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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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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

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范文第1篇

2022防诈骗宣传活动总结精选范文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

  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2022防诈骗宣传活动总结精选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防范各类电信诈骗安全意识,有效打击诈骗的犯罪,维护群众利益,预防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四项举措在辖区内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以所为中心,联合辖区各行各业编织网状"防火墙"。8月7日,新城派出所召集辖区行业场所负责人、物业主任、社区工作人员等,召开辖区集中防范电信诈骗宣传,用辖区发案情况的数据和案例向现场到会人员通报,会后,专门组建防范电信诈骗微信群,定期将辖区发案情况在群内通报,利用各行各业人员将其扩散,谨防再次发生同样电信诈骗案例。

  以案为典型,借鉴"四平公安"模式,确保防范宣传全覆盖。在文字案例的基础上,新城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拍摄防电信诈骗小视频,用本地群众乐意接受的。幽默方式,为大家奉献防电信诈骗的小视频或者转发其他优秀的防电信诈骗小视频。让群众在欢乐中认识到诈骗的多样形式。

  与辖区银行构建打防协作机制,及时护住群众的钱袋子。民警深入辖区各个银行,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培训会。要求在遇到转账金额较大的群众时,银行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主动询问,谨防遇到电信诈骗,若发现可疑,停止汇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多形式开展防电信诈骗活动,加强居民防线。8月28日下午6时许,新城派出所主管领导带领社区民警先后深入禹甸园和体育场,利用群众休闲场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防骗知识,同时在辖区诈骗案件高发区的主要街道和场所粘贴、悬挂各类防电信诈骗的通告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022防诈骗宣传活动总结精选范文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

  近期,枫芸派出所民警以“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主题,多措并举,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在辖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警民微信联系群”。

  枫芸派出所民警将建立的微信群合理利用,进行线上防电信诈骗宣传,向广大群众推送诈骗手段及新型典型案例,供群员学习、转发并告诫群众相关的防范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通过微信群营造了警民共建反电信诈骗防火墙的氛围,维护了辖区环境的稳定。

  充分利用赶集天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

  派出所民警利用赶集天在人流量密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一对一”面对面讲解的形式向过往百姓宣传电信诈骗的主要手段,并归纳“六个一律、九个凡是”防诈骗顺口溜,方便群众记忆防骗要点。

  充分利用警车上“小喇叭”进行宣传。

  派出所民警利用警车,一边巡逻一边用警车上的“小喇叭”宣传防诈骗内容,为广大群众揭开电信诈骗的层层面纱,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2022防诈骗宣传活动总结精选范文   20xx年1-10月份,全市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电话欠费、购物、中奖、冒充熟人、退税等名目的30余种。为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罪,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发案势头,确保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公安局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并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对电信诈骗开展多警种、全方位的打击工作,整合各级刑侦专业力量,联系中国移动、网通、电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银行系统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效果。

  “阻截”行动成果显著。在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从11月6日开始,市公安局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控电信诈骗“阻截”专项行动,最大可能的截断汇款转账的金融交易渠道,使电信骗子的骗术落空。

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范文第2篇

   电信诈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诈骗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大学生经常碰到电信诈骗的情况。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以下情况:骗子冒充朋友跟事主借钱,有短信黄成娱乐节目节目中奖了,让事主转账缴税,骗子冒充外地的公检法让事主转账等等。这些都是电信诈骗的案例。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

   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

   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x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

   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

   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

   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

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信用卡;犯罪形式;防范对策

1 现阶段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形式

1.1 窃取用户信息资料

犯罪分子利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商业银行或信用卡组织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库或利用假银行网站等方法非法得到大量信用卡资料,得到这些资料以后,犯罪分子就可以伪装成合法拥有信用卡人员得到被害人资金。这种犯罪主要指的是利用非法手段得到信用卡的真实信息,利用这些真实信息制作信用卡,再利用虚假交易得到现金等。

1.2 手段多样化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但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且也给人们的资金安全带来了许多隐患。有的犯罪分子冒用正式网站假信息,借助合法名义电子邮件等,据此手段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接着利用网上银行的程序漏洞破译信用卡编码程序,也可以进行犯罪。这些犯罪分子盗用的邮件和网站,被人们叫做“钓鱼网站”。

