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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范畴
1“真”的城市形态
城市形态指的是城市的空间、建筑、环境与人所共同形成的整体的构成关系。它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结构形式和类型特点,反映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历史图式,反映了城市的文化特征[1]。
总结城市形态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真的城市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拼贴式的,是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的会合;真的城市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产生渐进式、碎片式的变化,通过这种渐变,既可以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续,又能不断地更新;在城市形态的图底关系中,虚体形态(城市空间)往往比实体形态(城市建筑)更重要。
城市具有了真的形态,就具备了创造美感的基本条件。一个城市如果结构合理,我们便说它在美学原则上体现了合规律性。它能够为人们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各种基本需求条件,就能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构筑广阔的舞台,从而在美的层面体现出城市设计美的合目的性来;一个城市如果形象真实,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在心理功能上就具有了认知的基础。城市的艺术形象是城市形态美的外在表现,它是人们接受美和培养美的媒介,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反映,同时也是规划师、设计师和建筑师思想情感的表现和表达。
有些城市具有诱人的形象条件,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却认为城市的结构有问题,生活不便,所谓的吸引力纯粹是一种城市的作秀表演;有的城市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备感亲切、温馨,居民不肆张扬,乐得逍遥。在这样的城市中待得稍微久一些,你就能感受到恬静、舒适带来的愉悦和。很多欧洲城市和我国江南的一些中小城市之所以让人难忘,原因恐怕就在这里。这就说明了一个城市美的问题:高层林立、“现代化形象”突出的城市未必就能给人们带来美感,而结构合理的城市却可以让人得到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城市形态的真,必须要首先做到结构合理,然后再考虑在真实的形态下去塑造形象。只有惹眼的形象,而这种形象与城市的结构完全脱节,那这个城市的形态就属于不真,而不真的城市是无法创造美的。
2“善”的城市环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环境,主要指的是城市的文脉环境。
城市的文脉,是城市赖以存在的背景,是与城市的内在本质相关联的那些背景。一切决定城市的产生、发展及城市形态的显性或隐性的东西,都可以列入城市文脉的范畴。城市的显性形态是由那些可见的要素组成,包括人、建筑、景观以及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而城市的隐性形态指的则是那些对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潜在的深刻影响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以及社会习俗、心理行为等。显性的形态,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体验,可以感知,特别是城市中公共领域的形态,它的使用和体验,决定着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的感知,强烈地影响着对城市的使用;隐性的形态是设计者所不能控制的,它受文化形态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很复杂。凯文·林奇指出,认知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设计应以满足人们的认知要求为目标。人是城市景象的一部分,城市形象是人的一切感受的合成,因此,我们必须将建筑、城市与人的知觉三者拉近,放在文化与哲学的高度加以看待,强调人与环境的统一[2]。
善的城市环境除了要在文脉环境上为人们创造连续的、可以使人感受到历史变迁和生活场景变化的文化背景之外,还要为人们创造一个可以从容应对生活的功能背景。如果一个城市功能不健全,效率低、质量差,而消耗又大,就无法满足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那又如何能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需求呢?有些城市和地区,虽有着良好的环境资源,但是连衣、食、住、行等基本条件都无法保证,人们也就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些美。城市应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也就无法体现城市环境美的合目的性,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们对美的事物的欲求。
3“美”的城市意象
艺术的创造,首先需要构思。而构思的中心,就在于建构意象、经营意象,其目的还是要实现审美意象。审美意象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设计者对实际生活的体验,对人类生活价值的感悟。
人类对城市的建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具有自觉的审美意识的。当然,城市不是作为一件纯粹的艺术品而存在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艺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艺术的创作角度讲,城市设计关注的多为城市环境艺术的组合,关注街道、广场、建筑、园林、雕塑等元素的相互关系,确立它们之间的组合方式,并将它们的美体现出来,表达出来。
在艺术构思中,意与象如何结合为意象,是创作者要解决的最基本的矛盾。“象”是客体对象的映像,无论是直接感知的映象,回忆过去而来的表象,还是由联想而来的印象,尽管各自的清晰度不一样,但都要求符合客体对象,要按照客体的外在尺度来再现对象,要求真实。“意”则是艺术家、设计者主体自身的意向。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向来感知、改造客体对象,把客体的外在尺度和主体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按照美的规律把意与象结合为审美意象。
美的城市意象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设计师对审美意象的建构。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意象世界,决定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生活中充满了真、善、美,同时也存在着无数的假、恶、丑。好的城市形态塑造,应该是能够激发起人们对真、善、美的审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直接和审美理想、审美观念相联系,而审美理想和审美观念处于审美心理结构的中心,对审美意象的经营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意象是城市设计美学艺术范畴的三个主要方面。真的城市形态是人们认知城市的基础;善的城市环境是实现美的合目的性的关键;而美的城市意象表述的是城市形态的艺术创造与情感体验。总之,城市的艺术形象不是城市各个要素的简单拼合,而是从整体上进行系统的艺术处理。因此,一个好的城市形态,应该是真、善、美高度统一的艺术综合体。
二物化结构
1自然要素
既然城市处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那么城市的规划与设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在自然状态与人工物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由于平原、峡谷、盆地、丘陵、滨水地区等的自然环境状况不同,城市形态的构成手法与美学意境也不尽相同。城市设计应把有特色的自然景观突显出来,包括峭壁、山峰、高原、河流、湖泊、地平线上的连绵轮廓等。这些特征景观是城市建筑形式的补充,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自然状态。
