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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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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范文第1篇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关于“财务费用”科目核算存在的异议,即:将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集中于一个科目核算,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理解性原则;将利息收支互为抵减严重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原则;将利息收入与支出集中核算的做法与国外会计处理惯例不相符。并提出了相应的会计科目调整建议。

[关键词]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会计信息质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8. 007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8. 007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8- 0011- 02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8- 0011- 02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总的来看,“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一般的利息收支、外币汇兑损益、售后回购差价摊销、金融机构手续费、或有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银行结售汇、购入外汇买卖价与折合汇率差额、享受的现金折扣、留购租赁资产未担保余值损失等,俨然成为一个最为臃肿的会计科目,其设置可能出自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原则考虑,但事实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操性来看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总的来看,“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一般的利息收支、外币汇兑损益、售后回购差价摊销、金融机构手续费、或有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银行结售汇、购入外汇买卖价与折合汇率差额、享受的现金折扣、留购租赁资产未担保余值损失等,俨然成为一个最为臃肿的会计科目,其设置可能出自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原则考虑,但事实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操性来看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1 将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集中于一个科目核算,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理解性原则

1 将不同性质的经济活动集中于一个科目核算,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理解性原则

利息收支、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看似都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彼此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差异。例如,一般意义上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的手续费,反映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成本,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虽然目前在会计核算上不属于投资活动收益,但实质反映的是企业资金投放的效果,企业将其闲置资金存于银行,不管是活期还是定期,与一般的委托理财产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根本上而言也是一种投资活动的结果。同样,现金折扣其实也是一种融资活动的结果,汇兑损益则是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应该属于营业外收支活动的范畴。如此众多性质不同的经济活动汇集于同一科目核算,让人费解,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容易引起一些混淆。

利息收支、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看似都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彼此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差异。例如,一般意义上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的手续费,反映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成本,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虽然目前在会计核算上不属于投资活动收益,但实质反映的是企业资金投放的效果,企业将其闲置资金存于银行,不管是活期还是定期,与一般的委托理财产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根本上而言也是一种投资活动的结果。同样,现金折扣其实也是一种融资活动的结果,汇兑损益则是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应该属于营业外收支活动的范畴。如此众多性质不同的经济活动汇集于同一科目核算,让人费解,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容易引起一些混淆。

2 将利息收支互为抵减严重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原则

2 将利息收支互为抵减严重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原则

如果剔除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非重要性项目,财务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借方)的利息支出和(贷方)的利息收入,而利润表上反映出来的则是其收支净额。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难以直接获得分析决策所需的准确的相关会计信息。我们在利用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时,其中的息税前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资产收益率(息税前收益/总资产)、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等指标都会使用到利息支出的数据,让人纠结的是我们往往无法在企业披露的信息中获知准确的利息支出金额,而只能以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金额来代替,但由于“财务费用”项目反映的是利息收支净额,如果表现为净支出,由于已经抵减了部分利息收入,会低估了息税前收益和资产收益率,加大已获利息倍数,影响财务分析的质量,而一旦出现净收入的情况,也就是说财务费用为负数,则相关财务分析指标都失去其计算的意义。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有691家,较去年同期426家增加62.21%;涉及财务费用总额为-89.4亿元,而去年同期,这个数据仅为-26亿元。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金额上,“不差钱”的公司都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其金额少的几万,多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其中兖州煤业以-8.26亿元居首,南方航空和中国国航分别以-7.35亿元和-7.3亿元紧随其后。有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甚至靠利息净收入支撑,当年的利息净收入与利润总额相当。如果再加上汇兑损益的影响,“财务费用为负”的公司数量会更多。在利率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获得巨额的汇兑收益,加上利息支出较少,使得汇兑收益大于利息支出,像怡亚通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财务费用为-1.18亿元,同期净利润仅8 547万元,经营业绩完全依靠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支撑。在此情况下,显然现有的“财务费用”核算模式已经异化了会计信息质量。

