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简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1、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随着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使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业务知识等不断有新的提高。为此,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工作上的创新。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使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在工作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了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廉洁自律的规定。
2、建立健全基本制度。注重基本制度的建设,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县级和本局地震应急预案、值班和上下班制度、震情会商、财经纪律等一系列基本的规章制度,为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注重从点滴抓起,抓养成,抓示范,从接一个电话、报一份材料等细微之处着手抓,使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
3、改善办公条件。为使干部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注重软环境建设的同时,克服办公空间拥挤、设备落后、经费十分短缺的困难,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向县委政府反映实际困难,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
4、积极争取地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列入省级规划中,有望在**年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1、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一是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月、季震情会商制度,有异常情况紧急会商;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编写震情会商意见,震情简报;三是建立了防震减灾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制度,对地震的影响和地震前兆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核实和上报。全县每个乡镇确定了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乐育水井、俄垤水库各确定了一名宏观观测员。
2、积极稳妥处置好地震事件。**年,我县发生的最大地震是9月30日的2.0级地震,但人没有震感。县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报告,并积极稳妥地作好处置,耐心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的释疑答疑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百姓安定。
3、加强地震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一是起草并报县政府下发了《××县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也得到不断完善,地震局内部也制定了详细的地震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装备的准备工作。为地震应急提供基本的设备保障。三是收集建立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对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医院、民居、交通、重点危险隐患点、地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搜集整理,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4、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县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和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积极与本文来源:就爱文秘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以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年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共审批了11项建设工程项目。
5、切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全县所有乡镇,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做好该项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县地震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严格实施480户拆除重建和1200户加固改造任务,确保质量,使加固和重建的农村民居真正成为地震安居房。
(三)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采取各种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以赶集天、送科级下乡活动、防震减灾日纪念活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科普咨询等方式,重点加强了地震科普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等方面的宣传,开展地震科普宣传4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600多份。为做好学校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与科协共同向全县中小学校发放了防震减灾知识读本500本。
2、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县地震局把信息宣传作为提升地震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年末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撰写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防震减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震减灾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规范。二是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工作人员少,而且来自不同的专业和岗位,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三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年工作计划
回顾**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尽职尽责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勤俭节约,廉洁办事。
(二)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在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加强对防震减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震应急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完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搜集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探索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七)组织实施好县级地震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使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的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应急预案》,《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分级管理、权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地震灾害事件能力。
(四)现状与趋势
我省是地震灾害较为频发的省区之一,根据地震活动规律推测,未来5年我省正处于地震活跃期,有发生2-3次5-6级中强以上地震的可能。我市位于华北地震区北缘,中国东部最大的活动断裂(郯庐断裂带)北部延伸,从我市边缘穿过,该断裂带历史上曾多次发生7级以上强震,近期3—4级地震异常活跃。郯庐断裂带成为我市及周边地区的主要发展构造带。另外,“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核心区有12条大于6公里的隐伏断层分布,其中贯穿东西方向长达26公里的F6断层是与地震活动有关的活动断层,所以,具备发生6.5级左右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全市三分之二的地区划入辽蒙交界地震危险区范围,列为国家Ⅶ度设防城市,近年来地区2级以上地震明显增多,特别是2008年以来呈现十年最高值,达到近30次之多,其中震级最大(ML4.1)的一次地震就发生在我市。我市是的一部分,地处辽蒙交界区域,未来将面临较为严重的震灾威胁,形势不容乐观。
(五)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照严重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和一般地震灾害(Ⅳ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
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Ⅱ级)
指造成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6.0-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Ⅲ级)
指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Ⅳ级)
指造成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和邻近地区发生(对我市产生重大影响)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市境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经市政府批准,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震局。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1.组成
指挥长: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人武部部长、市地震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物资总公司、市商业总公司、市人防办、市法制办、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火车站、联通分公司、中保财险分公司、中保寿险分公司等有关部门。
2.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根据地震趋势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迅速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视灾情请求地震局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援助;视灾情向政府提出越境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视灾情请示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1.组成
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地震局局长