园林艺术是城市形态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风景区、公园、绿化等。城市设计美学不但要研究园林艺术的特征和基本规律,还要探讨园林艺术与民族文化传统和审美意识的关系。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和价值是多方面的,在城市形态的构成和环境美化中,园林绿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公园、绿地、绿化带、林阴道等,除了它们自身的生态作用之外,对于营造城市景观、丰富城市色彩、提供休闲场所、创造舒适环境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现代城市建设中,如何使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统一起来,注意保护自然环境并不断开拓城市自然景观,使生活环境更接近于大自然,已成为城市设计者的重要课题之一。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使城市环境美大为增色,而且有利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平衡。
2人工要素
城市空间是城市特性和特征的物质表现,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是城市魅力的展示场所。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认知来实现的。“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一样,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空间,也可能是相互有联系的序列空间。与建筑空间不同,在城市空间中后者占主导地位。它是由不同功能、不同面积、不同形态的各种空间如广场、街道、园林、绿地、居住庭院等相互交织的具有一定体系的序列。”[3]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城市空间的设计主要应考虑的就是秩序问题。
建筑是城市人工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主体,是构成城市形态的基本要素。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建筑的高度密集,这是形成城市景观特色的主要部分。沙里宁干脆说:“城市设计基本上是一个建筑问题。”可见建筑在组成城市形态和城市景观的诸要素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建筑实体对于城市整体美的贡献不在于建筑个体,而在于建筑群体和空间的组合。沙里宁在分析了欧洲中世纪著名城市和它们的建筑设计之后得出结论:这些城镇之所以能形成如此生动、美好的面貌,不是仅靠多建漂亮的房屋,而是得益于这些房屋在形式上的相互协调[4]。现代建筑从整体观念提出:不但建筑个体的形象要尽善尽美,而且建筑与建筑之间、建筑与整体空间环境之间也要和谐统一。城市建筑设计要根据城市形态的总体要求,仔细推敲城市空间的比例、尺度、序列和建筑群的色彩、高低、体形、质感和韵律等,遵循统一、变化、协调的美学原则,创造既统一又有变化的城市建筑艺术美。通过对建筑实体负责任的设计,可以成功创造出任何形式的城市空间。
环境艺术,顾名思义包括环境和艺术两个方面,是利用各种艺术方式和技术手段,对实体环境进行总体艺术设计,以创造空间形态美的一种综合艺术。它的创作一方面是依托实体环境,从实体环境出发;另一方面又要将实体环境艺术化,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城市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达到统一。按艺术原则进行城市建设,按艺术方式改造环境,就是环境艺术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城市环境艺术几乎涉及所有物质形态的环境构成要素,诸如自然景观、建筑艺术、园林艺术、雕塑艺术、壁画艺术、工艺美术、广告装饰等等。但是,环境艺术并不是这些构成要素和门类艺术的简单叠加,而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3社会要素
城市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会聚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积淀。历史不仅仅只出现在教科书中,更反映在有生命、有形体、有质感的城市中。作为城市发展的象征、历史文脉的体现和文化特色的反映,对观赏者、游览者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作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开发建设和改造中急需重视的一个问题。
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一个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科学、集约文化的空间系统,是一定地域中的经济实体、政治社会实体、科学文化实体的统一。城市设计美学与城市社会生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应从审美角度研究城市的日常生活、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的问题,以及它们与城市设计、城市建设的关系,探讨城市社会美的构成和城市社会生活的审美价值标准。
城市大众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审美关系的主体。他们不但参与城市形态美的欣赏,从优美的城市环境和生活中得到美的享受,而且也参与美的创造。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同时,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城市居民的社会闲暇时间总量以及闲暇休憩在社会总时间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从而为居民按照个人兴趣参加各种文化娱乐、艺术、体育等审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因此,城市设计美学既要研究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形态的客观存在,也要研究作为审美主体的城市居民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城市大众的审美意识包括在城市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所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标准、审美情趣和审美需求等。它们是城市大众在感受、认知、欣赏和创造城市形态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同时又反过来对城市形态美的欣赏和创造起支配作用。
三观念体系
1环境美论
我们常常会因为一幅画、一张明信片或一幅照片惊叹自然的美,而当你真正身临其境时往往会觉得失望。这是因为,在先验的意义上,人们对自然美的感知给予了一种理论化的图式,把自然美恒定为一个概念,其结果必然是相反。自然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观念,对它的审美感知应当是一种分析的结果,而不是先验的标准。
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
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人的行为的改变会带来视点的改变,由此形成的空间环境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并具有了时间的顺序。这样,空间不再是三维的形式,而将以四维的形式出现,环境艺术因而就同时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的序列。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
2空间美论
美是一种整体的和谐,城市空间的美体现在空间的各组成部分——自然环境、园林绿化、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装饰艺术、广告艺术等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上。城市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是形成城市环境整体美的重要条件。
首先,整体观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理解和传承上。只有当空间从它所处的历史事件、社会文化、人类活动等特定条件中获得了文脉意义时,它才能被称之为场所[5];其次,整体观表现为对城市空间可变化形态的控制。城市不可能停留在固定的形态上永久不变,“拼贴”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变化和拼贴的过程中,城市需要有一些固定不变的东西存在,它们是城市认知的关键点;最后,整体观是城市空间特征的统一和协调意识。很显然,没有特色的城市,哪里能谈得上美呢?
