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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政策的演变过程
1.建国初期至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阶段
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的取得方式大都是无偿划拨取得,因此将土地列入企业固定资产中,借助“固定资产―土地”的核算方法,能够长期保留入账土地在账户中的历史价值。1955年1月31日,国务院《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中规定土地应依据估价列入资产方的“固定资产―土地”科目。1985年1月5日,《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明确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土地明细科目,而且表明固定资产科目中的土地是“指过去已经单独入账,并估算价格的土地。因为征用土地而付出一定的补偿费用,要计算到和土地相关的建筑物、房屋价值中,不能独立作为土地价值入账。
2.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至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出台阶段
国务院1988年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代表我国土地制度从无限期、无偿使用发展为市场运作。随着土地使用制度产生新发展,也相应调整了土地会计政策,财政部于1992年11月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将支付土地转让金与出让金的方式得到的土地放置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在还没有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核算时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并且按照相关具体规定,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摊销会计科目为,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但并非所有的土地都是放在无形资产中核算。1993年,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国上下开展。在第五次全国核资清算资产过程中,针对国有企业占地情况以及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财政部于1995年颁布《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5]108号),其中具体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行政划拨方法得到的土地,企业应该依据批复和确认之后的价值,经过同级财政部门与清产核资机构共同批准后,才能够作为增加固定资产来妥善处理,与此同时,国家资本公积金也必须相应增加。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在估算价值入账之后,应该在固定资产中独立表现出来,不计提折旧。”
3.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出台至2006年新会计准则阶段
2000年12月29日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中要求企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购买土地的方法得到使用土地的权利,在为开发建造项目之前,应该以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并按照规定时限分期摊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与建设商品房过程中,必须把土地使用权计入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记“开发成本”,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如果企业得到土地使用权之后,开发建造项目,那么必须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价值都转为工程成本。会计分录为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借记“工程成本”,同时停止摊销。在自用项目建造顺利完成,能够使用之后,把土地使用权价值和项目整体都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4.2006年会计准则至今
2006年2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并于2007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进行了详尽、具体的要求,其中多项会计准则涉及土地使用权核算,主要包括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则。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针对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的要求:企业得到使用土地权利之后,一般都认为土地时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在土地使用权上开发和构建厂房等建筑,那么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要分别提取折旧和进行摊销。当用于资本价值提升或赚取租金时,应该把土地使用权转变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来进行核算。外购土地和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该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二者间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很难进行分配,则都应该视作固定资产。企业得到土地使用权用于构建房屋,并对外出售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该计算到建造房屋时支出的成本中。
二、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
现阶段,国有企业可能同时存在行政划拨方式、出让方式、作价入股方式、租赁方式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取得方式不同,会计核算上也存在差异,现对不同取得方式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归纳如下
1.行政划拨方式:指无偿得到或缴纳补偿安置费用之后得到的没有使用时间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早期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基本上都是在计划经济发展阶段以划拨方法而得到的。现阶段,很多国有企业仍然存在行政划拨土地。新会计准则对行政划拨土地没有具体规定,因而继续沿用1995年的《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土地估价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会计处理方式是:
借:固定资产―土地
贷:资本公积―国家资本金
2.出让方式:指的是企业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随着规模的发展与扩大,也随之增大土地需求量,以划拨的方式得到很多发展用地,当土地制度转变之后,国有企业才开始以缴纳出让金的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处理为: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分期进行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作价入股方式:指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投入国有企业中,该土地使用权由企业持有。1999年开始,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债权转股权的改革,把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转为企业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间被持股与持股的关系,企业的土地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入股,增加实收资本,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实收资本
4.租赁方式: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的方式让企业使用,企业如租赁土地,需要和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使用年期,还需要缴纳租赁金。会计处理如下:
先付租金的租期一年内的入待摊费用,租期一年以上的入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然后按月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三、国有企业现行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一、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会计核算过程不规范,从而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对于一些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历史问题和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完善地方。这些不完善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制度设计层面的缺陷存在。同时,国有企业的相关会计工作人员的任命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国有企业里面,关系任命的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在财务管理部门,这种现象尤其明显。因此,从制度设计层面和相关操作人员的素质层面来说,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不规范,很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这种现象普遍的存在于各个企业中,具体的表现主要有几个方式:首先,是普遍存在账外资产,对于日常出现的资产损失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清理。其次,存在着对于大额往来款长期单方挂账的现象。最后,对于审计确认调整的事项,没有及时对于进行调整。此外,由于没有对会计分类进行科学、准确的操作,从而导致报表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2.由于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漏洞,从而导致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由于国有企业在制度设计层面的漏洞存在,导致了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有风险产生。同时由于国有企业的关系复杂,领导众多,利益交叉情况较为严重,对于相关方面的监管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真正意义的作用。比如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着:违规处置(划转)企业资产的现象、擅自集资高额付息现象、对于一些资金账户的管理存在某些漏洞、部分部门的相关领导干部私设小金库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对于成本费用结转(计提)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在国有企业,由于主管部门对于企业的要求在规范性方方面存在一定的疏忽,因此企业任意结转(计提)成本费用、盈亏不实等问题都普遍存在。同时还有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商(低)转成本,应提未提,应摊未摊成本(费用)的现象也随处可见。
4.对于收入入账的确认,不及时,不准确
部分国有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为了隐匿利润,经常会出现对于收入进行取少计算的现象。还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同一目标也经常按照计划量进行核算,而不按照实际发生的销售进行核算,从而导致了会计核算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完善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
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制度体系建设应该成为今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以往“人治”的国有企业应该朝着“法制”的轨道不断的推进。尤其是对于以会计核算为代表的企业会计方面的工作,更应该从制度的角度加以完善。这就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我们国有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要建立全面的会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等过程进行全面的规范。其次,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与检测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最后,要针对企业的重大会计核算事项建立相应的审批、备案、检查监督制度。
2.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制
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严格核算与关联企业的往来,严格执行财产损失报批制度,谨慎做好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严格购销活动,严格执行各项消费资金使用报职代会或董事会审批等程序,确保资金调度和使用程序合法合规。
3.进一步强化财会基础工作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统一修订内部核算办法,细化核算内容并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同时,要以贯彻会计准则为契机,抓好企业财务(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4.加大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力度
建议每年要对审计质量不高、职业水准较差的中介机构进行调整,采取必要手段,保证审计人员素质高,审计质量高,少出差错,推动企业财务核算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5.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制度
对会计信息采取定期、不定期核查,既包括对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又包括对承担审计任务的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核查。采取顺查、逆查、抽查盘点等方法,确定账实、账证、账账以及账表是否相符,核实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尹向前.浅谈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1(10):234.
[2]张茂彪.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2010(36):198-199.
[3]布文博.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J].当代经济, 2009(20):18-19.
[4]解娟.试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核算[J].中国总会计师, 2009(03):76-77.
[5]何肖妍.试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核算[J].商场现代化, 2010(36):176.
[6]李红漫.基于精细化管理的国有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J].中国集体经济,2010(12):150.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应用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就是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对资金的支出进行统一的核算和管理。目前,我国大部分行政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的方便。但是由于过分重视管理效益,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企业的集权与放权问题,会计的基本业务水平问题等都成为了阻碍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的实现,因此文章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意义将如何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使其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分析如下:
一、国企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应用的意义
(一)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建立了统一的会计核算中心。能够清晰的掌握企业整体的财政支出和管理状况,能够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有效的解决;同时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实现合理的资源整合。
(二)能够实现对预算的控制,降低财务风险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这种制度下信息反馈速度快,有利于及时采取有效的问题解决方案。对于领导层来说,做好必要的资金支出计划是其主要任务之一。这样有利于下属企业在相对合理的预算内完成任务,实现合理的预算管理,使财务风险大大降低。
(三)控制资金短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后,下属企业不再具有独立管理资金的职能,很好的控制了因为超预算等原因造成的资金短缺。由会计中心对企业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支配,所有款项的申请都要经过会计中心的严格审核。对下属企业需要的资金量进行正确的估算,降低资金沉淀,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另外,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之后,核算中心是通过对外结算的银行账户取得贷款,使企业资金成本降低,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四)提高了国企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很好的控制资金挪用等财务犯罪现象的发生,能够确保财务信息的质量,并且对下属企业的财政现状的考核更加合理。财务人员所做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更加真实,也为国有企业管理者正确的判断企业现状提供了基础。