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经信局副局长、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火车站副站长
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2.职责
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贯彻和传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拟定地震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地震事件新闻会,审核有关地震事件新闻稿;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并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1.组成
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地震局局长、市人武部部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地震灾区主要领导(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2.职责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提出震区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措施的建议;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地震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组织好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应急组。
(1)震情监测预报组
组员单位: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及时判定地震类型,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
(2)灾情收集评估组
组员单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村局
主要职责:调查地震破坏情况,对经济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震局等相关部门。
(3)抢险与次生灾害源防治组
组员单位:市地震局、灾区所在地(乡镇街)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驻军和武警部队、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农村局
主要职责: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负责火灾预防和扑救;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
组员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火车站
主要职责: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受损的水利、电力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5)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
组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商业总公司、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主要职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包括救灾款项)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6)通信保障组
组员单位: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经批准后,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7)安全保卫组
组员单位: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震区重要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
(8)医疗防疫组
组员单位: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9)救灾捐赠与涉外工作组
组员单位: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根据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提供援助;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和救济工作。
(10)宣传报道组
组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三、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地震台)和群测群防地震观测网点及宏观地震观测场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市地震局对全市各类地震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分析处理并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二)预防工作
1.市地震局负责全市群测群防地震网点及宏观地震观测场的安全运行和测震、前兆数据的及时处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初评工作,建立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2.当我市被划为年度地震危险区,或对我市短期地震预报和临震预报意见时,市政府要按政府及地震局的要求采取地震应急防御措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支持系统由市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指挥系统等组成,并通过政务公开网保持同各乡镇街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
市地震局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工作,及时收集与地震事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预报意见,上报地震局。
(四)地震预警级别及
1.地震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级别是综合震情的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两个方面作出分级。
(1)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4级,作递进式分级动态预警:
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五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蓝色(Ⅳ级);
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黄色(Ⅲ级);
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橙色(Ⅱ级);
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预警颜色为红色(Ⅰ级)。
(2)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4级:
5级至6级地震(Ⅳ级);6级至6.5级地震(Ⅲ级);6.5级至7级地震(Ⅱ级);7级以上地震(Ⅰ级)。
2.地震预警的
(1)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省政府确定;地震预报由省政府。
(2)省政府对我市地震短期预报后,若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政府和地震局报告。
(3)预警解除由省政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也相应的划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4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市政府运作程序
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公布灾区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视情况请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向邻区(县)请求提供援助事宜。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运作程序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决策和处理下列事宜。
(1)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指挥部办公室汇报震情、灾情;确定地震事件新闻发言人;通知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来自各级救灾队伍的救灾衔接工作。
(2)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
(3)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具体领导现场救灾工作。
(4)向市直各应急部门和单位下达地震应急命令,要求快速赶赴灾区投入抗震救灾。
(5)视情况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6)调派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自愿者队、公安消防队等灾害救援队和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
(7)组织震情、灾情新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震后应急宣传。
(8)指导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灾后处置工作。
3.市地震局响应程序
(1)市地震局局长进入指挥岗位。
(2)迅速启动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在地震速报后40分钟内提供震区的人文基本情况、震害快速评估结果和辅助决策意见。
(3)召开紧急震情会商会,在震后4小时内提出震情趋势的初步判定意见,报地震局。
(4)加强震情跟踪监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
(5)协助震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6)向市政府提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措施。
(7)视情况请求地震局派遣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8)派遣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9)收集、汇总和上报抗震救灾的有关情况,编发灾情简报。
(11)应急结束后,向市政府和地震局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震情速报
我市境内发生震级大于等于3级的有感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震后10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我市周边地区发生震级大于等于5级的地震,市地震局在震后1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参数的精确测定,按速报规定进行速报。
2.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市地震局负责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市地震局迅速派出工作组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乡镇街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灾害损失情况。
震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尽快了解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要与震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及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防震减灾助理员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地震局报告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后,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向市地震局报告,经市地震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地震局。
