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水果教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活动目标:
1.
运用各种感官的感知来初步了解水果。
2.
发展幼儿初步的探索精神。
材料提供:石榴、柿子、橘子若干
活动过程:
1.
谈话,引出主题:“秋天里有许多好吃的水果,你都吃过那些水果?今天老师带来了几个水果,让我们看一看,它们是什么?”
2.
请个别幼儿上前摸口袋,摸出一种水果并说出它的名称。(要鼓励每个幼儿都能清楚的说出水果的名称。)
3.
每组一盆,数一数,共有几种水果?比一比,那种水果最大,那种最小,并进行排序。
4.
摸一摸、看一看、闻一闻,说一说它们有什么不一样?
(1)
你最喜欢哪个水果,摸摸看,它是什么样的?闻一闻,有什么气味?你吃过吗?想一想,它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2)
你再去摸摸你没有摸过的水果,看看它和你刚才摸的水果有什么不一样?
5.
谈话:“我们幼儿园里有棵石榴树,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石榴是怎么样的?”
(1)
摸一摸,看看它的感觉如何?
(2)
打开石榴,看一看,里面是什么样子的?(里面是一粒一粒的红色的石榴子)
(3)
国旗下防溺水安全教育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8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20xx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县某村,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4名小学生在坑旁边玩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20xx年3月3日,海南某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
20xx年4月20日,重庆市云阳县某小学4名学生放学回家后,相约到离家几百米外的池塘游泳,其中3名学生溺水死亡。
20xx年4月25日,广东省化州市某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
20xx年6月21日,哈尔滨7名初三学生相约去松花江游泳,全部溺水死亡。 血的教训,令人十分痛心。
五一假期将至,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加上我们所处的地域环境比较特殊,周围河流、鱼塘、小溪比较多,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为了让每个学生渡过一个快乐、吉祥、安全的假期,在此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要去江河、小溪、鱼塘边玩耍及钓鱼。 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私自下水游泳。
2、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和家长。
3、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要相互督促,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提出严历的批评。
4、放学回家须经过小河边或过桥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太靠近边上走,不要去爬桥上的栏杆。
5、掌握游泳的基本常识,学会简单防溺水的急救方法,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6、如要游泳要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家长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7、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水,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他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8、熟记游泳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最近有机会见到了几位老师所设计的《海水“晒盐”的过程》教案,设计者通过实验和其他有利于增强学生感性认识的方式来建立饱和溶液、溶解、结晶等概念的做法,比较适合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初中化学的教学要求,但是就教育和教学改革而言,为了更好地体现课标基本理念和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有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仍然需要继续研讨和不断地实践。
1 教学设计应当力求贯彻“少而精”的原则
就教学设计而言,过分渲染,“手段”太多,反而可能导致学生眼花缭乱,兴奋和思考脱节,出现跟不上教师的思路等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教育的目的不能偏离学科的基本任务,否则设立这门课程的前提也就不复存在了。
如何才能把握住“精”字诀?关键在于认真思考和区分“科学常识”和“科学知识”。在研究这个问题时,有一个简单实用的参比系,那就是科普活动和科学教育。科普活动主要关注的是前者,科学教育主要关注的是后者。
