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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今年12月4日又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对于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加快法治建设、推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们要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以推进“六五”普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形式,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开创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前提是认识,关键在责任,根本看效果。因此,一是要突出重点。就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其中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同时也要兼顾做好其他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全民法制素质的共同提高。二是要注重创新。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宣传载体上创新,在教育形式上创新,在法律服务上创新,尤其要用身边故事、典型案件、文艺表演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到以案说法,以情普法,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亲和力和感召力。三是要拓展领域。要引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店“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联系实际,取得实效。四是要齐抓共管。就是要加大思想引导和工作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民政、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和骨干企业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为普法宣传提供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五是要加强领导。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长期抓,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各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带头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分管领导要认真制定普法宣传教育方案,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措施,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同志们,朋友们,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关系到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法,自觉守法,积极用法,弘扬法制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实力绿色和谐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三位一体;普法宣传;依托型;教育;服务;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4-0096-03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1]高等学校在大学生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帮助大学生解决生活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化解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一、“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内涵
山东工商学院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构建起了以“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为指导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三位一体”即“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是指通过对与大学生“公民”与“受教育者”的身份相关的法律关系知识的宣传,使大学生明确自己作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2]“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帮助大学生解答学习、生活与就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困惑,满足大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需要。“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有两层含义:一是在进行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的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中,以大学生为主体,依靠大学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精心设计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作为大学生素质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大学生在普法活动中获得锻炼与成长。“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个方面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统一服务于普法宣传教育的目的。“以法律关系教育学生”,旨在使学生明确自己在“公民”与“受教育者”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这有助于大学生作为权利与义务主体角色意识的形成与扮演。“用法律知识服务学生”则是帮助大学生解决现实的困惑与问题,感受法律的力量,从而激发大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与行为。“借普法活动培养学生”既是前两者的实现途径,又是普法宣传与大学生素质培养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二、“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运作状况
在“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山东工商学院本着“教育学生”、“服务学生”、“培养学生”的原则,经过几年的摸索与积累,逐步构建起多样化、常规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将学生教育、学生服务和学生培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品牌。
(一)“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运作方式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是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协调下,采取“依托型普法宣传模式”开展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依据国家普法宣传的要求,确定学校普法宣传的指导思想与意见,由政法学院、大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校内法学教育与研究部门依据普法宣传的目的与任务,设计普法宣传的具体策略与途径。各教学院部根据普法宣传的具体活动设计与安排,通过党团总支、学生会、大学生法律社团或普法志愿者等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理念,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即教育类普法宣传活动、服务类普法宣传活动和人才培养类普法宣传活动。教育类普法宣传活动贯穿大学生活始终,新生入学时要开展入学普法宣传教育,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漫画、小品等形式,使大学生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深化对作为“公民”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毕业时则倾向于对就业领域的法律宣传教育,使大学生明确作为毕业生在就业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服务类普法宣传活动关注学生在学习、生活与就业等领域中的法律需求,随时解答大学生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人才培养类普法宣传活动则以大学生的培养与成长为目标,坚持发动学生、依靠学生、培养学生的原则,使学生在参与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法律宣传材料、设计与组织模拟法庭、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的过程中,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提高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特色品牌
在长期的普法宣传实践中,山东工商学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活动,并有机贯穿于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很好地融入了学校人才培养的结构中,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1.校园说法大赛。山东工商学院校园说法大赛始于2006年,每年举办一届,至今已举办过五届,比赛内容主要涉及与大学生学习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交通、食品安全、消费、知识产权、婚姻、财产以及其他领域中涉及刑法与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校园说法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采取书面知识竞赛的形式,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依据成绩高低取成绩最优秀者组成各院部参赛队伍,三人一队,代表本院部参加校园说法大赛决赛。校园说法大赛决赛包括知识问答、情景分析、案例评说等形式,全面展示参赛选手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情感,以及法律表达的能力。2008年始,邀请烟台大学法学院和鲁东大学法学院派代表队参加校园说法大赛,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年来,参加校园说法大赛的人数超过1500人。活动开阔了学生的法律视野,提高了大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
