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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职能
[中图类号]F235.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4―0045―02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于加强财务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从实践的情况看,确实也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职能弱化倾向,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管理职能弱化的表现分析
1、事权与财权相分离,削弱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在管理上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单位的财权与事权相脱节。由于实施集中的会计核算制度,单位的资金按照规定必须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财务管理的权限也发生了部分转移。尽管在进行此项改革时一再强调不取消单位既定的财务管理自,但由于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的不可分割性,这种权利的保留实际上也是“名存实亡”,从而使单位在管理上积极性逐步丧失,而单位仍需对本单位的事权负责。这种财权与事权的脱节所引起的矛盾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位组织日常工作的效率低下。单位的财权是实现单位事权的重要保证。在单位财权与事权统一的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合理的运用财权以实现事权上的完整性与高效率,同时也能够充分调动单位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后,由于财权的上移,各单位处理事务的积极性明显降低。由于担心未来报账的困难,在工作中存在着较强的畏难情绪,甚至出现无人管事与干事的现象,更谈不上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二,单位对资产的管理职能弱化,资产流失与浪费现象加重。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多数为机关、事业单位,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具有很大的消费性,所以在管理上的难度也显得更大一些,若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资产浪费与流失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集中的会计核算,势必形成会计核算游离于单位资产管理之外的局面,使本来就面临困难的资产管理“雪上加霜”。
2、职能定位不清,造成财务管理工作责、权不明确。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定位于在上级主管单位统一领导及管理之下,其职能一方面表现为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单位提供优质、全面的会计核算服务,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核算实行资金统筹统管,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但是,就财务管理职能的如何定位却仍然滞后。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在实施集中核算的条件下,各自的财务权限怎样界定尚不明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互相依赖,出了问题又相互推诿。
3、对单位业务活动的绩效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降低了财务管理的效益。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开展的业务绩效评价,一般可采取由单位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与财务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中介机构齐抓共管的办法。由于现在采取集中核算,使得单位的财权与事权不能挂钩,财务信息也不全面,而会计核算中心又不能及时掌握单位的业务信息,从而难免会在各单位业务的绩效管理上形成盲区,给核算单位加强绩效管理带来障碍,也很难阻止单位对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追求。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对此也显得无能为力,因为它只能在资金管理方面把关,而不可能对形式各异的业务绩效均做出合理、有效地评价。因此,由于缺乏对单位运营资金所要达到目标的直接管理与约束机制,资金使用效益降低。
4、与报账员及单位沟通不够,财务管理工作渠道不畅通。在现有的运作模式下,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报账员肩上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但有些部门和人员误认为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工作全部交到了核算中心,高水平的会计人员通过择优录用大多进入核算中心工作,报账员没有用武之地了,对单位的贡献也随之减少,于是出现对报账员的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的现象。如果核算中心不充分注意与报账员和核算单位的有效沟通,势必会影响单位报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使报账员和核算单位对核算中心有不满情绪,不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财务管理职能的对策建议
1、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定位。明确会计核算中心在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度的条件下的职能定位,是明确集中核算各方权、责的前提。也是正确处理好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间的关系、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自身职能的关键。会计核算中心应该在行政上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在为单位提高会计核算服务,强化对各单位的财务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为上级部门、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当好决策参谋。这样既可避免财政大包大揽现象,又能充分加强各部门间的相互监督。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资金的统一监督和核算,对原来各自为政的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以防范财务风险。首先,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核算单位具有共性的,经常发生的业务,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各核算单位的特殊业务,也要求依照统一的规范开展会计工作。如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收支流程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业务绩效评价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其次,针对资产实物和价值管理分离,资产管理风险较大的情况,建议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合作与沟通,制定合理的协作办法,定期核对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材料的明细账,确保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核算单位账务与实物相符。第三,针对单位财权与事权分离的状况,尽快研究和完善业务绩效评价体系,使其充分调动单位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与单位和报账人员的沟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新形势下对财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此,在思想上、理论上肯定会出现不同的观点和认识,甚至会引起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误解和不满。这就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在规范自己工作,注意自身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同时,还应与各有关方面、有关单位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双方的信息传递及时到位,以消除误解,加深理解和沟通。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会计核算;研究
促进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机结合,能为地质勘查单位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笔者将分别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分析、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关系研究、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实施的有效对策,三个方面来阐述。
