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

高等院校的发展目标和管理目标是培养人才,教育的发展和管理,是不同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高校固定资产指的是持有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教学,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服务的有形资产。[1]近些年以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设备采购在总体规模上有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学校的行政管理支出占的比例呈线性上升趋势。同时,有关大学设备采购以及后期的管理中也在不断地暴露出管理不规范以及“私下操作”和其他复杂的问题。

二、高校固定资产实物招标以及后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高校固定资产实物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早在2010年9月1日教育部所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七条第九项中就以明确规定:高校固定资产包括图书,试剂,设备等物资采购的招标要主动及时公开。然而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我们可以知道,有相当数量上的高校没有明确的提供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而且有部分高校对申请人设置了申请障碍。[2]

这样就使得学校内的教职工和学生因为“没有获取信息的渠道”从而久而久之就不愿再关心了。而各个学院或部门的领导教授也只是关心自己的项目经费如何报销,自己手中如何才能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甚至有小部分教师更是对学校的财务状况采取完全漠不关心的态度。

2.高校固定资产后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上个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我国有相当多的高校都经行了合校改革,从而催生了一大批的合并类大学,也造成了我国高校一校多区现象的普遍存在。这就使我国的高校普遍存在一些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与设备的实物管理相互脱节、学校的固定资产价值量与其相对应的实物量严重偏离的问题。[3]

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由于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存在过合并或搬迁现象,使得资产管理常年不清或前后混乱。部分高校已经多年没有对设备进行过清查,或者由于后续制度没有跟上导致“前清后乱”。(2)资产设备的使用上存在浪费现象,普遍有“重建设,轻适用”的情况出现。在招标的时候有重复购置,或购置设备后闲置不用的情况发生。(3)部分高校缺乏一个资产管理考核的制度,使用与管理缺乏监督。各部门即院系资产设备分配不均。(4)高校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比如:1.高校现行的会计制度对资产管理采用不提旧折价的方法无法真实反应学校设备资产的价值。2. 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是在资产验收后将资产登录进系统的,而高校会计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而当财务出现资金不足,延后付款的情况时就会出现会计账不资产实物不符。[4]

三、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优化与实现

1. 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

目前我国高校的资产管理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设置专门的国资处或资产处从而对学校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然后交给分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再进行二三级管理。另一种方式即为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个部门、学院分别对自己的设备进行管理,比如公共实验中心负责管理学校的机房、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资产,后勤管理家具和房屋设备等。从资产统一管理的角度以及我国高校多校区,设备分布的现状来看,第一种管理方式更适合采用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管理。[5]

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应当包含如下几个功能模块:

(1)固定资产增加模块。其主要实现当设备通过验收后,二三级资产管理部门将资产信息添加到数据库内并由国资处进行审核打印资产标签功能。

(2)基本功能模块:主要是实现原始数据的整理与导入功能实现与其他数据库数据的对接。

(3)固定资产变动模块。当固定资产的一些主要属性如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发生变化时,二三级管理单位可以生成报表然后由主管部门来审核,然后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与变动进而完成变动。

(4)固定资产查询模块。本模块主要实现查询固定资产信息库中所有录入的信息以及系统生成的信息的功能,由于考虑到新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颁布,查询功能除了对资产使用和管理部门开放之外也要对社会开放因此系统设计时除了能在校园网内本地查询外,还要支持在因特网上通过用浏览器方式查询,并可以通过年限来查询当年新招标进来的设备。

(5)财务报表核对模块。主要用于提供固定资产明细固定的报表,而且在设计时考虑到通用性可以根据用户具体需求对报表进行格式的修改。

(6)精密贵重仪器模块。这个模块主要是考虑要充分发挥重要仪器设备的作用,使得这些设备的使用率能够得到提高,将一些重要设备的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并提供让其他部门人员借用的途径。

(7)审计部门举报模块。当通过查询模块对校内固定资产进行查询后,若认为某些资产存在问题均可通过该模块向审计部门反映。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整体设计框架如下图1所示

