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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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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产管理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文第1篇

一、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问题

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剥离和收购不良贷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规定,致使一些不符合剥离条件的贷款被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不仅造成相当一部分金融债权难以落实,而且由于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责任未予追究,掩盖了贷款过程中的一些违规问题和金融犯罪案件。

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主要表现在:评估、拍卖环节管理不严,走过场,有的甚至虚假操作,故意低价处置。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借处置不良资产之机,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为职工谋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资金损失;对抵债资产管理不严,大量账外存放或违规自用。

二、资产管理公司的客观机制缺陷

1、在外部法制环境上,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规建设不完善

在金融产业领域,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投资基金等都相继出台很多法律法规。而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法规文件只有一部行政法规《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受立法层次所限,条例只能在现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一些规定,尚难以解决资产公司业务运作与现有法律之间的某些冲突问题。针对资产管理公司法规建设问题应制定统一规划,不仅只考虑管理法规问题,还应参考国外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做法,针对不良资产处置和设立资产处置机构制定相应的法律,对处置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目标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资产管理公司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2、资产管理公司先天性的政策性缺陷

(1)特殊法人属性决定的财务预算软约束特征。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时的定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特殊金融机构,既无盈利指标,又无税收义务。但在业务经营上,力求以市场化规则运作,尽量减少财政损失。所以说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类特殊的法人机构,兼有商业性和非商业性特征。国家财政是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最终损失,也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财政部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计划和费用预算核拨费用,资产处置现金直接缴入国库。虽然国家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处置资产时有最大化回收资产、最小化处置成本的“企业化”要求,但财政部对资产管理公司没有硬性成本目标和回收目标,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预算约束是软的。

(2)激励约束机制失灵。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特殊性,使其成为高风险机构。如果激励机制的缺失或过于微弱,资产保值增值和最大限度的回收就很可能成为空话,人们可能会寻求有利自身的激励,可能会出现谋取个人利益的冲动。随着资产管理公司战略转型的推进,特别是投资和委托、商业化收购业务的开展和对风险券商的托管,资产管理公司现有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以及现有人员的专业结构与商业化、市场化经营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在运营模式上沿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模式,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90%来自国有商业银行,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管理模式、价值理念和分配制度上与原国有商业银行大同小异,其体制、机制和用人方面上没有区别;在收入分配上没有形成以利润和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存在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

(3)在存续期及未来发展定位上,前景不明导致资产管理公司非理性经营行为。资产管理公司在前几年一直受制于十年存续期的说法,2004年3月3日财政部正式颁布实施《关于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通知》,这个通知已经取消了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的问题。但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除农业银行外已分羹完毕,资产管理公司除不良资产处置外,还能成功拓展哪些商业化业务未理出个头绪。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上,哪一方领地、哪一块业务属于资产管理公司并没有明确。所以最新资源即将枯竭时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危机四伏,对现有的不良资产包出现了非理性争抢态势。刚刚完成的工行可疑类贷款分地区招标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斩获一半以上的不良贷款,但业界普遍认为长城报价不当、非理性出标、超过了资产包的真实价值。今年5月,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从信达手中竞拍到中行63亿元“青岛包”,在国内外投资者中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被其他投资者认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

3、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交易机制方面存在的效率问题

(1)非市场化不良资产剥离模式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1999年不良资产第一次剥离采取的是按账面价值行司对口的行政式指令方法。资产管理公司现存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收购阶段的问题,与当初的非市场化剥离的基础不无关系。由于在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并无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追究,1999年的剥离在一些银行人士看来,不仅是不良资产的剥离,也是不良责任的剥离。

(2)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投资主体少,处置效率不高。我国目前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层次可以划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市场上,从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市场发展的现状来看,市场主流交易形态局限在不良资产组合国际招标方式上,而能够参与这个市场的只有业内人士所熟知的摩根斯坦利、高盛、花旗集团、龙星基金、美林、德意志银行、通用电器资本市场、雷曼兄弟等少数几家活跃于各国不良资产收购市场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受市场准入规定、资金规模和管理能力所限,尚没有出现可以与上述国际投资机构展开正面竞争的国内不良资产投资机构。在国内金融不良资产交易市场上,已出现买方寡头垄断、卖方过度竞争的市场格局。目前,我国不良资产交易零售市场的特点是市场流动性差、交易成本高、市场容量狭小、市场分割较为严重。由于目前没有形成广泛的国内不良资产投资者群体,再加上目前与不良资产交易相关的税费征收、资产评估、债权过户、交易管理等市场制度环境建设严重滞后,使得目前真正有效的不良资产零售交易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