一、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分析
(一)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第一职能,同时也是会计管理的基础。地质勘查单位任何经济实体均需要进行经济活动,同时要求会计信息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基于这种情况下,地质勘查单位应对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加以记录,计算及汇总,并将其整理为会计资料供其查阅。总的来说,会计核算就是一个将经济活动信息转变为会计信息的全过程,并对其进行确认的工作。会计核算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连续性,能从价值量上对经济活动状况进行反映苗,与此同时,能对单位经济活动如实反映出。经济活动本身就有一定复杂性,人们无法通过单纯观察就能掌握全面情况,另外也不能从活动信息来了解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会计核算则能通过货币、数量等形式来反映地质勘查单位实际经济状况,为地质勘查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要求经济活动在时间与空间上没有任何遗漏,而连续性则要求经济活动整个过程中不能间断,系统性则要求相关单位采用科学核算方法来解释规律,总而言之三者缺一不可。会计核算能对地质勘查单位各部门经济活动进行准确反映,不论是已发生的,正在发生的或是将要发生的,均能预测到,对于单位而言是一种安全保障。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会计核算的作用更加突出。不仅能使企业财务制度不断健全,还能使企业财务情况明朗化。
(二)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都属于会计基本职能,二者相辅相成。会计核算作为会计监督基础,无核算便不存在监督,难以确保会计核算相关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凭借经授权特殊地位和职权来制定相关制度,对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运行加以监督,确保各项活动的合理开展,确保会计信息可靠性、相关性的提升,达到主体工作效益目的。相关学者认为,会计本身就具备监督职能,在我国各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法规,通过分析检查来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使其按一定目标进行。从中不难发现,会计监督主体通常是经过受权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机构,会计监督对象是经济活动过程引起的资金运动。其他学者则认为会计监督是指对流动资金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加以监督,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利润计划指标提前完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关系研究
监督与核算互相影响又互相制约,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联系则更加紧密,地质勘查单位之所以能存活下来,其中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某方面来说,监督与核算是企业发展的主要功臣,也是其健康运行的象征,同时也是促进企业或单位长远发展的关键。对于一个企业或单位来说,将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结合在一起,能发挥出一定作用,为单位或企业创造更多效益。为了促进二者的有效结合,应对会计核算体系以及会计监督系统进行建立,从而确保单位或企业内控系统的稳定运行,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三、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实施的有效对策
为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效结合,单位还应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对策,笔者将分别从以下方面来阐述,如:对内部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促进会计信息化发展、对会计责任主体加以明确、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从多个方面来阐述。
(一)将内部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强对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强化,对内部核算系统加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地质勘查单位中实际工作中应考虑到自己发展情况,为此制定更加全面的会计制度,为会计监督的落实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与此同时,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大对各种活动的监管力度,并敷于核算部门相关权利,使其能参与到会计监督中来,此外,地质勘查单位应加强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将会计核算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改善,对监督管理系统加以健全,并于监督前、中、后等全面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最终实现会计监督的作用。
(二)促进会计信息化发展
在合理科学的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下,有关的单位应该要相应的注重会计核算工作流程之间的深化。同时还要建立好监督管理的体系,通过建立监督体系要及时处理还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面认识,根据会计信息化核算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的深化好会计核算工作的分式,进一步的促进自身的稳固发展状态。在此同时还要加快会计核算人员专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强化好在工作中的风险意识,同时也要加强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进一步有效的进行处理解决,然后再推动会计信息化会计核算在现代生活中的发展,对于当前的这种形势应该要结合好会计信息化核算模式的要求以及自身在会计核算工作环境中的状况和态度,要定期进行开展专业性的培训活动,同时还要丰富好会计核算员的专业性能力,促使着他们能够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加强好这些这些专业知识的有效运用,从而为会计核算工作方式的推广使用能够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对会计责任主体加以明确
大部分地质勘查单位负责人则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会计人员应按其意愿来执行相关事宜,一旦出现问题便将其推给他人,以此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问题均对会计监督工作的执行造成一定阻碍。相关学者认为,促进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效统一,还应对会计责任主体地位进行明确,这也是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保障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应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会计知识、财务知识、业务知识的了解,对经济法规加以熟悉,做到为自己负责,为单位负责,为法律负责。
(四)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关系到内部核算能否实现在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有效结合。对此,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力度。首先在思想上,应加强核算人员对内部核算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且要求管理人员学习《会计法》,加强法律意识,其次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到培训内容中,以创造良好的内部核算氛围。企业在招聘时,应禁用有亲属关系以及有背景的人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筛选,以能保证用人的独立性。另外,企业要规定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公司的培训,加强对《核算法》的学习;对管理人员给予核算知识以及技能的培训。于培训结束后实施绩效考核,针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最后,管理人员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还要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行情、经济周期以及国家政策、经济发展情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保证工作顺利的开展.
四、结束语
会计核算包含诸多要素,如: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这些要素无疑不体现出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从多个角度来对单位亏损情况进行衡量,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对策。为促进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与核算的有机结合,还应采取一定手段,如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培养专业管理人员,为地质勘查单位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王辉 单位:河北省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参考文献:
[1]王欣.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19):183.
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设有一级科目34个,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共设有一级科目48个,两项新制度中,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性质上类似)的有24个。事业单位因工作性质和发展需要设定了特定核算内容的科目,如短期投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非流动资产基金等。行政单位新增设的会计科目显得更加科学。如反映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的“政府储备物资”,反映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反映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的“应付政府补贴款”等等,这些会计科目,能更好地通过会计语言反映相关资产、净资产、支出等信息。特别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增设“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实现了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弥补了相关信息缺失。然而,一些事业单位同样履行着行政职能,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应付政府补贴款等经济事项同样在这些单位存在,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因为没有设置这类科目,并不能在会计核算上得到有效反映。
二、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困惑
新的会计制度实施之后,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上出现了诸多困惑。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的适用上被政策“架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除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外,均适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同时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目前财政部并没有新的规定出台,而交通运输部门有不少事业单位已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如有的地方公路局、海事局、运管局、物流局等。这些单位的会计核算适用何种会计制度,处于“架空”状态。参公事业单位若适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着行政管理职能业务的会计核算难以处理的情况;若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而在单位性质的分类上却属于事业单位。这种制度性规定,使会计人员在处理具体经济业务上处于两难境地。
2.对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无法与现实接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增设“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具体核算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实现了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弥补了相关信息缺失。这些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普通公路、桥梁、客运站场、港口码头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在目前的政策法规和体制之下,相当一部分是由交通运输部门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由于交通运输部门的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等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不能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进行反映。这就出现了相同或相近的事项因为单位性质的不同,而出现了不同的核算结果。以公路部门为例,过去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用贷款资金修建的公路计入公路资产“借款工程”科目,其余资金修建的公路工程均不形成公路部门的资产。当前,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除需执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外,应通过“在建工程”在“大账”上同步反映,工程完工之后将其转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而这些基础设施并不能构成事业单位自有的固定资产,在本质上属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公共基础设施”。显然,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造成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真实,使单位自有资产与公共服务资产混为了一体,不利于加强资产的管理。
3.应给付受益者的各类政府性补贴资金的核算出现不真实现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核算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比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给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班车、岛际客运等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这类补贴资金一般由财政部门拨付给交通运输部门的事业单位(运管局、海事局等),由这些单位组织发放。这些事业单位在核算时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但如果由交通主管部门发放,由于交通主管部门属于行政单位,显然应通过“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核算。这就出现了同一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在不同性质的单位,会计核算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4.交通运输部门的事业单位向所属单位拨款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核算方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的“拨出经费”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向所属单位拨付经费。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行业单位会计制度)取消了该科目,增设了“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用于核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并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显然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成品油价格和费税改革之后,转移支付方式安排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替代“六费”的“燃油税”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求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交通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一级事业单位,再由交通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一级事业单位拨付给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所属单位。对这类资金的收入性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财政补助收入”,理由是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属于财政拨款的预算资金;另一种理解为“上级补助收入”,理由是这类资金本质上不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资金,仍属于上级交通部门安排的资金。因此,在“财政补助收入”的理解下,交通事业单位拨付给所属单位就不能通过“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进行核算,且由于不属于本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在“上级补助收入”的理解下,则通过“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科目核算。因对“财政补助收入”的不同理解,就出现了对交通事业单位的所属单位拨款的两种不同核算方式。这样显然违背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关于“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的规定,出现了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三、新会计制度背景下规范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思考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在新的会计制度背景下,如何合理进行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笔者以为,应当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分类确定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会计方式,建立适合交通运输部门特点的会计核算体系,以保证行业内各单位会计信息口径的一致性和相互之间的可比性。笔者认为,可以过两种方式来解决。
