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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扶持资金 税务风险 会计处理 投资 贷款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大爆炸以后,中国各级政府为帮助各中小企业顺利度过危机难关,加大力度实施了各种资金资助和扶持。主要反映在企业账面就是受到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增多,有些企业严格依照《企业会计证准则》来对企业取得了财政扶持资金予以处理,但也不乏一些企业账务“五花八门”,给税务处理带来了不小困难。基于此,笔者以为企业接受财政扶持资金应高度注意其税务风险及会计处理。
一、企业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
从税务方面来说,财政性资金指的是企业从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获得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是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国家投资,指的是国家以投资者的名义按照相关规定投入企业,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仅仅包括政府拨款,还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对于直接减免的税款,只有增值税应该并入应税收入,其他税种的直接减免额不能并入应税收入。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税收形式都属于税收优惠,也就是税务部门征收足额的税款,然后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退还已经征收的全部税款或部分税款。出口退税款不能并入收入总额,因为出口退税是企业购进货物已经负担的部分,退换的是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不是本环节的税收。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采取各种财政补贴等变相“减免税”形式给予企业优惠,都应该计入企业当年的应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收入总额的不征税收入指的是企业从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在计算纳税得时候,可以在收入总额中进行扣除。不征税收入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必须提供用于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对拨付的资金有具体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企业对拨付资金进行单独的核算。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费用,在计算税款时,不得进行扣除,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在计算折旧以及摊销的时候,不得进行扣除。
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税款、由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在税前进行扣除。企业缴纳的其他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的基金、收费等,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二、企业财政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从会计方面来说,财政性资金指的是企业从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获得的财政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目前,我国财政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国家直接投资和资本注入的财政拨款,企业项目工程投资补助和专项经费补助,贷款贴息以及专项补助资金,政府转贷和偿还性资助资金,弥补亏损、救助损失和其他用途的资金。
根据《财务通则》,财政性资金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可以分为权益性资金和收益性资金。国家直接投资和资本注入的财政资金,计入企业实收资本和股本,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政府转贷和偿还性资助资金,资金使用以后要求返回本金的财政性资金,会计部门应该计入借款处理或者付款处理,作为负债管理。以上两种情况属于权益性资金,其他属于收益性资金。对于财政拨款资金,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执行处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由投资者共同拥有;企业贷款贴息以及专项经费补助资金,作为企业收益性资金;企业用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以及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的收益资金。
区分财政性资金的性质时,主要是看资金是无偿取得还是直接取得的。资金的无偿取得是指政府不会因为补助企业而享有资金的所有权,而企业不需要偿还资金,这同政府进行采购和借货、所有者进行投资的经济活动是不一样的。资金的直接取得是指企业直接从政府获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资产,获得经济效益,比如税后返还以及先征后返的形式。如果直接减免税款或者出口退税,就不属于直接获得财政资金的范围,因为没有涉及到转移的资金支持。在实际操作中,税收补助的形式不同,它们的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指的是政府无偿补助给企业货币资产以及非货币资产,但是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所投资的资本,实际上就是政府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特殊因素可能造成损失而给予的财政性资金补助。
另外,对政府补助进行确认的时候,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政府补助包括资产补助和收益补助。资产补助是指企业取得政府补助,属于递延损益,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进行平均分配,分次计入各期损益。该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应该还没有分配的递延损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收益补助是指用于补偿企业后期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取得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损益,在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当用于补偿企业的损失费用以及相关费用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结语
总之,当企业接受财政扶持资金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是否属于不征收收入,然后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应该并入纳税所得额的财政性资金,应该根据会计处理以及费用支出,确认是否损益,然后考虑具体的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刘金霞.试析企业财政性资金的会计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5):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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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收竞争 税收转移 财政分权 竞争机制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志码:A
在对我国财政体制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财政分权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而财政分权造成的结果便是导致税收竞争的形式更加多样。在当前情况下,典型的税收竞争主要有以下形式:包括减免费、税收奖励等在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地区间税收征管机关之间的竞争 ;以及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投资为目的进行的财政支出竞争等。当然,因为普遍存在的税收优惠与税收政策的审批权上收,地区间是难以通过税收“价格”进行竞争的,能够完成的便是不断的提升其办事效率,通过提高公共产品的质量与增加公共产品的数量吸引更大规模的投资,而这又促进了公共物品提供方面的竞争,这在时下是较为流行的税收竞争模式 。随着财政联邦主义理论的兴起与成熟,财政分权活动不断在世界各国展开。财政分权不但有利于地区间政府发挥其积极性与主动性,还能够满足地区内社会公众对差异性公共产品的需求,而随之而来的便是围绕经济资源与税收资源展开的税收转移和竞争活动。本文以此为视角,首先分析了税收竞争的内容与特征,然后讨论了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地区间税收转移问题,最后对我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效应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一些结论,希望这些结论能够指导现实的实践。
