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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把旅游业
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总体目标,以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和旅游标准推广为抓手,全面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培育更多旅游产业品牌,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和旅游产业素质,提高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构建特色并与国际接轨的地方旅游标准体系,加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和实施范围,促进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引导全市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旅游品牌,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增强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优化旅游产业素质,提高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提升游客满意度,成功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制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及城市服务功能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在全市大力开展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遴选旅游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旅游企业作为试点,通过宣传、培训、监督、指导等措施,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标准化的实施范围和影响力,通过开展旅游标准化的试点、示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旅游行业严格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三)培育旅游行业服务品牌。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满意度为目的,创建一批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的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企业,进一步叫响“服务”品牌。
(四)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突出“太极故里”、“山水”两大品牌,加快云台山、神农山、青天河(月山寺)、太极拳、黄河(嘉应观)、妙乐寺、韩园、圆融寺、药王庙、影视城等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围绕打造南太行国家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带,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条,推动文化旅游与工业、农业、体育、医疗保健、科技、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演艺节目、精品剧目、数字动漫、七贤茶酒、绞胎瓷等文化旅游商品,构建内容丰富、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快观光游向文化体验、休闲度假、保健养生游转变,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
(五)增强城市旅游服务功能。通过旅游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重点加强旅游交通、导向标识等旅游交通路网建设、加强“智慧旅游城市”等旅游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构建完善我市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六)开展旅游标准实施评价。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标准化创建活动效果评价模式,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加强标准实施的督导检查,并实施奖惩机制,促进标准实施、服务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增长的有机统一。
四、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全市被列入旅游景区(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有关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预算,保证创建工作的需要。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购物商场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移动互联网旅游服务工程建设工作,提升市旅游业的信息化程度。
市民政局负责城市道路标牌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广,监督各项标准的实施,做好旅游名牌、质量奖的培育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建设等旅游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旅游客运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乡村旅游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文化娱乐业态和文物景点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体育旅游业态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市场的规范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交通标牌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为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有关数据。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公园、街区绿化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共厕所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咨询中心、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餐馆、社会旅馆、快捷酒店、购物商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农家宾馆等单位的标准化推进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创建工作。
五、工作步骤
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2年7月至8月)
根据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工作的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工作方案,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1.研究制定《市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任务分解和《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市)区评估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进行责任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收集、编印旅游标准化资料汇编;
3.与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签订《市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目标责任承诺书》;
4.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抽调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
5.开展旅游标准化调研工作。进行旅游服务质量调查,全面了解旅游服务质量状况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情况,梳理旅游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措施;
6.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标准学习和宣传发动,确定试点单位;
7.各新闻媒体开辟“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专栏,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8.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市创建办建档。(电话:3569652)
(二)实施阶段(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
根据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责任分工的要求,各级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逐项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采取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做好整改。
1.研究制定《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市旅游标准体系表》,并组织实施。
2.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抓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加强“智慧旅游城市”旅游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旅游标准化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快速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加强城区导向及旅游标志系统建设,完善旅游标志系统,实现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及重点景区的标准化导向信息系统全面覆盖。
3.开展旅游标准宣贯培训。旅游及相关行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旅游标准宣贯培训,引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已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建立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围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依据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总体安排和旅游新业态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订具有特色的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标准体系框架。
5.制定完善旅游企业标准。各旅游企业要组建标准化技术队伍,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标准体系。各主管部门指导鼓励旅游企业贯彻实施各项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6.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和推广。按照创建工作任务,督导各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市创建办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强化试点进程跟踪督查,分阶段提出要求,及时通报试点情况,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7.进行旅游标准实施评价。在试点过程中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对标准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中提升旅游产品档次和服务质量。
8.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城市主要街道、旅游景区和社区等场所设置公益宣传牌,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标准化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评估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软件水平和硬件质量,确保考核评估一次通过。
1.做好试点中期评估工作。依据《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掌握评估内容,在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迎接省旅游主管部门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对我市进行中期评估,接受上级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
2.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自查。按照《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内容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省旅游局提出正式评估申请。
(四)迎检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
试点工作期满,制定迎检方案,在巩固发展试点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做好迎接省旅游局对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现场评估工作。
(五)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总结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完善各项标准,不断改进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适时召开全市旅游标准化推进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标准化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市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工作标准,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督导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相应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工作完成。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旅游标准化建设和试点工作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功能、环境提升、服务品质等领域。各县(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通力协作,上下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强力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目标
基本杜绝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例行监测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继续降低。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在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产中杜绝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的宣传和科学使用农药的培训。