(一)根据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能,统一确定其应适用的会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方案,现有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可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完全从事具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完全靠财政拨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相当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为涉嫌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和中介服务等活动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或转为行政机构;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继续保留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属性;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转为企业。根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分析交通运输部门的事业单位,公路、运管、港航(海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属于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公路及航道养护部门应当划归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勘察设计部门属于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据此,可以基本确定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即:履行行政职能的交通运输事业单位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这些单位包括各级公路局(处、段)、运管局(处、所)、港航(海事)局(处、所)、质监局(处、站);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交通运输事业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具体负责公路养护和航道养护的机构;经营性事业单位如规划设计院、勘察设计院、职业培训机构等,直接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其他如学校、科研等单位分别适用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如此确定,可基本破除前文所述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尴尬局面。这种办法虽然简便,但不易体现行业特点,具体核算过程中仍将暴露诸多问题,影响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分类改进,通过科学划分行政和事业单位职能,理顺会计核算。行政和事业单位职能交叉的现象大量存在,部分事业单位从事着行政单位的业务,给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难以核算的困境。比如前文所述的“应付政府补贴款”由事业单位组织发放,其本质就是将行政单位的业务转嫁到事业单位,必然会出现核算不真实的情况。要解决好此类问题,就必须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职能,为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制度的提供前提条件。
(三)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交通运输行业是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行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新的财政体制下,科学反映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和费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1.针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制定行业会计制度。自2008年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费税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交通规费及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交通财政财务管理、资金及预算管理等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适应交通改革、财政改革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改革的形势,有必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在新的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设计上,可以汲取新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建设的理念,综合两类性质的单位会计核算的特点,结合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合理设计财务管理体系和会计科目及报表体系,从而形成行业特色鲜明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可以大胆将行政单位的部分会计科目和核算方式引入到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之中。比如:在收入的核算上,充分考虑交通运输部门的收入来源(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和省级预算管理的成品油价格费税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车购税专项资金、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中央补助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其他收入资金等),合理划分收入种类,设置贴近交通实际的收入类科目;在资产的核算上,设置“交通应急储备物资”科目,用于核算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设置“交通基础设施”科目,用于核算公路、站场、码头等政府投建设的基础设施;在负债的核算上,设置“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用于核算对车(船)主、有关企业给付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等等。同时,明确交通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具体办法,统一折旧和摊销的计提标准(仍采用“虚提”),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用的筹集、无形资产的升级维护等,提供财务和预算管理依据。在支出的核算上,统一支出口径,科学核算各类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
关键词:会计核算职能会计监督职能会计职能
Abstract: accounting functions in the market economy,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improving enterprise management, increase economic efficiency. In the market economy transition period, under the planned economic system of the accounting model has exposed a lot of defects. Has had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existence of such defects have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Therefor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th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searching certain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building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give full play to the functions of the new period accounting.Keywords: accounting functions; accounting supervision; accounting functions中图分类号:E23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绪论
