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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
所谓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就是通过凭证、账户、报表对物流成本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及报告来核算物流成本的模式。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单轨制和双轨制。单轨制是建立一套能提供多种成本信息的核算体系,在统一的成本核算体系中反映产品成本、变动成本、物流成本等信息。双轨制是在现有成本核算体系之外重新构建另一套成本核算体系来反映物流相关的成本费用。显然,单轨制是将物流成本核算与产品成本核算结合在一起。双轨制是将物流成本的核算与产品成本核算截然分开,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体系。针对我国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本文对我国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与选择进行研究。
一、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标准
单轨制,是结合财务会计体系的物流成本核算模式,即把物流成本核算与企业财务会计成本核算结合起来进行,在现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增设与物流成本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并且明确有哪些费用项目(物流成本种类核算)以及这些费用是为哪些部门、产品或生产活动发生(物流成本对象核算)。使用这种模式在会计处理上,与物流成本无关的部分直接记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账户,把与物流成本有关的部分直接记入设置的物流成本账户中。会计期末,再将各个物流成本账户归集的物流成本余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摊到相应的成本费用账户中。这种模式的物流成本账户和传统的成本费用账户是合一的。
双轨制,是独立的物流成本核算模式,这种模式要求把物流成本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截然分开,单独建立起物流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这样形成相互独立的两套账户系统,两套计算体系分别按不同要求进行,向不同的信息要求者提供各自需要的信息。提供的信息比较系统、全面、连续、准确、真实。在新的成本核算体系中单独反映出有哪些费用项目(物流成本种类核算),这些费用在哪些地方发生(物流成本位置核算)以及这些费用是为哪些部门、产品或生产活动发生(物流成本对象核算)。
二、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从收益与成本匹配来讲,对于我国一般企业更适合于选择双轨制单就收益来讲,单轨制能够在一套成本核算体系中提供多种成本核算信息,其经济效益也是非常显著的。而双轨制下物流成本核算体系只能反映物流成本的情况,企业如果要得到责任成本、变动成本等资料还需再构建责任成本核算体系,变动成本核算体系等。所以,当需要多种成本资料的企业可以选择单轨制,而不需要多种成本资料的企业可以选择双轨制,这样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能得到较高的收益成本比。
1.相比单轨制,双轨制更适用于使用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企业
从成本核算方法的因素考虑,双轨制模式以两套会计账簿体系分别反映企业的物流成本和产品成本。物流成本核算是产品成本核算相对独立的过程,其本身就包含费用的重新收集、整理和加工,企业采用传统的制造成本法不会对物流成本的核算产生影响。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下,制造费用的分配较为笼统,它的核算成本也比作业成本法的核算成本低,这一点与双轨制模式成本较低的特点相一致。所以,对于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来讲,应考虑选择双轨制模式。
2.相比双轨制,单轨制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要求过高
从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和电算化程度等因素看,单轨制模式对新的凭证、账户、报表体系提出了高要求。而要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必然需要企业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全面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及较高素质的员工,特别是会计机构的员工完成全新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与运作。相比双轨制模式,在单轨制模式下,需要大量更烦琐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加工工作靠手工是无法完成的,必须辅以电子计算机及企业内部网络的帮助。因此,上述各项工作水平都较好的企业可以选择单轨制。单轨制要求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和电算化程度等水平较高,相对而言,双轨制模式对企业这些因素的要求较低。如果企业的这些基础工作水平一般,则企业就应该考虑选择双轨制,这样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工作才能真正有效地完成。
为了更清晰地比较对两种核算模式的特点有,明确哪一种更符合我国现阶段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实际需要,下面通过列表来比较。另设账簿,但既不违反财务会计准则,又将物流成本纳入了管理会计体系,利于物流成本的管理。基于我国企业的普遍情况,以及我国一些会计相关制度、准则的限制,提倡使用双轨制模式,即不改变原有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而是在凭证、账户中增设明细科目来辨认,同时另设管理会计账簿,在该账簿中单独核算。
三、企业物流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和账务处理
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隐性物流成本核算是在会计核算体系外,通过统计存货的相关资料,按一定的公式计算得出,计算方法简单,不涉及会计科目的选取和物流成本账户的设置问题。本文的物流成本核算账户设置和账务处理主要是针对显性物流成本的核算。
物流成本核算采用双轨制核算模式,双轨制核算模式是在不打破现行财务核算方式的条件下,对物流成本进行内部管理核算。具体做法是:由财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账务处理要进行更明确的明细划分,登记有关账户后,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物流成本有关账户,登记由企业统一提取或支付而应由物流活动负担的费用及按支付形态反映的物流费用,月末物流成本员依据物流成本有关账户编制计算表,并据此对物流成本发生情况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黄乐恒.物流成本及物流成本管理(四)[J].物流技术及应用,2008,(3):40-45.
