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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会影响到企业的一系列经营决策。企业设立环节的税务筹划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第一环节,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对中小企业设立阶段进行税务筹划,不但能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开个好头,打下基础,也可以促使筹划思想的深入贯彻。另外,企业设立是一个由无到有的过程,存在着相当可观的税务筹划空间。 而纳税人身份的不同,使得企业所缴纳税款的种类和额度也有所差异,这就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供了条件。
二、流转税纳税人身份选择
中小企业上缴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和营业税。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可以看出,这两种税的主要差别在于征税范围的不同。当选择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就要缴纳相对应的税款。但由于企业经营内容和业务的多样性,在缴纳税款时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此时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是必要的。
第一,兼营行为的税务筹划。增值税和营业税并非采用单一税率,针对不同的情况,使用的税率也不尽相同。对于兼营行为有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兼营同税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增值税纳税人在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应当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要从高适用税率。对于营业税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为了节税,中小企业应当尽可能地进行分别核算,避免本来可以使用较低税率的项目多征税。
其二,兼营不同税种的应税项目。如上所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种的应税项目时,应分别进行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定。所以进行分别核算可以规避税务机关核定额过高的风险。
第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但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的处理往往是将非主营业务并到主营业务中进行统一征税。所以企业要根据其主营业务与兼营业务税负的高低来决定缴纳的税种。如果增值税税负较高,可将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独立出来,单独交纳营业税;相反,如果营业税税负较高,可将增值税应税项目独立核算缴纳增值税。
总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应当有意识的对兼营行为进行分别核算,并对可能占主要比重的税种进行预测,以便做出有利于节税的决策。
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
我国现行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采用销项税和进项税相抵扣的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税率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之分;而对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简易征收办法,按销售额和征收率(3%)计算应纳税额。由于中小企业新设时身份的可选择性,以及两类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和税率上的不同,因此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现行税法规定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则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企业。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很容易转嫁,如若仅仅以增值税税负的高低为依据来进行税务筹划,忽视了税务筹划全面性特点,有一定的缺陷。而以这一依据来筹划的方法(比如增值率判别法、抵扣率判别法和含税购销额比较法等)都没有考虑增值税征收管理特殊性的影响。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不同情况会给企业带来销售状况和实际收益的不同,也对本企业纳税人身份的选择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全面进行税务筹划,需要以供应链为线索,针对新设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不同情况,在考虑到供应商和购买方不同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对税后现金流量的比较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时,销售方身份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按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且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一般纳税人进行抵扣,就算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也很低,所以为了供货给一般纳税人,其商品的售价一般要低于身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为了使讨论有可比性和针对性,需要假设销售方两种不同的身份对购买方会产生相同的税后现金流量。这一假设可以得到企业不同身份下商品售价之间的关系。将这一关系作为约束条件,以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为前提,对销售方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后现金流量进行比较可以看出,销售方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获得更多的现金流量。
第二,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方也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销售方身份的选择。当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由于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在购进货物时注重的是含税价格的高低。此时假设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相同的含税价格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将这一关系作为约束条件,以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为前提,对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的税后现金流量进行比较可以得出结论:销售方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获得更多的现金流量。
第三,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也为一般纳税人时,销售方身份的选择。此种情况下假设条件与情况第一种一样,只是在计算需要比较的现金流量时,具体所列公式有所不同,此时要以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为前提来比较两种身份的现金流量。比较结果可知:销售方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税后现金流量更大。