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核算职能是监督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更好地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能使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实现治理最优,效益最佳的目标。
1会计基本职能的重要性及相互关系
1.1会计的基本职能的重要性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也称会计反映职能,主要是利用货币形式,对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连续、完整、系统、综合地记录、计算、加工整理、汇总并提供和输出会计信息的过程。
它是会计的首要职能,是全部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记录和计算产生历史信息资料,从而满足企业以及信息需求者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客观需求,为会计分析、会计预测、会计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利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指导。会计监督的核心是通过干预经济活动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检查和控制,以促使经济活动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以保证其合法、合理、真实和有效,并达到预期的目的。构成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具有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特点。
1.2 会计基本职能间的相互关系
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所提供的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目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人员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会计人员普遍得到了单位的重视,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通过相关的会计信息为管理服务,财务管理人员已经走在了前列,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在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时,也应当注意到,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应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考虑内部控制成本,当控制成本过高,或者阻碍企业发展时,就要能够重新考虑制度的设计。
2 会计基本职能发挥的现状
2.1发挥会计核算职能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单一所有制和供给制经营,企业是政府的附庸,《会计法》原只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作了一般要求,有欠明确具体,不便于操作。会计具有核算与监督两大基本职能,但核算是基础。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特别分设会计核算和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又设第二、三两章作出具体规定。
首先,对单位提出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各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见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见第十三条)。 其次,会计核算内容充实,要求具体。
2.2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2.2.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财政部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但是由于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并忽视学习,有意违纪等原因,使得许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极不规范。有些单位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有违规操作现象;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根本不设账,以票代账,或者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还有一些企业不遵守财务制度与财务纪律,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一些企业不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会计科目使用混乱、收入与费用不配比、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轧账方式记账等时有发生。2.2.2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薄弱
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整体系统。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与监督、检查、考核体制不健全。各职能部门、各个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监督,各行其是,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得到快速传递与交流,不仅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完成,同时对内部审计也极为不利。 2.2.3会计监督弱化
首先,有些企业为了局部利益,甚至是为了个人利益,企业领导与内部会计人员共同勾结,采取违纪违法手段,虚增或虚减利润,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上述种种行为完全丧失了行为道德准则,会计监督则更无从谈起。
其次,某些企业负责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对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进行“技术处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由于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和基本条件,时时受制于人,不得不屈就苟同,导致“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现象屡有发生,会计监督职能在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被削弱。
第三,由于从业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现行经济法规制度理解不透,忘记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不能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日常核算工作不符合规范,从而从主观上导致会计监督的弱化,造成所谓“技术性会计信息失真”。
3造成会计基本职能的弱化的原因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其监督职能日益重要。因此,当前形势下如何强化会计监督工作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迫切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
3.1 造成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但在现实工作中,会计监督职能并没有按照人们预期的那样发挥出来,主要原因来自两方面:3.1.1会计管理体制的影响
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强调会计应为国家服务,这一体制曾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会计管理体制的滞后状态使会计监督的措施无法施展,从而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现行《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以双重身份执行会计监督,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这一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会计人员左右为难,不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消弱其监督职能。
3.1.2会计环境的影响
会计是在一定的环境下行使其职能的,会计监督职能发挥的效果必然受会计环境的影响。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一方面,会计受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乏力的影响。社会监督体系片面强调自上而下的监督而忽略了平行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致使会计监督由层层领导决定,会计人员处于被动地位。另一方面,会计法规立法不具体、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弱化的重要原因。从企业内部环境来看,一方面,会计机构负责人是由厂长经理聘任、解聘及决定报酬,因此,造成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有错误认识,使会计难以正常发挥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缺乏实施会计监督运行机制,会计监督便成了纸上谈兵。