图1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整体设计框架

2. 信息管理系统的实现

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实现可以采用C/S结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前台开发可以使用Visual Basic 6.0,而采用SQL Server 2000来作为作为后台的管理数据库。

在其中要设置三个主要数据库实体对象,分别为“普通用户”,“管理员”,“固定资产”。其操作关系的ER图如下图2所示:

3. 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化改进

针对前文中所提到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招标中的若干问题,我们需要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如下改进。首先,开设游客浏览账户,即设有一账户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对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浏览。其次,系统要设有对资产的自动清查功能,自动核对资产的异常情况,另外国资处也要定时的对各个资产管理部门情况进行抽查。第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都可以通过系统来进行查询,国资处如发现有同类设备属于闲置状态,就必须拒绝此类设备的申购,而只能进行资产调配,防止资源浪费。第四,高校高层要协调好国资处与计财处和各个院系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财务与资产管理一本帐,而不要各自为政。这就需要系统不仅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功能,还必须要实现高校的财务管理功能。第五,加强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每个环节均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如发现某资产采购之后一直闲置不用,或故障频发,要追究其原因。

四、总结

近年来,教育资金占我国投入资金的比例越来越大,一个发展教育的大好时机已经到来。但可惜目前很多人对发展教育的意识仅仅停留在硬件设施上。所以,建设好的校园环境,新的教学设备成了领导们主抓的重点。实际上,我们所谓的发展教育是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外表光鲜亮丽的校园环境和先进的硬件设备,这种投资只是会南辕北辙。虽然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越来越大,但是相对于庞大的基数,导致教育经费紧张的形势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缓解。所以高校领导目前最应该思考的问题是怎样使教育经费带来的效益最大化。

腐败,也是需要我们在教育采购方面要注意的重点。腐败问题,在高校中层出不穷,形势严峻。教育经费成为腐败的温床,源于制度的漏洞。从而使某些人趁机得利。所以说,如何完善教育采购制度,经费分配制度和加大监管力度成了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国家投入巨额资金为的是让教育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人才是国家重要的贮备资源,发展动力的源泉。所以说,一切应为学生利益为重,为人才培养让路。

参考文献:

[1]吕伟华: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实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 会计之友, 2008(2): 40

[2]白静鹤:浅析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法制博览[J]. 2013(5):296

[3]廖鹏:”一校多区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思考.黑龙江高教研究[J].2005(2):34

[4]马越 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煤炭经济研究2007(7)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校的投入不断增加,高校的固定资产总值每年都会快速增长。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利于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提供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内部控制相对薄弱,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整体效果,应该建立完善的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高校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本文首先分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然后分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最后提出应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的措施,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缺陷;应对措施

高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教研工作的基础,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能够有效的反映出高校办校规模以及教学条件。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高校固定资产不但增加,做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工作成为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之一。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高校固定资产还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下,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1.缺乏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监督评价机制,内控意识相对薄弱

现阶段,绝大部分高校中都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并且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完善性,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审计机构往往对资产采购、验收等环节的审计工作较为重视,对资产的管理、使用、资产转移等方面的作用较为忽视。另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增长量以及经费投入量较为重视,却忽视了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高校固定资产现阶段实行按类别分类管理,然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的价值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单位的主要工作主要集中在对实物的管理,同时管理各个院系中占有使用,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固定资产的管理者与使用者发生重合,造成管理职权不分等问题,严重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质量。

3.高校固定资产缺乏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由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为归口管理,相关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为了自身资产使用提供方便,各个部门过分的追求小而全的管理,导致固定资产采购前期无法形成有效的方案论证,从而导致高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调配,甚至出现重复购置现象。在高校内部,各个院系、办公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也没有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导致固定资产在采购后的运转效率降低,甚至出现部分资产长时间的闲置,造成高校资产浪费损失。

4.高校固定资产信息记录存在账务不符等问题现阶段,高校财务部在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仅仅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没有形成有效的台账,导致账物分离。同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形成,使得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存在很大的差异,会计核算滞后现象严重;另外,在固定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中,管理部门为了节省时间往往不严格执行清查盘点制度,账务不符问题日益突出。