1.3 犯罪行为的跨国性

信用卡明明在自己身边,却被告知已经刷卡消费。明明人就在国内却有消息提示在国外进行了刷卡消费等。这些现象都是因为犯罪分子“克隆”了信用卡用户的信用卡,并因此给大量信用卡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恐慌。由于网络全球化发展,所以网上支付信用卡可以在任意国家进行实时支付。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得到信用卡信息资料,利用互联网可以在任何国家进行犯罪活动。最近,福建警方有消息称,出现了一种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新形式,就是犯罪分子在国内制造大量虚假信用卡,再利用非法手段空运到国外,让跨国犯罪团伙用这些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

1.4 作案手段的隐蔽性

信用卡犯罪没有具体作案现场,犯罪分子也不用亲自出面,利用服务器或在国外都能从事犯罪活动,也可以在网吧等人员复杂场所进行,而且频繁变换IP地址,作案行为隐蔽性很强。

2 对策

防范信用卡犯罪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安全,要求社会各个领域积极配合与合作。依据当前信用卡犯罪的新形势,在标本兼治的前提下笔者提出了下面四种对策:

2.1 健全防范体制和制度建设

第一自宏观方面来分析,一方面,要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力度,使信用卡外部环境得以改善。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金融制度,制订严格的监管措施,形成经济、法律、行政多维管理系统;使金融活动规范化发展,禁止违规操作,减少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防止出现不顾标准滥发信用卡的行为。

第二建立完善的信用卡法律法规,自制度上堵住漏洞,不断增加犯罪成本,才能自根本上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上面提到的现象,笔者建议应该做到下面这些:一为了减少当前单位应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现象发生,使我国金融秩序顺利开展,可以考虑明确规定单位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二建立完善的有关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法规。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针对信用卡犯罪应用了列举式规定的方法。这种规定的优点非常明显,使司法的实用性大大增强,但推行这一办法的前提条件是列举一定要包括所有的危害行为。

2.2 协作配合,共同打击

打击信用卡犯罪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手段,不但要求国内不同部门之间的通力配合,而且国际之间也要加强合作。

第一,金融系统内部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控制信用卡犯罪活动。各个发卡行之间要加强合作做到信息共享,随时交换用户资料,相互交流不良持卡人的交易情况以及犯罪分子应用信用卡进行欺骗活动的信息,才能及时应对信用卡犯罪分子的各种行动。各个发卡行内部要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换制度、离任审计制度,以及对内部工作人员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全部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公安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加强合作。金融部门在发现金融犯罪活动以后,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工作。而公安部门要将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各种防范措施及时反馈给金融部门,以便促进金融部门改善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各种信用卡犯罪。

第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订打击信用卡犯罪、明确网络银行风险责任的国际条款,利用国际刑警部门,相互帮助共同完成追缴赃款、查找犯罪分子、遣返犯罪分子的活动。

2.3 采用先进科技手段

第一,应用合理的卡控制技术。首先要准确确定持卡人身份,可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力推行照片卡、激光签名、个人身份识别代码、生物性识别技术等,从而确定持卡进行消费者是否真正是发卡行登记的用户。第二,发展设备生命周期技术,不断改善信用卡服务终端技术。要求银行系统每台设备都有本身的生命期限,到期后进行更新。发卡行也可以应用大量的加密手段:如在ATM机安装检验银行卡设备。这一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盗用信用卡消费现象出现,可以进行推广应用。第三,发卡行和特约商户可以建立快速联系方式,在消费时及时沟通信息,最终由发卡行确定是否完成交易,进行实时清算,这种办法也可以有效防止信用卡犯罪行为。第四,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互联网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尤其是要注意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之间的互联网以及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移动银行等网络服务方面,要重视提高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如路由器技术、防火墙技术、加密机的IP限制技术,从而自根本上堵住非法IP进入中心机的机会,使犯罪分子无处下手。

