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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议
近年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一方面,财政部2006年6月23日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另一方面,明确了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并于2007年上半年开展了资产清查及工作,下半年开展了资产核实工作,为全面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县级行政单位尤为突出,不仅不利于“三农”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政府形象的提升。
一、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派机关)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县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财产。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县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和经营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积累,我国县级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在我国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县级行政单位资金来源从单一的财政拨款,逐步发展成为以财政拨款为主,行政性收费收入、经营收入为辅的多渠道资金来源格局。这样一来,筹资来源和投资去向的多元化,从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构成形成多元化局面。由于配置标准和配置程序的不规范,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合理、分配苦乐不均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造成有的单位资产大量闲置,有损政府形象;另一方面,有的单位有着大量的资金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严重影响了行政工作效率。
(二)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当前,县级行政单位在发挥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常常将一部分相对闲置的国有资产以投资、租赁、入股、承包等形式进行经营活动,这种做法对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及缓解单位经费不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管不力等方面的原因,经营性收入往往得不到及时收回和运用,不仅滋生了腐败,也造成了国有资产地严重流失,严重背离了靠创收弥补经费不足的初衷,助长了不正之风,影响了政府的廉政建设。
(三)资产处置和资产流动不规范
对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普遍存在产权归属不清,管理缺位的问题。单位领导往往将国有资产视为本单位资产,可以随意使用和处置,这样不仅造成资产无法实现合理流动,还直接导致了流失、浪费现象。在这种观念下,单位往往在不经过可行性论证的前提下,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缺乏规范公正的处置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措施,明显不合理低价处置、无偿租借、无偿担保等现象非常普遍。此外,由于经营性收入没有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多数形成单位的“小金库”,转化为职工福利,损害了国家利益。
(四)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先进管理理论难以付诸实施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资产分布、资产价值及现状缺乏相应信息,致使单位资产预算工作缺少依据,资产形成缺乏统筹性、科学性。此外,由于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先进管理理论往往因为缺少相应历史数据支持而难以付诸实施,从而造成单位资产管理理论的缺位。
二、加强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鉴于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及复杂性,针对当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
针对当前我国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明确,重资金,轻资产等现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即中央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可以实行“财政部一管理局一单位”的体制。其中,财政部负责制定规章制度、资产预算和综合管理,相关管理局分别负责机关事务归口管理单位资产的具体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在这个体制中,县级行政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主体,必须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资产购建预算是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而县级财政部门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制度,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对该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二)完善制度,加强行政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
首先,建立健全“非转经”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非转经”资产报告审批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财务监管制度,把经营性资产同单位剥离,避免出现账外资产;建立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建立统一规范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处置办法,统一规定资产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对资产收益实行财政统筹管理。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是县级“非转经”资产的所有者,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办法,把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经营使用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和拍卖、变卖国有资产的所得金额,纳入非税收入,实现统一管理。最后,在国有资产“非转经”过程中,占有、使用该国有资产的县级行政单位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在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后,方可实行国有资产的“非转经”。
(三)完善相关法制建设,杜绝违法、违规处分国有资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法制化作为基础才能实现。同样,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资产处分、流通环节)也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对行政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根据行政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执法细则,进行科学、严密的规范,使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权责统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必须要对行政单位资产建设购置,管理目标、占有使用、职责范围,转让处置、违法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如此以来,可以通过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成本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重视县级行政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
的基础性工作
针对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家底不清等问题,县级财政部门等职能部门必须重视县级行政单位的清查核资工作并形成数据,建立健全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和一整套基本的数据库并加以存档。这样一来,一方面有利于完整反映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加强对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为科学分配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也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搭建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借助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实现的一种管理模式。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完全可以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单位、部门国有资产情况。此外,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系统软件,建立一整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基本的数据库,搭建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与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的信息平台,提高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三、结束语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尤其是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党和政府工作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如今,县级政府行政机关滥用财政资金,在存在大量财政赤字的情况下兴建豪华办公楼,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与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直接相关。此外,县级行政机关是与农民接触最密切的政府机构,其管理国有资产的效果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无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从事县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实务工作者都必须认真对待这一课题。
参考文献:
[1]刘同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财政与发展,2006年第5期.