2.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分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由和司法部联合主办,分为业余组和专业组两个大组,有个人和团体两种参赛方式,分月赛和年度总决赛。山东工商学院在2004年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举办时申请设立了山东工商学院分赛,至今已举办七届,累计参赛人数超过2300人,先后获得过“全国总分第一名”、“全国优秀组织奖”、“全国优秀普法宣传队”等荣誉,许尚俊、丁东红等百余名同学在专业组、业余组月度和年度总决赛中获得过一等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至今,在本项赛事的影响和引领下,在广大在校生中已经形成了热情参与的良好氛围与传承。央视网、中国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媒体对我们的活动做过多次报道。
3.普法宣传教育月与12.4法制宣传日。为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活动的影响力与实际效果,自2006年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知名律师进校园、校园说法大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漫画展、法制DV展播、法制小品大赛、法制演讲比赛、模拟庭审等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在每年的12月4日,学校都要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内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专题法律宣传单与宣传手册等活动。与此同时,通过积极联系烟台市普法办等政府部门,师生一起走进百姓大众,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广场和社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几年来,学校参与活动的人数超过3万人次。
4.“普法使者”与“普法志愿者”。为满足更多大学生的法律需求,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大学生群体,我们在全校各教学院部范围内选拔“普法使者”,招募“普法志愿者”。对参与选拔的大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培训之后,使之掌握一定的普法知识与技能,择优颁发“普法使者”证书与“普法志愿者”证书。至今已培训四届,“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总数达到百余名。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并依靠“普法使者”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这一措施有效地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为更多的大学生提供了法律服务。
5.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活动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与提高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而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则可以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以政法学院为依托,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以高年级学生为主体,组织开展系列模拟法庭活动,按照法院庭审的完整程序,定期、公开向全校大学生展示模拟庭审实况。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使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常规化,另一方面也锻炼提升了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至今,该项活动已持续十年,公开进行模拟庭审活动五十余次。
6.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属于学生服务类的普法活动。在本项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从大学生的需要出发,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目前,我们已经设置了法律咨询室、法律咨询信箱、法律咨询网站,主要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学生来访来电、法律咨询信箱与邮箱、网上解答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法律咨询的问题解答主要由法律知识协会负责,解答内容不仅涉及学生学习与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还包括大学生社会生活与其家庭所面对的一些法律问题。对其中一些难度较大的复杂法律问题,则由法律知识协会向指导教师与专家顾问团队汇报并寻求帮助。开展法律咨询几年来,我们始终为在校生、毕业生以及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解决了大量的法律纠纷与问题。
上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大学生中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也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区贡献了力量。
三、“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的特点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三个方面的目的与任务决定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与设计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1.普法内容的针对性。“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目的的三个方面规定了普法内容的主要范围。普法宣传教育既要根据大学生角色类型的特点,宣传与其“公民”、“受教育者”角色密切相关的法律关系知识,使大学生明确自身不同角色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激发法律意识,又要以大学生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导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还要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律实践活动。
2.普法形式的灵活多样性。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灵活选择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明确法律关系类的普法宣传教育,适合采取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于问题解答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则适合采取现场咨询、法律热线或法律信箱的形式。
3.普法主体的多元性。普法主体是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者,在“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体系中,普法主体不仅仅包括宣传部门的教师,更包括法学院(系)、学生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教师与学生。宣传部门作为主办部门,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整体任务的设置等,所依托的法学院等部门根据普法宣传教育任务的需要,设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过程中,法学专业为主体的大学生、法律社团组织、法学专业教师与专家等都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普法活动的可持续性。大学生是年复一年流动的,而普法宣传教育则要面向每届大学生系统开展,因此,普法宣传教育应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其可持续性。这样的体制机制要求组织实施者在不断发现并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贯彻普法理念与思路,也要通过设计与完善相关的制度来保证落实。在近几年的普法实践中,我们健全了普法团队建设制度、普法档案与资料管理制度,保证了普法参与主体的可持续性和普法宣传教育材料的传承。通过联系全国普法办、烟台市司法与普法办等部门,创新了校园说法大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分赛等活动,并保持了模拟庭审、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与“12.4法律宣传日”等传统活动。
5.集中普法与日常法律服务相结合。根据全国普法办的总体指导和学校普法工作的整体安排,系统设计每年的普法宣传教育计划,除了坚持在“3.15”、“12.4”等重要法律日和新生入学初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外,每年在12月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日常法律服务则贯穿于每个学生的大学生活始终,主要表现为通过法律信箱与邮箱、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
6.面向校园与服务社会相结合。高校不仅要面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困惑,还应将视野置于社会系统之中,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市民百姓服务,为地方普法宣传、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们积极参与烟台市普法办组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走进社区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长期保持与检察院、法院、妇联、街道办等单位在法律服务上的合作。
四、“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展望
“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有效地将普法宣传工作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有效发挥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教育、服务和培养功能。实践证明,“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很好地落实了国家普法宣传政策,有效提升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也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三位一体”普法宣传教育实践体系对于高等学校普法宣传工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同时,在推广实施中也应该注意建设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如贯彻好普法宣传的方针,坚持好党委的领导,做好常态化、规范化的建设,以及“依托式普法宣传模式”具体化等。
参考文献:
[1]、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Z].2011.