[2]张梅琳.物流成本初谈[J].上海会计,2006,(7):10-11.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审计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66-02
事业单位一般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于事业单位设立和管理的特殊性,其会计核算及审计也有别于企业单位,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1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1.1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作了明确规定,其核算特点主要有:
第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和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比企业要低,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因此,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核算。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事业单位按实际支付的投资款,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第四,事业单位收取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事业单位收到的资金主要分4项内容,分别为:
(1)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代收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以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收到该类资金,不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而应通过“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收取的资金。
(2)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事业经费或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收到的该类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财政补助收入”或“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3)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收到的该项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事业收入”科目。
(4)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即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如取得的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和外单位捐赠收入。
收到的该项资金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应计入“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
1.2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的会计核算规定
我国从2001年开始逐步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通过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这一资产类科目,核算财政授权支付情况下,所取得授权支付额度的增减变动。该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该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余额为授权支付额度的余额数。
1.3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定
2007年1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要求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目前,每年的政府收支分类都有个别调整,事业单位应按当年的政府收支分类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 对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需关注事项
针对事业单位上述会计核算的特点,注册会计师在对事业单位进行收支审计时,除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进行审计外,对其核算的特殊性也应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和方法,以降低审计风险实行审计目标。笔者认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事业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关注事业单位开立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只核算预算外资金收入上解款项,是否做到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不挪用资金;开立的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只办理、核算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单位使用的资金及该部分资金的支出,不应发生资金收入款项和其他业务。
第二,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应关注资产是否如实入账、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定期盘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或擅自处置、变卖不上缴等资产流失现象。
第三,审查事业单位的纳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收入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目录及标准执行;合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是否存在滞留、截留现象,或收入不缴入国库指定的账户而存入其他账户等现象。具体为:审计时应先获取被审计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审计人员应了解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同时了解在这些收费项目中是否存在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项目,是否已到物价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
特点:
1、简单但繁琐可看出工作流程。
2、复杂但不繁琐不可看出流程。
3、适用的企业不同。
一、PPP模式特点
(一)会计主体及资产确认特点
PPP是为公共项目的建设而被设计出来,自诞生之日起,就广泛应用于各类公共项目,PPP模式与公共项目紧密联系,在PPP项目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据其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对项目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为社会公众所有,政府代表社会公众对PPP项目拥有所有权,即完全的产权,因此一个PPP项目至少涉及两个产权主体:政府和PPP项目公司。显然PPP项目公司作为企业形式的经济单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政府作为PPP项目资产的所有者,也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因此,PPP项目的会计核算,应当确立两个主体:PPP项目公司及政府,但是政府虽拥有PPP项目的所有权,但基于特许经营权产生的利益应当由PPP项目公司而不是政府单独享有,因此进行会计核算的主体只能是以项目公司。这种独特的产权特点决定了会计核算即要满足传统意义上的会计处理方式要求又要满足这种特殊的产权特点要求。相比较而言,一般企业为了企业运营所持有的大部分资产拥有的是所有权,在资产确认时点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等。PPP项目是公共项目,而公共项目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PPP项目公司只拥有附着于公共项目之上的特许经营权,此类特许经营权具有特殊的性质,不同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又具有两者的双重性质。