[2]唐颖.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闲置浪费、配置不均”等现象,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致使国有资产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管理职责不明,产权不清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管理体制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些单位资产形成因素复杂,产权关系界限模糊,随时间推移,把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变成部门资产,成为单位和部门的“私有财产”。个别部门或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相互脱节,主管部门缺乏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日常使用和维护监督管理,造成了资产管理上空档和缺位。有些单位购置资产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缺乏审批和监督机制,操作过程不规范,管理混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管理机制不顺畅,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代表”的管理体制。管理权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多部门(单位)行使,资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管经营权、收益分配权以及最终处置权相脱节,导致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顺畅。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置或明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权限不清,存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三)会计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的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不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竣工验收手续,增加固定资产,在资产处置和报废时也不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减少固定资产;有的单位对行政调拨的资产、房屋修缮、更新改造所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往往不及时登记入账;有的单位账簿设置不齐全,或是只做支出处理,不进行资产的账务处理,形成了大量的账外资产;有的单位对管理使用的不动产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未能入账等原因,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四)资产闲置浪费,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一些单位的有些车辆每天除了接送通勤,其余时间都停在单位,而这些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和司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必须照常开支。有些单位盲目求全、求新,购置了许多不常使用的设备,淘汰了许多不该淘汰的机器。还有些单位在举办会议时,完全重新购置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资产,而会议结束后这些资产就长期闲置,使用效率极低,有的甚至不知去向。
(五)资产配置不均,造成资产使用不公平
由于资产配置缺乏标准,以及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有些单位随意和重复配置资产比较普遍;有的单位人员编制很少,却占用大面积办公用房,空余的办公用房用于经营出租或闲置,有的单位没有房产,却要耗费大量财政资金租房办公;有的单位追求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上档次,使大量尚能使用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而有的单位办公家具陈旧,办公设备落后,由于资产分配的苦乐不均,导致闲置资产不能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二、形成问题的原因
(一)管理意识淡薄
有些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了解,把国有资产当成单位资产随意处置;有些单位领导只重视资金收支、购置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关心资产管理和核算,把资产作为一种即时消耗,不顾后期的有效管理,不能真正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制度建设滞后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存量资产的管理,随着改革发展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资产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关的管理制度与法津建设远远滞后于实践。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中不少资产管理人员是由财务人员兼职负责,但兼职财务人员认为资产管理是工作中的一项附带任务,以日常会计工作较多,怠慢资产管理工作。有的单位内部调动年纪较大或者后勤人员管理资产,这些工作人员未进行系统的专业学习,缺乏资产管理知识,有的资产不进行产权登记,甚至没有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导致单位资产底数不清。
(四)外部监督欠缺
近年来,财政审计等部门除会计监督或是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外,更注重预算资金的管理,对资产管理力度明显不足;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和处分,也存在偏松、偏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要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
(二)完善资产配置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把好资产配置环节的关口,坚持资产配置与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强化资产购置管理,实现资产配置公平。要研究制定资产配置原则,加快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为合理安排资产支出预算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快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行政事业资产家底,为部门预算编审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要完善资产配置审批程序,防止超标准和重复配置资产。要加强资产调剂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以及因人员编制缩减、工作职能变更不需用的资产,加大调剂力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资产使用的管理
资产占有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责任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要加强资产购置、验收入库、保管维护、领用交回、账卡登记等各环节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对于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财政部门应严格审批,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资产占用单位要科学论证,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规范资产处置管理
资产处置是各单位、部门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主要包括无偿转让、出售、报废、报损等。在处置资产时,要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做好账务处理,不得化整为零,严禁擅自处置,随意支配国有资产。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产出售、转让、出让、捐赠,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并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要防止暗箱操作,压低转让价格,造成国有流失。对于土地、房屋、汽车等重要资产的处置,各级财政部门应与国土、房产、车辆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程序,各负其责,防止单位擅自处置资产。
(五)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必须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缴入国库。对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收入、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转让国有产权(股权)收益、投资经营收益等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防止坐收坐支。
(六)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
