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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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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

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随着三网融合的促进,越来越多的行业与网络媒体进行合作。中国广播网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成为中央新闻单位中最早开通互联网站的单位之一。在“以中国广播网为新媒体业务发展龙头、台网一体、付费电视、手机广播多向发展”的工作目标指导下,中央台借助自身的资源优势与网络媒体和移动运营商进行合作,不断对新媒体业务进行重新挖掘和发展,迅速占领市场。

在广告经营上,央广广告公司作为中国权威的国家媒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下属的全资公司,2010年广告经营额达2.9亿元,拥有客户140余家,是目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业务的主要经营平台。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背景下,央广广告经营也在积极试水新媒体,不断寻求网络传播方式。本次与IZP公司的合作便是寻找到了广告新媒体业务的突破口。

亿赞普科技有限公司(IZP)拥有互联网精准广告和信息媒体平台,凭借在市场营销与广告创意、互联网与通信技术、业务与用户体验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致力于成为TMT融合时代的佼佼者。通过自主研发的电信级核心技术平台IMOS,覆盖了中国3.84亿互联网网民,能够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向合适的人展现精准的信息,是一个提供精准网络营销的传播平台。

本次中广网联手IZP公司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展开合作,致力于借助其网络媒体的广覆盖群和精准传播的特色,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和广告信息,强化广播线上品牌传播与线下网络新闻信息传播,为众多广告客户提供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提升中央级媒体广告影响力。双方整合优质资源,以先进的“云”媒体技术,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拥有的中国7亿听众,与IZP全媒体运营所覆盖的全国4亿网民,有机融合,优势互补,精确的传播信息。“双网一云”通过互联网有效的对广播媒体信息进行无限产业延伸,创立了国内领先的媒体营销理念,开发新的触动点,增强中国媒体的竞争实力。IZP与中央级网络媒体中国广播网展开的合作,使双方受众范围得到互补和融合,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

随着媒体高速多元发展,跨媒体的信息互通已是社会整合发展的必然趋势。此次国内最具有影响力的两大平台媒体强强联手,标志着不同媒体间搭建起了新型桥梁,跨媒体整合营销传播将进入一个新时代,也将诠释出新时代网络媒体的华彩乐章!

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餐饮APP让顾客轻松就餐

餐饮APP客户端遍地开花,逐渐改变食客们传统的就餐方式。再也忍受不了干什么都要排队了?上海财经大学的9名学生设计开发了一款“排队无忧”手机APP,通过实时更新各餐饮商家“已排队人数”,让顾客直接通过手机APP预订餐位,实现“远程取号”。这下不用急匆匆地赶到餐厅门口去排长龙凑热闹,让消费者轻松就餐。

易观国际研究报告显示,美食应用类移动客户端市场累计账户数达5080万。如今有很多用户已经习惯在就餐前利用手机搜集餐厅信息。苹果也在APP Store里专门开辟“美食佳饮”专区,消费者也越来越青睐像美食美刻APP这样专门用于美食分享、美食推荐的客户端。APP营销越来越受到餐饮企业的关注,正在逐渐成为餐饮企业吸引消费者的入口。

美食美刻是一个基于地理位置的图片分享社交平台,通过美食图片展示,给消费者更直观的感受。美食美刻餐饮APP客户端是继团购网之后的另一种餐饮信息化应用。 APP客户端更加方便快捷,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相关信息,以便做出选择。而对于商家来讲,APP客户端是一种自主营销的有力手段,可以使商家更直接地了解用户的需求以及用户的活跃度,从而能够更好地调整产品。“美食美刻注重用户的感受,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美食美刻刚刚开始运营,目前还未与餐厅有相关合作,但以后肯定会有的。”美食美刻联合创始人田原说。