(3)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信息不透明,市场参与程度低。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现状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不良资产处置没有达到真正的市场化,买方和卖方市场存在一定的阻隔。虽然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各自的网站上都开辟了资产查询库、重点资产推介专栏,对拟处置项目均预先进行公告或公示,某些项目或资产包还采取公开拍卖或招标的形式在新闻媒体上宣传,但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向社会公开资产项目处置信息内容极其简单,尚停留在“为形式上的免责而披露”阶段,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而实质上不良资产情况复杂,很多具有非共性的情形,不易为外部理解,资产状况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往往使一般投资者不敢轻易出价。

(4)不良资产处置定价非合理化,市场竞争不充分。不良资产定价是资产处置中的核心问题。资产处置必然是市场处置,因此要培育市场,并把由竞争性市场中得出的公允价格作为合理的处置价格。而当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不发达,市场参与者少,有关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降低了资产处置由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同时由于不良资产评估技术难度高,中介机构非规范运作,所以评估定价随意性较大、准确度不高。

三、对资产管理公司体制改革的建议

1、政府应着力改善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环境,进一步释放资产管理公司的活力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首先必须加大法律支持力度:一要解决法律缺失问题,如学习借鉴国际经验,认真考虑资产公司在资产收购和转让、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中实际和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弥补法律缺失。二要解决相关资产公司法律法规与现行其他法律法规有效衔接的问题,如尽快修改出台《破产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调整《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中妨碍债务执行或便于债务人拖延偿债的因素,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的权利保护。三要在司法实践中依法落实和维护债权人权利。法院应积极受理资产管理公司的司法诉讼,为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可考虑成立特别法庭,专司审理金融债权债务纠纷。此举不仅有利于减少地方政府的司法干预,而且有助于提高法院审理效率。四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切实改善资产处置环境。应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清理那些自行出台的、影响不良资产正常处置的政策和规定。

(2)培育市场,积极引导多种投资者进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一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目前对不良资产感兴趣的国内投资者越来越多,但真正能够在资金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上达到参与金融不良资产批发市场交易要求、可与外资机构展开正面竞争的似乎还没有。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对于整合分散的社会资金,形成有效的不良资产购买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中资机构对国内法律、法规和市场的认识比外资机构深刻,在收购价格方面也可能比国际机构更有竞争力。但是,由于中资机构在盈利模式、评估理念和方法、专家人员队伍、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等核心资源方面与国际机构差距较大,建议在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的初期吸收外资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和运作,充分利用外资机构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构筑国内不良资产批发投资机构购买力。二是对不良资产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和行业,有针对性地鼓励地方国资委、大型集团公司、地方性信托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收购公司,参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由它们设立的零售投资机构先天具有较强的行业资源整合优势和市场优势,对切实提高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减少不良资产问题对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三是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不良资产,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解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将有关资产处置供需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以吸引众多的民间投资者。

(3)加强对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中介机构管理。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于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的质量。政府应采取措施促进中介市场成长,鼓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其他信息咨询机构参与到不良资产处置中,发挥中介机构的信息服务功能和客观估价功能,同时又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以美国为例,FIRREA指导RTC建立了一套确定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并规定RTC在处置从持有保险的存款机构取得的房地产时,必须由经过证明有执业能力的评估人员来评估,且保证评估活动受到了有效监管。借鉴国际经验,建议银监会统一规范从事银行业金融债权与股权评估、拍卖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同时,定期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对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操守记录,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市场禁入”,为不良资产交易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环境。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资产管理公司体制进行改造

(1)重新界定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方面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优化产权结构,促进经营体制的转换。通过多元投资主体参与,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按市场化运作、追求最佳经济效益”的现代金融企业。另一方面可以弥补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不足。资产管理公司今后的不良资产收购和开拓,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吸收外部资金,从而逐步摆脱对国家财政的依赖。这类主体可以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还可以包括非金融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国际金融机构。

(2)建立符合市场运行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经营决策权、风险控制权难以有机地结合起来,道德风险仍然难以有效防范。所以要对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进行改革,防止其机关化、官本位,避免在资产处置上软约束等不利于价格形成的因素。必须在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制度,明确各自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3)建立符合现代金融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将政策性资产处置和商业化业务分账管理,区别考核,摆脱官商模式,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二是不良资产处置通过科学的评估测算体系建立一个回收底线,在底线基础上建立多收多得的递增的激励机制。三是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化业务要逐步建立起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绩效管理,将公司的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形成自上而下、科学有效的绩效目标链。四是积极探索项目组考核制,采取“模拟市场”和项目招标等方式,将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最有挑战性的项目上来。五是建立面向市场的责权利相统一、管理扁平化的职位体系,全面激励各类人才。

