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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制造企业;税收筹划;财务管理;策略
一、民营制造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
(一)税收筹划可以实现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效益
通过税收筹划工作,民营制造企业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而可以根据民营制造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基本特点,对这税收筹划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规划,以便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设计。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民营制造企业实现最佳利润。也就是说通过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民营制造企业可以根据税收优惠减少纳税支出,进而推进民营制造企业实现财务管理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税收筹划可以促进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明显提高
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实现企业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优配置途径之一,通过税收筹划最终促进民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一个民营制造企业想要进行税务筹划工作,那么首先应该完善企业的财务会计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建设为建立现代民营制造企业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制度的完善,既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又可使纳税筹划工作更加规范化,合法化。
(三)税收筹划可以促进民营企业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国家在税制改革上花了很多时间,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税收筹划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和调整。如果民营制造企业想减轻更多的企业税负,必然需要加强自己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制度规定了解与掌握。这样做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民营制造企业的税收法律意识,而且可以更广泛地宣传推广和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民营制造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策略
由此可见,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既可提升民营制造企业自身的纳税意识,又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与水平,加快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进而促进企业健康及可持续快速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应该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加强民营制造企业的税收筹划,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营制造企业应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尽可能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税改的不断推进,民营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更大的风险。为了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或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民营制造企业的避税计划风险。民营制造企业应着重加强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管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注意仔细预测和评估分析税收计划和成本的风险,制定多套防范管控预案,进而在各种不同情况下能够选择合适管控方案,及时对纳税风险进行必要的预防。
(二)加强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业务水平
当前,在民营制造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大多由财务部门从事,但企业的税收筹划和企业会计管理存在较大的差异,同时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和落实,这也是民营制造企业降低税收规划风险的先决条件。这就要求企业不断提高自身及财务人员的纳税及相应的专业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因此在当前税法不断更新完善的情势下,民营企业必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纳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纳税。同时可邀请专家教授结合当前情势对财务人员进行讲授"如何对企业纳税进行合理的规划",丰富财务人员对税务规划的知识,进而提升财务人员的税务规划的本领与能力。
(三)加强民营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如果民营制造企业想要提高税收筹划效益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水平,那么就应该制定和实施有效控制和约束税收筹划风险的制度。在建立健全税收筹划制度的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全面深入地研究自身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并结合当前企业的发展及其基本特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税务信息,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全程的掌握与把控。同时也要持续性的掌握各类税收动态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规划与思路进行必要的完善与优化,进而使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得更得更加科学、合理。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完善民营制造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注重企业自身的整体经营管理效益,同时全面深入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进而实现纳税筹划的合理化,合法化,确保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能够有条有序地开展。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活跃市场,解决劳动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大多数生产性民营企业,由于内外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中仍处于弱势。从内部因素来看,生产性民营企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研发能力不足,产品竞争力较弱,资金短缺,融资困难。从外部因素来看,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而且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内、外资企业有别的所得税政策,使得生产性民营企业的待遇低于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又由于生产性民营企业自身的局限,使得国内大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不到充分运用,导致生产性民营企业的税收成本较高。因此,广大生产性民营企业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的差异性和不完善性及生产性民营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与所处的有利经济形势,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收成本支出,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生产性民营企业开展所得税筹划的一般途径
(一)选择合适的企业经营组织形式进行筹划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不一样的企业组织形式,享受不一样的税收待遇。因此,生产性民营企业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负担的组织形式。
例如,纳税人M是一家小型袜子生产企业,预计营业利润25万元。如果该厂以公司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经营者所分配的税后利润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纳税情况和盈利情况如下:
应纳公司所得税=250000×33%=82500(元)
公司税后利润=250000-82500=167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67500×35%-6750=51875(元)
税后净收益=167500-51875=115625(元)
如果该厂以合伙人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则M的纳税情况和盈利情况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0×35%-6750=80750(元)
税后净收益=250000-80750=169250(元)
与前者相比,以合伙人形式注册登记的明显比以公司形式登记的税后净收益多(169250-115625)53625元,与此相对应,所得税少付(82500+51875-80750)53625元。故纳税人M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应选择合伙企业形式。
(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充分、合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纳税人将资金投向不需负担税收或负担较轻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达到节税增收的目的。
1.地区优惠政策。国家为支持某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会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因此,生产性民营企业在选择投资区域时,须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异及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整体税负相对较低的地点投资,以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2.行业优惠政策。国家为调整产业结构,对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三废”产品生产的企业、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和基础设施及兴办第三产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政策在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正确引导的同时,也节约了企业资金。因此,生产性民营企业在选择行业时,可以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上述行业,以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3.人员聘用优惠政策。我国现行所得税法对企业安置城镇待业人员有减免优惠,凡企业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超过60%以上的,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缴纳所得税两年。生产性民营企业可以利用其灵活的用人政策,积极选拔下岗职工来企业工作,充分享受人员聘用上的税收优惠。例如,某纳税人新开一家服装加工企业,原有员工10人,由于其经营得当,便想进一步扩大规模,需要招收新员工,但是服装加工厂处于创业阶段,各方面负担较重,于是便向税务专家咨询,得知本厂完全符合新办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在本年度安置待业人员16人就可以使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经主营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这样大大降低了服装厂的纳税负担。
(三)合理进行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进行筹划
1.合理安排技术开发投资。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列支,而且企业上述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含10%)的企业,可以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生产性民营企业享受该优惠可从两方面来筹划:一是选择适当的投资年度,主要是考虑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关系到能否抵扣、抵扣多少。二是合理分配每年技术开发费的数额。对跨年度连续性的技术开发,合理分配各年技术开发费的数额,保证各年的增长幅度都在10%以上,因为分年抵扣对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抵,可充分享受优惠。
例如:2001年3月鸿达公司开始进行一项技术开发,预计2002年底完成,总投资240万元。其1999年的技术开发费支出为100万元,企业的盈利水平稳定,其2001年、200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5万元。有3种技术开发费支出方案:
方案一:2001年、2002年分别投资160万元、80万元
方案二:2001年、2002年分别投资110万元、130万元
方案三:2001年、2002年分别投资100万元、140万元
不同方案效果是不一样的,方案二效果最好。计算分析见下表:
2.合理利用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所得税税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生产性民营企业可从两方面筹划:一是尽量减少基期利润,将利润通过合法的手段转移到抵扣的年度。如果企业抵扣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较多,或者购买设备前一年度所得税款较少,则新增税款就会较多,这样就可以更加充分的享受税收优惠。二是不改变年度利润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投资年度。选择不同的年度进行投资,所能实现的新增税款数额不同。因此,正确把握投资的年度对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四)正确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生产性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大小,从而影响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对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大小有直接影响。生产性民营企业应规范会计核算,根据法规,结合其是处于征税期还是免税期,考虑市场物价波动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的方法,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增大企业利润的目的。
(五)用足费用扣除标准限额进行筹划
现行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费用扣除分为据实扣除项目和按标准限额扣除项目两种。生产性民营企业如果能合理的划分两部分扣除项目,用好限额扣除的政策,原来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后列支的费用就会转化为税前扣除费用。如税法对企业为雇员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障性缴费及企业支付的广告费和宣传费等等,均有扣除比例规定,而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有不受比例限制据实扣除的规定。生产性民营企业在寻求企业发展的决策上,应充分利用优惠空间,开发新产品,改变产品结构单一的状况,提高竞争力。
二、生产性民营企业开展所得税筹划的效应分析
(一)有利于减少生产性民营企业的税收支出
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企业税款的支付是现金的净流出,且没有与之相配比的收入。在生产性民营企业中,除了正常经营性支出外,税收支付是非经营性支出中最大的一块。尽管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是缴纳税款必竟是纳税人在经济利益上的一种丧失。生产性民营企业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方法,就可以避免或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从而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外,税收筹划是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样企业就不会因为偷税、骗税而担惊受怕或被处罚,从而规避了因为违反税法而招致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开展税收筹划的确有利于中小企业减少税收成本,防止落入税法陷阱,使企业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有利于降低生产性民营企业的纳税风险
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体现。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纳税人员只有认真学习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正确领会税收立法精神,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才能成功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目前,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大多都是一些跨国公司、三资企业和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纳税行为一般比较规范,其中有的还是纳税先进单位,这就说明税收筹划搞得好的企业纳税意识比较强,纳税风险较小。生产性民营企业需要克服自身条件的限制,加强对税法内容的了解,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促使生产性民营企业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地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地履行纳税义务,最大限度的降低纳税风险。
