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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法规;宣传工作;格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20-02
第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普法活动宣传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结,又一轮普法宣传已经过去,新一次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总结反思也随之展开。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及水法宣传月活动,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着力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深入宣传水法,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水利工作法治化进程。近年来,随着沿开都河、孔雀河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新型的水事法律关系不断涌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对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实现普法水平新的提升,如何真正地发挥普法宣传在河流治理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确保治理开都河、孔雀河事业稳定有序的发展,逐渐成为水利部门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共同关注的焦点。
1 当前普法宣传工作格局
从“一五”至今,通过10余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而当前格局的各个环节仍存在一些阻碍普法宣传工作良性发展的因素。从宣传内容上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般结合开都河、孔雀河工作实际,着重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忽视了将其与一些比较贴近百姓生活的法规条例和事实案例相结合,不能很好地提高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的关注度。
2 宣传方式及方法
近年来,巴州水利局水法宣传工作,主要是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点,以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标语、宣传车、咨询台等为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共鸣,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邀请州直相关部门召开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座谈会;设立水法规咨询台,向过路行人讲解水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逾8万张、宣传画逾2万张;展出板报58块;出动宣传车36辆;在广场悬挂大型气球8个;悬挂宣传条幅36条。录制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于在市区及干旱乡、镇进行播放,并放发宣传单50万张,宣传手册3 500份;为各县(市)水利局发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以及水利部普法办制作的《水的呼唤》法制宣传优秀文艺节目专题片,由县市水利部门在水法宣传周内开展等,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在单个途径上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又都是承续旧制,缺乏新颖性和精细化改进,虽样式多样,也难以实现新的突破。
3 存在的问题
3.1 宣传方式
从宣传方式来看,有多线的水利系统内的联合普法,也有单线的本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不论是哪种宣传方式,都是单纯的系统内部活动,基本上没有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参与,宣传强度不大,力度不足。
3.2 宣传对象
从宣传对象来看,目前普法宣传工作面对的最直接、最多的对象就是市区内及沿开都河、孔雀河各村镇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这就决定了宣传工作开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改革开放至今,虽说沿开都河、孔雀河农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与现代化法制教育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措施难以落实,特别是有些基层两委的主要领导对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教育工作持回避、被动态度,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新事物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使得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3.3 宣传时间
从宣传时间来看,一般在固定的时期内进行一些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包括“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以及法制宣传活动,而相对缺乏长久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期间的应急措施。
3.4 宣传体系
从普法宣传体系来说,很多工作人员往往认为普法工作的外业宣传一旦结束就标志着一次活动的完结,其实不然,一次成功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仅包含外业环节,还包括普法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缺一不可。
3.5 宣传队伍建设
从宣传队伍建设来看,目前普法队伍一般是从水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中抽调组成的,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掌握。特别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诸多新型社会经济关系不断涌现,相应的各类新型的规范性法规条例也不断出台和完善[1-2],在一定程度上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法队伍建设相对落后与要求的相对提高之间的矛盾也是日益尖锐。
4 对策
针对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要想突破这些障碍瓶颈,普法宣传工作需要实现以下7项突破,以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
4.1 宣传内容的突破,实现“大服务、大宣传、大法治”
拓宽宣传范围,将水法规与《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密切结合起来,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增强普法对象的兴趣性,提高宣传内容的实用性。
4.2 宣传途径的突破,探寻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精细化改进
一直以来,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和丰富宣传途径,实现了宣传途径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但是,在重视了途径多样化的同时却忽视了途径的精细化管理,忽视了对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改进。以宣传单为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直使用这种方式,但却很少以宣传单自身内容为契机,寻求宣传工作新的突破,尝试着将宣传单由法规条例的堆积体更新为生动案例的解说分析册,实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突出普法活动的可信性、可知性及可感性。
4.3 宣传方式的突破,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为横向联合
改变传统宣传模式,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密切配合上级搞好联合宣传的同时,加强同水利、用水单位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政府和组织的横向联系,共同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提升宣传工作的影响力,确保宣传主题得到普及和深化。
4.4 宣传对象的突破,分类指导,以点带面
针对不同类型复杂性的普法对象,需要进行分类指导教育,积极探索与实践新时期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针对基层的干部,走访“基层领导”进行法制宣传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式,在他们身上寻找突破点,因为这类群体相对觉悟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宣传工作人员和沿河群众之间的纽带,首先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利弊,说明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然后以点带面,带动普通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全面提升整个沿开都河、孔雀河周边的普法宣传效果。
4.5 宣传期间的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目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后,普法宣传工作往往出现“空档期”,缺乏长效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时期的应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在特定时期针对种植阻水片林、放牧、违章违规建设、违规建筑、防火、毁坏林木以及在河道范围内违章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守法自觉性。同时,针对突发事件要有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普法教育措施能及时展开,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
4.6 宣传体系的突破,实现外业活动与内业工作并重
外业宣传的结束不代表一次活动的完结,整个宣传工作体系应该包括外业宣传活动和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而且推动整个普法宣传工作不断进步的也恰恰是内业工作中的自检、总结、反思和更新。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需要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并在回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活动流程安排,对活动策划、预算金额、工具筹备、人员分配、方式选择、路线设定、过程实录、应急处理及活动总结等工作的声像图片和文本资料进行收集规整和分类归档。同时,在完善资料归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查找普法宣传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普法规划,以实现下步普法工作的全面化、深入化、系统化[4-5]。
4.7 普法队伍的突破,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
平时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壮大更新宣传队伍。同时,健全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经常性地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对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充电,较为系统全面地更新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鼓励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并按时考核、评比,以保证学习效果,提高普法宣传者的素质,为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和智力支持。
5 参考文献
[1] 李振潜.贯彻新《水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J].广西水利水电,2002(4):1.
[2] 祝桂梅.加强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8(3):326,329.
[3] 张光辉,原树森.浅谈依法规范水行政监察工作[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14(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