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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类号]F235.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4―0045―02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于加强财务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从实践的情况看,确实也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职能弱化倾向,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管理职能弱化的表现分析
1、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削弱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在管理上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单位的财权与事权相脱节。由于实施集中的会计核算制度,单位的资金按照规定必须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财务管理的权限也发生了部分转移。尽管在进行此项改革时一再强调不取消单位既定的财务管理自,但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的不可分割性,这种权利的保留实际上也是“名存实亡”,从而使单位在管理上积极性逐步丧失,而单位仍需对本单位的事权负责。这种财权与事权的脱节所引起的矛盾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位组织日常工作的效率低下。单位的财权是实现单位事权的重要保证。在单位财权与事权统一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合理的运用财权以实现事权上的完整性与高效率,同时也能够充分调动单位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后,由于财权的上移,各单位处理事务的积极性明显降低。由于担心未来报账的困难,在工作中存在着较强的畏难情绪,甚至出现无人管事与干事的现象,更谈不上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二,单位对资产的管理职能弱化,资产流失与浪费现象加重。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多数为机关、事业单位,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具有很大的消费性,所以在管理上的难度也显得更大一些,若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资产浪费与流失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集中的会计核算,势必形成会计核算游离于单位资产管理之外的局面,使本来就面临困难的资产管理“雪上加霜”。
2、职能定位不清,造成财务管理工作责、权不明确。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定位于在上级主管单位统一领导及管理之下,其职能一方面表现为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单位提供优质、全面的会计核算服务,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核算实行资金统筹统管,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但是,就财务管理职能的如何定位却仍然滞后。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在实施集中核算的条件下,各自的财务权限怎样界定尚不明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互相依赖,出了问题又相互推诿。
3、对单位业务活动的绩效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降低了财务管理的效益。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开展的业务绩效评价,一般可采取由单位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与财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齐抓共管的办法。由于现在采取集中核算,使得单位的财权与事权不能挂钩,财务信息也不全面,而会计核算中心又不能及时掌握单位的业务信息,从而难免会在各单位业务的绩效管理上形成盲区,给核算单位加强绩效管理带来障碍,也很难阻止单位对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追求。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对此也显得无能为力,因为它只能在资金管理方面把关,而不可能对形式各异的业务绩效均做出合理、有效地评价。因此,由于缺乏对单位运营资金所要达到目标的直接管理与约束机制,资金使用效益降低。
4、与报账员及单位沟通不够,财务管理工作渠道不畅通。在现有的运作模式下,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报账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但有些部门和人员误认为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工作全部交到了核算中心,高水平的会计人员通过择优录用大多进入核算中心工作,报账员没有用武之地了,对单位的贡献也随之减少,于是出现对报账员的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的现象。如果核算中心不充分注意与报账员和核算单位的有效沟通,势必会影响单位报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使报账员和核算单位对核算中心有不满情绪,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财务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
1、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定位。明确会计核算中心在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度的条件下的职能定位,是明确集中核算各方权、责的前提。也是正确处理好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间的关系、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自身职能的关键。会计核算中心应该在行政上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在为单位提高会计核算服务,强化对各单位的财务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为上级部门、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当好决策参谋。这样既可避免财政大包大揽现象,又能充分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资金的统一监督和核算,对原来各自为政的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以防范财务风险。首先,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核算单位具有共性的,经常发生的业务,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各核算单位的特殊业务,也要求依照统一的规范开展会计工作。如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收支流程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业务绩效评价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其次,针对资产实物和价值管理分离,资产管理风险较大的情况,建议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合作与沟通,制定合理的协作办法,定期核对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材料的明细账,确保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核算单位账务与实物相符。第三,针对单位财权与事权分离的状况,尽快研究和完善业务绩效评价体系,使其充分调动单位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与单位和报账人员的沟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新形势下对财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此,在思想上、理论上肯定会出现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甚至会引起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误解和不满。这就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自己工作,注意自身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同时,还应与各有关方面、有关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双方的信息传递及时到位,以消除误解,加深理解和沟通。
