的税种,如促进环境保护的环境税,分散个人风险的社会保障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这些税种的开设和征收具有很大的社会正效益,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这些税种所占的比例相当小,起不到应有的调节功能。

图1 2006年我国的税制结构

从图1中可以清楚地看到:2006年中国仍然是以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国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税和营业税在内的流转税占总税收的比例为66.10%,包括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为25.33%。流转税和所得税共占了总税收的91.43%,其他的税种合计不到总税收的9%。税制结构中,具有社会效应的税种,仅有占比例不大的所得类税种,其他的促进环境保护、分散个人风险、调节财产占有的具有正社会效应的税种几乎不存在。从这个角度说,我国当前的宏观税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问题。

4.依宏观税负合理化区间的判断

从表5可以看出,1995-2006年间我国税收收入是不断增长的,税收收入从1995年的6038.04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37636亿元,增长了近6.3倍;宏观税负从1995年的11.53%增长到2006年的21.57%,增长了约1.4倍,宏观税负在不断加重。根据我们做出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12.62%,23.80%)可以看出,我国近年来的宏观税负水平基本上是合理的。

表5 我国近年来的税收收入和宏观税负水平 单位:亿元

年份

税收收入

① 社保基金收入

② 名义税收收入

③=①+② GDP总量

④ 宏观税负

⑤=③/④

1995 6038.04 970.7 7008.74 60793.7 11.53%

1996 6909.82 1217.7 8127.52 71176.6 11.42%

1997 8234.04 1458.2 9692.24 78973 12.27%

1998 9262.8 1577.9 10840.7 84402.3 12.84%

1999 10682.58 2183.7 12866.28 89677.1 14.35%

2000 12581.51 2644.2 15225.71 99214.6 15.35%

2001 15301.38 3102 18403.38 109655.2 16.78%

2002 17636.45 3428.6 21065.05 120332.7 17.51%

2003 20017.31 4246 24263.31 135822.8 17.86%

2004 24165.68 5107 29272.68 159878.3 18.31%

2005 28778.54 6187 34965.54 183084.8 19.10%

2006 37636 7531 45167 209407 21.5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1995-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四、完善我国宏观税负的对策建议

1.合理调整税制,深化税制改革

首先,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社保税既能增加人们即期消费行为,刺激投资愿望,又使居民在医疗、住房、失业等方面免去了后顾之忧,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其次,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的税负较重,转型的增值税将会将财政收入让利给企业,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最后,适当调整一些税种和一些征税项目的征收标准,如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结合费改税适时开征一些新的税种,如燃油税、环境保护税、教育税等。

2.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适应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通过建立健全个人收入核算体系、改分类所得税为综合所得税和分类所得税相结合的制度,适时调整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税负水平,有针对性地拉开税率档次,强化其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的作用。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计上应参考相关的经济指标,并充分考虑各地区的收入状况、消费水平和物价指数等的一系列经济生活指标,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式,并在此公式范围内确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免征区域,给予不同经济条件的地区,以不同的免税额度,如对赡养人口、老人、儿童、残疾人的费用,教育、医疗、养老等费用的扣除,并根据通货膨胀情况适时适当调整。通过上述措施加大对高收入所得和非劳动所得的调节力度。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税收是公民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所支付的价格,也即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从这个角度看,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那么,财政支出应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逐步淡出一般性竞争领域,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宏观调控作用,各地区应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主动摆正自己的位置,在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上做好“越位”、“错位”、“缺位”的角色转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逐步减小地方财政收支缺口。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总体思路是逐步降低经济建设费支出和行政管理费用占GDP的比例,在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养老等公共性投入,扩大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提高国民生活水平,从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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