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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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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

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 ;银行效益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3-0057-01

某地方金融企业,在核算定期存款户利息支出时,总部和支行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总部采用权责发生制,先提后支;支行采用收付实现制,到期向存款人支付定期存款本息。但在考核各支行利润时,增加了一条“今年按单位定期存款加定期储蓄存款年末余额比年初增长额的1.5%计算扣减各支行帐面利润”的政策。笔者对该办法的实施持有不同意见。支行定期存款不能既到期支付利息,又按年末增加额预提应付息,二者不能同时使用,其主要理由如下:

一、会计核算应坚持一贯性原则

会计核算应坚持一贯性原则,保证会计核算一贯性的前提是企业在各个会计期间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该行在一个年度内对支行级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办法核算定期存款利息支出,不能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应提应付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前后各期以及年度内应尽量保持一致。

二、收入与支出要配比,不能重复计算费用,增加支行不合理负担

支行当年增加的这部分定期存款,按现行办法在存款到期后一次支付利息,采用“应提应付利息”办法,支行在到期支付利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定期存款的当年还要在净利润后再按增加额1.5%的比例负担应付利息,而利息收入仅取得一次,但利息支出却负担了两次(到期实支一次,增加当年预提一次),收入与支出不相配比,重复计算了支行的利息费用支出,不合理地减少了支行考核利润。

三、由于核算方法不同,总部与支行相关科目不可简单相加

据了解,总部在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时,要求总部“应付利息”帐户年末余额等于各支行扣减的应付未付利息之和,实际上由于总部和支行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支行无“应付利息”帐户,那也应不能人为制造等式。

四、定期存款下降时转回利息,也占用了支行部分资源

有一种解释,以后如定期存款下降,这一部分应提应付息可以转回。此种办法,仅从财务角度分析,如支行定期存款始终上升,那总部势必长期和永远占用支行的这一部分资源,使总部和支行在局部利益上出现了不协调性,抑制了支行积极性,减缓了支行加速发展的动力。

五、避免采用利息转回方法,杜绝给投机取巧者可乘之机

如果采用定期存款下降时转回应提应付利息的方法,那么支行要增加考核利润也很简单,只要把本年定期存款减少到去年末余额以下,利润自然就上升了,而定期存款减少越多,考核利润反而增长越多。就目前金融市场环境而言,金融企业要增加存款很难,而要减少存款易如反掌。

六、不利于稳定现有存款

考核办法就是支行经营发展的指挥棒,具有极强的导向作用。这一考核办法的出台,支行要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保持利润的增长,就要打破原有存款种类的动态均衡,尽可能不增加定期存款的绝对额,那就势必要改变存款结构,较好的办法则是将定期存款转为通知存款或活期存款,但这样会减少存款人的收益,也会增加支行的工作难度,给存款单位和个人形成损失和产生重复转存的麻烦,甚至动摇金融企业的存款基础,在竞争中流失到手存款的资源,因小失大。

综上所述,采用“应提应付利息”方法来考核支行利润,既不符合该单位目前会计核算的实际状况,也抑制了支行增存揽储、加速发展的积极性,对业务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再一次审视当时制定此财务政策的背景和依据,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以便更科学地考核基层单位的经营成果,保护基层经营者的积极性。建议如下:

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固定资产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 折旧方法

一、会计准则中“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定义及其计算公式

财政部会计司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中规定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条件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加速折旧方法。同时规定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要满足一贯性原则,即要求企业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相同,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前几年度采用加速折旧法,而在到期前两年内,又采用了直线折旧法。这种加速折旧法显然违背了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双倍余额递减方法在前后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这就产生了究竟应该何时采用直线法的问题,如果方法转化时间不对将出现后期提取的折旧额比前期多,则与加速折旧的含义矛盾了。

(二)违背了净残值不计提折旧的思想

固定资产折旧是对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因而,净残值不应算在计提折旧的基础上。由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定义可知,该折旧方法在前期是以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而到期前几年才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残值作为折旧基础。显然,净残值已经计提了折旧,故违背了计提折旧的思想。

