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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化企业 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税收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其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资金的流量,以及经营的利润甚至于企业的发展。由此,优化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大型的石化企业,更应重视税收筹划对于财务管理的相对的影响,因此,应认识到税收筹划对于财务管理的作用,积极的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不断的促进企业生产的进步,管理水平的完善。
一、石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
(1)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利于实现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追求税后的利润的最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石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了解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为有利的纳税方案,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的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为更好的节约成本服务,更好的实现石化企业的税后利润的最优,进而实现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相关的目标,因此,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的制定是实现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的最为有效的方式。
(2)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利于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合理的展开可以促进石化企业的经营者的经济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管理的水平。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助于使得财务管理以及其行为得到规范化,促使企业策划出正确的方案,决定等,从而达到合法节税,实现财政管理的最终的目的。由此,石化企业借助税收筹划的展开,可以规范会计的核算行为,从而,加强企业的财务的管理,进而,为企业的经营者的决策提供良好的建议,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3)税收筹划利于石化企业的市场的开拓,竞争力的增强。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日益完善,市场的占有范围不断的扩大。石化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的竞争,促进企业发展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规范企业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的投资,融资,以及生产经营,和利润的分配,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才能保证这些环节的正常的进行,才能日益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石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策略
(1)石化企业的税收筹划,要注重税收筹划的总体策略,要立足于企业整体的发展概况。石化企业的税收筹划,依据的企业的理财的活动安排,它直接的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此,石化企业在制订税收筹划时要严格的按照企业的相应的财务战略的决策,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
(2)石化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时,要充分的了解我国的相关的税收的政策以及法规,相关的条例以及其它的信息。全面,及时的掌握国家的相关的税法信息,是石化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首要的前提。这些信息有助于实现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主要的方案是在不同的关于投资,企业经营,筹资方法的相关税收规定的范围内,寻找适合于企业自身发展的最优税收方案。因此,石化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必须熟悉相关的税收信息,以及其他的相关的信息,进而,制定出不同的税收方案,通过比较,优化最终制定出最为有利的方案。
(3)石化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的机制来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石化企业受特定的市场环境,国家的相应政策以及企业自身运作的不断的变化的影响,面临着一定的税收筹划的风险。为了有效的规避这些风险,石化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的机制,在税收筹划的制定过程中,企业要认真的分析,预测税收筹划的可能风险,以及成本,应制定出多套税收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选用,把相应的税务成本当作运营成本中的重要部分,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
(4)石化企业要依据自身的特殊条件,制定适合于自身的税收筹划的方案。石化企业受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自身经营模式的不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制定税收筹划时,不能盲目的模仿其他的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合理的制定税收筹划。企业普遍进行的税收筹划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石化企业通过充分的利用国家的现行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实现税收筹划的最优;充分的利用相关的税法以及文件的相关条件;合理的进行税负的转嫁;纳税期的递延等等。石化企业要依据本企业的自身的发展的特殊性,可以选择单一的筹划方案,或者是选择几个方案的搭配应用。在方案选择时,要充分考虑不同方案的特点,以及其相对的适应性,小心谨慎的选择方案,尽可能的减低税负,促进企业的生产发展,经营管理的提高。
三、结束语
在石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现税收筹划的最优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的目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实现企业的资金,企业的成本,以及利益的最优的组合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石化企业要注重税收筹划,在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案,而不是一味的追求成本的最低化,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特点的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最大的收益的同时,为社会带来一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赵军.中国石化企业采购管理体系研究[J].网络财富,2010(13)
关键词: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涉税风险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收服务,为新兴产业提供一定的发展契机。税务师事务所作为企业的人,在企业机关进行具体的税收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税务师事务所作为税收管理人,能够形成良好的税收意识。作为纳税人,应该进行依法纳税,减少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风险,因此进行合理的税收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税收事务管理的重要体现。税务师事务能够规正税收事务筹划,不断规避风险,根据税收筹划的基本定义,可以进行合理的操作和分析,提前做好税收管理。准备为税收管理服务能够通过行为税收的管理,做好行政法律规避,促进税收风险控制和管理。
