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第1篇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税收筹划并不是偷税、避税行为,它是通过合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它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服从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管理目标,在此目标下,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边际税率,有时会考虑企业整体和长远利益而选择税负较高的方案。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活动。纳税人在筹划过程中必须以法律为界限,周密考虑每项计划及其实施过程,不能超越法律的规范。纳税人若实施了违法的筹划方案,不仅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而且还会对纳税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2.筹划性。表示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是纳税人在进行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就考虑税收负担因素。3.目的性。表示纳税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纳税期限的推后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也可以降低资本成本。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这就意味着企业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4.整体性。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筹划的一部分,不能仅从节税角度出发,不仅要着眼于税法,更重要的是着眼于对总体的管理决策。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要了解税法,还要熟悉与管理决策相关的其他法规,税收筹划是企业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着眼于企业总体管理决策的企业理财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目的与作用

1.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必然将减轻税收负担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目标,而税收筹划使企业各项纳税方案更加科学合理,达到降低征税和纳税成本的目的,是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便利的手段。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2.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和个人纳税意识。纳税人要进行税收筹划,只有熟悉税收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政策,才能领会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作出理性选择,从而,也就自觉做到了依法纳税。因此,鼓励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普及税法,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3.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依法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式,规范财务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是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条件,也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

水平的过程。因此,开展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三、外资企业税收筹划中的误区

(一)片面注重当期税额,忽略外资企业的减税期和免税期

外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通常是在多个方案中选择税负较低的。从而通过降低当期税额,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其实当期税额低并不一定意味着少纳税。按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外资企业如果处于免税期或减税期,当期利润越大,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越多,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就应选择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折旧计算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来扩大当期利润。如果片面注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最小,那么最终得到的免税额反而小。

(二)片面强调加速法计提折旧

加速折旧法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多计提折旧,后期少计提折旧。从而使企业前期利润小税负轻,后期利润大税负重,能起到延期纳税作用。从外资企业税收负担来看,一般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但加速折旧法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传统的税收理论本身存在着许多缺陷。第一,外资企业普遍存在免税期、减税期,在免税期(或是减税期),利润(应纳税所得额)越大,获取的税收减免额越多,这时直线法较加速折旧法更有利;第二,我国税法对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有严格限定,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应采用直线法,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强烈腐蚀状态、日夜运转状态的机器设备或常年处震动状态下的厂房等,确需缩短折旧年限、采用加速折旧法,须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实行,所以,加速折旧法在我国不具有广泛使用性。由此可以看出,加速折旧法并不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具体情况。

(三)忽略外商所在国政府的税收饶让政策

税收饶让是指经济发达国家对本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的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予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补征。按一般的抵免方式,发达国家对于来自国外的所得,只抵免其实际已纳所得税额,结果使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未交或少交所得税,而在本国仍要补交这部分所得税。发展中国家给与跨国公司的税收优惠实际便转移给了发达国家,从而使发达国家增加了税收收入,而跨国公司实际并不能享受到发展中国家给予的优惠。采用税收饶让方式,对于跨国公司享受的减免税部分,发达国家承认其享受

的减免税待遇,视同已纳税额,与实际已

纳税额一样,准予抵免。这样,有利于吸引发达国家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四)只重税负高低,忽略其他因素

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税收筹划时,一般是通过减少当期利润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这种做法是比较片面的。它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形象和长远发展目标,还会对改善企业的投资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得短期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取得销售的长期增长。其次,为了减轻税负而降低利润还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另外,外资企业在所得税税收筹划时,一味追求降低税赋,对于改善企业的投资环境并无益处。在一定的投资总额、投资报酬率前提下,投资的报酬总额(息税前盈余)是既定的。税收筹划并不会使投资的报酬总额增加,只是改变了投资报酬总额(息税前盈余)在政府、企业之间的分配比例,形成了有利于企业而不利于政府的分配结构。外资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整体利益上,多角度全方位地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精心筹划,才能达到企业的预期目标。

四、加强外企税收筹划的建议

(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税收优惠,是指为了引导外国投资注入特定的项目、部门或地区而给予的可使企业减少税收负担的任何优惠。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就要特别注重研究政府税收优惠的规则和条款,随着外企在我国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变化,也要根据企业特点来享受再投资退税、亏损弥补和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全面考虑选择较为有利方案,从而获得更大的实际收益。

(三)熟悉国际税收协调与我国税制现状

外企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考虑与其海外总部税收安排的协调和配合。由于各国税制和签订税收协定情况的不同,因此税收协调就显得格外重要。例如,很多跨国公司海外总部所在国签有多边的税收转让定价协定,如预约定价法等,一旦签订,在若干年内就会保持稳定不变。所以我国外企在进行生产、投资、分配以及产品进出口时,就要充分考虑与其海外总部所签订预约定价法的协调与配合,否则就会影响公司全球的既定税收方案,遭到不必要的纳税调整。

(四)分析财务管理手段和人员素质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企业 国际税收筹划 策略分析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特点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在遵守相关法律和现行税制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确定最佳纳税方案的一项活动,其目的在于降低跨国纳税义务人的税负,获得最大化的税后利益。国际税收筹划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风险性

