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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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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第1篇

全国土地

市国土局:

根据XX市国土局《关于转发开展第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宣传工作。并行文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到全县各乡镇土管所,要求认真开展紧扣主题、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我局从6月20日起就开始到全县各乡镇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所辖区的繁华地段、集贸区、村庄交通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部分乡镇土管所还组织召开了群众座谈会和村级土地信息员联席会等,充分宣传目前的土地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建制镇还设立“6.25”土地日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二)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局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土地日”宣传标语:“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我局还在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第2篇

现将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发给你们。

该“规程”是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保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具体实施的一项新举措,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使该“规程”不断完善,以利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

北京市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建设用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好系统服务,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凡需报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均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包括:前期管理、审批管理和后期管理。

前期管理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基本做到“三参与”,即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参与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审查。

审批管理,建设项目用地立项后,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按照法定批准权限,向市或区、县土地管理局申请用地,核定用地面积、签订征地协议书、落实劳动力安置方案和建设资金,按土地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后期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情况检查和验收,对征而未用的土地收取土地荒芜费;批准后两年未用土地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用途或未经批准出、转让土地作用权的,由区、县土地管理局报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后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四条  市土地管理局负责重点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各区、县土地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建设项目批后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管理

第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前期管理是全程管理的基础,努力做到超前到位,主动配合,系统服务,做到合理利用土地,充分体现建设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第六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需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其报批设计任务书和可行性研究时,均应对建设项目用地列专章评述,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时,应征求市土地管理局意见。

第七条  建设用地评述的内容和要求

    一、选址方案要有选择性,对方案进行评述、说明拟定方案在节约和充分利用土地方面的有利条件。

二、对项目用地数量、土地利用系数,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化面积,厂区道路,厂前区等应该说明确定的依据。

第三章  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管理

第八条  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是依法进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核心工作,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国家建设征地做好服务,依法协调好部门间关系,合理安置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第九条  建设项目审核内容:

1.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者经过批准的项目;

2.建设项目用地数量是否符合计划控制指标;

3.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有无选址红线图、平面设计图和规划条件;

4.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占用永久农田保护区;

5.建设项目用地区域环保评估;

6.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7.建设项目是否未批先占地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地;

8.建设项目用地类别,特别对非耕地的认定;

9.建设项目征地的补偿安置、农转非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0.建设用地可行性报告。

第十条  市土地管理局经对上述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报征地地块踏查后,由市土地管理局征地事务管理处会同区、县土地管理局组织建设单位、被征地单位签定征地协议书,并按市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安置方案后,上报市土地局,市土地局对上述材料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一条  对征地中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要严格按《土地管理法》和《实施细则》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抬高或压低,以保证被征地集体组织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  因建设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应按有关政策规定,本着谁占地谁安置的原则(也可以多渠道,多途径),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区(县)征地事务管理部门处理征地事务工作,办理补偿安置、农转非等具体工作。处理建设用地和验地钉桩划界拨地之后,由市土地管理局根据工程进度一次或分批划拨土地,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四章  建设项目用地的后期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后期管理是全程管理的保证。建设用地单位从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始进行跟踪管理至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

第十五条  国家建设项目用地经批准后,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要监督土地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解决用地中出现的问题。跟踪管理重点内容是:(1)是否按用地计划使用土地;(2)是否按批准的用地用途使用土地;(3)有无少批多占和移址用地问题;(4)有无荒芜土地的问题;(5)划拨的土地有无转让、出租、抵押的问题。对多占的土地按非法占地查处。对擅自异地使用土地的,按非法占用土地查处,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条  国家建设项目用地经批准后,建设单位一年以上无正当理由仍未进行建设造成土地荒芜的,由市、区(县)土地管理局按照同类土地年产值的五倍征收土地荒芜费。如不按期缴纳土地荒芜费,给予适当罚款,直至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七条  用地单位撤销,建设项目停建或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对擅自改变批准用途的建设用地,及擅自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土地管理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由政府另行安排使用。

第十八条  后期跟踪管理检查工作,根据市、区(县)土地管理局的分工,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市土地管理局。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检查建设用地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情况、面积、界址,用地性质和土地利用情况。

二、检查验收合格后,核发《土地使用证》。

三、检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要写明情况,区别对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第3篇

土地管理即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全国(或某一区域)的土地权属、地籍、土地利用、土地市场和土地税费等在宏观上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制度、机构和手段的总称。土地管理的范围,包括全部土地资源,涉及到所有土地利用单位。

