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校车应急演练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有关安全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以加强预防和隐患整治为重点,以责任追究为抓手,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全面覆盖、标准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落实全员参与、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执行校园安全事故即报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
(二)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进一步厘清责任,编制责任清单和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建构点、线、面高度衔接无缝隙管理网络,统一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用表,确保校园安全事事、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全方位地做好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寄宿安全、活动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内部治安保卫、防溺水、防踩踏、安全卫生教育与安全演练等校园安全工作。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学校“三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保卫,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为标准,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2、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自护意识。二是继续实行学生放学路队护送制度,成立“护校(园)队”。三是联系交警部门,在放学这一时段,增加警力维持学校门口路段的安全秩序,确保学生放学安全。四是继续加大学生骑乘车上、下学管理。禁止十二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上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五是向学生家长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每学期开学前对校车集中开展一次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问题车辆进行检修或停运;规范校车档案建设,明确学校、学生、家长以及随车照管员、驾驶员职责,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登记,落实中小学生上下车记录台账,建立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师生、家长及校车驾驶人员、随车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强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的制度,对一般隐患,组织力量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学校要讨论确定整改方案后规范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组织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改率100%。所有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对师生进行预警,防止隐患程度加深,风险加大,对学校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方案。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和政府部门的灾害预报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师生预警。
6、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出入库核查登记、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建立完善的购买、发放、领用、废弃物处置等流向记录,严防剧毒及危险物品的流失。
7、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活动计划,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制咨询,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都达到100%。认真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制定并落实预防、控制传染病、食物中毒和防投毒的各项措施,建立学生缺勤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个例及时隔离,通知家长并按程序报告卫生、教育等部门,防止疾病流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堂、学生超市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量化分级考评及A级食堂创建。
9、积极开展随机性安全应急演练。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确保师生临危不乱。一是充分认识火灾、地震、暴力入侵、灾害性天气的突发性、随机性和危害性。在扎实搞好每月一次安全演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使预案各岗位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方法,并指导学生获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能力和教职工应急管理能力;二是在定期开展暴力入侵、地震避险、防拥挤踩踏、消防逃生等演练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随机性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应急防控机制,确保演练安全,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10、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构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严打严防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与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整顿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两个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基础牢固、保障有力的学校安全责任、监管、保障体系;二是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案件和。
为了实现“两个目标”,在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两个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设施建设,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
1.推进三防建设“343”计划。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市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区域和部位安防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梳理检查校园技防系统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学校“三防”设施建设“343”计划,完善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技防运行质效和实战应用能力。2016年,全县所有学校视频监控与局监控平网,各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三防”设施建设高标准达标,“三防”达标率达70%以上。
2.配强配齐校园保卫队伍。严格按照《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保卫(保安)人员,优化年龄结构,配齐防护装备,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保卫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持证率,严格日常管理,切实发挥校园安保主力军作用。
3.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每季度全面排查整治校园治安、交通(含校车)、消防以及校舍、食品、卫生防疫、集体活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日常检查和季度排查结合,逐步完善学校自查、县局督查、专家协查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
二、强化管理规范,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4.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检查体系和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要求到点到位、职责到岗到人、监管到底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
5.严格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完善校园门卫、值班巡查、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校车管理、重点守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校门、校舍、围墙等修缮维护,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侵袭校园案件发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加强体育设施和场地管理,加强教学用剧毒、危化物品等使用管理。