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
根据对税务师事务税收筹划的具体涉税风险分析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3类风险:其中第一类为法律风险,这是税收筹划与税收事务关系较为密切的一项风险,这类风险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进行合理的调整,则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手段来调整的经营结构,根据法律法规合理规避相关风险,通过税务师事务所来承担风险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明确,形成一定的税收业务义务层面的风险规避分析;二是行政风险。这一类型通过合理的税收进行审核,有助于对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分析,形成标准化的税收服务和程序,鼓励税收资源进行合理运用,并在税收中做到不浪费,具体的管理通过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来实现市场化经营,做好预测和存在经济风险的基本分析,形成一定的经营管理,做好成本规划,减轻税收的基本负担大有裨益;三是诚信风险。税务师事务所存在诚信风险,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具体的税务服务,能够解决法律风险中存在的诚信危机。一方面,企业严格遵守税收机关的申报制度,更好的进行稽查和管理,同时税务师事务所作出一定的稽查服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控纳税风险。另一方面,对税务师事务所所服务企业的纳税职责进行落实,督促其起到应尽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树立良好形象和产品市场影响力,从基本层次上规避了事务所所服务的企业部门可能受到的风险,做到融资行为的最大收益。
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的规避措施
通过对纳税相关的税收筹划分析,可以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筹划,方案的设定根据税收基本服务和涉税风险进行具体的规避,可以采取相关的合理筹划措施来达到风险的税收风险规避,具体措施如下:
(一)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基本税收筹划风险,能够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意识上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来完善自身的发展。从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合理的预期,制定具体而详细的方案,能够不断的节约原有的成本,减轻税收的负担,更能够通过税收风险的涉税风险的制度和政策的分析来了解基本的认识和监管,做好税收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提高税收涉税方案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同时采取合理的税收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的收税收筹划,能够在一些商业活动和商业计划中做到预警,借助现代化网络可以实现你的监管,这种监管方式能够形成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也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做好服务企业的风险规避,进行合理的措施服务,有利于在合理的调整在税收规避中的风险,避免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在税收筹划风险中受到直接的影响,而且能够为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优质化服务。
(二)优化税收筹划方案优化税收筹划方案,是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科学和有效性的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能够带来诸多直接影响,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的实际效果。从之前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来看,采取合理的服务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能够在科学规避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做到风险规避和认知科学,根据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所带来的优化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不同的措施制定。第一,可以采取服务纳税人的方式来进行税收服务管理,这种服务方式能够从业务活动上做到优化和完善,能够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做好业务活动的拓展,不断地形成基本的业务活动,鼓励国家政策采取调整投资措施,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计划管理,做到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结果;第二,通过对税收服务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的基本方案进行科学的评价,整理和调整税收方案促进风险调整鼓励税收活动的应用和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做到最大限度的风险规避。
(三)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人员与税务机关政策理解略有偏差,需要客户与税务机关之间保持的良好沟通。在税务机关审查的前提下,可以对执法以及相关的涉税风险进行不断的调整,税收政策空间等多方面的因素,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有必要形成良好的沟通,以规避行政执法风险。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受税务机关审查,但受税务机关行政执法因素影响,可能导致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涉税风险增加,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进行良好的沟通以及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能够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因此,在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中应与税务机关形成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主观建议,向税务机关确认和咨询税收筹划中的各种问题,合理规避行政执法风险。通过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提供更好的建议,进行基本机构税收机关的审查和咨询,做好双方的互利共赢,采取合理的规避风险政策,促进双方进行涉税风险的规避,做好税收的基本强化,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具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形成一定的基础,降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涉税风险,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奠定良好的基础。
