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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统筹安排
局党委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相关股室专门负责此次宣传周宣传活动,明确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宪法进村(社区)”活动,切实担负起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责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法律知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法,加强宣传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教育
一
根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05方案”)的精神,自2006年秋学期开始,将在高校06级新生中陆续开设新“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课)首先在学生中开课。从该课程的内容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法律内容仅包括第五章、第六章的部分内容以及第七章、第八章,而且各章的法律内容都很简略。相比于“98方案”中的“法律基础”课程而言,无论是法律覆盖面,还是各部法律的内容,“基础”课中都做了很大的瘦身。再从课时上看,由于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基础”课的总学时为48学时,所以其中法律部分的课时分配不可能占很大比重。由于以上的一系列原因,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就不能像以前那样细致、深入、到位。教师只能通过法律部分内容的讲授,树立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这也与“05方案”中的利用“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的要求相吻合。
如果单纯依靠“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否能满足大学生自身对法律知识的需要?是否能满足社会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要求?笔者认为,单纯依靠“基础”课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远远不能适应各方面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的。其一,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办事”的思想正在逐步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的氛围正在形成。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承载着国家未来希望的当代大学生理所当然地承担着遵守法律的义务和宣传法制的任务。这对当代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社会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法律素养,也成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比如,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科目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核大纲与以前的考核大纲相比,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常识判断部分的内容由以前的“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调整为“主要侧重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对考生的法律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律内容在压缩、精简,另一方面社会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法律素养要求在不断提高以及学生自身对法律知识的强烈渴求,如何解决高校中法律知识“供不应求”的矛盾是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者面前的现实课题。
二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讲,解决“供不应求”的基本方法有二:其一,减少需求;其二,增加供给。第一条路是走不通的,首先教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面对学生的合理需求,教师没有理由不提供帮助。再者,现在的高校教育是收费教育,学生每年要向学校缴纳高额的学费,满足学生的正当需要也是理所当然之举。所以解决问题的出路只能从增加供给上想办法,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笔者认为,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做到“四个一”。
(一)开设一门法律方面的选修课。
开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基本途径。从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可以看出,除少数专业的学生以外,大多数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基础”课中接受法制教育。要让学生对法律知识获得更进一步、更全面的了解,教师可以在全校开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课。在选修课上,学生可以获得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建立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同时,在“98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学生对于其中的“法律基础”课非常欢迎,同时作为学生就业的重要选择――公务员招考中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要求在不断提高,在高校中开设法律方面的选修课是非常有前景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教师在开设选修课时要注意:
第一,在课程的内容上,开课教师应该对教学内容做出选择。教师可以选择一些学生比较感兴趣的、学生走上社会以后会常常用到的法律来进行讲授;也可以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和专业要求,开设某一专业、某一职业方面的法律选修课。比如,对某些财经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开设《经济法》课程;对一些涉外专业还可以开设《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
第二,在教学方式和方法上,教师要多思考、多研究,要选择一些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又符合学生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在教学中,多采用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的方法,使学生不再是简单的教育教学对象,更重要的是教育教学的参与者、组织者,同时要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新颖活泼的形式,活跃教学气氛,启发学生思考,增强教学效果。如,我校教师在讲授“基础”课第六章社会公德的内容时,请学生自编、自导、自演道德小品,在课堂上表演,然后学生就表演的内容相互讨论。这种新颖的教学方式,极大地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促使学生认真思考社会公德的相关问题。从各方的反馈来看,采用这种方式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由老师讲授要好得多。
(二)编写一本法律类课外读物。
编写法律方面的课外读物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大学阶段,学生拥有大量的自学时间、自由的学习空间和浓厚的学习氛围,而且大学生也拥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掘、利用这点,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自主学习、自主充实、自我提高。要实现这一愿望,就要有高质量的、适合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律方面的课外读物。基于法制教育的特点,这类课外读物应该重在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法律专业性方面的要求不一定很高。编者可以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选取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大学生感兴趣的案例,由浅入深,由点至面,渐进教育,通过对一个或多个问题的讲解,来介绍一部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三)举办一个法制论坛。