3、以市场为导向,实现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

(1)采取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模式。1999年资产管理公司第一次收购不良资产,采取的是“行司对口、等价定额收购”方式,资产管理公司不需要考虑成本约束,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实践表明,这种收购方式弊端太多:银行虚假剥离、责任人解脱、资产管理公司业绩缺乏客观评价、道德风险难以避免等等。2004年3月财政部对这批资产核定了回收率,对资产管理公司实行以“现金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包干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制。2004年6月信达采取议价的方式收购了交行的不良资产;2004年6月建行、中行股改剥离可疑类不良资产采取整体竞标的剥离方式,最后信达中标;时隔一年,工行股改剥离可疑类不良资产,按地区分包招标,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各有收获。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已逐渐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商业化的收购形式。虽然在竞标中还存在资产管理公司市场经济主体意识不强、出现非理性竞争行为或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这毕竟是个好的开端,同时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更需要转换身份,加强成本效益核算,增强责任风险观念,真正成为“自主选择、自我发展、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实体。

(2)强化市场化经营手段。资产管理公司本是一家政策性机构和官办公司,要向商业性的综合投资银行机构转型,必须强化市场化的经营手段。在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上,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专业队伍,拥有与母体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基础,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在不良资产为主体的细分市场中已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增强市场化经营观念,应通过利用已经积累的经验和技术,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优势,提高处置效率;利用资产管理公司己基本成型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可有效降低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利用资产管理公司较为完善的业务运作、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业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在资产定价技术上,充分运用有市场经验的中介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信息揭示,避免软约束并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以获取最大经济利润为目标。在拓展其他业务时,要主动出击、减少对政府政策的依赖,利用本身连接银行、证券、企业的优势,按市场化模式接受其他机构委托处置不良资产、委托经营外部资产等业务。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理论基础;功能定位;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2-0091-2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理论分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通常是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特别成立的用来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类金融中介。在合约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经济人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三大前提下,不良贷款债权方与债务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包括处置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和处置后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可能因较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刺激造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收购及其管理理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着手收购不良资产之前,必须先行确认具有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售资产资格的机构,确定资产类别、资产规模和价款支付标准及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不良资产时,必须有明确有力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快速实现债权的转移,无须取得债务人同意。(2)法律条文规定资产交易中涉及税费减免。(3)完备的债权转移的法律文件,如重签贷款合同或签订债权转移协议、变更抵押登记等法律文件。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购买制,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国有商业银行“购买”不良债权,债权的所有权由原来的母体商业银行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制,即将不良债权直接转入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但是与原来母体商业银行的权属关系没有变化,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后果由母体商业银行承担;三是信托制,即母体银行将不良债权以信托方式划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和处置。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特点与功能定位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特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外资产管理公司相比,有许多共性,这一点比较明显,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使命的特殊性。国外同类机构一般只有单一的处置不良资产的使命,而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债权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改造,最大限度地提升并实现资产价值。资产处置目的及手段的差异性。国外同类公司在资产处置速度与回收率的权衡更多的侧重于处置速度,因而在处置方式上偏重于止损、出售、变现;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首先考虑的是怎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处置上偏重于债务重组等在近期名义上回收率比较高、未来损失不能锁定的方式,譬如债转股、债务重新安排等。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大。国外同类公司往往是以发包商的身份来处置资产,大量的处置业务是由中介机构来做的,因而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小;而我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大量的资产处置业务必须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己来做,因而机构和人员规模较大。接收的资产质量状况更差。国外银行资产按照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来区分资产质量的,不良资产中的损失资产一般由银行自己消化,只有“可疑类”和“关注类”交由专门机构去处置;中国银行业目前的不良资产标准是所谓的“一逾两呆”,不仅口径比国外银行的不良资产标准狭窄,而且受不良资产剥离规模和剥离顺序的限制,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银行不良资产中,均属质量很差的不良贷款,其中一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中呆帐和事实呆帐达到1/3,有的甚至达到一半。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功能定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理解角度的差异,目前业内和外部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议论很多。一是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因而业务运作的重点应该是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迅速变现,优先使用拍卖、折价出售、分包、委托等手段,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任务,然后清算注销。二是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保全资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为目标,因而业务运作的战略选择应该是商业银行资产保全功能的专业化延伸,对公司存续期不应有硬性规定,经营计划管理上不应有年度现金流的设置,避免行为短期化。三是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着特殊使命,即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要逐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因而业务战略的选择上不应该简单行事,应该是在对不良资产进行科学分析分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分别采取相应的止损战略和提升战略。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以及在运作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业务应该是:以最大限度回收资金、提升资产价值、减少损失为根本目标。以重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重点,确立资产重组和资产管理的市场专家地位,逐步发展成为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为主业、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功能的全能型资产管理公司。