移动互联网使消费者更易于分享美食,微博、微信等工具的出现使消费者更乐于分享就餐经历。美食分享者通过展示精美的食物图片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互动,正是这些喜爱分享美食的食客一族,构成了庞大的社交网络,为APP的开发者提供支撑。当美食美刻这样的APP在食客一族中流行起来,就会使餐饮业的营销模式发生转变。在谈到美食美刻的盈利模式时,田原说:“目前来讲,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吸引用户,做好内容,当有了充足的用户数量,以及优质的内容之后,最适合的商业模式自然就呈现出来,我们并不担心盈利模式。”

除了美食美刻这类社交平台,还有一种APP和某些淘宝网店一样,有自己的实体店。例如湘食记、粤色天香等餐厅开发出自己专有的APP,消费者就餐前后都可以通过APP来查找和评价自己喜欢的美食。

北京移动公司移动互联网分析师谢振兴认为:“用户潜在需求和移动互联网的便利性促使餐饮业和移动互联网结合。餐厅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开发自己的APP客户端是必然趋势。”餐饮业和互联网结合方式有很多,APP、团购只是其中的两种形式,以后还会有很多。田原说:“目前餐饮业与互联网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合作方式,如团购、折扣活动、试吃等等,我想以后会有更多的合作模式,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我们也更愿意与更多的餐饮企业共同探讨,进行给用户带来更多实惠的合作。”

云计算为餐饮ERP添彩

APP助力餐饮变革的同时,云计算也推动传统餐饮ERP深度应用。云计算的核心思想是将大量用网络连接的计算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按需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ERP系统和云计算都体现了资源整合理念。金蝶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登坤认为:“云计算,云服务在信息时代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餐饮信息化要与世界同步,基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社交化ERP,提供餐饮企业互联网云管理服务。”

有人将云计算与传统信息化的关系等比作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与餐饮单店管理模式。传统餐饮信息化实施与餐饮单店管理模式有着类似的特点。首先是对软件实施的要求很高,操作相对比较复杂;其次是数据不能共享,普遍存在对营运数据运用不充分,不能发挥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决策的优势。但是,餐饮连锁管理模式则有着与传统餐饮单店管理模式不一样的运营思路,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体系下的餐饮企业会花大力气打造一个核心管理团队,这个核心团队承担着经营决策作用,为餐饮连锁店制定战略发展方向,并负责拟定详细的可执行方案。

餐饮业信息化专家把云计算中的“云”比作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中的总部核心团队,云计算的客户端就像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下的分店。如同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一样,数据统一管控,云计算在“云”的另一端提供了最可靠、最安全的数据存储中心;其次,客户端需求低,云计算对用户端的设备要求就像餐饮连锁管理模式中对连锁分店管理团队的要求一样最低,操作起来也最方便;再次,云计算的数据与应用共享,就像餐饮连锁各分店之间可以通过集团总部共享管理经验,营运方案,客户档案等资源。随着核心团队的不断壮大,其功能和服务支持的内容范围将会更广更精准,云计算也是一样,会为各客户端提供更多更精准的信息来支持其发展壮大。

云计算成为影响餐饮ERP产业发展的下一个重要技术已日渐成为业界的共识。互联网的精神实质是自由、平等和分享。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种最能体现互联网精神的计算模型,云计算是推动餐饮ERP深度应用的助推器。

餐饮搜索是新趋势

ERP管理系统、APP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给餐饮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目前只有一些较大的餐饮企业开始采用,离普及还有一定距离。餐饮ERP管理模式创始人、餐饮信息化建设专家朱明坤认为:“目前,餐饮企业对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不深入,大部分只停留在基础层次,像点单、打单系统这样的底层应用较多,而管理层次、运作层次的应用却不够规模。”

