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现代企业制度 成本管理 资源组合 效益 途径 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逐渐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个企业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竞争能力的强弱。因此,强化企业成本管理就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 我国企业成本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的成本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目前新环境下,我国的成本管理也暴露出来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成本管理观念落后

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成本管理观念落后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成本管理的范围、目的及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存在偏差。从管理范围上看,很多企业仍将成本管理局限于企业内部,忽视了对相关企业及相关领域成本的管理。以供方为例,由于供方的价格是其成本加上利润的和,所以供方用价格的形式把其自身的成本转移给了企业。但有的企业向供方过分压价,将其作为自己高额利润的来源,没有考虑对方的利益,造成供方隐瞒自己的真实成本,变相提价。结果是增加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商品成本。从管理目的上看,许多企业仅局限于降低成本,节约成了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但成本降低是有条件和限度的,一味讲求降低就会导致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的下降。另外大多数企业在成本管理中,企业领导只重视财务和成本报表,利用报表中的数字去管理成本。这种做法虽然对降低成本有一定作用,但属于事后控制,对成本没有做到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

2.成本管理陈旧

从成本管理的方法上看,未能真正形成、系统的成本管理方法体系,虽然理论上已提出建立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在内的新的成本管理方法体系,但在具体运用时如何使这个方法体系科学化、系统化,形成有机联系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从成本管理手段看,虽然部分企业进入了电算化时代,但成本管理模块应用程度不高,许多企业仍然是进行手工核算,在现代这样科技化、信息化的,这势必制约着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很难满足现代成本管理对成本信息提供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的要求。

3.成本信息严重失真

在我国,有相当多的企业都存在着成本信息不真实的情况,其原因一是成本核算仅注重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忽视了现代企业日趋增大的产品开发、中间试验和小批试制及售后服务上的投入,使产品的相关成本内容不全,不能正确评价产品在寿命周期全过程的经济效益。二是成本核算方法不当造成。在现代化生产环境下,直接人工成本比例大大下降,制造费用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仍使用传统成本核算法将导致产品成本信息的严重扭曲,使企业错误地选择产品经营方向。三是人为调整成本数字,造成企业虚盈实亏。一些企业由于成本管理上不去,为了实现既定利润,便对外披露虚假成本信息,如琼民源事件、银广夏事件;更有甚者采用违法手段虚开购进发票抵扣增值税;虚增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

4.企业内部成本管理主体的确立失误

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性指标,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但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成本、效益是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的专利,而把各车间、部门、班组的职工只看作是生产者,导致管成本的不懂技术、懂技术的不懂财务,广大职工成本意识淡漠,感受不到市场的压力,控制成本的积极性无法调动起来,浪费现象严重。成本管理主体确立的失误使得企业的成本管理失去了诺大的管理群体,当然成本管理工作难以真正取得实效。

二、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的措施

在当前社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关键在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不断降低产品成本,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1.树立系统整合思想,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

企业购买原材料、生产产品、出售产成品,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不能把降低产品成本看作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应把组成向最终市场供货链条的所有生产商和中间商作为降低产品成本的有机整体。因此,要使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需要整个供给系统的全体成员达成共识,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共同努力,切切实实地去降低整个供给系统生产和流通过程的费用,以提高产品竞争能力。所以,企业降低产品成本和经营管理费用的关键途径之一,就是必须选择适合的分销商、经销商等合作伙伴。

2.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企业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本资源以及资源之间的合理比例和各种资源内部的合理结构两个方面。企业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资源,通过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源,使其相互发生作用,形成不同的生产能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合理配置资源,建立最佳资源组合,利用无需支付成本的最佳资源组合,创造超额价值。

3.重视知识因素,开发特有产品

目前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构成生产要素的重要因素,而且处于主导地位。知识价值在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总价值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知识产品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有代表性和最有竞争力的产品,成为衡量商品和服务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因此,企业应致力于开发新项目,拥有生产的主动权,从高层次上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值得一提的是,在知识经济的资产结构中,有形资产退居其次,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日益增多,企业应充分考虑无形资产因素,如利用名优品牌,采取品牌扩展策略推出改良产品或新产品,可以节省很多宣传介绍新产品的费用,使新产品能迅速地、顺利地打入市场。