三、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发展目标及模式不清晰。从政策性金融机构向商业性金融机构过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如何选择自己的商业发展目标成为首要问题。《关于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AMC商业化的方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分别提出了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发展目标,但这还只是从业务、机构功能和法律形式角度进行考虑的形式层次定位,没有准确定位公司在未来资本市场和企业控制市场上的核心特征。机构投资者和产业投资者这两种资本市场角色的核心能力是完全不同的,确立什么样的商业化发展目标,成为AMC未来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资金来源不足。公司资金来源问题说到底是一个损失分担的问题。众所周知,按照帐面价值收购的不良资产不可能按帐面价值处理(否则就不是不良资产了),也就是说投入公司的资金必然有许多无法收回。于是在各利益主体之间,尤其是政府与银行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必须就亏损分担即出资比例达成一致并形成规范。另外,目前AMC只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并不只限于四大商业银行,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坏帐问题,现在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问题处理好并规范化,有利于以后处理其他银行的问题。

运行机制不完善。作为所有者国家要求AMC要实现资产处置回收的最大化,而要实现这一目标,AMC就必须按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手段进行操作。作为社会经济调控者,成立AMC主要目的是化解银行风险,促使国企脱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AMC从成立的那一天起,机构性质、目标和任务就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政策性。AMC正是由于运作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目标,导致经营中经常会陷于两难境地。例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在申请企业破产时,职工的顺利安置和社会稳定也是AMC不能不考虑的问题。这往往使AMC在与资产买方谈判时处于被动地位,一些可以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处置方案也因此而搁浅。

四、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

构建并完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体制。为适应未来竞争的需要,AMC经过合并、股份制改造及新建之后,应采取集团公司制的管理模式。将各省的办事处改建为子公司,或根据业务领域分类组建专业子公司。集团的控股权在总公司,总公司可以向子公司选派董事长,但经营权在子公司。子公司在其决策范围内是相对独立的,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自主开展业务,只要不偏离总公司的目标,总公司就不能直接干预子公司的具体经营。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损失承担。央银行的再贷款是作为实施货币政策的一种工具,借以调节市场的货币流通量。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借助货币工具增加市场上货币供应量的做法是可取的。但当经济处于平稳增长或通货膨胀,中央银行不需要扩大甚至需要收缩再贷款规模时,这种做法就缺乏可操作性。而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需要轻装上阵,金融债券的大量发行会增加其负担,尤其是当AMC无法偿付金融债券的本息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危害就更大。

要对不良资产进行科学的分类,准确的评估。AMC应对收购的较大和复杂的不良资产进行分类,以便于从各种处置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置,这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基本前提。分类后,就应对不良资产及时评估,以便尽快变现。如果不良资产不能在收购前进行评估,那么AMC也应当尽快在收购时对这些资产进行独立的、专业的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价格,这是处置不良资产的核心。

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金融资产管理和处置业务不仅难度大,而且要求高,属于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涉及金融、证券、房产、评估、财务、税务、法律等多个专业,需要大量既有实践操作技术和经验、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的专家来估量、管理和处置资产,以形成多技术、多专长、多领域的综合性人才组合作。因此,AMC应该把人才培养作为重要战略加以实施,吸收和培养一大批精通金融资产管理的人才,为未来的战略转型奠定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徐放鸣.探索之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五年历程回顾[A].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0):27-29.

[2]王柯敬,王君彩.关于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的现实思考[J].金融论坛,2005(3).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困境;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4-0070-03

随着资产处置业务的快速推进,资产管理公司十年有限存续期的影响日益凸显,资产管理公司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如何根据变化了的环境,适时调整定位,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已成为当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困难不容忽视

(一)企业逃废债行为带来回收难

1人去楼空逃废债。这是企业最常用的逃废债方式。许多企业一旦经营困难,既不依法申请破产,也没有进行任何资产清算,整个公司突然蒸发,不知所踪,银行机构追债无门。

2、利用重组改制逃废债。一是债务重组,利用新公司承接原借款公司的债务或担保,一般新公司实力较弱,与原借款企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新公司在承接债务以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无力偿债。债权银行从新公司得不到任何财产;二是企业改制。企业在大举负债、盲目投资,形成大面积坏账和亏损以后,其母公司通过新设立一家控股公司,直接控制原企业,并把优质资产注入控股公司,而将巨额债务留在原借款企业。由于原借款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公司逃废银行债务。

3利用破产逃废债。有些企业为了逃废银行债务,将企业申请破产,破产财产以各种方式、各种费用为借口转移,最后以破产财产分配比例为“零”的一纸法院裁定来逃废银行债务。金融机构在企业破产中处于最为不利的地位。企业破产时,一般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债权人却未参加破产清算组。破产财产中应优先拨付的费用为:案件受理费、审计费用、评估费、清算组报酬、员工工资、员工社保费、所欠税金、房租费、拍卖佣金、办公、交通费用、公告费等,最后进行债权分配。在破产企业的财产按以上顺序分配后,银行已所剩无几。清偿比例一般不超过5%。