第四,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销售方身份的选择。此时,假设条件与第二种情况一样,税后现金流量的算法则与第三种情况相同,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已知条件的限制无法确切比较出哪种身份的纳税人可以获得更多的现金流量。中小企业设立时可以将各变量进行合理的预测,估算出两种身份的现金流量并进行初步的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论述可以整理得出如下的结论:
由表1可以看出:当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时,企业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为有利;当购买方和供应商都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为有利;当购买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纳税身份的选择。中小企业在设立时可以适当进行参考。
四、所得税纳税人身份选择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是影响税务筹划的重要因素。由于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以及不同形式的企业存在着的税负差异,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新建中小企业时,企业形式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等形式。这些形式的企业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基于税务筹划考虑时,他们所缴纳的所得税存在着较大差异。中小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恰当的选择。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非公司制企业,他们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公司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法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是20%,高新技术企业则为15%。除此之外企业如果税后还以股息形式分利给投资者的,个人投资者还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公司制企业则只需按所分得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为了投资者对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作出选择,下面主要针对一般情况进行分析。法人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选用25%,而非法人企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如表2所示。
下面根据已知条件,计算出企业选择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的无差别所得额。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所得额进行预测,并对企业组织形式进行选择。 假设无差别所得额为X,法人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T1, 非法人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为T2,且非法人企业投资者仅一人(暂不考虑利润分配的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分红。
如果公司制企业不分红,那么可以当作两类企业都只征收一道所得税。而从税率中可以看出,X可能存在的区间有两种情况:
第一,X在第4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内,即30000
T1=X×25%
T2=5000×5%+(10000-5000)×10%+(30000-10000)×20%+(X-30000)×30%
由T1=T2得:X=85000
可以看出,此时求得的无差别所得额与已知条件矛盾,所以要更改条件继续进行讨论。
第二,X在第5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内,即X>50000时:
T1=X×25%
T2=5000×5%+(10000-5000)×10%+(30000-10000)×20%+(50000-30000)×30%+(X-50000)×35%
由T1=T2得:X=67500,即得无差别所得额。
也就是说,当中小企业投资者预计其所得额小于6.75万元时,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时所得税税负较小,当估计所得额大于6.75万元时,选择公司制企业更节税。这仅仅是在不考虑分红时的情况,如果考虑到公司制企业双重税负的状况,那么平衡点的无差别所得额会更大。表面看来公司制企业税负似乎要重于非法人企业,但由于公司制企业有很多非税的优势,出于全面和战略的考量,投资者要恰当进行选择。
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比较适合,既可以减少税负,也便于管理和发展。对于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要求较高的企业,一般适合采用公司制企业,这样不但所得税税负较小,而且还便于企业筹集资金、分散风险和科学管理。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在初创时,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是税务筹划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情况的排列组合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和不同的税负。投资者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上述税务筹划的思想,灵活进行选择,全面地实施筹划。而且不可以仅因可以少缴税而进行筹划,还要考虑到整个企业的整体目标和财务目标,只有当税务筹划目标符合了企业的整体目标,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有效的。
[关键词]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财务管理;方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3](p205)
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主要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现行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的凭据,以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结算;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的当天结算;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结算;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结算;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以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结算。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4](p132)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3、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4、成本列支、费用分摊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对费用列支,纳税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费用摊销时的确认,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二是按其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加以确认;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计算摊销额予以确认。企业在计算成本时可以选择与已有利的方法。同时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宣传费业务、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5、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纳税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5](p138)