二、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不断的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责任管理意识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制度的安全性、可操作性等,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以及安全完整性。同时实行有效的资产清查、审批、验收、使用、收益处置等管理制度,提倡全员参加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定合理的责任制度,将内控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相互配合与制约的全员内部控制体系。

2.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岗位不相容问题,包括资产采购与验收、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与审批执行、会计核算与业务办理等,因此需要建立不相容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分工责任制,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管理控制体系。

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阶段,必须保证购置的透明性、公正性以及规范性,推行政府采购与公开招标等方式。对于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需要采取有效的集体决策,并由集体对购置计划方案进行审批,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性。资产采购承担单位需要对资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做好市场调研工作,选择信誉度高、报价低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有效的合同文件。同时加强对中标的厂商,不定期的对其生产产品进行抽查。在资产验收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该组织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等一起进行对资产的验收。对购置资产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并逐一与购置合同中进行对比,还需要对相关的技术参数事项相应的测试。在验收完成后,管理部门需要出具验收报告,并将验收信息出去,并做好后续的建卡、登记、入账、手续办理等工作。

对高校固定资产使用的过程中,使用部门应该同时承担对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用部门应该保证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完整、真实、安全,并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归入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同时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指标,缓解使用部门轻管理的现状。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盘查,降低固定资产风险。

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的处理过程,应该严格的遵循分级责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将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当做是资产内部控制的重点。对固定资产处置种类、数量等进行明确,并明确资产处置的权限与责任,同时对资产处置管理资料进行不断的完善。在资产处置前,相关部门还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论证与评估,提出处置的意见。在处置阶段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账物一致性。将学校对外出租收入、对外投资等归入预算管理中。

3.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对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保证内部控制方式满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标准,保证各个控制点全部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2)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政治,及时的消除内控缺陷;(3)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保证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

4.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加强外部监督

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除了加强内部控制外,还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两则相结合,更能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利用价值。其中,内部控制工作贯穿于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同时,高校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有关部门需要不定期的对高校进行抽样调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组织人员控制

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分工过程中,严格的按照不相容滋味分离的原则,并对各个岗位职权范围进行明确,想成人员控制制度。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等作为组织控制的核心内容。在人员控制中,主要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专业相关管理等。将归口管理、财务部门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三方面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等,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控制。

2.高校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控制

对高校固定资产的审批人员以及经办人员赋予一定的权限,形成经办人与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控制的局面,并对固定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责任、权限等进行明确。固定资产经办人以及审批人员需要在其工作权限中工作,审批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审批的资产,经办人可以拒绝办理,同时需要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起到良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3.高校固定资产会计系统控制

根据我国会计行业的相关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会计控制系统,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核算岗位,通过会计控制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实行有效的价值评价,为内部控制提供有力的依据。在会计控制系统中,需要对固定资产会计审核范围、标准等进行明确,并建立资产明细卡以及台账,对新增的规定资产进行及时的核算与归类;对一定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价处理。另外,会计控制系统的建立,形成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三方面相互制约的关系体系,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部门除了设置会计核算总账外,建立了固定资产卡与资产保管明细卡等,上面详细的记录了高效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购置时间、验收时间、使用部门名称、资产数量、类型、价值金额等。

4.高校固定资产预算控制

高效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与资产预算编制与质量属于一个统一的过程。高效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建筑楼、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对学校资金占用量比例较大,所以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学校新增的固定资产需要经过严格的预算编制、申请、审批、招标购置、验收等,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该与财务部门一起,对已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根据高校整体的经费预算、发展规划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各个预算控制点要求进行明确,并坚持节约型高校校园的理念,理顺高校库存量与增长量之间的关系。

5.高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

高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为高校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障。学校应该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不定期或定期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的进行解决,避免高校固定资产流失。另外,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该承担起资产维护保养的责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维护。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记录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资料,做好资料安全备份工作。