关键词:核算中心;监督
部队会计核算中心是指将国家财政资金以及部队经费全部归入到部队会计核算中心的账户当中,并由核算中心根据部队的财务标准以及相应的科目统一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和调拨的一种财务工作方式。其下属各个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都集中到核算中心,并由核算中心的专职人员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这有利于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
一、当前部队会计核算中心的现状分析
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军队会计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监督制度、方法和程序,对于保证军队单位经济活动及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消防部队与地方单位、人民群众联系紧密,故也就形成了“高于部队本身、注重亲民消防”的工作模式。但受地方诚信缺失、做假帐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不良风气影响,严重影响了军队财务工作质量,降低了经费使用效益。
(一)监督意识不强
会计核算中心是一个单位不可或缺的组织机构,但现阶段核算中心对所属单位的经费监管力度较弱,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了部队经费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财务人员吃拿卡要,从中获利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监督力度较弱
一是监督不够系统,仅仅是停留在听汇报、看报表、翻帐薄上,会计监督好似蜻蜓点水,没有侧重点;二是监督不够深入,只注重表面现象,没有下功夫研究分析谋划问题产生的原因,往往只是解决得了一时,解决不了根本;三是监督方法落后,有的仅凭个人经验来判断,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难以发现新情况;四是缺乏监督,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纠正问题,导致会计监督丧失应有的权威性威慑力。
(三)基层单位和会计中心工作脱离
首先,要保证会计信息向基层单位报送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很难把握的,会计中心的人员不参与单位的具体业务,尽管审计了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但也只能看看标准,发票报销手续齐全,很难判断他们是否真正反映经济内容。其次,会计中心对基层单位的物业管理监督工作难以到位,工作只负责财产物资的记账和账户,具体事情由各单位使用,如果单位领导和报账员由于疏忽和不提供真实情况,会计中心将无法获知各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其三,会计中心对基本单位的信息反馈不及时全面,使得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往来经济业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给其日常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二、加强部队会计中心功能的方法
(一)会计中心应当加强自身修养
一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选择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并且有会计知识和技能,并能根据财务制度办事和管理;二是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尤其是基层兼职会计。三是建立选拔、激励与约束机制。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培养客观、真实、公正的工作作风,铸牢清正廉洁的思想作风底线。
(二)加强基层单位内部管制认识
基层单位的帐务汇集到会计计算中心管理后,主要负责人依然是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同时,规范业务流程,建立了“六章”,财政平衡的第一目的审批和验收,严格处理“检查验收”的程序,坚持“先审查后许可”,充分地发挥会计监督的功能。
(三)创新会计工作管理理念
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效益监督观念,发挥好绩效考核的作用。二是放宽基层单位经费投向的自,向二级财政争取到的经费只要是用之合理,投之有效,支队不加以干涉,但必须做到合法、合理;三是树立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观念,主动当好基层单位的参谋、助手。
(四)加强对基层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培育
部门负责人作为财务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需要通过经常性的训练,有相关的财政、税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和财务的知识,为会计工作顺利而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虽然单位报账员不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但也担当很多项目的工作,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其作为桥梁在会计集中核算中的影响。
三、总结
事实证明,会计中心负责各种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计算的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才能更好的服务监管。会计工作中,认真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全面、客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对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的全面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性、及时和统一,为了防止腐败发生,适合基层单位工作的良好运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一)系统部分功能有待完善。
1.系统未设置定时签退功能。集中核算系统进行升级后,增加了修改操作员密码检验功能,对操作员长时间不签退系统的问题仍未能解决,当操作员临时离开或忘记签退,系统会长时间停留在操作界面,易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影响资金安全。
2.用户口令设置过于简单。系统中操作人员的用户口令设置只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安全性不高。操作人员在设置口令时为了方便,习惯使用生日、电话号码等常用数字,容易被破译或盗用,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3.系统设计的凭证打印要素不全:一是资金汇划补充凭证要素不全。网点柜收到支付来账时需打印资金汇划补充凭证,但目前该凭证的设计没有大写金额只显示小写金额,不显示收付款人开户行名称,只显示联行行号,易造成资金数据错误和联行资金流失。二是记账凭证要素不全。按照业务规定,综合柜打印出全部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配对,但该凭证账务信息过于简单,不利于审计监督部门对记账要素与原始凭证要素一致性的核查。三是网点柜打印的“接收业务清单”要素不全,摘要栏只能显示三个汉字,信息反映不完整。