与国内税收筹划相比,国际税收筹划具有风险性的特征,究其根本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税收筹划归属于预测行为的范畴,预算结果的准确程度对筹划效果有着直接影响,若是预测不准,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筹划失败。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界定都比较模糊,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若是筹划被定性为违法行为,则会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复杂性

国际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由此使其具备了复杂性的特征。跨国经营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税收种类的差别及不同国家针对税收颁布的优惠政策之外,还需要考虑各国的国情及税法的变动,上述种种,决定了国际税收筹划的复杂性。一旦在筹划时,忽略了某些环节,都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失效。

(三)合法性

这是国际税收筹划最为基本的特点之一,具体是指跨国经营企业必须在遵守各国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使企业在跨国经营中,能够获得最大的利润。简而言之,就是国际税收筹划不能使用偷、逃、漏等违法手段来降低税负。

(四)专业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跨国经营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日益扩大。纵观国际,因政治、经济等环境的动荡,使得各国的税法都在频繁变化,在这一背景下,对国际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确保筹划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保证其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故此,部分跨国经营企业纷纷开始聘请资深的国际税收筹划编制团队为本企业制定税收筹划战略。

(五)预期性

由于纳税本身是一种发生在经济活动之后的行为,所以跨国经营企业可在对投资、经营进行规划的基础上,估算出各种决策方案所产生出来的税负多少,并以此为前提,对税收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预测,然后通过对筹划方案的效果比较,从中选出最为合理且有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方案作为最终的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依据

由于各个国家的税收规则、税收种类、课税方式以及税率各不相同,为了降低沉重的税收负担,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必须深刻理解和合理运用税收法律政策,认真分析影响企业税负的各种因素,确定税收筹划的可操作空间。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国为了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纷纷加大税制改革力度,使得各国税负呈现出整体下降趋势,这为跨国经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从当前情况来看,国际税收筹划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指国家所拥有的征税权力,主要包括居民税收、公民税收以及地域税收管辖权。世界上多数国家实施的税收制度是以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为辅。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只采用一种税收管辖权,如马来西亚、香港(地域税收管辖权)。而双重税收管辖权是指两个国家根据各自税法的规定同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行驶税收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由国家间进行双边税收协定谈判解决。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不同国家或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为其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在两个国家同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情况下,对居民的认定有着各不相同的标准。对于自然人不同的国家,所采取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有的国家采用的是时间标准,有的国家采用的则是住所标准,还有国家采用的是意愿标准。而对于法人,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也不相同,有的采取机构所在地标准,有的采取注册登记标准。正是因为各个国家所采用的标准均不相同,从而为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例如,在A国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B国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则B国居民由A国获得的合法所得无需交纳税款。因此,跨国公司可对这一差异进行合理利用,并据此制定出相应的筹划策略。

(二)税收法律政策

各国的税收法律政策与本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使其具备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一是,税种差异。各国在税种设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即使是同一税种,其征收范围也会有所不同。如,百慕大群岛和巴哈马没有实行公司所得税,成为了世界知名的避税地;二是,税基差异。各国的课税基础和依据有所不同,在相同税率下,税基越大,则其企业税负越重;三是,税率差异。各国和地区的税率差异明显,有的国家采取免税政策,而有的国家如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家则采取高税率。跨国经营企业可通过在避税港建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如,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有到挪威进行投资的意愿时,当其想要将投资获得的收益汇回国内时,挪威将会征收15%的提留税。若是由跨国经营企业设立在瑞士的控股公司进行投资,则按照瑞士与挪威两国的双边税收协定,挪威仅收取5%的预提税,即便这部分投资收益直接由设在瑞士的控股公司汇回国内的跨国企业中,瑞士再征收5%的预提税,那么也比原本的15%低,能够节省纳税支出。

(三)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了解决税收利益分配问题而共同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国际税收协定针对的税种主要为所得税中的预提税,一般会协定较低的预提税税率,即在本国应纳所得税中可以抵减缔约国缴纳的所得税。为此,跨国公司要将国际税收协定作为跨国投资地点选择的重要因素,以便为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提供操作空间。如,与中国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达八十多个,与荷兰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达四十多个。

三、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策略

与国内税收筹划相比,国际税收筹划更加复杂,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然而,由于我国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时间尚短,加之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致使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部分跨国经营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刻意追求局部利益,没有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导致筹划方案的可行性不高。此外,还有一些跨国经营企业忽视了国际税收筹划风险,他们认为只要进行筹划,就能达到减少税负的目标,并未考虑筹划失败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鉴于此,跨国经营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国际税收筹划,并采取有效的策略实施筹划工作。

(一)合理选择跨国投资地点

1、对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利用

在税收优惠政策中一般都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出口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等等。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能够吸引更多的外资到本国进行投资。如新加坡政府规定,投资本国《新型工业法》中涉及的产业部门的企业,全部可以享受最短5年,最长10年的免税政策。鉴于此,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当对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加以了解和掌握,并对其进行充分利用,这有助于企业税负的降低。