人的行为是从感觉、知觉、认知到空间行为的一系列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指人的外显行为。例如知觉和认知虽不是外显行为,却是人们认识和使用空间的重要因素,人们对空间环境的审美过程也主要在视知觉中进行,因此,建立正确的行为观对空间环境的创造将会起到有益的帮助作用。人对空间的体验和感知程度也就决定了空间创造的成功与失败。
行为体验是人们形成环境意象的唯一途径。积极的行为体验能够有助于人们形成头脑中的认知地图,了解空间的意义;能够扩大和深化人们的活动范围,增加人们对环境的信赖感和依附感,鼓励人们相互交流,减轻环境的压力,并积极参与到环境的改造之中去。积极的行为体验可以激发联想,拓展人们的思维空间,并密切环境与行为的互动关系。
3生活美论
我们常常会听到人们对不同城市的评价,比如野蛮、粗俗、文雅、得体、素质高等等。其实这些词语描述的都是城市居民在文化观念和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城市居民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的主体。他们不但是城市美的欣赏者,也是城市美的创造者。因此,城市居民的文化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形态美的创造。
优美生活的体验要求城市居民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这样才能感知到城市环境、城市空间和城市生活的美之所在。而审美意识的形成关键在于教育和培养。城市审美教育是通过城市的审美和艺术活动来陶冶人的情感、美化人的心灵。它和城市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铸造城市居民的性格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艺术的表现还要依靠创作者的感觉、想像、情感和对艺术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设计师、建筑师就等同于艺术家,他们必须深入现实生活,获得深刻的社会体验和生活体验,在这种体验中去发掘美,才能把生活中的美加以提炼、凝聚,同时加上丰富的情感,从而创作出艺术的典型形象,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这既符合一般的艺术规律,也同样符合城市的艺术创造[6]。
参考文献
[1]LynchK.GoodCityForm.Boston:TheMITPress,1985.
[2]LynchK.TheImageoftheCity.Boston:TheMITPress,1985.
[3]金广君.图解城市设计.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4]沙里宁.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顾启源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1.1外表层:形的展现外表层是服装的视觉形式的展现,即色彩、造型、材质、图案、装饰等造型要素的效果。外表层是产品美学最直接的表达,服装美学通常以外在的视觉形式和装饰来体现。中国美学在造物领域创造了丰富而精彩的元素,其独具特色的线条、色彩、构图对服装设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整体和造型的对称与均衡、长短比例关系的协调、节奏和韵律的范式、色彩的意义和组合规律、图案构成的尺度与组织等具有中国美学特色的形式法则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总结,在运用中加深理解。在服装设计中,常常将选择的设计元素套用在产品表面,或者通过对图案、色彩直接利用,或者通过拼贴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运用这种方法,关键是在造型上确定好恰当的位置和所要表现的部位,并要考虑图案或纹样与其它各部分的比例和呼应关系,使图案、色彩与服装达到和谐统一的整体效果。
1.2中间层:符号的转换符号作为具有某种代表意义的标志物,是表述、传递信息的关键。符号是能够被感知的客观形式,是精神外化的呈现,符号的应用是对原有抽象事物进行解读和分析,进而建立知觉符号与被反映物之间的联系,并呈现在人们的视觉、触觉之中。在服装设计中产品如同语言一样,具有符号的特性,用来传达意义。服装的产品语义学就是将产品作为信息载体,通过外在形式传达产品的意味,将产品的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同等重视起来,强调意义的传达,并将文化、心理、象征等信息的包容作为评价产品的重要标准。形式元素和处理手法通常被看作语义传达的基本内容,通过对这些元素的加工与整合,实现传情达意的目的。在服装设计中,可以采用拆解、指代、简化、借用等符号转换方法表现中国美学的精神和意境。拆解是将整体分割或打散为多个不同部分或单位,根据一定的构成原则分解成单形、元素等。在服装中,可以将具有一定含义的纹样进行拆分再重新组合,以新的组成形式运用在设计中。指代是运用抽象的表现形式来象征具体事物,例如在礼服设计中常运用大红色,以“中国红”传达吉祥寓意。简化是将传统的形象或元素进行提炼,通过设计元素单纯化、组成形式简约化来适应当代生活节奏,删繁就简使设计表达更精准、明确。在服装设计中,常常对繁复的传统图案进行简化,保持其神韵和意义的同时增加现代感,契合当下的审美与需求。借用是在传统中寻求与产品的外在特征和表现手法相似的部分,以此作为参照进行变化和创造。在服装设计中可以借鉴具有特定意义的传统服饰的形制、结构以及工艺的创作手法,通过适度的改造运用在现代服饰中。中国美学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使其在表现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设计和转换手法,通过将中国元素进行再加工,或创造相关符号,使其具有高度概括性和适用性。
1.3内核层:意境的表达“意境”是中国美学和艺术创作有的核心概念,历来被视为最高的美学追求。意境是展开丰富想象创造出的艺术形象,是借助形象传达出的意蕴和境界,是人与物之间情景交融的感受,是造物艺术的灵魂。意境的营造是服装设计的难点所在。服装设计师通过对社会文化的观察和感悟,凭借着艺术修养,在头脑中形成所要表达的精神意蕴,进而通过服装的外在要素及穿着服装时的状态体现出来,这种动与静、形与神的结合是对服装意境和着装气质的全面表达,带给人想象的空间。服装设计的意境需要通过“动”与“静”的协调来实现。孟浩然曾写道:“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生动描述了服装在动态与静态中表达的意境。中国美学注重服装的造型与人体的关系,服装以人体为依托,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预留空间和独立结构,在人的行走活动中,服装自然产生褶皱、垂坠和波荡,随着人体的动态而变化无穷,具有独特的律动之美。服装设计的意境还需要通过“形”与“神”的统一来表现。“形”是指面料、色彩和形态所构成的服装形象,给人以直观的美感认识;“神”指服装形象创构的风格、氛围,给人以深度的审美体验和想象空间。“形神统一”和“去形留神”是服装设计中需要注意的两个方面。“形神统一”要求服装的设计要素和构成方法符合意境表达的需要,具备特定的秩序,各部分之间和谐统一,设计素材的加工、提炼和重组与所要表达的意境成为有机整体,通过富有象征性的艺术语言拓展艺术想象,以有限的形象蕴含丰富的思想内容。“去形留神”要求服装设计做到恰如其分,设计元素的取舍应根据所要表现的意境而具有特定的规则,在设计中只有去掉多余的内容,才能突出其精髓和特征,传递服装的内在美感。
2基于中国美学的服装设计方法