6.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高校固定资产不管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还是图书、标本及陈列物,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都是很高的。高校领导要认识到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固定资产管理质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学校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工作需要和内控制度要求足额设置岗位,配备高层次、高素质专业人员。学校各资产使用、保管基层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让更多的资产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培养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应明确每人的工作职责,不得越权行事。对于一些诸如采购、保管、登记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工作岗位,不断挖掘员工的潜力潜能。固定资产管理队伍控制就是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资产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总结

综上所述,高校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高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因此,应该不断的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避免高校资产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高校固定资产增值的目的,促进其更好的为高校教科研活动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海英.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及对策研究[J].金融观察,2012,23(4):124-125.

[2]刘富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高校园地,2013,26(7):99-100.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第3篇

现将劳动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根据《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作为以承担就业安置任务为主的特殊企业群体,曾为稳定我市城镇就业形势做出过重要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劳服企业也必须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机制。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劳服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劳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劳动局、市体改委、市地税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我市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领导,帮助和指导劳服企业健康有序的开展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服企业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使其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更好的承担就业安置任务。

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时,应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政府(1994)14号令〕和劳动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一并执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股权设置一般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法人股。股权设置比例由企业自定。但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应占企业总股本的51%以上。在职工个人股比例设置中提倡企业的负责人、生产经营骨干的股权多于一般职工。

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须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进行产权界定时,按照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208号〕有关产权界定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资产评估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服企业产权界定结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涉及集体、个人及其他投资者所有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资产核实,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全民所有制性质劳服企业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净资产,在征得出资主体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比照京政办发〔1997〕50号文,鼓励劳服企业职工出资购买转为职工个人股。对因净资产数额较大,一次性买断有困难的本企业职工,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全部购买款的30%。对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权。还可根据企业要求留给企业有偿使用并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产占用费。

五、界定为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可折股形成集体共有股,对集体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分配: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现职职工;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原企业离退休人员;一部分(约20%-30%)作为企业劳动分红。集体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职工(股东)大会决定。调离本企业的职工不再享有分红权。

六、按照《规定》的有关精神,原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在做好上述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办理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审批手续:

(一)根据《规定》的有关具体审批手续,凡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二)经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号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再到同级委、办、局履行改制的审批手续;

(三)经同级委、办、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制注册登记后,按隶属关系将改制情况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七、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凡经劳动部门认定并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并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规定安置比例的,经当地地税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时,凡在享受减免税期内并继续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符合安置规定比例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至减免税期满时止。

凡被劳动部确定的本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服企业,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企业,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可从转制的当年算起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税政策。

附件: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体改委(办)、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平抑失业率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实行民主管理;

(四)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第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凡继续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仍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中规定的对劳服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经费、生产扶持资金和失业保险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劳服企业,可用适量失业保险金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贴息。

第六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行业部门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应依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加强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第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与主办或扶持单位签定协议,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议商定,劳服企业可有条件地为主办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安置任务。

第八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成本工资与税后利润按股分红和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并根据地方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依照规定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

第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自主决定用人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及其他投资者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其财产和正常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采取原有企业改制和组建新企业两种方式设立。

新组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由三名以上作为发起人,并有20名以上个人股东;原有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经原企业职工大会通过,有外来投资的,应征得投资者的同意。上述两种方式均需报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由税务机关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第十五条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向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实施方案;

(三)企业章程;

(四)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新组建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五)企业财产验资确认书;

(六)企业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意见;

(七)劳服企业认定证书;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及场所;

(二)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企业设立方式、股金来源和股权设置;

(四)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五)股份管理办法;

(六)股东(职工)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及其职权;

(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九)企业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十)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一)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措施和办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三章  产权界定

第十七条  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应在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进行,并吸收投资者参加,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理原有企业债权、债务,核实企业全部资产,界定企业的净资产产权,明确债权、债务的责任。

第十八条  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政府授权部门确认,并发给资产确认书。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下列原则进行产权界定:

(一)企业开办初期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全民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拨给的闲置设备等实物,界定为劳服企业集体资产。扶持的资金及非闲置设备等资产(折合资金),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照国家为解决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就业的有关政策有偿使用。经双方签订协议,这部分资产可作为劳服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时主办单位国有法人投资,或作为继续安置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扶持条件。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并依照国家规定,列为企业集体资本金。

(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积累,归企业集体所有;全民单位提供担保并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

(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可继续有偿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缴纳土地使用占用费。

(五)企业享受国家税前还贷和以税还贷等特殊优惠政策而形成的资产,属于扶持性国有资产,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企业公积金,单独列帐反映,国家保留对这部分资产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和收益。资产可用于企业发展和安置就业。

(六)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七)企业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八)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九)其他社会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奖金、工资储备基金等,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以无形资产作价折成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产的20%。

第二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设置股权。其股份按投资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

(一)职工个人股,是指本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当年新安置的城镇失业人员带资入厂或以技术、实物、财产等投资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二)职工集体股,是指在原有企业界定产权时,划归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构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本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到劳服企业的股份,或扶持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法人所有。法人股为优先股。企业章程应对优先股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职工应按照企业章程认购所规定的限量数额股份。新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在本企业股本总额中应占主体。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的股本总额应在企业股本总额中占主体。

第二十四条  职工个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职工死亡、退休、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等,企业可根据情况购买职工持有的股份。当出现企业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股东大会同意,可由企业负责收购部分个人股份。企业收购的股份,可出售给企业其他职工或新参加企业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不发行股票,只出具出资证明书,作为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照国家对劳服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前年企业亏损,不足弥补的亏损额,以企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劳动分红。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条  个人股东的股份收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给在册离退休职工和现职职工。具体分配比例及标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现职职工分配,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直接分配给职工;二是将分配的股利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由企业有偿使用,企业扩股时可转增职工个人股股本。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给职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单独列帐,企业扩股时,转增职工集体股股本。

第三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积金应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转增股本。

第三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益金应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六章  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合一制度。股东(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可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东(职工)大会应定期召开,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企业议案。股东(职工)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或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二)决定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批准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方案;

(四)修改企业章程;

(五)批准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决定企业发行债券;

(八)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企业的决策机构,向股东(职工)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发展规划;

(二)审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三)决定召开股东(职工)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四)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

(五)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七)审定企业安置失业人员的方案;

(八)制定企业设立、合并、终止方案;

(九)制定企业章程修改方案;

(十)选聘企业经理(厂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标准和支付办法;

(十一)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活动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单数监事组成。其活动方式依照企业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四年,但可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监事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实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事会的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对董事和经理(厂长)履行职权进行监督;

(三)查阅企业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求董事会和经理就相关的问题作出书面报告;

(四)审核企业年度决算和清算的表册,并就审核的结果制作意见书,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五)必要时召集股东(职工)临时会议;

(六)对董事会和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三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其规模限制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其有关职责由股东(职工)大会确定专门人员负责。

第四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企业章程作出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由股东(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和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实施股东(职工)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三)提出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规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任免副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副经理以下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七)提出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东(职工)会议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九)行使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一条  各级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及享受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七章  变更与清算

第四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合并应由各方签定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好企业人员。合并各方未清偿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分立时应由分立各方签定协议。分立协议中应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债权、债务。对企业债权的承担,应事先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并签定清偿债务的协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与分立,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依照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宣告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限定日期做好企业财产清算工作和各种债务偿还工作。

第四十六条  破产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其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二)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缴未缴国家的税款;

(四)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第4篇

(一)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准确清算

科研事业单位只有对资产总额核算清楚,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不弄虚造假,才能对资产进行统筹协调,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实现资源共享。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的方法,对资产总额进行彻底的清算,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还要不断的完善监督体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对往来款项加强核算管理

