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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经济师《人力》每日一练:工作满意度(2.11)
单选题:
关于工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度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生活满意度是工作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B.工作满意度是生活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C.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D.两者都属于工作态度指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工作满意度。工作满意度是生活满意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员工工作之外的环境也会间接地影响他对工作的情感。
(2)初级经济师《工商》每日一练:生产经营单位责任(2.11)
单选题:
“5S”管理活动的核心是()
A.整理
B.整顿
C.清洁
D.素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5S”管理。在各项活动中,提高队伍素养这项活动是全部活动的核心和精髓。
(3)初级经济师《金融》每日一练:定期存款(2.11)
单选题:
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利率一般()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
A.高于
B.低于
C.等于
D.不高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CDs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不办理提前支取,不分段计息,不计逾期利息,是一种兼有活期存款流动性强和定期存款收益性高两方面优点的存款形式。
单选题:
目前,()占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8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A.税收收入
B.非税收入
C.罚没收入
D.强制公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政收入结构。目前,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8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5)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日一练:财政的基本特征(2.11)
多选题:
财政具有的基本特征包括()
A.非市场营利性
B.弥补市场失效
C.提供公平服务
D.法治性
E.优化资源配置
(1)中级经济师《公路》每日一练:运输价值(2.13)
多选题:
运输价值是物化在运输产品中的社会劳动,由()共同构成。
A.运输管理费用
B.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
C.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D.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E.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而增减的价值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运输价值的组成。运输价值=C+V+M,其中:C表示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即物化劳动的消耗;V表示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为自己)所创造的价值,表现为工资;M表示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表现为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
(2)中级经济师《金融》每日一练:限价委托(2.13)
单选题:
限定证券买进或卖出的价格,经纪商只能在投资者事先规定的合适价格内进行交易的委托方式是()
A.整数委托
B.零数委托
C.限价委托
D.市价委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限价委托的含义。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在委托经纪商进行买卖的时候,限定证券买进或卖出的价格,经纪商只能在投资者事先规定的合适价格内进行交易的委托方式。
(3)中级经济师《商业》每日一练:德尔菲法(2.13)
多选题:
在德尔菲法的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A.轮番征询专家们的意见
B.制作专家预测意见表
C.拟定意见征询表
D.选定征询对象
E.作出专家意见统计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德尔菲法。德尔菲法的预测步骤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轮番征询阶段;作出预测结论阶段。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拟定意见征询表和选定征询对象。
(4)中级经济师《房地产》每日一练:收益率指标(2.13)
多选题:
下列属于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优点的有()
A.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及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状况
B.计算时无须实现确定基准收益率
C.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唯一的
D.指标的经济意义明确直观
E.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优点:财务内部收益率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及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状况。且计算时无须事先确定基准收益率。缺点:对非常规现金流量的项目来说,其财务内部收益率往往不是唯一,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不存在。
(5)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每日一练:应纳税额(2.13)
单选题:
美国某公司技术人员约翰2011年10月10日到北京提供技术服务(假设符合附加费用扣除的条件),工作10天服务结束离开中国,其日工资为400美元,公司按10天支付其工资,假设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7.5.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7230.48
B.8446.77
C.5295