震区防震减灾助理员和灾情速报网要做到有无灾情均要速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讯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利用公共网络、电台等通讯设备,及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并保持灾害现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及时联络。
(五)指挥与协调
1.紧急支援的指挥与协调
应对地震灾害事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军、武警部队应实施对灾区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自愿者队赶扑灾区,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救援行动。
驻军、武警部队组织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和卫生防疫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
市城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场所、市政设施等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市交通局、火车站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铁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2)次生灾害防御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灾区社会稳定,保证救灾工作顺利展开。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测、控制。
市地震局会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组织和协调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进行紧急处置。
(3)重要目标警卫
市公安局和武警部队加强对我市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灾民的转移安置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5)现场地震监测与分析预报
市地震局向震区派出现场应急工作队,加强地震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协调震区与邻区(县)的监测预报工作。
(6)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负责协调上级地震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地震局报告。
(7)呼吁与接受外援
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向灾区提供援助,负责接受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市地震局负责接受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2.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对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六)新闻报道
我市发生地震灾害时,市地震局负责震情和灾情信息通报工作,新闻宣传单位要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应急结束
符合以下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宣布灾区应急结束。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地震灾区要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和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归还救灾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等设备(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由于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接受、分配国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
(三)保险
逐步建立地震灾害社会保险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
(四)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报市政府和地震局。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与信息畅通无阻。
(二)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的资源
(1)人员抢救队伍: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局消防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人民和武警部队;
(2)工程抢险队伍:电力抢险、桥梁抢险、防洪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等队伍;
(3)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公安局消防队,石油化工抢险队,煤气、自来水抢险队等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部队和地方的急救医疗队;
(5)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上级地震部门现场应急工作队。
(6)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市城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
2.应急队伍组织方案
(1)先期处置队伍:由当地地震应急志愿者队、当地抢险队、当地医疗救护队等组成。
(2)第一、第二支援梯队队伍:由驻军、武警部队和其他外援救援队等组成。
(三)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火车站等部门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公路、铁路、桥涵等交通设施受损时,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四)电力保障
市供电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功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防止疫情产生和蔓延;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市食药监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对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物资保障
市商业总公司、市粮食局等部门做好灾民生产、生活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国内外社会救援物资的接收和调拨工作。
(八)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申请、拨付。
(九)社会动员保障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抗震救灾,对灾区提供救助,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等活动。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市规划、城建部门要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建总体规划,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有较大或永久性的避难基础设施,确保疏散避难人员的生活基本需要。
2.临震预报后,市政府应在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街心空旷绿地等,设置紧急避难场所,保障临时安置灾民基本生活需求。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待建)
(1)抗震救灾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于应急快速响应、灾情动态跟踪、数据分析、对策生成、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包括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通信平台、网络平台、控制平台等。
(2)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包含我市各类基础信息的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
(3)地震现场信息的传输、接收处理系统。
(4)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会议系统。
2.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研究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中长期、短期地震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规划、防震减灾技术、应急处置技术等方面研究。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市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要按照“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
(二)培训
1.劳动、人事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对干部和职工的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把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教育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
2.各专业救援队所在部门,要加强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
3.地震部门要有计划地对乡镇街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逐步建立持证上岗制度。
4.积极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民众的震时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演习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2.各专业救援队所在部门、行业、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必要时举行多部门合练。检验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现场救援、后期处置等能力。
3.建立演习绩效评估和总结制度,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1.次生灾害:地震动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2.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3.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动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二)预案管理
1.预案的制定
《地震应急预案》由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报市政府批准,报市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备案。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地震局备案。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参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市地震局备案。
