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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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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风险管理

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金融创新 资产风险管理 不良资产

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就是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资产风险管理能力,因为银行业正是借助于承担风险而获取繁荣,所以,现代银行必须要思考如何承担正当的风险,即实施风险管理。国际银行业对资产风险管理的研究,从对资产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到把关注焦点对准资产的市场风险,VAR、RAROC,Credit Metrics等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置模型一一建立,直至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的应运而生,促使国际银行业由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综合风险管理。

目前,国际银行业利用金融创新促进资产风险防范的特征日趋明显。运用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等创新方法,完善和补充金融服务工具和风险管理技术,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已经成为全球资产风险管理的研究主流和奋斗目标。

中资银行的不良资产历史积淀厚重,化解存量风险的工作重心一直弱化了防范增量风险的管理要旨,故虽几经改革,不良资产仍层出不穷,与发达国家的银行无法相提并论。纵观中资银行业,尚未科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下的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尚缺乏资产风险最小化的通盘考虑,尚有待开发资产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模型与技术。为了与在资产风险管理方面羽翼丰满的外资银行竞相角逐,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要在加强资产风险管理过程中融入金融创新的理念。

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业务创新。中资银行业防范资产风险,在宏观上要强调制度、组织和业务三个层面同时启动,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资产风险防范的可操作性;在微观上要借助金融工程技术建立防范资产风险的管理系统或组合模型,并设计防范资产风险的吸纳性创新产品和原创性创新产品的实务操作方案。

一、利用金融制度创新创造资产风险管理的制度环境

中资银行业有效防范风险所依赖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应该是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成功的经验或在此基础上再创造。但这些产品很多是混业经营制度下才可运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因此,要想使这些产品在中资银行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就要制度创新先行。混业经营制度是一种趋势,条件成熟时就会取代分业经营制度。现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在可行条件下可有针对性地对某一类金融机构,如金融控股公司,试行混业模式,并由银监会实行专项监管。此外,诸如信用制度、信贷保险分散制度的建设也应配套运行。完善的信用制度是防范信用风险的基石;专门针对各类信贷产品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在增加保险营业收入的同时,也会分散银行的坏账损失风险。

二、建立“矩阵型”资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绝大多数西方商业银行都建立了“矩阵型”多层次的资产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组织架构。比如新加坡星展银行的三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最高层为董事会,下设信贷、审计、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层为专业管理委员会,每个专委会都下设一个风险管理部;第三层为风险承担主体和自律管理部门,由各营运部组成。三个层次相互制衡,从而有效判断、度量、评价和监控银行资产风险。

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的机构重组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力度很大,但深度不足,虽强调要使纵向管理扁平化,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模式和纵向管理特征,横向分工和水平制衡始终难以与风险最小化吻合。比如,中资银行普遍是行长直接参与资产运作的审查与审批,对于在资产中占绝对比重的信贷业务而言,这实质上是把“审贷委员会”作为了“行长委员会”的幌子。为了实现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目标,应尽快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由多个资产专业化职能部门(资产政策制定、风险分析、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横向协作、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使资产的运作真正体现矩阵内各部门的集体意志。

三、明确增量资产的事前防范管理要旨

中资银行的不良资产一方面是存量风险化解困难,另一方面是增量风险缺乏控制。目前国内的关注重点是如何消化存量不良资产,但政府通过核销、剥离、向外资打包出售和债转股等资产证券化的诸多方式化解存量不良贷款,采取股份制改造的制度创新及加强贷前准入和贷后管理之后,新增不良贷款仍不断涌现,就可见不良资产的优化决不是以事后化解存量风险为重点。如果能行之有效地防范增量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增不良资产,随着资产基数的不断扩大,不良资产就会被稀释,资产质量就能得以改善。

而要在事前将增量资产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就应该设计早期鉴定或预警信号、衡量风险的工具、每日风险分析模式、内外审计监控定期交流安排等。

四、创新防范资产风险的管理技术和避险产品

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业务模式;预期损失模式;套期保值会计

本文主要从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金融资产减值以及套期保值会计三个方面对IFRS9(2014)和IAS39进行比较,以揭示其变化。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比较