4.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无形损失

产品质量与成本之间互为因果关系,可以从两方面认识:在一般情况下,高质量的产品是建立在高成本的基础之上的,但有时企业的高成本却是因为产品质量不好造成的,因为生产过程中的废品损失和返修的费用会加大产品成本。因此企业要树立提高质量就是降低成本的观念,减少废品损失、产品售后的维修服务费用,减少由于商品过时、过季和供过于求造成产品贬值而形成的无形损失。在相同产品成本的情况下,保证产品质量,能够消除和尽可能减少产品的无形损失及废品损失和返修的费用,那么产品就能以较低的价格投放市场,赢得更多的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把无形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

5.加速资金周转,降低产品成本

加速资金周转仍然是降低产品成本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及时采购、生产、销售,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信息管理为纽带,把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具有弹性的生产能力,尽可能地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这样就能对多变的市场需求作出快速、灵敏反应,一旦市场有了需求,就可以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原材料的零部件的采购,产品完工后就可立刻进入销售领域。这样就能把原材料、零部件、在产品、产成品的资金占用、有形和无形损耗及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降低到最低程度。

6.重视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沟通体系

信息是知识的主要产品,信息技术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信息技术正日益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决策、交易可在瞬间完成。进行预测需要搜集有关信息;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协调需要传递信息;领导做出决策、计划下达执行等也是信息流动的过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最早获得准确详实的信息,及时作出准确预测、正确决策,谁就能拥有主动权,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竞争风险,防范由于信息原因造成的预测不准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否则,信息匾乏将使企业难以应付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不能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进行预测,不能有预见性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从而使企业遭受风险损失。

7.利用共享资源,降低产品成本

共享资源指产品的成本与分摊资源费用的产品数量有关,分享这类资源的产品数量越多,分摊到单位产品中的成本就越低,如:企业固定资产、产品的开发费用、资源的采购费用、信息使用费用、市场开发费用等等,都是共享资源。增加使用这些共享资源的规模和频率,就可以降低产品的成本。

参考文献:

[1]陈胜群:《企业成本管理战略》.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龙麒任:浅析我国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经济师》,2005.6

[3]张文祥:“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成本管理的”.《财务与会计导刊》,2005.2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关键问题,政策研究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制度在国家经济发展中逐渐得到建立以及完善。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耕地进行了保护,促进用地的节约性,保障了社会注意经济的发展,还对社会公平正义进行了维护,在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出来。

1、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1.1土地用途管制

其一,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县以及乡级土地的利用进行了规定,其相关的总体规划要划分为土地的利用区,对每一块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及用途进行明确掌握。这样看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就得不到相应的发挥,市场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也就成了空谈。

其二,在土地管理制度中,对土地的利用规律没有足够的法律权威,从而发哦之管制规划的失效、相关规划被随意修改、计划指标得不到严格遵守以及相关规划的实施没有足够的监督力度等现象普遍出现。

其三,在土地管理制度中,其在对管制目标实现时对审批的方式过度依赖。在我国土地管理中,依旧存在着审批缓解繁复、审批的内容重复、审批相关权限设置不科学以及审批相关链条过长等问题,其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急速变化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不能很好的适应,对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具有一定的不利因素,对政府职能以及社会经济的转型也不相适应。

1.2土地征收制度

在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关于土地征收的制度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一,在我国土地征收管理制度中,相关于征地的制度中,要求的征地范围过宽。大量城市规划区、经营性用地以及许多乡镇企业相关用地以国家建设或是公共利益的名义被征用,使人们比较难接受。其二,土地在征收之后的补偿过低。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政府付给农民或是集体的征地费用太低,与市场上土地的价格差距相对过大,容易引起人们的不满。其三,在土地征收之后,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以及生产没有妥善安置。在这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中,导致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