(三)忽略了时间价值和物价变化等因素

企业计提折旧的目的是逐渐形成重置固定资产的资金以维持企业原有的生产能力。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概念是基于历史成本原则制定的,所有折旧方法在计算折旧额时都忽略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计提的折旧基本上是保证历史成本的收回,双倍余额递减法也不例外。该折旧方法将购置时点投资成本分摊到以后各期,这样计提的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有的内在价值有差异,显然这种计提方法忽视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使得固定资产折旧分摊少计,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和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减少了未分配利润,降低了企业的再生产能力。另外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其价格波动很大,通过计提的折旧费用所累积的资金根本无法满足其更新的需求,无法实现实体资本保全。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的改进

本文在折旧核算中引入货币时间价值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对折旧的计提采用折现率折旧法。为了避免出现使用不同折旧方法和折旧额递增现象则采用按月计提。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基础是变化的而折旧率始终不变,下面通过表1发现各期折旧基础和折旧额的内在规律性。

从表1可知,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基数和折旧额是一个以公比依次递减的等比数列。本文引入货币时间价值,按照此规律将固定资产原值终值与净残值的差额在折旧期内进行不等额折旧。先计算由于有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在内,固定资产原值的等值是多少。

折旧基数变化情况下的加速动态折旧模型构建如下:

首先,构造过渡变量D,建立等值关系;

其中,P是固定资产原值,c是固定资产净残值,D是过渡变量,A1、A2、……An是各期的折旧金额,i是折现率,k是静态各期折旧比例也是折旧率,n是折旧期限,(P/F,i,n)复利终值系数,T是预计使用年数。下面举例应用这个公式:

例1,某企业购入电子设备50 000元,预计净残值10 000元,预计使用5年,年利率为12%。

下面采用月折旧率计算第一年的月折旧额如表2所示。

将数字代入公式计算 D=62 307.69

由此可见,以上改进的方法,一方面反映了技术进步对固定资产所带来的无形损耗的影响,各月间呈递减趋势,符合加速折旧的特点,改进了传统折旧方法中折旧额递增的不足;另一方面,在计算折旧时引入了货币时间价值,将固定资产折旧中形成的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进行等值计算,真正实现固定资产各期折旧额的终值(内在价值)之和能够补偿固定资产的期初价值终值与期末净残值的差额。当然,企业计提折旧始终是按月计提,没有改变折旧方法,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参考文献】

[1] 李彦.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完善[J].会计师,2010(7):25-26.

[2] 林祥友,钟向东.固定资产动态折旧的分类模型与通用模型构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7(1):100-102.

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范文第3篇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5号),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财务、税务、会计等处理失当或者差错,应当及时提请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如企业拒绝在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中按审计意见进行调整,注册会计师则将依据审计准则,在审计报告中根据未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及对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构成的影响程度,决定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采取的类型。

在以上的审计要求中,审计准则仅仅对企业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的调整有明确的要求,未对企业内部核算及帐务处理是否同时做出调整做出具体要求。即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会计核算的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同步对企业财务的核算帐目做出调整。对于大型企业及具有大量分支机构的企业,如果决定对会计帐目同时进行调整,可以自主决定是只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调整,还是根据调整事项的归属,在相应分公司层面的核算帐目中进行调整。按照调整事项同步调整帐务的方法,优点是使企业内部核算帐目与对外会计报表保持完全一致,保证了帐帐、帐证、帐表的同一性。缺点是对中介出具的调整全盘入帐调整,容易打乱企业自身的正常核算体系,造成内部核算混乱,对今后的持续核算产生不利影响。反之,如果只调整对外报表,不调整财务帐目,优点是保持了自身核算的独立性,缺点是报表与财务帐目脱节,每到公布报表之前都要对以前所有的审计调整进行梳理并重新调整,造成调整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且易出差错。对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根据出具的审计调整事项性质分别采用不同方法处理:

一、表、帐同时调整,直接调整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此种方法适用于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核算差错调整、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产生的审计调整

科目重分类的调整,此类调整原因多为会计核算中科目使用不规范造成的,如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混用;核算中正常情况下应为借方数而出现贷方数及相反的的情况,如应收帐款中出现余额为贷方数的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调整将应收帐款中的贷方数调整到了预收帐款科目,或将应付帐款中的借方数余额调整到了预付帐款科目。

核算差错的调整,原因为企业核算中因人为原因错用会计科目或错录入金额造成的调整,是对企业财务核算中的失误进行的修正。对于此类审计调整事项,企业应无条件地按照调整事项对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在相应的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不折不扣的执行,及时调整帐目中的差错。