如何管理科研事业单位的往来款,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力保障。科研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当前来往款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有效管理措施。其中当前最有效的是对应收款建立定期的清查制度,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彻底清查,并找到确实可行的核销方法,对往来款进行分类管理。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是进行科学研究,固定资产是其物质保证。对科研事业单位进行科学有效的核算管理,对科研事业单位提高管理,防止资源浪费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作为管理领导,应当将其作为一项绩效考核指标,当成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作为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职业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采取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浪费现象。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科研事业单位中应不断完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推行责任制,同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实现科学公平。

3.采取科学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具体表现在对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进行必要改进,同时对固定资产的配置要合理科学。

二、结语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范文第5篇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运用效率与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多个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现状,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与改进建议的研究,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 企业 固定资产 管理现状 改进建议 研究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有效性管理与研究,将有助于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一些现状与问题,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因此,本文将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角度出发,对如何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与质量进行有效性研究。

一、针对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的研究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具有以下三点意义:一是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内部的产出与投入效率;二是有助于有效明确国有企业内部现有产权的归属问题,尽量避免国有企业因为管理存在问题而导致大量经济损失的出现;三是有助于将企业内部现有的资产盘活,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有效保障国有资产流动的健康与稳定,为国有企业的长远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针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的研究

(一)现状之一――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由于没有建立完善实物账与固定资产的卡片,使得企业的固定资产缺少专业人员的管理,主要以财务管理部门账面上的资产数额为主。集团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转移资产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财务调拨手续,同时还有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在没有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采取随意处置的态度。这些状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且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的出现。

(二)现状之二――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存在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一是很多国有企业在统计与盘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这种问题极易导致资产重置与资产流失问题的出现;二是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还沿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模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很多企业对于固定资产在运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比如说账务处理不规范从以至于与权责不清问题的出现。

(三)现状之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缺少奖优惩劣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缺少奖优惩劣制度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缺少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奖励措施。而对于工作态度懒散、工作效率低的财务管理人员则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种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现状之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不愿意花费大量的资金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没有及时地对他们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培训与教育,使得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逐渐下降,已经不再适应当前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自身在日常工作中缺少努力学习的觉悟,对于当前不断发展进步的固定资产管理理论不进行学习消化吸收,使得自身的专业素质停留在固定的水平。

三、针对企业固定资产现状的改进建议的研究

(一)建议之一――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制度

要巷建立并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制度,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对国有企业内的资产管理现状与资产结构进行细致地分析与研究,有效盘活企业存量的资产,以防固定资产的积压;二是要采取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于盘亏或者盘盈的资产要进行有效性管理,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处置,以确保资产账证相符与账实相符;三是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者领导离职的时候,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安排相关人员办理资产监交与移交手续,严防资产的损失。

(二)建议之二――采取措施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

要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即企业管理层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管理专职岗位,并安排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担任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有效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范围;二是要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奖优惩劣制度,对于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的员工要给予物质与精神双重的奖励;而对于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效率低的员工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措施,以达到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与归宿感;三是要采取措施有效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使用、维修、增减变动以及处置等一系列实物管理与价值核算的操作规程与责任归属。

(三)建议之三――采取措施制定严格的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核销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核销制度,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做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即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与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状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将有关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转交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严防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二是要采取措施做好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工作,即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工作的过程中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审批表,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要对正在进行资产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要适当地提出审核意见,而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这些审核建议,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处置提出财务管理处理意见,最后提交给企业的管理层批准。

(四)建议之四――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最新理论的培训与教育活动中,并定期举行固定资产管理理论知识与技能竞赛,鼓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对于其中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要给予精神与物质双重的奖励;二是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选派企业业务素质高的员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进修,以达到提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的目标,同时要邀请固定资产管理的专家与技术人员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讲座或者演讲,并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其中,争取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企业内部加大对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结语: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关注度变得越来越高。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资产的损失,提高企业资产的投入产出率与利用率。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改进建议的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屈艳清.浅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建议.当代经济.2011(16).

[2]魏志成.浅议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弊端和对策.现代商业.2010(08).

[3]吴跃龙.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06).

[4]孟雪严.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国集体经济.2010(21).

[5]杨哲旗.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