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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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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财政资金;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是行使国家赋予的一定权力、具有一定的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机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核算虽然比较简单,但是其工作性质和社会需求的特征决定了其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

一、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一方面专项资金控制不严,供应范围较宽,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从而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了财政负担。另一方面,预算外资金是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分离出来的,但在分流收入的同时,没有相应配套地分流财政支出,于是出现了原由财政供给的项目照样供养的状况。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缺乏明确详细的对应标准、控制方法,往往造成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忽视了资金使用前的预测控制,导致了普遍不重视资金使用效率,不合理使用资金的现象。

2.业务凭证填制缺乏规范合理

首先,某些政府与非盈利组织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对原始凭证的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存在着较多的错填和漏填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原始凭证的开票日期填写的较为随意,客户名称填写的不够明确,项目内容、数量、性质及标的填写的过于模糊等。其次,与原始凭证相比,政府与非盈利组织在记账凭证的填写或处理上,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其摘要的填写笼统、简单,甚至还有虚报假填现象,会计科目的使用不准确,对账、审核、结账不及时等。

3.会计没有履行其管理的职能

目前,许多政府与非盈利组织对资产管理采取了账实分别管理的策略,因此造成了账实管理的分离,形成了一系列的管理漏洞。由于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资产基本都是由财政资金支付所获得的,属于国有资产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必须对其加强管理,逐级分担责任,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这种账实分离的体制,却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剧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例如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就同一资产进行入账、折旧或报废的处理,或是处理的时间、方式及程度不一致,这就会造成所提供的资产信息的不一致性,违反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初衷。

二、改进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的措施

1.强化政府与非盈利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在法规体系建设上。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各项工作及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堵住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法律漏洞。与此同时,加大会计法规实施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内控严格、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现金的管理、财产的审批、审批权限的分配、财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2.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高度结合

在资产管理方面,应通过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充分协调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统一性,从而使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真正能为国有资产的高效管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在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财务部门应对每一项购入资产进行入账,对每一项出库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与本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账实核对,以保证其保管账与实物账一致;而资产管理部门也应通过建立资产明细分类账,严肃资产清查制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网,以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变动情况,以使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确保其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建立、健全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是对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支付、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模式,这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新举措。会计核算中心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集中起来,使财政部门对单位的财务监督从事后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这有利于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4.加强财政监督

加大对政府与非盈利组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的途径与渠道。建议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符合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经费支出标准,并对这一标准的统一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压制各单位之间在乱发财物、财政支出上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就是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户的管理与核算。一是要规范收入管理,一切收入取得都必须使用盖有“财政监制章”或“税务监制章”的票据,严禁使用收款收据和白条子,尽快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划清收费收入和往来款的界限,不得将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列入暂存款核算。二是要规范支出管理,在支出拨款上要注明用途,方便核算,专户内部账户之间不要划转,一切支出通过拨款途径解决。

参考文献:

[1]党淑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当前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7,(2).

[2]张国生 赵建勇: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环境、特征与预算会计改革.财经论坛,2008(5).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问题;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也在快速发展,但一些商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使得这些组织在社会上信誉受损,公信力降低,从而制约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未来发展空间。为了适应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该会计制度的对规范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此类组织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从而提高公众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度,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规范的发展。但是,毋庸讳言,民间非营利组织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拟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和会计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一些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而不取得经济回报,也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1]但由于民间非盈利组织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孕育该类组织的土壤并不成熟,所以从总体来看,中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诸多问题中,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问题尤其严重。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许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管理者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没有意识到建立透明的现代财务制度对组织的长远发展和公信力的提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导致他们并不重视所在单位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建设,造成组织内部控制制度阙如或不健全,或者虽有内部控制制度却没有真正有效地予以实施,使得制度形同虚设。而且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理论上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既不在政府和税务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之内,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利用政府对其的税收优惠政策,打着民办非营利组织的旗号从事营利性活动。[2]也不在社会公众的监督视野中,客观上该类组织缺乏外来的财务规范化的压力,造成该类组织的财务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会计管理工作不规范

