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国有资产管理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州办[*]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建办文[*]2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和发挥应有效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现就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二、范围和原则
基本原则为:统一监管、分类实施、规范处置、收益统筹。
(一)统一监管:对纳入首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挂牌竟价租赁;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脱钩转型,面向社会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县国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营运机制、统一经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由现资产占有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二)分类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分步进行。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出租、出借、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需处理的资产等)列入这次清理移交、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非经营性资产列入移交范围。医院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县政府直属驻外机构暂不列入。
2、对未列入首批统一管理的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仍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首批单位移交资产启动运行后,根据进展和运行情况,对这类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提出改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三)规范处置: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由资产占有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调剂处置,对能够通过调剂、置换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需要处置的,由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市场竟价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统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所获收入,属财政非税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这项改革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资产清查移交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已到租赁期的资产直接移交给国资公司。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等移交到县国资公司,进行移交登记、签字。由县国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合同,协议文本,明确界定国资公司,资产占有单位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规范办理合同、协议手续。
3、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这次清产核资和审计后,由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统一监管的原则执行。
4、在清产核资和合同、协议移交期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使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不得擅自举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合同、协议或改变国有资产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将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到下属单位;不得借机私分国有资产;不得拒报、拒交合同、协议原件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干扰、阻碍这次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5、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上半年清查资产前,未经审批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铺面等国有资产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使用的,应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不清的,应经县财政等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对今年上半年资产清理后,将经管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则上视同经营性资产,特殊情况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办文[*]21号文出台后,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签订或延期的合同无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收回后交国资公司,并自行处理好遗留问题。
6、对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办理完毕后,交县国资公司按规范处置原则运作。
(三)资产营运管理
1、国资公司接收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档案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帐、卡、物相符,跟踪统一管理。
2、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和电子交易显视屏向社会公告,公告相关信息,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经营所获收入,直接进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资产移交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年12月中旬组织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五)严肃纪律,明确职责
1、严肃纪律。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凡有清理移交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建清理移交工作专班,确保政令畅通,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干扰和阻碍改革、违法违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规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委托管理,是指市政府将由市财政局直接承担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委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教育、卫生、园林、广播电视等公益性国有资产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国有资产的委托管理。
第二章委托管理主体与委托程序
第四条市政府是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主体,决定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国有资产范围及管理权限;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程序。
(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拟实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部门制定《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
(三)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第六条《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和分布、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目标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章立制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准备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数量、分布和委托期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双方的职责权利和考核等。
第三章受托管理机构
第八条受托管理机构包括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它机构。
第九条受托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所处行业、领域的情况,能够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二)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由财政局、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财产清查、产权界定等工作;
(四)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委托管理权限,对委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履行审核或审批职责。
(一)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批职责,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1.规定额度内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2.系统内部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3.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4.100万元(含)以下资产的转让。
(二)受托管理机构对下列事项履行审核职责,报市财政局审批:
1.占有、变动和注销产权登记;
2.产权界定及纠纷调处;
3.超过规定额度的报废资产、呆坏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处置;
4.资产的对外投资、抵押和担保;
5.系统外超标准配置、闲置和低效运转资产的调剂、划转;
6.100万元以上资产的转让,国有资产产权的转让;7.资产的评估。
对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资产数额大的资产处置和转让行为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方针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资产管理的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设;
(二)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依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四)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的审批程序;
(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国有资产委托管理的监管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并制定考核办法;
(三)检查受托管理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
(四)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委托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情况;