如果剔除汇兑损益、现金折扣等非重要性项目,财务费用核算内容主要是(借方)的利息支出和(贷方)的利息收入,而利润表上反映出来的则是其收支净额。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难以直接获得分析决策所需的准确的相关会计信息。我们在利用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时,其中的息税前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资产收益率(息税前收益/总资产)、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等指标都会使用到利息支出的数据,让人纠结的是我们往往无法在企业披露的信息中获知准确的利息支出金额,而只能以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金额来代替,但由于“财务费用”项目反映的是利息收支净额,如果表现为净支出,由于已经抵减了部分利息收入,会低估了息税前收益和资产收益率,加大已获利息倍数,影响财务分析的质量,而一旦出现净收入的情况,也就是说财务费用为负数,则相关财务分析指标都失去其计算的意义。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有691家,较去年同期426家增加62.21%;涉及财务费用总额为-89.4亿元,而去年同期,这个数据仅为-26亿元。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金额上,“不差钱”的公司都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其金额少的几万,多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其中兖州煤业以-8.26亿元居首,南方航空和中国国航分别以-7.35亿元和-7.3亿元紧随其后。有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甚至靠利息净收入支撑,当年的利息净收入与利润总额相当。如果再加上汇兑损益的影响,“财务费用为负”的公司数量会更多。在利率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获得巨额的汇兑收益,加上利息支出较少,使得汇兑收益大于利息支出,像怡亚通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财务费用为-1.18亿元,同期净利润仅8 547万元,经营业绩完全依靠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支撑。在此情况下,显然现有的“财务费用”核算模式已经异化了会计信息质量。

3 将利息收入与支出集中核算的做法与国外会计处理惯例不相符

3 将利息收入与支出集中核算的做法与国外会计处理惯例不相符

在西方(包括香港地区)的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分别设置了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科目,利润表上分别列示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和净利润,清晰明了,而且与财务管理中的财务分析体系相吻合。反观我国的会计制度,利息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被利息收入冲减,尤其在上市公司中,超额募集到的资金限于诸多规定而在一段时间内只能趴在银行账上,导致财务费用为负。另外反映在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净额也因为掺杂了其他项目支出(损益)而无法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利息费用,与财务管理(分析)体系相脱节,其做法与国际(会计)惯例不符,也不便于报表使用人快速准确地使用相关会计信息,影响相关的财务决策效果。

在西方(包括香港地区)的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分别设置了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科目,利润表上分别列示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和净利润,清晰明了,而且与财务管理中的财务分析体系相吻合。反观我国的会计制度,利息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被利息收入冲减,尤其在上市公司中,超额募集到的资金限于诸多规定而在一段时间内只能趴在银行账上,导致财务费用为负。另外反映在利润表上的财务费用净额也因为掺杂了其他项目支出(损益)而无法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利息费用,与财务管理(分析)体系相脱节,其做法与国际(会计)惯例不符,也不便于报表使用人快速准确地使用相关会计信息,影响相关的财务决策效果。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在会计制度的层面上重新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将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的“利息收入”科目适用于金融行业扩大到适用与所有行业的企业,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得以从“财务费用”科目中分离,与企业间的资金借贷、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等合并在一个科目,反映短期资金投放(使用)的效果;汇兑损益则作为营业外收支项目分别归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财务费用”科目则用以核算企业为筹措资金而产生的各种手续费和利息支出,这样可以使得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更加清晰,易于理解,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会计(报表)信息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盈利状况、偿债能力做出准确合理的分析。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在会计制度的层面上重新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将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的“利息收入”科目适用于金融行业扩大到适用与所有行业的企业,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得以从“财务费用”科目中分离,与企业间的资金借贷、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等合并在一个科目,反映短期资金投放(使用)的效果;汇兑损益则作为营业外收支项目分别归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财务费用”科目则用以核算企业为筹措资金而产生的各种手续费和利息支出,这样可以使得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更加清晰,易于理解,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会计(报表)信息的准确可靠,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盈利状况、偿债能力做出准确合理的分析。

主要参考文献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2]王琼.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问题及其解决[J].财经科学,2003(增).

[2]王琼.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问题及其解决[J].财经科学,2003(增).