2、对避税地加以利用

通常情况下,将能够进行国际避税的国家或是地区称之为国际避税地,其具有低税收、避税区范围明确、对跨国投资者有诸多的税收优惠等特点,鉴于此,跨国公司一般都会将避税地作为投资的首先地点。同时,跨国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利用避税地实施税收筹划,如在避税区范围内设立基地公司。这里所指的基地公司是由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上建立的,能够用于减轻税负的企业。在避税地的选择上,除了要与自身的投资需求相匹配之外,还要关注投资国与投资地点间的国际税收协调性问题,这样不但有利于国际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而且还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

(二)合理选择企业组织方式

当跨国公司因开展经济业务需要在其他国家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时,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是选择何种组织方式,这是因为组织方式的不同,享受的税收待遇也是不同的。由于子公司在其他国家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存在的,故此其能够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与母公司是同一法人企业,所以其在国外不享受税收优惠,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亏损也会直接汇入到母公司的账上,致使公司的所得额减少。鉴于此,跨国公司在开展国际经营业务时,可通过选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来降低税负。如海外公司在刚成立时,因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亏损的可能性较大,此时,可采取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当其开始盈利以后,可将之转为子公司,由此能够享受所在国诸多的税收优惠。此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股份有限公司制和合伙制,由于很多国家对公司与合伙企业采取的是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跨国经营企业应当在综合考虑这两种组织方式的税率、税收优惠等因素的基础上,选取税负较低的组织形式,组建海外企业。

(三)合理利用转让定价策略

所谓的转让定价具体是指在国际税收中,相关联的各方在交易过程中,不按正常交易原则,而是以人为的方式确定价格。转让定价最为突出的特点是机密性和复杂性,整个定价的过程是在非常机密的情况下进行,定价中所涉及的内容既多且杂。跨国经营企业可采取如下做法实施转让定价策略:通过对中间产品交易价格的控制达到影响子公司成本的目的;通过对海外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是使用期限进行控制,来影响其成本费用;通过提供贷款和利息的多少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通过对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使用费的多少来影响子公司的利润及成本;通过产品销售,给予海外子公司以一定的佣金或回扣来影响其成本及利润。

由于跨国经营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内部交易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此,可对世界各国的税收差异进行合理利用,通过价格转移来实现利润转移,由此能够使企业的整体税负大幅度降低,有助于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但是因世界各国全都将以避税为目的的转让定位作为反避税的手段,并且还制定了与之相应的税收制度,从而给跨国经营企业借助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增加了难度。在此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是,各个国家为了吸引大量的外资到本国投资,以此来发展本国经济,并增加就业机会,使得转让定价税制的规定及实施存在较大的弹性,这无疑为跨国经营企业利用其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四)合理选择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对跨国公司的应纳税额以及会计利润产生直接影响,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我国跨国公司应当全面掌握东道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熟悉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便在合法的范围内通过会计手段降低公司税负,使公司获得最大化利益。如,在免征所得税或征收资本利得的国家,跨国公司应当将流动性收益最大限度地转化成资本性收益;为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滞后或提前确认收益和费用的结算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存货核算;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在税法和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大型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减少固定资产前期使用阶段的公司利润,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应将日常经营产生的费用平均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避免因某一阶段纳税金额过高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合理利用电子商务

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热门的商业形式,它的出现使传统的生产方式发生了改变,对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带也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此,跨国经营企业可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对电子商务进行合理利用。具体方法如下:其一,利用网址代替常设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如,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在A国有业务,为了到达节税的目的,跨国经营企业可在A国申请一个网址,利用互联网向A国客户销售货物,并在A国设立办事处,用于接收处理客户订单或提供售后服务。必须注意的是,办事处不能留有存货、不能开展销售活动、不能参与合同签订。如此一来,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处和网址都不会被认定为常设机构。这样跨国经营企业在A国开展业务取得的收入就不会被认定为来源于A国,从而规避了在A国缴纳所得税的义务。其二,可对所得的性质加以利用来实施税收筹划。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对所得的性质的界定较为模糊,特别是一些无形资产交易,由此差生的所得很难清楚地划定为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因各国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均有着不同的税收制度,故此跨国经营企业可借助电子商务模糊所得性质这一特点,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纳税方案,以此来减少税负。在国际税收筹划中利用电子商务这种策略时,应当对各国针对电子商务颁布的新税收政策加以密切关注,这样才能使该策略的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其他税收筹划方法

在跨国经营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拥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税收筹划策略。主要包括:其一,利用国际租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公司在购置设备时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购置资金,在购置设备后将设备转移到内部其他公司使用。跨国公司既可通过销售的方式让购买方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使出租方享受到税收收益。其二,利用跨国收购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公司可通过跨国收购的方式,规避资本税和地方税的征收,若收购的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处于亏损状况,那么还可以将其亏损部分用来冲减跨国公司的利润。其三,利用信托关系进行税收筹划。在具体操作中,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可选择在如下避税地创立国外信托,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中国香港等,然后将国内的财产转移至创立了国外信托的避税地中,同时采用全权信托的方式,将转移出去的财产委托给设置在上述避税地的信托机构代为管理,这部分信托财产所获得的收益不直接转回国内,而是全部积累在避税地。在这一前提下,财产的所有人及信托的受益人便可以摆脱该财产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的义务。同时,转移至避税地的财产由于是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因此,当地政府对信托财产的所得也不征收或是只征收较少的所得税。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要增强国际税收筹划意识,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中,利用合法的税收筹划手段,有效减轻公司税负,实现公司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在国际税收筹划中,跨国公司必须充分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及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制定税收筹划策略,确保税收筹划策略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从而不断提高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水平。