4利用关联企业逃废债。成立几十家关联企业,通过相互担保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采取支付工程款和货款、处理应收账款、委托投资或直接对外投资、转移货款、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不同的定价手段转移银行资金,将借款企业的全部有效资产无偿转让给关联企业,甚至是个人企业,而将全部银行债务保留在借款企业,使借款企业成为一个空壳。

5伪造单证骗取贷款。如采取伪造房产证、贷款人身份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公证书等虚假贷款资料的方法,骗取银行资金。

(二)诉讼执行难

现办理贷款诉讼案一般程序为:提交资料立案――批准立案、预交诉讼费――发传票通知上庭――开庭审理――发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交执行费――发强制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整个过程至少需160天。在近半年的时间里,企业有充足时间转移资产,被诉企业财产无法保全,银行即使胜诉也一无所获。由于逃废债企业90%以上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并且多数已被“掏空”,金融债权实际上已处于毫无保障的境地。

(三)抵押物处置难

在抵押物办理登记和处置中,难免会遇到以下问题:

1办理抵押登记时间长。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实际自然天数为19至21天。然而这是材料齐全不需补充情况下的计算结果,如果欠缺某项资料,则工作时限在国土部门提出补交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由于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很多,办理抵押登记甚至拖延两至三个月之久,给银行债权维护造成诸多不便。

2抵押物处置费用高。办理抵押登记所需交纳的费用包括: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物业估价费等。进入诉讼执行程序,需交纳案件受理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拍卖佣金、过户费,有的还需交纳保安费(看管抵押物)、遣散费及补交地价、管理费、水电费等。

3抵押物往往存在重大缺陷。如有的抵押物未在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无效;有的欠缴土地价款,需要补交;有的不是商业用地,开发、转让受到限制;有的是烂尾楼;有的抵押物已被异地法院强制查封、拍卖,拍卖款已全部划走;有的抵押物被银行和借款企业私下置换,价值大幅缩水,甚至完全丧失等等。

4抵押物处置损失大。借款企业为了更多地从银行获得资金,会要求中介评估机构尽量高估抵押物;评估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会配合借款企业,满足其不合理的要求。最后,评估报告得出的是理论价值(即不考虑抵押物的实际产权和欠费状况)。银行在贷款中即使将抵押物按6折计算,也明显高估。再加上贷款抵押物的种种缺陷和高昂的处置费用,因此,抵押物的处置一般意味着贷款的损失,早处置早损失,晚处置更损失。

(四)银行信贷管理漏洞造成维权难

1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即刻出现损失。银行贷前调查报告一般都是宣扬企业实力较强、信誉突出、银企关系良好、项目还款有保障,贷款后没过几个月,企业经营就出现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无力还本付息。而且对贷款抵押物的真实情况也缺乏应有的调查了解,导致抵押物的损失或丧失。

2对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贷款管理与监控不到位。银行普遍存在未对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的问题,导致这些企业之间相互担保、资金串用,引发连锁风险。

3贷后管理薄弱。如不及时跟踪信贷资金的使用和了解企业的运行情况,贷款到期后银行未能在诉讼时效内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催收,使得诉讼实效已过,债权和贷款担保失效;或未办理抵押、续押登记手续,使得抵押失效,造成损失。

4银行与企业私下交易,导致债权落空。如某银行信贷人员与第三方企业及法院达成协议,将银行名下的抵押物解封,然后过户到第三方企业名下,使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受损。

5不良贷款反映不实,加大了处置损失。不良贷款反映不实在银行中带有一定普遍性。有的企业已停产多年或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一些银行往往通过办理借新还旧,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把损失类贷款作为可疑类贷款剥离,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时出现损失就不可避免。

6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严,风险控制漏洞多。部分银行认为个人消费贷款以房产作抵押,风险小,就放松管理,风险控制不到位,“一人多贷”现象普遍;有的银行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还涉嫌“假按揭”和经济诈骗,使资产管理公司无法处置抵押物。

(五)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更加大了资产处置的难度

政府部门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一般会要求优先考虑企业职工等方面的利益,产生了“安定团结贷款”、“饺子贷款”等,而金融债权人的利益往往被忽略,金融债权的损失带有必然性。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许多地方也存在暗箱操作、重大事项隐瞒甚至欺骗债权人的情况,还把通过改制逃废债的事例作为国有企业脱困的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这些行为妨碍了金融债权的维护工作。

(六)未来不确定性造成公司内部人心不稳

2006年底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业务要求处置完毕,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不确定性使资产管理公司员工感到忧心忡忡,导致人心不稳。

二、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出路的选择

(一)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定位的几种看法

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定位的讨论,综合起来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被动式,其策略是“跟着政策走,由国家考虑”;一类是主动式,其策略是“跟着需求走,由市场决定”。主要有五种观点:

一是完成使命,清算解散。观点认为,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金融不良资产在其原机构内将会得到化解,而且再进行剥离处置将间接地弱化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国外亦有先例,美国的RTC经过5年半时间的运行,将接受的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即宣告解散,解散后有关职能和人员重新回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二是等待剥离,继续处置。观点认为,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的成就证明,政策性的剥离处置不良资产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面临较大冲击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仍有巨额的不良资产存量,而且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不良资产的增量仍需重视;从国内商业银行看,存在不公平竞争之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历史地看,也承担了相当的政策性贷款)要求进行剥离处置。

三是由债权处置向股权管理转移――成为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观点认为,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掌握着580家债转股企业和4000多亿元(加上银行委托近5000亿元)的股权,而且还拥有一批商业性债转股股权,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的状况,在存续期内难以全部或大部分退出。结合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不良资产处置后,转变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内的国有资产控股经营公司顺理成章。

四是由政策性向商业性转移――成为专司不良资产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观点认为,大量金融不良资产将长期存在,二次剥离处置受制于财政负担的能力,集中式处置能够发挥专业化的优势,在基本完成现有不良资产处置后转入商业化接收处置金融不良资产。

五是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转移――发展成为投资银行。这也是目前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他们认为,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国家赋予了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管理范围内可以运用的大量的投资银行业务手段,资产管理公司也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创新了大量的投资银行业务案例,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专业人才;从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外资投资银行的冲击来看,资产管理公司应发展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投资银行。

上述观点,均从不同的侧面谋划了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各有千秋和一定的局限性。我们认为,资产管理公司应在总结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人力资源环境,从市场的需求中寻找未来发展的定位。

(二)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定位的现实选择

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定位的现实选择是:适应金融不良资产的市场需要,由政策性向商业性转变,由阶段性向存续型转移;在处置中寻找商机,在创新中完善功能,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综合功能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1适应市场需求,逐步实现由政策性向商业性的转变。随着我国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和现代市场体系的逐步健全,走市场化发展是必由之路。由政策性向商业性的转变,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这种转变,既包括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资产的行为方式,也包括思维方式和运作机制。其核心,就是从不良资产的管理与处置转向管理与经营。

一是需要对不良资产的分类、处置方式和长短期回收率进行组合规划。这种组合规划的实施,可以实现加快处置和提高回收率的有机结合,也有利于兼顾商业性转变的需要。

二是在组合规划的基础上,以打包分包为主要处置方式。以部分一、二类资产为买点,尽快完成三、四类不良资产的处置;在打包分包过程中,采取买断、托管、合资等多种形式,注重引进提升价值的经营经验。

三是对二类资产精耕细作。要充分利用资产重组、行业和区域重组等业务手段,挖掘二类资产的潜在价值,积累重组并购的业绩和品牌。

四是依托政策性的管理与处置,培养商业性的经营能力。在现行的以现金回收为中心的考核基础上,可以建立“内部模拟经营”的运行机制,将加快处置与提高回收率和商业性经营结合起来,为开拓商业性不良资产市场奠定基础。

2加快业务创新,不断尝试非银行金融业务功能。

一是完善投资功能。借鉴韩国KAMCO组建JV―AMC、JV―CRC和JV-CRV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探索以资本金项下固定资产、不良债权、股权资产等,与国内外投资者组建专门从事不良资产经营的投资公司,搭建一个丰富资产处置手段的平台。

二是拓展证券业务功能。资产管理公司已成功地操作了酒钢宏兴、太行股份等企业的上市推荐和股票承销,而且还有一批公司处于发审和上市辅导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应提高上市辅导质量,建立规范、有效的内核制度,争取放开范围限制;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大力开展企业并购、重组业务,利用与地方政府良好的合作关系,拓展政府财务顾问业务,并依此作为与券商竞争的突破口。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必要性;可行性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与存在的问题

1999年,我国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三年脱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承继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额达13939亿元的不良资产,并于2000年11月出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快速地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历史沉淀的不良资产的工作已正式启动。

经过两年的努力,截至2005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剥离不良资产24971亿元(其中损失类不良资产4453亿元,不含国家开发银行1999年剥离至信达公司的1304亿元)。至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降至10.49%,不良贷款总额为10724.8亿元。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状况见表1。

无论是政策性剥离,还是商业化剥离,资产管理公司在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的改革和开放进程中无疑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器”和国企改革的“推进器”。工、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剥离其不良资产,资本充足率先后达到了改制上市的要求,而资产管理公司随着处置经验的积累、资源的补充,促进了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同时,国家也探索了一条化解金融风险,加快金融、国企改革步伐的新路子。实践证明,在我国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正确而有效的。

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国有独资形式体现了国家对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职能与经营目标的特殊需要,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然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它的弊端正逐步显现,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改革。