举办法制论坛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对于学生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新出现的问题、群体性问题,学校可以通过举办法制论坛的方式来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论坛有着其他方式无法比拟的优点:第一,受教育的范围的广泛性。现在各个学校的电教化设备都很完善,在专家举办法制讲座时,即使到不了现场的师生,也可以在宿舍、教室或其他场所聆听讲座内容。如,我校每年都邀请我市公安局110管理中心的领导来为入学新生举办法制讲座,进行入学法制教育,全校所有师生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听到讲座内容,学生反应良好。像这类的法制讲座要成规模、成建制、成传统。第二,所邀请的专家有很大自由度和很强的专业性。首先,邀请谁,不邀请谁,可以视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其次,邀请的专家都是在各行各业中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社会实践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这是高校中许多开课教师无法具备的。第三,讲座内容选择上有很大的针对性。无论是开设选修课还是编写法制读物,其内容一旦确定都不宜随意变动。对大学生中新出现的问题、突况等,很难做出及时的反应。但是讲座可以做到这点。比如,针对目前犯罪年龄日益低龄化的趋势,可以及时邀请少管所的专家到校为学生做专题讲座。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邀请一些未成年犯到校现身所法,这样的教育效果会更好。第四,论坛举办时间的灵活性。论坛举办的时间,举办方可以视情况而定。平时可以每学期办几期,出现特殊情况或矛盾比较突出时,还可以临时邀请专家,临时举办。主动权始终掌握在主办方手中。
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被国家司法部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西夏区第九小学做的不止这些。
“不能用单纯枯燥的说教的方式,而是要从身边的细节入手,让孩子在生活中逐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培养自我保护意识。”西夏区九小副书记扈晓斐谈了自己的观点。
为此,学校开展了“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送法上门”活动,每周星期一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在学校专设的黑板上把一周一题一问一答列出,由班主任或班长,将本周的一题在本班公布,要求同学和家长一起学习答题,第二个星期将答案交给班主任装订成册上交学校大队部。学期末将各班级装订成册的一周一题一问一答集中评选,把各班好的做法和建议推荐给全校师生,评选出做得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利用召开的家长会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情况及时与家长交流,检查法律知识进家庭的落实情况。
“这是我们为了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首创的法制教育进家庭进社区活动。这项活动简单、易行,而且宣传效果很好,能把法律知识直接传送到学生、家长和老师中,使他们在闲余时间就能掌握到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健全了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了维权意识。”扈晓斐颇为自豪地介绍。
定期开展法治与安全知识相关讲座,坚持每月上一次法制课,每学期办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举办读书会、绘画大赛等活动,学校图书室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学生开放,组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社会实践活动。扈晓斐向记者展示了装订成册的孩子们制作的法制手抄小报。小报用鲜艳的彩笔绘成,花花绿绿的框格里是孩子们认真抄写的相关法律知识案例,还仔细记录了他们通过这些案例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正如扈晓斐所说,“这可以让孩子们在制作小报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他们阅读法律书籍的兴趣和乐趣。”
安全教育是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自9月18日开始,西夏九小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西夏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大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每月一个大主题,每周一个新主题,每天一个小主题全面展开。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袁校长为组长,刘书记和两名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其它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还特聘请了双滦分局刘柏峰同志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制订了《全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全校依法执教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计划》、《全校师生依法执教责任制实施和检查方案》《全校教职工法制建设年度通用考核标准和专用标准》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主要做法:
1. 在教学楼前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2. 利用校园广播站第七节大课间广播时间,法制办公室选拔学生干部定期广播,进行法制宣传。
3. 利用每周一第七节课班会,建立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阵地。各班召开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学校为每班印发了宣传材料,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进行了检查。各班学生人人参与讨论,班主任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各班每个学生办一期法制教育手抄报。
4. 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了“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5. 借助《品德与社会》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的危害教育,让学生从小学会拒绝,珍惜生命。
6. 搭建警民关系平台,特邀请法制副校长刘柏峰同志在全校大会上做“法律知识”和“中学如何防盗防骗、维护自身安全”的报告,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犯意识。
7. 为了更好地让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组建了学生普法志愿队伍,深入街道小区,构建社会平台,用自己的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让法制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人人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三.完善校园警务室,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
学校法制办和政教处,建立健全 “校园警务室”, 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作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法制办和政教处成员,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他们协助门口保安,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整顿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孩子车辆的拥堵,打击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和小偷的嚣张气焰,不断净化校园治安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小商小贩少了,社会闲杂人员少了,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秩序井然了,学生的城管法律意识增强了。全校师生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和谐校园”的工作中去。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突出宣传“六五”普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南昌市“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转发的《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主要活动
(一)11月至12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参与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12月4日,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组织举办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
(三)12月中旬,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组织举办的年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四)参加市里组织的年“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五)12月下旬,参加市里组织实施的年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
五、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