参考文献:

[1]刘运暖,李占杰.试析会计政策选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1(12):42-44

[2]李建军,李杨.走出去战略下中国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探究[J].经济前沿,2012(10):61-64

[3]姜凌.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动机、经济影响及反避税政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9):32-34

[4]过海琴.现代跨国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2(1):113-115

[5]杨焕玲.中国税务筹划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N].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3(1):16-19

[6]黄卫红,叶时宝.对我国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思考[J].产经前沿,2014(2):69-71.

[7]杨琦.跨国公司国外投资地点纳税筹划的层次分析法研究[J].税务与经济,2013(1):48-49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第3篇

一、企业并购进行税收成本筹划的条件依据

(一)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

1.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内存在税负的差别。差别化税率体现在各个税种和不同行业间。例如,“营改增”前,不同行业间其税率是不同的;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的税率也各有不同;“营改增”前,加工和修理修配方面行业所提供的劳务要缴纳增值税,而提供其他类别劳务的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在物流行业,辅助业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而物流运输业务的税率则达到11%,高出前者较多。国家在特定时期,根据发展需要会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比如国家鼓励环保领域企业的发展,因而对环保企业采取头3年免征、第4至6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对于存在的这些差异,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

2.企业税负在地区间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在保持总体税收政策一致性的基础上,为协调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实行了有差别的税收政策。在民族自治区,税法就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归属地方的部分,当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免征或减征;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过程中,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减按15%的所得税征收;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获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交纳所得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内的企业享有特殊的税收政策,所得税税率为15%,生产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政策,非生产性企业享受一年免两年减按10%的税率征税。税收的差异性会产生洼地效应,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激发企业积极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经济特区内的相关企业,将母公司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到特区内,也可以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将部分或全部利润转移到经济特区内,实现税负的降低。

3.企业规模的差异决定了税负的不同。根据企业规模进行征税是税收制度设计的一个根本方向,符合税收征收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能够体现税负的公平与合理。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类,二者体现在税负上也具有明显的区别。其中,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实行的是简易征收方式;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则是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在经营规模上按照企业实际发展情况,选择不同的经营规模。

(二)税收政策范围内的可调性

税收法律和相关法规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是所有纳税者和企业必须执行的,但另一方面,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来调整和变更纳税者身份和方式。例如在纳税人变更条件上,税法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但是也规定了在特定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变为一般纳税人。而有些税种的征税范围和征税对象的区分并不十分明确。例如,原来对于企业中存在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活动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上实行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不是很好区别。应纳所得税的两个计算要素是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总收入与各扣除项的差额。而对于扣除项目虽然有相应的规定,但在《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体现并不完全。因此企业可以将一些未明确能否扣除的项目转移或变成可扣除项目,将税率高的不可扣除项目变为税率低的项目。另外企业也可以在税法等规定范围内,调整会计核算方法,从而达到降税的目的。例如,固定资产采取不同的折旧方式,就会增大或减少企业的计税基数。对存货也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使当期销售成本成为可以控制的项目。变更不同的核算方法会导致当期成本费用出现的不同结果,从而影响应交纳税额。另外,从税率看,我国各税种所适用的税率各不相同,在同一税种中所对应的课税对象的税率也有不同。税率上的自然差异会产生洼地效应,使企业不断地产生将资本投向低税率产业和产品的意识。

二、不同并购方式的筹划分析

根据并购方所处行业和上下游关系的不同,企业间的并购可以分为纵向并购、平行并购以及交叉并购。并购企业不同,其税负也有差异。

(一)纵向间并购的税收筹划

对上游企业或下游企业进行的并购被视为纵向间的并购。通过这种并购,上下游企业间可以有效地降低其交易费用,实现产销高效衔接。并购后,企业间存在的购买和销售行为都变成了内部转移,从而避免税费的产生。不同企业间的销售是一种购销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内部交易则变成资产转移。在售价不变情况下虽然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总额不会变化,但缴税的期限可以延迟,对企业的资金是一个很好的保护。例如,在烟草行业,生产的烟丝和卷烟成品都是需要?U纳消费税,如果烟丝企业和卷烟企业间实现了并购,并且处于同一地区,那么生产烟丝的企业将产品销售给合并后的企业就不必缴税,而只收取卷烟的消费税。

例如:甲企业是生产白酒企业,需要缴纳25%的消费税;乙企业生产药酒,其消费税为8%。乙企业每年需要购进5 000万元的白酒。两家酒类企业实现并购后,乙向甲购买白酒的增值税850万元(5 000×17%)就可以推迟到合并后的企业在销售药酒时缴纳;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需要纳税”。这样,甲企业原本售酒的1 250万元(5 000×25%)消费税也不用缴纳。

