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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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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婧楠卫”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所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营司法所牢牢把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行动方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趁多营场镇赶场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区禁毒办、镇应急管理办一起在多营新菜市门口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其中发放根治欠薪相关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门讲解解答了在外务工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问题,提醒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务工证据,依法维权。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

组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根治欠薪问题。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城东街道充分认识颁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及早作出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工作,现将2009年度我镇学习宣传工作总结如下: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镇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宣传任务。以学习法律原文为主,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所承担的职责。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宣传内容。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认识和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

三是创新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村屯小广播、现场咨询和每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四是精心组织,宣传效果明显。司法所、综治办精心组织“普法六进”活动。接待咨询50余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关键措施。“五五”普法以来,区委、区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按照“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的指导方针,自觉地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于年10月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并做出会议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年7月组织了“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总结和“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了先进经验,同时对“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总动员。区委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并落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街道、部门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措施制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重点突出,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加强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普法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教育水平,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抓好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机关干部是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者、带头人,抓好他们的学法用法,是搞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建立了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制定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区公务员学法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大干部把学法用法摆上了工作日程,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业人员辅导与考试相结合,着重在增长普法理论知识,提高普法水平上下功夫,着重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上下功夫。区里定期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上课,先后组织了9次专业法规学习讲座,重点对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民主法治理论、《宪法》、《物权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辅导学习,受教育干部达3000多人次;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在轮训各级干部时,都开设了法制课,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充分利用法制夜校、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等教育阵地,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各层次、各类型法律知识培训236期,培训党员干部约6.9万人次。二是落实科级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制度。区普法办按照上级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还结合本部门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进行各类专业法规考试,有利地促进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教育和考试。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每年在干部提升之前,凡是经区人大任命的干部,都组织任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通过加强高层次、系统化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又影响和带动了全民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在法律进村居活动中,我们重点在“三参与、三增强”上下功夫。即:参与村居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参与村居普法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参与村居综合治理,增强公民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建立村居法律宣传咨询站(窗口),依托辖区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及离退休法律专业人士,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更好的提高广大村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百名志愿者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我们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公证处及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以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的形式进入农村和社区讲案释法。先后共授课6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触群众达10000余人,现场接受法律援助6起,并在在社区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年开始,每年安排一至两个月的时间从全区律师事务所抽调律师组成法律宣讲团,精心挑选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专题,结合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案例,编写成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讲题纲,目前为止,先后在全区各街道、村居开展法律讲座76次,法律宣讲活动中,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

(三)抓好法律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年4月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举行了“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及有关部门以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等形式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并接受现场企业干部职工及在校师生的咨询。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采取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法律服务、维权联络卡等方式,继续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学法用法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先后为企业管理层举办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员1600余人。各职能部门也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送税法上门”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企业一线送法讲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有针对性的编写法律明白纸,学生人手一份;由法律服务志愿者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对在校学生上法制大课十余场次,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多次组织在校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到监狱、劳教所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今年四月份,在区关工委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和团区委共同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中选聘了15名法律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目前为止,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展法律讲堂37次,在全区形成了以校内法制教师、兼职法制副校长,校外基层政法干警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载体,开展主题活动,掀起普法工作热潮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各街道、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举办法制夜校、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开展送法下乡入户的法制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基本法和专业法,重点抓好与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好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舆论氛围。廿里堡街道南屯村,把村中心大街建成高标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街两侧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方便了群众学法,受到了村民普遍欢迎;广文街道为每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方便了居民法律咨询;大虞街道东庄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人员、教授讲课,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建设局仅年就组织2000余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近千人次法律宣传进工地、进企业。据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组织普法宣传团巡回讲课140余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22期,各类法制图片展览24期,全民普法参学率达98%。