(五)检查受托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它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年*月份前,市财政局对受托管理机构前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
第十四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义务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受托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弄虚作假,,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的;
(二),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尽职尽责,在产权变动、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三)未在财务报告中如实反映收益状况或者未及时收取应有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一)地勘事业单位内部问题繁多
1.管理体制机制不尽完善与规范。因管理体制及部门交叉等种种原因,制度的建立尚未能具体到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细节。我国由于历史问题较为繁多,在地勘事业单位成立初期可能存在许多政府无偿行为,这些行为没有明确记录在资产价值之中,并缺乏有效资产管理。而且地勘事业单位的工作具有相对复杂性与特殊性,由于受到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在会计准则下无法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与核算。2.经营管理不善。由于地勘事业单位属于国有单位,而国有单位普遍存在一种无法融入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之中,其带来的不利影响便是地勘事业单位缺乏积极向上的管理体制,在地勘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问题混乱,并且管理职能划分不明显,这种粗放式管理模式,对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丝毫起不到作用。且现有的资产使用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严重滞后,自有资金购置资产未全面纳入资产编制计划,而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和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缺乏有机结合,致使大量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3.投资决策的失误。地勘事业单位目前存在国有资产减值流失的重大问题,而造成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便是地勘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投资决策的失误。在地勘事业单位进行经营工作时,由于部分部门没有进行调查研究,对相关项目投资的选择存在随意性,使得许多经营项目缺乏有效、科学的决策支撑,进而造成地勘事业单位面临资产亏损,形成财务风险。
(二)地勘事业单位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恶化的今天,其内部原因我们可以有效进行改革与把握,但是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良的外部原因则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在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环境下,地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但很多地勘事业单位在经营与管理模式中严重落后于同期市场企业,这种落后的经营与管理模式必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与减值,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新常态下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措施
(一)改进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
1.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的主题明确。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包括地勘单位所占用、使用的并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比如地勘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等都属于国有资产范围。地勘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委托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责任进行国有资产合理管理与资产经营状况分析。所以,在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责任制度下,一定要明确一点的便是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责任主体与管理目的,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资产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便是利用自身管理方法,提升地勘事业单位经济运行能力与效率,从而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2.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地勘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责任制综合评价体系的构建,将极大的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走向正规化、科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两大方面指标,第一便是财务方面,第二是非财务方面,在确保基础不变前提下,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纳入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利用运算与评价方法对地勘事业单位经营状况进行科学评价。这种科学、准确的科学评价体系,必将辅助国有资产管理走向健康发展,而且可合理监管到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相关部门,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为资产管理工作尽一份力。
(二)完善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1.加强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核机制。俗话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内部管理如果不贯彻落实到位,那国有资产管理外表做的再好看也无济于事。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核机制主要包含单位内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审计工作。在内部审计活动进行时,要利用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远及近的审计方法,挖掘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与监督,以此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2.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俗话说“致治之道,首重人才”,这便是人才管理机制重要价值的体现。因此,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选拔尤为重要,其应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核心素养、经营头脑、高业务水平等高标准,只有一位高标准人才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才能确保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会损失。所以,要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从而保障地勘事业单位正常运转。3.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大力建设。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地勘事业单位也要随潮流发展,所以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更新和完善势在必行。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技术手段,建立更庞大完善的大数据库,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预算编制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并对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与数据进行整合与分析,从而上传到数据库中形成自动化管理系统,在工作效率上将大大提升,并可确保管理细节不出错,确保国有资产利用率得以强化,毕竟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提高自身经营能力
地勘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委托单位,其需要进行项目经营与发展,以此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而不论是独资或是投资,都需要对所经营项目进行多重分析与调研,以得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重复对此方案进行推敲、论证。在地勘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活动经营项目调查与论证基础之上,事业单位还应该强化对决策程序的认知,在实际决策议论过程中需要听从诸多方面给予的建议,并重点听从内部专家给予的相关建议。在地勘事业单位领导决策机制上应注重民主性,避免出现一人堂情况的出现,从而避免决策失误。其次便是地勘事业单位的转型发展,从原有的资源性勘查向综合性勘查转变。地勘事业单位在平时经营活动中应强化自身技术服务,调整优化地质工作结构,创新地质工作手段,提高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在项目实施中应坚持节约思想,确保花费最少资源做到最大化成果,以此提高核心竞争力。最后,要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关系,进行资源共享,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四)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监管力度
在传统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由于缺乏有效机制制约,使得管理方法与管理思维落后,进而造成管理职能混乱情况的产生。而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强化与体系构建,需要在建立监督管理体制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平衡制约,从而互相配合监督,让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曝光在大众视野下,让资产管理活动不得不选择良性发展,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日常投资与运营工作。而在监督管理机制运行之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也需要在监督机制制约下进行日常工作的报告与核查,并将所查问题进行反馈,从而一级一级上报以此杜绝“个人英雄主义”所产生的失误。
三、结束语
总之,在市场大环境之下新常态要求地勘事业单位需要进行自身强化与优化,以此来进行国有资产的科学与合理。而在新常态下地勘事业单位改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机制,提升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能力,从而将目前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一一消除,并积极实现国有资产趋于增值与保值的水平上,以此推动我国经济与资源发展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周萍.谈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J].当代经济,2011(22):71-72.