1.3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在我国当前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它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一,在我国土地市场中,其相关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其中,协议出让以及划拨用地所占据的比例依旧相当重。其二,在我国土地市场管理中,对于土地调控技术手段以及市场检测的手段相对缺乏,有效性不足。其三,在我国城乡土地收益的分配中,其分配存在严重的失衡。分配过程中,农民的收益受到损害,城乡之间变大的差距可能会使许多新的矛盾出现积累。

2、土地管理制度关键问题的政策探究

2.1加强土地基础制度建设

一是产权制度。在土地建设中,对相对明确的城乡产权进行建立,使现代化土地产权制度更加明确清晰,从而使土地和其他相应的地上附着物的统一记录得以实现。另外,还要注意对农村土地确认权的登记颁证进行加速推进,对土地相关的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进行展开,促使全国各地的统一编码工作加快。

二是规划制度。在对土地基础制度建设进行加强的过程中,注意对部门分头规划的现状进行改变,使具有功能布局以及空间约束等相关特征的国家空间规划分级体制得以建立。另外,还要注意对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法律的立法进行推动,使规划的法定地位得以确定,从而使土地规划利用的权威性得到一定的保证。

三是土地调查制度。在对土地基础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得以国家直属土地相关调查机构进行建立,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土地的调查,在人、物、财以及相关的体制机制等几个方面对土地调查的正常施行提供保障,从而使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的全明星、准确性以及快速性的把握情况进行提高。

2.2完善土地法制

在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在土地相关制度发展的过程中,应注意对土地的法制进行一定的加强和完善,从而使人们的权利保障、相关执法监察的法律保障以及市场运用等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样,不同的权利主体都能够通过国家所制度的法律法规中得到保护,使平等交易等相关制度得以构建以及完善。另外,还要注意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以及征地制度的改革等提供一定的法律空间。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土地管理制度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新形势下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在我国土地管理中,对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耕地进行了保护,促进用地的节约性,保障了社会注意经济的发展,还对社会公平正义进行了维护,在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以上的分析中,就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从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制度以及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陶宁军.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3,28(16):193-194.

[2]贾志鹏.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问题与对策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21(15):121-127.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 A

土地是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物质资源,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科学利用土地资源、有效维护土地制度及合理调整土地关系而采取的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性措施,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自身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和利用土地的行为或过程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的时间,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尝试了多种模式,土地管理水平也有了极大的进步,然而,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仍存有很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

一、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

首先,我国城市土地管理的管理主体模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例中明文规定,土地资源归全民所有,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但实际调查表明,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是由中央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共同承担,中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土地的管理只停留在行政与技术上的垂直管理,而实际上,土地的各项权利几乎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手中,国务院和中央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土地权利被虚化,使得土地主体产权被混淆,导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上的冲突,这也是造成中央职能部门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再有,我国土地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权属登记过程中,对权属变更信息的过分依赖,由于权属变更信息的无法及时获得而导致易产生纰漏。另外,许多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资源的归属和主要用途缺乏高度重视,而只注重房地产权,导致了有关土地资源管理机构对土地实际情况无法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还有,我国土地资源的权利结构不完善,缺少相关的土地界定权利的制度和精细的土地划分制度,由于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使得土地使用者占有了土地的大部分控制权,而土地所有权执行者的权利无法得到执行与保障。

2、土地价格机制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价格由市场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土地市场稳健发展的现行条件是拥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机制,而我国的土地价格机制并不完善,其原因在于,首先,现行基准地价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无法全面而真实地体现土地的实际价格。一方面,我国不同用途的土地价格十分接近,而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的具体体现,不同用途的土地所获取的收益不同,其价格也自然不同,所以基准地价应依据土地的级别和性质的不同来进行土地价格的确定。另一方面,土地供求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带动土地价格的变化,但我国现行的土地基准价格还不能随实际供求关系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基准地价与现实差距较大,无法客观、真实反映土地市场动态。再次,土地市场被政府垄断而造成土地价格不合理。一方面,土地征收价格不合理,由于界定的公共利益无明确规定,使得政府征地所制定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正常标准,缺乏合理性,与市场规律产生明显冲突,且补偿方式过于单一。另一方面,土地征收转让中只存在买方竞争,不存在卖方竞争,也造成了土地价格不合理。

