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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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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

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范文第1篇

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系统、准确、定期地整理营利性经济组织和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过程中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信息。

1.1预算会计核算

1.1.1预算会计核算的简述

(1)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财政总预算的指导下进行核算。由于财政总预算居于主导地位,有将各类财政收入、支出和结余清楚反映的必要性,因此在财政总预算的核算中,有不同的体系,如财政预算收支系统、基金运作收支系统等,并且各个体系不可混淆[3]。

(2)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是为省、市等经济活动提供预算,接受省、市的预算草案,并向上级申请拨款,再分配给省市各级单位。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很强的计划性。

1.1.2预算会计核算的原则

(1)保证核算的真实性。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使用拨款和监督的职能时,必须根据真实的经济业务。

(2)保证核算的时效性。由于预算会计有着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因此在核算时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必须准时、及时地进行核算。

(3)保证核算的准确性。与企业会计不同,预算会计重在财政预算,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做到预算误差最小,保证核算准确性。

1.2企业会计核算

1.2.1企业会计核算简述

企业会计记录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过程的状况,为企业运营提供有效数据,准确反映企业盈亏,也是企业缴税的凭证。

1.2.2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则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由于企业的盈亏决定着缴纳的税额,所以部分企业在核算会计时进行伪造,以期利用不正当的手段使利益最大化,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要坚决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制止。根据现行的《会计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手段变造会计凭证,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4]。

(2)在进行企业会计核算时,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需求:国家方面,企业会计信息准确、可靠,满足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满足国家依法进行税收的需要;合作方方面,合作方根据会计核算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决定合作方向;本企业方面,根据会计核算信息,企业内部制定发展计划、战略部署。

二、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上的差异

2.1核算目的

预算会计核算政府部门及各级非营利性组织收入、支出等,以优化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发展经济为最终目的;企业会计核算为企业提供信息,记录企业运营盈亏,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2核算基础

由于预算会计核算的目的不是反映组织的盈亏,所以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清晰、简单,易于处理;相反,企业通过会计核算来确定某一时期内企业的经济状况,所以权责发生制更能实际地反映。

2.3核算内容

预算会计核算内容是整个国家经济事业,内容复杂,涉及各个方面;然而企业会计核算仅以本企业为核算内容,不涉及其它信息,相对较为简单。

2.4核算过程

预算会计主要核算经济行为未发生前,对其进行预测和计划;而企业会计的核算过程包括行为前的预测、行为中的记录和监督、行为后的计划及策略。

三、结语

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科技创新 财税政策 优化思路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2012年全国非公企业的利润总额达到1.82万亿,五年来,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21.6%。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贡献超过了50%,GDP所占比重超过60%,就业贡献超过80%。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了90%。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广东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据统计,2012年,广东全省生产总值达5.7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2%,其中民营经济生产总值达2.9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1%,占半壁江山。在广东的1.47万亿元财政总收入中,有6467.82亿元是由民营经济贡献的。广东民间投资总量突破万亿,达1.018万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3.5%,增长22.5%,比整体投资增速快7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单位数逾500万个,其中私营企业超过125万个。但由于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广东民营企业普遍发展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没有自己的品牌和信誉,专业化分工不明显,本地民营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少,与规模实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参与国际竞争、保持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领先地位的要求极不适应。2012年我国的500强企业当中,广东37家,江苏51家;民营企业500强中,广东23家,江苏118家,广东仅相当于江苏的1/5。同年,广东省155家年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中,民营企业42家,仅占27.1%。由于没有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科技自主创新的力量不足,导致广东民营企业产业附加值减少,竞争能力低下。广东民营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党的十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将意味着民营经济必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加公正、公平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为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另外随着国家发改委颁布并实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家将细化相关措施,更加具体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中高端制造业。这一举措,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针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尤其是财政和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