(二)平行并购的税收筹划

平行并购就是与行业或业务相同、相近企业的合并。平行并购使企业在经济和财务等方面获得更多的倍增效应,使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企业在进行平行并购后,原来的生产形式和经营情况没有太大变化,因而企业税收也没有太大变化。税种改变较小,所以税务筹划所能分析的内容也不会太多。如果并购企业在并购前后发生变化较大,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那么相应的,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率也发生变化,税负也会相应的提高。如果是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并购,并购后企业的整体利润会下降,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也会降低。

(三)交叉并购的税收筹划

交叉并购一般是指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之间进行的一种并购行为。被并购的企业可能与并购企业没有任何竞争,与其上、下游企业也关联不大。交叉并购的效果是使企业分散潜在的或可能会发生的风险,也是实现企业多元化战略扩展的便捷途径。按照税法规定,税率在不同行业间的标准是不一致的,交叉并购完成后企业可以将资产或产品在内部进行转移,实现高低税率的转变。交叉并购后,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会进一步融合,混合销售行为增多。

三、支付和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一)支付环节的税收筹划

提前约定好支付方式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一般会采用股票、资产置换、债券、现金等一种或几种方式完成支付,支付方式不同,税负也会有所不同。

1.以股票支付实现并购的税收筹划。这种支付方式相对来说是一种低成本的支付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并购方的并购成本。其主要方式是并购发起的企业向被并购企业定向发行普通股。并购完成后,企业能够以被并购企业的利润或亏损来调增或调减其利润,并以此来调整纳税额。对于符合特殊并购要求的企业,收购方以股权支付的比例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不能低于85%,与同一控制下并且无需支付对价的企业并购,可以按照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账面价值来处置。相较以前的免税或关税并购,目前企业间的并购成本也在不断提高,但在一定的范围内,企业仍然可以通过选择合理的支付方式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2.以化解债务实现并购的税收筹划。这种并购方式是并购企业开出条件,即以化解被并购企业债务为主要条件来实现并购。被收购方存在着大量债务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或者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极差甚至为负。新的财税文件对化解债务的并购方式没有特定的规定。这种合并方式不属于特殊性处理范围,因此只能以被并购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按照一般性企业合并来处理,这种方式也不能用被并购方的亏损来抵税,需要计算被收购企业的资产转让所得。这种情况下,实施并购企业的纳税利息费可以进行税前列支,起到利息抵税的效应。

3.以现金支付实现并购的税收筹划。现金支付是最传统和便捷的收购方式,企业以现金支付来实现收购的好处是收购企业不需要或可以减少承担股权稀释风险,不利方面是需要占用收购企业大量现金,在节税上也较难获得好处。这种并购方式使被并购企业缴纳的税种也很多,而进行税收筹划也比较难,其他支付方式所拥有的抵税优势也不存在。当然,现金支付也有自身的优势,那就是通过谈判以得到一定的折扣价格,在一定的条件下,现金支付方式有其特定的优势。

4.以组合支付形式实现并购的税收筹划。在并购中,企业往往不是采用单一的支付方式,而多是采用各种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以现金、资产置换、股票以及债券等支付组合来实现并购目标。组合支付方式对并购企业具有更多的优势,也可以使并购企业在税收筹划上更具有伸缩性。并购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方式,即以固定资产、存货等作为对价投入被收购企业,通过投资也可以实现企业资产结构的优化。当然这种方式也有其不利方面,就是投入的存货和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一定的增值税。如果并购企业想要获得利息的抵税效应,可以合理调节股权和债权的投资比例,并采用科学先进的计算方法使收益最大化、税收成本最小化;也可以利用特殊并购条款,用被收购企业的亏损抵税。

企业并购案例:丙公司向丁公司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 4 000万股普通股,每股股价定为10元,用以收购丁公司70%的股份。丁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5 000万元。根据规定,该公司不符合特殊税务处理,只能按照一般性原则进行并购核算。则丁公司的股权转让所得为:10×3 000-35 000×70%=5 500(?f元),其所得税(假设适用税率为10%)为: 5 500×10%=550(万元),丙公司对丁公司投资的计税额为:10×4 000=40 000(万元);如果丙公司选择收购丁公司75%的股权,则符合特殊并购条件(假定其他条件均符合),则丁公司不需要确认5 500万元的股权转让所得,丙公司投资的计税额为:35 000×70%=15 000(万元)。这样5 500万元的当期所得税就实现了递延。

(二)融资环节的税收筹划

企业并购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特别是在业务迅速扩张的时期,仅凭企业自有可支配资金很难满足需要,这时就需要企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一定的融资。融资的选择无外乎内外两种渠道。对内融资的优势是可以免除利息和股利,简单快捷,但绝大多数企业的资金都是有限的,仅靠企业自身力量实现对另一家企业的并购毕竟是少数。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想要并购进而实现更大发展目标,就需要想办法获取更多的外部融资。对外融资一般有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两种,并购企业需要对融资的比例进行良好的把控,以税负为基本点进行有效决策。