基于中国美学的服装设计可以从核心层次、中间层次、外表层次出发,从不同的层次展开美学表达。即可以从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中寻求,确定造物追求的精神核心;也可以从典型的中国美学意境中寻找方向,通过合理选择和组织设计元素“传情表意”;还可以在服装的材料、造型、色彩等外在形式中直接采用中国特色元素,体现鲜明的中国传统特征。无论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把握相关的文化背景和象征内涵,以点、线、面、体等要素塑造服装形态,以均衡、对比、韵律等形式法则传达特定的意义,展现特定的审美特征。
2.1精神内涵和诉求美学是哲学的一部分,中国美学潜藏于儒家、道家、禅宗以及楚骚的思想智慧之中,构成了中国美学的四大体系。不同的美学有着各不相同的核心观念,为艺术创作和造物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和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2.2美学风格的传达风格是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独特表现,是具有概括性的整体特点。美学风格的传达是将内在的精神意蕴赋予表象,是外在形式和内在精神的结合。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晚唐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对诗歌艺术创作进行了总结,将典型风格分为雄浑、冲淡、沉著、高古、典雅、洗炼、劲健、绮丽、自然、含蓄、豪放等二十四种,对相应的美学意境进行了分析,形象地概括了各种诗歌风格的特点。清代黄钺仿司空图所做的《二十四画品》将中国画的风格分为沉雄、冲和、淡远、朴拙、超脱、荒寒、清旷、圆浑、幽邃、明净、简洁、精谨、空灵等二十四种,将视觉艺术的抽象情态进行了归纳,分析了画艺创造的典型境界。这些中国美学的典型对服装产品设计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在表达中国美学时可以选取这些典型风格进行展开。服装美学风格是通过设计元素及其组织关系形成的,风格是主观性的感受,并具一定的特点、共性和稳定性。在服装中,儒家美学注重端庄、含蓄的文质彬彬,道家美学强调自然、不事雕琢的洒脱,禅宗美学追求质朴、简约的自由自在,楚骚美学充满神秘、浪漫的绚丽姿彩。中国美学的多样化造就了服装风格的不同特征,有着重体现“天人合一”的古朴、自然之美,也有注重洒脱、灵动的超越之风,有注重表现“出水芙蓉”般典雅、内敛的含蓄之美,还有奢华、繁复的华丽之风,其风格的迥异也正体现了中国美学独特的包容性。
2.3外在形式的表现服装外在形式是人们所能看到和感受的客观存在,其形式要素包括材料、造型、色彩、图案、工艺等,这些要素是服装设计的基本内容。材料是表现产品造型的媒介,不同的材料具有不同的物性和语言,材料通过自身的质感、触感以及加工性能、成型性能传达出独特的美感。基于中国美学的服装设计首先应该从面料的选择入手,以天然材质为主,或是运用一定的手法对面料进行加工再造。中国特有的材质更适合作为表达中国美学的设计语言,例如中国本土原创品牌“天意”就以莨绸为面料,推动相关传统织造工艺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天意”品牌也由此成为传承中国纺织文化的代表,莨绸服装成为其品牌的显著标识。造型是最重要的外在表现要素,体现了产品的外形轮廓和内在结构。西方服装的造型立体,突出人体特征,甚至使用裙撑、肩垫等附加物改造人体,夸张地表达人体造型。而中国传统服装多采用平面剪裁的方式,结构平直,服装造型柔和,具有较多的自由松量,随着人体的活动呈现出轻松飘逸、随形而变的特点。人类对于色彩的感觉是最为强烈和直接的,色彩的美感来自于鲜明的视觉感受和由此而产生的丰富联想。中国的五色观体现了“阴阳五行”的宇宙观,其色彩理论影响了人们的造物设计和生活礼仪,支配了各领域的艺术风格,形成了中国色彩美学体系。作为色彩本源的青、赤、黄、白、黑具有丰富的意义,代表着方位、季节、相生相克等观念。
随着时代变迁,人们对色彩的偏好又在不断变化,中国奢侈品牌NE.TIGER总结了华夏数千年服饰文明的色彩脉络,提出以黑、红、蓝、绿、黄作为华夏礼服的基色,使色彩成为独具特色的中国美学符号。图案是表达中国美学的一种直观形式,同时也深赋象征意义,是心灵世界的外现化和抽象化。我国传统图形艺术源远流长,相对的独立性使其可以方便地运用在服装中,通过面料织造、色彩变化、刺绣装饰等方式体现出来。服装上的图案是民族符号的标识,包括了抽象、具象、夸张、写实等多种形式,涉及花卉虫鸟、山峦亭阁、几何纹样等多种题材。在现代服装中,常常对中国传统纹样进行简化和整合,在保留美学风格的前提下符合当代审美。基于中国美学的服装设计还常常体现在所采用的工艺上。中国传统服饰工艺造诣高超,刺绣、织锦、盘结等都是被广泛应用的特色技艺。镶、嵌、盘、滚等在领口、袖口、门襟、裤脚、下摆等位置的装饰手法给设计带来丰富的变化,也是表情达意、创造意境的重要手段。借鉴传统工艺,采用特有的装饰手法既有助于表现中国美学的意蕴,丰富了现代服装设计的语言。立领、盘扣、偏襟等特色局部设计是传达中国传统服装精粹的重要内容,传统服饰中的云肩、水田衣、马蹄袖等在现代服装中的改造和应用,或是原汁原味的传统服饰品种,例如肚兜、霞帔的再现,都是表现中国美学的重要元素。在设计中,应该将中国传统服装中具有代表性的局部提取出来,巧妙地与现代服装结合,以呈现中国风格的典型特征。
3结语
摘要:城市设计城市形态美学环境
一艺术范畴
1“真”的城市形态
城市形态指的是城市的空间、建筑、环境和人所共同形成的整体的构成关系。它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结构形式和类型特征,反映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历史图式,反映了城市的文化特征[1。
总结城市形态探究学者的探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真的城市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拼贴式的,是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的会合;真的城市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产生渐进式、碎片式的变化,通过这种渐变,既可以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续,又能不断地更新;在城市形态的图底关系中,虚体形态(城市空间)往往比实体形态(城市建筑)更重要。
城市具有了真的形态,就具备了创造美感的基本条件。一个城市假如结构合理,我们便说它在美学原则上体现了合规律性。它能够为人们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各种基本需求条件,就能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构筑广阔的舞台,从而在美的层面体现出城市设计美的合目的性来;一个城市假如形象真实,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在心理功能上就具有了认知的基础。城市的艺术形象是城市形态美的外在表现,它是人们接受美和培养美的媒介,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反映,同时也是规划师、设计师和建筑师思想情感的表现和表达。
有些城市具有诱人的形象条件,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却认为城市的结构有新问题,生活不便,所谓的吸引力纯粹是一种城市的作秀表演;有的城市看起来没什么非凡的地方,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备感亲切、温馨,居民不肆张扬,乐得逍遥。在这样的城市中待得稍微久一些,你就能感受到舒适、舒适带来的愉悦和。很多欧洲城市和我国江南的一些中小城市之所以让人难忘,原因恐怕就在这里。这就说明了一个城市美的新问题摘要:高层林立、“现代化形象”突出的城市未必就能给人们带来美感,而结构合理的城市却可以让人得到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城市形态的真,必须要首先做到结构合理,然后再考虑在真实的形态下去塑造形象。只有惹眼的形象,而这种形象和城市的结构完全脱节,那这个城市的形态就属于不真,而不真的城市是无法创造美的。