税收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财税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体现出来的,税收优惠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给予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以优惠待遇的条款。由于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收益性和高风险性的特点,以此造成了企业创新收益不确定性和不连续性,从而抑制了企业创新的欲望。税收政策可通过税收优惠支出分担创新主体即企业一部分风险成本,增加企业科技创新的收益预期,从而为企业创新活动注入新的活力。资本成本是在投资项目风险水平可确定的前提下,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的机会成本,税收政策的变动会影响到企业应缴税款的增减,即对资本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决策和水平。资本成本与投资意愿和水平成反比。在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资本成本的决定式是 :c=p(r+θ) (1)

在考虑公司所得税的情况下,假设税收对损失与利得同等待遇:

c-p(r+θ)-[c-p(r+θ)(m+n)]I=0 (2)

其中,c资本成本,p资本品价格,r市场利率,θ实际折旧率,I企业所得税率,m为1元资本的将来折旧扣除现值,n为1元资本的利息扣除现值。于是,资本成本的决定式为:

c=p(r+θ)(1-Im-In)/(1-I ) (3)

如果(1-Im-In)>(1-I ),(2)资本成本大于等于(1)资本成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就产生了抑制效应。在投资支出一发生就作为费用扣除而没有利息扣除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被看作是中性的,资本成本式为(1)。在允许按比率θ折旧的情况下,1元资本的折旧现值是m=∑(1+r)-1θ(1+θ)-1=θ/(r+θ),同时也允许利息扣除,1元资本的利息扣除现值:

n=∑(1+r)-1r(1+θ)-1=r/(r+θ) (4)

因此,(m+n)=(r+θ)/(r+θ)=1,资本成本减少到p(r+θ)。在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的折旧率μ低于实际折旧率θ的情况下,价值1元初始投资的折旧扣除现值将是:

m=∑(1+r)-1μ(1+μ)-1=μ/(r+μ) (5)

在按资本存量全部价值计算的利息扣除n与等式(4)所表明的相同的情况下,把等式(5)和(4)的m和n代入(3)中,资本成本式就为:

c=p(r+θ)+[prI(θ-μ)/(1-I )(r+μ)]

可见,在θ>μ的情况下,实际折旧率大于税法允许的折旧率,资本成本就会增大,投资意愿和水平就会下降:相反,在税法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即μ>θ的情况下,税法允许的折旧率大于实际折旧率,资本成本就会减少,投资意愿和水平就会上涨。在税收法规允许企业直接按投资支出比例B扣除,剩余部分再按照正常折旧率扣除的情况下,1元资本支出的折旧现值为:m=B+(1-B)θ/(r+θ),此时的m>实际折旧的m,所以资本成本下降。

因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科技创新收益的影响可表现为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将会使企业科技创新投资的风险下降,有利于企业提高创新的投资水平,但也会提高企业创新投资的资本成本,会降低企业投资的意愿,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在宏观经济无通胀且利率和税收政策稳定的情况下,税收优惠可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投资的资本成本。由此可得,税收政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主要是通过改变创新后产品价格,最终引起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即税收优惠从本质上讲是政府放弃了一部分税收收入,让渡给企业。如果让渡的这部分政府收入发生在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它将体现为科技创新活动成本的减少;如果让渡的这部分政府收入体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结果中,它必然会增加科技创新活动带来的收益。

优化广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思路

(一)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优化原则

有利于推动创新机制的产生和发展。税收优惠要帮助民营企业通过创新活动获得超额利润,还应推动企业形成健康、稳定的科技创新机制,在成功的创新与增加研发投入之间形成一个 "有效的"自我强化循环系统,保持民营企业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有利于发挥导向作用。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体现政府对某些产业、某个领域和区域的经济发展的支持,从而对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产生影响,促使资源向政府政策方向流动。有利于对创新成本和收益发挥调控效应。税收优惠政策从本质上说是政府将一部分应得的税收收入让渡给了纳税人—企业。从民营企业来看,表现为成本的节省和收益的增加,这成为了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利于降低创新风险。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投资大,周期长,企业面临的风险高。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占用资金和盈利方面的风险,同时,减少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风险,增强企业抵御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