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并将各单位国有资产和管理情况纳入评价体系,通过外约束手段激励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用好、管好国有资产。对资产使用和管理好的单位给予鼓励和激励;对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单位给予严格惩罚。
(七)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
财政、审计等外部监督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强对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工作指导,帮助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权力制约。
(八)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资产管理的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在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力度的同时,还要引导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能独立、熟练地处理各项业务。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人员考评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实施奖惩措施,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资产管理的效果。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持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S]
在当前,由于企业的一些经营者没有意识到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以至于他们在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时总是随意地调遣和使用,缺乏具体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会计监管的不足就愈发明显地表现出来;具体来讲就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会计监管标准不完善
会计监管的标准是实现会计监管目的保障,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全面在上市公司实施新的会计监管标准,但还没有完全废纸旧的企业跨级制度与行业跨级制度等专业的核算方式。在会计监管标准上,我国仍然存在并存的新旧会计标准。这就导致出现了会计监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直接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最终的后果是使得国企会计信息由于横向可比性的降低而无法积极地激励和约束企业,对会计监管的质量与效率有了负面的作用,阻碍了集体经济效率的整体提升。
(二)国家政府监管有待加强
近几年,关于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与措施正在逐步得到完善,也有力地加强了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的力度,但总体上仍显得不足。首先,是由于有关会计监管的各种监督功能交叉,管理又分散,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其次,由于各种监督忽视设定的目标,各行其事,导致监督弱化问题严重。最后,一些执法人员的没有法制观念,素质较差,在执法时人为因素和主观随意性很大。这些问题显示,国家政府的监督能力还需要不断地提高,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
(三)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形同虚设
企业内部对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是较为多的,具有普遍性的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相关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制度不健全或没落到实处
企业内部实现会计监管的有效形式就是董事会下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制度。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中这些有效的内部会计监管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已经建立起监事会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制度的企业有些也并没有让其发挥作用。监事会对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会计信息披露与投资融资决策等提出建议或意见时,没有被认真重视和采纳;企业的会计审议制度的设立只是一种形式,而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
2、没有发挥好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监督
内部相关的会计监督人员是企业国有资产会计监管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是这方面却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一,在实行会计监督的售后,大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涵义,将会计监督等同与审计监督。其二,对于企业出现的会计造假行为,没有认清事情的严重性,对会计造假行为惩治不力。其三,由于会计人员是受雇与企业,这使得会计人员始终是站在企业利益的立场上来做事,无法考虑国家的利益。最后,企业会计监督人员的素质并不够高;很多工作者不懂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无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无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利益。
(四)社会会计监管薄弱
现今在国内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除了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管外,还有社会的监管;但是这一方面的监管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社会监管乏力,注册会计师是社会监管的核心力量,弥补了政府监管的缺陷,但其非政府的会计监管机构,无行政处罚权力,只能起到间接监管的作用。另外,由于注册会计师的水平和素质不够高也削弱了社会监管的力度。
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国家会计监管力度
加强国家的会计监管力度的有效方法就是构建与完善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会计审计监督制度。国家的审计机关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行使审计监督的,无论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无法干涉,它具有独立性强的特点。明确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监管的职责,是国家会计监督得以全面而有效履行并予以保证的重要的手段。把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赋予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责,是符合国家审计以国家监督的形式履行所有者的监督权。所以,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建立与完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是根本;而设立专职的企业会计监管机构,明确各项监管的职责是有效的方法。
(二)有效发挥社会监管的职能
社会中介监督是一种典型的外部监督方式,指的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社会中介组织依照相关的法律对按照规定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进行审验查证,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资料等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社会中介监督由于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而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得到社会和法律的认可。另外,国有企业监事会与国家的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能使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这使得社会监督更具有独特的价值。因此,针对社会监管现存在问题,要想有效发挥社会的监管职能与价值,首先要做的注重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全方位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水平,然后再通过法律法规能形式提高社会中介监督的地位和效力。
(三)完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