2“善”的城市环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环境,主要指的是城市的文脉环境。
城市的文脉,是城市赖以存在的背景,是和城市的内在本质相关联的那些背景。一切决定城市的产生、发展及城市形态的显性或隐性的东西,都可以列入城市文脉的范畴。城市的显性形态是由那些可见的要素组成,包括人、建筑、景观以及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而城市的隐性形态指的则是那些对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潜在的深刻影响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以及社会习俗、心理行为等。显性的形态,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体验,可以感知,非凡是城市中公共领域的形态,它的使用和体验,决定着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的感知,强烈地影响着对城市的使用;隐性的形态是设计者所不能控制的,它受文化形态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很复杂。凯文·林奇指出,认知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设计应以满足人们的认知要求为目标。人是城市景象的一部分,城市形象是人的一切感受的合成,因此,我们必须将建筑、城市和人的知觉三者拉近,放在文化和哲学的高度加以看待,强调人和环境的统一[2。
善的城市环境除了要在文脉环境上为人们创造连续的、可以使人感受到历史变迁和生活场景变化的文化背景之外,还要为人们创造一个可以从容应对生活的功能背景。假如一个城市功能不健全,效率低、质量差,而消耗又大,就无法满足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那又如何能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需求呢?有些城市和地区,虽有着良好的环境资源,但是连衣、食、住、行等基本条件都无法保证,人们也就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些美。城市应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假如做不到这一点,那也就无法体现城市环境美的合目的性,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们对美的事物的欲求。
3“美”的城市意象
艺术的创造,首先需要构思。而构思的中心,就在于建构意象、经营意象,其目的还是要实现审美意象。审美意象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设计者对实际生活的体验,对人类生活价值的感悟。
人类对城市的建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具有自觉的审美意识的。当然,城市不是作为一件纯粹的艺术品而存在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艺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艺术的创作角度讲,城市设计关注的多为城市环境艺术的组合,关注街道、广场、建筑、园林、雕塑等元素的相互关系,确立它们之间的组合方式,并将它们的美体现出来,表达出来。
在艺术构思中,意和象如何结合为意象,是创作者要解决的最基本的矛盾。“象”是客体对象的映像,无论是直接感知的映象,回忆过去而来的表象,还是由联想而来的印象,尽管各自的清楚度不一样,但都要求符合客体对象,要按照客体的外在尺度来再现对象,要求真实。“意”则是艺术家、设计者主体自身的意向。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向来感知、改造客体对象,把客体的外在尺度和主体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按照美的规律把意和象结合为审美意象。
美的城市意象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设计师对审美意象的建构。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意象世界,决定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生活中布满了真、善、美,同时也存在着无数的假、恶、丑。好的城市形态塑造,应该是能够激发起人们对真、善、美的审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直接和审美理想、审美观念相联系,而审美理想和审美观念处于审美心理结构的中心,对审美意象的经营起着重要的制约功能。
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意象是城市设计美学艺术范畴的三个主要方面。真的城市形态是人们认知城市的基础;善的城市环境是实现美的合目的性的关键;而美的城市意象表述的是城市形态的艺术创造和情感体验。总之,城市的艺术形象不是城市各个要素的简单拼合,而是从整体上进行系统的艺术处理。因此,一个好的城市形态,应该是真、善、美高度统一的艺术综合体。
二物化结构
1自然要素
既然城市处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那么城市的规划和设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在自然状态和人工物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由于平原、峡谷、盆地、丘陵、滨水地区等的自然环境状况不同,城市形态的构成手法和美学意境也不尽相同。城市设计应把有特色的自然景观突显出来,包括峭壁、山峰、高原、河流、湖泊、地平线上的连绵轮廓等。这些特征景观是城市建筑形式的补充,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自然状态。
园林艺术是城市形态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风景区、公园、绿化等。城市设计美学不但要探究园林艺术的特征和基本规律,还要探索园林艺术和民族文化传统和审美意识的关系。城市园林绿化的功能和价值是多方面的,在城市形态的构成和环境美化中,园林绿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公园、绿地、绿化带、林阴道等,除了它们自身的生态功能之外,对于营造城市景观、丰富城市色彩、提供休闲场所、创造舒适环境等都具有重要功能。
现代城市建设中,如何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协调统一起来,注重保护自然环境并不断开拓城市自然景观,使生活环境更接近于大自然,已成为城市设计者的重要课题之一。解决好这个新问题,不仅有助于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使城市环境美大为增色,而且有利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平衡。
2人工要素
城市空间是城市特性和特征的物质表现,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是城市魅力的展示场所。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认知来实现的。“城市空间和建筑空间一样,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空间,也可能是相互有联系的序列空间。和建筑空间不同,在城市空间中后者占主导地位。它是由不同功能、不同面积、不同形态的各种空间如广场、街道、园林、绿地、居住庭院等相互交织的具有一定体系的序列。”[3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城市空间的设计主要应考虑的就是秩序新问题。