D.6423.3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凡在中国境内不满一个月,并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以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依据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400×7.5×31-4800)×45%-13505]×10/31=8446.77(元)。
(6)中级经济师《工商》每日一练:事前控制方式(2.13)
单选题:
事前控制方式的重点是()
A.实时控制
B.下一期的生产活动
C.当前的生产过程
D.在事前的计划与执行中有关影响因素的预测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事前控制方式。事前控制方式的重点是在事前的计划与执行中有关影响因素的预测上。
(7)中级经济师《建筑》每日一练:开标的定义(2.13)
单选题:
下列人员或部门中,可主持开标工作的是()
A.投标人代表
B.评审委员会成员
C.招标人
D.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开标的定义。开标,是指招标人将全部经过开标前检查符合递交条件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8)中级经济师《人力》每日一练:目标管理法(2.13)
多选题:
作为被广泛应用的绩效考核方法,目标管理法存在的优势有()
A.启发了员工的自觉性
B.较为公平
C.可以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D.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E.实施过程比关键指标法和平衡计分卡法更易操作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目标管理法的优势。作为被广泛应用的绩效考核方法,目标管理法存在很多优势:①有效性。②目标管理法启发了员工的自觉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③目标管理法的实施过程比关键指标法和平衡计分卡法更易操作。④目标管理法较为公平。
(9)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每日一练:会计核算(2.13)
单选题:
在会计核算中,对效益惠及几个会计期间的支出,应作为()处理。
A.资产
B.收益性支出
C.资本性支出
D.企业经营费用
【关键词】消费税;财政收入;改革建议
一、我国消费税制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商品税内部实行增值税普遍征收,消费税特殊调节,部分征税项目交叉的双层次征税结构。消费税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虽然近年来消费税大大小小的改革一直存在着,但从消费税影响宏观经济的程度来分析,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消费税占国家财政收入和GDP比重过低
衡量消费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的直接指标是消费税在政府财政收入以及GDP中所占的比重。在发达国家,消费税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上,占GDP比重一般也都在3%以上。在2011年,我国GDP实现471564亿元,财政收入实现103740亿元,国内消费税完成6926.19亿元,占政府财政收入为6.67%,占GDP仅为1.47%。虽然消费税改革初见成效。但消费税在执行宏观调控的作用上仍然比较薄弱,无法达到国家维护环境的政策初衷。
(二)消费税制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
从消费税促进环保的绿色税的角度分析。从课税范围来看,2006年之后,涉及到的绿色税目不过8种。作为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的一类税种,其征税范围太过狭窄,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税率来看,某些消费品例如卷烟、烟丝、鞭炮等存在着环境污染的特征,国家应当对这样的消费加以控制,但是税率显得偏低。
(三)征税范围的不合理
一是对部分生产资料征税。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当中包括了某些属于生产资料的商品,而生产资料是不应被课征消费税的。
二是对已成为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征税。当前对奢侈品、高档消费品的定义已与我国现今的社会不相适应,当时确立的某些应税奢侈品(如护肤护发品)如今已变成了生活必需品,对它们继续征收消费税也是不合理的。
三是对部分奢侈品没征税。现在社会上一些高档娱乐消费,如歌舞厅、卡拉OK厅等未纳入征税范围。
(四)征税形成和征收环节不合理。
一是征税形式的不合理。价内税的形式容易造成误解,相比之下价外税更加合理。
二是征收环节的不合理。很难准确划分征收范围,如生产与流通的划分、制造与简单加工的划分、批发与零售的划分,都是十分难以解决的问题。另外,因为只对某一环节征税,如果发生偷逃税很难再从下一环节补征回来。
二、我国消费税调整的原则
根据消费税的基本特点和性质,我国消费税进行调整所遵循的原则应如下:
一是符合国家财政需要。税制的最基本和最直接的功能是提供财政收入。当前,保证消费税收入的稳定,可以缓解财政压力,推动其他财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一些重要资源的价格尚未市场化。不合理的资源要素价格,在市场的引导之下,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这样已扭曲了的商品市场,有必要通过税收工具,配合价格杠杆,推动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三是促进社会公平。迄今为止,我国实行的消费税制都是选择性消费税,它比一般消费税制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则。对部分商品征收消费税,可起到“寓禁于征”,通过减少征税商品的消费能力来调节消费。
三、对消费税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一)调整消费税的收税形式
价内征收调整为价外税形式,可以切实发挥出消费税的调节作用,提高我国消费税的透明度,同时与国际接轨。价外税下,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价格标签上就会注明该种商品的价格和消费税各是多少,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目了然。这样,消费者就很清楚自己所购买的该种商品是国家限制消费的商品或是特殊消费商品,这就会影响到其消费决策和行为。而且,通过价外税的形式,消费者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也享有对自己赋税义务的知情权。
(二)调整消费的税收税环节
纳税环节应调整到流通环节。对于现行消费税在生产制造环节征税而给纳税人提供了转嫁或逃避税负的机会,税务部门是有所关注的,并对个别行业的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了调整。但想要真正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堵住大量进入我国内地国外高档商品消费税流失漏洞,就必须对现行消费税进行改革,调整各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延后至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