非居民企业的概念源自国际税收管辖权中的居民管辖权。我国目前实行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相结合的税收管辖权模式。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分为两类: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主要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主要指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发生纳税义务的情形主要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外国企业在我国取得的国际运输收入,以及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涉及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等。[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是国际税收筹划的一部分,其很多筹划方法来自于国际税收筹划的经验积累。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质量将直接影响跨国公司的整体税收负担。[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筹划与一般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相比较,具有筹划范围更广,筹划环境更复杂,筹划方法更多样灵活等特点。我国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如下现状: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的业务时间短,变化快,税务问题易被忽略;非居民企业缺乏专门的财务和税务专员对中国的纳税负责;非居民企业对中国的税务环境及法律法规缺乏清晰全面的认识,税务风险大;中国税收中介机构收费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成本高;非居民企业大多作为企业集团的一部分,需考虑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非居民税收涉及跨国流动,在法律上是被监管的重点对象。根据有效税收筹划理论,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筹划也应该考虑成本因素。根据非居民企业的特点和目前中国的经济和税务环境,非居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评估其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优选税收筹划方案。[3](一)税收筹划时应综合考虑该筹划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例如,应考虑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否影响其他交易方和所在国政府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商业机会。(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税收筹划容易局限于单独税种税负的降低,忽略其他税种税负的增加。(三)相对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国际收入分配上承担了更多的政治责任。税收筹划时需要明了这种政治责任,并将这种责任和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结合来。如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考虑和自己未来的战略合作国建立良好的政治和商业关系。(四)应考虑执行税收筹划方案所带来的人力物力成本,使税收筹划满足成本效益原则。(五)应关注中国关于非居民企业税收的特殊的现有政策和未来政策动向。即税收筹划不光考虑现阶段成本,还应立足长远,关注局势发展,实现超前筹划。例如有些税收筹划在现阶段有效,在未来政策变化后则可能带来更大的成本。中国在《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2008)》中提出了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后来又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非居民企业的相关指导性文件和措施。虽然不是很完善,但关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相关法律规范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这意味着,我国非居民企业面临独特的纳税环境。(一)常设机构认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不承担完全纳税义务,它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取于其是否在中国境内有常设机构、场所。(二)预提所得和源泉扣缴。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这部分所得,应采用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由支付人在支付款项时将应缴的税款扣下来缴入国库,同时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以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不扣除任何成本费用。非居民企业取得适用源泉扣缴方式征税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并减半征收。[4](三)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结合。对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且能如实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据实征收,否则核定征收。(四)税务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相关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5](五)涉及国际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税收往往涉及国际收入的分配,为避免双重征税,我国目前已经和9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税收协定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但不再自动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须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供能证明自己是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实际受益人的相关资料,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才能按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六)与国际避税问题紧密相关。非居民企业税收具有跨国流动性,容易发生国际避税,故非居民企业往往是各国反国际避税监管的重点对象。我国有针对该问题的很多政策法规,比如我国在特别纳税调整、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转移定价、关联交易等方面都出台了很多政策来规范该类税务问题,防止国际避税问题的发生,保证税源。[6]
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的框架设计与案例分析
非居民企业在开展业务之前有必要进行适当并且有效的税收筹划。针对非居民企业的特点、面临的纳税环境和影响非居民企业税收的主要因素,结合现行的税收筹划方法,主要从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人身份和常设机构、组织形式、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其他税种五个方面进行筹划。本文以太阳公司为例,考察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收益。太阳公司是A国第四大汽车公司,创立于1952年,该公司是一个跨国汽车公司,产品销往世界多个国家,目前已经在B国和C地区建立有全资子公司。公司总部和实际管理机构设在A国。所以,太阳公司是A国的居民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业务,为了方便,该案例只考虑主营业务。太阳公司在A国有24家汽车制造厂和零部件长,18家仓库。此外还下属有自己的运输公司和很多附属机构。发展到现在,太阳公司已经拥有一支全球化的员工队伍,全球化的股东结构,以及全球化的品牌意识和发展战略。太阳公司的战略大致是:全球化,品牌化,技术创新和领先化,成本集约化。A国属于发达国家,其税制结构以所得税为主。太阳公司面临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为33%。B地区是一个临海小港,连续多年被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和组织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B地区税制属于分类税制,以所得税为主,辅之征收行为税和财产税等,具体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包括物业税、利得税、薪俸税;一类是间接税,包括遗产税、印花税等。