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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了规范国内会计行业管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国于2002年12月在总结国内会计工作经验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了《企业会计制度》。自《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以来,我国的会计行业日渐成熟,越来越显示出新会计制度的优点。究竟新的会计制度和旧的会计制度在基本原则方面有什么不同呢?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谈一谈会计制度基本原则的发展。
关键词 会计制度 基本原则 完善
新的会计制度自2002年12月29日,截至2004年,彻底废除旧的会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新旧制度相比,在基本原则方面新制度显得更加完善。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进行比较分析,深刻领会基本原则发展背后的精神实质,以便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
一、新提出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把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人员在这个原则要求下,就要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充分尊重经济实质,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上的经济事实相一致。虽然经济多元化了,表现形式也相对复杂了很多,但是,我们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其信息实质上是反映经济事实,不是反映这种现象代表的经济形式,我们会计事务中涉及的权益法、合并会计报表就是例证,也就是母公司在子公司拥有的权益资本虽没有超过半数,但是,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子公司或者被投资的经济实体实施控制时,被控制的企业也被纳人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在原来的会计制度中,对于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是这样的:会计核算应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然而,在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秘密准备。两者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在新的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更加具体和细致。体现在具体会计核算中就是对或有事项中的负债进行确认,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不得滥用谨慎性原则。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计提各种财产减值准备。主要是做好计提存货、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应收款项的坏账、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减值方面的准备。二是谨慎对待或有负债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别关注并及时反映或有负债的相关情况,《企业会计制度》中专门针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三是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了调整,可以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计算。四是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可以在发出库存货物计价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我们实行谨慎原则,是要对不确定的因素做出合理的、科学的估计,在估算的时候要特别谨慎,保证既不要忽视一些因素对资产的影响,也要做到不多计资产或者收益,对企业的负债情况和费用情况也要如实计提,不能少计。在具体工作中,绝不能滥用谨慎原则,要有效地防止以谨慎性原则为名,任意计提各种准备。
三、重新修正了历史成本原则
新的会计制度中是这样规定的:“各项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这样把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确地提出来,其本质上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进一步完善,因此可以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对企业的资产或者收益进行计价。企业的工会制度中仅仅对计提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做出了一些规定,企业的股东大会制度对收款坏帐、短期投、长期投资减值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新的会计制度对历史成本原则进行了重新修正,也是目前会计工作的客观情况的必然要求,是为了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为企业的更好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信息保障。我们知道,当企业的一项资本发生减值,发生减值的部分就不能给投资者或者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这方面来看,这部分资产已经不能算作资产了,因此,应该及时的计提减值准备。这是谨慎性原则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是准确、客观放映经济状况的实际要求。
四、相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
原来的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就这一问题的规定是:“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这样的规定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体现了提供企业会计信息的真正目标是为决策服务的,也就是提供的信息要对决策有用,不是满足某个方面的要求,其需要是更加广泛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是包括多个方面的,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也包括与企业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政府部门、投资者、企业职工、社会公众都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因此,要求我们在进行会计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全面,尽量使所提供的数据能够满足各个方面的需求。
五、进一步强调重要性原则
新的会计制度强调重要性原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和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在很多会计实务中都运用到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要求每个企业确定自己的重要事项,进行核算和披露,而对重要事项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也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结束语
会计制度中,基本原则是指导各项工作的重要规范,在新的会计制度中,对原来的基本原则进行修改、补充和加强,是为了更加适应当前的经济状况。我们只有充分把握了会计制度中基本原则的实质,才能把会计工作做得更好,从而为企业发展和管理者进行决策提供更加准确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冯义秀.企业会计制度导读.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8.