(一)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IFRS9(2014)与IAS39都将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一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进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二是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但是,在第一类金融负债的计量上,IAS39存在“自身信用”问题,即IAS39将企业因自身信用质量的降低导致其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下降所产生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从而造成因自身信用质量的下降使得企业利润增加的假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IFRS9(2014)将这种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IAS39根据管理层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与能力并参考金融资产本身的特征与所处市场环境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与计量。而IFRS9(2014)则是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与计量。在IAS39中,金融资产分成四类:一是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贷款及应收款项;三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四是将不能归于前三类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此可见,IAS39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复杂且缺乏逻辑,难以指导会计实务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IFRS9(2014)为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引入了单一的逻辑模型(如图1所示)。在IFRS9(2014)中,对于IFRS9

(2014)范围内的金融资产,需要根据具有逻辑顺序的三个条件(一是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利息;二是商业模式仅为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三是没有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判断结果进行分类并采用相应的计量方法加以计量。如果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金融资产就按摊余成本计量。如果仅满足第一个和第三个条件而不满足第二个条件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将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上述两种以外的金融资产一般都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处理非交易性的权益投资(如战略投资)业务时,企业也可选择将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金融资产减值比较

IFRS9(2014)与IAS39关于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存在显著差异,与IAS39所使用的“已发生损失模式”比较,IFRS9(2014)引入了一个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模式”,使得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和适用范围明显不同。在IAS39的“已发生损失模式”下,金融资产只有在出现减值的客观证据时才确认减值损失,这通常会导致信用损失的延迟确认。与此同时,IAS39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十分复杂且缺乏逻辑,导致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同样复杂且难以理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IFRS9(2014)引入了“预期损失模式”,要求企业自始至终都要确认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而不是在触发事件发生后才确认信用损失。

三、套期保值会计比较

(一)明确了套期保值会计的目的。套期保值会计主要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资金风险,让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当前面临的风险类别、对于风险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效果和效率,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IAS39中关于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却无法反映这一目的。同IAS39的套期保值准则不同,IFRS9(2014)明确提出了套期保值会计的目标,即反映报告主体运用金融工具对由特定风险引起的可能影响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敞口进行管理的风险管理活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这一目标不仅明确了套期保值会计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反映,还将企业影响其他综合收益敞口的风险管理活动也纳入核算范围,这一变化更符合企业目前套保实务。

(二)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指定范围扩大。在套期工具的资格方面,IFRS9(2014)将IAS39中外汇风险套期保值的套期工具扩展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所有非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在被套期项目的确认方面,IFRS9(2014)将

IAS39中仅针对金融项目的被套期项目范围扩充到同时满足“可单独识别”和“可靠计量”两个条件的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风险组合。

(三)套期有效性的评估。IAS39对于套期有效性规定了

“80%-125%”的量化标准,不仅限定了套期会计的使用,而且增加了会计的核算成本。相比于IAS39,IFRS9(2014)则通过复核风险管理策略来评估套期有效性取代IAS39中“80%-125%”的套期有效性量化标准。IFRS9(2014)中复核风险管理策略的判断方法是一种采用报告主体的风险管理系统作为实施评价的主要信息来源的方法,它不是指评价套期有效性的直接方法,也并未限定必须采用定量方法进行评估。

(四)套期关系的重新平衡。套期的高度有效性规定要求报告主体必须在套期高度有效时才可以使用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并且报告主体在使用过程中还要经常测试套期有效性是否高度有效。这一规定导致使用IAS39准则处理套保业务的企业随意终止和开始套期会计的使用,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致性要求。而IFRS9(2014)则要求在企业风险管理目的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套期关系无法继续满足套期有效性评价的目的时,企业不能擅自终止套期会计,而应调整套期关系中的套期比率直至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只有当套期关系已无法重新平衡时,企业才能终止套期会计的使用。

(五)披露。IFRS9(2014)中要求企业所有的套保活动不分类型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作为一个整体列示,这与IAS39中要求报告主体应当按照不同的套期种类分别进行信息披露这一规定相比,大大降低了报表使用者全面理解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信息收集成本及难度。