2.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市地震局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地震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3.预案的日常管理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
(三)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国内、国际交流,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和发达国家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市地震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督检查与奖惩
1.监督检查
由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2.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五)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修订,经市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
本预案由地震局负责解释。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关键措施。“五五”普法以来,区委、区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按照“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的指导方针,自觉地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兼职人员具体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于年10月批转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并做出会议决议。规划和决议明确了我区“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年7月组织了“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总结和“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启动工作,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了先进经验,同时对“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总动员。区委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后,区委及时充实调整了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并落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街道、部门按照区“五五”普法规划的整体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使我区的“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措施制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整体推进。
二、重点突出,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加强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普法工作,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教育水平,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抓好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机关干部是全区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者、带头人,抓好他们的学法用法,是搞好全民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建立了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制定了《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区公务员学法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大干部把学法用法摆上了工作日程,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业人员辅导与考试相结合,着重在增长普法理论知识,提高普法水平上下功夫,着重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上下功夫。区里定期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上课,先后组织了9次专业法规学习讲座,重点对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民主法治理论、《宪法》、《物权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辅导学习,受教育干部达3000多人次;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在轮训各级干部时,都开设了法制课,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充分利用法制夜校、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等教育阵地,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各层次、各类型法律知识培训236期,培训党员干部约6.9万人次。二是落实科级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制度。区普法办按照上级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还结合本部门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进行各类专业法规考试,有利地促进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教育和考试。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每年在干部提升之前,凡是经区人大任命的干部,都组织任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通过加强高层次、系统化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和考试,既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又影响和带动了全民普法教育,促进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在法律进村居活动中,我们重点在“三参与、三增强”上下功夫。即:参与村居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参与村居普法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参与村居综合治理,增强公民依法治理的责任感。建立村居法律宣传咨询站(窗口),依托辖区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及离退休法律专业人士,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更好的提高广大村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百名志愿者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我们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从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公证处及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以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的形式进入农村和社区讲案释法。先后共授课62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接触群众达10000余人,现场接受法律援助6起,并在在社区开展大规模集中法制宣传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年开始,每年安排一至两个月的时间从全区律师事务所抽调律师组成法律宣讲团,精心挑选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专题,结合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案例,编写成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讲题纲,目前为止,先后在全区各街道、村居开展法律讲座76次,法律宣讲活动中,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
(三)抓好法律进企业、进学校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年4月在凤凰纸业有限公司举行了“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及有关部门以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等形式走进企业、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并接受现场企业干部职工及在校师生的咨询。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采取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法律服务、维权联络卡等方式,继续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学法用法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先后为企业管理层举办法制讲座4次,受教育人员1600余人。各职能部门也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送税法上门”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企业一线送法讲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法制观念。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有针对性的编写法律明白纸,学生人手一份;由法律服务志愿者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对在校学生上法制大课十余场次,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多次组织在校学生到法院旁听审判,到监狱、劳教所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对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运行机制。今年四月份,在区关工委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和团区委共同组织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区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政法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中选聘了15名法律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目前为止,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展法律讲堂37次,在全区形成了以校内法制教师、兼职法制副校长,校外基层政法干警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载体,开展主题活动,掀起普法工作热潮