(三)扩大消费税的课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在确定征税范围时,首先要考虑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渐扩大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征税范围:可以对二氧化碳排放量及排氟、氯、氰等开征消费税,使企业的环保税负大体等于政府为消除企业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将一些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如含汞和镉的电池),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不可回收、不可再利用物品(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而且燃油税的开征可以纳入消费税改革的一个新的进程之中。其次课税重点是对环境有害的行为征税。
(四)提高消费税的税率
从消费税之绿色税的角度来看,对环境有害、资源浪费严重的消费商品或行为实行较高税率,其中适当提高卷烟、汽油、柴油的税负水平,因为卷烟属于限制性消费品,汽油、柴油是不可再生资源,从理论上可以遏制无视环境破坏的商业和消费行为。
(五)完善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尽管消费税的目前改革重点在于调整税负,以制止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但是税收政策同样具有引导作用,税收优惠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中的消费税应该完善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返还或是财政补贴等各式税式支出;同时提供良好的配套产业发展环境,以鼓励市场主体尽快往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建堂.2010年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分析,2011120
[2]财政部税政司.2010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
[3]马长海,刘梦岩.完善消费税的制度分析[J].北方经济,2009(20)
关键词:营业税 增值税 营改增 地勘行业
一、前言
一直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都是结合增值税与营业税并且同时征收的双税制税收政策。但是,笔者通过对国家在未来的发展、国内市场未来的发展,还有国内各大小性质不同的企业来分析,同时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征收,对我国企业来说并非是最理想的财政税收政策。从法国在1954年首次开征增值税来看,就享受到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更加便捷的操作,其税额减负效果相当的显著。因此,也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普及开来,无论是对于国家经济的增长还是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尽管我国早在改革开放阶段就引入了增值税的科目,但是并没有得到过多的重视,与营业税的地位仍然呈现相持。所以,为了更顺利地与国际社会的经济接轨,更好地应对来自于国内外竞争的压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实行增值税一税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勘行业的影响探究
从长远的角度看来,营业税改增值税在我国税务改革中,是一项比较理想的重大改革,当然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营改增并非对于所有企业来说都是好事,在营改增的影响下,有些企业会因为在税负压力上得到减轻,而使企业的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扩大,但是也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税负压力增大。不过,笔者在本文中认为,营业税改增值对于地勘行业的发展而言,是利大于弊的。
根据目前对于我国部分试点城市和试点行业所实施的营改增情况来看,从已经进行试点的地勘行业来看,不少地勘都能实现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预期目标,在一定程度使税负压力得到了缓解,实现了地勘行业的经济收益,并使之得以稳定的发展。因为在税改中,关于地勘行业所存在的税率过高和负税重复等问题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针对在营改增政策中的按3% 税率征税的规定,提高了地勘行业的生产力发展,扩展了其未来的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三、基于营改增背景下地勘行业的应对策略
(一)通过合理的手段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地勘行业来说能够更好地实现进项税抵扣,从而达到地勘单位负税额度的降低。但是就税务筹划的整个过程而言,就要注意到合理和适度的原则。地勘单位一定要对某些企业为了追求增值税发票数额而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经营成本的问题,没有对其日常经营成本的有力控制,所以成本的增加在降低负税的效果并不明显,反而会降低相关行业的经济收益。笔者建议,在地勘行业要中要做好增值税发票索取的筹划工作,在控制自身成本的前提下,要尽量选择具有发票开具资格的商家,才能体现出营改增的优势所在。
(二)申请政府过渡性财政扶持
针对地勘行业在面对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中所存在的问题,已经得到了中央财政部门的重视。对于一些地方性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专门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对于个别不适应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地勘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该财政补助来达到降低税负的压力。但是,地勘单位必须要注意到,财政补助仅仅作为政府对于地勘单位的一项救助政策,是具有临时性的。想要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保持地勘行业的全面、稳定、高效的发展,最重要的一点仍然是要靠地勘单位自身,如何积极调整运转结构,实现降低税负的压力,促进地勘单位顺应当今经济的发展态势。
(三)要全面分析地勘单位赋税的增减情况