1.对内融资及税负分析。内部融资是最便捷也是成本最低的融资方式,对内融资就是企业尽最大可能从企业内部挖掘资金。从企业内部融资一般有三个方面:一是并购企业能够随时支配或持有的自有资金。二是并购企业应付的利税和利息。三是并购企业没有使用或未进行分配的专项基金。由于对内融资的优势,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这一渠道是企业的首选。这种融资方式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对外保密,不必公开,企业也不必支付较大的利息成本,并且风险最小。其缺陷是资金数额受限于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利润。从税收成本方面看,企业内部资金用于并购,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企业税负必然增加,有被双重征税的风险。

2.股权融资及税负分析。股权融资的方式也就是并购企业再次发行股票向社会进行融资。在我国,对普通股的到期日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因而企业不会有费用支付压力,并且无需偿还投资额,其缺点是可能导致股权的稀释。从税收政策看,企业所发行的股利不允许税前抵扣,因此并购企业所面临的税负也较高。

3.债务融资及税负分析。也就是并购企业增加负债来进行融资,一般的渠道是从银行借款和面向社会或特定人群发行债券,其难点在于能否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证券的审批。从税负角度看,贷款利息因其能够进行税前扣除,因而能够降低企业所得税;由于多种原因,企业在并购进行融资方案选择时,一般都会以组合方式来进行。从税收成本考虑,最好的选择还是发行债券来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债券融资也是直接融资,发行债券融资的优点很多,一是成本低,二是利息在所得税前支付,可以抵税,三是不会稀释公司股权收益,四是比借款更加灵活。债券融资的缺点是会使企业财务杠杆升高,财务风险增大的同时债务压力也会加大。

四、完成并购后的税收筹划

(一)公司设立方式对税负的影响

被并购的企业可以成为自己的分公司,也可以成为自己的子公司。

1.变为分公司对税负的影响。从结构上看,企业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它不是法人单位,分公司的债务是由总公司的资产来承担的。从核算方式上看,分公司的利润属于“报账制”,利润和总公司一起核算,当分公司出现亏损时,可以抵减总公司的本期利润,这样会使企业的税负降低。不利的因素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而当地的各项税收优惠是不能享受的。

2.变为子公司对税负的影响。变为子公司的优势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相对更大的自主经营权,盈亏由自己核算。最终控制权由母公司掌握,母公司拥有决策和人动的最终决策权。并购后的子公司能够享有并购前的税收优惠;缺点是如出现亏损则不能计入母公司的利润进行抵税处理。

(二)业务往来对税负的影响

企业完成并购后,并购双方的业务往来会增多,双方的交易成本非常低且效率却很高,由于这种并购关系的存在,可以使税收筹划在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实现最大化。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第4篇

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英国的生活吸引着,如政治和经济的稳定,世界一流的学校和接触金融市场的机会。在此之外,他们通常可以在非英国收入、资本收益以及资产上得到优惠的税制,从而享受到整体的低税率。

事成之前

英国法律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在英国居住超过180天的个人将成为英国的税务居民。从该纳税年度的第一天起他将被视为英国居民。一个人如果连续几个纳税年度习惯性的和实质性的来到英国也可能被视为英国的税务居民(通常连续4年内每年至少超过90天)。

确定英国居民的关键是个人意愿。如果打算到英国无期限居住,从抵达当日起将被视为居民。同样,如果在未来几年中每年至少有访问英国90天的计划,从意愿明确之日起将被视为居民。

在英国,一般非常住居民被视为“居民但并非普通居民”,此状态的前三年可以享受到较好的税收待遇。在达到之日证明没有留在英国3年以上的确定意愿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在英国居住3年以上,将自动成为普通居民。

通常失去税务居民身份比得到更难,特别是在原国籍。在英国和原国籍都被认为居民的纳税人,称为“双居民”并可能在这两个国家同时纳税。如果英国和原国籍之间有税收协定,通常会包含一个“决定条款”,通过一些标准来决定属于其中哪个的税务居民。

因此按照原籍国家的条例,确保“条约居住”国是英国是非常重要的。常见的“决定条款”中包括:有永久家的地方被视为居民;如果在两个国家都有永久的家,将在个人和经济关系中心的地方被视为居民;如果还是未定,居民国家将被授予在有居住习惯的地方;如果在这两个国家都有习惯居住,将是国籍国家的居民;否则,居住国将由两个国家税务机关相互协议而定。

可以看出居住地、家庭和商务安排等需要被慎重考虑。为确保优化的英国税务状况,有几个重要的税务筹划需要在前往英国居住时考虑。

如果在将来减少汇款税,至关重要的步骤是重组账户以分离收入来源,特别是对于核心资本账户和“提名收入账户”的建立。此外,应考虑建立一个合适的结构来缓解英国财产的遗产税。比如,在家庭内部可以考虑提高买入价钱以市场价销售英国的现有财产。

应考虑建立离岸信托公司以避免资本收益方面的税务,以及避免成为遗产税的常住居民。英国的反避税规定使得英国居民很难使用这样的结构。应谨慎结构家族企业的雇佣和顾问合约。可以使用有利的双合同制,并有可能将所提供的住所纳入到免税范围。