[3]刘秋明.财务费用缘何为负[N].中国证券报,1999-10-21.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完全成本法;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

一、引言

输配电企业从属于电网企业,它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输电和配电两个环节。其中,输电环节是从发电厂或发电厂群向供电区输送大量电力的主干渠道或不同电网之间互送大量电力的活动;配售电环节是指在供电区之内将电能分配至用户的活动。

二、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现状

我国现今对输配电成本核算是在考虑电能生产、输送和销售同步性特点上,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核算。完全成本法的运用是在制造企业采用的制造成本法的基础上,将发生的所有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其他费用)都计入输配电业务成本,并按照输配电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进行核算。

据《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完全成本法下输配电企业应根据输配电业务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设置成本核算对象,企业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独设置“输配电成本”二级明细科目,而在此科目下再设置包括“材料费”、“工资”、“福利费”、“折旧费”、“检修运维成本”和“其他费用”在内的六个三级科目核算输配电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

六个明细科目中,“检修运维成本”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修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器具修理费等。“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输配电成本,但不列入其它五项成本项目的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会、低值易耗品费、劳动保护费、外部劳务费等;以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税金、排污费、坏账损失、劳动保险费、土地使用费、研究实验开发费、计提的坏账准备、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等非可控费用。

同时完全成本法下,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将企业全部费用支出归集计入“输配电成本科目”,尚未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只将财务费用单独列为其他费用进行核算。例如“其他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的业务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内容本应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但在完全成本法下,全部归集在“输配电成本――其他费用”科目下。

三、我国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现状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输配电企业的核算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成本核算时,输配电成本包含除财务费用以外的所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指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非计入产品成本。目前,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已将财务费用单独列为其他费用进行核算,但却不包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而是则作为输配电成本进行核算。因此,从目前的输配电成本核算来说,其他费用只包含财务费用,未按规定将应计入其他费用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从输配电成本中分离出来,虚增了输配电企业成本。

(2)共同费用未在输配电业务和其他非管制业务之间进行分配

共同费用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共同耗用的成本费用。在2011年11月国家电监会颁布的《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中要求电网企业建立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包括输配电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的分类核算和共同费用的分摊办法,要求输配电企业的共同费用应按资产、电量、上年标准等分配方法在管制业务和其他非管制业务之间进行合理的归集和分配。因此,在除了有输配电业务的输配电企业中,共同费用的核算也应予以重视。

四、输配电企业成本核算问题的成因

(1)电力监管职权分散,各部门职能发挥不到位

在我国的电力监管实践中,政府的多个部门对电力行业享有监管职权,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它们用不同的影响程度和方式负责电力的监管。其中,电监会在诸多职能当中只充当旁观者的角色,只能提参考性建议并没有决定权,因此,在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督管制时缺乏动力,监管效果发挥不到位。

(2)输配电企业核算制度和方法不够科学、完善

《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明确了输配电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对电网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会计科目的设置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其允许输配电企业仍然采用完全成本法这种“大一统”式的核算方法,由于方法简单粗放,导致核算的结果不太合理。

(3)输配电企业定价成本核算标准的缺失

输配电定价成本是以输配电企业核算出的会计成本为基础进行核定的,但监管机构对其核定的方法及标准并不明确,甚至可以说并没有相应的计算方法,直接将输配电企业会计上核算的成本视为定价成本。这种现状导致输配电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没有定价成本核算规定的引导,缺乏目的性,尚未设立定价成本核算目标,只盲目寻求计算上的简便、易行。

(4)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及企业具体情况导致

电网企业的主要业务就是输配送和销售电能。而电能是一种不可储存的商品,其生产、输配送和销售过程几乎是同时完成的。因此,对于输配电业务而言,销售费用无法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其进行明确区分,造成销售费用只能计入输配电成本。

这种客观特殊性直接造成了销售费用与输配电成本的难以分离。同时,该输配电企业除了输配电业务之外的几乎没有其他业务收入,因此未考虑共同费用在管制和非管制业务之间的分配。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开发成本核算

一、引言

房地产企业要想获得经营利润必需严格控制控制成本,又由于房地产企业的特点是物质形态不可移,开发产品规模大,周期长,所需资金多,这导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具有独特的性质,因此处理好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是提高经营利润的必经之路。