6.提升食安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实施细则》,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动,共同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原料申请、采购、验收、储存等管理和制度完善。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细化关口管控和责任落实,织密日报、周查、月排查、季度整治以及明查暗访、例会通报、交叉检查等管控措施,逐步完善“无缝对接”管控机制。新增食堂、供餐300人以上食堂全部达A级标准。指导供应商完善配送机制、提升配送能力。
7.强化宿舍安全管理。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住校生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学生就寝点名制度。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与教育,扎实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用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8.加强安全档案管理。根据文书档案和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各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应有相对统一的目录和要求,按学期收集、整理各类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的活动资料,包括制度、文件、计划、总结、音像资料、隐患排查建档、检查督查记录等,作为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依据和凭证。
三、完善联动机制,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9.推进校车安全运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校车保障工程推进会的要求,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校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车“六定”管理模式,明确学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教师及家长的各自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校车随车管理教师的安全业务培训及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建好校车管理台帐。重点时段密切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效疏导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大举报力度,确保校车安全平稳运行。
10.抓好消防安全管理。争取消防部门支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加强电器使用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便于紧急情况下启用。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并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接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蜡烛、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一节消防安全课、一节主题班会、一次消防器材排查、一份消防安全作业、一次消防站馆参观。
1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排查涉校矛盾纠纷,及早分析、预警和处置各类苗头事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对因矛盾纠纷可能实施极端行为以及精神疾病等人员,做好教育引导和动态管控工作,严防其铤而走险。加强班主任安全培训,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的引导,做好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和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事项提醒,防止和减少意外伤害发生。落实省市有关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对学校布局、学区调整、招生考试、职称评聘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教育改革措施,做好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的。
12.配合周边环境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严密防控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净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主动协调、配合公安、综治部门完善护学岗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上下学时校园门口、途经主要路段,要“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查处学生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交叉检查和暗访,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排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学生上下学时段,要确保学校门口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四、优化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素养
13.上好安全教育课。积极贯彻《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把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予以渗透。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初中主要在思想品德课程中进行,高中主要在思想政治课程中进行。
14.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无法在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要用好《中小学公共安全读本》,利用班、队、团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利用开学初、放假前、“安全教育宣传月”、“食品宣传周”、“5•12”、“11•9”、“12•2”等安全教育节点,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防灾减灾、“平安中国”、消防、食品、交通等宣传活动。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
15.强化防溺水教育。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各校(园)要利用告家长书、写一封信、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等形式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校外活动场所。各学校要在暑假、寒假前针对夏季和冬季的不同特点,专门开展两次防溺水主题教育,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避免发生群体性溺水事故。
16.规范应急疏散演练。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应急疏散演练实行“三表”管理,学期初制定计划表,每次演练填写评估表,学期结束上报统计表,中小学每月不少于1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学校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现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楼等场所的同步演练,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增加应急救护、校车应急、防等科目,提高师生应急自救意识和能力。
本刊讯 2013年8月30日,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召开会议,总结表彰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获奖单位,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家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3年,北京市以“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宣传咨询日、大型公开课等10余项全市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北京市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人数达480多万人,受众205万人,开展应急演练1.3万次,参与演练71万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4万余次,消除隐患5万多个,张贴宣传海报36万张,发放宣传材料281万份,共利用2.7万块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张家明对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上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阵地,扩大宣教工作的影响力;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重点突出对地铁等人员安全知识及应急自救知识的宣传等。