[2]郑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J].商业会计,2013(06):109-111.
关键词:信托 国有资产重组 信托计划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力度,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进程,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或核心资产上市,推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信托目前是我国金融领域四大支柱中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进行产业投资的金融行业,能够提供资产管理、投融资、中介等诸多金融服务。凭借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信托在国有资产重组中面临巨大机遇。
北京市国有资产整合仍有巨大空间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期,北京市国有经济分布过散、战线过长,国有资产行业色彩浓重,分布重复,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过高;国有企业数量多、规模过小,缺乏市场竞争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突出,国有企业改革迫在眉睫。
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北京市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由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政府授权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组成的国有资产监管、投资、运营及资本运作的三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在这种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下,北京市国有资产通过“调、改、剥、退”改革,规模大幅增加,集中度明显提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底,市属监管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933亿元,2006年底达8486亿元,2007年底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0023亿元,“十一五”末,北京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16631.6亿元。北京市国资委直接出资企业由国资委设立初期的74家减至43家;在“十一五”期间,上市公司由35家增加到44家;390家企业完成主辅分离;509家劣势企业实现整体退出。基础设施、公用服务和现代制造业这三大行业中的国有资产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达80%。
虽然北京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最终完成。同时,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对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更高要求。因此,北京的国企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北京国有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北京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将达2.8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培育3-4家资产和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4-5家资产超500亿元、营业收入超300亿元、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支柱企业;经营性资产的证券化率将达30%。21世纪前20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构建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框架面临更严峻的形势。
信托在国有资产重组中的独特优势
在现今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重组这一巨大商机中,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提供相应服务,但各自优势明显不同。银行具有较强的风险和信用识别能力以及雄厚的资金优势,其货币市场财务顾问业务得天独厚,但囿于人才和经验的缺乏,再加上介入这一领域的时间还不长,制约着其资金优势与并购交易高风险性的对接。券商熟悉资本市场,近年来在做大做强传统业务的同时,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等现代业务在券商收入比重中也逐步提高。但券商的并购服务由于受到自身融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影响,仅限于担当融资中介和设计融资方案的角色,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券商并购交易的成功率。
信托作为现代化的财产运作和管理方式,具有法规性、严密性、配套性、创新性等特征。与银行、券商相比,信托公司具有跨市场运作的综合性优势以及独特的制度优势。如:通过信托受益权重新划分法定权利;信托财产独立运作与管理;货币、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信托财产多样化投资;为投资者制定个性化的信托产品等。在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框架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对接货币市场、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转制改制、并购重组、内外源性融资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些为信托充分发挥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功能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信托在国资重组中面临的机遇
历经六次行业治理整顿,中国信托业逐步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市场需求持续扩张。作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型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在现阶段国有资产改制重组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依托制度和人才优势,为国有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信托公司可以从两个层面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一方面,为政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政府财务顾问被赋予新的内容:如协助北京市政府制定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方案;制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整合计划;引进合格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制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方案等。另一方面,担任国企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如为北京市上市国企并购重组制定方案;协助国有企业行业内和跨行业、跨地域重组;国有股权定价、竞价等。
(二)发行信托产品,为国有资产重组提供资金来源