结语:IFRS9(2014)的正式,积极地回应了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界对《IAS39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疑虑,也意味着IASB对IAS39的取代工作接近完成。同IAS39相比,IFRS9(2014)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金融资产减值以及套期保值会计等方面做出了重大的修订。虽然IFRS9(2014)的生效日期是2018年1月1日(可以提前使用),但由于我国承诺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同时海外上市企业更早接轨新准则的迫切需要,因而及早关注该准则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产生的新变化、未雨绸缪才能从容应对各项风险挑战。

参考文献:

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范文第3篇

一、金融会计的国际化趋势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遵循着三种不同的会计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版)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会计规范逐渐从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转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993年至2000年之间,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业务主要遵循1993年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至2003年,除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采用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余银行仍然采用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财务重组之后的中行和建行采用了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工行和农行仍然采用1993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股份制银行中,除了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和广发行之外,其他银行都采用了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从2005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年报编制全面采用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已经上市的五家银行还需要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但转换尚未涉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内容;在海外上市或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年报。

2005年8月财政部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于2006年1月1日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范围内试行,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率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2005年9月,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四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与国际惯例相比,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实质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第32号的规定大多是相同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暂行规定》和金融会计四项准则征求意见稿的,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束缚,弥补了我国在金融工具会计领域的空白,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的重要一步,必将加速我国金融会计的国际化,对我国的银行业,特别是上市和拟上市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二、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首先,金融会计国际化将改变传统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方式,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资产与负债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分类方法能够充分反映商业银行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做出有效判断。

其次,资产负债表项目将更加丰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当且仅当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企业才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条件是: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回报是否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而且没有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根据这些规定,商业银行应将衍生工具隐含的各种权利和合同义务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以及其他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也要进入表内核算,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将更加丰富,提供的信息将会更加全面。

再者,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其价值随着公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断变动,另一方面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权益,进而影响了权益的变动,因此在没有其他资产和负债变动的情况下,金融工具价值的波动必然会带来资产负债率的波动。同时《暂行规定》对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金融资产的减值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于“五级分类法”,会加剧资产的波动。

《套期保值》对从事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对其运用的先决条件——套期关系作出了严格要求。由于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品种较少,商业银行进行套期避险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很难达到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因此近期内套期会计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会很大。

三、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损益表的影响

(一)对商业银行经营损益的影响。

根据现行会计框架,金融工具经济价值的变动仅在其实际实现时确认为收益,导致银行可能仅仅为了增加会计利润而进行某项交易。而《暂行规定》要求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并按照金融工具持有目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遏制了银行利用金融工具价值变动操纵利润的行为。对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要求,也降低了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操纵利润的可能性。《金融资产转移》对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加以限制,意味着商业银行可能提前确认的利得将会更少,调控收益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二)对商业银行损益表的影响。

金融会计的国际化也对传统的损益表披露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的损益表根据实现原则确认收益、成本、利得、损失,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必然会导致大量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存在,因此以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稳健原则为特征的传统收益确定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面对不断出现的问题,西方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如英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都在致力于财务业绩报表的改进,一张被称作“第四财务报表”的“全面收益表”正在形成。我国金融会计的发展,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和公允价值计量必将会促使我国损益表不断改进。

四、金融会计国际化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运用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有利于其在表内反映,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也更符合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惯例和现代化管理风险技术,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商业银行真实财务状况,更易于评价银行通过使用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允价值的运用也会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产生负面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变动性和集合性,难以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化都将反映在损益表中,使财务报告波动性上升,可能导致市场对银行经济价值的错误判断。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受到市场发展程度的制约,非市场化资产的价值确定严重依赖于银行所采用估价模型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假定各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的假设采用不同的估价模型,其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账户的影响在不同银行之间可能相差悬殊,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于外部独立审计来说,证实通过模型获得的公允价值是否可靠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二)减值准备方法的改变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我国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要求,信贷资产专项准备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计提,这更加符合银行监管的目标,即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而《暂行规定》对上市和拟上市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减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这不仅充分考虑到了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经营状况,而且还综合考虑了债务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和时间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对于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更加客观、公允,更符合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要求。