1.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即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即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配比。而税务制度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在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4.相关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关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某些预测,从而具有反馈价值;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预测和决策,从而具有预测价值。会计核算中坚持相关性原则,就是要求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税务制度规定的相关性原则,是指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5.重要性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产生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对于重要性的判断,一般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事项;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则属于重要事项。而税务制度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或不得扣除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要按规定计算所得;对以前年度的差错,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都应当调整差错期间的所得额。
二、会计政策与税务制度的差异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新的《会计准则》留给企业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选择的空间也越来越大。
1.资产减值的政策。新会计准则一是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可以对应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货款等8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二是给了企业较大的选择空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税务制度只允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并且规定了计提比例。
关键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农村合作银行;应用;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涵盖了会计核算的所有环节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确认中的运用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在会计确认环节,应根据经济实质判定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应在会计主体中记录,何时记录以及记录在何科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贷款利息的确认。现在我们按贷款合同上的本金、利率、期限来计算、确认贷款利息收入。新准则将交易费用计入贷款的初始确认成本,使资产更能体现直接的相关成本,并将交易费用、折溢价等在持续期内按实际利率进行摊销,使资产期末价值更接近实际。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收入的确认更实在。
2.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新准则对外购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规定中增加了对企业采用赊购方式购买固定资产、且购买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情况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现在我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未考虑现值因素,以其承担的负债总额入账。而新准则认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考虑了该种情况下的时间价值因素,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存在差额,差额部分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这一规定使固定资产成本的计量更加真实,更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而且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准则内在逻辑的矛盾。
3.辞退福利的确认。新准则中指出辞退福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在具体运用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也要参照辞退福利进行确认。
另外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业务、收入费用确定等问题上也有所体现。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具体运用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所谓公允价值就是指以市场价值,即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在公开交易中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作为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亮点,目前已公布的38个具体准则中有17个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其中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核算有重大影响的《金融工具有确认与计量》、《金融工具列报》、《资产减值》三个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现在我们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都采用成本法计量,而新准则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分别采用公允价值、摊余成本计量。基本放弃了历史成本和帐面价值的概念,从而更实质,可靠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
2.资产减值准备处理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又一体现。新准则要求我们从本质上判断资产是否已减值。减值程度是多少。若有证据表明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市价或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就说明资产已减值。为了反映真实,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现在我们是依据贷款五级分类的帐面数据,按大类依据不同比例计提坏帐准备。定性的因素很多。新准则对减值要求很谨慎,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每笔贷款的未来净现金流现值作为基础计提准备,并且对于单笔金额较大原资产要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逐笔计提。在预计中要充分考虑现金流量、抵质押品的价值、实际利率等各种因素。就是要从本质上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合理确定财务资源。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记录和报告中的运用
1.在关联方交易中运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中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原则、方法,关联方关系的交易类型、信息披露应包含的内容做了规范。但对“关联方关系”却没有具体定义,只是给出了判断标准,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环境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在这一判断标准中,后一段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应视其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2.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中的运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划分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指不影响会计报表金额,但可能导致使用者的误解,只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揭示的事项。调整事项指能提供补充证明,且对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及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需调整的项目。对于调整事项,由于它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报表并没有对其进行反映,但本着充分揭示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在附注中披露,并对报表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如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坏账准备的估计由于债务人突然破产需冲销的贷款过大而明显不足时,应调整加计报表的坏账准备;以及诉讼的判决影响等等。
3.在财务报表列报中的运用。在新准则体系中,扩大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范围,使会计信息更可靠。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中,对于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的确认,不再仅仅以是否超过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为根据,而是明确要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不是孤立的,它是对已有的会计核算原则的补充与完善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谨慎性原则的补充。例如在进行资产减值处理时,一方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资产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减值,在年度终了时,其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发生背离,原账面价值已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状况,根据发生时所作的记录也只能作为形式上的。因此,对于企业的一些资产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对原有的账面记录作调整,能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和从而规避财务风险。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对一贯性原则的修正。例如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或变更时,根据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如果某种会计政策更能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能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可以变更。这正是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比如企业原先对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采用加速折旧法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那么就不必拘泥于一贯性原则的形式,而应看其经济实质,采用加速折旧法。
(三)多项会计原则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例如对或有事项的处理,不仅仅是单一原则发挥单一作用,而是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的共同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当或有事项的实质与其法律形式不一致时,应当根据其经济实质而不是根据法律形式来处理;谨慎性原则要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可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重要性原则要求对重要程度不同事项进行区别对待和处理,一般由其相对金额的大小和其发生概率来判定其重要程度;客观性原则要求财务报表要充分披露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不能在报表内作为具体项目确认反映的,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三、农村合作银行贯彻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时需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加强
1.加强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关键是要把握实质,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形式掩盖了实质。要在纷繁复杂的形式、现象中,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要求财务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对知识进行全面更新,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理论水平,这样才能充分理解各项业务的流程和本质,从而准确定义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自己的职业敏感能力,具备独立精神和专业判断能力。要掌握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及时了解市场行情,避免出现计量的价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财务部门要与各业务部门做好沟通,对未来现金流进行共同确定。只有这样,当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与其外在形式不一致时,会计人员才能如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从而编报出高质量的财务报表。
2.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相关系统改造。农村合作银行拥有数额庞大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执行新准则必须依托系统工具才能完成。系统功能主要应满足以下要求:金融资产(如各项贷款)和金融负债(如各项存款)公允价值提取计算与确认、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摊余成本(含减值损失计算)、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估值模型等等。
3.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技术。从风险角度来看,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会引起资产负债的波动,并改变损益计算模式,给我们的风险管理观念和风险控制技术手段都带来巨大变革。因此我们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运用量化模型有效识别、判断、计量和控制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戴长松.浅谈会计核算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J].黑河学刊,2006,03.