(二)督导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加强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在农产品生产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
(三)指导各地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
(四)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查监测。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责任、进度和要求。(2月底前)
(二)开展宣传培训
1.各县(市、区)农业局都要利用县(市、区)电视台,搞一期农产品生产禁限用农药、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讲座。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安排植保专家在省电视台乡村频道搞一次讲座(3月份)。
2.各县(市、区)都要印制农产品生产禁限用农药宣传单,做到每个农户一份。(5月份)
(三)开展农户用药情况抽查
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得力人员,对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4个以上乡(镇、街),每个乡(镇、街)抽查20户。(6-8月份)
(四)指导开展标准化生产
一是组织开展主要粮食作物标准化生产。完善玉米、水稻、大豆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并下发到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县(市、区)和乡(镇、街)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村屯和地块,指导农民实施标准化栽培。(4月份);二是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在吉林省百万亩棚膜蔬菜建设工程产业园区、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国家标准果园、国家蔬菜标准园开展标准的宣贯和标准化生产。
(五)进行督导检查
省农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深入市(州)、县(市、区)进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督导与检查,指导各地推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
(二)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方案、宣传培训、农户抽查、标准化实施示范等有关情况上报省农委。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环节、各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冶金等行业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升级。
二、实施范围
市辖区内的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冶金等行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冶金等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四、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冶金等行业基本情况,确定合理的阶段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2011年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评定标准、考评体系建立等基础工作,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抓住本地区重点行业,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标准化建设经验。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五、工作进度
1、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安办〔2011〕6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开展试点,不断积累工作经验。2011年底前,全市将完成3家机械行业企业和3家建材行业企业安全达标任务。
2、2012年至2015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到201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40%完成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20%完成达标。
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30%完成达标。
到2014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总数的60%完成达标。
到2015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完成安全达标任务。
六、工作方法
1.制订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2.建立考评体系。
一是明确考评办法,依据2011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订的《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和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负责机械行业),省局综合考虑行业类型和数量等因素,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审核和公告。
3.明确评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目前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炼铁、炼钢、冶金煤气、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到今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原则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进行公告,逐步形成企业积极争取安全达标,以安全达标为荣的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冶金等行业企业五年内全面达标。
3.严格考评管理。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评审单位要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申请、评审等考评工作。
从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川办函〔〕164号)、《省旅游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发[]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旅游行业实际,积极组织涉旅企业学习《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省政府和省旅游局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全市旅游行业正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现将我市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为了确保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市政府下发了《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确定11家涉旅企业为试点单位,用行政的手段来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落实。二是积极联系市质监局,认真讨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方法,以便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市旅游标准化骨干力量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培训会,以便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四是向市旅游质监局订购《服务业常用标准汇编》、《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旅游标准与法规汇编》等有关书籍并组织全局学习标准化基础知识,以便旅游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开展;五是在《日报》等媒体上报道了旅游标准化工作有关情况,在旅游政务网上对旅游标准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六是建立旅游标准化文档库,收集、归纳标准化工作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资料,以便查阅。
四、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着力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上台阶、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优化政务环境、实现幸福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由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梳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分级编制市、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指导乡级目录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由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牵头,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促进网站间的联接与融合。
4、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由区法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根据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5、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由区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6、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由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本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继续开展示范点评估活动,并建立动态管理细化量化指标。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由各级服务中心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7、建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标准。统一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制定大厅基本功能布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通过服务标准化视觉识别系统的导入,将服务中心文化与运行理念统一设计,利用整体表达体系传达给社会各界,使其对服务中心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以提升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8、建立政务服务项目标准。分级统一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的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制定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标准。
9、建立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标准。分级相对统一进驻部门,绘制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等流程图,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和并联审批、窗口前后协同,推进区、乡(镇)服务中心之间上下联动。
10、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
11、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梳理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纪律及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等大厅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12、建立“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3、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参照省、市政务服务考核标准,统一考核评价指标的内容和统计口径,建立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导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体系,构建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模型,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改进不足,提升服务质量。
14、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参照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行政审批协同办公系统、招商服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等电子政务建设和使用标准,规范接口。
三、方法步骤
区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牵头部门各司其责,抓好相应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并完成本部门标准化建设任务。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区政务公开办制定活动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调研设计阶段(2012年5月)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对照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列出标准制定目录。
(三)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6-10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14项标准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对收集的标准、制度和规章等归类编号,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经审核通过后。
(四)实施评估验收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区政务公开办适时组织阶段性评估、分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筹、分级实施、同步开展、分项推进、牵头负责”原则,区政务公开办会同区法制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活动的具体实施。乡镇街(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制定本级活动实施方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