二是大力实施了“八个一”和“五个一”工程。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制宣传“八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要建立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每个村、每季度要开办一期法制宣传栏目;每个街道要开设一条“148”法律服务专线;每个街道要有一个法律咨询室;每个村要有一个法制宣传广播站;每个村要有一所法制宣传夜校;每个村要有法制宣传栏;每村十户联防小组要有一名法制宣传员。针对我区实际,我们还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干部人手一套普法教材,一本学法笔记、每个单位一个法制橱窗、一个学法日制度、一项考试办法。为推动全民普法宣传,区里在做好普法学习材料征订、发放工作的同时,每年都有重点、有选择地编印、印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宣传教材提纲》等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是利用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历年的12月4日普法活动中,区普法办都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手段,宣传重要法律知识及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有利环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还以“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1.8”法律援助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区国税局每年四月份集中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税收法规;区国土分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6.25土地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国土资源部专家授课;工商分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针对市场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促其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卫生局在每年的艾滋病防治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展板,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地震局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大型图片巡展,发放宣传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避震知识,增强社会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据统计,近两年来,参与此类活动干部群众达5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万多册,展出普法展板300余块,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万余人次。

四是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在日报版开辟了普法专栏,每月一期,以“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法律解读”等形式就涉及群众重要利益的各方面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区普法办创办了《普法信息简报》,积极宣传全区普法动态,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司法局利用“行风在线”,为广大市民解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法治”为总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具体社会实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以社区、社区、村等村居为重点,深入各社区(村)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星级考核评分标准,下发至各街道、各社区(村)。各街道、各社区(村)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廿里堡街道北王村和南屯村、大虞街道东庄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村干部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拓宽了依法治村的渠道,推动和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屯村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项民主法治制度得到完善、机制更加顺畅,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更加健全,民主管理得到较好落实、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党员先锋模范充分发挥作用,群众遵纪守法,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全区民主法治工作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的引导和促进了全区各村居的民主法治进程。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我区自去年以来投入3000余万元改建扩建公共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府法治与公共服务局,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及时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等工作;完善了公共服务审批窗口的审批办理机制,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提高了服务效能。全区承担审批和服务功能的所有部门全部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窗口,80%以上的审批项目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了办事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公开,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地提升法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目的。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区坚持将执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行执法公开、阳光执法。一是公开执法内容。实行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认真清理规范执法主体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向执法对象和社会群众公开。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执法单位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严格案件审批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避免受到不当干预。三是公开执法纪律。向社会公开执法队伍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如区公安分局为每名民警建立了电子执法考评档案,对其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记载,一案一考评,并将其作为执法情况的“晴雨表”和干部任用的基本依据,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和错案倒查追究制度,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便民各种规定落到实处。近年来,区法院坚持积极救济民权,加强服务减轻群众负担,高效审理解决民忧,维护审判公正性保障民权,加大了已判案件执行力度;采取便民措施,在辖区内不断增加便民联系点,总数达到25个。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工作抓得不深不实;二是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的普法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亟需加强;三是部分单位虽然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是没有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致使工作计划难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法工作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总结交流不够,降低了普法工作效率;四是少数干部不依法行政、群众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宣传载体培育力度比较缺乏,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离深入人心还存在不少差距;六是普法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六五”普法工作,在目标上,更加突出任务指标的刚性化;在理念上,更加突出法制精神的培育;在内容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学法需求;在手段上,更加突出现代方式的运用。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六五”普法期间,计划每年聘请优秀法学专家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法制讲座,重点学法制建设理论、行政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法律法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普法考试。

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在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将该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村)”的新突破。

四是积极抓好法律“五进”活动尤其是“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开展校园法制学习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探索和创新依法治校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针对企业普法存在的不足,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公平、规范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监管执法。以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调查摸底,格式条款备案,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对相关行业涉及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管。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大处理申诉和举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二)深入行业调研。充分了解相关行业特点及交易习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联合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

(三)强化行政指导。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并履行合同,全面提升经营者的合同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四)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深入调研论证,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省一日游旅游合同》、《省乡村民俗旅游合同》、《省家具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交流和业务学习,采取以案代训、格式条款汇编、案例汇编等形式,提高合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与合同法制建设、打击合同欺诈、加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等相结合,实现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部署

(一)启动部署阶段。制定并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研摸底,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突出打好三个战役:

第一个战役。重点开展大型商场和超市、旅游、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第二个战役。重点开展物流业、运输业、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以及中介服务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第三个战役。重点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通讯服务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金融服务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合同“霸王条款”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进行回查、回访,回查、回访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及时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组织所属县(市、区)工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集中整治效果检查、验收、评比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政府成立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市工商局拟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各地也要成立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涉及法律广泛、专业性强、有可能造成争议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专门研究分析。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的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日常事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7个乡(镇)已经全部解决了司法所长配备问题,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已经争取县编制委员会给予核定编制,并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招考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岗位已经招收就位。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人员已经全部得到充实。同时,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中心法庭“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花时间、花精力,切实抓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列入司法所建设项目5个,已竣工4个,忙丙、军赛2个司法所正在做着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两个所新建项目已纳入2009年发改部门编报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批复可研报告,预计今年可以破土动工。在硬件建设中,我们还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项目的规划工作,申报装备项目,强化基层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硬件施设投入,在第三期装备项目规划中,县局已经为各基层司法所列报配备了设备器材,并且现已经采购到位,有的司法所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

二是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软件建设。各司法所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订制了司法行政徽章、牌子、公章标识,有的司法所还完成了政务公开样,承诺服务栏,法制宣传栏的悬挂公示上墙。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章立制的要求。为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以县城搬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矿山治理、山林水土、市场营运、民工工资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和人民群众为重点,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的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巡查,真正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整充分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集送出去和就地等形式对部分乡村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文书、调解知识培训,搭建了人民调解网络,逐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自身素质。

(二)以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为龙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认真抓好规划的中期检查督促工作。一方面我们遵照市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我们充分总结经验,制作展牌,录制专题片,积极迎接市委检查组对我县规划的中期检查、考核。通过努力,我县贯彻落实规划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市级中期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狠抓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土地清理、环境保护、城建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县建立健全执法资格、执法公开、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电视上公开承诺“三力”建设事项,同时,行政审批单位还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

三是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普法主体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普法办和乡(镇)司法所积极投入到“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六进”活动中,整个活动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培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强对青少年、中小学生、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用法的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和治理氛围。全县普法机关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联合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条街和“送法下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紧紧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营权证书补换发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及时送到基层老百姓手中。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我们认真总结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不断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到目前为止,全县7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已经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创建面已经达100%。

六是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学习考试。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按照“三贴近”的原则,不断创新普法思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的传媒手段,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清理整治,县林业局开展的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在今年全县首届民间民俗“阿数瑟”对歌会上,参赛宣传单位还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排成象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演出宣传,既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普及了法律知识。20*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10场次,出动宣传车100多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展出宣传图片2000多余幅,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组织处级、乡科级和一般干部职工普法考试达5*0人。