建筑是城市人工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主体,是构成城市形态的基本要素。城市环境和乡村环境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建筑的高度密集,这是形成城市景观特色的主要部分。沙里宁干脆说摘要:“城市设计基本上是一个建筑新问题。”可见建筑在组成城市形态和城市景观的诸要素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建筑实体对于城市整体美的贡献不在于建筑个体,而在于建筑群体和空间的组合。沙里宁在分析了欧洲中世纪闻名城市和它们的建筑设计之后得出结论摘要:这些城镇之所以能形成如此生动、美好的面貌,不是仅靠多建漂亮的房屋,而是得益于这些房屋在形式上的相互协调[4。现代建筑从整体观念提出摘要:不但建筑个体的形象要尽善尽美,而且建筑和建筑之间、建筑和整体空间环境之间也要和谐统一。城市建筑设计要根据城市形态的总体要求,仔细推敲城市空间的比例、尺度、序列和建筑群的色彩、高低、体形、质感和韵律等,遵循统一、变化、协调的美学原则,创造既统一又有变化的城市建筑艺术美。通过对建筑实体负责任的设计,可以成功创造出任何形式的城市空间。
环境艺术,顾名思义包括环境和艺术两个方面,是利用各种艺术方式和技术手段,对实体环境进行总体艺术设计,以创造空间形态美的一种综合艺术。它的创作一方面是依托实体环境,从实体环境出发;另一方面又要将实体环境艺术化,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城市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达到统一。按艺术原则进行城市建设,按艺术方式改造环境,就是环境艺术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城市环境艺术几乎涉及所有物质形态的环境构成要素,诸如自然景观、建筑艺术、园林艺术、雕塑艺术、壁画艺术、工艺美术、广告装饰等等。但是,环境艺术并不是这些构成要素和门类艺术的简单叠加,而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3社会要素
城市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会聚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积淀。历史不仅仅只出现在教科书中,更反映在有生命、有形体、有质感的城市中。作为城市发展的象征、历史文脉的体现和文化特色的反映,对观赏者、游览者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功能。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开发建设和改造中急需重视的一个新问题。
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一个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科学、集约文化的空间系统,是一定地域中的经济实体、政治社会实体、科学文化实体的统一。城市设计美学和城市社会生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应从审美角度探究城市的日常生活、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的新问题,以及它们和城市设计、城市建设的关系,探索城市社会美的构成和城市社会生活的审美价值标准。
城市大众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审美关系的主体。他们不但参和城市形态美的欣赏,从美丽的城市环境和生活中得到美的享受,而且也参和美的创造。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同时,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城市居民的社会闲暇时间总量以及闲暇休憩在社会总时间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从而为居民按照个人喜好参加各种文化娱乐、艺术、体育等审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因此,城市设计美学既要探究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形态的客观存在,也要探究作为审美主体的城市居民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城市大众的审美意识包括在城市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所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标准、审美情趣和审美需求等。它们是城市大众在感受、认知、欣赏和创造城市形态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同时又反过来对城市形态美的欣赏和创造起支配功能。
三观念体系
1环境美论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幅画、一张明信片或一幅照片赞叹自然的美,而当你真正身临其境时往往会觉得失望。这是因为,在先验的意义上,人们对自然美的感知给予了一种理论化的图式,把自然美恒定为一个概念,其结果必然是相反。自然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观念,对它的审美感知应当是一种分析的结果,而不是先验的标准。
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和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功能,同时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
环境艺术和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人的行为的改变会带来视点的改变,由此形成的空间环境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并具有了时间的顺序。这样,空间不再是三维的形式,而将以四维的形式出现,环境艺术因而就同时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的序列。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
2空间美论
美是一种整体的和谐,城市空间的美体现在空间的各组成部分——自然环境、园林绿化、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装饰艺术、广告艺术等的相互关联、相互功能上。城市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是形成城市环境整体美的重要条件。
首先,整体观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理解和传承上。只有当空间从它所处的历史事件、社会文化、人类活动等特定条件中获得了文脉意义时,它才能被称之为场所[5;其次,整体观表现为对城市空间可变化形态的控制。城市不可能停留在固定的形态上永久不变,“拼贴”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变化和拼贴的过程中,城市需要有一些固定不变的东西存在,它们是城市认知的关键点;最后,整体观是城市空间特征的统一和协调意识。很显然,没有特色的城市,哪里能谈得上美呢?