针对我国地勘单位来说,要建立起科学的纳税筹划体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来达到减免纳税额度的目的,为此,笔者认为,要重点分析地勘单位可用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项目在其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如果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大,就会比较容易做到减赋,相反的话,则有存在持平或者是增加的可能性。除此之外,在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分析后,就要认真核对用于抵扣的进项项目,能否有相对应的正规增值税专业发票以及取得这些发票的途径是否合法等,因为对于进项税能否得到抵扣就取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就是地勘单位要清楚了解所提供的服务应否属于应税服务,如果地勘单位的服务对象可以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进行抵扣,那么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之后,地勘单位与这些客户群体之间的合作就可以进一步得到加强,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适当利用外包服务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地勘单位可以借鉴目前一些外包企业自己承包的项目及服务的经验,可以降低其税收负担,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税收筹划方式。同时,这样也可以帮助单位解决进项税抵扣所涉及到的税费转移问题。但是,笔者在此提出一个应当要注意的地方,就是要确保自身的服务质量为首要条件,否则就会影响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五)适当利用内部职能部门外包进行税收筹划
除了上文中可以将工程项目或者服务项目进行外包的途径外,笔者认为对于地勘行业也可以考虑利用内部职能部门外包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职能部门主要涉及到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后勤工作部门。适当利用内部职能部门外包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部门的管理成本,还能够降低企业实际负税率。
参考文献:
[1]戴国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2(3)
关键词:高校 税收优惠 科学分类
我国为鼓励高等教育的发展,在不同时期给予高校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高校享受的这些政策优惠的所属期间不同、批准文件下达的部门复杂、优惠条件各异。以往的研究仅按税种进行分类阐述,不符合实际工作的需求,高校财务管理人员无法将所有税收优惠充分利用。因此,根据高校工作实际情况,将税收优惠按照与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与个人相关税收优惠、与行为相关的税收优惠分为三大类进行分析,更符合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需要。
一、 高校税收优惠研究的意义
(一) 消除税收认识误区
一直以来,高校对纳税有一个传统的认识误区,认为“税不进校”,高校不是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无需交纳税款。这种观点是片面的。高校收入分为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两部分。不征税收入专指高校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这部分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解释为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除此以外的各项收入均为应税收入,其中根据国家财政及税务部门的法律法规享有免税待遇,但区别于不征税收入,是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二)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高校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管好用好各项资金。高校资金主要由财政拨款组成,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外界环境的变化,为弥补教学科研经费以及基建资金的不足,多渠道筹集已经成为高校财务的重要研究内容。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减轻了税费负担,同时避免了漏税引起的罚款,更重要的是维护了高校的声誉。
(三)节约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财政拨付资金不足以满足高校教学科研日常工作的需要,各种非行政事业性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口。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高效筹划,可以发挥这部分资金的作用,鼓励上缴单位的筹资热情,同时解决了高校对财政资金的依赖,促进了高校发展。
二、 高校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及分析
(一) 与高校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教材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高校间自身教学专业的区别,学生所需教程除公共课较统一外,其他专业课的课本由任课教师或高校指定。这类图书市场需求少,在来源及价格上具有垄断性,只能由高校统一代购。还有一部分自行印制的内部教材或参考资料由各高校自行定价、供应。高校财务部门普遍采取在新生入学时按统一标准预收教材费,由教材部门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多退少补,余额在学生毕业时进行清算的方法。对于这部分收入,所享受减免税政策是有条件的,即只有根据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开具财政局代收票据,全额代收,全额代付,没有利润才能全额享受营业税减免。对于存在的实洋、码洋间差额实际是利润,是不能享受税收减免的。
2.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由于其自身的教学资源优势,根据社会需要,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对于这部分收入物价部门按照经营收入批准,应开具经营性票据,同时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获取相关批文。培训费按照不同内容采取市场价,应在财务部门进行价格及办班计划备案,按培训人员分别开具,收入全额进入高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按照这种程序取得的进修费、培训费才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高校举办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采取以上管理模式的也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3.“四技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技收入”是指高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技术收入,自2011年我国启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后,部分试点地区对于该项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仍免征营业税。免税都应经过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后在税务部门备案,并不是所有“四技收入”都可享受减免政策,只有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可以免税,社会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其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要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开具在一张票据上才可享受免税政策。享受免税的主体必须是高校本身,如果成立了专门的独立于高校的科研公司,所形成的“四技收入”不享受此免税优惠。
