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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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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范文第1篇

1.对软件资产定义不明确。一直以来,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对设备、家具类等传统意义上的实物资产管理较为熟悉,但对软件资产的管理一直比较生疏,资产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对软件本身的理解就较为模糊,普遍认为软件和资产之间没什么关系。而在高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也很难找出关于软件资产的定义与解释,所以我们必须先理清楚什么是软件资产,然后再谈如何管理。

2.由于软件自身的特点造成难管理。相对于硬件,软件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1)软件是一种逻辑的实体,由程序语言所组成,是无形的、抽象的;(2)软件是开发人员智力劳动的产物,成本较高,价格也不容易确定,但软件一经报废,几乎无残值;(3)软件不会像硬件那样磨损,但会因使用功能降低而退化,并且受到计算机病毒的威胁与影响;(4)软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不断维护,并且可根据需要进行升级;(5)软件是高科技发展的结果,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6)软件无法独立工作,必须通过与硬件结合来使用,并依赖于计算机系统;(7)软件可保存在光盘、磁盘等物理介质中,容易复制与拷贝。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给软件资产的管理带来了难度。

3.用管理硬件的方法管理软件资产已不适用。在硬件入账时,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出厂机号等信息可以方便、直观地登记到账册上,而软件入账时,由于软件看不见实物,往往凭一张发票上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入账,容易遗漏许多信息,所以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账册上只登记了软件的名称、价格,而且名称都叫“计算机软件”,时间一长,就给今后的资产清查、报废销账带来了一系列麻烦。此外,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入账后的固定资产都需张贴设备编号,这点对于软件资产来说就不那么容易了。目前有不少软件厂商只提供使用许可协议书,软件需要自行从网络下载,这样就使张贴设备编号变得难以操作。

4.缺乏有效的制度与规范。与设备类资产管理相比较,软件类资产管理缺乏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同时,上级部门对软件资产具体的分类标准,规范化管理的描述都比较简略,可操作性不强,并没有一套详细的“软件资产的分类管理办法”,所以,也造成了高校资产管理部门面对软件资产管理无法可依、无规可循。对于一些专业化工具软件,各部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购买或委托开发,由此存在许多重复购置和过高的维护成本,由于缺乏统一管理,软件的日常维护,如版本更新、软件登记、价值管理等工作就变得很不到位。

二、高校软件资产管理的对策研究

针对高校软件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现状,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11]280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2006令第35号)等国家和部委文件精神,考虑软件资产的特征,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明确什么是软件资产。要管理好软件资产,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软件资产,参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1年颁布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11]280号)中对软件资产的解释,并结合高校资产管理的特点我们做了如下定义,即软件资产是指以软件介质、授权文件、特定程序加文档的集合体等形式存在的,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且使用时间或授权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同类资产。其中,软件介质包括各类光盘、硬盘、U盘或加密狗等;授权文件包括授权协议书或电子文档中的序列号、激活码等。

2.建立软件资产的分类标准。按照《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第3版),计算机软件总体分为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测试软件和其他软件等类型,具体来说包括各类程序开发软件、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电子表格软件、图文处理软件、专业专用软件、应用事务性软件等。从上述分类中可以看出按软件的使用功能分类十分复杂,对于我们管理来说并不方便,建议根据软件配置方式将软件分为商业成品类软件、定制开发类软件二大类。(1)商业成品类软件,也可称作为固定资产类软件:此类软件为开发完毕的成熟软件,以系统软件、工具软件为主,市场价格明确,容易确定入账金额,建议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且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软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作为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与管理。(2)定制开发类软件,也可称作为非固定资产类软件:此类软件多为按照使用方的需求而量身定制的,所以价格不一且难以核算,考虑到此类软件资产价值认定和结算方面的复杂性,对该类软件应与第一类的商业成品软件区别管理,由于定制开发此类软件主要是人工服务,建议将此类软件的费用作为服务费用支出。(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3.建立商业成品类软件的三阶段管理。对于商业成品类软件可参照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但鉴于软件自身的特点,建议在软件的配置、使用、处置三个阶段有别于一般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配置阶段:首先,要注意在采购的硬件中是否包括预装的软件,采购合同中要列出所有独立授权的软件,同时要单独列示服务费,以便将来正确计算软件资产价值。其次,软件资产保管的主要对象有两个,介质(光盘、硬盘、U盘或加密狗等)和许可授权文件,资产清单不仅记录软件许可,还记录软件的安装、介质的保存、软件版本的变迁等一系列软件的使用信息。在软件资产清单中,软件资产必须一一登记造册,而且要定期进行检查、核实。使用阶段:商业成品类软件的许可期限一般在1年左右,在许可期结束时,应停止使用,避免引起侵权,再次购买时需注意区分新许可和升级许可,购置新许可可以理解为购置了新的软件资产,资产的数量增加了,而购置升级许可只是升级原有软件的版本,软件资产的数量并未增加,所以在入账时应以增值处理,并对软件资产的型号或规格修改成最新版本,软件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保(咨询服务)类费用纳入服务费用支出。处置阶段:软件资产是否应该报废不应按使用年限来确定,而应根据软件是否能满足业务需要来确定,一般以下列标准来界定固定资产类软件的报废条件:(1)版本陈旧已不再使用的;(2)达不到业务要求需要淘汰、删除的;(3)已超过授权期限无法使用的。因此,对软件报废要区别于设备类固定资产来对待,建议可以设立一个软件待报废账户,将确定要报废的软件将其从原来的账户中划拨进来,待报废期限一到再进行申报。

4.明确开发类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开发类软件一般分自主开发与委托开发,由于开发类软件会产生权属问题,建议区别对待管理。对于自主开发的软件,可以分为职务软件和非职务软件,职务软件指凡在高校立项,由高校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退职、调出人员、学生以及临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利用高校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并由高校承担责任所完成的软件。如果是高校师生员工完成的职务软件作品,其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完成人享有署名权,学校与完成人订有合同、对著作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非职务软件作品的著作权归完成人个人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与外单位合作或接受外单位委托,研究、设计公司完成的软件,除著作权属有明确规定外,如果是独立完成的,著作权属于高校;如果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著作权归高校与合作完成单位共同所有。对著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5.明确软件的管理归口,各司其职。由于软件不同于硬件资产,使其在购置、监管、核算等方面都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所以建议按部门管理职能明确管理归口,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对软件资产的不同阶段进行有效管理。信息部门职责:一是作为软件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定制开发类软件的技术可行性审批、验收、升级、管理、维护等工作;二是与高校科研部门或法务部门一起对集团的软件著作权进行管理,并代表高校统一对外处理有关软件著作权事务。设备管理和采购部门职责:一是负责商业成品类软件的审批、采购、入账登记和管理;二是组织商业成品类软件的资产清查;三是建立商业成品类软件的管理办法。使用部门职责:一是负责对开发类软件的立项、可行性报告、申报;二是负责自行购置开发类软件,但在组织采购时应遵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