一、主要内容有

①地籍管理。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和地籍档案管理。地籍管理为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是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

②土地权属管理。包括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审核和确认、土地权属变更(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对违法侵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行为的查处等。土地权属管理是为贯彻、执行基本国策、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手段和措施。

③土地利用管理。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的开发、整治、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中期和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等。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实现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在私有制社会中,土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土地私有制,维护大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私有权及买卖、出租土地的自由。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土地管理,主要是维护和巩固土地的公有制,并根据客观规律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保护和改造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科学管理,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生产力服务。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及资料,包括

①土地法规

②全国各地区和各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材料,土地面积调查统计资料,土地质量评价图及说明书

③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土地证、土地划拨批件等

④有关土地纠纷和违反土地法行为的调查核实资料。

三、中国土地管理的任务体现在六个方面

①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与分布,并进行综合评价。

②制定并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各项土地管理办法。

③确定和保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要是确定和保护各土地利用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国家对所有土地利用单位进行土地登记;进行土地证明、借用审批和土地的划拨工作;调整和处理土地权限的争议和纠纷,制止乱占滥用现象;调整土地利用单位的边界,消除土地利用缺点,如土地分散、土地插花、土地揳入等。新晨

④掌握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及动态变化。用数字和图表资料系统地记载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各单位使用土地情况,包括编制土地统计图和土地年报、建立土地登记簿和田块档案等。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城市建设

引言

城市土地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载体及建设的重要资源,对城市发展建设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城市建设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为其生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从而在保证地方特色城市发展的同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多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往往为了获得短期的经济建设发展目标,在发展中不能依据自身城市发展特色,进行规划设计,而是照搬照抄其他城市发展模式进行建设。这就导致在土地资源利用上得不到合理的使用,甚至会破坏原有的土地结构,长此以往就会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城市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此外,随着这种破坏程度的逐渐加深,反而会增加城市的管理费用,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破坏其土地结构。所以,城市土地建设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生态环境、人类居住环境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下面就如何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进行详细的分析与总结。

1 城市土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土地资源存在不合理的开发利用

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作为城市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城市基础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所以,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发展的首要条件。但是很多城市为了迎合其经济建设发展的步伐,盲目地对其资源开发,不能很好地结合城市自身发展需要,从大局出发,仅仅将土地利用开发局限于短期的土地规划中来进行建设,不免导致一些土地其规划功能重复,不能很好的发挥土地资源开发的效用,使城市土地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土地资源开发所获得的收益不能很好地用于城市基础建设中,从而使所获收益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无法实现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开发的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土地资源并不是可再生资源,必须将城市土地资源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经济资源来促进其城市的建设发展,最终目的是建立完善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规划体系,使其真正的土地资源可以转化为更好地经济效益并充分用于城市基础建设中,对于城市整体发展而言,有利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整体的城市景观形象,对于改善交通拥挤现状,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的改善都一定地积极意义,长久来看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2)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速度过快,导致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之不协调。一些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为了加快其发展步伐,设定与之城市土地资源不相协调的发展机制,这就使得城市土地在利用上存在极度浪费的现象,甚至影响基础设施难以正常规划建设,这种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并不能促进城市建设的长久发展,相反会导致整个土地利用规划存在严重不足等情况。

1.2 城市建设与土地管理不协调

城市化建设作为我国基本国策之一对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就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建设而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可喜地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城市建设发展相比较,仍存在很对的不足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现今,比较突出的问题则是城市建设与土地之间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土地管理相关内容存在不协调等问题。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必须与城市发展建设保持一致,并且同属于一个体系,两者在发展过程中,要相互协调及制约,分工合作,将责任分配工作协调统一,这样才能有利于其长久建设。(2)相关法律规定与土地管理、建设管理步调不一致。对于城市土地管理而言,有效的法律依据是贯彻落实的基础,城市若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体系来加以保障政策的落实。在一些城市往往因为法律管理的不健全而导致许多问题出现脱节等现象,不仅仅给城市土地带来极大的影响,更无法保证城市建设的稳定前进,故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1.3 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比例失调

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城市功能主要指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及功能,主要体现在金融贸易、工业生产、政治信息中心、科教等方面。就我国目前发展而言,城市功能在工业生产中占据的比重较大,且很多集中于城市的经济发展中心区域。这种布局其实不利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削弱了城市建设功能。现如今,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交通拥挤、基础服务设施不足、城市资源生态过低,工业比重较大等问题,这些都大大影响了城市土地结构的合理利用,最终导致城市土地结构利用率下降。