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险; 大数据; 精准营销

一、绪论

近几年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数据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保险业而言,大数据主要应用之一就是精准营销。精准营销是在以互联网为背景、大数据为基础,利用数据挖掘等技术,对产品和客户进行细分,深度挖掘客户的需求和产品的本质。在深度分析产品的基础上,做到营销精准、服务精准、产品精准,从而实现精准营销。在大数据背景下保险公司如何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精准营销体系,从而提高营销水平,将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本文选取了华夏人寿保险和太平洋保险的重疾险进行对比分析,采用聚类分析法、数字化分析法分析顾客的消费倾向并建立数据系统,对于我国基于大数据建立保险行业的精准营销系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自大数据和精准营销理念提出以来,国内外的学者针对这两个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学术研究。在大数据方面,BillFranks(2009)、DursunDelen(2013)研究发现大数据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精准营销从而提高企业的商业价值。我国的学者马向东(2018)认为大数据对于保险营销来说,可以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营销效率、为精准营销提供条件等。在精准营销方面,菲利普科特勒2006年首次提出了互联网精准营销这一概念,他指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消费者可以和企业直接进行沟通从而实现精准化营销。AndreaHausmann(2010)认为社会化的媒体市场仍有较大的潜力,通过大数据能够对潜在的市场进行挖掘,从而为精准营销提供帮助。我国学者张烨平(2018)对人身保险方面大数据的精准营销进行了研究,并认为保险公司应该通过线上加线下的营销模式,对大数据精准推送的结果进行不断地检验。综合以上国内外对大数据和精准营销的研究来看,目前关于大数据和精准营销的研究仍不够深入,尤其是寿险公司的应用型研究很少。因此,本文重点对华夏人寿保险和太平洋保险的重疾险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建立保险精准营销体系的设想和模型。

二、基于精准营销的产品对比

(一)公司简介华夏保险公司于2006年12月,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市。目前设有分支机构673家,人员队伍超过24万。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15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4510亿元人民币。2017年底,总保费1753亿元,市场第五。2018年底,总保费2306亿元,市场第四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太平洋保险2018年保费收入为2.6亿元,较2017年的1.5亿元提升近80%。从公司业务整体来看,太平保险公司产品较为全面,而华夏保险公司则主要集中在人身保险产品方面,具体产品分布如表1所示。

(二)产品对比本文选择华夏保险长春藤重疾险和太平洋金福人生终极险两款人身保险产品,从精准营销的角度对这两款产品进行全面对比。1.产品概述。华夏常春藤重大疾病保险是华夏人寿保险公司为年龄28天-55周岁的人群所设计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期间为终身,保险金额分别为1-50万元不等,交费期间分别为5年、10年、15年、20年,缴费方式为年交。保费分别为92.5-24171元不等。共保障155中疾病,其中100种重症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终末期肾病等,20种中症包括中度脑损伤、中度风湿性关节炎、中度瘫痪等,35种轻症包括心脏瓣膜介入手术、单目失明、单耳失聪等。最高7.6倍基本保额。轻中重症多次理赔,最多理赔10次,最高理赔380万。同时兼具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享受高端医疗,可搭医保通,建立最强健康防线。理赔速度快,公司承诺5天之内理赔到位。太平洋金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是太保安联人寿有限公司为18岁-65岁人群所设计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期限为终身,保险金额为1-31万元不等,缴费期间分别为5年、10年、15年、20年,方式为趸交或期限年交。保费分别为97-6757不等。共保障160种疾病,其中105中重疾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常见疾病,55种轻症包括罐装动脉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等高发疾病以及身故保障及意外伤残(可选)。轻症最多三次赔付。对于各个年龄段制定针对性方案,对于成年人加入承认失能额外给付保障,对于老年人加入10种老年人高发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障。在出保时能够给予更高保障。2.产品对比。从精准营销的角度出发,本文主要从投保年龄、保险期限、保险责任、保额、保费5个方面进行对比,具体对比内容如表2所示。这两款产品是目前保险市场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重疾险产品,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发现:第一,华夏常春藤保险包括轻、中、重型疾病,但太平洋金福人生进包括轻型,重型疾病。第二,整体费率金福人生保险较低,同时金福人生保险中包含的疾病种类较多。第三,金福人生保险包括多种特定保险金,比如成人失能保险金,老年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等等,常春藤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因此,如果是老年人投保,建议投保太平洋金福人生保险,如果需要保费高一些的保险,建议投保华夏常春藤保险。如果是新生儿投保,建议投保华夏常春藤保险,因为其投保年龄可达28天-55周岁。