因此,为确保最大范围的合理纳税并避免常见的陷阱,在成为英国居民前采取建议是非常关键的。

事成之后

英国税法为非常住居民提供的优惠税制近年已有了相当大的变化,但对于从国外来英国生活的非常住居民仍然非常有吸引力。

居住在英国的非常住居民可以选择每年在汇款的基础上纳税。以汇款为基础,只需在英国的收入来源和资本收益,以及带入(汇出)英国的非英国收入和资本收益上纳税。因此,任何在英国境外的非英国收入和资本收益将不被征税。

非英国的年收入和资本收益不到2000英镑,可以免费使用汇款基础。在过去的9年中在英国居住不到7年的,也可以免使用汇款基础,但是如果非英国的年收入和资本收益超过2000英镑,英国个人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的免税额将被取消。对于那些在英国居住更长时间并且离岸的年收入和资本收益超过2000英镑的居民,每年必须支付30000英镑费用。与整体的税款节省相比,这些费用显得微不足道。

在英国税法立法中,应纳税的汇款的定义非常广泛。许多英国常住居民都希望把一些非英国的收入带到英国,来资助他们的生活或购买物业。在精心规划下,这些款项的英国税可以被减少甚至消除。

几个重要的税收筹划步骤最好在搬迁到英国之前实行,确保有正确规划的银行账户和可以使用的非纳税核心资产。在适当情况下可以考虑用礼物和贷款的方法减轻英国税务。

非常住居民也有遗产税方面的优惠。根据规定,只有在英国的财产才可能需要缴纳英国遗产税,非英国财产则不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英国居住达到特定年限“被视为常住居民”之后,原则上需要就其全球财产缴纳遗产税。

常住居民是一个与居住相别的特殊并且独立概念。一个人的常住地一般(但不限于)由出生地决定;通常继承父亲的常住地,成为原籍。在英国的法律中,无论选择在哪里生活或住在哪里多久,改变原来的常住住所非常困难。

英国法院承认改变原常住住所等等情况是:如果断绝在祖国的所有关系(包括售出投资和住宅,停止各种俱乐部和专业会员资格等等)并打算永久留在英国居住。

英国税务机关有权证明纳税人是否已经成为英国常住居民。在实践中,英国以外出生的人成为英国常住居民的可能性非常小,除非表现出明确在英国生活并且切断所有家庭关系的意愿。

对于此类情况,可以选择采用离岸公司所有制的结构来降低或达到无英国遗产税。通过详细和及时的规划,在居住期满前将资产落户在信托结构中将不需要缴纳英国遗产税。

Tips:

成为英国居民的三种流行签证

一:Tier1投资者签证:

tier1投资者签证为全球投资者打开了英国国门,从2011年4月起,英国政府为投资者开通了绿色快速移民通道,加大投资的资金可以大大缩减取得英国永久居留身份所需要的时间。

二:英国首席代表签证:

是专门为了那些计划开拓英国和欧洲市场的海外企业而设的,它允许海外企业派遣一名首席代表到英国注册成立新公司并执行其母公司赋予的工作职能。

海外企业税收筹划范文第5篇

但如何发年终奖是一门学问,它体现的是企业的激励导向。劳埃德的天价年终奖,5340万美元中也只有2730万美元现金,其余的是股票和期权。

年关将至,年终奖该怎样发,发多少才能起到激励作用呢?

行情预测

2007年谁的红包最厚

2007年,“最厚的红包”会诞生在哪个行业?

证券业:年终奖有望翻番

2007年中国股市的火爆,令证券、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的年终奖有望实现大幅增长,成为2007年年终奖增长最快的群体。

“2007年效益简直超级好”,成都某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一年我们的利润也才300万元左右,目前已经达到了1000多万了!”交易量大增,让营业部员工的收入也明显提升,还出现了月薪上万的员工。由于过去几年行情不好,一些券商微利甚至亏损,证券从业人员年终奖“红包”较小,因此2007年的年终奖有望实现大幅增长,不排除翻几番。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销售人员表示,2007年基金卖疯了,自己的全年任务早在8月就提前完成,还有望拿到10多万元的年终奖。

IT业:有人的年终奖足以买车买房

从整个IT领域看,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互联网行业由于大多数知名的企业都在海外上市,所以普遍采用外企的年终奖体制,即双薪制。除SP等个别领域,中国大的互联网企业2007年在业绩上都会比2006年更好,尤其是网络广告增长很快,因此互联网业的年终奖估计是稳中有升。

而传统IT制造业则更注重绩效。国内一家一线PC厂商员工对记者说,在销售部门,一些员工的年终奖甚至可以比肩分公司的中高层,而行政部门就要逊色得多。甚至不夸张地说,一些销售员工的年终奖足以买车买房。因为该企业2007年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普遍看好,所以一线销售员工的收入也看涨。但对于市场份额下降的IT制造企业来说,员工收入就不妙了。

专家看法

怎样发才会皆大欢喜

很多公司都将年终奖作为成本或负担,但事实上,越是这样想,越容易换来“双输”的结果。年终奖如何发,才能取得皆大欢喜的效果?