(二)综合柜部分功能尚需完善。
1.系统对一些重要操作缺乏提示功能。系统对一些重要操作如系统参数的修改、利息转账、年终支付科目的强制结转等没有设置提示功能,一旦被误操作,会给正常核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操作风险难以估量。
2.系统中某些重要事项缺乏复核功能。如计息账户参数的设定和修改,以及网点账务状态的恢复都可由综合柜业务主管独立完成,不符合风险控制的原则。
3.系统对凭证名称的设置不够规范。集中核算系统中打印支付来账的凭证名称为“支付系统收付款通知”,与实际使用的凭证名称“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不符,表外账户名称不知该以哪个为准,给表外核算带来不便。
(三)联行柜部分功能需要完善。金融理论与实践
1.联行柜缺少对支付往账的选择功能。联行柜对支付往账业务是按照网点柜录入往账信息的先后进行排队处理的,不能手工调整业务排队顺序。一旦排在前面的某笔业务因种种原因不能顺利发出,往往会影响后面往账业务的及时发出,造成紧急资金的延误。
2.系统识别账户功能存在缺陷。集中核算系统对正确的支付来账可进行自动记账处理,若账号户名不符则会挂在联行柜等待处理,但系统只识别收款入账号,并不辨别收款人户名的正误,因此,只要支付来账的收款人账号正确,即使户名与实际不符,系统也会进行记账处理,操作人员对此类现象往往难以进行账务处理。
(四)网点柜部分功能需要完善。
1.网点柜缺少查询查复功能。由于网点柜没有设置查询查复功能,所有对异地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都由中支联行柜代为处理。若网点柜要对某笔支付业务进行查询查复,需要先通过邮件或传真将支付业务信息传至中支营业部,再由联行柜操作人员进行处理。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查询查复的业务处理速度,导致业务延压,而且一旦发生差错,网点柜和联行柜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引发责任纠纷问题。
2.同城差额处理缺乏自动控制功能。系统要求处理国库同城票据清算差额时,网点应先进行同城差额录入并记账,再发出国库差额支付业务。如果顺序颠倒,联行柜将无法实现对国库差额业务的自动记账,网点柜当场的同城差额校验也不能平衡。联行柜需要进行手工干预,手续繁琐,有悖于系统处理快捷、操作方便的设计初衷。
基于上述,我们提出完善系统功能的建议。
(一)关于系统功能:一是设置业务操作界面自动退出功能,并采取科学、人性化的设计理念,退出时间的长短可由操作员根据离岗时间自行定义。二是增加用户口令的设置要素。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来设置口令,也可允许使用汉字作为口令,这样可增加口令设置的安全性,降低操作风险。三是完善有关机打凭证的要素。如资金汇划补充凭证增添大写金额和收付款行名称,增加记账凭证上的账务信息,增加网点“接收业务清单”的摘要栏字数,使会计信息得到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
(二)关于综合柜:一是增加系统提示功能。对综合柜和后台的一些重要操作设置系统提示功能,从而使操作人员进一步确认操作的正确性,也为系统数据增设了一道保护屏障,防止误操作的发生。二是对综合柜的计息账户参数管理等重要操作设置复核功能,以减少差错,防范风险。三是完善系统对凭证名称的设置。系统增设报单参数修改功能,综合柜可根据实际凭证对报单名称进行修改,保持各时期系统中凭证名称与实际凭证名称的一致,便于表外核算,也有利于日常重要空白凭证纳入表外账务处理。
一、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能
从财务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讲,其核心职能主要有两个,也就是核算和监督职能,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务会计核算职能
所谓的财务会计核算职能,主要是指会计对组织客观经济活动的表述和价值量上的确定,通过核算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为管理及决策提供所需的数据信息。会计核算职能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主要有记账、算账和报账,这也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核算职能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在会计核算当中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的,从货币价值的角度反映组织的经济活动状况。从这一角度来讲,在会计活动当中只能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其他的计量单位都不能使用,能够直接以货币形式计量的就直接用货币表示,不能直接衡量的需要将其转化为货币价值再进行计量。第二,会计核算只要针对的是组织已经发生的事实,并且具有可炎症性,也就是说只能对核算日发生之前的事实进行核算,对于尚未发生的事实不能进行核算。核算的结果能够通过某种方式验证,以保证核算结果的可信度。第三,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也就是所要完整的反应组织的经济活动情况,会计核算必须连续进行,核算项目之间形成一个系统。
(二)财务会计监督职能
所谓的监督职能,主要是指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组织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监督职能也是现代财务会计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其也具有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是一种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特征,财务会计监督职能通常是与核算职能一起发生的,监督的内容包括组织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第二,监督职能主要利用了财务会计的各种价值指标,因此主要是以财务活动为主,综合反映组织的发展情况。财务指标是进行监督的主要依据,对照财务指标数据机具组织的活动目标能够比较客观的、综合的反映组织的发展状况,以督促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三,监督是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主要依据,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的特点,可以说监督是法律赋予财务会计的一项职能,也是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二、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
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比较多,因为很多职责与组织的发展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结合现代财务会计的特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流动资金核算
流动资金是组织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在财务会计活动当中必须对流动资金进行正确的核算。为此,财务管理部门要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的详细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的定额,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流动资金管理上,应该编着详细的流动资金计划,并根据企业的负债情况,制定银行借、还款计划,根据计划和组织的发展需要进行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以满足组织的发展要求。在核算过程中,要详细考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果,调整流动资金速度,实现流动资金利用的最大化。
