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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步推进普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努力适应新时代普法的需要,找准普法工作与现实需求的结合点,精心组织筹划,周密部署安排,把普法的触点向网络延伸,开拓网络普法的新阵地。搭建新型普法平台和载体,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各自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载体。围绕我镇工作大局以及中心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农村干部、外来人员、青少年等对象的普法教育,探索村、社区和企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一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律法规,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要贯彻执行《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对各行政村,社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这一重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着力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建设上,进一步扩展企业调解组织的组建面,在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要与去年的对应)的基础上,今年逐步扩面,争取百分百完成组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切实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坚持并实施分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巡回讲学,重点抓好实务培训,促进调解员实际调处能力的提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发挥专业化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大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镇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召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回顾过去五年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轮人民调解工作重点。
三、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坚持教扶结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衔接,安置帮教工作尽量向前靠,向社会延伸;会同劳动部门开展归正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助,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安置基地;坚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教与帮扶并重,着重帮助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依托各相关的成人学校,对归正人员开展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帮助推荐就业。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解矫等工作,坚持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再犯新罪。全面配合实施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深入调查分析,全面客观定论,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进口关,为社区矫正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矫正工作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时段“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矫正与帮教“零事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和协理员力量,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
四、大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窗口。在内部管理上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服务中心的便民优势,充分发挥窗口接待力量,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窗口化、公益。同时,发挥服务中心“维稳信息站”的功能,畅通民意收集、上报、反馈渠道,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上报舆情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二)强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开展投诉查处和违规处罚工作,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法律服务秩序。
(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扎实履行乡镇法律顾问、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领导接待活动。
(四)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建设,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大涉农领域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春苗行动”、扶残助残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措施、创新活动载体,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效力、增强服务水平这四方面下功夫,真正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着重加强领导能力和廉政教育,对机关党员干部着重加强法治理念和业务素质培训,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着重加强任职培训和素质培训,对法律服务人员着重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最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提升、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考核通报等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全面加强基层局(所)建设
(一)巩固推进基层局(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局(所)省级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重点提升区司法局和街道(开发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司法所空编及人员招录问题。做好命名满三年的省级规范化建设县(区)司法局复检考核工作和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抽查工作,防止工作滑坡。督导各地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职级待遇,积极争取并落实“十三五”新增司法所项目,推进小所、弱所建设,巩固我市现有基层局(所)规范化建设成果。
(二)开展基层局(所)示范化建设创建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通﹝2015﹞56号)标准和要求,开展全市首批省级示范司法所的申报、审核、验收、评定等工作。按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标准,适时开展省级示范县(区)司法局创建活动。通过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开辟阶梯式发展格局,培育典型、选树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局(所)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基层局(所)整体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推动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向基层延伸工作相结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管理一站式、办事一条龙”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起以县(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屯(社区)法律服务点为纽带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系。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形式、培育典型,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室(站)经验,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四)探索实施“一局一品”创新工程。基于各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但各有特色、各有所长的现状,鼓励各地集中力量,在基层局(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业务方面,发挥现有优势,打造地域品牌,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逐点探路,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再按照“先进性、实用性、可复制性”的原则,引导各地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巩固我市现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因情设置,有针对性地探索其他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巩固健全排查调处组织网络,规范排查调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丰富调处纠纷手段,发挥基层司法所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在多方联动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进行汇总,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与其他机构相互联系畅通,在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作用,形成对接工作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三)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照《人民调解法》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五落实、六统一”要求,重点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派驻调解室、个人命名调解室在组织设置、人员组成、名称标识、调解程序、工作制度、场所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采取县(区)司法局全面指导,市重点检查等方式,力争使85%的专业性调委会、90%的乡镇(街道)调委会、60%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实务与技巧、人民调解的卷宗制作等知识。按照司法部即将出台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展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管理、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积极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积极推进“双延伸”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双延伸”工作的意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赦人员后续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做好特赦人员安置帮教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掌握特赦人员信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及其家庭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各县区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或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1个以上,认真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困难,防止脱管失控,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高就业率,在落实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政策和措施上实现新突破,并全力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和衔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等工作环节,做好信息准确到位、在监出监对接到位、必接必送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帮教措施配合到位,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六)要完善工作考核考评。要全面落实中办〔2010〕5号和司通〔2010〕67号文件要求,按照各个司法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衔接信息”等要求,在坚持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各县区司法局应当实行对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天评价和月通报”网上考核制度,市局也将实行“季通报”网上考核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报告公示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完成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报告工作,并在省级媒体上进行统一公告。配合省厅建立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做好数据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司法厅网站和基层在线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链接,对全市年度考核合格、备案公告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询,对新执业核准人员进行备案监督;利用平成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报表及统计工作。
我年初大学毕业分配到监狱基层中队工作,历任副监狱长、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年2月,任厅长。任职一年半来,除了主持好省司法厅日常工作外,我主要抓了几个的工作:
一、调查,司法行政工作的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和任务,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设想,厅党委会,并在系统上下征求意见,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确立。
“面向现代化法治化”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强化创新意识、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十五”计划的“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党委、人大、的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综合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建设的环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所肩负的法治化“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立为:有利于我省“富民强省,率先现代化”的奋斗,有利于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法治化”的工作主题,着重抓了两的工作:制定《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创新,确立新世纪初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在全系统五项工作: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化进程中,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职能作用;监狱劳教、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内抓管理,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
依法治省主要抓了四个的工作:强化了依法治省办事机构的建设。我厅拿出1个正处级职位和5个编制为依法治省办公室配备了力量。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的工作机构。了省级机关各依法治省联络员制度和例会制度,并对联络员培训,在省级机关了工作网络。与,起草《年依法治省规划》,《规划》已由省委批准下发。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四是把法律顾问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并进展。组织撰写了《省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受到省。
一、以法宣工作为中心,狠抓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我们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首先,我们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作务。我们今年把迎接全市全省“五五”普法验收列为重中之重。我们为此专门制作了反映我区“五五”普法成果的专题片。我们还精心排练了一场大型的文艺演出。面对我区基层五五普法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区五五普法验收考评标准。加强了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其次,我们建立的严密了法律宣传组织体系。区级成了领导小组,各单位层层落实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使五五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年来,我们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五次,开展培训讲座10多次。收到了好效果。
二、以民事调解工作为基础,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的民事调解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年初我们举办了基层民调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培训中我们针对工作实际,拿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使我区基层民调人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年我们共调解案件264起,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以安置帮教工作为载体,竭力帮助弱势群体
我区目前共有两放人员256名,其中今年放回58名。这些人员大多数没有一技之长,流向社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我们针对此,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为他们就业想尽一切办法。目前,我区两放人员安置率已达90%以上,今年两放人员安置率达70%以上。
四、以法律援助方式,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法责任。
(一)、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县委依法治县办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要考核项写入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普治股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
(二)、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每月一周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部门联动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把普法宣传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使公民法治素养得到不断提高。在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县司法2020年4月14日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