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各街道、各部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充分利用举办法制夜校、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开展送法下乡入户的法制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基本法和专业法,重点抓好与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好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法制舆论氛围。廿里堡街道南屯村,把村中心大街建成高标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街两侧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方便了群众学法,受到了村民普遍欢迎;广文街道为每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方便了居民法律咨询;大虞街道东庄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人员、教授讲课,形成了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建设局仅年就组织2000余名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近千人次法律宣传进工地、进企业。据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组织普法宣传团巡回讲课140余次,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22期,各类法制图片展览24期,全民普法参学率达98%。
二是大力实施了“八个一”和“五个一”工程。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制宣传“八个一”工程,即每个街道要建立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每个村、每季度要开办一期法制宣传栏目;每个街道要开设一条“148”法律服务专线;每个街道要有一个法律咨询室;每个村要有一个法制宣传广播站;每个村要有一所法制宣传夜校;每个村要有法制宣传栏;每村十户联防小组要有一名法制宣传员。针对我区实际,我们还突出抓了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每个干部人手一套普法教材,一本学法笔记、每个单位一个法制橱窗、一个学法日制度、一项考试办法。为推动全民普法宣传,区里在做好普法学习材料征订、发放工作的同时,每年都有重点、有选择地编印、印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宣传教材提纲》等各类法制宣传资料,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三是利用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历年的12月4日普法活动中,区普法办都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手段,宣传重要法律知识及各职能部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有利环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还以“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11.8”法律援助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区国税局每年四月份集中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宣传各项税收法规;区国土分局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6.25土地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国土资源部专家授课;工商分局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针对市场经营业户的法制教育,促其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卫生局在每年的艾滋病防治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展板,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地震局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大型图片巡展,发放宣传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避震知识,增强社会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据统计,近两年来,参与此类活动干部群众达5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万多册,展出普法展板300余块,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2万余人次。
四是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在日报版开辟了普法专栏,每月一期,以“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法律解读”等形式就涉及群众重要利益的各方面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区普法办创办了《普法信息简报》,积极宣传全区普法动态,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司法局利用“行风在线”,为广大市民解读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法治”为总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具体社会实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以社区、社区、村等村居为重点,深入各社区(村)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星级考核评分标准,下发至各街道、各社区(村)。各街道、各社区(村)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廿里堡街道北王村和南屯村、大虞街道东庄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村干部的自身素质,进一步拓宽了依法治村的渠道,推动和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屯村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项民主法治制度得到完善、机制更加顺畅,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更加健全,民主管理得到较好落实、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党员先锋模范充分发挥作用,群众遵纪守法,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全区民主法治工作提供了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效的引导和促进了全区各村居的民主法治进程。
(二)加强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我区自去年以来投入3000余万元改建扩建公共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府法治与公共服务局,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及时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等工作;完善了公共服务审批窗口的审批办理机制,优化和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提高了服务效能。全区承担审批和服务功能的所有部门全部在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窗口,80%以上的审批项目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到了办事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政策依据公开,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地提升法治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目的。
(三)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区坚持将执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实行执法公开、阳光执法。一是公开执法内容。实行政务、审务、检务、警务公开,认真清理规范执法主体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向执法对象和社会群众公开。二是公开办案程序。执法单位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增强执法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严格案件审批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避免受到不当干预。三是公开执法纪律。向社会公开执法队伍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执法责任制规定》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如区公安分局为每名民警建立了电子执法考评档案,对其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记载,一案一考评,并将其作为执法情况的“晴雨表”和干部任用的基本依据,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把关和错案倒查追究制度,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司法便民各种规定落到实处。近年来,区法院坚持积极救济民权,加强服务减轻群众负担,高效审理解决民忧,维护审判公正性保障民权,加大了已判案件执行力度;采取便民措施,在辖区内不断增加便民联系点,总数达到25个。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领导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工作抓得不深不实;二是对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的普法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亟需加强;三是部分单位虽然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是没有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致使工作计划难以落实到位。各单位普法工作协调力度不够、工作总结交流不够,降低了普法工作效率;四是少数干部不依法行政、群众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宣传载体培育力度比较缺乏,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离深入人心还存在不少差距;六是普法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六五”普法工作,在目标上,更加突出任务指标的刚性化;在理念上,更加突出法制精神的培育;在内容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学法需求;在手段上,更加突出现代方式的运用。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六五”普法期间,计划每年聘请优秀法学专家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法制讲座,重点学法制建设理论、行政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法律法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普法考试。
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在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将该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实现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村)”的新突破。
四是积极抓好法律“五进”活动尤其是“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开展校园法制学习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探索和创新依法治校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针对企业普法存在的不足,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