3.2市场经济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影响
市场经济以市场自发调节为其最本质的特征。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职能是否还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是,市场经济对会计监督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无疑都是会计工作必须正视和予以回答的。对于第一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原因有三方面:
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法制经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要求呼唤着完善的会计监督机制。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之一就是管理方式间接化和管理手段法制化。在市场经济下,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边界,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都必须依靠法律而得以协调,各种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必须以法律的最终实现为条件。由此,会计发挥其监督职能,对于防止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经济活动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市场经济以取得盈利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这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共同性,体现在经济活动中。会计工作必须发挥其监督职能,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化运作。实施强有力的监督。
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要求有严格的会计监督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趋于多元化,多种经营实体协调发展,各种经营方式综合运用。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有严格的会计监督来规范经济活动,正确处理各种关系,从而为社会经济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其安全性和高效性。
可见,会计监督职能是否得以发挥,发挥如何,要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的高效性,会计监督职能必须得以充分发挥。也必须认识到市场经济将对会计监督职能产生重大影响。首先,市场经济的灵活性大大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行为“变通”手法多样,造成会计监督困难。一是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对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的界定更加困难;其次,由于就体制本身的缺陷,以及各项配套建设一时还难以一步到位,跟不上体制转换的步伐,给少数“投机者”创造了便利条件,使会计监督难度增大。再次,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使会计监督面临新的冲击。表现在:一是市场价格逐步放开,商品交易过程更加复杂,财会部门难以准确掌握物资采购情况;二是市场上发票管理混乱。买少开多,开假发票甚至不开票,以收据代替发票等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发票失真,加大了会计监督的难度。
4 强化会计基本职能的建议
4.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首先,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需要。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它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为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服务。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不断改进和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起直接作用。保证核算的规范和指标可比,优化会计核算职能。
其次,在精度上,我国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尚待改善。培养高尖端的会计人才,更好地实现会计核算职能。
再次,从世界范围看,对国际会计准则借鉴不够。会计核算国际化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为完成会计核算任务而采用具有国际的相应性、规范性、可比性和适用性的手段、措施和途径。会计工作具有国际性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通过借鉴、协调和统一来达到,这也是我们优化会计核算职能的基本要求。 4.2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通过对会计人员的资格确认、业绩考核、职权规范、人员任免和报酬统筹等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通过财务会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企业的经营者实施监督,扭转财务人员听命于单位领导和经营者的现状,通过改革财会人员的任免机制,将由各单位领导和经营者任免改由政府部门任免,这就产生了会计委派制。目前,会计委派制还没有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仅仅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大企业进行了应用。
4.3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学习是工作之本,尤其是经济发展迅速,要求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走在前列,这强调了会计人员学习的重要性。从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中,广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及其他各项素质。只有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了,会计的职能才能充分发挥。另外,还应该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使会计人员适应多元化经济发展,可以应付各种复杂问题。
4.4在企业中强化会计基本职能
企业除了具备国家发行的企业内部监督的规章制度外,还应该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内部监督方法和途径,既有效的实施了监控又节约了监督成本。
国家发行的内部监督规章制度需要中小企业无条件的接受执行。因此国家发行的内部监督制度考虑的是大多数企业的实际状况,企业利益必须服从于国家利益。
内部监督仍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的最终作用就是为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提供保障,只有拥有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企业才能做好规划和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
4.5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内部监督考核评比制度
对内部监督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建议采取定期的内部监督考核评比制度,企业内部可以进行会计人员之间的内部监督考核评比,以此来提高大家对内部监督的认识,同时也能借这个机会听取更多在企业内部监督中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其他的企业中哪些好的监督措施和方法自己的企业还没有想到,这样在大家共同的参与和交流中寻找到更好的适合中小企业内部监督的新思想,最终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还能快速的提高中小企业内部监督的力度,可以说这是一箭双雕的好收成,很适合规模不是很大的中小企业。