[2]张翠萍,刘君,魏淑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上的运用[J].农场经济管理,2006,03.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 会计核算 应用
谨慎性原则也称稳健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在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该原则,其为会计核算中的去确定因素提供了衡量的办法,在会计实务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在运用核心是“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因此可以使企业投资者提前预知企业经营存在的状况,从而起到预警作用,经营决策者可以据此及时发现问题,把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谨慎性原则具有主观随意性,可操作性不高,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在会计实务中容易被滥用。
一、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经济社会的发展,既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经济环境中不确定因素给企业运营带来了很大风险,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环境的不确定的因素,要求会计人员合理的预测可能的收入和费用,让投资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以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作用也越来越大。谨慎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谨慎性原则在收入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有事项的确认等方面都有体现。谨慎性原则可以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进行预测,这就提供了财务分析中不确定因素计量的途径。财务分析在企业财务分析中以报表的形式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并进行财务评价。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企业债务的确认、流动比率的计算、速度比率的计算等。
二、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其了解充分,在会计核算中认真贯彻并持持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到可能的收益和费用,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使投资者和决策者对可能的风险保持警惕,把损失降低到较小的程度,因此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的主观随意性及人为因素干扰,如果谨慎性原则不能得到恰到的运用就会导致不利的一面。一是过度谨慎,如某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经营者采取瞒报利润的手段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上市公司故意夸大利润以达到提高股票市值的目的。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一)可操作性差
由于谨慎性原则是日常经济生活复杂多变的前提下产生的,针对的是会计核算中的不确定因素,众多的不确定因素给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带了困难。因为没有确定的标准衡量,在实际使用时,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高。如何把握谨慎的“度”是谨慎性运用的关键所在。
(二)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低
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国家、企业、投资者的经济利益。经济知识更新很快,很多会计人员忽略知识的更新,对会计制度不理解。另外虽然我国对会计工作有法律要求,但会计核算中做假账的现象并不少见,同时由于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企业有了进行暗箱操作的空间达到高利润、逃税的目的,同时企业的财务信息失去了真实性。
(三)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差
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各企业相同交易信息可以相互对比,这对审计部门的统计并及时发现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就需要不同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使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谨慎性原则的主观随意性必然导致企业之间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从而影响其可比性。
三、坚持谨慎性原则
虽然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在现在仍存在很大的争议,滥用谨慎性原则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现象很难根除。但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可以让企业预知潜在的风险,及时作出反应,其作用无可替代。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趋利避害,发挥其最大作用。
(一)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得到很大发展,这也给企业的生存带了更大的挑战,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滥用谨慎性原则。国家应做好宏观调控,及时公布市场信息。
(二)增强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
必须在协调会计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会计政策,建立一套可以被广泛接受的会计核算标准。
(三)加强审计监部门监管
谨慎性原则在执行中没有规范的标准参考,再者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避免谨慎性原则被滥用,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为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的行为,必须加强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的监管,在会计报表中应详细说明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情况,对滥用现象及时纠正,确保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四、结束语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之一,在会计核算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主要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处理上持谨慎态度,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同时可以对潜在的风险起到预警作用。因此会计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防止谨慎性原则滥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静.会计职业道德探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
[2]李建金.中英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分析[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5
[3]美国会计学会.未来的会计教育[Z].1988
[4]黄裙,蒋颖歌,潘美霞.高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现状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
在新会计准则中,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日后不允许在提取之后进行转回。这项新的规定出台后突出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原则,同时,也使得一些企业试图通过提取减值准备计提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想法破灭,有效保护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电力而言,我们要更加谨慎对待和处理计提资产减值问题,如果企业按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做出了减值的准备,那么当资产价值回升的时候,就会造成因为资产减值不能进行回转的问题而使得企业的利润偏低的问题出现。
二、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产生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借款费用核算产生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利息资本化的范围予以了扩大化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将利息资本化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扩大,使得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用于专门用途的借款就是专门借款,专门借款的用途就是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或者是为了构建某一项资产而专门借的款项。这项新变化对电力企业的会计核算也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电力企业构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借款都可以进行资本化的处理,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利息的费用,而且这样电力企业工程完成的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从而从综合效益的角度考虑就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当期电力企业的利润收入,提高了电力企业的生产效益。
(二)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核算产生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企业所接收捐赠的资产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新准则要求必须将捐赠的资产也纳入到企业当期的损益中去。对于电力企业二样,这样的规定无疑也会对会计核算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旧准则规定中,电力企业所接受的捐赠的资产如果没有进行计提折旧计算,那么企业就可以将所接受捐赠资产的33%归入到递延税款中来挂账,而且对于当期所得的税款也可以不缴纳,等到所接受的建增资产处置后,再将其与所得税一并进行核算;如果企业所接受捐赠的资产已经进行了计提折旧,那么这笔捐赠才会被纳入应纳税的范围,并且将其累计算、到公积账目中。在新准则实施后,新的规定就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对利润的核算。
三、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