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近年来,得益于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移动通信终端以及智能操作系统、网络安全支付等软件的发展,互联网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正在不断的冲击、颠覆传统行业。互联网与金融的不断融合,使得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而作为金融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行业,也在不断的在互联网中寻找发展契机。

整体而言,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较低,2013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291.15亿元,仅占整体保费收入的1.7%左右。但是互联网与保险行业正加速融合,互联网保险增长势头强劲。面对重大发展机遇,保险公司可从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优化选择互联网保险运营模式、简化互联网保险赔付模式等方面出发,制定互联网保险发展策略。

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

从互联网与其他行业融合的特点以及保险产品本身特性来看,其要获得成功,需具备一些基本特征。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具针对性,互联网产险产品一般是消费者的主动购买行为,客户需求非常明确,因此需要产品也具有较强针对性。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具简约性,由于可利用闲暇时间进行交易,移动互联网用户成为网络消费的大军,因此,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加简约,才能让客户在较短时间内理解并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要更加注重精准性,当前大数据的不断形成和应用,使得保险公司已经可以更加准确的获得客户对象的基本信息、习惯偏好、购买能力等特征,进而推断可能的保险需求,精准的设计保险产品。互联网保险产品同样具有便捷性,包括购买的便捷性、查询的便捷性、续保的便捷性、索赔的便捷性等。具体来看,产品创新思路可从四个方面出发:

结合互联网特点,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速飞升,用户终端展现功能强大、互动能力也加强。既可以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与粉丝直接进行互动,又可以研发公司APP应用,实现更强大的移动保险服务功能。因此在设计互联网保险产品时,要注重用互联网的思维去定位产品,例如购买门槛要低,产品等级要多,产品解说要生动简单,利用案例去引导客户认识产品。设计的产品要让客户能随时关注得到所购买产品的动态,并提升服务内容,例如,在销售健康险时,向购买者推送相关的健康养生信息。与此同时,还要抓住互联网链式传播的特性,引导潮流,尊重消费群体的个性,融合投保、受益、娱乐为一体,如爽约险、明星失约险、宠物险等可以唤起广大网络用户对互联网保险的关注。

结合大型互联网平台,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大型互联网平台具有大量的客户,客户在平台进行活动、交易往往会涉及到一些新的风险,如虚拟资产被盗、著作产权受到侵犯、隐私信息泄露,或者在购物中涉及的交易过程中资金、运输的风险,交易产品真伪、好坏的风险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得平台客户试图寻求一些保障。而这些正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途径。

结合互联网用户特征,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网银在线”数据显示,我国网上购物以18~30岁人群为主,其中18~25岁者占39%,25~30岁者占31%。我国互联网客户以年轻人为主,该群体易接受网上消费方式、新的产品,而中老年人的“网购”则较少。具体到互联网保险,由于客户对保险认识不多、保险术语专业性较强、假网站时有发生等情况,大众对互联网保险消费心存疑虑。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创新互联网产品时需要考虑到用户的具体应用场景、担心的问题,通过动画、案例的形式展示出产品的功能和便捷性。此外,据互联网保险客户普遍存在担心网上购买保险后,在送单、理赔等方面不能享受与传统渠道同等的保险服务的疑虑,因此保险公司要针对用户心理,塑造口碑,提升品牌形象,公开提品购买评价途径。