(一)制度设计先天不足

1999年4月在未及充分论证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体制、机制、组织结构、发展前景、方向定位等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首先成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公司设在北京,各省设立办事处,实行一级法人管理,同年下半年按照相同的组织结构相继成立华融、长城、东方等资产管理公司。实践表明,这种过于理想化带有明显短期行为特征的组织体系给资产管理公司日后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障碍。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法律环境方面,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时未经过特别立法,仅仅以行政法规形式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二,在发展目标定位方面,未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选择有限存续的经营模式,缺乏对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及定位的设计;

第三,在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方面,以国有独资和采用原母体银行机构设置模式,未能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在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方面,未能摆脱官本位的观念,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严重。

第五,在财务结构方面,存在着较多的不足之处。如:良资产的剥离价格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账面原值,不良资产价值未经过科学的评估和鉴定,使得评价资产管理的业绩缺乏客观的依据;不良资产的折扣和现值未能体现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折扣现值形同虚设,丧失了一次为不良资产定价估值的机会。此外,收支两条线的预算式管理方式不利于节约成本,也不利于商业化业务的开展。

(二)内控管理相对薄弱

2004年国家审计署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全面审计,彻底暴露了资产管理公司长期存在的由主客观原因所产生的问题。客观上由于国家对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不明、方向不清、责任目标考核单一等体制、政策原因,诱发资产管理公司短期行为,片面追求资产处置进度和现金回收率,而轻视对自身的内控内管行为,具体表现在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管理、处置不良资产时未能认真尽职。

(三)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仍停留在粗放式经营上,还远未能达到集约化经营的要求,资源、人员、机构的整体效应未能很好地得到发挥。

笔者认为,解决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机制着手从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实现股份制,但具体又可以分三步走:一步目标是实现商业化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包括加快内部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第二步目标是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步目标是在条件成熟时,整体上市,实现公众持股。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的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机构将逐步被纳入市场经济体系,在市场运行规则下从事经营活动。资产管理公司也不例外,从近两年商业化收购中、建、工行资产包可以看出,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而现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性管理体制与市场化处置手段之间的不相匹配的矛盾阻碍了资产管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经营。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是形势之所需,是金融体制改革之所需。

(二)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国金融业必将逐步融入国际化进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中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目标应立足国内,放眼国际市场。一者吸引国外战略投资者,加强内部经营机制改造,引进国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行业标准的经营与管理体系;二者创造国际品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国际投资与服务业务。

(三)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存在着诸多经营与发展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展目标的定位、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财务结构、法律环境、用人制度与激励机制以及国家监管监控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着资产管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必须加以研究解决。

公司的资产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秃鹫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良资产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062-02

随着资产管理公司十年存续期的到来,信达、华融、东方和长城四家公司均面临战略转型需要,金融控股集团成为各公司心仪的发展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就绝缘于财务性投资,相反,各家公司需要通过财务性投资为转型贡献流动性。这其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以下简称PE)成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可选项之一。

PE种类很多,既包括专门投资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企业的风险投资商(VC,即Venture Capital,如日本软银);又包括专门投资股价严重扭曲的上市企业的收购基金(Buyout Fund),比如,凯雷集团旗下的收购基金投资徐工机械;还包括以提供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前短期过桥贷款的夹层投资基金(Mezzanine Fund)和专门针对危困企业投资的秃鹫基金(Vulture Fund)。

一、什么是秃鹫投资

秃鹫投资者又称破产鲨鱼(Bankruptcy Sharks),一般是以PE或对冲基金的形式存在,之所以称之为秃鹫投资者,是因为他们的获利模式主要是采用以低价投资一些出现困难的企业或不良债权,通过他们的运作以另一种形式在另一市场出售套利,与前面所提的风险投资、收购基金以及夹层投资基金无论在投资对象、投资工具或是退出机制等方面均有不同:

二、成功秃鹫投资者的共性

虽然秃鹫投资者投资围困企业债务的策略多种多样,但在这个市场上屹立不败的秃鹫投资者均表现出相类似的特点:

敏锐的不良资产市场触角。众多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不灵的企业因债务到期等原因出现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而这一市场注定鱼龙混杂,秃鹫投资者成功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那些价值被低估、经重整后有较大升值空间的企业并快速与之建立联系。

出众的企业资产评估能力。成功的秃鹫投资者具有评估企业资产的出众才能,这种特点不仅仅是指更善于处理有关信息,同时还意味着更善于找到和搜集相关信息。当一家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传统公开渠道披露的信息往往匮乏且不够及时,此时秃鹫投资者或利用自身优势、或通过广泛走访、深入调查获取详细真实的经营和财务数据,以帮助其对企业价值进行基础性分析。