五、金融会计的国际化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会计的国际化过程,不仅仅是一个会计处理规范转换的过程,更是一个银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涉及以下四个方面:风险识别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决策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是进行有效风险管理不可缺少的因素,与金融工具的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会计、金融工具风险的披露等紧密相连。商业银行只有在风险管理体系完备、风险管理技术成熟的情况下,金融工具会计才能得到有效地运用。

(二)对商业银行监管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范文第4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越来越多地使用金融工具来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并将客户交易金融工具作为一种中间业务。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工具及衍生产品的交易得到了快速发展,期权、期货、互换等业务的活跃对银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现,使资本流动在数量和速度上都有了空前提高,市场逐渐规范、更严格的金融监管、定价方法透明度增强以及日益熟练的风险管理技术等,使市场上的衍生金融工具由数量型增长逐渐转向质量型增长。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在多年的金融衍生交易过程中,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防范各种风险的管理技术和方法。

在此前提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1984年开始探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后经过多次补充和修订,最终于2004年对IAS39“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做了大幅修改,采用完全的公允价值(Full Fair Value),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于金融工具的披露与列报,IASB从1991年开始探索,后经过多次补充和修订,最终于2003年做了大幅修改,采用完全的公允价值(Full Fair Value),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05年8月18日,IASB又了“IFRS 7―金融工具披露”(2007年1月1日生效),该项准则将替代IAS 30和IAS32中涉及金融工具披露的内容。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加深,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地使用金融工具来防范和应对风险。有鉴于此,我国财政部于2005年8月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引入了完全公允价值的理念,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范围内试行。同时,我国已在境外上市和拟在境外上市的商业银行,也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在上述大背景下,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的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会计准则是对银行战略和业务的经济实质的反映,有关金融工具的国际会计准则就是对国际先进商业银行使用金融工具防范风险的战略理念和实务操作的反映。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遵守不但不会对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造成大的负担,而且还有可能通过遵循达到相互学习促进的作用。我国的商业银行如果不仔细研究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对使用金融工具不断进化和发展的战略理念和最佳实务(best practice),只是单纯地强调对准则条文的遵守,则不但要承担很大的遵循成本,而且只是“形似”,离“神似”可能越来越远。

本文拟就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对金融工具使用的战略理念和最佳实务做一些探讨,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从风险管理战略高度把握金融工具的使用、确认、计量、列报与披露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国际先进商业银行使用金融工具的战略理念与最佳实务

现代全能型商业银行的显著特征是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组合。传统商业银行主要是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资金借贷者之间的中介。银行通过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收取资金,然后向顾客提供贷款。投资银行则为顾客提供咨询并为顾客执行买卖债券、股票、外汇和衍生品。大的全能型商业银行还会有自己的交易部门,向顾客提供它们自己的投资银行产品并从事自己的账户交易。

全能型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分类进行风险管理。对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是,一定要从整合的观点由专业人士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的职责。因此,这些风险都是由特定的专业部门管理。

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记录一般被称为银行账簿(banking book)。信用风险由发放贷款的信贷部门管理。传统上,信贷部门是根据对单个交易对象、行业和地理区域发放贷款的限额采取“买并持有”的政策。但金融市场的最近发展,特别是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工具的发展,使银行能够更为积极地管理它们的贷款组合和整个信用风险的暴露。

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记录一般被称为交易账簿(Trading book)。由于债券、股票和衍生工具交易导致交易账簿的市场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交易部门管理。

银行账簿头寸(即贷款和发行的债券)的外汇、利率和流动性风险则由资产负债管理(Asset Liability Management,ALM)机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及实际操作的交易部门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指示进行交易),从而使得贷款组合只有信用风险的暴露(这种内部风险的转移则主要是通过由不同部门根据市场,比如LIBOR等,商定内部转移价格实现)。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在保持整个银行利率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透明度上发挥着中心作用。