结合互联网金融特征,创新互联网保险产品。目前人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交易方便、购买门槛低、服务时效高,并且还会有创新的投资模式和投资对象出现,例如众筹、P2P网贷等。互联网保险在产品设计时同样可从这些特征出发,构造能够使得客户认为交易便捷,买得起,放得心,既具有实用性有具有特定属性的产品,例如在重要节日,通过互联网推出相关门槛较低、份额自选、操作灵活的主题保险,鼓励相关人群购买赠送给相关对象。

选择互联网保险运营模式

尽管国内外保险类门户数量众多,但从业务模式看来,主要有B2C模式和O2O模式。

互联网保险的B2C模式。指保险企业或其他相关主体直接建立网上商城销售保险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选购、交易支付。该模式又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保险企业自身网络营销平台,如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直通保险网络直销平台;二是保险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如慧择网精选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形成了在线保险产品超市,客户可进行筛选、对比、选择和购买。三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匹配推送最优保险产品,如大家保就为客户提供了足不出户即可获取量身定制的保险计划。

保险企业发展互联网保险时,在B2C的选择上可根据企业自身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B2C模式。对于大型的、全保险产品类的企业,其可凭借自身品牌影响力,构建自己的网络直销平台,同时还可以将产品渗透到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对于小型、单一品种的网站,可优先考虑通过保险产品综合服务平台来发展互联网保险。对于偏向创新型、专业型的保险企业,可考虑加入为客户量身定制保险计划的功能性平台。

互联网保险的O2O模式。O2O模式简单来讲就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近两年,O2O模式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移动终端智能化,移动互联网用户增多,O2O模式颠覆了一些传统行业。具体来看,O2O模式为保险企业在线上进行宣传和推广,客户通过互联网了解产品,在网上或APP上选择具体产品、填写必要信息,并预约下单。保险企业后台在收到相关订单后,由专人致电或登门回访,对投保需求进行分析和确认,定制投保方案,最后客户签署保单,保险合同生效。保单、证件等相关材料的传递将通过线下快递方式进行,大大简化了客户投保的环节,节约客户时间。这种形式实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线上线下合作,提高了客户转化率。在发展O2O模式时,保险公司既可以选择依托微信平台,建立微信公众账号或服务号展开互联网保险销售、服务、客户维护等工作,也可以自建公司APP,让客户通过公司的客户端完成投保。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微信平台粉丝量大、网络推广渠道多、开发及运营成本较低,而公司APP则开发成本较高、推广工作量大、更新维护成本高。保险公司在选择不同方式开展O2O模式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已有客户量、公司产品数目和种类、公司规模与品牌。对于大型的保险公司来讲,其有充足的经费进行开发和推广,并且也有较大的客户基数,可以考虑通过APP的方式来实施O2O服务模式,这样可以节省后期客户续保、客户维护等营销费用。对于相对较小的保险公司,其可以考虑借助微信平台,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快速吸收粉丝,提升保险公司知名度和产品认可度,然后逐步将粉丝转化为有效客户。

优化互联网保险赔付模式

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瓶颈之一就是保险理赔。由于提高防范保险诈骗能力与简化保险理赔流程在一定程度上相背离,因此保险公司要更多的研究信息网络化技术在保险赔付中的应用,力争实现网上投保、网上理赔。主要方法包括:

建立多种保险理赔受理处理渠道。一是要建立包括电话报案、网络报案、移动APP报案等多方式、覆盖全时段的保险理赔提交渠道,确保受理案件的及时性;二是要给予客户端设计上传提交各种材料的接口,包括文字、照片、录音、视频等;三是要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反馈理赔所需材料以及当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基于保险产品及客户信息大数据库构建保险赔付防诈骗计算机网络预警系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大数据应用,在互联网保险上,以保险产品和客户信息为主体,搜集存储大量相关信息和数据,并采用数据挖掘等技术进行匹配、聚类、推断和诊断,为互联网保险赔付提供强大的参考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利用相关指标数据异常波动监测、相关信息真假识别、概率统计分析等技术对可能存在的保险赔付诈骗进行预警。