(二)持续经营特点
PPP项目公司的经营期以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年数为限,特许经营期一般长达数十年之久,在特许期内,PPP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设计、建造,并通过项目的运营获得收益。在PPP项目公司的整个经营过程中,不是以永久经营下去或不断发展壮大为目标,而是对公共部门增加投资,扩大基础设施服务规模和私营部门获取项目的有效回报的目标加以融合和协调,满足其实现各自目标愿望的非持续性经营,PPP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时,将公共项目资产无偿转移给公共部门,除此之外,剩下的部分是PPP项目公司拥有的资产,由于非持续经营性的特点将两者分清楚很有必要。这在私营部门退出清算时其必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三)BOT模式与PPP模式对比及会计核算对PPP的借签意义
BOT模式下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呈现等级关系,BOT项目公司是独立于政府等公共部门自主运营的经济单位,所受到的监督和直接指挥有限,实际上在其建造、运营期间已经控制了公共项目资产,对其拥有暂时的所有权,在建设运营期间一般不存在变更主体的可能性。PPP模式下,公共部门以较为平等的姿态参与PPP项目。PPP项目公司由于是公私两部门共同组建,在内部就会受到政府方面意志的影响,受到的监督和指挥影响较大,私营部门不能单独控制公共项目资产,在项目运行的整个期间,公私双方对项目拥有实质上共同控制的权利,对项目均有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各自承担与其能力相称的风险,共同对项目拥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私营部门获得部分项目收益以弥补其成本并得到回报,公共部门获得项目运营的部分收益并实现其公共利益。在合作伙伴能力不足,资金链断裂,责任利益分配不当,违约、违规,遭遇重大风险等情形下,可能会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造成合作伙伴退出经营或更换合作伙伴。这是PPP模式与BOT模式的根本区别之一。虽然有以上根本区别,但是PPP项目与BOT项目都是以特许经营权的取得为项目建设/运营的基础,而我国会计准则解释2号也是主要基于对特许经营权的考虑对BOT项目的会计确认、计量等所作的规定。因此,解释2号可以应用于PPP项目。
二、会计核算方法探索
(一)会计准则解释2号对BOT项目会计核算的规定
2008年生效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规范了企业采用BOT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时企业一方的会计核算方法。
(1)适用范围:解释2号明确了所涉及的BOT业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②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③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资产的核算:解释2号规定BOT项目所建造的基础设施不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核算,而应当区别条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金融资产。
(3)相关收入的核算: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且收费金额不确定则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4)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二)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根据
以上分析的PPP模式特点,结合BOT模式会计核算适用于PPP模式的情况,现将PPP项目自设立项目公司开始,划分为项目公司成立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项目运营阶段与项目移交阶段四个阶段。下面具体分析探索每个阶段的会计核算。
(1)项目公司成立阶段PPP模式这种共部门与私营部门按照特许权协议,投入约定数额和比例的资金,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其项目公司的产权物点及持续经营假设(非永久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公司在成立之初就需要针对这些特点对传统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一定的改进,以便能够充分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各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产生的影响。
(2)项目建设阶段这一阶段的会计核算关键要解决三个问题:PPP项目公司自有产权资产与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的区分,建造完成时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类型的界定以及借款费用的处理。首先就是要在项目建设阶段将拥有完整产权的资产以及特许经营权资产在采购、建设和归集过程中进行区分,完整产权的资产,指项目公司拥有充分彻底的产权的资产,也就是传统会计所谓的资产。特许经营权资产是指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由政府或其指定的代表政府的部门授予运营PPP项目所建造基础设施以获取收益的权利。对于这两种资产,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清楚区分核算。特许经营权资产类型的界定问题,PPP项目资产由项目公司建设完成后,其所有权归属于公共部门,项目公司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从而有对政府或最终用户即社会公众收取费用的权利,以收取的费用弥补项目建造及运营成本,并获得利润。项目公司不拥有和控制项目资产,但拥有依托于项目资产的使用和收益等权利。项目资产是由项目公司建造形成,项目公司在建造过程中付出的成本需要在经营期间合理摊销,与项目运营收益相配比,以反映项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这种基本特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产的特征。根据这种特许经营权的具体特征以无形资产入账较为合适。PPP模式工程建设中借款费用的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是否包括借款费用是需要探讨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对于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没有专门明确指出。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对外购无形资产中符合借款资本化条件的部分作了规定,并允许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其开发阶段将符合条件的支出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在项目物特许使用权资产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项目公司对其的全部投入,都应当视为其价值的组成部分。如果借款费用发生在建造期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则属于“全部投入”的一部分,该类借款费用应当在建造期间资本化,增加PPP项目资产账面价值。