大多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层及其负责人是兼职工作,他们一般重业务,轻财务,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没有足够的认识,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有的单位为了节约经费,出纳、会计岗位由一人担当;资产登记、资产管理等工作一人全包;物资的采购、验收及保管一人全负责;银行印鉴章和财务章、个人印章、支票一人保管;投资计划与投资论证等由同一部门完成;单位负责人经办的业务自行审批后直接到财务部门报销等。这些不规范的做法表明这些非营利组织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此外,大额经济业务往来中直接支付现金,重要业务事项无合同或协议,成本核算混乱,支出大于收入,亏损多于盈利,等等。凡此种种都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特别是规模小的非营利组织,由于经济来源有限,经营效益不佳,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高,很难聘到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有的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或照顾关系户等其他情况,聘用刚毕业的非专业出身的人员担任会计,或者聘用挂靠单位的与财务经济管理专业毫无关系的非专业人员兼任。

会计工作是一种专业技术性的工作。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低,对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学不透,吃不准,在实际工作中对业务活动的处理就难免出错。在调研交流中了解到,有的单位在业务处理中将宴请理事或捐赠人士的招待费用计入筹资费用,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62条明确指出:“筹资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1]这表明,有些单位没有透彻理解其中的“举办募款活动”条款。有的将财务费用计入其他收入和其他支出;有的将招待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有的是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的余额不符,会计资金账和出纳的日记账不符,总账和明细账不符,更有单位会计人员不按规定建立会计账,根本不知道需要按规定建账,只有一堆零乱残缺的原始单据和白条,到会计期末仅凭估算编制财务报表应付了事。诸如此类的手法很多,不一而足。

二、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措施

鉴于以上所述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改善此类组织的财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强化领导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重要业务事项的决策与审批、执行与监督、经办与决策相互分离的原则,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重大业务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大额资金支付等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等现象。[3]具体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业务程序:

1.规定办理每项经济业务时应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负责办理,以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

2.资金业务的办理,应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大额资金业务应通过银行转账,并不能由一人全过程办理,严禁将办理资金的票据和印章一人保管,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定期和非定期盘点,核对实际库存和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对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

3.采购业务中的请购申请、采购、验收、付款等工作的授权审批必须予以分离,使相关人员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不替代。

4.在财产管理上,财产物资的收、领、管要有授权审批,对明细账要设专人核查,财产使用人或管理人因故离岗或离职时,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接管,并监督办理移交手续。

5.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有偿服务经营性质的业务工作应坚持收支平衡或收入约大于支出的成本管理原则,避免占用公益性的资金,并加强财务公开。

6.加强合同管理,对外发生的重大业务活动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潜在的风险。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1.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聘用持有会计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结合本单位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要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使之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对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从事会计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4][8]

2.民间非营利组织要依法建立会计账,对单位的每笔经济活动都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取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审批手续的授权权限是否正确,然后及时、准确地登记入账,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会计凭证的装订和保管工作。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提高会计人员的入行门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是会计核算中的关键因素,所以要特别重视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资历、学历要严格要求,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的入行门槛。

2.定期组织非营利组织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自从财政部2006年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后,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每年都会自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但不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培训机构基本上都是针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来设置培训内容,而且有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不尽如人意,如课时缩水、任课教师授课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而且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规模小,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业务性质不同于一般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之间平时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很少。所以迫切需要民政部门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3.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体现单位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会计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加强业务学习,还应在薪酬分配中体现出与学历、职称、业务能力相适应的差别待遇。

(四)加强外部监督

1.加强政府监督。民政部门要严格审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设立过程,对从业人员、场地、投入资金等严格把关,年检别要注意检验其非营利性资金的收支情况。[5]财政部门应督促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法建账,检查其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对未按规定建账和会计机构设置不合理以及聘用无会计证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的单位应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6]

2.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的审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监督应从主要监督过渡到辅助监督,今后真正起主要作用的是市场中的制衡力量。[7]因此,应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履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从而发挥他们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监督作用,以保证经审计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范文第3篇

一、非营利组织固定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修购基金的提取与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不存在配比性。非营利组织为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规定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并将处理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也转入修购基金。但这并不像折旧的提取那样与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年限相配比,很难保证固定资产到期的更新与改造。