(三)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围绕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实行全面帮教,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刑释解教统计台帐,对刑释解教“两劳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不漏管,对履行效果不理想,思想波动较大,有严重重新违法犯罪侧倾向的人员纳入重点帮教视线。进一步完善县乡各级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制度,强化预防、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派出基层股同志参加省上举办的刑释帮教工作一整套软件运用管理培训,主动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基本动态,社会关系,宣传安置帮教政策,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向一线延伸”。充分发挥帮教组织、社会志愿者和家庭亲属的帮教作用,开展“一对一”的社会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加强与劳动、工商、民政等刑释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和领域,使各项帮教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解决回归人员的后顾之忧,体会到社会的接纳和温暖,杜绝因生计困难而重新犯罪。据统计20*年共有16名刑释回归人员,这16名人员都基本得到了安置落实,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大职能,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人民调解,一手抓法律服务。一是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努力构建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工、青、妇等群团援助机构为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形成了以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为主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密切配合,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格局和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针对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刑事指定辩护减少的实际,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调整工作方法,积极克服办案成本增高,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困难,把法律援助案件由过去以刑事援助为主转向大量的民事法律援助,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办法,适当放宽援助条例,将农民工,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家庭虐待、遗弃等方面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并极力主张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利益诉求,节约了司法办案成本,缓解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促进了老百姓之间的和谐相处,收到了很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县法律援助中心38件,世安律师事务所承办8件,在这些案件中刑事案件34件,民事案件12件;写作法律文书38件。接待来信来访12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28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质量,拓宽证源,积极为群众服务。我县公证处公证员切实加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业务知识,年内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公证公开的五项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作用,坚持以高效、快捷、廉政为原则,积极拓宽证源,提高办证质量和服务质量,先后到*镇哈里村为当地群众办理了土地租赁合同公证,到军赛乡参加公路建设招投标等公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公证9件,施工合同公证19件,申明公证4件,抵押登记申明1件,其它合同协议6件,公证收费2.48万元。除上述公证办证外,县公证处还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90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家。四是积极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三农,为当地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职能主导作用,为当地政府或乡(镇)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协助公证,见证服务,写作法律文书和办理有关非诉讼业务等,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各乡(镇)服务机构今年共办理出证254件,代书103份,接受法律咨询507人(次),诉讼3件,非诉讼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业务收费3.68万元。五是抓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自2004年5月我县成立第一家私营世安律师事务所以来,我们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管指导工作,规范律师行为,强化执业纪律和执业操守,有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律师工作,使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出现因律师违规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和社会反映的不良问题,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扩大,健康发展。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还积极主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云南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律师的职业教育和社会责任感。今年律师事务所还结合新的律师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组织律师和从业人员,对新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按照《律师法》新的规定对世安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改制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今年世安律师事务所共承办各类案件1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代书50份,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业务费创收8.6万元,担任法律顾问1家。除此之外,世安所还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出资3000元支持我县泡核桃产业发展。

(五)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完成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

一是抓了机关作风建设。根据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分工,首次实行了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所的领导。同时我们加强了行政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带班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转变了机关的学风,增强了机关干警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并注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全年共有5人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的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了县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再者,我们认真开展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三制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修订了管理制度,印制了服务指南,建立了信息公开网页,按要求公开了单位的信息,并向社会公开了年内要做到的七项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积极服从服务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年内共抽调35人次参加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土地纠纷处理、泡核桃种植、综治考评等工作,其中,抽调半年以上的8人。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关于机关干警到基层司法所顶班学习的号召,年内共抽调6人到6个司法所各顶班学习4个月。三是积极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搞好扶贫挂钩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多次参加爱心捐款,共计捐款3110元,其中,78岁高龄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李宗德,不顾体弱多病,妻子无固定职业,儿子下岗,毅然向地震灾区捐款500元,并主动缴纳了200元的“特殊党费”。我局音乐爱好者字少贤与*县音乐爱好者共同发起组织了以“地震无情人有情”为主题的赈灾义演,当晚筹集到善款27万余元,通过*县红十字会转交灾区。同时,我们积极做好扶贫挂钩工作,年内共向*岩子头扶贫挂钩点、勐堆铜厂精神文明挂钩点以及*、*、勐堆3个泡核桃种植点支持资金2.3万元,其中,世安律师事务所出资0.3万元。

(六)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壮大,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今年4月,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委调整充实了司法局领导班子,新任命了一名副局长,司法局领导班子达到了一正三副,班子力量进一步加强。9月,县委组织部分别从乡镇机关及乡级事业单位任命了*、*、*3个司法所长,至此,7司法所长全部配齐,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已全部落实。司法行政领导队伍不断壮大,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同时,通过县人事局新招考录用了*、凤尾、*3名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至此,7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已全部招收满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得到加强。至今年11月底止,我局在职干部职工达42名,其中公务员31名,事业人员9名,工勤人员2名。正科级领导5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领导16名,其中实职领导职务12名。有本科学历6人,其中法律本科2人;专科学历26人,其中法律专科9人;中专、高中学历11人。35岁以下22人,36至50岁的16人,50岁以上的5人。无论是领导队伍还是职工队伍今年都得到了充实壮大,首次实现了各个岗位不缺编,为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