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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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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范文第1篇

1.核算对象的不一致导致了物流成本数值不易衡量

物流企业的多环节和多群体合作性决定了其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国家在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也没有制定相关的规定,各个企业在对物流成本的认识和理解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使得各个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对象不一致,从而使得成本内涵不统一,企业最后做出的结果没法进行比较,各个企业的相对物流成本数值没法进行真正的衡量和比较。

2.对于物流成本的核算程序欠缺

在物流成本的核算过程中,没有明确职责和权限,企业内部的监督出现了松懈,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感不够,物流成本严重浪费,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物流管理成本。

3.物流成本财务核算体系有待完善

在当前的会计制度下,在许多会计科目中分散着物流成本,与其他的费用混合计算,并没有进行单独的核算,这就导致企业物流成本的核算与实践情况不配套,相关的物流成本数据在企业的账簿中查找不到,物流成本涉及的部门多,具体的账簿建立到应用存在很大困难。另外就是各种费用的混用,比如保管费用被计入物流成本费用,物流成本费用被计入采购成本费用等。在物流成本的实际计算过程中,必须根据已知信息进行重新的调整,才能使得真正的物流费用得到合理的反映。

4.物流信息报表的不完整性,不能为领导层提供正确的依据

物流成本被分散到各种其他费用中,使得缺少期间费用的核算对象,这样就造成了有投入却没有相应的产出对象,企业从会计报表中无法得到完整的物流成本信息,投资者或政府等也无法对此做出正确决策。

二、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改进对策

1.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对象应统一

对于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来说,其对象是企业的物流活动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要合理的确定好物流成本的核算项目,按照物流成本的基本属性或是其他的标准,要能够做到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在物流业务中所产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在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满足本企业的前提下,做到企业间有横向比较的可能性。

2.物流成本的核算程序和方法必须要建立和健全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物流成本控制岗位责任制,在物流成本的各种流程中,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应被合理的制定,它是企业物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的手段,制定核算的规范和标准,使得核算能够统一规范、计量有度。专门的物流会计核算机构应被合理设置,它能够保证企业的物流费用控制和监管,杜绝浪费。物流费用开支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要做好,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3.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体系要积极构建

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现有的核算项目基础上再适当增加明细账,以此来确定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科目,这样可以使得企业会计核算的额外工作量被有效的避免。会计科目确定后,就需要进行会计凭证的设计,记账凭证根据会计业务的不同而类型各异,一般采用“借贷金额式”格式。账簿在物流成本核算中,起到了计量和计算的载体功能,一般来说在选择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时,采用单轨制和双轨制两种模式。对会计科目和凭证进行科学的设置,选择正确的会计核算模式,确定账簿的各种格式和内容是物流成本核算的关键。

4.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必须被完善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文主要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特点和会计核算体系等问题。

作为一项会计活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满足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对象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身活动的管理经费相分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身的会计活动也要区别开来,以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状况并实施有效的监督。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性质和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作为一项会计活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益,满足广大被保险人的需要。从对象上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的专门反映和监督。这样就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与其自身活动的管理经费区别开来,从而可以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社会保险会计是有区别的,社会保险会计是一个复合概念,是所有社会保险经济业务会计活动的总称。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一般基金会计也有差别,对基金会计有两种理解,一是特指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西方根据会计服务对象活动目的的不同,一般将会计分为两大类,即:企业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按照基金理论,采用基金会计工具进行反映与控制的,因而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也称为基金会计。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基金会计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两者都以基金理论为基础,都以基金作为会计主体,两者的服务领域都是非营利性的等;但西方基金会计中的基金是隶属于政府或某一机构的,其运行和管理方式都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因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在核算对象、核算原则等方面与西方基金会计有一定的差异。

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相比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既有会计所具有的一些共性内容,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第一,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企业和单位为会计核算主体,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是基金本身。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会计核算的主体分别为各项基金。