科学常识和科学知识的区别
以海水为例,人们从不同的侧面和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的感性认识,逐步形成了对海洋和海水的这样或那样的认识,如:“海水和江河水不同,海水不能直接饮用”;“海水中含有大量可溶性物质、悬浮物和多种海洋生物”;“海水中含有大量盐分,其中以氯化钠为主”;“海水对钢铁有很强的腐蚀性”;“海洋对地球地表的温度调节起着重要的作用”等等,都属于科学常识的范畴。只要是经过严格验证并得到普遍认同的,就可以成为“科学常识”。科学常识可以只介绍现象或对某个事物的结论,也可以加上根据某些科学原理或验证实验所做的科学解释,但是不可能形成一种体系缜密、逻辑严谨、有助于构成有序地开展探究性活动的科学知识体系,而后者则是科学教育的基本任务。所以二者的特征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前者主要关注“是什么”;而后者还要求解决“为什么”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领域越来越宽广,分工也随之越来越细。当人们所关注的自然或社会现象越来越专一时,看问题的视角和所采取的研究方法就不会完全相同。就认识的整体而言,都会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但是就局部而言,却更接近事物的本质。因此以学科知识为内容的学科教育,不仅包含着一定数量的具体知识和技能,而且应当有助于形成主动学习和独立探究的意愿、习惯和能力。
2如何认识和运用“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原则
由于科学知识是一种经过反复提炼和优化的知识,初学者常常会感到陌生、晦涩和过分严肃,存在着超越初学者的感知能力和认知水平等问题。为了克服这个“入门难”的问题,“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包括演示实验、模型、电影、动画、社会调查等)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原则,但是它更应当是一个策略性的原则,并不是化学教育必须遵守的铁律。因为科学所期望发现与探究的事物、现象或问题,具有至今尚未发现、仍然无知或无法具体表述的属性,远非“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原则所能覆盖。
3《海水“晒盐”的过程》教学要点的探讨
那么,对于海水“晒盐”这一并不复杂的生产工艺,初等化学教学应当如何切入和确定自己的视角和研究方法呢?首先,这个主题中包含着海水、盐和“晒”三个部分。海水涉及的常识很多,对于初等化学而言,要建立的概念主要有:海水是一种能够提供水和很多化学物质的资源(它还可能成为一种能源);海水中溶有很多种化学物质,其中氯化钠的含量最高,就氯化钠而言,海水是含有大量杂质的氯化钠水溶液,属于混合物。氯化钠作为日用商品称作食盐,在化学中,它不过是盐类中的一种。和其他盐类在化学组成上具有共同特点。其次,海水的组成可以用所含有的每一种纯物质的质量分率来表示,这是表示水溶液中某个物种和水溶液质量比率的一种方法。习惯上称为“浓度”。化学中谈及混有多种溶质的溶液浓度时,常常只针对其中某一种溶质,这和化学主要研究纯净物的特点相关。这些本来属于常识层面的内容,可以通过有效地梳理和知识系统化的过程来解决。不求面面俱到,突破一点,引导学生,经历举一反三的学习、思考和尝试过程,就可以达到教学要求了。“晒”的部分包含着非常有趣和丰富的教育元素,能够充分体现化学所特有的视角、思维和探究方法,应当成为这个教学主题的核心内容。
“晒”在这里是一个利用太阳能把氯化钠从海水中分离出来的过程。加热、长时间的放置也都能够实现这个过程。如何能够节约能源,如何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用什么样的装置和如何收集产物等,都属于工程或工艺问题,初等化学阶段没有必要有意识地强化。值得思考和探究的问题应当有:(1)海水中包含的溶质很多,在晒盐过程中为什么首先得到氯化钠?(2)这种使水和溶液中其他溶质分离的方法,是否普遍实用?(3)为什么粗盐可以通过溶于水后,用再次除去水的方法来提高它的纯度(这种方法叫做重结晶法)?经过思考和种种猜测之后,通过实验探究,再引入溶解度和饱和溶液的概念,就可以使常识升华为科学知识。学生由此就会对化学为什么要研究纯净物,和为什么要研究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有所了解。当他们知道化学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通常从何处着手,应当掌握哪些信息,实验探究对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何作用等等有所了解后,才会真正对化学产生兴趣。同时从初等化学学习中获得的这些经验,会通过不断地实践转化为学生的基本素质。
让学生有机会对所得到的氯化钠产品纯度做一次检验,不仅是必要的实验验证,而且会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对于喜爱化学或对科学特别有兴趣的学生,还可以提出以下的问题供他们思考和进行实验探究:(1)如果溶液中同时存在的离子有:Na+、Mg2+、Fe3+、Ca2+和Cl-、SO42-、NO3-,在收集有关盐的溶解度数据时,应当包括哪些盐?(2)有人提出,通过降温使水溶液结冰,也可以提高溶液的浓度。前提是析出的冰是纯净的,即不含有溶液中曾与它共存的溶质。请设计一个实验来检验这种说法的可靠性。如果他是正确的,从生活中能够找到实例吗?(3)由海水可以直接得到不包含水的氯化钠,从做实验的水溶液可以直接得到纯净的冰。把这两件似乎并不相干的实验事实联系起来,你能得到什么结论?