一、税收竞争的内容与特征
(一)税收竞争的内容。
我国国内税收竞争通常指的是不同地区通过竞相降低有效税率或者通过利用相关优惠政策等措施,进而吸引其他地方财政资源进到当地的政府自利做法。所以,只要是围绕这一目的通过税收手段展开的各种竞争与争夺经济资源及税收资源的行为均能够视为是税收竞争行为 。而税收竞争一般是通过税收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性征管活动运作的,具体表现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竞争、同一级别的政府之间的相互竞争以及一级政府内部不同部门的相互竞争。通常上下级政府之间对税收资源方面的竞争,它是由于分税制财政制度造成的,这是由于各级政府的利益和其可以管辖的税收资源关系紧密所形成的。同一级别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是由于我国财政分权与差异性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的。由于财政分权让各个地方政府具备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差异性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得税收利益变得尤为重要。
(二)税收竞争的特征。
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看法,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组织均是具备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独立的经济主体,它的行政长官通常会自觉与不自觉地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其行为满足“经济人”假设的基本特点:其一它们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其二它们有独立的追求目标;其三它们具备采取所有可能的行为和方式追求目标。市场权力通常来自于各个经济主体在竞争当中取得的竞争优势。然而税收市场权力往往不是通过相互竞争获取的,也可以说并非完全通过市场竞争而实现的。
二、财政分权体制下地区间税收的转移
(一)政府定价制度下的税收转移。
自从市场化改革开始,企业产品价格并轨速度不断加快,大部分企业产品的价格就几乎都是通过市场决定。但是当企业资源性初级产品流转至下一环节涌入市场之后,它的价格往往会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据此能够判断政府定价和真实市场价格并不吻合,往往资源性初级产品价格会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最终使得税收通过资源输出地向资源输入地的进行转移 。
(二)税收竞争下的税收转移。
过度激烈的税收竞争是没有好处的。一方面,过度的税收竞争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生产要素从最可以有效利用的区域,转移到利用效率不高但税负也不高的地区,最终干扰资源在不同地区间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在税基总量一定的条件下,各个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博弈仅仅是一种“零和博弈”,对流动性税基征收较低税或者提供较高补贴,必然会降低地方财政收入,进而间接减少了财政支出,使得公共产品提供不充分与地区经济福利损失加大。最后,为了更好的吸引流动性税基,各个地方政府一般会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转向提升当地投资环境的基础设施等生产性公共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本的效力,但是往往对于提高当地居民福利的民生性公共产品与服务投入非常低,导致国富和民生关系的严重失衡。
(三)流转税制引发的税收转移。
目前,流转税一般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营业税三种,这三项总和占整个税收收入比重的一半以上。通常而言,流转税通过属地进行征收,就是指在生产地进行征税,这部分税收收入是由生产地政府所有,主要用于当地居民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两个方面,然而流转税是一种可转嫁税,它的特点是纳税人与负税人完全分离,这些税负最终均是由当地居民承担。虽然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是我国中央地方共享税,然而基于增值税在我国税制结构当中的主导地位,最终使得税收转入地的政府得到了相关税收转移收入。
关键词:财政税收;预算管理;支付转移;监督管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完善、国家的繁荣昌盛和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这都基于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所以我们要不断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税收体制。
1财政税收体制的定义
财政税收属于一种国家职能,是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顾名思义,财政税收就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为财政,二为税收。一个国家的根基来源于财政收入,而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税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等非税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收入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是税收收入。所以,财政税收制度必须得到完善。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们国家的财政税收制度基本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随着时展的脚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紧密联系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财政税收改革创新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但是,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还存在缺陷和不足之处,而这些缺陷和不足之处在实际操作中严重干扰了财政税收作用的发挥。
2.1财政税收的预算不完善
“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道出了科学预算的真谛。科学的预算可以对国家的财政税收在年度初期就有一个整体上的规划与指导,让财政税收工作更加有前瞻性和计划性,能够保证财政税收工作顺利的进行。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国家的财政税收预算体制并不十分的完善,财政税收预算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良好全面的规划,整年度的财政税收预算由于权威性较差,覆盖面较小等这些原因,经常会出现财政预算资金被一些人挪用,甚至侵吞,最后导致年度预算无法贯彻实施。
2.2财政税收的转移支付不规范
我国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制为了实现缩小区域间收入、协调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等,从而对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协调问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调节作用。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转移支付体制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政府部门内部的财政资金转移通常是采用非公开方式,不透明、不公开的资金转移直接引发了转移支付期间的各类问题,比如资金利用率较低、转移时间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模式相对落后等问题,从而导致资金转移过程中产生违规甚至违法事件的发生。
2.3财政税收的支出结构不合理
国家财政税收的支出项目主要有政治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但是我国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把一半甚至一多半的税收收入都投入到各级地方的经济建设中了。各级地方的经济建设固然是非常重要,然而把税收收入当作各级地方经济建设来源那就有待进一步分析了。一个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必然是经济、文化、社会共同协调发展的结果,如果一味的把财政税收收入大比例的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那么长期积累下来会造成只有经济在不断发展,而其他各项的发展都停滞不前或者维持现状,跟不上经济的发展速度,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2.4财政税收的监管有缺失