第二,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但是经营活动,以内部成本核算的,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付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防止社会保障预算虚收、虚支现象的发生。它与我国预算会计的一般记账基础也是一致的。

第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要素的特殊性。企业会计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收入和成本费用。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基金、收入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虽然有些要素名称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相同,但其内容构成上有很大不同。

第四,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账户设置有其特殊性。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与完整,有计划地收缴与发放,防止挪用、侵蚀基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视为财政资金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基金收入形成的资金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专户划拨到支出户,由支出户再向保险对象支付或直接通过财政专户划拨。由于会计核算上体现了对保险基金管理的这一特殊要求,因此有“财政专户存款”账户。

第五,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核算有其特殊性。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是保险对象的“养命线”、“保命钱”,政府对其最后余缺负有补充、填补作用,因此,对其实行预算管理,纳人社会保障预算,按年度考核。在会计核算上基金的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核算和反映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的收人和支出,年度结束后,所有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的余额均需全部转入基金类科目,形成结余。

三、改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议

通过采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便于他们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的运行状况,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绩效,作出正确的决策,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是指为实现会计目标,依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基本理论确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选择程序和方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的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核算的具体内容。要把各种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信息变为会计信息,就要根据会计活动的特点,选择确定可以纳入核算体系的经济业务,并对这些经济业务进行必要的划分归类。这样,不仅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而且对这些业务的性质、特征有了进一步认识,它是设置会计账户、选择会计方法的基础。二是制定合理的记录与报告的程序与方法。确定核算内容之后,就要解决如何对其进行记录、报告的问题,即确定设置哪些账户、选用何种记账方法、设计哪些会计报表、采用何种核算形式等,从而准确的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参考文献

[1]俞传尧.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8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范文第3篇

一、会计核算对象是变化和的

会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漫长过程。会计核算对象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由少到多的漫长过程。

综观西方会计核算对象的发展史,从意大利簿记开始算起,佛罗伦萨会计核算的对象仅仅局限于债权债务,热那亚会计核算的对象则从债权债务扩展到商品和现金,威尼斯的会计核算对象则进一步扩展到损益和资本。

从我国传统会计核算对象的发展来看,《周礼》中的会计核算对象是国家的若干收支项目;秦汉时期的“簿书”主要核算谷物和钱等;唐朝时期产生的“四柱清册”也是以钱和物为核算对象的;而到明清时期,我国会计核算的对象就大大扩展了。如“龙门账”的核算对象就包括收入(“进”)、支出(“缴”)、资产和债权(“存”)以及资本和债务(“该”),核算的对象已经很完整,接近于了。可见,随着会计的发展,会计核算对象越来越复杂、内容越来越多。这主要是因为会计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导致会计的任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二、会计核算对象越来越复杂的原因

(一)会计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

1.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早期的会计,其核算的经济业务是很简单的。如商人只核算钱和物,银行只核算贷款、存款和转账,政府会计只核算财政收支或钱、谷的变动等。后来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活跃的商品交易要求会计核算购买、销售、收入、费用;广泛的商业信用要求会计核算应收、应付;融资和投资、合伙和股份制经营要求会计加强资本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2.企业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早期的商人,其经济关系很简单,其经营活动完全是自己的事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组织的复杂化,企业的经营活动日益关系到多方利益。现代企业已经成了一个多方合作谋利的场所,已经成了一个利益关系的焦点和中枢。会计核算的对象不能再局限于商人自身财产的变化,而应扩展到对各方利益关系的全面反映。

(二)会计的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的任务经过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内部到外部,由单一到综合的过程。

1.企业经营发展使会计的任务扩展。早期的商人一般只对自己负责,其经营与关系不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经营活动越来越离不开市场交换、商业信用和资本融通,企业逐渐成为一个法人。企业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会计不仅要做商人的记录工具,更要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权利和责任,以使企业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2.管理对会计的要求不断提高。早期的会计仅仅帮助商人记录一些比较重要的经济业务,进行一些简单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人越来越要求会计评价其经营的效益、反映经营的进展、参与经营决策,于是会计人员由单纯的记账员变成了重要的参谋人员。