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由于它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受到企业内部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需要企业的财务、供应和销售、企业管理等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同时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并致力建立一种协调融洽、诚信互动的税企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规避纳税筹划风险,节约税费支出,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英法,王全福,宋惠玲.邯郸市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42-45.
[2]于反.中小企业如何合理节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税务筹划;并购战略;大型企业;筹划理论;筹划作用
一、前言
并购作为现代大型企业一种重要的经营管理战略,是不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于资产优化与经营目标多元化发展的一种直接手段。特别是在近年来,利用合并、股权收购、资产重组以及兼并等模式整合大型企业的发展模式越发得到青睐,从相关实际工作来看其成效的确较为明显,因此并购已经成为大型企业对于战略发展经营的重要举措之一。而税收属于国家行为,其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对于企业并购方案的设计有很大程度的牵引。相对来说,一个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成本支出,使并购工作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从本质工作来讲,加强大型企业并购工作的有效税务筹划设计显得非常的有意义。
二、有效税收筹划理论
对于有效税收的筹划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由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斯科尔斯教授所提出的相关理论。从有效税收筹划理论的本质来讲,其高度构建与概括了关于税收筹划的思维框架,将税收深层度的影响到公司的战略实现。而出于把该思路真正的贯彻到企业的具体决策上,一般可以用一个思维框架进行简化归纳,从而形成三条较为关键的思路,简单的说就是交易各方、显性税收与隐性税收以及税收成本与非税收成本这三个角度来考察企业的税收筹划决策。同时,斯科尔斯教授还认为,对于传统税务税收筹划工作来说,其明显忽视企业交易成本的客观存在,其与企业规模成正比例关系。因此,在交易成本为核心的前提下,利用成熟有效的税收筹划理论把企业整个税收筹划工作融入到组织中进行方案设计,然后时使税收筹划真正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组成部分,对于企业长远战略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三、大型企业并购中有效税务筹划的作用
成功并购的特征往往是“有为而来”,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通过制定投资并购战略,筛选形成并购项目库,在时机合适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企业开展并购筹划,实施并购并进行并购后整合。下面就并购战略制定、并购战略实施和并购后整合分别阐述有效税务筹划的要点。
1.并购战略制定中的有效税务筹划
在确定收购战略后,并购企业要根据目标企业与自身行业的不同,对并购标的进行选择,一般包括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以及多元化并购等。其中,对于横向并购来说,其主要目的是扩大企业的规模经济,利用对同一行业企业的并购工作来降低市场竞争压力。而从税收层面来讲,横向并购的方式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结构,因此对于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环节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是横向并购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协同效应,比如通过收购存在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之后通过整体经营安排降低企业总体税负;对于纵向并购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协作化生产模式,对企业链条中的上下游相关企业进行并购。而从税收层面上来看,在“营改增”后,纵向并购有利于降低产品的流通环节,减少纳税环节与额度。但是,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与范围后,其他的税种与环节可能会增加。因此对于纵向并购的税负筹划,还要对企业纳税人的属性、环节以及适用税率的变化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量。最后对于多元化并购工作来说,其主要目的通过不同行业、规模以及类型的并购重组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目前一般包括产品扩张、地域扩张以及纯粹混合兼并等。对于多元化并购工作来说,由于其涉及到不同行业、地区的不同情况,因此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环节也大不相同。
2.并购战略实施中的有效税务筹划
(1)最好并购支付方式的税收筹划。对于大型企业并购税务筹划工作来说,其支付方式的不同,税负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下面对三种主要的支付方式进行列举。一是利用现金直接完成并购支付。无论是从目标企业来看,还是并购企业来看。利用现金直接完成并购交易的方式属于税负最重的一种,其中对于目标企业来说,基本不需要税务筹划。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同样需要抵减目标企业的亏损。二是利用股权支付完成并购支付。这种方式与前者相比,其税负大大降低。其中,对于目标企业所有者来说,满足一定条件(如财税【2009】59号文)的股权交换并不需要对资产转让的经济收入进行确认,因此也不需要对相关税款进行缴纳。而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可运用股权交换的作用来获取绝对的节税效益,还可以降低亏损抵减等相关并购风险问题与成本支出。三是运用承担债务式完成并购支付。通过利用债务利息产生的所得税递减作用,可以降低应支付所得税款(这种支付方式多用于跨国并购),如果有条件利用这种方式,那种并购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方在税负上的压力最低,基本属于并购税务筹划工作上的首选。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投资能力、股权结构和治理要求,妥善安排用于并购支付的财务资源,并结合税务筹划方案,选取支付方式。
(2)做好税收筹划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分析。大型并购企业在税收的筹划工作上,其主要目的是保证企业并购工作可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税收的筹划上一般要从战略角度出发,对目标企业与自身的内外环境进行详细的分析,降低税收筹划出现负面的风险,进而可以让税收筹划方案具有全局性、有效性以及长期性,真正的降低企业纳税成本的支出。因此,并购企业在实施筹划战略工作时,一定要根据不同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力度进行选择。其中,在并购筹划的收益上,主要包括税收的优惠权、财务杠杆的效应以及折旧资产的重置价差等等;而对于筹划的成本,主要包括筹划所产生的直接成本、机会成全以及风险成本。所以,并购企业对税收进行筹划工作时,不但要对税收降低的程度进行分析,还要关注非税收成本是否会增加,增加多少的问题。因为非税收成本对于并购重组的企业来说,其主要关系到未来的经济收益与价值效益。因此,在并购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对于税收筹划还要加强非税收成本合理控制,降低非税收成本给税务筹划工作带来的风险问题。