下一步,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将重点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如大型公开课、首都百万一线职工安全知识竞赛等;加强新闻宣传,开展好氛围营造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事故易发行业领域的警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安全生产“走基层”“一线行”等集中报道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宁丙文)
浙江出台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本刊讯 2013年9月初,浙江省安监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分19条,分别明确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举报受理单位、举报受理事项、举报方式及内容、受理核实、奖励标准、奖励对象、奖励领取方式及程序等事项,尤其是对举报的奖励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
根据《办法》的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根据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给予1000~1万元的奖励。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在举报处置办结时间内,由相关文件明确被列入县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2000元;被列入市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4000元;被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6000元;被列入国家级挂牌督办的,最高奖励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5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浙 安)
《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施行
本刊讯 2013年9月1日,《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使用校车须取得许可,经申请获得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校车驾驶人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参加岗前培训,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必须全部安装坐椅安全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实时监控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校车行驶状态。
《办法》还规定,运载学生的校车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遇交通拥堵时,交通警察要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不得超过80km/h,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最高不超过60km/h。严禁校车凌晨0-5时在高速公路行驶,以及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行驶。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要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办法》还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陕 安)
江麓集团矿山电动救援车通过鉴定
本刊讯 2013年9月初,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矿山电动应急救援车,通过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国家级鉴定。
江麓集团用6年时间试制成功的这款矿山电动应急救援车,是集抗爆炸冲击车体以及生命保障、信息传输、环境监测等系统于一体的矿用救援设备,其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多项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升我国救援设备领域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该车采用优质特种钢板,可提升抗爆炸、抗冲击能力;通过计算机终端,可实时监测车内人员的状况和车内外环境参数,提高抗灾应变能力。该车所设计的独立呼吸循环系统,能满足在密闭空间下车内人员维持生命所必需的条件。该车能自行驱动,较好地体现矿难事故救援的机动性和及时性。(江 安)
海南提高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本刊讯 2013年8月底,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2013-2014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中,误工费标准比上年度提高。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标准》还规定,受害人护理费最多支付20年。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处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标准》规定,残疾等级增加,赔偿金额递增。受害人伤残的,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按照海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10%递增,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受害人具有两处以上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应以其本人伤残的最高等级作为赔偿的主要依据,在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0%的赔偿比例,但伤残赔偿指数的总和不能超过100%。
交通事故死亡的,按照海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标准,按20年计算。在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其人身损害赔偿应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吴 静)
安徽电建一公司根治钢丝绳安全隐患
本刊讯 2013年9月7日,安徽电建一公司机械化大修厂对在修的50 t履带吊钢丝绳、拉索的保养维护使用了“恒温浸涂法”。两档作业人员分工为:一档将从机械上更换下来的不含酸、碱等物质的废油多次过滤。另外一档用镀锌铁丝刷对其表面清理,以便油脂能渗透到绳芯。1 h后,滤油这档开始向自制的大铁锅内注油,点火加热到悬挂在锅内的温度计指向59℃时,另一档人把清理干净的钢丝绳、拉索缓缓放入锅内。油温超过65℃时,撤离火源;低于57℃时加大火源,自始至终要确保油温控制在60℃左右。这种浸涂保养能促使钢丝绳、拉索耐锈蚀、耐磨及破断拉力大幅度提高,使用周期也随之延长,使用过的废油回收过滤后可多次使用。
起重机械的钢丝绳、拉索被称为机械的“筋骨”,是由经过特殊处理的钢丝捻制而成,因机械露天作业、露天存放,雨淋日晒,表面锈蚀,所含油份蒸发,使用寿命缩短,而且还是重大事故隐患。传统的“刷涂法”虽说能防锈,但绳芯的含油量却无法保证,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维护,使其破断拉力等保险系数大大降低。(夏 忠)
武汉铁路局用高科技手段提升铁路安全系数
本刊讯 2013年8月28日17时18分,武汉铁路局信阳工务段高铁防灾安全监控系统2、3、4号风速监测点同时发出8级风速报警,系统自动生成的限速里程显示为160km/h,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路局列车调度员联系,并通知驻马店西客运专线线路车间派人到报警区段核实,及时向路局列调反馈了现场情况,使后续运行的G826次、G544次列车速度限定在安全运行范围内,确保了高铁运行安全。
2013年初,该段以“信息中心、分析中心、辅助决策中心、控制中心、应急指挥中心”5大功能为定位,筹建了运输安全指挥中心。该指挥中心以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运用无线通信系统、监控监测分析系统、综合研判、卫星定位(GPS)、警报鸣放等高科技手段对高铁安全等进行全天候、全过程远程视屏监控和数据传输,形成了功能齐全、高效管控、智能决策、快速反应的生产指挥和预警体系。
依托该指挥中心,该段管理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能够随时监控、抽调、切换、回放以下内容:线桥、隧道、道口等重要设备;探伤仪、轨道车运行情况;现场人员的作业过程,与关键岗位人员展开视频对话;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运输安全指挥中心的运行既强化了对安全风险点的监控与管理,又弥补了过去各种生产指令和信息只能靠人工收集、处理、传递,错误率高、效率低下的短板,提高了生产管理效率、安全系数和快速应变能力。(刘淑娴 徐金波)
湖南永州将安全认证作为招投标条件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一一、考评对象
全县所有校车运营单位(学校、幼儿园)、乡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评办法
按照校车运营单位、乡镇校车办工作职责,分别制订考评细则,确定评分标准。考评由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严格按考评细则评分。
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由乡镇校车办具体负责,县校车办检查验收,验收时按一定比例抽查,抽查分数等于或高于乡镇校车办考评分数的,认定乡镇校车办考评结果,抽查分数低于乡镇校车办考评分数的则以县校车办考评结果为准,核减该乡镇所有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分数。
乡镇校车办的考评由县校车办负责。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校车运营单位的考评结果作为办学行为评价、年度鉴定的重要依据,乡镇校车办的考评结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终绩效目标管理考评。
(二)考评结果作为发放校车运营补贴和乡镇校车办工作经费的依据。校车运营补贴考评结果为100分的,按100%的标准发放,100分以下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核减1%,即99分的按99%的标准发放,98分的按98%的标准发放,依此类推;乡镇校车办工作经费按所在乡镇的校车数量、工作量及考评分数等情况确定。