2.4 提高持卡人防范意识

通过研究当前出现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可以得出,很多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没有戒备之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可以趁机得到持卡人的密码、签名和个人信息,从而实行犯罪行为。还有,很多人为了使用方便,将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一旦发生被盗现象,则双证同时丢失,给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以及普及信用卡安全使用常识,提醒持卡人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积极防范各种犯罪行为,防止信用卡被他人盗取。可以利用多种媒体,如网络、报纸、电视等向广大民众宣传我国法律法规以及防范信用卡犯罪的基本常识,同时可以深入分析一些典型案例,以提高持卡人的警惕性,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

3 结语

总之,打击信用卡犯罪是一项复杂任务,要求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属于长期社会工程。在防范信用卡犯罪过程中,主要依据经济视角去研究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从而进一步确定防范犯罪、预防犯罪的方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警惕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积极防范打击不同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现象,对信用卡诈骗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保证社会主义金融秩序稳定运行,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张海涛.浅析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点及对策[J].硅谷.2010(13)

[2]王爱莲.从信用卡诈骗犯罪看银行管理漏洞[J].法制与社会.2010(24)

[3]鞠爽,章永辉,贾瑾.信用卡诈骗罪法律问题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06)

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网信办有关工作安排,我院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于11月24至30日组织开展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院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活动的目的,突出宣传的实效性和思想性,第一时间将活动要求部署到系部及相关单位,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一、活动开展

(一)主题班会

此次宣传周活动前期,多系在其主题班会上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为主题,让学生通过图片、信息以及教师的讲解,体会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相关注意事项,个别系部协定了《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明显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让他们了解了绿色上网的意义。其中,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组织了以“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主题班会,通过从上网的时间安排,在网上选择性地浏览信息,对虚拟网络中各种情况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如何对预防病毒等做了交流和讨论,让同学们清楚地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更好的利用网络促进我们学习的进步。中文系组织了“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主题班会。为帮助师生识别网络谣言、防范网络诈骗、远离网络犯罪做出警示,学前教育系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网络安全,你我同行警示案例展”活动。教育系开展了以“文明上网”为主题的校园演讲比赛,同学们积极准备,就存在的各种网络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收到良好效果。其他各系都有不同形式的班会及相关内容,如《如何帮助青少年提高网络基本识别能力》、《如何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和行为》、《青少年网瘾的危害》等。

(二)下发宣传手册

为了使学生更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懂得更多的网络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我院组织各系部印发近千余张的网络安全宣传知识资料发放到学生手中,基本做到人手一份;教学楼楼道宣传栏做了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专栏内容,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为首届网络安全宣传周开了一个好头。

(三)组织知识竞赛

除了系部举办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发放网络安全材料以外,个别系部还在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后期组织进行了“网络安全”有奖知识竞赛。竞赛中,各专业学生展示了高超的知识能力和竞赛水平,广大学生对网络安全知识掌握的较为扎实,能快速准确的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按照通知要求,大部分学生参加了网上竞赛答题活动,但由于网络不稳定,网站经常瘫痪等原因,部分学生未能顺利完成网上答题,或许有些可惜,同时也希望官方加强网站运行稳定度,让更多学生参与进答题活动。

(二)今后努力方向

防范网络诈骗宣传总结范文第5篇

一、当前司法机关在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认定缺乏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以下情形: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金额,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实践中,大多数情况属于第一种,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往往忽视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证据的收集,而只对客观行为进行取证。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多数犯罪嫌疑人在透支使用信用卡时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只是目前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还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有些年龄较大的使用者认为,迟点归还只需多支付还款利息,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对主观证据没有及时固定,导致口供反复、推脱,给检察机关的审查带来认定上的困难。

2、恶意透支数额认定困难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由此可见,恶意透支的数额包括利息。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银行提供的数据只统一概括利息为多少,把正常利息和复利等计算在一起,并且银行的流水账单也并不能提供具体区分利息和复利的方式,因此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只能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为本金数额,利息部分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