人的行为是从感觉、知觉、认知到空间行为的一系列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指人的外显行为。例如知觉和认知虽不是外显行为,却是人们熟悉和使用空间的重要因素,人们对空间环境的审美过程也主要在视知觉中进行,因此,建立正确的行为观对空间环境的创造将会起到有益的帮助功能。人对空间的体验和感知程度也就决定了空间创造的成功和失败。
行为体验是人们形成环境意象的唯一途径。积极的行为体验能够有助于人们形成头脑中的认知地图,了解空间的意义;能够扩大和深化人们的活动范围,增加人们对环境的信赖感和依附感,鼓励人们相互交流,减轻环境的压力,并积极参和到环境的改造之中去。积极的行为体验可以激发联想,拓展人们的思维空间,并密切环境和行为的互动关系。
3生活美论
我们经常会听到人们对不同城市的评价,比如野蛮、粗俗、文雅、得体、素质高等等。其实这些词语描述的都是城市居民在文化观念和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城市居民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的主体。他们不但是城市美的欣赏者,也是城市美的创造者。因此,城市居民的文化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形态美的创造。
美丽生活的体验要求城市居民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这样才能感知到城市环境、城市空间和城市生活的美之所在。而审美意识的形成关键在于教育和培养。城市审美教育是通过城市的审美和艺术活动来陶冶人的情感、美化人的心灵。它和城市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铸造城市居民的性格有着重要的功能。同时,艺术的表现还要依靠创作者的感觉、想像、情感和对艺术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设计师、建筑师就等同于艺术家,他们必须深入现实生活,获得深刻的社会体验和生活体验,在这种体验中去发掘美,才能把生活中的美加以提炼、凝聚,同时加上丰富的情感,从而创作出艺术的典型形象,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这既符合一般的艺术规律,也同样符合城市的艺术创造[6。
参考文献
[1LynchK.GoodCityForm.Boston摘要:TheMITPress,1985.
[2LynchK.TheImageoftheCity.Boston摘要:TheMITPress,1985.
[3金广君.图解城市设计.哈尔滨摘要: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4沙里宁.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顾启源译.北京摘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一、中国传统美学
1.起源与内涵
儒家、道家思想和佛教思想对中国美学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传统美学起源于儒道美学,大多来自艺术创造过程中的欣赏与总结,注重内在的表现形式。几千年来,无数的哲学家、美学家、建筑学家、艺术家在这一领域进行持续深刻的研究,由此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国美学体系,其中蕴含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使国民从思想到行为都受到了根深蒂固的影响。
2.表现形式与追求
中国传统美学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方面表现得庄重典雅、震撼人心;另一方面突出的是潇洒飘逸、清新脱俗的韵味。传统美学追求视觉上的震撼与心灵上的慰藉,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倡回归自然、回归淳朴,注重内在生命的自由和大彻大悟的体验,因此对艺术家内心的情感和精神高度重视。
二、传统美学中“和”的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影响国民最深远的便是“和”。西方美学中突出的重点是“个体”,强调具象化,以实为主。而中国传统美学体系更强调整体意识,追求的是局部与整体的和谐,追求的是意境美。“和”的思想使得在室内设计时人们偏爱淳朴、自然的色彩,如青砖黑瓦、白墙褐窗。中国传统室内设计取材也大多来自天然,因此古代室内设计以木材为主,高级木料素有属于自己的香味,且气味不温不火,沁人心脾,故有“古色古香”之称。中庸思想用“适度”一词来概括恰到好处。如室内设计,若无任何装饰便会觉得寒酸,没有气质;若装饰太多又会显得俗气。恰到好处的装饰不仅使人身心愉悦,又能衬托出屋主的内在精神追求。
三、中国现代室内设计的发展历程
1.前期发展
随着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各国文化开始交汇,其中也包含室内设计这一行业。与国外相比较,中国的室内设计行业起步较晚,且20世纪90年代的室内设计在当时只能算是装修和建筑上的概念,还未跟上人们生活发展的步伐。
2.近期发展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给室内设计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室内设计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人们在购置房屋时更加重视室内装修设计,一般会请专业的室内设计师为自己的房屋进行室内设计。而室内设计也不再局限于满足居住,已经逐渐发展为一种观赏性的艺术作品。室内设计这一行业也演变为前景光明、人才辈出的热门行业。在这期间,中国的室内设计行业迅猛发展并独树一帜,设计师在各种设计大赛中屡获佳绩,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
3.未来发展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室内设计这一行业也跟上了时代的步伐,设计所用材料越来越注重绿色、健康和环保。同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各国文化互相交融,中国现代室内设计也不免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因此,有中国特色的室内设计显得越发重要,凭借这一特征才能在国外文化的影响下保持自我、独树一帜。
四、室内设计蓬勃发展的原因
随着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不再局限于物质需求,更加注重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满足。对于自身的居住环境,人们不再只要求能够御风防雨,而是更多地追求视觉上的美感,对房屋舒适度的要求也日益上升。同时,不同的室内设计风格可以显示出房主不同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以及不同的审美格调。室内设计已经成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它不仅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还能让人们在繁杂的社会生活中留有一块净土。在一天劳累的工作结束之后,谁都想回到一个温馨、美观的家中。此时,室内设计甚至已经超越装饰本身,可以提供给人别样的审美乐趣和心灵寄托。房屋不再只是一个居住的地方,更是人们内心的归属,给予人们心灵的慰藉。