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会计所要反映的已不仅仅是经营问题,还要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不仅要对经营者负责,还要对所有者负责。

4.现代企业已经成为了一个利益综合体。规范化的公司制企业不仅要对经营者和所有者负责,还要对政府、债权人、社会、职工、供应商、客户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提供者负责。企业的每一项经营活动都关系到各方的利益,牵动着各方的神经。可以说,现代企业是多方生产要素投入者获得投资收益的场所。因此,现代会计应以企业及各方的利益为核算对象。随着企业职能的变化,会计的核算对象也必然发生变化。

三、现代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经济利益

会计直接产生于商业活动的需要,具有强烈的性。会计产生伊始,就直接为商人服务,帮助商人了解和维护其经济利益。反映和保护一定主体的经济利益是会计固有的特征。将本求利、以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报酬是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债权人投入借贷资本以求得到利息;股东投入股本以求得到红利;出租人投入物品以求得到租金;员工投入人力资本和劳动以求得到报酬。而要实现所有这些人的要求,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企业要取得利润。所以企业的本质是获利,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要管理好一个企业,就必须持续不断地经营获利、处理好利益关系、做好利益分配工作。

经济活动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谋利活动,经济关系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利益关系。经济利益有的可以用货币计量,有的不能用货币计量。会计作为一门以经济活动为依托并与之紧密关联的学科,核算的内容从本质上看就是用货币计量的经济利益。理由如下:

1.会计职能发生了变化。早期的会计是商人记录的工具、管理的手段。而现代会计的职能却由内部扩展到了外部。如果说,传统的会计以企业的资财为核算对象,以服务于财产和资金的管理为职能的话,那么,现代会计已经不局限于为内部管理服务了。现代会计已经成了“通用的商业语言”,要为企业外界的债权人和股东等提供财务信息。债权人和股东与企业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企业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与各方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一项经济活动都会到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可见,现代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经济利益。

2.核算的越来越多。随着的,会计核算的内容不断增多,人们对会计核算对象的认识越来越概括、抽象。会计核算的对象已经不能用“财产”来概括,也不能用“资金”来概括了。除财产、资金外,还要核算更多的东西。例如负债,就不属于资金。因为资金是的一种资源,它能够为企业带来利润。而负债则是企业的责任,与资源正好相反,不仅不能带来利润,还会导致未来的现金流出。只有资产具有资源的性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不具有资源的性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大体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相对应的那一部分被称为“资金来源”。由于“资金来源”未被明确为责任,因而把“资金来源”视为从另一个角度来反映的资金运动也还是说得过去的)。所以,用“资金运动”一词已经无法概括现代会计的核算对象了。

会计核算的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要想给会计核算的对象作一个概括越来越困难。用“财产”、“资金”这样具体的词来概括会计核算的对象已经不够了。众所周知,会计核算的内容事实上就是资产和权益。由此,我们可以从资产和权益中抽象出会计核算对象的本质。资产和权益虽然性质相反,是一对矛盾,但二者有一个共同点:都直接企业的利益。资产会导致利益的增加,权益则导致利益的减少。所以可以说,会计核算的对象就是经济利益。

随着会计核算对象的复杂化,人们对会计核算对象的理解不断由具体走向抽象,认识不断深化。实际上,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经济利益了,如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要素的解释就十分清楚:①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④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⑤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每一个会计要素都与企业经济利益相关。可见,会计核算的对象从本质上说就是经济利益。

四、如何看待“资金运动论”

对会计核算对象的认识,我国会计界有“再生产过程论”、“财产论”、“财富论”、“劳动量论”、“价值运动论”、“经济活动论”、“产权论”和“资金运动论”等观点。其中“资金运动论”影响最大。限于篇幅,本文在此主要“资金运动论”。

笔者认为,作用一门,会计核算的对象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会计模式,二是会计任务。