B地区的利得税税率为16.5%,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税率相比都是相当低的。在本例中,B地区的利得税相当于企业所得税。C国是一个岛国,其汽车制造业十分发达,拥有高素质的技术人群且富于创新。该国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其税负在发达国家中较高,法定所得税率为40%。D国是一个小国,人口少,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著称,居民公司所得税率为7.5-20%。控股公司和离岸公司所得可以免交所得税,只需交纳很少的资本税。D国对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为4%。D国的低税政策和严格的保密措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公司来这里投资组建公司。(一)非居民企业纳税人身份和常设机构筹划由于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外国企业来中国寻求发展和机遇,就要避免成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这就要求外国企业关注中国对非居民企业的界定:依照外国法律注册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同时,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比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税负重。因此,非居民企业在此的税收筹划重点在于对纳税人身份和常设机构的筹划。目前常设机构利润归属仍然是一个难题,这为非居民企业提供了合法税收筹划的空间。在我国,非居民企业设立的机构、场所具体包括的类型有: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同时,我国还规定,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委托单位或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人也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对纳税人身份和常设机构的筹划主要立足点在于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和避免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以及对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进行筹划。1、参照国际税收筹划理论,利用各个国家税负不同和特殊的税收优惠条件,选择具有较低税负的国家和地区注册成立公司,同时注意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国外。在中国,实际管理机构的判定一般以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以及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因素来综合判断。非居民企业应将注意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场所等设在国外。2、避免在中国设立常设机构,注意提供劳务的期限的合理安排。通常,尽量在事前筹划将在中国的劳务时间在任何12个月内缩短至6个月以内。具体情况需参看各个国家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同时,在中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把一些纯属为企业的营业进行准备性或辅活动的场所,不视为在我国所设的常设机构,免予征收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可以通过其在我国实施业务活动的机构的性质进行巧妙的塑造和安排,避免成为我国的常设机构。3、大企业可以利用通过合同分割,利用不同的业务类似的子公司与中国境内的企业签订合同等来进行避免成为我国常设机构的筹划。如果集团已经在我国建立正常纳税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非居民企业可以与这些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活动结合起来,也可避免成为常设机构。4、对于已经在我国判定为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则可以采用合理合法的方法进行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筹划,通过业务活动流程的设置,费用的扣除和扣除时间,利润的分配转移,税收优惠的使用等方法使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尽量的少,从而降低税收负担。2008年金融危机后,通过战略考虑,太阳公司的管理层决定在中国开辟市场。通过市场调查,太阳公司发现公司正好有一批为另一国家研制的汽车很适合销往中国市场,这批汽车在另一国市场已经饱和,正好可以在中国将这批汽车处理掉。尽管根据长期的战略规划,太阳公司决定进军中国市场,将会在中国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但由于刚过金融危机,太阳公司并没有资金在中国建立公司,所以公司拟在中国寻找公司代替公司签订合同,并在中国设立汽车展示厅和货物存储仓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税务顾问建议不在中国寻找公司签订合同,而是所有合同都在A国签订,这样,根据中国与A国的税收协定,太阳公司此次在中国的销售项目在中国将不构成常设机构,可以为公司节约税收成本。(二)非居民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公司时,应该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积极的税收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从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当非居民企业决定采用常设机构形式时,常设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产生该常设机构与其投资者(及投资的非居民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等问题。由于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地位、经济责任、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别,所以,非居民企业在投资成立常设机构时就应该进行税收筹划。分公司税收的特点是:缴纳给总公司的利润不必缴纳预提所得税;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亏损可抵消总公司利润,减轻税收负担;与总公司资本转移不负担税收;成立方便,成本费用低等。子公司税收的特点是:当中国税率低于非居民企业居住过税率时,子公司累积利润可达到延缓纳税的好处;利润汇回比分公司灵活;更方便和容易享受中国的税收优惠等。非居民企业可以利用组织形式的不同特点,结合企业自身的需求,进行积极的税收筹划。1、考虑中国与非居民企业居住国之间的税率高低,一般中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选择分公司更有利,这可以使得在中国缴纳的税收在非居民企业居住国得到完全的抵免。反之,选择子公司,这时子公司的利润可累积已取得延缓纳税的税收优势。2、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政府对外国企业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子公司能享受很多分公司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时,非居民企业则应对此加以筹划。3、利用分支机构亏损和盈利筹划。如果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亏损,往往选择分公司,因为分公司的亏损可以转给母公司,降低非居民企业在母公司的税收负担,子公司则不可以。扭亏为盈后可考虑变更为子公司,因为子公司独立性更高,利润不用立即转移,税收筹划空间更大。2010年,经过长时间的战略考虑,太阳公司的管理层决定在中国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但是在选择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时却不知如何是好。中国的所得税率25%。根据太阳公司的预测,该分支机构第一年即可获得盈利1000000美元,设立一个分公司在各项成本、费用、税收方面比设立一个子公司节约20000美元。在征求了税务顾问的意见后,公司决定建立子公司。1、建立分公司,根据公司法,该年所得利润1000000美元需要汇回A国,A国总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1000000*33%=330000美元,除去抵免的250000美元,还应补交80000美元。