(3)项目运营阶段PPP项目在运营阶段,要实现运营收入,发生运营成本及费用,以及对PPP项目资产进行维护、改造、修理等发生的后续支出。这一阶段的突出问题是收入的确认,特许经营权资产的摊销以及后续支出的处理。资产的建造和后续服务收入符合条件的参照BOT项目确认收入。特许经营权资产的摊销问题,由于特许经营权资产只在特许经营期间内归PPP项目公司所拥有和运营,资产摊销的年限应当以特许经营期为限,并且不考虑其作为固定资产的残值,以特许经营权的全部入账价值进行摊销。后续支出的处理,在初始确认与计量之后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准则规定,都应当计入期间费用而无法资本化。后续支出按其发挥的作用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别:为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发生的日常维护支出,通常不会显著改变设施的性能或提升其使用效率,因此可以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有些特许权合同中会对项目公司规定移交前法定更新改造义务,此类支出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却是PPP项目资产的价值组成部分,如果计入当期损益则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则应在合理期限内而不是全部在当期进行分摊。
关键词:税收制度 建筑企业 会计核算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在近年来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建筑行业中,会计核算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为了适应现行的税收制度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一、会计核算的内容
加强对现代建筑行业的会计管理,必须要了解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一般来说,可以将会计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建筑施工核算、支出与收入账目核算和建筑工程结算核算。在现行税收制度下,要根据财务会计的固有职能和会计组织,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能够完成这两项主要的核算内容,财务会计的核算才能够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具体分为以下两点:
(一)建筑施工核算主要包括的是将建筑行业的预算成本和实际的施工成本进行会计核算
其中包括两个主要的内容:一个是工程施工预算成本,在建筑工程进入设计阶段时,能够将整个工程的成本做一个全面的统筹。另一个是实际的施工成本,主要核算建筑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并计算出核算之后的毛利。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才能够将整个建筑项目的盈利和亏损做一个全面的核查,反映出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筑施工的工程中,对机械作业的核算是衡量施工过程中使用各种施工机械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一个关键部分,需要进行更详细的明细核算。
(二)支出与收入账目核算是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中最复杂的内容
支出的账目,包括购料款、分包款、质保金和暂估应付款等明细科目,涉及到分包单位和建筑企业的利益平衡。收入账目包括三项内容:应收工程款、应收质保金和应收销货款的明细科目。建筑行业的支出和收入账目能够将整个建筑工程的运营直观地表达出来,便于建筑企业进行投资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
二、会计核算的特点
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主要是为建立一整套从建筑设计到施工完成全过程的相关信息系统服务的,它是进行会计信息的加工、整理、输出和记录的程序规范。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主要分为集中和独立的两部分会计核算项目。建筑行业的会计既有一般会计的特点,也有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建筑工程过程当中的材料不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进行计算的,而是一个整体的实际材料的核算过程。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分级核算法对每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
建筑行业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工程施工的流动性大,采用分级的核算办法是比较有效的核算方法,能够结合建筑行业的施工过程当中的分散特点,不仅可以避免由于工程的流动性过大造成统一核算的耗时费力的缺点,而且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二)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具备可比性
建筑行业的材料一般具有很强的单件性,比较常见的是使用订单法来进行各项工程的成本核算,在同类的工程当中,是不具备可比性的。
(三)建筑企业的的会计核算要关注支出和收入的核算
建筑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具有很长的周期性。需要始终关注支出和收入的核算,才能够将整个建筑周期内项目的运行情况表现出来,为建筑企业进行一个合理的调整提供一个参考。
(四)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要协调相关方面的利益
建筑工程的建设当中,除了建筑企业的主体地位之外,还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等重要的部门,建筑工程投资大、周期长,协调相关部门的利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衡量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三、现行税收制度与会计核算
建筑企业在当今经济社会中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产业,进行会计核算是很重要的。 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关系到很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会计核算包含很多的内容,能够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相关的产权变更信息以及产权交易的信息,能够达到对建筑行业的信息监督,为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产权的明晰、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适应现行税收制度的发展,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来说,现行的税收对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1)使用发票来确定收入和成本关系。现行的税收制度更加强调的是账目凭证的完备。开具发票是能够将建筑工程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一个科学反映的重要方面,然后按照总成本的计算方式进行最后的成本结算。
(2)控制会计核算中的管理成本,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方式,能够避免会计核算工作的重复性,进行成本的控制,推进建筑行业会计核算工作更加科学的发展。
(3)建筑工程款结算核算。工程款结算是依据合同的程序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向有关的发包方开具工程价款结算账单,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办理。在这项工作完成之后,能够进行工程项目收支的对冲结算,得到最后的建筑工程账目盈亏信息。这三个方面的核算是始终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之中,构成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体系。
四、结束语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企业会计核算要始终关注会计主体的核算内容和国家税收政策的协调统一,依据会计核算的内容和特点,通过采用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将建筑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准确的反映出来,以便于建筑企业进行投资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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