3、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催收证据采信不严格导致审查过程中定罪困难

根据《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银行提供的“催收”证据,往往只有银行单方面的催收信函、催收记录,并不能说明对方确实收到银行的催收依据。但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往往对此类证据采信不严格。检察机关审查过程中发现“有效催收”存在问题,需要银行补充证据时,银行未能积极配合或者根本无法提供,直接影响案件是否定罪。

4、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罪入刑门槛低,司法资源浪费问题严重

当前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以恶意透支为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追诉。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银行催收的方式一般为打电话或寄送挂号信,电话打通、挂号信寄出视为催收完成,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实际接收到催收信息。立案后,多数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退回银行恶意透支的本息。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小,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欠款人便处于了弱势地位,迫于司法压力主动还款。司法机关成了单方面保护银行利益的后盾,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影响。

5、信用卡诈骗犯罪银行利息高,法院罚金高,罪刑责不协调

虞某信用卡诈骗案中,其透支额为34848.04,本息共计44779.35。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虞某积极配合,主动归还本息。但提起公诉后,法院传唤虞某未及时到庭,原因是其原本拮据的经济条件无法支付法院高达4万余元的罚金,因此选择了逃避。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而对其处罚却不仅在刑事上留下了不良记录,经济上也需要付出沉重代价,不利于刑罚执行,也不利于保障公民权益。

6、恶意透支实际使用人性质认定问题

实践中存在由丈夫办理信用卡供妻子使用的情形。妻子使用该卡恶意透支拒不归还,是否可以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即恶意透支是否可以包括实际使用人。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登记办卡人满足银行催收条件而予以定罪,而实际使用人因无法被银行实际催收而不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登记办卡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登记办卡人借卡给他人使用,仅仅违反了银行关于信用卡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而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实际使用人却不受刑事制裁,显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也违背了信用卡诈骗罪规定的立法目的。 第二种观点肯定了实际使用人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但将登记办卡人和实际使用人严格分割开来,只追究实际使用人的刑事责任,而银行催收仅针对登记办卡人而不包括实际使用人,因此该观点也无法解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要求经发卡行催收后不还的要件。由于法律适用有较大分歧,导致案件定性困难。

二、对策

1、完善信用卡诈骗犯罪相关立法。对司法实践中已充分暴露出来的缺陷,应根据形势需要加以修改、补充。在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中对利息的计算进行明确区分,确保司法解释的全面运用;对信用卡诈骗犯罪存在的其他形式加以区分辨别,以使在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时依据更加充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入刑和处罚力度作合理调整等。

2、加强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证据收集的把握。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本着严格谨慎的态度把握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改变以往的考核机制,摒弃片面追求案件数量,而忽视了质量,把不必要入刑的轻微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监督,准确把握案件的证据认定。

3、深入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多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及时让广大群众了解犯罪分子行骗伎俩,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金融部门应加强对办理、使用信用卡的风险、责任的宣传、告知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信用卡的转帐结算、存取现金、购货消费方式,懂得正确区分正常善意透支与信用卡诈骗,自觉遵守信用卡章程,恪守信用,并且提高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分子可资利用的空隙。

4、要加强信用卡使用的安全性。发卡行可以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在鉴别持卡人身份反面,如使用激光签名、个人身份识别代码等技术,准确认定审查出持卡人是否是发卡行登记的真正用户,条件成熟时全面推广带有微电脑芯片智能卡的使用,提高信用卡使用的安全程度。

5、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借信息化建设的东风,建立发卡行和警方之间共享的网络系统,定期交换情报资料。银行方要及时通报不良持卡人情况及交易活动,提出相关的建议对之加强防范,并将可能发生和已发生的欺诈事件通报警方以便防范和及时打击犯罪。同时,警方也要通过双方建立的在线网络及时通报违法犯罪信息,尽量避免银行遭受损失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6、加强持卡人规范用卡意识。对持卡人而言,在持卡消费或是在ATM机上提款时缺乏防范意识而被不法分子获悉自己的密码、签名及其他个人信息资料后烧卡诈骗,会给合法持卡人带来相当的损失。另外,持卡人往往将信用卡与身份证放在一起,两者同时丢失时会给拾得或盗得信用卡的人创造冒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