太阳公司实际税负为330000美元。2、若建立子公司,该子公司在中国缴纳所得税250000美元,剩余利润以股息形式汇回,太阳公司作为中国非居民企业只应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建立子公司税负为250000+(1000000-250000)*10%=325000美元。所以,建立子公司更有税收优势,另外,分公司已经取得利润,在同一纳税年度就要将利润汇回,无法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假如子公司将利润用于在投资,该筹划效果更加明显。(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据统计,去年我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占八成以上,达到871.66亿元。可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是其最主要的税收负担,这为其进行所得税筹划提供了最直接的激励。同时,我国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不断的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但依然有很多可利用的筹划空间。再者,各个国家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政策有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对非居民企业来说也是一种税收筹划的契机。加之非居民企业所得自身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灵活性大等优势,使得非居民企业在所得税上的筹划空间很大。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筹划,具体而言,1、尽量享受税收优惠,《实施条例》规定预提所得税仍维持原10%的优惠税率,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仅有股息、租金等间接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在境内不应设机构场所,或取得的间接所得应尽量不与境内机构、场所发生联系,以享受优惠税率。2、对收入和成本进行筹划。可以通过合理方式延缓收入的实现。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来减少和延缓非居民企业的税收负担。利用财产转让地点和财产所有权的合理筹划安排,并结合各个国家间的税收政策差异,实现财产转让所得税的筹划。同时,对财产净值的精细合理评估,也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在非居民企业进行跨国股权转让时,对股权转让价格和成本进行合理安排,也可以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3、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筹划。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利用预约定价,以降低纳税风险和最终降低税负的目的;对关联交易应进行有利的核算,并提供清晰、完整的资料;在进行国外子公司设置时,既要考虑投资目的国的低税率,也应考虑投资目的国的税率太低所造成的不利处境,若投资目的国的税率低于12.5%,而被投资企业不作利润分配。这可能在我国被特别纳税调整,反而增加成本;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是否违反合理商业目的原则;关联企业间进行合理的转让定价筹划。如:A国甲公司是中国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从当年盈利中向甲公司支付股息100万美元,中国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那么中国B公司当年应该缴纳10万美元的预提所得税。为了避免这笔预提所得税,B公司不是直接向甲公司支付股息,而是将一批为甲公司生产的价值为200万美元的零部件以100万美元的低价卖给甲公司,以低价供货来代替支付股息,减少了预提所得税税赋,在进行筹划时应注意营造合理的商业实质。4、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最终使整个集团获益。如纳税人要减少预提所得税的缴纳,可以选择一个与居住国和收入来源国均签订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国家进行中转来实现节税,如在避税地建立中转控股公司或离岸公司来进行集团整体的税收筹划。5、通过纳税方式的选择进行筹划。我国针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方式。非居民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方式。如果无法取得对企业有利的核定利润率,非居民企业可以比较据实纳税的核算成本与核定征收发生的额外税收成本,选择对企业整体有利的纳税方式。太阳公司采取了转移定价和设立中转公司两种办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一是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筹划。C国子公司技术水平较高,太阳公司决定让C国子公司为中国新兴市场提供零部件。已知C国子公司以1000万美元的成本生产了一些零部件,利润率为20%左右,计划以12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在中国的子公司,而中国的子公司经过加工过后,预计可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销售。太阳公司总部税务顾问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考虑到中国相对国较低的所得税率,建议C国子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的1100万美元卖给中国的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集团公司整体的税负水平。公司税收筹划前和税收筹划后的税负分析参看表1和表2。这样,太阳公司通过不同国家地区的税负差别,通过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案,进行税收筹划,为公司节约了税收成本。二是设立中装公司。2011年,中国的子公司已经进入正常的运转,太阳公司的母公司和三个子公司都分别获得1000000美元利润,现三家子公司的所有利润都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母公司,为了实现全球税收负担最小化,公司税务顾问在考虑D国的特殊税收政策后,建议在D国建立一个控股公司,先集中各子公司的利润,之后再汇往母公司。为了简化起见,这里忽略预提所得税,并假设所有国家都有税收抵免制度。公司筹划前后的税负分析见表3和表4,通过设立中转控股公司,太阳公司集团的总有效税率降低,为公司降低了税负。(四)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筹划我国截至2011年已与9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重税收协定,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企业来中国发展可以申请按照其居民国与中国签订的相关税收协定执行在中国的纳税义务。而这些税收协定往往是为避免双重征税和界定国家的利益等,对非居民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这就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而且,我国对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很多并未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这样,非居民企业可以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另外,我国属于税率高但税收优惠政策多的国家,特别是对外资企业,外国企业等有很多鼓励性的优惠税收政策,这也为非居民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在活动前进行事前安排筹划,使企业能够最大限度的合理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税收成本,同时,非居民企业尤其需要关注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1、直接避免成为相关税收的纳税人。如,与一些国家我国的签订税收协定中规定,一些纯属为企业的营业进行准备性或辅活动的场所,不视为在我国所设的常设机构,免予征收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可以利用该税收协定避免成为我国所得税纳税人。2、通过合理筹划,减少计税依据。