1.会计模式决定了会计信息系统的功能。会计模式决定了会计能够核算什么。大家知道,会计最基本的(也是最有特色的)运作模式就是簿记。运用账簿就可以处理大量的数字信息,能反映和模拟核算对象的增减以及存量、流量的变化。会计的账簿模式决定了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可以对各种事物的数量变化进行反映,对事物进行定量分析。而具体对哪些事物进行核算,则取决于会计的任务。

2.会计任务决定了会计需要核算的对象。会计模式决定了会计核算的对象的可能性,会计任务则决定了会计核算的对象的必要性。“资金运动论”是否科学,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会计的任务。不同时期会计的任务是不同的,因而会计核算的对象也不同。例如,早期会计的任务很简单,主要是记录经济业务、保护财产安全和核算经营是盈还是亏,因而会计核算的对象只是钱和货物而已;后来企业变成了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用货币表示的全部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成为会计核算的对象;再后来企业又成为了一个受托经营主体,资本保全、将本求利的要求又使资本成为了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现在企业成了一个众多生产要素提供者谋利的场所,成了一个利益的中枢,现代会计就应该以用货币表示的经济利益为核算的对象。企业职能的每一次变化,都会导致会计任务的变化,从而导致会计核算的对象也相应地发生变化。

“资金运动论”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的任务是相符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任务是严格按计划生产并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企业的资金主要由国家拨付。会计的任务就是保护财产安全,保证资金切实做到“三段平衡、专款专用”。也就是说,会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向政府报告企业是否按计划取得资金、按规定使用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会计的核算对象应该是资金运动。会计等式“资金占用=资金来源”就是“资金运动论”的具体表现。

“资金运动论”与非营利组织中会计核算的任务也是相符的。因为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出资者也不期望获得投资的利益回报。非营利组织的职责是用好资金,完成一定的非利润任务。出资者在财务方面所关注的不是获利多少,而是资金的变化和使用。所以,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对象应该是资金的运用,当然,也不排除对利益关系的反映和重视。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范文第4篇

一、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因此,企业在设计内部会计核算办法时,必须充分考虑《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要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可操作性原则

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要与企业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内容上要全面、具体。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对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一个细化,因此对属于国家财务法规中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应做出明确规定,使企业会计流程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便于基层财务人员实际操作。

(三)效益性原则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应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为目标,在满足这一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企业还应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与之带来的效益。

(四)灵活性原则

企业集团经济活动和财务关系比较复杂,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较细,为便于执行,在设计内部会计核算办法时,应做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大的方面上(影响全局的方面)做到统一,在不影响全局的情况前提下给成员企业留一定的主动权,同时根据内容的不同做出详略规定,并合理安排结构。

(五)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原则

在设计内部会计核算办法时,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企业集团的管理模式、企业规模、涉及的行业特点等,制订出符合企业特点与管理要求,同时又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二、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的总体框架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分析与借鉴

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由会计核算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大部分组成。其实质是将原来行业会计制度中具有共性的内容作为“公因式”单独抽出来,加上具有代表性的制造业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的会计核算,再吸收了具体会计准则较成熟的部分合并而成的,其核心部分即 “一般规定”是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的混合,“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 “附录”是传统会计制度的体现。因此,《企业会计制度》尚不能统一地规范各行业有关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的会计核算以及特殊业务的核算问题。财政部的相应对策是采取制定各个专业(或行业)核算办法来解决,它们是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不会像旧的行业会计制度那样全面,一般由总说明、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等几个部分组成。

(二)企业集团内部不同行业会计核算的共性与特性

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区别主要体现在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的会计核算以及特殊业务的核算问题等几个方面:

⒈共性

(1)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内容包括四个会计核算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及会计核算基本原则;(2)会计科目的设置“大同”、“小异”,即大部分会计科目是相同的,只有小部分涉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以及特殊业务等几个方面的会计科目存在差异;(3)会计报表格式也是“大同”、“小异”,除“资产负债表”在个别项目上有差异外,其他报表在格式上均无差异。