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内容概述

要想做好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核算,必须先明确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定义和内容。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和销售房地产开发产品而花费的各耗费,主要由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和税金三大部分组成。

1.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的内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地上和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净支出及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发生的费用。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单位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借款利息和周转房摊销费等。

2.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项目建设无直接关系、不能计入某个特定开发项目成本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其发生的会计期间直接进入当期损益,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1)管理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销售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销售产品或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3)财务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和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但凡是与开发产品建造相关的利息支出等,在开发产品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均应计入开发产品的成本,而不作为财务费用列支。

3.房地产开发税金。是指房地产企业转让、销售、出租开发产品,提供售后物业服务、销售材料、转让无形资产和出租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等。

三、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是指企业将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最终计算出开发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建筑面积成本的过程。企业进行开发成本核算,除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及辅助项目的设计

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可以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成本结构,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按现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首先,把“开发成本”作为一级成本核算科目,其实,分别按照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六项明细设立二级科目明细,最后,按各二级明细科目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设立项目辅助帐,形成交叉定位,方便统计和查询。清晰的成本项目有利于将来的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

2. 公共成本费用的分摊标准的选择

公共成本费用分摊适用于“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如果不能分清成本对象的,可以通过设定的分摊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对象。其中,土地价款可按占地面积比例分摊,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可按可售面积比例分摊,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开发间接费用可按照受益对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分摊标准进行分摊。

3. 间接费用的核算

企业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这些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特别要注意的是,为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利息,如果将其直接列入损益类科目进行核算,势必会形成虚假的财务成果,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损失开发成本加计扣除的税盾收益。因此,对受益对象明确的贷款利息应视同资本性支出进行核算列入“开发成本”,作为成本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

4. 项目的竣工决算及合理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计算出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可销售面积的开发成本,以便企业结出经营利润。可是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重视工程决算而忽视项目决算。因为工程决算在施工完成后进行,时间性比较明确,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不易拖拉。而项目决算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变得遥遥无期,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将尚未实施的工程预算计入成本,使项目决算能按计划进行,以后待工程完成再按实际支出调整项目成本。由于这部分工程支出,通常在项目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这样做对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成本最多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提允许税前列支,超过部分不得在当期税前列支。因此,作为财务人员,必须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在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前尽最大可能取得已经发生成本费用的发票,哪怕是暂时没法付款,也要和公司各业务部门一起跟供应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争取把发票取得后挂应付帐款进行处理,为公司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打下良好的基础,尽最大可能降低公司税负或递延公司应交税款的时间。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范文第4篇

然而,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虽然计算方法颇为复杂的“工业中间投入”指标已经予以取消,但由于企业会计科目设置的多样性以及统计和会计核算目的的差异性,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在填报报表时往往需要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规定对会计科目进行归并或分解填列。这对填报原则的指导性和统计指标的准确性均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由填报原则看财务科目与统计指标的关联

目前,成本费用的填报主要遵循两大原则,第一是产品制造成本跟着产值走,第二是企业的成本费用明细项在统计报表中既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

在报表填报中,这两大原则是指标分析填列的主要依据。而鉴于企业财务科目设置和生产方式的多样性,成本费用调查指导方案对两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一方面,凡是企业财务账目中设置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科目,范围含义与统计报表所列的指标相同,但没有包含在报表所列的指标中的,企业要将其调整填报到统计指标中;另一方面,当企业生产口径与会计核算的期间费用口径不一致时,不能对期间费用进行调整。这种调整主要发生在企业包含非工业活动或者下属企业期间费用的情况下。

成本费用报表与企业财务账目核算目的的差别以及企业会计科目设置的多样性,在形成了上述填报原则的同时,也衍生了调查中财务数据统计指标与成本费用“名同数异”或者“名异数同”的特殊现象。比如,同为“试验检验费”这个指标,在财务科目里可能包含试验人员工资、福利和设备折旧等内容,但在报送统计指标时就要予以扣除。这给很多企业基层统计人员造成了较大的困扰。