4.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普遍是该地区拥有优质文化资源的单位,其拥有的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等设施当地政府提倡对公众开放,是高校回馈社会的一种良好方式。为补偿一部分成本及耗损,高校通常以成本价出售门票,取得门票收入,对于这部分收入免征营业税。
5.后勤收入免征营业税。高校后勤部门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后勤保障,取得的收入在各项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这部分收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政策,但仅限于以高校后勤部门或高校改制后的后勤实体为主体,向高校教师及本校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
6.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某些高校由于具有农业专业或进行农业科研需要,会进行农业试验性耕种,所得农业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税。
(二) 与个人收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 教研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在享受个人所得税统一减免政策的同时,国家给予高校高级人才一定的特别个人所得税减免。如获得陈嘉庚科学奖、特聘教授奖金等。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从事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因工作需要延长离休、退休时间,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在减除3 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减除费用标准1 300元。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高校学生免征个人所得税。学生个人进行的教育储蓄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所获得的相应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获得的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等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等,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与特定行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分析
1.进口教学科研设备资料免税。高校作为传播先进文化知识的主体,要与世界先进科技发展同步,随时更新自身教学科研水平所进口或接受境外捐赠的设备、资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受赠(无论是否进口)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享受免税的设备及资料确实是国内不能生产的且不在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20种商品内,不以盈利为目的,数量也在合理范围内。
2.土地和房屋的占有及使用免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用包括高等学校用于教学及科研等本身业务用房产和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在高校校区范围内实际存在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虽然还是以高校为主体进行经营,但均不属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高校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学校土地房屋的买、典、承受赠与或交换行为,免征契税。
3.使用车辆船舶免税。高校为满足日常运转,会购买一些自用车辆维持校内安全、绿化、办公等工作的进行,涉及航海专业的高校还会自有一些船舶。这些高校自用的车辆和船舶免征车船使用税。但如果高校将这些车辆、船舶对外出租,进行经营,则不享受该项减免。
三、高校享受减免政策的要素
(一) 享受政策主体是高校
国家给予高校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实质相当于国家将财政资金的使用让渡给高校,目的是支持我国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而高校成立的独立经济实体或与高校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因性质与目的和高校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相悖,不能享受上述税收减免。
(二) 收入全额上缴学校
高校享受优惠政策的另一项要素是应税收入全额上缴高校,在高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计入高校银行账户。各种校办经济实体,独立核算取得的收入没有上交学校是不能享受上述税收减免的。这主要也是对税收主体是否是高校的二次甄别。
(三) 减免收入分别核算
高校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前提是免税收入必须区别于不征税收入、应税收入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高校和税务部门准确区分各项免税收入,防止税务政策的滥用。高校财务部门可以在科研收入、其他收入和经营收入等征税收入会计科目下增设“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二级科目。同时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税金”和“应免税金”核算相对应的应交税额和免税额,从而达到账务明晰、合理减税的目的。
四、结论
我国在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指导下,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了高校全面的支持。如何合理使用多渠道筹措的资金,提高资金在教学科研中的使用价值,减少不必要消耗是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新挑战。在遵守税法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给予高校的各项税收优惠,减少税费支出,是高校财务管理切实可行的方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