如,我国对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支出有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非居民企业常设机构可以利用该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筹划安排,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计税依据,降低企业税收负担。3、吃透政策措施,降低税率。如我国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2010年,B地区和中国子公司利润为均1000000美元,都向母公司支付1000000美元股息。太阳公司发现,B地区与中国签有税收协定,在B地区,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按股息总额的5%征税。而中国与A国的税收协定约定股息所得税率为10%。同时,根据B地区汇往A国的股息预提所得税率为0%。根据该项税收协定,太阳公司的税务顾问提出如下建议:将太阳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平价转让给在B地区的子公司,使在中国的子公司成为太阳公司的孙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成本费用为20000美元。而股权转让后中国子公司将利润作为股息转入B地区公司缴纳所得税1000000*5%=50000美元。节省税收成本50000美元,减去股权转让的成本费用20000美元,整个税收筹划为公司节省30000美元。(五)非居民企业其他税种筹划根据我国税法,非居民企业还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纳税义务,只是这些在非居民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在此只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发生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义务的筹划进行简单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第二十条规定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人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所以非居民企业有必要对其在中国发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义务进行筹划。具体而言,1、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我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管理已很成熟,同时,我国地域广,环境复杂,税收政策也多而杂,正因为如此,税收筹划的空间也更大。如,在我国,由于增值税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企业可以通过选择进行增值税筹划。该税收筹划思路要求非居民企业对中国相关税法有深入理解。2、通过巧妙的业务活动的安排,来进行税收筹划。如通过分解营业额,改变收入性质,签订第三方合同,纳税时间筹划,劳务发生地的巧妙安排等来降低企业的税负。2011年,太阳公司开发了一种新型轿车,打算向中国市场推广。经过战略部署太阳公司决定由中国的子公司负责该轿车的生产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广。推广时间大概为2年。由于该型轿车涉及两项新的世界领先技术,公司决定为购买者提供为期三天的该轿车使用和维护知识的培训。该轿车销售价格为58.5万元/辆,其中包括培训费4.68万元/辆。经过预测,两年可以销售200万辆该型轿车。中国税务顾问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国税法对混合销售的相关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所以税务顾问建议太阳公司A国总部派遣培训队伍来华与客户另外签订培训合同。那么培训业务可按3%缴纳营业税。可以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筹划前税负:增值税:[58.5万/(1+17)*17%-40万*17%]*200万=340万元。筹划后税负:增值税:[53.82万/(1+17)*17%-40万*17%]*200万=204万元;营业税:4.68万*3%*200万=28.08万元;总税负:204万+2808万=232.08万元。预计建立该临时机构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常设机构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为80万元。考虑成本因素后,该税收筹划还可为企业节省107.92万元。总之,太阳公司在利用本论文提出的税收筹划框架进行适当的税收筹划后,为公司节约了税收成本。太阳公司在案例中结合公司的自身情况,通过避免成为中国常设机构,合理选择在中国的公司组织形式,通过转移定价和设立中转公司,合理利用税收协定优惠和中国特殊的税收政策等进行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实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也说明了本文提出的税收筹划框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案例属于假设案例,公司的数据为计算分析方便,纯属假设。案例中的A国原型为德国,B地区原型为中国香港,C国原型为日本,D国原型为新加坡。虽以这些国家为原型,但为了案例分析方便也有一些其它非真实的修饰,所以论文中各个国家只以字母代替。
[关键词] 税务筹划 风险 选择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可以进行策划,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也即纳税人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的。
一 、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1.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各类企业创造了新形势下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企业如何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做到纳税成本最低,这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涉及所得税,还有很多其他税种,只关注所得税是不够的,税务筹划正是以企业所有涉税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税收缴纳等为研究范围,涉及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和财务分析等环节的筹划行为。因此,税务筹划丰富了现代财务管理的内容,它要求企业充分考虑纳税的影响,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统筹安排,以获得经济利益。
2.税务筹划是企业纳税前的规划行为征税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或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税收政策导向使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和不同纳税地区存在税负差异,这就为企业选择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理财活动提供了基础,企业可以事先进行筹划以获得经济利益。例如,新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税负是减轻还是加重;对有利的条件如何充分利用,以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对不利的条件如何应对,以达到影响程度最低、损失最小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选择,将企业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对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为企业的经济决策提供决策依据的行为。
3.企业税务筹划具有不确定性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预测活动。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但这些活动有的尚未实际发生,企业主要依靠以往的统计资料作为预测和策划的依据,建立相关的财务模型,在建立模型时一般也只能考虑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变化,也使得税务筹划具有一些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注重收集相关信息,减少不确定因素影响,编制可行的纳税方案,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使税务筹划的方案更加科学和完善。