3.并购整合后的有效税务筹划
企业在完成并购战略后,还不能说其并购工作已经完成,其判断标准在于后期整合的成效上。为了有效地完成这一重要过程,并购企业需要全方位地来评估被并购企业的架构,重要一环就在于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地降低并购企业税负。另外,在所有的并购活动上,企业整合主要的内容有文化整合、技术整合、组织整合、业务整合以及财务整合等。而税收筹划的重点就在于业务整合和组织整合方面。通过业务的变更、经营范围扩大、组织形式的选择来达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大型并购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上,其所涉及的领域较大,关乎到企业并购标的选择、方案的执行效果、后期税务成本支出以及支付行为等。但是由于本文篇幅与个人知识体系有限,在相关方面的论述上还有不同程度的缺失,因此希望相关专家学者提高探讨力度,为我国企业并购战略的税务筹划提供更为完整的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1]李春晓.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甘肃:兰州商学院,2010
(一)税务筹划意识薄弱中小企业在浙江省工业企业总数中所占的比重从1998年的97.54%上升至2007年的99.6%.可以说,浙江省是一个典型的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为浙江省的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浙江省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浙江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意识仍比较薄弱。中小型企业以家族化、私有化为特点,这决定了一些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在企业中拥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往往重经营、轻管理,重做账、轻核算。很多企业主都认为税务筹划就是想法设法少缴税,将税务筹划和逃税、避税联系起来,或者划等号。
(二)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浙江中小企业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有的企业干脆不设会计机构,全部会计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或者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兼职会计定期来做账,中小企业大多数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知识教育,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无证上岗的现象较多,不要说通晓国内外税法、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就连系统的财务知识也不具备。而税务筹划需要的是知识面广而精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由于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匮乏,导致企业税务筹划的层次低、税务筹划范围窄,不能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对企业的设立,投融资及经营管理就税收问题做长远的筹划
二、浙江省中小企业税务筹划影响因素
(一)外部因素具体如下:
(1)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税务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不违法的,但现实中这种不违法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务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务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务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务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2)税务业发展不快。我国目前的税务行业业务项目单一,而且多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再加上每年都有很多税务机关指定的业务,如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所以税务行业目前的业务种类,尤其是自行开发的业务种类还很少。当然,也有一些事务所开始注意开发较深层次的业务项目,如税务筹划、税务咨询等。但是,由于这些较高层次的业务服务对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要求较高,要求从事该项工作的注册税务师不仅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我国现有的人员普遍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目前尚无法令人满意地提供这些较高层次的服务项目。虽然许多事务所都打出了税务筹划、税务咨询这样的服务项目,但客观而言,这些服务项目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补充。
(二)内部因素具体如下:
(1)中小企业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规划、安排的,例如每一项税务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务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务筹划的风险。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较小,受自身规模等条件约束,资本不是很充裕,抗风险能力不是很强。因此,对税务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心存疑虑,不敢轻易尝试。
(2)家族企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浙江中小企业的绝大部分是中小型家族企业,其数量占到了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在这些企业中,投资者往往也是管理者,因此企业中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任何可行性论证和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就有企业主擅自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管理不严、体制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以至于税务筹划无从下手。
(3)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金不够充裕。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是整体性原则,也就是说在进行一种税的的税务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水中的税负效应以及企业因进行税务筹划而增加的成本。如果说进行一项税务筹划获得的收益小于放弃其他方案的机会收益和付出的筹划成本之和,那么进行这样的筹划是没有意义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往往需要聘请专业的税务筹划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支出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因此,很多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这些支出而放弃税务筹划。
三、浙江省中小企业税务筹划问题解决对策