【关键字】: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赖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其数量和价值都是庞大的,且每年都以较大幅度增长。其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众多、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指标: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高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是发展高等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的物质基础,是高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大学的有力保障。长期以来,此项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高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遇到的难题将越来越多。因此,加强领导的重视度,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管理人员意识和业务水平,对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一)账实不符 资产家底不清
一些高校对购进物品不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导致物卡不符,物账不符。一些高校对校办企业资产的管理办法不明确,致使部分校办企业自有资金购买的资产列入学校资产管理。部分资产列入校办企业自有资产管理,造成资产管理交叉,账实不符。
(二)存量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目前部分高校资产管理与预算之间缺乏必然的系,致使学校只注重收入,不重视节支,只重购置,不重管理,只反映支出,不反映存量,存在对闲置不用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长期挂账。不做账务处理,导致存量资产的价值缺乏真实性 而各部门对使用资产“占有式”的管理。
(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闲置浪费严重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一些教学仪器设备,专用设备在购置前往往缺乏可行性论证。计划审批不严或流于形式,设备购入后对其实际使用情况又缺少必要的了解,不进行跟踪管理。使一些设备买进以后躺在那里睡觉了,长期闲置且流动性差, 没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重复购进、盲目投资、资产使用效率低,造成“高投资,低效益”的现象,浪费严重。
二、国有资产管理策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转变观念
学校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使全校各单位和教职工都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杜绝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而侵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学校领导、各级单位负责人要有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和前提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才会得以顺利进行, 对于部分仍认为学校资产仅仅是财政经费拨款
的应用的个人,要转变观念,改经费为资产,树立资产效益的意识树立资产保值增值意识。
(二)应划清非转经后资产的产权归属
对转入经营性运作的资产,学校作为资产所有者要进行管理。明确对转移资产的管理方式,如对投入校办企业的资产实行投资管理,计提折旧,注重投资收益,关注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对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资产应有专门的部门代表学校进行管理。通过论证申报、授权批准,在满足了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将闲置资产或使用效率低的资产向社会开放。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运用经济手段,收取资产占用费,将市场前景看好的科研课题推向市场,评估资产价值量。
(三)改革机构设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力度
在机构设置上可以有两种思路,是学校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学校财务部门内部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日常工作的开展, 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性的管理,必须由财务部门、
物资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相互配合和协调才能管好。必须落实各机构的职责并按资产的使用分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二是建立由分管校长领导直接领导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赋予其权
力,明确其职责,以强化其管理力度,机构可下设国有资产管理科、采购中心、校产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教室管理科等单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高校应从学校资产概念的正确认识入手,增强实物管理意识。树立资产保值增值的市场经济意识; 注重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注重提高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的设备操作技能和资产维护技能。任何一项管理工作的进步人都是第一决定因素,只有建立一支思想好、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才能适应当前高校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严把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选拔任用关, 加强上岗培训和对原有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此外,对于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责任人对资产管理的落实情况也至关重要,也应提供他们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当然,要做好做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离不开一支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干部队伍。国资处可以虚位求贤,推行校内招聘,吸收一部分敢于较真的会计人员。充实管理岗位,要与人事、财务周密考虑设岗定酬方案,搞好校、院、处(室)三级管理队伍梯队建设。对专兼职管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名单报国资处和财务处备案。如变动,两处应签署意见,并派员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在着力稳定管理队伍的同时,还应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注意向兄弟院校取经,搞好年度考核评比。
参考文献:
[1] 黄曦施,赵善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8):266-268.
[2] 王辉.关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J].会计之友,2010,(29):39-41.DOI:10.3969/j.issn.1004-5937.2010.2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