(二)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优化思路

建立引导型税收支持体系。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具有前期投资多,利润少的特点,为确保企业在研发阶段能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应积极建立引导型税收支持体系,完善并合理使用税收抵扣、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等多种间接优惠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形成政策激励企业创新。

调整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运用多种政策手段。税收优惠政策的优越性在于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作用较为直接,调整优惠政策的重点是要做出正确的目标取向,突出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基础研究及自行开发方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加速广东经济的发展。另外,为适应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的手段应该多样化,可以采用税收抵免、税收豁免、起征点、免征额、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以及加速折旧的手段,加大对企业创新力度的支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制度。完善增值税税制体系。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不考虑年度销售额标准,不分企业的类型与大小,只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提供税务机关所需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资料,就可以将该企业设立为一般纳税人,这样,更多的小型民营企业将能够成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先进设备所承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金也将能够得到抵扣,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外,考虑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可以对高新技术民营企业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降低1至2个百分点,解决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以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体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以创新项目、创新投入为切入点制定政策,对其技术开发、先进设备运用、再投资项目等环节加以扶持,对民营企业投资者提供技术创新取得的收入可以减征所得税;对创新型民营企业购买新设备发生的资本,可以按一定比例减征应纳税额,同时对购进的固定资产等实行加速折旧和快速摊销;另外,制定技术开发准备金、实行再投资退税及风险投资制度;对企业技术开发成果收入实行免税政策,激励成果应用。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体系。对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取得收入的人员,应该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研发人员技术成果奖励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征,并扩大技术成果奖励的优惠范围;加大对企业科研技术人员自身教育投入的税前扣除比例;对个人向教育科研机构进行的捐赠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准予全额税前扣除。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科技开发人员参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政支持

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公共财政视角下,政府应制定一个长期惠及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财政政策,并加大相应的财政支持。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扶持,包括财政补助、财政担保、政府采购等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最有效的激励措施之一。二是要规范税费分配,加快费改税的改革。当前,广东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支持方式、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表现在:2012年省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投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省财政在当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带动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约4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三是省财政安排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等。另外,在税费改革方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十会议精神,利用税收激励政策促进与引导广东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构建并优化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项重大使命,也是广东经济工作中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政府出台《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日报,2012.2.3

2.刘宇飞.当代西方财政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2013年广东民营经济总量近三万亿简述.中国行业研究网,2013.4.13

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范文第3篇

【关键词】集体企业;产权整合;纳税筹划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国有企业的各行各业都兴办了一些集体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普遍存在公司数量众多、规模较小、效益较差、产权关系不清、管理关系不顺等问题。从2008年开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着手推进股权业务整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共同持股公司股权整合,减少法人层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据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编制并下发了《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部分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笔者以3家公司为例,就集体企业产权整合过程中的纳税筹划进行具体阐述。

二、 三家公司产权情况

3家公司均为集体企业。其中,龙泉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0%,郫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2%,泸州川南石油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100%。

三、 税收风险及税负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明确了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几种方式,并没有明确将产权无偿划转列入重组的范围。目前国家仅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进行了相应的法规规范,对于集体产权的无偿划转尚无明确的法规及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规范。此外,华盛公司承接集体产权未支付任何对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承接该集体产权可能被认定为取得捐赠收入而按集体产权的公允价值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010年9月,3家公司集体产权资产账面价值约为15074万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产权的账面净资产14066万元,以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额约为3516万元。

四、三家公司改制工作简述

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3家公司都制定了《公司改制方案》。首先,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形成职工大会决议(出席会议全体人员签字);然后,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再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司改制法律意见书,认为3家公司从非公司制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正当,主体和程序合法,方案内容全面、合法,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家公司完成上述工作后,上报四川石油管理局主管部门,申请对公司进行改制。2011年四川石油管理先后对3家公司改制作出批复,同意3家公司的集体产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所有(由华盛公司代表四川石油管理局持有产权并管理),其余产权界定为当地政府国有产权(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当地政府持有产权并管理);同意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改制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作为公司改制的相关基础资料;同意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意见;同意改制后公司“三会”和经理层的设置、构成及委派;要求尽快完成公司改制工作并备案。