在实际操作中,面对复杂多变的会计科目,统计人员仅仅依照上述填报原则仍然不知如何入手,对于成本费用的财务明细科目在上报时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将哪些调整后的科目计入统计指标存在着较大的疑问。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在工作中不断思考财务明细科目和统计指标之间的关联,并将两者专业化、复杂化的关联关系用朗朗上口的语言总结为了五句“口诀”,希望对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填好报表有所帮助。

制造成本与费用,一个开门一个关

口诀第一句首先开宗明义,指出成本费用填报的应用范围和总原则。上半句指出调查的应用对象是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指标,涵盖了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项下的明细科目。下半句的含义包含两点:第一,何为开门?谁来开?由于制造成本及其项下指标的口径都要完全与工业总产值保持一致,如果企业制造成本核算包含有其他非工业生产活动的成本或者制造成本在其他财务科目项下核算,则分别要对企业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这个科目进行调减或调增的处理。因此,“开门”的含义是指统计指标可能需要将其所对应的会计科目以外的核算内容调整进来或者将科目本身核算的某些部分剔除出去。在成本费用报表中,制造成本的统计是要求开门核算的,开门的依据取决于制造成本的口径与工业总产值的口径是否一致。在口径不一致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对制造成本以外的科目进行调整操作。第二,何为关门?谁去关?为了保证统计报表与企业利润表的衔接,销售、管理与财务这三项期间费用的总项指标是从利润表中直接获取的。而其分别下设的细项指标在填报时,为了实现会计逻辑公式的平衡,也需要保证各自关门核算,就犹如三个互不往来的家庭,彼此界限分明,壁垒森严。也就是说,三项期间费用是各自关门核算的。举例来说,某些小型工业企业在财务账目中没有设置销售费用科目,企业销售部门人员工资都放在管理费用项下的工资中核算。那么在填报统计报表时,企业统计人员不用将销售人员的工资摘取出来填报在销售费用项下的“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这个指标中,而是都放在管理费用项下的“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中上报。

分项相加等合计,其他项来补余额

口诀第二句对成本费用报表如何消弭财务账目与统计指标的差异性进行了解释。由于统计报表中所列指标不可能将企业的费用明细项目列全,为避免费用遗漏,报表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项下都设置了其他项,企业统计人员可以将那些没有体现在报表中的费用类项目填报在其他项中,这就保证了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各项的分项相加等于财务报表的各项费用总计,实现了统计指标和财务账目总量的一致性。

财有统无要拆分,财无统有不需调

口诀第三句回答了财务明细科目是否需要调整的问题,说明了在财务明细科目和统计指标两者只存其一的情况下,判断财务明细科目调整的依据。第一种情况,在财务明细科目设置但是统计指标没有设置的时候,要将财务明细科目对应调整填报到相关的统计指标中。第二种情况,在统计指标设置但是财务明细科目没有设置的时候,则不需要进行任何调整。

如有科目内容杂,其中内涵应一致

口诀第四句对上两句进行了引申和补充,解释了财务科目调整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可能碰到财务明细科目和统计指标仅存其一的情况,更多的时候是两者同时共存。就如前文所列举的“试验检验费”的例子,在财务明细科目和统计指标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对财务明细科目进行调整。总体而言,不管针对哪种情况,后续的调整工作统一遵循“内涵一致”的原则。内涵,指的是财务科目中所包含内容的性质,主要分为投入和产出两种。投入,是指为生产加工产品所付出的物、料、费。产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仅包括企业最后盈余所得,还包含上缴给政府的税收、设备的折旧以及支付给个人的薪酬福利等。当财务明细科目与统计指标内涵一致的时候,不用进行调整。反之,如果财务明细科目与统计指标内涵完全不一致或者部分不一致,则必须进行调整。

投入产出若两存,谨记调整勿相忘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融资费用;会计处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2. 002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2- 0005- 02

1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核算内容及性质分析

1.1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的核算内容分析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主要用来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本期尚不能进行确认的未来利息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其按照一定的摊销方法计入以后各个会计期间的财务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之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核算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或超过正常信用期(一般为3年)分期购入固定资产情况下,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企业未来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其在付款期内逐期进行摊销。