3、土地储备制度存在缺陷

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土地储备制度,但土地储备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储备部门的双重职能矛盾,影响了经济目标的实现,其一,一方面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企业经营的企业经营目标是最求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授权行使政府职能并代表政府收购土地,而且按照政府职能的宗旨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共利益,这使得土地储备机构独自扮演着多重角色,无法实现对不同取向的同时满足。其二,土地储备部门由政府授权行使政府职能,进行旧城改造、制定土地收购计划及收购国有企业土地等等工作,其往往视部门利益高于政府利益,为最求短期效益与最大增值,而忽视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城市规划的限度,导致了国有土地市场无法持续健康发展。

(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现行制度立法存在不足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的不足表现为:第一、土地管理制度立法中的集体农用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和所用权的权能规定存在着不足与缺失;第二、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地方政府既是土地征收权行使者,又是征地补偿制定者,还是土地征收矛盾的调解者,使得被征收土地方的某些合法利益缺少有力保障,急需制定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此方面的缺失与矛盾;第三、作为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者的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大多被地方政府所剥夺,需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以重视;第四、刑事立法中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缺乏,导致土地违法行为高发。

2、现行执法不够严格

很多地方政府和政府职能机构在土地管理过程中没有切实按照法律有关要求行使职权,地方政府对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土地利用规划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使得农村土地缺乏科学规划并且用途不明确,导致村民申请建设住宅无法获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对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颁发相应的权发证,导致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使得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效果不佳,造成土地大量闲置。

二、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改善建议

1、明确土地产权管理

法律对土地产权的模糊界定,导致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空置,而地方政府具有中央政府的委托权,由地方政府实际掌控土地控制权,形成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相争的尴尬局面,也使得地方政府屡屡滥用土地。所以,必须要在立法层面对土地所有权进行明确规定,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所有权中的地位,确定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管理方式以及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划清中央与地方在利益分配中的关系。而且,有必要通过公众监督的方式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并且,要建立完整切实的土地资源信息数据库,采用先进技术构建功能强大的土地管理系统,随时监督检测土地资源的动态变化,及时反映土地变更信息,并准确进行统计与分析,以为土地政策的制定提供第一手材料,进而促进我国土地配置的健康发展。

2、完善土地价格机制

我国现有土地价格进行需要逐步完善,从而规范土地市场操作行为,稳定土地市场,以防地方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第一、要以严格的法律监管手段审查土地拍卖及招标等过程的手续,使土地价格维稳;第二,要加强公众的监督力度,及时公布土地市场信息;第三、为避免因土地利益而进行土地转让,要对工业用地的最低标准进行严格执行,以防止损害国家利益、扰乱市场价格的现象出现。第四、将土地出让与征收和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隔离开,严格贯彻垂直管理和土地出让金收支分离的土地管理制度,将土地收益归由国家分配,以防止地方政府。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农民权益 保障 问题

一、引言

在2006年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总理指出,在近30年的农村改革中,我国农村实现了三大进步:首先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其次是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的重大改革;最后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行。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建立起了农村基本市场机制、经济制度,使农民生产经营自得到了有效保障;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统筹了城乡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二者间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下,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怎样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成为了当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关键内容,也是推进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问题。

二、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

(一)土地产权不明确

当前的农民承包经营权、土地产权是由国家制度安排的结果,而非市场自发交易所形成,该制度下,农民的土地权益是不完全的,具体表现就是土地产权的含糊不清。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宪法》中,明确指出“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是其所有权代表者”。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定义则很模糊,乡镇、行政村、村小组都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各级组织的责、权、利并未划分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犹如准公共品,其产权的外部性很强。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经济权益、社会权益、政治权益常常会受到损害。