互联网精准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双创;“互联网+双创”平台;信息共享

0 引言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大数据背景下,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打造新颖的支撑平台。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利用互联网思维及工具改进创新平台以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互联网+双创”的大模式下,建立双创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需要建立核心的支撑平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更好的创新服务。

1 “互联网+双创”平台及其信息共享的概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双创”一词由此开始走红并引起社会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双创”再次引起社会热潮。会议认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打造支撑平台。要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有效汇聚资源推进分享经济成长,助推“中国制造2025”,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以众智促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造,拓展就业新空间。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它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形式演进。作为一种新的发展形态,互联网既是一种工具,又是一种革命性的概念冲击。如果人人都有互联网思维,创新和变革将有更坚实的基础。因此,“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力量和新的引擎,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推波助澜的促进作用(唐伟,2015)。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双创”只有和“互联网+”有机结合,才能找到支撑平台,同时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未来的创业项目落地、融资对接、招聘、媒体公关、销售等方面,“互联网+平台”拥有无可争议的竞争优势,将带来新一轮颠覆式创新产业的发展。因此为了实现真正的公众创业创新,就必须以“互联网+推广”为前提。

网络的普及促进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的共享成为联系的纽带和“双创”的瓶颈。信息共享指不同层次、不同使用者之间,信息和信息产品的交流与共用,就是把信息这一种在互联网时代中重要性越趋明显的资源与其他人共同分享,以便更加合理地达到资源配置,节约社会成本,创造更多财富的目的;是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避免在信息采集、存贮和管理上重复浪费的一个手段。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很多企业都不断使用并且创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上国家的政策性扶持及引导,我国信息资源平台建设与应用迅速发展,并逐渐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2 我国“互联网+双创”平台及其信息共享的发展现状

2.1 “互联网+”为双创提供平台支撑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探索“互联网+商业服务”,实现与互联网的大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打造资源和服务优势:清A科技园青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秦君利用技术服务探索孵化器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自主发展;苏州博济科技园推出的K运营O2O在线服务平台o'park公园正式启动;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立的广州科技金融平台也正式上线;猪八戒网与四川成都锦江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成都“互联网+”型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区,打造出全市最大“互联网+”双创平台。这些创新创业都紧扣国家政策方向,是“双创”、“互联网+”重大战略的直接实践。国内“互联网+创新服务平台”目前正站在“双创”的风口,注重通过“开放、共享、自由”的互联网精神,获得更多的合作意识。

2.2 电信运营商响应“双创”浪潮

(1)中国电信:天翼创投打造生态型孵化器。中国电信在“双创”方面的实践主要依托天翼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简称“天翼创投”),致力于创造基于电信产业的生态型孵化器。目前,中国电信将进一步增加对社会项目孵化力度,为社区内的企业家建立一个创业投资管理平台。

(2)中国移动:MM平台支持基层青年创业。移动在“双创”探索的起步较早,主要依靠MM平台为个人开发者和大学生提供创新的商业平台。同时,中国移动还建立“青年”互联网创新孵化基地的和定期举行“百万青年创业就业计划”,通过一系列的青年创业和就业计划为青年群体就业提供一条龙的创业支持。目前,“百万青年创业就业计划”孵化项目100余个,形成数字应用100多万件。此外,中国移动还计划投入5亿元资金,打造中国移动的公共平台,为行业提供安全建设的支持和统一认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原始IP作品的孵化。

(3)中国联通:中国联通一直专注于打造综合性电信能力开放平台,帮助助电信行业业与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整合。此外,中国联通还成立了还成立了合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立了“孵化服务+投资平台”孵化器模式。 通过加强国际运营商的国际合作,中国联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帮助企业实现全球资源共享。