(三)考评结果作为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考评细则
见附件。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职责,确保校车平安无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校车安全监管情况;
3.校车许可及办牌办证等资质情况;
4.校车安全营运情况。
二、考核对象
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组织,每年1112月份进行。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以年终集中考核为主。坚持台账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以实地考核为主。
1.各项具体考核内容和计、扣分标准见细则;
2.校车违章情况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学校日常和专项检查整治记录和交警执法情况记录为依据;
3.日常监管履职情况以完成工作任务台账、专项检查和督查记录为准;
4.因监管不力、履职责不到位,发生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事故的,对相关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决。
按照考核结果,全市每年评出20所校车安全管理示范学校从市财政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对校车安全管理示范学校实施奖励。
幼儿园校车考评细则三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校车安全管理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明确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安全工作责任,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制定宜章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本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
(一)制度建设(20分)
1.学校(幼儿园)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1名校车管理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领导小组不健全,没有设立管理员减2--4分。
2.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进行考核。管理制度不健全,减2--4分。
3.制定完善的校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演练2次。预案不健全减1分,演练每少一次减2分,不演练该项不得分。
4.签订各类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并能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签订各类安全责任状,减2--4分;
5.规范校车档案管理,做到一车一档,详尽完备。资料不全、档案不规范减2--4分。
(二)安全教育(20分)
1.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安全教育活动,有材料、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每少开展一次减5分,材料不齐全减2分。
2.每学期组织学生至少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有材料、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每少开展一次减5分,材料不齐全减2分。
(三)车辆管理(30分)
1.校车运营期间要接受校车监控中心的监督,校车是否超员超速、驾驶员和学生是否系全带等信息可随时掌控。发现有蓄意破坏监控设备,逃避视频监控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减2分。
2.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实用。发现未按标准配备或性能不达标的每项减 2 分。
3.校车要保证及时参加年检或及时参保。未及时参加年检或脱保减 5 分,未参加年检或不参加保险,校车禁止上路并扣除管理分20分。
4.保证校车不超载、超速。出现超载、超速现象的校车,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罚外,县校车办还将对超载、超速校车单位每次扣3分。一学年累计三次超载,取消其校车营运资格。
5.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每发现一次违规的减 1 分。
6.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察外,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以外的人员上车。每发现一次违规的减 2分。
7.按交管部门核定的路线行驶,按规定的停车点停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减 2 分。
8.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驾驶员会议,还是下发通知送检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出现严重后果每一次减 5 分,减完为止。
(四)驾驶员管理(20分)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1.校车驾驶员应当按国家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持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行驶。缺少一证,禁止校车上路。未随车携带,每发现一次减1分。
2.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每次检查必须有签字记录。每发现一次未检查或未记录减 1 分。
3.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一年不出一例交通事故。发现一次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取消其县内驾驶校车资格,其他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每次减 10 分。
4.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现一次,减20分并取消其县内驾驶校车资格。
5.校车驾驶员行车前要系好安全带,行车途中不得接打电话、吸烟、与他人闲聊等,每发现违规一次减2分。
6.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驾驶员会议,还是下发通知送检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减完为止。
(五)随车照管员管理(10分)
随车照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每天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以上6项每发现一次未做到的减1分;因照管员未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取消照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服从教育局、交警部门和学校的管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会议,还是下发通知培训学习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减1分。
三、考核办法
(一)驾驶员考核
学年内,驾驶员违规累计减满20分,将取消其且内驾驶校车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县内驾驶校车。学年内驾驶员累计减满12分,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交通法规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校车。
(二)随车照管员考核
学年内,随车照管员违规累计减满10分,将取消其县内随车照管员资格,予以辞退。学年内违规累计减满6分,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随车照管学生。
(三)单位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考核均列入各单位百分考核之中。教育局安稳办将通过与交警部门联合检查、校车管理实时监控平台等多种手段,对县内所有校车运营状况进行管控,严格考核。各学校校车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督导评估和政策性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幼儿园校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审和政策性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单位领导不重视、因管理不当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享受奖补资金资格。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学校安全工作思路,以学校安全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以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为主线,大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以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车和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伤害事故;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学生伤害事故起数和意外伤亡人数较2014年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两项建设”。一是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教育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认知能力、避险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提高党政和社会各方面的多方协作能力、专业指导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深化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与综治办、公安部门启动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2015年全区中学及镇小学(含一小共14所中小学)创建“市平安校园”,其余学校全部创建“区级平安校园”。