⒉特性

(1)不同行业在收入的核算上存在差异;(2)不同行业在成本、费用的核算上存在差异;(3)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内容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分类和使用年限方面;(4)不同行业在部分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存在差异,如折旧方法等。

(三)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的总体框架设想

在对企业集团进行内部会计核算办法设计时,可以考虑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基础,把不同行业会计核算中带有共性的内容抽取出来,对需要统一或明确的事项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形成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参考一般会计制度的结构,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可考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⒈会计核算一般规定

这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会计科目设置与使用的一般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与报送的一般规定。

⒉会计要素核算规定

这部分的内容以会计核算的六个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为对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对需要统一或明确的事项做出具体的规定或要求,若涉及到不同行业在核算上的差异事项,应分别规定清楚,如对收入的核算可以细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对成本的核算也可相应地细分为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

⒊附录部分

这一部分主要由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报表体系、固定资产目录及特殊会计业务帐务处理举例等内容组成。

上述第1部分会计核算一般规定和第2部分会计要素核算规定可采用章、节、条、款的形式;附录部分中的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报表体系和固定资产目录可按照不同的行业,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示。

三、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设计的重点与难点

(一)会计政策的选择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在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因此,企业只能从中选择适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信息是靠会计政策的规范来生成的,不同的会计政策规范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新会计准则赋予了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空间,为了保证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高度可比性、便于汇总和合并财务报告、缩短财务信息的呈报周期,企业集团应当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范围内,结合自身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集团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是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设计的重点之一,它是确定会计对象经济内容的分类体系,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事务处理办法等的设计奠定基础。搞好会计科目的设计对保证会计制度设计质量,完成会计制度设计任务具有重要意义。企业集团应在国家统一规定科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管理和一些特殊业务处理的需要,选用、补充会计科目,对各科目的使用范围、条件、明细科目划分应尽量进行详尽的描述。

(三)会计报表体系的设置

对企业集团而言,财务报告无疑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报告载体和来源途径。 会计报表(报告)是企业特别是母公司了解下属单位的主要手段,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性的信息报告规范,包括财务信息质量标准、报告标准、报告内容结构、报告组织程序等内容。会计报表设计与会计科目设计一样,是组成会计制度设计的两项重要的工作,如何设计报表体系,获得真实、完整的下属单位财务信息、同时满足集团报表合并和内部交易事项数据的取得,也是会计制度设置要考虑的重点之一。

(四)合并报表与内部关联交易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编制原则、报表种类、格式及编制方法。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和方法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企业集团可以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出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内部规定。

(五)境外子公司与集团会计政策的统一与调整,会计核算办法与集团的接轨

会计核算的一般对象范文第5篇

一、制定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纽带作用。交通运输业的基本职能是从事旅客的运送与货物的运输及其装卸,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表现为一种效用而不是一种实物产品;二是作为劳动对象的被运输或被装卸物无需承运的企业垫付资金;三是生产和消费发生的同时性,没有脱离生产过程而存在的实物产品,并不像其他生产行业那样只有生产者完成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后,消费者才能开始对这一产品的消费;四是对于同一货物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运输往往需要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各种类型的运输或装卸企业来联合完成,从而形成复杂的结算关系;五是生产经营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由于以上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交通运输业在资金的分布及其构成、资金的周转过程、成本费用的组成及其收入、成本的计算程序、结算的程序与内外结算关系等方面,存在着鲜明的特点。

由交通运输业生产经营的特征决定了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的一些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无论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还是在具体会计准则中都是无法体现与顾及的。在我国分行业会计制度被废止、实行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并存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条件下,客观上需要制定能体现交通运输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会计核算规程,来统一规范交通运输业的会计核算。