五、 纳税筹划方案

1.理顺内部管理层次及关系是集体产权整合纳税筹划的前提

2008年11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的通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与华盛公司合署办公,华盛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所属集体经济企业投资和管理平台。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四川石油管理局”关系说明:在法律上,二者是不同法律主体,在管理上,二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求,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2010年12月,四川石油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华油集团公司改制集体企业集体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石油管理局及所属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改制前的集体产权由华盛公司承接。华油集团公司托管的集体企业改制,华盛公司按规定承接集体产权后,转作对华油集团公司的投资。

2. 根据总分机构之间资产转移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华盛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所属企业,同时作为四川石油管理局对所属的集体经济资产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因此,华盛公司承接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所有的产权,可参照《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范文第4篇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派,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核算形式。具体特点为: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

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一是强化了财政监督力度,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夯实了会计基础,强化了会计监督。三是推动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四是核算中心的成功运行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五是监督效果显著,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二、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主体地不明确、内部监督管理弱化、审计中责任难以划分等。

1.会计主体及责任的定位不明确。一方面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在经济活动上相脱离,核算中心难以控制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产生支付风险。另一方面被核算单位不少单位负责人认为本单位没有了账户及会计人员,不愿承担会计责任甚至推诿,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再重视,只管用钱。

2.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内部监督弱化。被核算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往来的核算,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完成,加上很多预算单位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同起来,导致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弱化。

3.核算中心对被核算单位的资金收缴动态难以全面掌握。大多数单位也没有建立各类资金台账,对非税收入资金和罚没款的收、缴、存情况无账可查。

4.被核算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弱化。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移至会计核算中心,而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种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导致被核算单位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重买轻管现象明显。

5.增加了被核算单位的审计监督新难题。由于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中间人”——核算中心,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责任问题出现真空,往往是单位报账会计一问三不知,说账不是他做的具体不清楚,使得资料提供不及时,使得审计部门对责任认定难度加大。

6.被核算单位规避监督。在单位购买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工程时,有很多单位为了规避政府采购而采取的是化整为零的办法,就是把一台电脑变成了电脑配件,一个大型工程变成了零星工程。

7.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中心核算人员脱离了各具体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不了解情况。而且,核算中心一个核算人员同时要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的难度过大。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改革与完善对策

会计集中核算制作为一种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关键是要结合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1.抓紧制订集中核算的法规、制度、准则

构建完善的涉及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会计法律和准则体系,使得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解决当前会计核算过程中急需明确的问题。

2.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

3.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

4.加强实物清查,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核算中心应对资产管理执行有效的控制手段,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和核销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资产使用部门进行检查,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物资的安全。

5.加强审计,规范行为,明确责任,防范风险。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政府,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只有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人员上岗、任期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力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人员清正廉洁和健康成长。

6.建设会计核算内部网络,实行网络化核算,增强相互制约,开通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帐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

7.加大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当前,随着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加重,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等改革措施的陆续实施,对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高素质财务干伍,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为降低会计风险,核算中心必须从核算型逐步向管理型转变。核算职能解决的是会计信息规范化的问题,管理职能是如何应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何为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帮助领导做出正确决策。会计集中核算的目标是会计网络化,建立财会信息网络系统,以现代化的方式提供真正及时准确的财会信息,是时展的一大趋势,也是今后我国财会界面临的一大课题。

参考文献:

[1]魏明海 龚凯颂:《会计理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

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财政管理变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公共财政管理变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国库集中支付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入实施给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有效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并且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项目内容的改变、银行账户管理内容的改变和会计监管体系的改变三个方面。首先,在会计核算项目内容上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同时,会计报表的内容也相应的进行了调整。这样做是为了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一账户体系运转的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客观支持。其次,在银行账户管理方面,一改以往多银行账户的现状,刚性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单一账户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分散管理情况,提高了其使用效益。第三,在会计以监管体系的建立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的宏观监管,及时有效的制止不规范的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了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分为“类”、“款”两级;将支出功能科目分为“类”、“款”、“项”三级;将收入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这样做可以使财政预算管理趋于科学化和明细化。在财政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的运转模式下,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其在技术上清除障碍、消除“两张皮”现象,为制度正常运转提供基础性保障。(三)权责发生制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因其局限性已经无法适应新环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要求,出于管理效率、税收监管和防范风险等需要,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理念。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进一步将权责发生制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匹配,通过虚提折旧和摊销的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实现了资产管理的真实与完整。在具体操作中,于“资产资金”下设“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二级科目,通过“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进行冲减资产原值,不再将大额资产折旧与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做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精神,也更加真实的对财务信息进行反馈,更准确的体现了单位资产的价值。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其在财务管理目标、业务活动范围、财政资金申请与使用等方面都给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带来了更大的难度,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进行进一步的适应性研究。

二、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不足

(一)财务管理水平有待加强。现阶段,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导致资产负债管理和资金管理均暴露短板,会计核算不科学、不严谨。首先,行政事业单位中财务会计人员的是会计核算的方式多是采用传统的记账形式,忽视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数据错报、漏报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其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不到位。这项基础性工作理应受到重视,但在现实工作中,却常常被忽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许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效果不理想,影响了会计核算的效果,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二)财政监督管理力度需加强。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多数已经建立了财务会计监督机制,有独立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但目前的运行效果欠佳,其原因是没有形成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监督力度不够。而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以来,除了市级单位和部分县级单位保留自主核算的形式外,其余单位的会计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其自身只需要进行监督的财务报账,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相分离,原有的监督部门无法适应新制度和新环境,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直接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因此,财政监督管理体系急需建立与完善。(三)内部控制环境需建立。良好的制度需要配套的运行环境做支撑。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若想达到预期的运行效果,也需要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来配合。但目前在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中,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与完善往往被忽视,内部控制环境的建立流于形式。事实上,内部控制环境是否完善,不仅影响着员工的工作环境,更制约着制度的落实效果。因此,对内部环境的重要性认识,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否尽快落实的重要因素,决定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

三、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发展的趋势

(一)提升会计核算的财务管理水平。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引入最新的财务管理理念,提升相关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从思想根源进行改革,剔除传统理念的糟粕,保留精华部分并注入新鲜力量,让公共财政管理变革可以与时俱进的与经济环境相融合,从根源上达到改革的目的,从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应注重构建资金运筹制度,将资金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方面,应积极落实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以保证资产的损耗和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加强财政监督力度。行政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其财政监督体系应适应自身的非营利性特征,在资产的增加、使用和报废等流程实行统一的管控,并从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两个方面共同努力,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流失,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财政监督体系的建立应趋于常态化,争取做到无死角的辐射监督力量,监督部门资金的使用过程、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监督会计核算的工作流程。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力度、落实公共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三)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在公共财政管理变革中,应建立在相关的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的基础上。首先,应明确财务管理职能,建立并完善财务预算制度,以此规范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应积极完成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建立固定资产核算和清查制度,以此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第三,应建立并完善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财政预算制度相呼应,形成协调的内部控制环境,提升会计核算的氛围。第四,应建立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各项预算指标细化到责任人身上,促进财务目标的实现。最后,应将各制度归结为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应用信息化手段,调动每个制度的职能作用,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势必会产生较大波动。特别是作为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核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应该在改革中寻求发展和进步。目前,改革仅仅初具雏形,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这更需要各级次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继续努力,以期待改革成果的共享。

作者:崔云峰 单位:绥中县财政局财务会计核算中心

参考文献:

[1]刘薇.从财政管理角度浅析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J].财经界(学术版),2016,5(0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