一、明确依法治村主客体,进行针对性治理。
(一)明确依法治村的主体。确认依法治村的主体标准,在于他在依法治村实践中是否享受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权利和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根据这一标准,依法治村的主体应为:(1)村党支部委员会;(2)村民委员会;(3)村生产经营组织;(4)村民。他们是对村党支部委员会为领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主导、以各种生产经营组织和村民为基础的多层次的集合主体。
(二)明确依法治村的客体。依法治村的客体,是指依法治村所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治理什么?在农村现实生活中,社会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依法治村的客体也是呈多样性的,在开展依法治村的实践中,要建立健全各种法律规范,根据社会关系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调整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二、具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制度措施落实。
(一)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措施。结合本地实际,镇委、镇府在规划中提出了“四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普法对象,以及普法活动的步骤、方法和保障措施等。为制定这个规划,镇普法办还组织人员专门到各村、各单位调研,征求他们对制定普法规划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组织机制。建立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组长,抽调15个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下设普法办公室,专人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居和部门建立了112个领导小组,共有成员358名。
(三)建立责任制和监督机制。镇委、镇府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有关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奖惩和任用干部、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的监督职能,强化群众民主监督权利,建立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四)建立普法宣传教育队伍。镇委、镇府专门组织挑选了20名普法辅导员和80多名村居部门宣传员(联络员),深入村居、厂矿企业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崇高的法律意识。
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化开展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每年3月份围绕“两会”,都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宣传;每年六月,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迷恋网吧这个突出问题,每年9月在青少年当中开展“迎接网络时代,拒绝网络毒害”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每逢“12.4”普法宣传日,都要开展大规模的普法活动。今年4月份,围绕防治非典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依法防治非典暨《传染病防治法》等。
开展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学法登记。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一次学习法律,一般干部每月学法不少于4课时。还邀请专家举办WTO知识讲座;瓯北镇中学、瓯北镇职业中学等大部分学校都明文确定了一学年的法制普及课;我们结合暂住人口管理,利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必读》一书,在外来人员集中的企业进行辅导学习。据统计,近几年受教育人达176200人次。受普法教育率达70.48%。共购发普法用书15000余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5600余份。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工作指导下,紧密围绕园林绿化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我局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1、建立六五普法工作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六五普法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在六五普法工作的起始年即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普法工作小组,普法工作小组定期和适时地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本局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局系统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即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该计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开展普法工作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实施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在每年年初均制定当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以更好地指导全年的普法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好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全市干部通用法律知识《宪法》、《物权法》、《国家赔偿法》等以及与我局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自觉性。学习主要采取自学与网络学习、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每年采购一百余本的《六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于年初分发到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确保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读到普法书籍,方便全局干部职工的学法与用法。
3、定期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局普法工作安排,我局适时组织全局系统人员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并安排参与网络法律考核。年底,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体人员均按要求达到合格。
三、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根据省法宣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福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我局积极做好六五普法对外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将法律送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爱护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法治福州、美丽福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充分利用下属公园多、分布广以及拥有专业执法队伍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先后在公园风景区内组织开展数十次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走进天元社区、茶亭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联合温泉小学、福州三中等学校开展园林志愿者活动的同时将法律送进校园;联合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积极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我局广泛宣传园林相关法律法规,营造爱护绿化、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福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我局还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园林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
自2011年“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局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打造法治政府为核心,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活动,为建设繁荣平安、文明和谐的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2个。在全县进一步落实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法组织网络体系。各乡镇农技站普遍调整充实了普法工作专职人员,各村以村委办公室为阵地,设有宣传专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六五”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六五”期间的普法经费由原来的“五五”普法期间的人均0.1元上调为0.2元。积极征订各种普法教材,目前共计征订300余本。还拿出普法经费0.2万余元,编辑印刷了《“六五”普法宣传提纲》等10余种法制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发放。深化主题,创新载体,广泛营造浓郁的普法氛围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认真按照“每月一法”的活动安排,紧紧围绕“12.4”全国法制日等各种纪念日开展活动。突出抓好平安开江宣传月、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月活动。两年来,共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20多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5万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400人次。
充分利用网络媒介特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在开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局网页开设了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与网络运营商协调,开辟了《农情信息平台》,定期向广大的手机用户发送有关涉农法律知识。目前,网页更新普法宣传内容50余次,发送各种法律信息1000多条。
积极营造普法教育氛围,不断强化阵地建设。五年来年投资2.5万元,对单位楼道有关标语、标牌进行了更新补充,共更新“六五”普法宣传标语25块,补充完善村级普法宣传标语260块。在全县广泛营造了浓厚的“六五”普法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求“六五”普法取得实效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达到12次以上;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管理体系,依托县委党校,组织全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共计38次,达320人次;对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知识培训15次,共计166人次。
整合资源优势,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的实用性。坚持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为抓手,坚持每年对规模以上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至少进行2次轮训,每年对个体、业主进行学习培训不少于3次,规定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0小时。
“法律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实现多样化。近年来我局开展了“法进乡村、法律护农”活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5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400人次。每年组织农产品投入经营商、涉农企业法人等150余人进行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了90%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普治结合,治建并举,大力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农业局聘请了1名律师常年担任机关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机关重大决策,每年提出各类法律法规建议近十条。在全县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农技站为民服务机构的作用,实行各种项目规范化办理,扎实推进项目审批提速。
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局属各单位认真按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凡是单位的重大决策事项,单位收入、支出等情况都予以公开,让干部职工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增加单位的透明度。
四年多来,我局“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行政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执法活动与法律宣传不够密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资料收集不全,
档案建立不规范。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