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是参差不齐的,一些企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难以具备制订内部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能力,如果由国家来制定交通行业会计核算规程,对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中的一些有疑义的问题进行统一规定,等于给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了制定会计政策的蓝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制定也就相对容易些了。并且,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统一的会计核算规程来制定会计制度,特别是对一些特殊的交通运输会计问题有了共同可以参照的明确规定,也就有利于交通运输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有利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会计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的主要内容

1.收入确认。交通运输行业收入核算的难点问题是对营运业务收入的确认。交通运输企业的营运业务属于提供劳务,对此,《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与《企业会计制度》均作了如下原则规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但交通运输业由于生产与消费的同时发生,并且一些运输业务(如远洋运输业务)的生产过程比较长,使得收入的确认比较复杂。仅从货运来看,可以将与交通运输业确认收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分为四个主要过程:(1)签署运输合同,确立供求关系;(2)货物装载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载工具上,运载工具出发;(3)收到运费或取得运费单据;(4)运载结束,货物转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劳务收入应在完成时确认的原则,运输业的营运收入一般也就应在过程全部结束之时予以确认。但由于过程(3)的发生可能在过程(2)之前,也可能在过程(4)之后,并因多式联运的存在,过程(3)与过程(4)发生的时间间隔可能很长,从而造成目前一些交通运输企业采取按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凭据确认营运收入的做法。并且,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尤其是水上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较长,往往会产生业务的开始与完成分属于不同的会计期的问题。例如,远洋运输企业以航次作为业务计算单位,在会计期末会产生大量的未完成航次的情况;沿海港口企业以整船装卸作为业务计算单位,在会计期末也会产生一些未完成整船装卸的情况。此外,运载工具的租赁经营,例如航运企业的船舶期租与船舶程租是其生产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极易与一般的资产租赁相混淆,也存在着收入的确认问题。因此,如何能够根据交通运输业生产经营的客观实际,合法合理地确认营运收入是交通运输业制订会计核算规程的难点问题。

2.运输款项的结算。由于对于旅客、货物的运输,通常有直达、非直达、联运、合作等多种运输方式;对于运输款项的收取,有起收、到收、扣收等多种方法;对于企业的营运进款则要通过内部或外部的站点、港口或单位向货主或旅客收取,从而形成了大量的运输票证与多方的复杂结算关系。仅从水运企业来看,一个港口装卸公司可能有几艘甚至十几艘船舶同时作业;一艘船有一票货,也有数票货甚至有数十票货。面对如此众多的托运人、收货人、人和船公司,港口企业一般设置几个或十几个营业所,受理托运、提货、计费、开单、收款工作,并由营业所将收取款项及货运票据报送企业会计部门,由企业会计部门办理委托收款和营运收入核算及结算。加之交通运输业的营运区域相当广阔,甚至会出现跨地区、跨国家的流动,在营运区域的有关点线上,会设有相对独立的单位,相互协作提供服务、代付工资、供应燃材料等,发生各种结算关系。在水运企业的外部,港航之间要发生结算关系,远洋运输企业与国外行之间不仅要发生一般的结算关系,而且要发生外汇收支的结算关系。由于结算票证多、结算环节多、结算的内容多,制订科学的合适的会计核算规程来解决及时无误地进行营运进款与其他有关资金的清算与结算问题,也是交通运输业制订会计核算规程的特殊问题之一。