4 归纳和结论
针对这个主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和化学基础,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属于常识的部分:海水和它的化学组成;水的物理性质;以氯化钠为代表的常见无机盐的基本性质;对太阳能的感性知识;溶解和结晶现象的感性知识。在此基础上,通过化学概念的形成和相应的探究活动,逐步形成科学知识。
(2)海水晒盐工艺的成功基于以下的前提条件:
水容易蒸发;在该工艺条件的温度和日光辐照下,无机盐,特别是氯化钠保持稳定:海水所含无机盐组分中氯化钠的比率远远超过其余组分;温度变化对氯化钠在水中溶解度的影响极小。从而保证了在温度较高的水溶液中,氯化钠首先达到饱和、收率和纯度较高,实现了和其他易溶性物质的分离。
(3)属于化学基础的概念:混合物与纯净物;溶液、浓度、饱和溶液;溶解度;盐;蒸发、结晶。
【关键词】静脉炎;胺碘酮;舒康博H水凝胶
胺碘酮是Ⅲ类广谱抗心律失常药物,其生物利用度约50%,吸收慢,静脉用药作用迅速,无明显血流动力学影响,有效率高[1]。但是胺碘酮注射液所致静脉炎发生率高,为预防静脉炎发生,减轻患者的痛苦,不影响胺碘酮的临床应用,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我科应用舒康博H水凝胶外敷防治胺碘酮所致静脉炎30例,与同期应用硫酸镁湿敷治疗30例比较,效果优于硫酸镁湿敷,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观察对象
60例患者中,男32例,女28例。年龄33~78岁。所有患者均意识清醒,应用胺碘酮的时间2h~4天。将60例患者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两组患者在病种、年龄、性别、用药量及时间、泵注速度、血管情况、穿刺部位等方面相比差异无显著性(P>0.05)。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选择前臂粗而直的血管行静脉穿刺并留置针,用生理盐水确定穿刺成功后再静脉输注胺碘酮,观察组患者将舒康博H水凝胶敷料粘贴于静脉穿刺点上方1厘米及其前段处约11厘米,敷料3~5天更换1次(如停药后可不必更换至敷料自行脱落)。对照组常规采用50%硫酸镁浸湿无菌纱布于病变部位,3小时更换一次,为减少水分蒸发及床铺的整洁使用保鲜膜覆盖在纱布上,连续使用3天。
1.3静脉炎判断标准
根据美国静脉输液护理学会静脉炎分级标准[2]:Ⅰ级:穿刺点疼痛、红和(或)肿,静脉无条索状改变,未触及硬结。Ⅱ级:穿刺点疼痛、红和(或)肿,静脉有条索状改变,未触及硬结。Ⅲ级:穿刺点疼痛、红和(或)肿,静脉有条索状改变,可触及硬结。
1.4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红、肿、热、痛完全消失;显效:痛感消失,红肿消退面积≥70%;有效:痛感减轻、红肿消退面积<70%;无效:疼痛无缓解或稍有缓解,局部红肿无明显变化。治愈加显效和有效为总有效率。
1.5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2结果
两组疗效:舒康博H水凝胶:治愈18例(60%)、显效6例(20%)、有效4例(13.33%)、无效2例(6.67%);硫酸镁湿敷:治愈12例(40%)、显效4例(13.37%)、有效3例(10%)、无效11例(36.67%)。观察组总有效率93.33%,优于对照组63.33%(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3.1胺碘酮所致静脉炎的机制 溶液PH值是影响输液性静脉炎发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药典表明盐酸胺碘酮注射液PH值2.5~4.0,明显低于人体正常的PH值,这可能是导致输液性静脉炎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治疗前仔细核对胺碘酮的剂量、浓度和注射速度,使用过程中注意微量注射泵的报警,用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在维持给药过程中注意观察穿刺部位有无渗漏、肿胀。如有渗出,立即更换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热痛,立即交替使用血管输注,为此宜选用中心静脉或手臂较粗直易固定的静脉给药。静脉炎发生后,若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会增加患者的痛苦,增大治疗难度。
3.2硫酸镁湿敷 通过其高渗透作用消除局部组织炎症水肿,硫酸镁虽然具有保护血管内皮细胞及增加内皮细胞前列环素的合成及释放,改善局部循环,保护血管完整性的作用,但无促进组织修复及防止细菌污染的作用,且湿敷过程中易析出结晶,使纱布变硬,影响湿敷效果,同时湿敷会让病人感觉不适及不便。
3.3舒康博H水凝胶是一种自粘性敷贴,由自然水胶体涂聚氨酯薄膜制成,在创面上形成一个柔软、潮湿、类似凝胶的半固体物质,以维持创面的湿润环境,在创面形成一个缺氧环境,加速新生微血管生长,加快创面愈合,从而使患者的治疗得以顺利进行。湿性敷料可以为伤口提供最适宜生长的湿性环境,保留渗出液中的活性物质并促进活性物质的释放,有利于坏死组织的溶解和组织细胞的增殖分化及上皮细胞的移行。同时使伤口内微循环保持低氧状态,刺激新生毛细血管的生长,促进肉芽组织的生长[3]。而且舒康博H水凝胶操作简单,保留时间长,可防止细菌污染,舒适度好,疗效高。
参考文献
[1]赵贵锋,葛德元,胡桃红.胺碘酮治疗心力衰竭伴快速房颤的短时疗效观察.中国全科医学,2007,10(2):113.
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1/50,而土壤流失总量却占到了全国的1/5!作为全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一,陕西省的水土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为此,陕西省结合现阶段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制定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个7章58条的《条例》,囊括了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与上位法相比,因其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了相关内容,更符合陕西省的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对进一步推进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有分析说,该《条例》具有4个突出亮点――