2.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未能体现监督职能。在非营利组织的账面上,固定资产永远只反映为原值,不反映其净值,也不反映其使用年限。因此,固定资产在处置和报废时,处置收入和报废时间没有会计核算资料作为参考和监督。非营利组织和其主管部门对部分固定资产的处置拥有自主权,而离开会计的正常核算和监督可能会使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和低价处置,久而久之就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3.造成资产负债表失真。非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其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没有扣除折旧,实际上是虚增了资产,账实不符。因此,非营利组织根据固定资产价值计算的各项财务指标是不可靠的,政府部门根据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报表所作的汇总报表也是不真实的。

4.不符合重要性原则。固定资产因其单位价值高、使用时间长而被认为是比存货更为重要的资产。但非营利组织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是购置时一次性列为支出,而在其使用期内不再对其价值的变动进行核算,这同存货的核算并无实质的区别,没有体现会计的重要性原则。

二、对非营利组织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建议

1.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核算。这部分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购入时一次性列作支出,使用期间提取折旧时不再计入支出账户而是直接冲减净资产中的固定基金。①购入时,借: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②在使用期间选择合适的折旧计提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固定基金;贷:累计折旧。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1-0083-03

一、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评价的重要性

1.从微观上讲,建立在合理指标基础上的财务绩效评价,能够较真实的衡量非营利组织的财务运行状况,反映资金的配置方向和效率,并以量化指标的形式展现在政府、资金投入者、社会公众面前,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绩效诉求;同时,能够为非营利组织把握财务运转状况、分析财务管理问题、改善资金配置效率等提供依据,从而起到战略上的指导作用,引导财务管理走向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

2.从宏观上讲,开展财务绩效评价,有利于优化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引导社会资源流向和配置的合理化;有助于为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责任建立一种约束机制,对外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信度;可以为中国今后的非营利组织评估积攒宝贵的实战经验,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特点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特点

1.对于捐赠的会计处理。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大多是公益性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主要靠其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来吸引社会公众捐赠,或吸引志愿者提供无偿服务。在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组成中,捐赠收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非营利组织在关于捐赠的会计处理上,与营利组织有所差异。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或凭据上的金额与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应以公允价值作为其实际成本入账。同时,“捐赠收入”科目下设“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两个二级科目,以区分一般捐赠和附带条件捐赠。

2.缺乏利润指标。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像企业一样,可以将利润作为一个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而以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作为考核因素。由于没有一个同行的平均水平作为参照标准,也无法考评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这无疑加大了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评价的难度和抽象度。

3.受托资产的处理。还有一种资产,非营利组织只是以“中介人”的角色,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其转赠给指定的组织或个人,非营利组织对这部分资产既不拥有控制权,也不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还要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受托资产”科目作为一项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4.成本费用庞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没有在“成本费用”下设置相关明细,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设明细科目,以归结在管理、分配、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成本费用。加之非营利组织拿着捐赠人的钱从事着公益性的活动,没有成本控制意识,导致巨大的成本费用以各种名义出现在账簿上。

(二)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特点

1.融资的独特性。非营利组织不能像企业一样,在资金短缺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而多数靠政府和社会大众的无偿捐赠。非营利组织看似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但大部分资产在获得时带有附属条件,即定向的受益对象、使用时间等,使用权受到限制。非特殊情况,非营利组织不得出售或转让,而且这些资产往往不能带来收益。因此,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益产权”的性质。这也决定了非营利组织不进行剩余净资产的分配。

2.投资活动零收益。非营利组织向受益对象进行资金分配的行为相当于企业的投资活动,不同的是,这些资产在运作时基本上不能给组织带来经济上的回报,赚的只是名誉的提高或人气的提升。但即使像这样没有收益的投资,也是存在用资风险的,若资金分配过程中出现严重资源浪费,或组织行为严重偏离公众预期目标,就会使组织遭受各种损失,丧失公信力,从而加大筹资难度。

3.着重资金的收支结余,而非盈亏核算。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目的,就是要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以达到利润的最大化。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和支出一般没有直接的配比关系,其收支差额不反映经营成果,只反映资金使用的余缺,所以非营利组织一般不着重成本的核算,不计算盈亏。

此外,非营利组织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着信息化公开程度低、内部控制薄弱、监督机制不力等特点或现状。

三、基于上述特点的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的建立

国内外学者借鉴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框架,对非营利组织财务评价体系进行过多次研究。本文在此基础上,本着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同时结合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特点,制定了该指标体系。其中一级、二级指标为共性指标,三级为细化指标,指标制定情况(见表1):