3.营运费用的确认。交通运输企业在营运费用的确认上具有特殊性。例如,水运企业直接为取得营运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可分为直接费用、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三类。直接费用包括海洋运输企业的航次运行费用,内河运输企业的船舶直接费用,港口企业的装卸直接费用,堆存直接费用和港务管理直接费用。直接费用与运输周转量、装卸吞吐量、货物堆存量等劳务作业数量直接相关,均应当在确认劳务收入的同时,确认为该期或该航次的费用。固定费用包括海洋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的船舶固定费用、船舶共同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等。固定费用在一定生产规模下与运输周转量的大小不直接相关,而与航次时间长短有关。因此固定费用需按会计核算期予以确认,并按已完航次和未完航次直接费用的比例分配计入航次运输成本。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系指海洋运输企业的船舶非营运期费用、内河运输企业的船舶维护费用和内河港口企业封冻期间的费用。非营运期间费用虽然是为获取营运收入而发生的,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并无明显的关系,因此一般在发生时即可确认费用,与当期营运收入相配比。如果企业全部船舶、全部码头都进入非营运期,如内河进入封冻期,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都无法经营运输生产和装卸生产,则封冻期间发生的费用归集后须按月计人营运期间,确认为营运期费用的一部分,与营运期取得的营运收入相配比。交通运输企业的期间费用包含营运间接费用,它和管理费用都是为获取营业收入所发生的间接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实现均无明显的关系,因此都在发生时即可确认。两者的区别仅仅是:营运间接费用应按受益原则分配计人各类营运业务和各种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而管理费用无需分配,可直接记人当期损益。

4.成本计算。交通运输业所提供的是一种位移产品,可以以所完成的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港口装卸量等作为统一的计算对象,归结收入与成本、确定营运利润。但交通运输业的生产是在广阔的空间进行,受自然影响比较显著,工作条件与运输、装卸的要求各不相同,差异很大,对于不同的运输对象、运输方式、运输手段、运输线路、运输距离、港口或场站位置等,完成同一生产量的耗费是不同的,存在着很大差别。为此,应根据成本控制的需要,从为运价、费率的制定提供依据的需要,来确定成本计算对象。除计算旅客周转量成本、货物周转量成本、装卸量成本之外,尚需计算货种运输成本、航线运输成本、航次运输成本、单车(或单船、单机)运输成本、分作业过程运输成本、分货种分操作过程装卸成本等。交通运输业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包括成本项目、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划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办法、成本核算程序等,来适应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

需要指出的是,在交通运输业的成本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为保持运载工具与设施正常营运状态而发生的费用等设备性费用相当多,这些设备性费用以及一些生产人员如船员的工资等,都属于与生产量没有直接关系的固定性费用。即使营运过程中的燃材料消耗,也不是与生产量直接相关的变动性费用。例如,航运企业船舶运输耗用的燃料,仅属于与航次相关的变动性费用,而不属于与运输量直接相关的变动费用;并且船舶在港发生的吨税、船舶港务费、灯塔费、引航费、拖轮费、码头费、系缆费、停泊费、检疫费等港口使费,都是属于与航次相关的变动性费用,而与运输量并不直接相关。在交通运输业的成本费用中,与生产量直接相关的变动性费用相对较少,这与工业产品的成本费用结构具有较大差别,并且对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的划分,比一般行业困难得多,但各类费用的划分直接影响着交通运输业各种成本的计算与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管理。

三、制定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的几点建议

1.关于交通运输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体现问题。由生产经营的特殊性而产生资金循环、收入核算、成本费用核算、收入或费用结算的特殊性,是单独制定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的首要因素。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具体会计准则,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即使将交通运输的营运业务作为劳务,也只是作原则规定,如何通过交通运输业会计核算规程将交通运输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与会计的特点体现出来,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交通运输业的会计理论研究。例如,关于收入的确认,通常是从商品或劳务的提供的角度来研究的,这对于商品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截然分开的行业来说似乎是可以了。但是,对于商品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时发生的行业来说,仅从商品或劳务的提供的角度来研究还不够;如果从商品或劳务接受的角度来研究,许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因为在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分开的一般行业,从商品或劳务接受的角度来看,消费的开始,必然是提供方生产的结束,也就可以根据商品或劳务接受方能否开始消费来确认收入。同理,对生产与消费过程同时发生的交通运输业,可以在生产过程开始之时确认收入,因为此时运输或装卸劳务接受者的消费已经开始。为此,对于生产实物产品的行业来说,产品生产过程的完成是其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对于生产非实物产品的行业即提供劳务的行业来说,也就可以不必将提供劳务的过程是否完成作为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