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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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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县”为主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我县社会、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原则

(一)有序宣传,突出重点。这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各乡镇计生服务所、委内各股、室、站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突出街道、圩镇、人员集结地、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形式多样,注重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在中心城区、市场、营业网点、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多条宣传口号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上街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给每位干部职工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三)分工协作,属地管理。根据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位领导干部要负责抓好本辖区内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并要与所包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6日。

四、宣传形式

各乡镇计生所要在村(居)设板报专栏、农贸市场、商场等群众集散地张贴公益广告、我委在醒目地方悬挂宣传口号横幅、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向群众开展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委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宣传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领导小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齐抓共管,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为了开展好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和龙市支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办公室、客户业务部、会计结算部“两部一室”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召开活动筹备会议,制定了《农发行和龙市支行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方案》,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展开。

二、创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了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力争做到通俗易懂,在宣传形式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动形象。二是加强动态宣传。我行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分发宣传单、配置讲解员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农发行业务的了解。三是开展银企对话宣传活动。和龙市支行深入企业,讲解农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并同时向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与遵守征信业条例的重要性,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疏导群众情绪,把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深化维稳责任制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三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建设桥港时代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以下7种类型的矛盾纠纷:

1.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

2.容易引发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3.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

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

6.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经营环节和企业、工地生产环节发生的涉众矛盾纠纷;

7.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就地稳控等综合措施,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保持98%以上、积案化解率9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工作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从5月20日起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市人口计生委于5月24日印发活动方案,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领会“百日攻坚”活动的意义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百日攻坚”活动的重点,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此次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梳理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善于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潜在苗头、深层次隐患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要广泛动员并组织各级计生干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和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类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按类型、诱因、事件、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处置预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

(三)调处攻坚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

完善分级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排摸准确,报告及时,并及时调处化解一般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化解,力争使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整合力量集中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诉等问题,通过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政策之隙的问题,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平负责、立足长远的前提下,合理参照解决,确保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对一些家庭矛盾激化有报警记录、企业恶意欠薪逃债、民间非法集资、房地产建设质量和销售等领域的潜在患,要建立专门排查调解档案,逐个制定调处方案,确保不蔓延、不激化。总之,要注重创新调处的方式方法,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该类矛盾纠纷。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认真检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健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百日攻坚”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自5月27日起至9月10日,实行每日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制度。所有报表报至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法制科负责汇总并于每天下午4:00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信息科施春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