(二)征地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国征地制度在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与改进,目前的征地制度体系也较为完备,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对农民权益产生了不小的损害。首先,在我国宪法中,虽明确指出征地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却未具体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容,这就导致了个地方政府从自身情况出发,任意扩大公共利益的范围,以至于将兴办企业、招商投资也纳入了公共利益范围;其次,在各地征地过程中,频频出现滥用征地权的现象;最后,农民的申诉权、参与权、知情权得不到体现,没有建立利益主体(农民)的协商谈判机制,相关纠纷、争议的裁决机制也有待完善。

(三)缺乏相应的维权组织

在我国,除了农民外,其他社会阶层基本上都有较好的利益诉求组织(如妇联、商会、工会),这些组织代表着不同阶层的利益与政府、其他经济组织进行谈判、沟通。而农民则没有这样的维权组织,所以农民的利益诉求难以通过维权组织反馈给上级部门、政府,这也是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保障农民权益的建议

(一)明确产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化,可有效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将村民小组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并拥有相应的法律地位,村民小组是土地产权主体。这是因为在村民小组这一级中,对土地制度历史变迁、地块分布、地块面积、土地质量等信息最为清楚,对于侵权行为的屏蔽也最有利。

(二)健全土地征用制度

首先,要对公共利益进行严格、明确的界定,在这一方面可参考国外经验,使用列举方法加以规定,具体而清晰地列举出各种公共利益项目,列举范围以外的内容则为非公共利益。其次,要保障农民的申诉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对征地程序加以完善。知情权让农民在了解征地缘由和经过的过程中,对征地事项进行监督,以保证其合法性;参与权让农民通过参与协商谈判,来保障自身利益;申诉权可让农民及时披露各种损害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防止出现违法征地。最后,要对补偿制度加以完善。对于以非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地,要在农民经济补偿上反映出土地的增值收益。

(三)健全法律法规、社保制度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首先要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完善、有冲突的问题加以解决。如《土地管理法》中,“征地必须基于公共利益”与“任何个人、单位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相矛盾。再如,在《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增加了征地告知程序,虽赋予了农民知情权却未赋予其参与权,该法规也并未规定详细的纠纷裁决、争议协调细则。另外,为及时调节征地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的土地征用法规。

对于农民社保制度的完善,主要指在社保体系中纳入失地农民。笔者以为可设计一个便于操作的、与城市居民接近的社保体系,先考虑养老保险,再考虑医疗、失业保险,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最终建立起整个农村的社保体系。社保资金主要由两部分构成:部分征地款、国家财政拨款。农村社保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城乡统筹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建立维权组织

建立起代表农民权益的维权组织“农民协会”,并赋予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农民协会代表农民可直接与村组织、省市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对话。农民维权组织的建立,不仅可以保障农民权益,更能整合、统领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协会作为非政府组织,它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政府组织一起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农村社会体系。

参考文献:

[1]陈辞,马永坤.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下的农民权益保障研究――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成都经验[J].经济问题探索,2011,(8):185-188

[2]吉朝珑.农民权益保障视野下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重构[J].河北法学,2008,26(9):124-126

[3]胡健敏,曾令秋.我国征地行为中农民权益保障的思考[J].农村经济,2011,(8):27-31

企业土地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字]油田开发 土地管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3-22-1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石油企业是国家重点能源企业,同时也是用地大户。在如此大规模土地征用和管理过程中,表现出诸多的不同于其他产业的显著特点和主要问题就成为现今油田相关工作人员所关心的主要问题[1]。

1当前油田土地的情况

(1)用地面积大且零散。油田不仅需要建设大量采油井场、计量(配水)站、排涝站、注水(变电)站、增压(集气)站、转油站、污水处理站、脱水站、油气处理厂、油库等,还有矿区、一线生产基地等,点多、线长、面广,被人们称为“没有围墙的工厂”。