1、增强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良好基础是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它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效果与效率都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以公司的治理为前提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内部控制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所以,具有国有资产的企业首先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治理结构要切实完善好;另外还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各机构尤其是监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权力制衡工作,防范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有效增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2、健全与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管制度
一、我市市属企业现状
市属工业及工办流通企业共计101户。其中:国有企业80户,集体企业21户;工业企业70户,流通企业31户。截止**年底,已完成改制(职工身份未置换)26户。
在未完成改制的75户企业中,工业企业44户,流通企业31户;正在破产(含法律程序终结,职工正在安置)的19户,正在改制的15户,未改制的41户;共有职工37889人,其中,在职职工25922人,离退休职工11967人。这些企业改革面临着较大难题:一是资产负债率高。75户企业占地2994亩,资产账面总值137505万元,总负债170899万元,资产负债率124%;二是生产经营非常困难。正常生产经营的仅占10%左右,停产企业占60%,半停产占30%;三是拖欠职工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数额巨大。据初步统计和测算,欠发职工工资21558万元,欠交养老保险金29440万元,欠发职工生活费15094万元,欠职工集资款3437万元,欠退休人员医保费4664万元,欠职工医药费2367万元,合计76590万元,预计职工安置费75426万元,共需资金152016万元。
从市属44家工业企业情况看,国有企业32家,集体企业12家;正在改制的8家,正在破产的15家,未改制的21家;企业资产总额116274万元,总负债138418万元,资产负债率119%;共有职工34120人,其中离退休职工10989人;企业欠退休人员医保费4423万元,欠发职工工资18802万元,欠职工集资款2779万元,欠养老保险金27150万元,欠职工医药费2131万元,欠发职工生活费13462万元,共计68765万元,预计职工安置费66960万元,共需资金135725万元。
从正在进行破产的19家企业看,共有职工17299人,预计资产和土地可变现64835.38万元,职工安置费和各种费用共需83104.38万元,缺口达18269万元。
二、加快市属企业改革步伐势在必行
市属企业特别是市属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工业突破战略非常不适应,必须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深化改革,才可能逐步做大做强。
1、不改革就没有出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技术先进、人员精干、资本雄厚、竞争力强的各类新兴企业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而市属企业固有的设备陈旧、人员多、负债重、产品落后、效益低下、竞争力弱的潜在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产经营不断萎缩。我市44家市属工业企业中,生产经营正常的只有5户企业,整体经营惨淡,效益低微,生存困难,步履维艰;半停产企业,不是时停时开,就是靠租赁过日子,生产难以为继,正在走向停产和破产的境地;已经停产的企业,多数靠变卖设备和出租门市、房产维持发放部分生活费。从整体上看,未完成改制企业已不堪重负,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不改革非垮掉不可。
2、改革越早越有利。早改革,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水平,与其他各类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实现做大做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半停产企业可以减轻人员和债务负担,逐步搞活;停产企业可以尽快变现资产和土地安置职工,并利用品牌、产品、资产优势实现部分搞活,为资源再利用创造条件。并且,早改革能够有效地降低改革成本。据市中级法院2005年对20户正在破产企业统计,拖延一年就需增加破产成本2142万元。预计上述44家工业企业,每拖一年,职工相关费用就增加1.5亿元,国有资产减值5000万元,政府支付的改革成本越拖越高,职工安置越来越难。
3、改革是保障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由于改革滞后或改革不彻底,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造成一些企业职工不断上访,形成了许多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只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有效化解和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困难企业的生产在一点一点地萎缩,资产在一点一点地减少,成本在一点一点地增加,矛盾在一点一点地积累,困难在一点一点地加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必须切实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采取超常举措,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市属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
三、市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市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为前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引进增量搞活存量为抓手,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全面提升市属企业的活力和经济实力,为实现工业立市和工业突破做贡献。
市属企业改革目标是: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属企业改革任务。**年,以市属44户工业企业为重点,力争完成一半以上,努力实现做大做强一批,重组发展一批,破产关闭一批,使市属工业企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市属企业改革的原则:一是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一企一策的原则;二是坚持引进增量、搞活存量、做大做强的原则;三是坚持职工安置优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四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产权转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原则;五是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统一原则;六是坚持改革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原则。
四、改革方式和工作重点
根据企业实际和当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灵活运作,主要采取六种方式推进改革:
1、企业并购。把企业改制同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紧密结合起来,引进战略投资者,由具有实力的企业对市属企业实施并购,推进市属企业发展。重点做好**防爆电机厂、**市水泵厂、**市汽车车架厂、**市水泥厂、**雪绒纺织厂、**市新型建材厂、**农机集团**公司、**市薄板厂、**市水泥制品厂、**市日用化学厂、**市化工机械厂等11家企业的并购工作。
2、股份制改造。按照《公司法》对适合改制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市场经济主体。拟对**市化工机电设备厂、**市印染厂、**市起重设备厂、**市针织厂、**市医疗器械厂、**市尤西亚包装公司、**医药采购供应站、**市建材工业供销公司、**市化工研究所等9家企业(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
3、破产重组。规范处置破产财产,利用破产企业拥有的品牌、设备、资产等可利用资源,引导增量资金进行重新组合,组建新企业进行生产,实现产品转移,为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涉及11家企业:正在破产的是**市制革厂、神树集团、**市无线电厂、**市化工电机厂、**市化工二厂、**市拖拉机厂、**市医用塑料器械厂、**药材采购供应站、**市纺织工业供销总公司、**机械冶金供销公司;拟破产的是**市车辆厂。
4、破产关闭。对无产品、无市场、无技术的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妥善安置职工。涉及16家企业:正在破产的是**市古顺酒业有限公司、**市啤酒厂、**市助剂厂、**市第二造纸厂、**市新华印刷厂、**市床单厂、**市焊条厂、**市医疗器械二厂、**新联纺织购销公司;拟破产的是**市水箱厂、**市化肥配件厂、**市无线电二厂、**市化工一厂、**汽车厂、小康庄发煤站、**联运公司。
5、引进外部资金,推进国企改革。鉴于市属企业在改革中有相当部分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事实,引进央企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资金,通过市属国有企业中房**公司出资,参与我市市属企业改制、破产工作,加快企业改制进程,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做大做强国有房地产企业。
6、其他方式。对未列入上述方式的企业,在具体条件成熟时,根据各自实际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改制。
五、主要举措