二、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问题
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我国中小企业现阶段的税收筹划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尤其值得重视
1.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误区,总体上发展缓慢。税收筹划作为降低经营成本的有效措施之一,引起了企业经营者的空前关注。不过,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人们对税收筹划缺乏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认识上也存在种种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是企业自己的事,与税务部门无关。国家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种、税率的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希望纳税人能作出积极的回应,而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一种积极回应,这种回应使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以发挥,完善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减少税务稽查频率,提高行政效率,从而降低征税成本。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是打税法的球,主要是想达到企业的避税目的。这种认识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税收筹划与避税,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其实质确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筹划体现的是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避税则体现了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主动安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订最佳纳税方案,降低纳税成本,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它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是一种阳光产业。避税则不同,它是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进行一些不正常安排,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钻税法的空子,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经营、财务上的变通,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避税明显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随着法治的日益健全,这种做法必将承担越来越大的制裁风险。税收筹划不同于少缴税。一般人都会认为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或少缴税,其实不然。如果某种经营方案可以获得企业利润最大化,即便该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该方案仍是最佳经营方案。
第三个误区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从表面上看,在一定时间内,税收筹划的确使国家税收收入相应减少。但从长远看,税收筹划反而会使国家税款大幅增加。税收筹划会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科学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式更加缜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和利润不断提高。从全局和长远而言,它必然会促进依法纳税社会环境的逐步形成,从而带动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2.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实施面临诸多风险。我国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度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而忽视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有的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临时从社会招聘一些兼职会计,目的就是出报表、交税,根本无从谈起规范管理、规范经营,即使设置会计机构的中小企业,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致使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三、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相关建议
1.微观角度(中小企业自身)而言,要解决上述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的盈利空间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税收筹划也是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企业预期经济效益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才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
(2)明确税收筹划的目的,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均会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3)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已经开始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税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差异性,税务执法机关往往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一些比较模糊没有明确界定、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尽可能的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行,并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避免无效筹划劳动。
(4)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税收专家的力量。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中小企业由于专业、经验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应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操作,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2.宏观角度的建议。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们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1)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税收扶持政策应以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为主,以特殊目的为辅。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吸纳特殊人士就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是其自身特点决定的。因此,税收政策应根据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进入和退出壁垒少等特点,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中小企业以自由发展的空间,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地位。