在我国的税收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偷税、漏税现象,虽然我国在法律上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偷税、漏税,另外更有一些企业在财务报表上弄虚作假,做假账逃避巨额税收,而且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层出不穷,这样的恶劣的行径不仅直接给国家的财政税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并且损害了那些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依法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3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法探究
基于上述问题,显然,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既不健全也不完善,怎样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完善其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和不足之处,使国家财政税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呢?笔者认为应该从现有的这么几个问题来入手,研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方法。
3.1完善财政税收的预算体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财政税收的预算体制改革。为了使财政税收预算编制得更加全面精准,使财政税收预算的实施和监管都能够在一个严谨的、科学的、系统的平台上运行,所以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必须要建立一套专门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与此同时要加大预算与决算的公开力度,从本质上打造透明财政。
3.2规范财政税收的支付转移制度
①政府应将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比例与结构合理化,有效的把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合并起来,并且相对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
②通过加强增值税分享制度以及补充税收返还制度来保证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的稳定性。用这些来规范财政税收的支付转移制度。此外,还应当把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与地方不同层次的收入水平、社会发展水平等结合起来,并且通过科学的测算依据来确定一个地方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与此同时,国家的财政税收支付转移要完全公开透明。
3.3优化财政税收的支出结构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支出财政税收时,要把市场经济建设所需和各个因素充分协调,并且要遵循导向性原则、市场性原则和公共性原则来明确居民生活支出需要和社会稳定发展需求,从而优化财政税收支出结构和确定支出范围。财政税收支出时,对于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把资金应当更多的投入到关乎民生和农业相关的区域中,大力发展科教文事业,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
3.4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对于那些偷税、漏税个人和企业,首先从法律的层面入手,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监管体制,细化每一条例的同时做出具体的规章惩罚制度,对偷税和漏税行为施以严惩;其次从行动层面入手,严厉惩处偷税、漏税的典型要犯,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偷税、漏税的不法分子以儆效尤。以法来约束不法分子使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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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税收 体制改革 问题 对策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5.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近十二年来,国家大规模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农业税等农村不合理收费被取消,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但是乱收费现象的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税制改革的成果,这里面的一大原因就是行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地方大量的公务员队伍还没有进行有效地精简,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将各种税费摊派到百姓头上。这种现象在县级以下财政管理中屡见不鲜。稳定的税收来源受到抑制的同时,应当在财政监管加大力度,不允许县级以下政府的财政支出向官僚本位主义倾斜。应当想尽办法使得不在位的公务员不成为财政的负担。
进一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建议
5.1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5.2 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关键词:财政税收工作 问题 深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074-02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我国最重要的任务是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这就需要加大改革财政税收工作的力度,发挥出财政税收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为此,我国应当认识现阶段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完善财政税收政策,避免出现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与促进我国的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一、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财政税收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等具有重要作用。财政资金为国家落实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财政拨款,能够有效的解决重大自然灾害给人们造成的损失。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中,财政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财政税收在财政资金的构成中,占据较大的比重。税收是补充财政资金的重要方式,既是财政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管理人民的重要方式,保障国家权利的使用。财政税收是关乎每一个人的重大问题,个人既是纳税人,也是受益者,将对国家与个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作为社会中的个体,应当合理地、客观地认识财政税收,同时,政府更需要全面的财政税收,加强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管理,不断的提高税收的能力,为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率提供重要保障,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财政税收占据重要地位,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具有直接影响。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进程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后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给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应当及时地查明财政税后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财政税收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财政税收项目,然而,就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来看,各方面还有待于完善,尤其是对于各个项目未建立起财政税收准则。此类状况的存在,加大了财政税收部门税收工作的难度。工作人员在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过程中,未能够严格地按照统一财政标准进行,直接降低财政工作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此外,目前所使用的财政税收制度中,依旧存在不合理税收的问题,导致难以充分地发挥出财政税收的调节功能,阻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管理体制的缺陷