关键词:广州民营企业 科技创新 税收激励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广州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据统计,2010年,全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4056.0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8.2%,居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首位,民营企业已成为广州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力量。但由于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广州民营企业发展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据全国工商联2008年数据显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入围条件为营业收入29.70亿元以上)中杭州有81家、绍兴有33家、温州有21家,而广州市仅有12家。从民营经济比重来看,2010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34.7%,而温州、宁波等地已占到80%左右,省内的佛山、中山的比重也都在60%左右。对广州来说,在城市综合实力中,科技创新是一块短板,在反映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R&D数据上,广州的支出只有北京的1/4,R&D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北京的1/3,与上海、深圳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另外,广州民营企业研发力度不大,2009年,广州科技型民营企业投入研发经费54.47亿元,技工贸总收入2069.17亿元,研发投入占技工贸收入比重的2.63%。全市民营企业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称号17个,而宁波37个、深圳51个、温州38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5个,而温州80个、宁波44个。中国社科院公布的全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50强,深圳占了8家,广州则无1家。由于没有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科技自主创新的力量不足,导致广州民营企业产业附加值、竞争能力低下。广州民营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创新的主体在于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来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而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激励是其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如何利用税收政策引导并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以此让广州民营企业发展和壮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本文研究重点。
税收激励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关系
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主要通过税收激励体现,税收激励也称为税收优惠,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给予某些活动以优惠待遇的条款。税收优惠可以解释为政府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将其让渡给纳税人,如果让渡的税收收入体现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结果中,它必然会增加科技创新活动带来的收益。
(一)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有正向关联效应
国内外大量学者都对税收激励促进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过实证研究。Dagenais et al(1997)对加拿大的R&D税收优惠体系研究发现,政府每放弃1加元的税收收入,私人R&D支出将增加到0.98加元;美国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美国、加拿大和瑞典所实施的研发税收抵免效果的实证分析表明,税收激励能使研发支出增加近2%。Billings(2003)指出,企业创新活动的安排取决于创新的使用成本。若以Pr和PY分别表示创新活动的投入和产出,以τ表示企业所得税税率,k表示对创新活动的税收激励,δ表示折旧率,r表示贴现率,则创新活动的使用成本可以表示为:
Ct=Pr(1-τ-k)(r+δ)/PY(1-τ)
其中,Pr/PY表示一单位创新活动的真实购买价格,(1-τ-k)(r+δ)表示增加一单位创新活动的机会成本。可见,税收激励k是影响企业从事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变量,各国普遍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
(二)税收优惠可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投资成本
税收优惠在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动中可降低投资成本,其机理是税收通过对资本预期收益和资本成本的影响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税负高低直接影响资本的预期收益,在资本预期收益一定时,资本成本越低,资本的预期利润率越高。某些税收优惠措施,如投资抵免、利息抵免、加速折旧等,可降低资本成本,刺激投资积极性。当政府为民营企业创新投资提供税收优惠时,可降低边际资本成本,资本需求量相应增加,从而鼓励企业创新投资。图1中,政府对民营企业再创新投资提供税收优惠T,新的均衡点将从E2移动到E1点,再创新资本数量从Q2到Q1。
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激励和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做法,广州民营企业只有进行科技自主创新,才可能在核心技术的辐射与带动下,进一步引导整个产业链条的扩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增强广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税收激励政策
(一)实行多元化税收激励政策
税收激励政策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被各国政府广泛使用,包括间接优惠和直接优惠,运用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等多种间接优惠方式,同时辅予免征、减征和优惠税率等直接优惠方式。为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广州市地税部门2010年起明确了扶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政策为:为民营企业担保、再担保机构取得的业务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对民营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民营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民营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以上的政策规定看,广州市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税收激励政策主要采用直接优惠为主,间接优惠为辅的模式,这种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间接优惠侧重于事前优惠,有利于渗透引导企业的经营决策,对技术创新活动形成更有效的激励,为加大税收优惠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力度,广州相关决策部门应增加间接优惠措施。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1.增加财政投入,扶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为加大民营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广州市财政实施科技型企业扶持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每年安排市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3000万元,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导支持,对认定为市创新企业的给予经费扶持,并从2011年起,扶持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每年15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对民营企业利用银行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可给予贴息支持。