(二)相关指标的解释与应用

1.会计工作情况。(1)财务信息公开度。随着民主意识和行使知情权意识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的来源、流向、用途等信息的获取诉求不断增强。例如,因汶川地震捐款去向问题,网上一度引起争议,民政部、学者以及网民之间拉开了一场“口水仗”,在公众的舆论压力下,四川红十字会了“5・12”汶川地震灾害接收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并建立了相应的网络平台,任何一个捐赠者可以查到自己的款项。这次事件必然会影响在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中,有关部门对赈灾款项的使用及公示。公众对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的诉求,与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任务相一致。因此可以将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作为财务绩效评价的一个二级指标,该指标的具体设定(如表2):

表2 财务信息公开度评价指标

(2)其他指标。其他三个二级指标主要考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当然,指标的设置可能根据所考评的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指标的数目也会有所增减。非营利组织在这三方面的考评与企业有很大的相似度,这里就不再作详细解释。

2.财务管理状况。

(1)筹资能力近些年来,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逐渐放开,并鼓励其通过自行筹措资金维持生存。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羹,增强筹资能力,关系到非营利组织的长远发展。

捐赠收入所占比重=

捐赠收入增长率=

非限定性收入所占比重=

总收入增长率=

捐赠收入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收入来源,根据捐赠收入和自创收入的关系,非营利组织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如图1),大部分属于结合体类型。但如果捐赠收入比重过大,遭遇投资者后续“撤资”的话,组织隐含着很大的筹资风险;而如果捐赠收入比重过小,就偏离了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轨道。

图1非营利组织分类图

捐赠收入增长率能体现组织本年筹资能力的增长,但鉴于组织对限定性的捐赠收入和受托资产不具有指控制权,用非限定性收入更能准确衡量组织的筹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不少非营利组织经常将受托资产视同捐赠进行会计处理,实际上虚增了捐赠收入和净资产,不利于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

(2)价值创造。企业的价值创造一般多以盈余多寡来评估,不少人认为,非营利组织注重的是社会效益而非经济效益,价值创造无从考量。其实,除了评价投入、产出的绩效外,尚需考虑非营利组织的公益行为给受益对象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亦即社会影响,这也就是它存在的价值所在。另外我们也可用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结余款来评价,若年度结余款太多,则偏离了公益性的目标,而若没有结余款,非营利组织就会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及远景。

(3)资金配置效率。

公益支出比重=

此指标是组织非营利性的重要体现,同时也能反映资金在配置过程中是否因费用支出过大导致公益支出缩水,从而导致资金的严重浪费。指标数值越高,说明组织的财务绩效越好,越能体现其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特征。

资金供求配置率=

该指标反映了资金配置的供求状况。比值等于1,说明资金配置属于理想优化型;比值大于1,说明供大于求,易造成资金的浪费;比值小于1,说明供不应求,难以达到预期行为效果。

资金配置速率=

该指标反映的是资金配置速度。若比值接近或等于1,表明配置时间处于理想优化状态;比值大于1,表明资金可能因某些原因未按时到位,影响预期进程;比值小于1,虽能按预期进程运行,但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时间价值的流失。

(4)预算管理水平。预算管理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中具有主导性,可以说,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基本都是围绕预算展开的。目前,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因财务制度的缺失,预算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应将此方面作为一项考核指标,重点从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的科学合规性、编制的具体细致程度、与专项资金要求的相符性以及预算执行与计划的相符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评。

四、小结

任何一项财务绩效评价活动,都很难达到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要构建一个系统化、合理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就要根据指标设计原则,选择合适的角度或某几个特定方面,以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内容。本指标体系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特点出发,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贺毅.非营利组织财务绩效评价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7:10.

[3]唐阳玲.非营利组织财务风险管理刍议[J].财务与金融,2008,(3):57-58.

[4]财政部会计司.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若干处理规定及其意义[J].会计研究,2004,(11):8-9.