近些年,财政税收改革不断的向前推进,逐渐的暴露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在以往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影响下,在管理制度方面,财政部门不能够保障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受到新旧管理模式的影响,导致工作人员难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好财政税收工作。此外,部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较低,出现违背法律与原则开展财政税收工作的问题,对待自己的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责任感与紧迫感,使得违法乱纪的行为时常发生。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企业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行为。比如,在税收缴纳时,一部分的企业超出规定时间,另一部分的企业直接偷税,加大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难度。除此之外,部分的企业甚至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信息,减少财政税收支出,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出现此类现象给国家的财政税收造成损失。不仅如此,不少企业通过不开发票等形式,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然而,不开发票的行为将会给财政税收带来巨大损失。
(四)缺乏科学的预算体系
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然而,就现阶段我国的财政预算体系来看,许多方面还有待于完善,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财政税收部门缺乏对财政预算的足够重视,在开展税收工作^程中,仅仅是按时收取各企业的税款,而后进行统计;二是虽然开展财政税收的预算,但也局限于小范围内,不能够从整体上开展财政税收预算,缺乏对资金转移状况的综合性考虑,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
(五)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目前,财政税收部门中“掏红包”与“走后门”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中的部分工作人员无论是专业水平,还是实践能力等方面都有待提升,不能够处理好繁杂的工作任务,直接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然而,由于个别领导不重视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使得不少的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散漫,缺乏责任感,给工作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甚至部分工作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直接影响工作氛围。
(六)政府权责问题
现阶段,就各级政府事权划分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进行具体的责任划分,而仅仅是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以及地方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致使时常出现缺位与越位等问题,极易造成地方与中央财政的相互排挤问题。
三、财政税收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财政税收制度
在开展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财政税收部门应当严格遵循行为准则。为此,应当重视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弥补财政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因此,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相应的要调整财政税收政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为目标。除此之外,应当适当调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负担,避免出现重复性收税的问题,推动与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
现阶段,财政税收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等问题,影响着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财政税收部门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促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发生改变。此外,财政税收部门的各个领导,应当提高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为财政税收的工作效率提供重要保障。
(三)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管
现阶段,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国家应当重视管理好财政税收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止出现各种非法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由专业监督工作人员,严格的监督财政税收工作,及时地发现与遏制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二是国家应当严厉的处置企业的偷税、漏税等行为,完善税收监管制度,为国家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保障,避免发生偷税、漏税等行为。三是税收征管部门应当核查与监控企业制造虚假账目信息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财政税收的经济损失,切实的维护好国家经济效益。
(四)改革财政税收预算机制
财政预算机制是保障财政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应当重视深化改革财政税收的预算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内容:一是将财政税收的预算范围扩大,确保财政预算部门合理的进行各企业的预算;二是针对于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制定出长远的规划,建立起政税收的预算机制,保障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财政税收工作效率。
(五)加强税收审计与征管工作
在财政税收工作中,征管与审计属于重要内容。因此,应当重视完善税收审计与征管两个方面工作,进一步的提升财政税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其中,就审查征收方式来看,针对于项目健全的纳税户,应当将其作为定额户,而后进行审查工作。针对于部分账目有所出入的部门与单位,应当对其实施延伸制度,而后展开深入的调查,查看其是否与财政税收部门存在照顾关系,一旦存在此类关系,将会造成少征税款的问题,则有必要采用通审软件方式,进行纳税辅助。同时,应用排序法定出纳税户名单,正确的开展纳税工作。
(六)完善支付方式与支付体系
应当对一般性与专项转移支付两者之间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调整,可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适当提升。同时,既要改革税收返还制度,也要改革增值税制度,从而达到资金来源稳定的效果。与此同时,应当推进分配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在确定测算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如下几点重要因素,如地域差异性、人均收入以及人均占地面积等,构建完善的支付方式体系。
结语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内容,财政税收将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直接影响。近些年,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深入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也有很大的提高。然而,在财政税收改革中也面临许多的问题。因此,国家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税收体制,完善财政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对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发生企业偷税、漏税等问题,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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