(2)用地规模的不定性。油气资源埋藏在几千米深度的地下,油气资源储量因受到复杂的地质条件限制和人们对地层的认识水平以及科学技术发展、工艺、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用地规模的不确定性。

(3)用地时间的紧迫性。能源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我国又是能源进口大国,因此一旦对地下油气资源有了新的认识,就迫切需要开发供地,用地时间上具有紧迫性。

(4)用地数量的随机性。在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的变化,促使开发方案的调整,这样必然会影响用地数量变化,一些新开发区块虽探明开发并确定了布井数量,但因受勘探开发油气层品质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调整布井数量和位置;一些老区块因认识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高,需要部署加密井,因此在用地数量上具有可变性。

(5)用地的浪费。在石油开发过程中,个别作业场地泥浆池及沉沙坑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赶上雨水冲刷,使原有土地无法复垦耕种,浪费了大量土地。

2当前油田土地中存在的问题

石油企业经过多年的勘探开发,占用了大量土地,给周边地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在土地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油田周边农民失地现象不断加重。开采石油就必然占用大量土地,直接导致了许多农民土地被征用,而且这种现象逐年加重。据统计,部分油田周边个别村庄人均耕地占用量不足0.5亩,山地丘陵区不足2亩,这种情况给周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带来了难以保障等问题,增加了不稳定因素[2]。

(2)油田征地难度逐渐加大。油田周边地区部分百姓产生了“靠油田吃油田”的想法,借助油田谋自身利益。在油田征地过程中,为了索要高额补偿,经常千方百计进行刁难,故意拖延时间,甚至将一般耕地说成菜地,将旱田说成水田,立个牌就把苇塘变成渔塘,撒一只螃蟹就把稻田说成蟹田,借机提高补偿价格,严重阻碍了油田正常的征地和补偿工作,影响了开发建设步伐。

(3)征地成本逐年加大。受到全国土地人均占有量低的国情影响,国家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相关政策制度不断出台,征地补偿标准也逐步提高,致使油田每年征用土地的成本也不断提高。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创新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减少费用支出,缓解油田成本紧张的压力。

(4)“闲置”土地管理困难。石油开采企业特殊性质决定,部分油井占地打井后,随着油井长时间生产,产量不断降低至最后停产,造成了一部分土地处于“闲置”状态,部分百姓就打起了这“闲置”土地的主意,非法侵占,进行种树种菜。待油田重新利用土地时,他们往往借机进行阻挠,索要不合理赔偿。因此,如何进一步利用好、管好这部分土地,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同样是需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3]。

3治理油田土地管理问题的措施

(1)强化宣传力度,保证油田企业全体员工明确企业土地管理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油田企业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这样才能够引起油田企业全体员工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注度。要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落实到工作中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以及依法用地的观念,主动为油田建设、勘探开发及产生建设的发展努力,从而实现油田土地管理的信息化与现代化,构建完善的油田土地管理制度,促进油田企业土地管理的转型成功。

(2)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尽量减少新征地。油田建设利用土地方面,要本着“高效、节约、合理、珍惜”的原则,坚持“只要有地可用,尽量不再新征地;只要能用非耕地,就不占用耕地;急用先征、暂不用缓征、能少征不多征;可征可不征坚决不征和有劣地不占好地;能用荒地不占耕地;能用边角地,不占好耕地”的准则,严把项目规划关、选址关和施工占地关。

(3)加强土地管理机构与队伍的构建。面对当前全新的形式,油田企业必须从目前土地管理的现实需求及发展需求出发,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组织,要注意将责任心及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安排到土地管理的部门中去,并且要保证土地管理部门的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充分掌握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此外,还应该根据土体管理相关法律的要求,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之相结合,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完善这套制度。要将土地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及积极性充分发掘出来,并且坚决将新制度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让土地管理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面对不同的情况,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而解决这些问题。

参考文献

[1] 魏晓飞.浅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体系设计与运行机制[Z].陕西经贸学院学报,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