同时从该年度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奖励本市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并支持广州民营科技园扩园发展,加快建设成为国家民营科技示范基地。其次,对获得国家、省、广州市立项支持的研发项目给予专项配套资助和贷款贴息。其中,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广州市级研发项目分别给予50%、35%和25%的资金配套;对获得国家级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资格的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资格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助。再有,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广州市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予以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补助。自2011年起实施增城区域品牌推广计划,每年投入500万元资金,对增城区域品牌和列入市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品牌(20个),进行品牌宣传推广。以上各项利好政策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也存在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总体偏小,资金使用较为分散,支持领域有限的问题,财政政策形式单一,法律层次不高,稳定性差的问题。为此,政府应逐步扩大财政预算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加快设置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2.落实税收激励政策,优化税收管理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关于税收激励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政府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实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同时落实促进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发展、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创业投资和社会资金支持自主创新活动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在广州市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在同行业中影响较大或对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民营企业总部,其境外管理服务、研究开发、投资和资产处置所获得收益的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同时,优化税收管理服务体系,对民营企业免费办理税务登记、纳税培训、办税软件提供与维护、税收资料提供、税法咨询服务;积极推行税务制度,尽量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纳税细则而造成的纳税申报失误,减轻民营企业涉税成本;另外,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资融资政策等应当互相配套,进行调整和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为扶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税务机关可开通民营企业涉税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给予优先办理;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民营企业提供详细办税指引;树立全方位服务理念,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纳税服务;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前提下,不折不扣落实扶持政策。
结论
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推动、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其发展所依赖的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创新息息相关,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对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增强创新能力,具有其它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构建并完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广州发展经济工作中一项长期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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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分析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小民营企业相比于大型企业对国民经济起到的推动作用越发明显,成为了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力量。首先,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问题,据数据显示,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解决了我国80%的就业人数甚至更多;其次,中小民营企业的税费缴纳成为了我国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国家有将近50%的税收收入来自于中小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为我国的公共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三五”期间对于中小民营企业也加大了扶持力度。同时,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生产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组织结构不完善等不足,由于其自身管理水平的不足导致其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而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对会计信息疏于管理,导致企业无法获取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有效需求的不足直接导致企业无法科学高效的做出决策来指导企业发展,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我们接下来通过对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方式,力求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二、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无法满足的原因
(一)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结构的特征和局限性
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而言,其自身管理结构的特征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局限性导致了会计信息的需求存在弊病。首先,中小经营企业通常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所有者即为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虽然其产权结构是高度集中的,但是由于企业所有者独自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可能不能较好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出现;其次,在中小民营企业中,决策权和收益的获得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企业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可以给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以及需求者带来不同的经济利益,所以由于利益的驱使,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帮助企业业主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虚假做账,导致会计信息的需求失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决策。
(二)政府部门对于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不足