(一)正确认识税务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务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税务筹划是否不违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务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与调整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务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务筹划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三)借助“外脑”,提高税务筹划成功率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中小企业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务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务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务筹划的风险。
(四)政府颁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最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方式,它有利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的累积,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国家税法中有很多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税收减免优惠。浙江省完全可以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收优惠条款。
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财政轨制的建设与改变,中小型企业在享受不损害国家税务提前与条件下,可以通过税收相关活动的安排,以避免或减少税收数量,可采用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危害,以及大量使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中小企业作为一个起点,很注重企业税收筹划的需要和意义,符合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问题,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何正确合理的运用。还要找出多种方法并且要讨论,还要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
中小型企业;税收规划;防范风险;企业财务管理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的中小型企业,在全国经济成长中的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为实现失业工人的再就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的稳固。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和税收法律的不断提高。在未来的经营行为中,中小企业要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税收筹划问题必须进入中小企业的高层管理中,应在在计划中加以考虑。这是因为,一方面,逃税和风险的成本将提高;另一方面,随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的成本将卓渐升温。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在一定条件下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税后净利润,即所得税与股东的所得税的增减额。因此,为了增加他们的收入,尽可能减少税收已成为一种本能的反应,纳税人的首要选择就是企业的税收筹划。
一、我国大多数企业在纳税统筹中的问题及其分析原因
1.税收筹划外部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1.1税收征管制度不严格。因为各种各样的其他问题,税收征管制度目前来看我国还是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同时,由于以机构形式成为主要的税务机关人员在我国目前还是有少量存在的,自由裁量权在税务人员税法执法中过多的使用,所以有征收异化的关系,因此,有不少的税收问题,有很大的空间使执法人员与纳税人协同并商量。
1.2税收法律的成立与宣传相对的落后。目前税法的建设在我国尚不完善,有大量要改动并且要修正的地方,以及对该类税法的蔓延,除了定期公布的部分专业税务杂志外,纳税人也很难全面的角度去了解税法,也很难从大众媒体的面前去了解调整后的情形,这对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同时变得更加的困难。
1.3尚未完善的税务制度。我国经过这么多年的经济发展市场是越来越好,同时能够明确社会的分工。涉税事物将会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公司往往出于对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税务成本去考虑,比如寻找中介。有效的操作和公正的立场是维护税务行业的最合适的办法,税收筹划也是企业开展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外部需求。从最初的试点到现在,税务在我国才开始崭露头角。在双方的利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服务约束下,各自的权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经过各种机构报告:所有的税务争议率都不到1%。但也不容忽略:第一,低利率的业务发展。目前,委托的纳税人占不到所有人数的9%。第二,有局限性很大的业务。所有项目中,全部占总体的20%,而个别单项占总体的80%,其中单一的中,审查,注册税务申报,顾问,占约30%,25%,18%,13%,其他占14%。税务机关处理一些复杂的税务事务,基本上不涉及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第三,是税务机关和人员在业务中的是否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态度,质量难以保证。
2.存在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及主要原因分析。
2.1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够。第一,我国的纳税统筹没有制定完善,比其他国家晚,很多企业都没有真正了解其真正含义,以为偷税、漏税就是税收筹划;第二,认为少缴税就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但正确的目是为了减轻税收筹划所带来的企业发展,但在如何选择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时,以为最低的税收筹划是公司的最佳选择。以最大化的财务管理为目标的才是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第三,税收筹划在理论界的重要性并不理想,这也是没有办法发展大规模税收筹划的重要原因。
2.2企业税收筹划目的歪曲。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已经有超过20种税征收,在所有的税收,一般的中小企业应该有五或六甚至超过十种税。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要加强建设,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须要缴纳税款,另一方面是由于种种利益的原因,各种税收相关的案件的也在新兴的中小企业里慢慢淡出世间。根据调研了解,在税收相关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主要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有:发票违规、隐瞒应交税款所得、纳税申报造假等。其中,隐瞒应交税收入行为具体又包括建立财产帐户、应纳税所得税的处理是不真实的,申报纳税虚假信息包括应纳税额的分解偷税,不合理应交纳税所得额,不申报应税所得,不申或者少申报应税所得等行为。
2.3企业税收筹划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目前在收税的执法人员,或公司自身的财务人员,或税务局工作的职员,其中大部分是专业的财务职员,他们见识面很广,有一定的自身素质,以及有税收筹划的广泛知识和优良品质的复合型人才,这不仅需要金融体系的知识,还需要了解国内外税法,法律和法规,我国是极度缺乏人才这方面的人才。由于缺乏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导致企业税负的税收范围的低级别越来越小,而不是从战略的角度,从全球层面,给企业税收做的问题做为长期计划。