汪洪涛: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年终奖的发放要体现3个导向:第一、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第二、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第三、要与年初业绩和激励计划保持一致,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承诺和责任。

其次,年终奖发放要把握好三个步骤。第一、回顾年度计划和业绩协议。对于计划和目标的确认是评价的前提。第二、评价公司业绩和员工业绩。避免造成工作业绩差的偷着乐,工作卖力业绩好的愤愤不平的现象。第三、核算并发放奖金,制定新的业绩和激励计划,做到步步有条不紊。

再次,年终考核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年初业绩计划要清楚。绩效明确,才可能兼顾公平。其二,年度业绩结果要明确。其三,奖罚要有章法,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

我认为,年终奖体现企业的激励导向,在制定年度激励计划时要从年度绩效目标入手核算出合理的年度激励计划。如果没有激励计划,建议适当平均化,不要拉开很大差距,没有依据的拉开差距是比较危险的。对待年度业绩评价和激励兑现要像对待客户合同一样严肃。

伍刚:人力资源专家

组合型的年终分红模式优于单纯的货币,货币有时候甚至还会传达一些错误的讯息,很可能让员工形成等价交换的概念,认为其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拿货币来衡量的。很显然,这样的氛围不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

动态打探

年终奖衍生新商机

在年终奖成为员工的热门话题时,也给老板和企业管理者出了难题:怎样在企业的财力范围内让员工最满意?有人就抓住了其中的新商机。

A.网站的另类商机

一些成都的互联网企业早将年终奖商机瞄入眼底。中企动力就在成都做起了“一大把”免费企业门户,为中小企业老板提供怎么发年终奖的咨询服务。

B.企业请“高人”为年终奖避税

软件公司员工林勇对2007年年终奖很乐观,因为他得知老总已表示2007年的年终奖会尽量为大家考虑避税问题。2006年发年终奖时,会计对新的年终奖缴税政策不清楚,把年终奖和林勇一年的项目奖都在一起发放,导致税率从15%变成了20%,结果让他多交了2000多元的税。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请专业人士规划年终奖缴税问题。尽管税收筹划收费不菲,但对公司来讲,是既能少缴税、又能体现老板体贴员工的一个好机会。

税务专家表示,“税收筹划不能与偷、逃税混为一谈,企业可以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降低企业成本。”如果单位效益好,给员工的红包非常“丰厚”,就更得仔细核计年终奖一次发与分次发哪种更合适了,否则造成的损失就多达上千甚至上万元。

舆情调查

发多少才会觉得快乐

年终奖发多少你会觉得快乐?年终奖怎样发你会觉得快乐?

肯定是发现金最实在。发多少?当然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2007年根本不用考虑发多少了,多少都快乐,因为2007年股市回报的不知道是多少倍年终奖了。至于怎么发,我想现金最好,那样又好继续买股票了。

我们公司年终会根据员工表现有免费旅游奖,大家能获得价值不等的国内外旅游奖励。与纯现金奖励相比,这种奖励方式更让人难忘。

如果能领到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也未尝不可。工作的压力将同事、朋友间的距离拉远,特别是一些同事由于存在竞争等原因,彼此缺少和谐、融洽的关系。如果年终奖能发给一些真正实用或有纪念意义的实物,若干年后,不论大家是否还在共事,至少在看到这些东西时,多少都会想起当初的点点滴滴。

年终奖发得公平,跟我付出的努力成正比就好。

呵呵,能发股票或者期权就好了。

另眼相看

华尔街年终奖为何那么高

2007年,华尔街各金融机构的年终奖形势一片大好,高盛公司每个员工平均可以分到62.2万美元。

华尔街是不是发疯了?按照美国的各种法律监管水平,疯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监管体系完善,正常的市场经济能够给予竞争者大体公平的机会,而从竞争中胜出的,自然也能获得更多的金钱。

华尔街的年终奖为什么会这么高呢?以前的传统经济学,说的是“无差别人类劳动”是其中的关键。但后来出了邓丽君,中国内地的经济学家很难解释,为什么邓丽君的出场费要这么高?为什么一个工人劳动一年都买不起一张演唱会门票?越来越多的高收入现象在新古典的供给与需求框架下,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所以人们转向了现代经济学。

按照这种经济学,一个人拿很多钱是因为有很多人通过直接与间接的方式“需要”他。对于一个人或物,有超过一个人的需求,就会出现买者之间的竞争,结果就把价抬高了。对于华尔街的金融机构而言,道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他们是资本世界中的明星。

常理上,资本会朝着边际收入高的地方去,例如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吸引了大量外商直接投资,但华尔街的金融机构是专业做发现哪里边际收益高的事情的,然后告诉投资者或者代客理财等。因为他们专业从事这个行当,所以比普通人多懂一些哪个行业比较有前途,哪个国家比较有风险。这样大量的机构和散户投资者依靠他们做出投资决策,而机构投资者背后又是大量的间接个人投资者,个人通过银行、基金等形式进入了这个市场。所以这背后是张无边无际的网,网上的人都需要华尔街的金融机构,所以他们的价就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