2 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措施

2.1 统筹规划利用

统筹一定意义而言,就是将城市建设整体发展与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有效结合,充分考虑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协调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因获得快速有效的短期目标就忽视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按照城市自身发展特点的需要,来规划建设城市土地利用,并充分发挥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等作用,来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从而达到开发与利用的目的。

2.2 加强各部门协调管理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与城市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管理好城市土地,建设好城镇环境。严格土地管理,不是限制城市发展,而是为了更健康地发展,通过控制土地利用规模,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路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理解中央政策,尊重经济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在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使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3 科学分配城市用地比例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不仅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更是一种资产。在城市规划制定时,可以引进一些国外的先进理念,结合当地文化、地域、气候、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再采用那些先进的设计理念、方法,同时在规划制定中更多的要多征求当地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使城市规划尽量全面、合理、科学。城市土地得到有效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满足人们的居住环境。

3 科学化管理城市土地利用的意义

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节约用地,走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等。要按照十七大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国土资源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手段,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督察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坚持从严管理、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贯彻落实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在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保护利用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正在成为统揽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全局的头等大事。

参考文献

[1]徐士瑁,郑循刚.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研究[J].经济纵横,2006(8):31.

[2]毕宝德,等.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我国乡镇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4-02-1

乡(镇)国土资源工作能够保障发展用地、用矿,积极参与宏观调控,有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因此,对我国乡镇国土资源工作的要点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1 研究背景

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国土资源在社会的发展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为此,土地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建筑和革命的一个基本问题,土地资源作为基本物质的载体,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载体。近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我国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并且制定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在确保土地问题解决的同时,进一步实现了民富国强、国泰民安,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我国乡(镇)国土资源工作现状

虽然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推进了土地资源的科学化管理,但是目前其现状仍旧不容乐观,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土地管理失控

我国初期实施的土地公有制建立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众多,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土地资源作为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决定着粮食的供给,也因此在这样的形势下,为了全面提升粮食产量,将其纳入国土资源的工作重点,尽可能地通过扩大耕地数量,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的开垦耕地和复垦,有效地满足了对粮食的需求,与此同时,在满足我国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建设的同时,对土地的需求量增加,进一步增强了多头分散土地管理体制,由于过于片面强调生产需要,从而造成了土地严重失衡的现象。

2.2 管理方法过于混乱

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相对较为混乱,尤其是城乡土地管理。我国在1986年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并对全国城乡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制,构建了五级管理体系,即中央、省、市、县、乡(镇),由于这属于一种垂直管理体制,对土地市场的建立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对保证建设用地需求,保护耕地有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管理中缺乏不同层级之间的良好沟通,使得管理落实不到位,并为引发地方保护利益欲望埋下了隐患。

3 我国乡(镇)国土资源工作改进措施

根据以上提出的我国乡(镇)国土资源工作现状,需要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情,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需要,并设置与之相配套的土地监管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化管理,但是目前其现状仍旧不容乐观,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

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目的是非常明显的,因此,为了解决土地管理失控问题,需要我国政府针对实施土地公有制建立后及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的责任目标,在提高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充分重视土地资源作为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决定着粮食的供给。因此在这样的形势下,为了全面提升粮食产量,将其纳入国土资源的工作重点,尽可能地通过扩大耕地数量,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的开垦耕地和复垦,有效地满足了对粮食的需求。在满足我国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建设的同时,面对土地的需求量增加,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体制,除了要强调生产需要,还要让各级土地监管部门轻装上阵,理顺国土资源部门与各地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有效地解决土地严重失衡的现象。

3.2 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宏观调控

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方法过于混乱的现象,政府需要在管理体制上更好地适应国家强化土地资源的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的调控政策和资源保护方针,以当下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速度为参照,有效地改善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混乱现象,尤其是城乡土地管理,要求各地土地管理局协同工作,并对全国城乡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制,构建了五级管理体系,即中央、省、市、县、乡(镇),这种垂直管理体制,对土地市场的建立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对保证建设用地需求,保护耕地有促进作用,促进土地管理进入一个合理有序的轨道,并在实际管理中加强不同层级之间的良好沟通,使得管理落实到位,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城乡土地资源管理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4 结语

总而言之,要改善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状,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的调控政策和资源保护方针,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体制,为保障和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1,(06).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