2.3 “BAT”企业助力“双创”建设

百度公司、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简称BAT)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三家互联网公司。中国互联网发展了20年,现在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三家巨头各自形成自己的体系和战略规划,分别掌握着中国的信息型数据、交易型数据、关系型数据,然后利用与大众的通道不断兼并后起的创新企业。随着“双创”浪潮的不断推进,“BAT”企业在生态体系建设方面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基于各自的优势,在连通性、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方面,“BAT”企业不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拓自有资源,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业务支持服务。

(1)百度:连接人与服务。凭借天然入口地位和平台优势,百度采取“自营+生态共赢”的方式连接不同的社会阶层,努力充当“连接人与服务”的角色,发挥一个良好的连接和服务的作用。为了降低创业创新门槛,百度在2013 年首次提出区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成立了百度创新中心。依托雄厚的技术资源和资金实力,百度创业中心为创业团队提供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和一体化的孵化服务。

(2)阿里:打造服务体系。多年来的实践显示,在推动创业创新方面,阿里巴巴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模式:平台服务+草根创业+本地产业。阿里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方面建立平台化服务体系,创业者利用自身已有的特色产业基础,然后依托阿里巴巴平台大规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活动。阿里依靠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个基础设施,打造第一平台,建设第二市场,实现数据分享,为客户提供从开发的组件、 办公空间、 前后投资云服务资源,打造一个为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商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3)腾讯:创造社交创业圈。腾讯多元化的服务包括:社交和通信服务QQ及微信/WeChat、社交网络平台QQ空间、腾讯游戏旗下QQ游戏平台、门户网站腾讯网、腾讯新闻客户端和网络视频服务腾讯视频等。根据腾讯官方数据的调查显示,以“摇一摇”为关卡的大场景已然形成。另外微信摇歌曲在歌曲播放的同时即可实现歌曲信息的跨屏转移和共享;“摇一摇”中新增的“TV”功能,意味着“摇一摇”可在微信收看电视节目,实现节目的跨屏传递和资源共享。依靠微信、QQ 这两大入口打造的超强黏性,腾讯不断共享自身在社会领域积累的丰富资源,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的社交创业圈。

3 我国“互联网+双创”平台及其信息共享存在的不足

由于“双创”起步时间短且缺乏经验,“互联网+双创”平台及其其信息共享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创新服务仍存在可改进之处。

3.1 资源开放狭小

从推动“互联网+双创”支撑能力平台的建设情况来看,“BAT”企业布局创投市场的主要方向在于促进上游和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与合作伙伴联合建立自己的互联网生态系统(王小月,2016)。在筛选加入创新团队的过程中,“BAT”企业会优先考虑与其产业链相关的项目,电信运营商扶持的创业团队也主要局限在公司内部,创新方向基本也是与电信产业密切相关的,而面向社会的全体大众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

3.2 支撑能力有限

电信运营商在能力开放方面,电信运营商主要集中于提供一些电信接入能力的网络资源,行业信息、应用数据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资源开放性程度有一定提的升空间,对创业创新的能力开放程度和孵化服务力度都相对不足。

3.3 平台合作局限

在“双创”支撑能力平台的建设过程中,由于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一些企业在“双创”支撑能力平台的建设方面往往是独立发展的,缺乏资源的沟通共享;另一方面,与互联网企业相比,电信运营商在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合作方面也略显不足:互联网企业已经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展开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多方位的支持;但运营商则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平台建设,合作范围和方式都比较局限,合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3.4 信息共用不足

在智慧城市、大数据时代,多元信息的相互融合与挖掘才能产生更大的效用。大数据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数据的多样性,企业获取的信息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内部的需求,普遍带有片面性。加上缺乏合适的渠道和技术手段,企业间信息公开无法实现。比如,企业掌握有大量动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但主要是为了信息统计的采集和应用,难以满足公众需求,加上没有连接各企业的网络和相关的细致信息使用权限规定的缺乏,自然无法让全社会放心安全公用。