(2)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规范化法制化。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之中,很不系统规范。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中自我保护能力、承受能力和谈判能力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优惠措施往往很难落到实处。 因此,应对目前已执行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
(3)严格按照标准,严控核定征收范围 。 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别要注意根据各个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科学地核定应纳税额,严禁随意扩大“人为约定”,实行核定征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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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8-0080-03
前言
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筹划与安排,降低企业税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其主要方法包括企业融资、投资以及收益分配等内容,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国家对纳税行为已经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要求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紧密结合,以便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本文通过全面分析我国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指出了一系列完善税收筹划的合理建议。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念
财务管理领域中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影响了一个企业的经济利益。通常税收筹划也被称为“合理避税”,其主要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调整企业内部的经营、投资以及理财方式以减少税金的缴纳。它约束了企业内部的财务分配,改善了企业的生产结构与经营决策,可以使企业的资金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这也是其合法性的必然要求。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选择各种纳税方案,不能违反相关的国家财务法规。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环境的变更,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进行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法律很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时企业财务管理者必须对财务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与完善,以便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的整体变化。
2.服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以便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选择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的回收率。另一方面是延迟纳税,这两方面都可以降低税收支出。同时,税收筹划还应考虑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目标,其计划内容应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策划。虽然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以提高企业的总收益,但税负的降低并不意味企业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企业的负债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标准,但其却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服从财务决策过程
企业的税收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经营来实现的,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投资与融资,因此税收决策必须要服从企业的财务决策,不可独立于财务决策。如果税收决策脱离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企业整体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甚至还会导致错误财务决策的发生。比如,税法规定,企业的出口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但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益,忽略国际市场的吸纳能力,片面追求税收利益,必然会作出错误的经营决策。
4.成本效益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企业的整体效益,但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具有双面性,纳税人在享受方案所带来的税收利益时,也必然会为该方案付出额外的费用,因此是否选择一种方案作为自己的经营决策,首先应考察费用与利益的大小关系,若新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则该税收筹划方案就是合理可行的,反之亦然。同时,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只考虑个别的税种负担,还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必须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引进资金时间观念,进而选择一种最优方案。
二、税收筹划注意的几点问题
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保证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在实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站在企业全局角度进行
一般而言,企业税收筹划部门应该设立在财务部门之下,但税收筹划部门很少参与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工作,对税收筹划的绩效考核也一般以税负水平作为依据,这将导致企业无形之中盲目追求低水平的赋税,不能更好地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结合。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了解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做到紧密结合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这样不但可以有效避免盲目降税,还可以由根本上实现合理避税的根本目的。
(二)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近年来,我国的会计体系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也得到了一定的充实与完善,但还是为税务违规运作留下了一定的隐患。很多企业利用企业的会计准则实现合理避税,但也有一些企业打“球”利用会计造假的方式实现税收优惠。此种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对我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后果,一旦税务部门进行查处,企业不但会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还会严重损害自身形象。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