五、中国现代室内设计对传统美学的借鉴
中国传统美学中有大量值得我们借鉴的内容。我们需要取其精华,继承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内容,摒弃与时代脱节的思想。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思想精华对中国现代室内设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对道家思想的借鉴
道家文化是中国主流文化之一。老子认为“道法自然”,一切要顺其自然,提倡不留痕迹,化有形为无形,凭借有形的修饰达到无形的效果,营造独特的意境。就空间而言,老子倡导空间的实体和虚无、设计与功能之间辩证而又统一的关系,认为建筑之内的空间中重要的是人们能有效利用的空间,而墙壁、门窗、装饰等都是次要的,是为了便于人们居住,因为人们使用的只是没有任何实物摆放的那部分空间。老子和庄子的哲学思想对建筑的艺术设计、人性化设计都有极大的指导意义。因此,当代中国设计师、艺术家甚至西方艺术家都对他们的哲学思想充满崇敬之情。
2.对儒家思想的借鉴
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由此可见儒家学说的影响极为深远。儒家思想强调天、地、人合一,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协调统一,有“天人合一”之说。与大自然的协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等设计思想如今仍影响着现代室内设计,是其不可或缺的指导思想之一。中国建筑中的木质结构就和这种理念相契合,创造了大量与大自然融合无间的居住环境。
3.对禅宗思想的借鉴
禅宗的设计风格在众多室内设计风格中是别具一格的。禅宗提倡个人的知觉感受和处处留白的思维方式,以通过思考实现心理上的洒脱与自由。在禅宗看来,规模小反而更能扩展人们的想象力。其构成元素以沉静的色彩为主,也以接近自然材质的色彩为主。禅宗喜静,设计风格也如此,以简约为主;家具设计上提倡干净利落,不使用繁琐的线条,让空间显得简洁大方。
六、借鉴传统美学的方法借鉴
传统美学的方法有很多种,可以简述为对传统类型的积累与传承、传统风格的简化与变化、传统元素的整合与修正、传统形式的创新与分离以及传统意境的创造,逐渐将传统美学融入现代室内设计,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建筑风格。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室内设计的审美意境也有不同的表现方法,但主要集中体现为自然美、形式美两个方面,其中蕴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诗情画意是其着重描绘的内在表现形式之一。
七、借鉴传统美学的意义
课堂教学中的预设,就是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以及已有的知识经验,以多种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设计教育活动。课堂教学中的生成,是教师依据学生的兴趣经验和需要,在与环境交互作用中进行有效的调整,以引导学生活泼、主动地进行新知识的探究活动为目的。作为教师是否知道这些从何而来?清楚具体内容有哪些?才会在设计教学过程时对教学知根知底。良好的教学不应是像教师在课前预设教案般机械执行,而是课堂在教学设计的基础上不断生成、不断组织的过程,是学生个性得以张扬、提升的过程。在实际教学中适当配合讲解或谈话,促使学生避免掌握一大堆空洞死板的概念,同时引导学生清楚准确地感知教学重点的对象,在感知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高中的美术鉴赏阶段是义务教育“美术欣赏”(欣赏与评述)的进一步深化和理解。同学们运用感知、想象、情感体验等感性认识方面,运用感知、经验、知识对美术作品进行感受、体验、联想、分析和判断,获得审美享受,已经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教师在制定这种理解性的教学设计前,对美术家和作品的了解可以使学生获得直接的审美享受。在发散性思维中,围绕目标,培养自己动脑、动手的能力,开阔视野,拓展想象空间,实现较高层次的研究性学习。在高中阶段的美术教学中,教师若能多多提高对美术鉴赏方法,提高绘画风格、流派知识和对基本发展脉络的了解,便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作品和美术家。
二、在课堂教学中如何理解出现的现象与问题
理解是唯一有价值的学习,是学生在已经了解到的知识层面上重新建构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感悟。在新结构主义学派的三位代表人物:皮亚杰、奥苏伯尔、布鲁纳,他们十分重视学习者内在的理解对学习的重要意义。如皮亚杰的观点是,学习是学到越来越多的有关他们认识事物的程序,即构建了新的认知图式,这种构建过程在本质上就是理解。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就是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即是一个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学习与理解就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重新组织。奥苏伯尔所认为的理解就是他所极力主张的有意义学习,即以符号为代表的新观念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建立实质性和非人为的联系。这些名家都提到了理解在课堂中的重要作用。而如何做到在教学中整体把握高中美术新课程呢?如何在整体理解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教学设计?为了使学生能够有效进行课堂学习,老师在预设理解性的教学设计或在实际课堂教学时,切勿使用口号式、命令式的言语,系统全面地使学生获得创造性思维。只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这种理解式的课堂教学设计才能生动活泼,使抽象的书本知识点易于被学生理解吸收,而转化为他们的精神财富,不至于造成学生对于该科内容的混淆。
三、在美术教学设计中创造创新性研究学习
美术是人类特有的精神产品,通过平面和立体的形式,表达人类思想、情感和意识形态的精神的物质化显现。由于美术是由人创造并最终服务于人类,所以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美术就被归入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并列。在这其中,又由于美术的塑造性而被称之为造型艺术,但“造型艺术”这个概念也是有局限的,因为像舞蹈、戏剧、艺术体操等表演艺术也同样强调造型性。所以研究高中美术教学、研究高中美术教学设计对于教师是有很大意义的。教师要依据具体的理解目标和任务、学生的年龄特征以及现实的教学条件,有所区别地进行教学设计并据此展开创新性教学。同时,教师还需要做实践性的研究性学习,以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理解的目标。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