图1实现了在外部交易发生时,ALM如何涉入管理。

假设一家银行当前正保持着它期望的风险暴露。现在,这一银行涉及两笔新的客户驱动的交易。第一笔交易是1亿元年利率6%的5年期贷款。第二笔交易是6个月5000万元的存款。这两笔交易将在三个方面增加银行的风险头寸。贷款意味着额外的信用风险;同时由于存款与贷款在期限和数量上不配比,从而导致额外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如果这家银行想重新建立它所期望的(先前保持的)风险头寸,则它可以发行与这一贷款有相似结构的债券,购买利率互换或卖出利率期货。虽然发行债券可以对利率和流动性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但利率衍生工具(即互换)只能对利率风险套期保值,不能提供流动性(即资金)。

ALM可能根据单个业务做套期保值交易,从而使套期保值工具与被套期保值的金融工具之间联系起来(微观套期保值[Micro Hedges])。ALM通常只对有较高市场风险暴露的大的交易、有嵌入期权的交易,以及会计部门事前确定的交易采用微观套期保值,从而反映特定的套期保值关系。一般来说,ALM是从组合的角度管理风险(如采用套期保值,则为宏观套期保值[Macro Hedges])。风险暴露可以用外汇、利率、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的因子来表示。

在ALM的银行实务中,对一个组合所决定的现金流的外汇、利率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通常是通过对这一组合中所有交易聚合的现金流构建时间区间(Time Bucket)来分析,通常还会区别币种。根据对组合的利率风险的分析,ALM选择具有恰当的数量和期限的套期保值工具以维持组合期望的风险暴露。与微观套期保值相比,宏观套期保值的意图并不是直接与某一特定的套期保值工具联系起来。

总的来说,商业银行恰当使用金融工具的前提是:(1)有确定的风险管理目标及相关战略;(2)存在高效的ALM,从总体上把握银行的风险暴露,从而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3)交易部门和非交易部门的界限清晰;(4)在交易部门和非交易部门之间有恰当的转移价格和信息交流;(5)交易部门和非交易部门都具有对风险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向ALM管理层提供恰当意见,并根据委员会的指令采取恰当行动的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士。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及主要内容

上述对国际先进商业银行使用金融工具的战略理念和最佳实务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使用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防范风险。商业银行也可以替客户在金融市场从事金融工具的交易,但在这种交易中,商业银行承担的是中介作用,自身并不承担风险。

但是,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有效地管理风险,有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而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酿成大祸。

会计准则努力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也必须跟上金融工具的发展。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对金融工具的使用来看,衍生工具的使用并不单纯是衍生工具自身,它实质上涉及整个商业银行的各种业务。因此,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列报与披露也就并不仅仅是单纯的金融工具问题,它实质上涉及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所确定的目标、期望的风险暴露、资产负债的配比,以及由此导致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IASB从1991年开始颁布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1995年6月,征求意见稿中的“金融工具的披露与列报”正式成为IAS32,并于1996年1月正式生效。至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从1984年就开始探索。

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在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方面,传统上采用的方法是对银行账簿的资产和负债采用历史成本,对交易账簿的资产和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般被称为混合模式。而准则制定机构则希望对所有的金融工具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般被称为完全公允价值。

随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出台,完全公允价值基本得到确立。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金融工具业务的主要有三项,即“IAS 30――银行和其他类似金融机构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IAS 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和“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5年8月18日,IASB又新公布了“IFRS 7――金融工具披露”(2007年1月1日生效),该项准则将替代IAS 30及IAS 32中涉及金融工具披露的内容。

现行国际会计准则涉及金融工具的主要内容有:

1.关于金融资产四分类

根据IAS 39的规定,金融资产应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第(1)类,要求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第(4)类,也要求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对第(2)类和(3)类金融资产,则要求按实际利率法(而非名义利率法)摊余成本进行计量。这是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

2.关于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衍生工具,主要是改变衍生工具仅在表外反映可能带来风险披露不充分、盈亏反映不及时的状况,使表外业务表内化,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改变了长期以来衍生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这样做将有利于及时、充分反映企业的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关于金融资产减值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金融资产减值有其特殊性,通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五级分类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可以提供更准确的信息,从而真实地反映贷款的价值。