国家的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需要获得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实行监督,然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局并没有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第二,国家税务机关在进行征税过程中,一味的想着完成税务单位的年度业绩,而没有如实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核对,比如某地方税务局的年征税指标是1.2亿,在指标无法完成的情况,此税务局会要求会计信息管理较不健全的某些中小民营企业预缴下一年度税费来完成自己的指标,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第三,国家审计单位主要进行的是国家机关的审计工作,并没有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而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的事务所又存在行为,导致会计信息需求不准确。
(三)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欠缺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在对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水平较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会计人员之间业务水平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基础较为薄弱,记账方式较为不规范,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二是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落后,会计信息的处理效率较低且准确性不足;三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都是企业所有者安排的亲戚,人员的使用并未考虑财务水平的高低,所以导致企业财务人员水平严重不足。
(四)缺乏完善的会计信息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中小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具有高度集中的决策权,所以很多会计人员不得不听命于企业管理者,按管理者的意图核对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中小企业缺乏对于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体系,会计部门单一,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第二,中小企业由于其管理结构的限制,无法或者说很难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内部控制体系,对于会计信息的控制完全由企业管理人一人完成,难免会使得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满足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的对策
(一)改革企业结构,完善管理机制
对于企业结构的改变,首先,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企业管理者虽占据企业的所有权,但是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应当积极听从相关管理人员的建议,并采取投票机制进行决策,但保留企业所有者的一票否决权;其次,企业管理者由于权力集中,应当大力加强会计知识的学习,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有较好的把握,避免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给企业带来损失;最后,应当由无利益相关的管理人员对每期的会计信息进行核对,避免企业管理者与会计人员串通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不准确。
(二)政府部门加强宏观调控以及监督管理力度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宏观调控以及加大对于会计信息的监督力度,全面提高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一,国家应当采取合适的宏观调控手段或者颁布相应的文件,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推动其会计信息化的变革,通过优惠政策切实的解决其会计信息需求不足的状况;第二,财政部门应该加强对于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不定期的检查,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其会计信息规范化以及保证其真实性;第三,税务机关应该如实的进行税收征管工作,使得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第四,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不定期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抽检,对于伙同事务所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上报严惩,以保证会计信息的需求真实。
(三)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
对于中小民营企业会计能力方面的不足,通过以下方式改革。第一,完善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系统,规范日常财务数据的处理方式,采用科学高效的会计信息处理方法;第二,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从业人员,将财务会计信息处理能力作为招聘的第一要素,从源头上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第三,加强对在职财会人员的培训,加强其对《公司法》、《会计法》等的学习,不断的培养其财务会计水平,对于不断变更的财务知识不断地学习,紧跟时代的步伐;第四,加强财会人员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比如风险控制、纳税筹划等,培养多元化高层次的会计人员,促进企业会计水平的提升以满足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
(四)完善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监督控制体系
首先,加强检查监督的力度,健全会计工作的程序,派专门的人员对企业会计的数据、凭证以及报表等基础会计信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企业物资、材料、以及设备进行相应的清点,做到账目与实务相符合,加强对于会计信息的实时监督;其次,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应当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意识,在日常会计信息核对过程中准确发现会计信息的纰漏以及潜在的风险,加强会计信息的监督管理;再次,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处理加强内部控制,防止企业管理者公布虚假信息欺骗投资人与社会公众;最后,企业管理者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总结
中小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重要力量,解决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不足的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我们需要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以及与其他单位紧密合作,切实解决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不足的问题,确保企业财务健康,最终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冯乃萍.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问题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8).
关键词:民营企业;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中国民营企业得到了突飞猛进地发展,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08年民营企业家数在中国法人企业中占比已达60%以上,民营经济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中国GDP的比重已超过65%,实现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达68%,全年实现纳税占中国税收总额近60%。另外数据还显示,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不仅为中国创造了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还提供了中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成为中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因此,随着民营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加强民营企业管理,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盈余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理论基础