(二)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也是财务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成本核算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的组织,主要指的是企业,也就是核算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在成本核算当中,企业要制定完善的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工作程序,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在成本费用计划当中要明确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费用开支的范围,对费用开支情况有一个科学的预测,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每一项成本费用开支情况都要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按照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在成本费用考核当中,主要检查费用实际产生与计划之间的差异,寻找成本费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指出,并在今后的核算管理工作当中加以改正。
(三)利润核算及分配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将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委派会计集中于同一场所进行日常财务核算,要求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并强化执行预算项目和有效使用资金、发挥会计监督及扩展职能、变各单位独立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这样既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核算,又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集中核算“阳光”运作
在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要求具备:严谨、细致处理日常核算业务的工作能力;对具体核算事项做出职业判断;对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熟悉及领悟力;在行使职责过程中突出服务意识;迅捷为决策层提供相关会计信息:积极辅佐被派驻单位搞好经营管理活动。中心会计人员在保持预算主体不变、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资金收支模式不变、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不变前提下,依照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利用财务软件核算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阳光”运作。
2、财务管理严谨有序,核算及时准确,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
中心制定统一规范的核算流程及内控制度。银行票据指定专人购买、传递,银行印鉴分设分管,在各环节上相互监督牵制;规范岗位职责,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确保资金安全;运用电算平台处理经济业务。中心会计严格审核原始凭据,按时按质按量处理账务,月末及时结账,次月7日前出具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分析,次年3月前会计档案整理归档:会计报表及时送达核算单位领导审阅,在经营者了解并掌握本单位财务状况的同时,为他们出谋献策、排忧解难,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集中核算可提高会计人员整体水平,全部采用电脑记账、与子公司建立网络联系,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使公司财务主管随时便捷了解掌握各单位的财务状况。
3、增强人员流动性,提高核算透明度,强化监督职能
在实行委派会计制度时,各公司都设立了会计部门,按会计、出纳等岗位配备人员,人力成本较高。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对业务相对简单的单位,可由一名会计统一负责核算。由于三产单位集中核算,可以实现主办会计定期轮岗,依据统一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实施会计监督,增加核算透明度。这种会计监督跳出了传统狭义的“监督”圈子:一是促进子公司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把不合理的收支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会计人员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帮助单位规范核算,降低发生会计差错和违反财经纪律的概率。
4、保证会计人员与委派单位的相对独立性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全部转到核算中心,会计不再享受委派单位任何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待遇,改由委派单位上缴一定管理费取代,从而实现会计人员与委派单位之间相对独立。这样既降低了对会计进行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又使会计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影响,大大净化了监督环境,利于其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5、为内审部门进行内审带来便利
会计和审计职能无法相互替代,但委派制下的会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了审计职责,委派会计只有依靠自身职业道德进行自我约束。实行集中核算后,内审部门可更好地开展工作,实施审计现场转移,扩大审计视野,因会计信息资料由核算中心保管,资源共享,充分借助网络开展内审工作,实行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的系统审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会计核算职能和资金管理权移至核算中心,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不协调的地方:
1、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脱节,弱化会计管理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工作转至核算中心,但资产、实物、合同等仍由原单位管理,出现了账实管理分离的现象,会计人员如常年在核算中心办公,无法及时参与核算单位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各项财产的管理,一旦核算单位管理意识薄弱,将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的情况,如果不加以解决,既违背了集中核算的初衷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核算单位领导首先要克服“重钱轻物”思想,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企业财产,核算中心应定期与财产保管员及时对账核查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各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其财物的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
2、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不明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核算单位没有了会计人员,也不再履行核算职能,经营者会认为发生违法会计行为不应再承担相关责任;而会计认为其只对原始票据的真实性负责,至于相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无法保证。虽然单位作为资产的所有者其会计主体地位没变,但相应的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界定不清晰。
3、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各三产单位会不定期地接受财税、审计等国家职能部门的经常性检查,成立核算中心后,这些部门的检心将转移至核算中心,公司总部要出面配合检查,协调各方关系,势必牵扯部分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