关键词:财务集中核算;成效;局限性;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是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被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成立财务核算中心,通过会计委派,由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被核算单位分离,会计资料的保管与被核算单位分离,账务处理由核算中心办理,但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等仍由被核算单位掌握。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在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处理流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核算中心的职能停留在会计核算与服务层面,其财务监督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一、财务集中核算的成效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核算中心通过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定期对专职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了核算中心整体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合理地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不允许另设账户,只保留零余额账户、基本户、工会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纠正了过去开户乱的现象,所有的资金账户集中由核算中心管理,使各单位的每笔收支均处于监控之下,基本实现了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从源头上控制了预算内资金乱支、预算外收入体外循环和“小金库”等现象。核算中心严格按照各单位预算下达情况,集中统管各单位预算执行,及时提供预算执行进度与财务运行概况,为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信息和基础资料,也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中的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会计监督,减少支出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每笔支出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审核,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公开化,从运作机制上就形成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遏制。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手册的规定,审核原始票据的真实性,核对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对资金审批权限进行审核,认真核对预算支出类别,对不合规定的票据、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和票据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对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予以拒绝,杜绝财政资金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强化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的约束作用。
二、财务集中核算的局限性
(一)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弱化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脱节,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不利于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由于会计信息的滞后性,出现了单位负责人不能及时了解本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从而导致单位负责人超预算审批资金现象的发生。财务集中核算后,部分核算单位存在过分依赖核算中心的现象,导致本单位财务管理弱化,内部监督力度不够。
(二)财务核算中心会计监督存在盲点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分离,脱离了核算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导致会计人员对所核算单位业务活动的来龙去脉并不熟悉,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单位报账时,核算中心往往只能依据各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只要票据合规有效、审批手续齐全,就必须给予报销。对于票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进行判断,支出的合理性难以进行控制。一些单位可能采取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的手法进行报销,如采用大头小尾的方式虚列支出,将资金套出,或将不合理的支出在开具的发票上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实物资产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造成核算中心只掌握核算单位的资产账面情况,却不能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无法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控。
(三)财务核算中心运行机制尚未健全
核算中心运行机制尚未健全,与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核算中心业务系统设计不完善,导致会计人员无法从繁重的机械报账状态中脱身出来,不能将精力更多的放在会计监督与财务管理上。核算中心“重核算轻监督、重支付轻信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参差不齐,对规章制度的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出现相类似业务的处理不一致。
三、完善财务集中核算的措施
(一)加强与核算单位业务交流
核算中心要加强与核算单位的横向交流联系,建立互补、互促、互动的分工协作机制,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座谈,切实解决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脱节的问题,在交流互动中,发现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逐步完善财务报销系统,推进网络报销平台的建设,争取实现实时反映资金收支情况,使各单位能及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各核算单位应支持会计人员到本单位调查研究,主动接受会计监督,认真听取意见。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制度,通过制定《会计核算指南》、《管理制度汇编》、《财务报销手册》、《业务规范标准手册》等,从原始凭证的收集,记账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报,到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严格按业务规范标准与账务处理流程进行操作。在科目设置和使用上,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科目设置,会计人员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做到同一类业务会计处理一致,做到分工明确、层层把关。当会计政策制度发生变化时,核算中心通过讨论分析及时对内部制度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并及时通知核算单位。
核算单位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财产物资安全,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增减变动和领用手续,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物资盘点,与核算中心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会计行业专业性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后期培训尤为重要,核算中心应定期开展财会业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士开展讲座,组织会计人员学习讨论各项政策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会计技能比赛等活动,解决会计人员业务不熟练的问题,通过强化练习,提高工作效率。
(四)转变财务核算中心职能
强化财务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要逐步从重核算,轻监督,轻管理,向预算执行约束、支付直接监督、对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核算管理等综合职能方向上转变,要充分发挥财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单位预算指标情况,严格控制各单位的用款进度,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核算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确定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有相关预算,是否超预算金额,然后才通知银行付款。
实践证明,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但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不断地发展与完善,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财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实事求是、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与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1]董靖华.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创新手段的若干思考[J].新财经,2011(12).
[2]苏志克.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J].决策探索,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