4.关于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所涉及的终止确认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随着企业结构化融资交易(比如资产证券化、信托、债券买断式回购等)创新步伐的加快,这方面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美国会计准则中有专门准则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作出规定,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也用了较大篇幅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作出规范。

5.关于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

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金融风险,通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会计方法是紧密结合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IAS39要求,企业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选择使用套期会计方法,但前提是要符合严格的条件。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做法。

6.关于金融工具披露

金融工具披露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规范的重要内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信息披露主要由IAS30和IAS32规范。IASB对外公布的“IFRS7――金融工具披露”(2007年1月1日生效)对金融工具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要求企业披露较为详尽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数量信息等。

从战略高度把握金融工具的使用及相关会计准则的遵循

对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来说,有关金融工具的国际会计准则是来源于银行经营的风险管理战略理念和最佳实务,并且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因此,国际先进商业银行对国际会计准则的遵循本身成本不会太高,而且还可以通过满足进一步的要求提高实务水平。比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中,(1)、(4)项是属于银行经营中的银行账簿,(2)、(3)项是属于银行经营中的交易账簿,而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分类的目的则是根据以ALM为中心的风险管理战略及其实施的流程得出的。风险管理战略则又要涉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根据目标确定的期望风险暴露,对影响期望风险暴露的事件的识别,以及对识别事件的风险反应措施(金融工具的具体运用)等。

信息披露的项目来源于银行内部的管理过程,必须与先进的管理手段相配合。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在风险管理理念上“粗放化、简单化”的遗留痕迹较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内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虽然按照银监会要求,国内银行自2005年3月起划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但目前多数银行尚面临从业务管理到具体操作的一系列问题,远未形成完善的做法。

因此,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满足准则的条文要求,不是从风险管理战略的高度把握金融工具的使用及相关会计准则的遵循,则不但遵循成本很高,而且也不会带来经营水平的显著提升。另外,单纯满足准则条款的要求,由于商业银行的业务量大,信息采集量就多;商业银行的机构众多,信息采集的涉及面很就广,这些都加大了遵循的难度。

因此,要将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遵循转变成对风险管理战略的建立及相关业务流程的实施,实质上是银行完善风险管理战略并具体落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遵循所付出的成本转化成竞争优势。具体来说,可以分以下几个步骤:

1.确立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

2.根据目标确立风险管理战略措施;

3.根据风险管理目标确定期望的风险暴露;

4.以ALM为中心,区分交易部门和非交易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对于大额业务以单笔业务为基础分析风险影响,对于其他业务则以组合的方式分析风险影响;

6.根据分析的结果决定采取恰当的行动,包括金融工具的使用;

7.在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上予以记录。

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范文第5篇

新23号准则对金融资产转移做出了相关修订,在维持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判断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继续涉入情况下相关负债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对此情况下企业判断是否继续控制被转移资产提供更多指引,对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情况下转入方的会计处理和可能产生的对同一权利或义务的重复确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新准则修订前后,企业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应当终止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然而修订前的会计规定过于原则,实务指导意义有所欠缺。新准则做出的一系列修订有助于满足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实务工作的需要,将对实务发挥指导作用。

新24号准则也被认为能够在今后更加贴近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主要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从而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新准则的修订聚焦在3个方向:一是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二是缓解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三是增强金融机构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其中,第一和第二个方向构成了后金融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改革与重塑的核心。在套期会计方面,新24号准则有效降低了套期会计的适用门槛,提升了套期会计的可用性,使套期会计更贴近银行的对冲行为和风控过程。在使用套期会计的过程中,银行一方面要在财务报告中如实反映风险管理的过程与结果,另一方面也要借鉴新准则中有关套期会计的使用要求和操作流程,提升对冲管理水平。

新准则的实施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一次良好契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企业未雨绸缪。

借新准则实施这一重要契机,企业可以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和业务的融合,推动业财一体化进程。财务人员只有更为深入和精确地理解企业业务活动,结合自身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特征才能做出对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恰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