1、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国企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和广大企业职工,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扎实稳步推进,并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市属企业改革工作由市改革和发展推进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进行,推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要全面落实问责制,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终进行考核的办法,全力推进市属企业的改革工作。
2、落实责任,合力攻坚。市属企业改革工作在市推委会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实行部门负责制。市政府国资委要把推进企业改革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和责任,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开展和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离退休、等退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变现、储备、过户工作;房产部门负责房产过户工作;市规划部门负责对改制、破产、兼并企业土地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改革资金的筹集、调度、调剂和管理,确保企业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会、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为改革开“绿灯”;各破产清算组要在法院指导下,做好破产企业的破产工作,加大债权、债务及纠纷的处理力度;企业领导作为企业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改革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企业改革完成后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由市国资委组织培训,然后进行适当安排;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改革的宣传力度,形成全市上下全力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3、分包企业,一岗双责。市政府国资委班子成员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每人负责数家企业的改制和破产工作,一包到底,限期完成;实行一岗双责,改制工作日常抓,日常工作业余抓,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制企业设立工作组,由国资委分包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国资委有关科室、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明确任务和时限,限期完成。破产企业设立工作组和清算组,由国资委分包领导担任工作组和清算组组长,工作组主要负责职工安置、稳定工作以及非破产财产管理处置等工作;清算组负责破产有关法律事务及破产财产处置等工作。破产法律程序终结后,两组合一为工作组,全面负责企业的各项事务。目前正在破产的企业清算组同时就是工作组,国资委分包领导负全面责任。
4、多方筹资,破解瓶颈。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充一块。把计划交土地部门拍卖的土地,先按评估值将资金拨付给市国资委,用于国企改革,一定时期内市国资委负责将土地交土地部门拍卖,高于评估值部分,用于弥补财政改制资金缺口;二是转让国有资产变现一块。企业国有产权(资产)、部分可变现的资产转让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改革成本;三是处理债务倒出一块。通过豁免部分财政性债权,增加实收资本和公积金,打包回购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增加企业净资产,降低改制成本;四是招商引资解决一块。通过引进域内外资本,对国有企业实施重组,并承担部分改制成本;五是财政支持一块。市财政现有改制资金和以后增加的改制资金,全部用于企业改制,并从财政收入中挤出一块作为改制资金,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缺口情况,拨付使用;六是减免税费节省一块。按照国家及省关于企业改制税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免征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和降低行政性收费,减少企业改革成本。通过多方筹资,滚动使用,扎实推进市属企业改革进程。
5、职工优先,稳步推进。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变过去那种破产—变现—职工安置的做法,首先筹集资金,调整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然后再进行资产、土地处置等后续工作,彻底解决因职工安置滞后、缓慢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切断时间越拖越长,成本越拖越高,推进越来越慢的恶性循环链条,加速推进市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6、打包回购,降低负债。积极与华融、信达、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是华融公司进行接触谈判,力争打包回购其持有的我市企业特别是市属企业的债权。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回购资产及其他所持有债权资产的管理办法、处置程序及处置方案,有效降低市属企业资产负债率,解除相互担保关系,提升资产质量,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江区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江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中属国有性质的资产及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的财政性国有资产,是指由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占有、使用并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的国有性质的资产。包括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法规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江区国有资产各项制度,推动全区财政性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财政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实行政府所有,财政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其他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对属国有性质的资产管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江区财政局是江区政府负责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财政性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区人大监督;
(二)根据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江区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
(五)负责区本级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六)对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向区人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财政性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本意见的规定,负责制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含集体企业、学校、社区、相关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等,下同)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见,并做好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五)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每半年以文字说明和表格形式向区财政局汇总报告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占有、使用的资产属于各级政府、街道投入的财政性资产,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登记管理;对社区居委会代管的其他公共资产,由社区居委会另设专册登记管理,向区财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报备。其他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对属国有性质的资产,参照此条款分类登记处理,并向区财政局和主管局报备。
第三章资产配置
第十条购置资产实行年度预算,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行政事业单位审核资产存量,于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并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财政局根据单位资产状况对行政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予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