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针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制度一直沿用预算会计来规范,并没有因为会计环境的巨大变化而发生改变,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首先,财政体制不断深化,预算会计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性较差。其次,我国事业单位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代行政府职能,一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具有企业性质,因此,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再次,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分布范围比较广,但针对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台较晚,预算会计又不能满足核算要求。而我国企业会计的发展生机勃勃,逐渐与国际惯例靠拢,特别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极大地促进了企业会计的发展。相比之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滞后,研究相对薄弱。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现状分析

非营利组织一词是从西方引进来的。许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就是指通常所说的事业单位,因此,关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规范就是有关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但是,我国除了事业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非企业非政府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这些民间非营利组织,财政部有统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是由财政部的一系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组成。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行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尽管如此,仍然显得比较混乱,不成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发展,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事业单位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使得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有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一方面,十年前制定的准则应用于发生了很大变化的会计环境,不可避免地造成会计信息被扭曲披露。另一方面,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适用的范围受到限制。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一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等非国有事业单位遵照什么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标准。这就使得一些非国有事业单位在财务的管理上无章可循,导致这些单位的财务行为难以规范,财务管理问题很多,从而阻碍着这些单位的健康发展,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一种“准则+制度”的模式,形成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也是一种“准则+制度”的模式。而这种“基本准则+行业制度”的模式,应当是一种过渡模式,似乎既存在交叉重叠,又存在空白之处,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模糊。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建立

(一)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变革。1998年预算会计改革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模式。筹资渠道从单纯依靠财政资金转向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很大一部分非营利组织甚至可以做到收支相抵。从发展趋势来看,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差别越来越大。此外,会计的基本分类就是看其会计主体是否进行经营活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虽然从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又有很大的区别,即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使期末有盈余,那只是结余而非目的。而且即便形式上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也有很大的差别。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今后发展中公立非营利组织肯定将被进一步推向市场,大部分单位将提高经费的自给程度,与民间非营利组织越来越相似。两者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规范似乎没有必要。而可行的方案是: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归为一类,统称为“政府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各种社会团体会计、基金会会计等合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企业会计,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三足鼎立”的会计体系新模式。相应地,应当建立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

目前,世界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民间会计机构或组织制定会计准则并;二是会计职业团体组织机构制定会计准则,由官方机构批准;三是由政府机构制定、准则或制度。美国作为当代会计准则理论与实务高度成熟的国家,其经验值得借鉴。在美国,目前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私立部门(包括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州和政府机关及其公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总局负责制定联邦政府机关及其公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关权力超然独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由三个不同的机构制定,势必造成三套准则之间不协调,甚至矛盾。

而从我国的政府会计环境来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应该由财政部制定,这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准则的权威性,但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代表性。建议我国财政部组建专门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一套科学、完整、有序、逻辑严密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人员的选择应该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要吸收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高等院校学者、研究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界人士参加,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

非营利组织单位经济业务与企业经济业务有相通之处。企业以经营为目的,事业单位也在从事一些风险较小的经营活动。因此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同处于社会经济的微观领域,两者具有某些共性,比如资产、负债业务及某些收入业务等。由此决定了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与计量和会计报表的某些方面,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可以吸收借鉴企业改革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成果,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体系。但是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具体而言,应该明确如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问题:非营利组织的界定;非营利组织会计假设;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定与计量等。

(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的设计

1、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结构设计。目前我国会计界对企业会计准则层次的一般认识是,会计准则由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两个基本层次构成。其中,基本准则主要就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和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结构等,具体准则是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特殊业务、特殊行业等所做的规定。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也可以借鉴这种层次结构。

2、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的内容应该包括:(1)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和货币假设。(2)一般原则。(3)会计要素。(4)会计报表等。

3、在具体准则层面上应该由下列种类的准则构成:(1)共性业务处理的准则,即对教、科、文、卫、体等待业共同具有的基本业务规范会计确认与计量等处理的会计准则,如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借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与摊销、业务收入、业务支出等准则。(2)特殊业务处理准则,如拨款收入、捐赠收入等。(3)报表列示准则,即规范报表中的项目分类、排列顺序及方式、格式的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准则,提供报表附表的准则,报表附注的揭示的准则。(4)提供补充信息的准则,用以规范会计报告应该提供补充信息的范围、程度及方式等。

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是一套完整科学的体系,其构建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先就比较紧迫、理论发展比较成熟的事项制定具体准则,在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做出原则性的规定,然后再进一步完善具体准则。

参考文献:

1、荆新.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

2、王庆成.西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理论框架[J].教育财会研究,1996(4).

3、王庆成.论我国非企业会计组成体系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