2.4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深度地从三个层面划分企业税务规划制度:第一,根据初级筹划来规避附加税负;第二中级税负的方案要从不同的筹划角度去考虑去选择;选择最完美的经管计划;第三,高级筹划指通过反映、表现并且要呼吁以及其他的基本措施,要积极争取对自己本身最为有利的税收策略。
二、实施税收筹划在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
1.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促进力。企业经营和管理不仅仅是管理“流程”和“物流”的过程。其中的“流”字的对企业本事是非常重要,如同血液对人是一样重要的。增值行为便是税收筹划的另外一种,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当然也可以为企业策划管理更上一层楼打下了良好底子;税收筹划可以说是一种资金管理的过程,它是在财务会计的前提下,才能顺利完成纳税统筹,务必按照健全财产轨制和会计轨制,并对会计管理进行严格规范。能够让公司的经管制度和发展在跃上新的高度。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具有高素质和规范的财会制度以及财会信息资料,这些都是税收筹划能够成功实施的前提。在这些行动当中,也要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
2.中小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就是税收筹划。强制性、无偿性和牢固性这都是税法法律所固有的。这项法律也为了证实其财产纳税单位,行为,收入和其他法律,即物业税,行为税,税收可以视为经营费用;企业是不是处于非法状态,是不是不交税或更低的税收,这意味着它需要少量的接入成本,他同样的受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当前的重要手段就是税收,国家的经济政策中,并没有反映在基本上不存在的税法。在税收法律和法规中有很好的理解,依照国家引导公司税收政规划,根据业务等方面的规模,要合理的运用对自己有利的税收的法律法规,这可以使得企业利益最大化。
3.税收筹划有助于中小企业纳税意识的增强。规划税收是作为一种具体的规划目标,避免税收违法行为,可以使纳税人合理的角度去分析了解,要正确的去认识税收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对税收的法律意识,近而提升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此外,我国的中小企业在举行真正的意义上的税收规划是企业依法纳税人,自我认识不断提高的体现,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将采取一个正式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可以加深对中小企业税收流失的认识,提高对税收的认识,增强对税收的认识是十分有利的。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企业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是资金、成本和利润,税收筹划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成本和利润,提升公司经济发展效益。中小企业通常都是小型企业,库存资本高,运行利润率低,要想加强对市场的竞争力,就要用纳税统筹来填补自身企业的缺陷。
三、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措施
纳税筹划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必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同时开始。
1.外界环境方面的措施。
1.1税法及税收制度的修改完善。我国目前税法并不是特别完善,想要税法更加完善必须拟定一些与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立法级次,修改税法语言表达不明确的地方,要正确的了解税收筹划的含意,避免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理解“税收筹划”上出现差异;了解并知道税收征管的规模,确定了税收结构的本能、要有真实的税收和税收方面的法律和规则,要有法可依;加强税收征管的管理,确保税收征管的同步性和严肃性。确切的转变税务执法职员的观点,也要提升税务职员的业务能力;要培育一些税务律师,进一步能解决纳税统筹等各种经济案件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能够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1.2企业要具有健全的税收筹划机制。我国颁布了税收政策和具体的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使中小企业并不完全投资于税收协调问题,其实在资金投入,人力,以及专业服务也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税收筹划。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像过去有那么高的质量。这不利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2.内部环境方面的措施。
2.1树立积极正确的税收筹划观意识。税收筹划可以合法的保护企业的资产以及收益,可以维护中小企业应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应先成立一个合理的税收法令,以及要知道节税的意义。从而增长税收计划的方法。以各种各样的社交媒体来宣传正当的企业税收规划,以税收筹划的观点,原理及特点,主要的差异是为了引入开放式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突出,并介绍了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其他风险存在。税务总局的工作人员也让纳税人知道并能够享受征税能力规划。税务机关应出台税收统筹的成功案件,从上到下使整个企业的管理者要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税务规划,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认识。
2.2整体提升税收职员的自身专业素质。第一,中小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加强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培训,财务方面,与会计法及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应建立在企业熟悉他们。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教育税法知识也同时增加,使他能够熟知现行税法,在法律许可的领域举行税收筹划设计。第二,要大量培养合格的税收人才。这些税收筹划人才主要来自全国经济类的高等学府。现在,有许许多多念经济类的大学生不知道什么是税收,应该独立于一次正常的工作。有必要进行一些对税务筹划课程或活动在大学,为了以后的企业,从而培养财务管理人员大量。财务管理,使企业能不断提高,我们可以扩大税收筹划的可操作空间。
2.3增强税收防范风险意识。要了解税收政策,税收筹划风险意识从而合理的调整。改变税法倾向于是跟随经济形势还是需要一个共同的政策,而且不断修正和不断改善,修订法律法规的频率比其他次数一定要多。通过学习正确认识和熟悉税收政策。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和短期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目前,税收筹划在中国的发展不是很好,税收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区域及时性,这就要求纳税人应该知道目前的税收政策,每天要注意是否有财政政策变化,并影响政策变化有一个事先预测,并防止随时发生的危害。
四、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是专门领域。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的完善成长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吸引企业与国家的共同关注,希望广大企业在正确的指导下,正确运用这一经济手段,实现中小企业的金融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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