因企业核算中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出具的调整。对于企业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提前或延后列收,提前或延后列支,造成报表利润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企业应及时根据审计意见进行调整,对应列帐而延后列帐部分在下属单位或分公司核算帐目中进行补入帐或调出提前列帐的部分,同时在下期的帐务处理中进行反向调整。

二、在总公司层面进行表帐调整,不对应至下属单位或分公司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带有收入成本还原性质的调整,由于只是同时调增或调减收入类科目或成本类科目,不影响企业总体利润的变化,在总公司层面调整即可,不建议在每个下属单位或分公司进行帐务处理。如物流运输类企业,在利用合作客户的运能运力为自身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利用自身资源为对方提供部分服务,结算时以相互提供服务收支相抵后的差额进行。差额为正的,计列业务收入,差额为负数的,计列业务成本。企业间的这种简化处理方法对企业实现的利润和税收没有任何影响,但审计机构认为此种方法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收入及成本情况,需对企业收入和成本进行还原反映。即所有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的业务收入,所有利用对方资源或服务的项目全额计列企业业务成本。调整结果是企业对外报送报表的业务收入和业务成本同时增加了,但利润数没有影响。此类调整笔者认为在总公司层面处理就可以了,可以保证公司合并报表与全公司所有帐目的核对一致,没必要在每个分公司层面进行层层调整,劳民伤财。

三、只调报表,不对核算帐目进行调整

不涉及损益的时间性因素的调整,如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进行的调整,对资产负债同时调增或调减的调整。对年底银行未达帐项,企业已在当年进行了帐务处理,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款或付款入帐发生在次年,这种情况不影响企业的损益情况,只是对企业会计期末的实际资产负债情况有影响。这属于正常的时间性差异,而且如进行了调整,次年1月份还要对调整进行原数冲回,增加了工作量且意义不大,可不对这种调整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企业化;会计 

    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改制,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将会直接面对来自国际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更利于事业单位竞争和体制改革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新的仕业财务通则》规定,改制后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会计一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转变过程中,事业单位原有的一些财务、会计管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有些财务、会计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变的可行性

    1、企业会计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是构成现代会计的两大体系,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的一种.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预算会计的职能也随之相应拓宽和发展,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不断地变化和加强,非盈利组织的事业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体系,与企业会计的差别逐渐减少,二者有着逐渐趋同的发展方向。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的相同点.首先是两种制度的会计前提相同,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业务活动、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二者也遵循着大体相同的原则,例如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等;两者在会计要素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两者在内容和方法大体一致,例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各要素的界定、内容及特征相同。另外,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的应用上具有一致性。

    3、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从单纯由国家拨付经费收支向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转变,收支项目和内容呈多元化发展,逐渐强调成本核算,注重现金收付与资金使用效率并重。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其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同小异,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与事业单位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性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一致性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业伴随着起灵活性的同时是其自身会计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小企业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今,在小企业的会计队伍中,无证上岗无人过问,有的虽有会计证,但业务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上,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综合基金混为一谈,一起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提取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结果,将这笔会计业务应分别在“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应交款”、“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都在“应交税金”中核算。

1.2乱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只有几万元,有的超过百万元,企业与企业之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在短期提完折旧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就等于了“累计折旧”的余额。对此,有的会计认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同,在资产负债表上,其固定资产部分的列示己没有意义,即“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为零。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余额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资产净值都为零,为了省事,会计人品干脆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响此表的平衡,又能节约编表时间,可谓一举两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换新账时,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也被取消。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虽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业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将总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抹去,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1.3费用开支无标准。小企业,一般是老板当家,在费用开支上,一切由老板说了算,哪些费用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乃至用多用少,会计人员在核算上不好监督,也无法监督,老板们也理直气壮,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钱,会计管不了。企业内部如此,企业与企业间也是这样,没有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最明显的表现在企业的出差费、业务费和广告费上。

1.4利润不分配。只要我们看一看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便能知道大多数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年复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润”账户内,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之类的会计科目,其余额永远为零。我们说除了亏损企业,凡是有利润的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后,会计人员都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将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规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而且也是会计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

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2.1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2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首先,从账簿、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会计制度》的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从而使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3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索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索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

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

2.4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