过人的商业谈判与议价技巧。成功的秃鹫投资者一般具有过人的谈判和讨价还价技巧,该技巧来自于投资者对破产重整公司资产价值估计的准确性和对公司资产结构了解的深度,包括其他债权持有人权利以及财务上利益的了解。合理运用这种技巧,有助于秃鹫投资者降低收购成本。

较强的识别危困企业风险能力。成功的秃鹫投资者还能充分了解投资于危困企业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法消除,但可以识别并加以控制。实践证明,细致全面的对危困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基础性分析是极为重要的。

三、海外秃鹫投资者的表现

秃鹫投资者作为海外资本市场中的另类投资者,由于其投资理念和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对于外界而言显得神秘十足,同时也屡遭人诟病。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即存在大量的专业投资于这些危困公司和危困债券的秃鹫投资基金,阿波罗(Apollo Management)和泽普世(Cerberus Capital Management L.P.)是此类基金的翘楚。

秃鹫投资者通过采取“买进不良债权――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维护债权――与企业商议债转股――对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提升企业价值――处置变现”的赢利模式,为自身带来丰厚回报,例如,在亚洲金融风暴期间,海外秃鹫投资基金曾先后参与了日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的公司和金融领域的重整,攫取了高达35%的年平均回报率;又比如上面提及的阿波罗公司2003年10月,以7.5美亿元收购陷入困境中的美国营养品生产商GNC(General Nutrition Centre),经三年的重整和培育,2006年11月将其转手教师私人资本(Teachers’ Private Capital),赢利超过9亿美元。

四、资产管理公司热衷于PE现象透视

PE作为近两年投资市场的热门话题,处在转型期的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也想分得一杯羹,正如东方资产原总裁梅兴保先生提及的:“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条件为PE的本土化提供支持和各种机会,同时也可以由东方资产下面的子公司以主体身份进行PE的选项。”

近两年不乏有资产管理公司与PE合作取得项目成功的先例,如赵令欢领衔的弘毅投资成功整合华融资产账下不良资产――宿迁玻璃,并将其培育成为中国浮法玻璃行业前茅;东方资产在这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2009年处置的石家庄东购项目即是其于2000年和2005年分别通过债转股和商业化收购方式获得的股权,此次通过“股权转让+资本市场对接”处置,较投资成本增值4倍以上,东方资产可谓获利颇丰,而这种业务模式已初具PE的雏形。

资产管理公司的PE情节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最直接的资本追求利润的合成体,PE在国内金融体系中还是属于新鲜事物,资产管理公司在PE上的产业突破,将开辟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新的阵地,行业领军者的地位颇为吸引人;二是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众多不良资产可以成为PE的最优先和直接选择。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特有产业资源优势,整合PE直接投资优势,达到双赢;三是PE突破了资产管理公司对麾下不良资产进行再投资的行政限制的瓶颈,而且以PE方式规范资产管理公司行为能够有效规避风险。

五、资产管理公司适合作秃鹫投资型PE

比照上述提及的PE四种类型以及秃鹫投资者所具备的共性,资产管理公司开展PE并将角色定位为秃鹫投资者的条件业已具备:

其一,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资源和专业方面具备优势。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十年来累计接收商业银行上万亿不良资产,各公司前期通过政府引导及自身运作,处置清理了一部分债权,同时也采取债转股方式获取众多国有企业股权,在这一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培育了一批深谙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人才,并在各地建有分支机构和不良资产经营的队伍,同时公司旗下还有证券公司和数据咨询公司,这些资源为资产管理公司构建了广泛的运营网络和专业能力,而这种能力又使其对不良资产的价值判断和对相关资产的历史沿革熟悉程度远高于其他投资人,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为秃鹫投资者能有效发挥其自身优势。

其二,不良资产一级市场垄断地位成就了资产管理公司的秃鹫投资者地位。不良资产从产生到消亡的完整过程包括:企业违约、银行确认不良、银行处置、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资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或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相互转让和处置。由此,不良资产市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不良资产的一级市场,不良资产从银行到资产管理公司;二是不良资产的二级市场,不良资产从资产管理公司到投资人;三是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人直接处置企业不良债权。这其中,囿于政策原因,资产管理公司现阶段垄断了不良资产的一级市场,而资产管理公司正可利用这一垄断地位,以秃鹫投资者角色甄别并挑选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机会,进而利用专业优势巧妙运作、提升价值。

其三,金融危机为资产管理公司巩固秃鹫投资者地位提供了机会。前一阶段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经济趋于下滑,各国为了抑制经济持续低迷,大举使用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而近两年来非同寻常的贷款增长一方面使中国经济迅速触底反弹;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存量绝对额的扩大,即使银行呆坏账率保持不变,未来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量预计也将提升,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业务来源提供了一定的保证,而正是这种保证,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继续巩固其在一级市场获取不良资产继而增值运作的垄断地位。

参考文献:

[1]郑伟鹤,等.私募股权与金融业资产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