(二)加强“两项教育”。一是扎实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坚持做到教学计划、课时(小学每周3课时,初中一、二年级每周2课时,初三每周1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同时间周一次把健康教育、防震减灾知识和小学生避险知识、中学生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安全教育之中。二是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对问题学生、单亲学生、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等加强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针对重点学生的实际和生理、心理变化迅速的特点,广泛开展谈心交流、心理讲座等活动,避免因心理障碍引发安全事故。
(三)强化“三防”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逃生应急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宿舍安全逃生演练);各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暴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四)抓好“三常”管理。一是常规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认真抓好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坚决取缔。二是日常安全检查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下发整改通知书,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三是常态化的校园周边治理。调整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五)抓好“六防”工作。一是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开展“平安回家”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内各区域有序行走,在上放学途中注重交通安全。学校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要制定严密的预案,避免因偶发事件引起骚乱、拥挤,造成踩踏。二是预防校园伤害事件发生。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全面排查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关注关爱师生心理健康,及时缓解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压力。加强校园犯事件的防范。三是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各类火险隐患。四是做好校园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校园环境和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五是做好防溺水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度假”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提示和协助地方政府、村、组在水塘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群体防溺水教育。采取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提示家长加强假期监管看护,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六是做好防恐防暴工作。认真开展防恐防暴实战演练,让师生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识,切实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在学校新建、扩建项目中,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有关中小学校建筑规范。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予以维修、改造。严禁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穿越校区。各校全面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加强校园安保设施建设。加大对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标准加强“三防”设施设备配备、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开展“四个一”项目建设,力争年内60%的学校配备1名专职保安,50%的学校建成一个与教育部门视频联网调度中心联网的监控系统;40%的学校建设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系统;30%的学校建设一个卫生保健室。
3、加强学校食堂安全建设。坚持“公益性”原则,建设“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学生食堂,严格执行《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学校食堂功能用房和安防设施设备建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管理,坚决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专干和保安员、门卫,规范门卫室(保安室)建设。强化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民办学校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监管。
2、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把具体责任包到人头,建立全覆盖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体系。
3、健全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方面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完善学校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力量,形成完善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认真落实生命安全教育。抓好《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教育工作,开齐开足课时,做到“六落实”。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开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树立健康和安全的生命观,提高生命安全意识。
以学校安全能力和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回家”、“安全度假”、“走好路”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探索推行学生自主安全教育和自主安全管理,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形式。
2、扎实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学校应急演练工作,强化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重点要针对防震、防暴、防火、防踩踏等开展演练。加强演练后的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及时修订完善各种预案。
3、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在学校形成“学安全法规、讲安全常识、防安全事故,创和谐校园”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让教师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明确的安全理念、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全面辨别是非的能力,形成“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良好风尚。
4、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整治。建立完善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学校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规范安全隐患台帐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对各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把台账作为考核各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导各校以安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各类信息,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记录,进而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坚持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安全责任人人担,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依法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