第一,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责任。《条例》规定了政府和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第二,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条例》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范围和效力,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第三,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以及相关的备案和报告制度,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规定;落实了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夯实监督管理责任,避免了职责不清、监管缺失的问题。
第四,强化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规定。《条例》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标准和计征方式。
有评论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陕西省社会各界对依法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要求,有利于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标志着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有了更为锐利的法律武器,使陕西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强化了规划的重要性
《条例》比上位法增加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业园区、水电梯级开发、旅游景区等方面的规划”,而且由“征求意见”明确为“征得同意”。
《条例》规定:“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严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扩大了适用范围
《条例》对上位法的适用范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进行了扩展,将适用范围规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或者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建设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方案编报范围明确为“涉及土石方挖填、扰动地表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取土、挖砂、采石等扰动地表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明确了宣传教育任务
从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角度出发,《条例》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性宣传,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自此,新闻媒体开展水土保持公益性宣传成为法定义务,中、小学校必须开展水土保持基本知识教育,这将对陕西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明确了治理规定
《条例》明确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及坡地的开发利用和防治要求;明确了淤地坝、沟道造地等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条例》规定: “水土流失治理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与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的原则,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现了城镇水保的突破
《条例》明确城镇建设、改造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使城镇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可有效地控制城镇建设、改造过程中扬沙、排水管道淤积等问题,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和弃土(渣),防治水土流失,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条例》规定:“城镇水土保持以生态措施为主,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城镇建设、改造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明确了设施管护责任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及保护范围,并依其附着的土地权属鉴定所有权;规定了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处罚办法。同时,根据所有权的不同类型,规定了相应的管护方式,明确了管护责任。
明确了生态补偿制度
《条例》明确了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充分体现了上位法将水土保持补偿定位为功能补偿的含义。
《条例》规定:“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人民政府可以从用水受益地区收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用于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扶持绿色农业和产业发展。对因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减施或者不施化肥农药而减少收入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偿。”
强化了监测工作
《条例》确立了由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监测成果质量进行评价认定;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明确了监管职责
《条例》授权省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履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下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察和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