例1: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座厂房,该厂房201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租赁期为5年。甲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120万元。甲公司采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银行5年期贷款利率为8%。假设无其他相关费用,不考虑增值税。(1)甲公司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计算公式为每期期末应支付的租金×租赁期数=120×5=600万元。(2)甲公司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算公式为每期期末支付的租金×5年期年金现值系数=120×(P/A,8%,5)=479.12万元。甲公司应当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固定资产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中较低者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因此,甲公司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479.12万元,与租金总和600万元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1.2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的性质分析

“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经济原因在于,无论是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还是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情况下,资产的取得方都未能在取得资产的同时向资产的转让方足额支付货款,因而占用了资产转让方的资金,相当于从资产转让方处取得了一笔“贷款”,因此需要支付“贷款利息”亦即融资费用。而在交易发生日,资产取得方占用资产转让方资金的计息时段尚未开始,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不能将未来占用资金的费用确认为交易日的融资费用,而只能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处理。

许多会计初学者容易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误认为损益类账户,而该账户实质上是负债类账户,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列示,而是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账户处理。例如,A企业长期应付款的账户余额为100万元,与之相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余额20万元,那么会计期末A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80万元的长期应付款,即将长期应付款以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进行列示。从账户性质上来讲,为便于理解,也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看做长期应付款账户下的二级科目:“长期应付款——利息调整”。

2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处理例解

接例1,甲公司2011年1月1日的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79.12,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120.88;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600。甲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各期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金额如表1所示。

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1)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20,贷:银行存款120;(2)借:财务费用38.33,贷:未确认融资费用38.33。该笔分录处理完毕后,甲公司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并不是480万元(600-120),而是397.45万元(600-120-120.88+38.33)。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余额82.55万元(120.88-38.33),反映了“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账户余额中所包含的未确认利息费用。甲公司以后期间的会计处理与上类似,不赘述。

以上会计处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性质不明确。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核算的内容实质上是整个租赁期内(或付款期内)承租方(或付款方)因为占用了对方的资金而承担的利息费用,是对初始入账的长期应付款账户金额的调整。以应付债券的会计核算为例,如果A公司对外以80万元的价格发行了面值总额为100万元的五年期债券。A公司在对应付债券进行初始计量时,应将实际取得金额与债券票面金额之间的差额20万元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二级科目。长期应付款的性质与应付债券相似,都是企业的长期负债,也都存在初始计量时需要对未来应付利息进行调整的情况。因此,与长期应付款有关的未来期间的利息费用也应当设置“长期应付款——利息调整”二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可以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②该种会计核算方法过于复杂,如果付款方式较为特殊,例如每期不是等额付款或者付款期限不一致,都会增加会计核算的难度和成本。因此,按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应当采用更为简便的方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

3 对“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核算方式的改进建议

接例1,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设置“长期应付款——利息调整”账户代替“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其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仍然采用实际利率法对租赁期间内(或付款期间内)应承担的利息费用进行摊销,但是每期摊销的金额调整为各期租金与其在租赁开始日计算的现值之差,这种方法也被称为“逐年结转法”。该种计算方式比前述方法要简便很多。计算过程如表2所示。

甲公司2011年1月1日的会计分录为:①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479.12,借:长期应付款——利息调整120.88;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600。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为:①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120,贷:银行存款120;②借:财务费用9,贷:长期应付款——利息调整9。甲公司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为长期应付款账户本身的总账金额,无需再进行调整。甲公司以后期间的会计处理与上类似,不赘述。

逐年结转法的理论依据为企业每期支付的租金(或者分期付款额)可以理解为是该租金(或者分期付款额)在租赁开始日(交易日)到实际支付日的现值,而其现值与实际付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则是支付的利息,应当将其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财务费用)。逐年结转法下整个期间所摊销的融资费用总额与传统方法一致,只是各个期间摊销的金额不同。但是使用逐年结转法,可以简化会计处理流程,即使是在不等额或者不等期付款的情况下,也不会增加其会计处理难度。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