4 我国“互联网+双创”平台及其信息共享的发展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进,利用互联网思维及工具改进创新平台的工作已然成为创新共享平台继续完善的必然趋势。在“互联网+双创”的大模式下,建立双创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需要建立核心支撑平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从而提供更好的创新服务。

4.1 政府加强政策指导

信息通信业作为“互联网 +”的基础支撑产业,对“双创”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在 “互联网+双创”服务平台方面的政策指导,扩大“双创”政策的覆盖面,加强对外开放力度,加强网络资源、行业信息、应用数据和技术支撑等资源对外开放共享(莫开伟,2015);同时出台信息共享、安全保密、重复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制度方面解决各自建设、信息孤岛问题;并将相关优惠政策普及到线上线下“互联网+双创”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的服务能力,鼓励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深化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运用,汇聚智。

在当今这样一个普遍数字化、科技化的时代里,各创新创业主体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获取数据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变得多种多样,确保政策信息流通渠道畅通才能让政策落地生根,实现预期成效。因此,要实现政府政策与平台建设协同,打通政策信息与创新创业主体的对接通道还需要不断推进政策信息的公开,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公开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比如,政府在政策信息资源的公开上,可利用“摇一摇”这一数字化大众媒体通道,在一端建立涵盖各行业信息数据集合的共享资源平台并对内外“双创”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对共享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而企业等创业主体在另一端只需要借助电脑手机等数据载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直接到共享平台读取“双创”、及时了解及掌握“双创”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情况信息,找准方向及定位、研透信息政策要求,使“双创”工作高效率开展,让“双创”信息共享平台为全社会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双创”信息服务。

4.2 企业加强平台建设

在“双创”、“互联网 +”的政策背景下,企业可以有效利用“互联网+双创”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有效简化平台建设流程,降低平台建设成本。“BAT”企业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的三巨头,三大运营商是我国通信领域的核心国有企业,不应局限于自身的业务领域,要承担起大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互联网+”提供双创支撑服务。另外在建设中小企业行业信息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可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垂直搜索引擎等先进技术,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行业动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产业链基础信息,推动“互联网+”下大数据和“双创”有机整合,加快相关数据交易平台建设(何洁,2017)。例如,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背景下,可以利用“摇一摇”这种便捷的信息通道采集到用户消费和生活过程中的大量信息,可以将商家运营平台与用户诸多数据深度捆绑,获得数据之后的商家可基于对用户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进行二次营销、三次营销和各种精准推送,从而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与合作。

4.3 优化公众资源共享

为了促进“双创”健康发展,我们还要结合公众的技术和公共创新,充分利用高校和研究机构等资源平台,科技教育,产业等优质资源开展主营业务创新与分享,从而建立和打造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创新有效的支持平台,形成强大的服务能力 ,提升支撑平台软硬件水平,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创新发展提供源泉。同时鼓励创新主体通过“摇一摇”等便捷的信息媒体通道开放“双创”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新创业极低、众创空间的合作,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起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生态,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为创新创业主体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各类创新平台提供支撑,加快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

4.4 利用交互工具

在“互联网+”背景下,“摇一摇”作为微信开发的一种信息沟通载体凭借其操作简单、交流成本低等优势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可以充分利用“摇一摇”这一成熟的商业模式,来推动“双创”平台共享。在“双创”背景下,利用“摇一摇”可在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降低创业成本,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摇一摇”的改革创新方式,推动“双创”平台的搭建并实现共享,从而便利个人,使得企业、政府在制定发展方案时更加精准,推动“双创”平台共享进程,让人们放心去创新,安心去创业,减少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王小月,杨丹. “双创”浪潮呼唤ICT大平台[J].中国电信业,2016(4):22-25.

[2]陈志刚.创新平台(双创基地)服务体系及盈利模式设计[J].科技创业月刊,2016(11):20-22+25.

[3]莫开伟.构建双创平台亟须配套机制[N]. 中国工商报,2015-10-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