关于盈余管理,国内外许多学者都曾进行过定义。顾兆峰(2000)强调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选择会计政策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宁亚平(2004)在分析了前人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后认为,盈余操纵包括盈余管理和盈余作假两个内容,两者互斥。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层在会计准则和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盈余操纵,或通过重组经营活动或交易达到盈余操纵的目的,但这些经营活动和交易的重组增加或至少不损害公司的价值。广义的盈余管理指盈余操纵,狭义的盈余管理指盈余作假(贺德富、邹晶,2008),本文所讨论的内容建立在广义的盈余管理的基础上。
盈余管理最主要的操作法包括两个层次,报表层次和交易层次,报表层次的盈余操纵主要是要与营业相关的应计项目操作、营业外项目、会计政策与估计的选择;交易层次的盈余操纵主要有交易事项的安排等。通常情况下,通过报表层次进行的盈余管理比交易层次的盈余管理更为普遍(Johes,1991),而且在法律保护程度较低的国家,譬如奥地利、南非和韩国等国家企业盈余管理程度较高,而在美国等国家法律保护程度较高,则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相对较低。
财务报告中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盈余不符合“过去的永远是过去的”这一经济学教义,但在持续经营这一会计假设下,会计盈余可以传递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由此影响政府、所有者、债权人等信息需求方的决策,与此同时,作为会计主体的各利益集团间也有利益冲突,所以盈余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动机源于拉丁语“morore”,动机对行为有引发、指导和维持作用。盈余管理目的是在一定外部环境下,盈余管理主体为维持民营企业活跃于市场这一具体目标而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它是引发、维护盈余管理主体从事盈余管理活动的力量源泉。
二、民营企业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1.报酬契约动机,也为资金计划动机。在委托理论中,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由于关系的存在,产生了报酬契约,而民营企业会计报告盈余在签订、履行和评价报酬契约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所得报酬与报告盈余挂钩的经理人会对会计政策和程序的选择使企业盈余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变动,具体来讲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形。(1)当资金计划设有盈余下限且企业非操控盈余(即现金流量加上非操控性应计利润)低于下限时,管理人员会进一步调减操控性应计利润,以降低会计盈余,进行所谓的“巨额冲销”,降低以后会计期间的折旧费和摊销费用,使得未来年度管理人员获得奖金的机会增加。(2)当奖金计划设有上限且企业的非操控盈余高于盈余上限时,管理人员也会选择减少报告收益的会计方法。因为超过上限部分净收益失去了带来奖金的机会,管理层可采用递延收益的会计方法将本期收益递延至下期。(3)当企业的非操控盈余介于盈余下限和上限之间时,奖金计划才会激励管理人员采用增加报告收益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2.资本市场动机。资本市场是公司获取资金的重要场所,要进入这一市场,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1)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民营企业,为了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便募集更多的资金,其管理当局很可能对募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盈余信息进行操纵,从而欺骗投资者。(2)其他资本市场动机,典型的有管理当局下市收购(MBO)与内部人交易,在MBO中,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外部融资机构的帮助收购所服务企业的股权,从而完成单纯的企业管理人员到所有者的转变。由于盈余信息在管理当局下市收购的估价中非常重要,因此发生下市收购的管理当局有低估盈余动机。
3.资金筹划动机。在中国,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缺的问题,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贷款给缺乏资信的中小民营企业,为了得到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任,企业难免要对会计报表进行“修饰”,这属于民营企业盈余管理的外部动机。对于那些无法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民营企业,则需要通过内部募集的方式来解决,如让职工交纳风险抵押金,让职工参股入股等;而只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才能换取职工的信任和资金支持。为此,管理当局常常通过盈余管理,提高账面利润,这是盈余管理的内部动机。
4.控制权市场的动机。由于控制权市场的激烈竞争,任何公司都有被接管、收购兼并的危险,公司的经理人员也有被取代的职业风险。如一家公司管理混乱,经营不利,那么其股票价格则会相对于本行业股价水平下跌,公司的股票市价总值下降,当那些有能力的企业机构预期能从接管公司中获利时,他们会趁机以低价买进足够的股份,从而取得公司控制权,并赶走在任经营者。因此这也是企业经理人重要的盈余管理动机。
5.信息传递观动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将内部信息传递给其他利益关系人的一种工具,如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认为是负担不起加速折旧的信号;相反,采用加速折旧则是财务状况良好的表现;再如民营企业的上市公司有时会把可操纵的损失应计项目“积攒”起来,一并在某一期间确认,这称为“巨额冲销”,管理部门希望通过巨额冲销向投资者提供这样一个信号:“不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好日子就要到来了”,所以这也是众多民营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动机。
6.税务筹划目的。避税可以说是企业盈余管理中十分明显的目的之一。企业往往会尽量降低报告净收益,尽管税务部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额时,会执行税务会计,减小了企业盈余操纵的空间,但企业仍有可能选择其他的会计政策调整利润,如固定资产折旧法选择加速折旧法,可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从而使前期收益递延至后期,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况且对于延缓的纳税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与此同时,企业交纳的税款减少意味着节约了现金流量,在“现金为王”的时代,现金支出的节约就提升了企业的营运资本,对增加企业盈利水平和改善财务有较大帮助。由此可知,税费的减少对企业大有裨益,所以企业会出于此目的进行盈余管理。
7.债务契约的动机。负债经营具有财务杠杆效应,往往也伴随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因此,对于债权人来说,通常会在契约中加一些限制性条款,如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能进行超额贷款,保持一定的流动比率或利息保障倍数。一旦违反规定,企业贷款会面临被收回的危险,所以,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时,往往会通过盈余管理来降低违约风险。
短期借款合同虽然没有附加限制性条款,但同样也会导致盈余操纵。因为企业的现金流量波动越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如果企业到期无法还债,企业有可能破产。因此,企业会尽量通过盈余管理,即平滑利润的办法来掩盖潜在的现金流量的大幅波动。如此,一些以净利润作为贷款安全性衡量指标的债权人就会乐意提供这种信贷,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能躲避资金短缺导致的破产,这也是企业盈余管理的重要动机。
8.政治成本激励动机。现代企业不可能完全置身于政治之外,民营企业也不例外。盈利能力强的民营企业通常会受到较多的关注和宣传,政府部门可能会对其征收更多的税收或施加其他管制,所以企业面临的政治成本可能也较大。此外,政府行业管制、收费管制、反垄断都会诱使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降低政治成本,避免制裁,寻求政府帮助和保护。
9.其他目的。李志文、宋蘅(2001)研究表明,中国上市公司配股后存在普遍利润下滑的现象,无论是政府选择假说,还是配股时机假说都未能有效解释原因,且各年度配股后的公司利润显著低于同行业水平,但与证监会配股要求相呼应,说明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配股而操纵利润行为。
此外,陆建桥(2002)从1993—1997年上交所22家亏损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运用了行业相同,规模相类的22家盈利公司作为控制样本,采用多个模型多角度对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为避免上市公司因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诸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处罚,亏损上市公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普遍采取了相应的调减或调增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