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集权和放权的平衡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利于管理者实施统一的管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管理者的放权尺度以及管理力度就十分重要。如果过分的放权,就会导致企业管理者无法对下属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造成下属企业的现象出现;如果管理过于严格,就会造成下属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因此,如何实现集权与放权是国企实施会计集中管理制度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会计核算中心和其他财务管理部门缺乏相互的配合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使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都落到会计核算中心上,缺乏其他财务管理人员的配合,这样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不完整性,影响财务管理的效率。同时,许多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不完善,对会计中心本身的监管不够,导致许多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核算部门,审计部门之间相互配配合不够默契,监管力度不够,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偏低。
(三)忽视了会计的基础工作,过分重视会计的监督功能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会计中心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就是对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和支出状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利用不合理现象的发生。但是同时,会计的基本工作以及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就会被忽略。会计的基本职能得不到保证,导致相关工作效率低下,业务发展缓慢。
(四)加大了工作量,造成业务处理混乱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后,企业财务中心各个职位的人员工作范围增大,因此需要大量的岗位流动。这样由于专业性的问题,使企业在处理财务问题方面出现了混乱的局面。如果不能做出及时的调整,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长此以往,财务人员的能力会受到影响,企业整体工作效率下降 。
三、改善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的途径
(一)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并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实施,要明确各个部门以及个人的职责。只有这样,统一管理与个人自我约束之间相互配合,才能够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优势真正的体现出来。同时,要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书面上明确员工职责,管理手段以及奖惩措施等,合理的解决集权和放权尺度问题。要改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就要制定统一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并要求下属企业严格执行。明确各个下属企业的经济业务,避免重叠。管理层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进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核算中心的内控力度,避免业务流程上的疏忽,加强会计核算中心与管理部门以及国家审计中心的配合。保证企业资金支出和管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建立企业内控制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
采取会计集中管理核算制度后,虽然有统一的核算中心来进行管理和核算。但是下属公司的作用不能忽视,他们应强化实物资产管理意识,对企业会计核算以及资产保值进行监督。而要做到这一点,要通过加强企业内控制度来实现。无论是企业集团还是下属企业,都应该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财意识,组织专门的人员,对下属企业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完善企业约束机制,使实物资产管理实现目标责任制。并通过培训,使员工对实物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以及对风险的意识增强。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水平,实现会计职能转型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水平包括提高其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使会计人员对工作流程了如指掌,并对会计人员的工作提出阶段性的要求,要求员工顺利完成每个阶段的任务,使员工能够及时发现每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改正。同时,会计人员要树立集体观念,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当然对于管理部门来说,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应采取合理的奖惩方式,对会计在工作中的有效表现给予肯定并进行经济鼓励。总之,与传统的管理模式不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管理方式上更加合理。但是,许多员工对这项管理制度的认识不深,因此要通过一定的企业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使他们的管理观念有所转变,在确保会计做好基本业务的同时加强其管理能力。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相互统一
四、 结束语
作为企业的核心业务,财务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如何正确的进行业务的判断,财务的支出是企业工作的核心,是企业会计最重要的职责。会计集中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性。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国有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仍需提高,管理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当然对于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区别对待,不能盲目的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带来的。而是应该在肯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同时,通过不断的验证,使其不断的完善,使国有企业的集中核算制度逐渐的合理化,高效化,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许国平.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主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现代经济信息,2011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策
随着全球化经济一体化发展速度的加快,资本市场日常活跃,资金流转速度也逐渐加快,中国国有企业若想在全球化的经济体系中赢得稳固地位,就要顺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凭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综合分析国际市场动态和走向,做出准确地市场判断和战略布局,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也起到了带动作用。因而,会计信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资本市场有效运作、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
一、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1.会计核算方式不规范,直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一部分
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业务操作,如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不遵循记账规则、会计科目记录混淆、企业现金资产核算不清、发票使用混乱等。二是有些国有企业为了虚报营业利润,大额往来款长期单方挂账,造成企业利润报表中项目金额不真实。三是一些国有企业在成本、费用核算中随意性较大,将一些费用成本支出转变成投资资产进行核算,导致国有企业投资资产金额不实,虚增了企业利润。
2.会计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且不及时,缺乏客观性
很多企业非常不愿意披露会计信息,经常出现推迟滞后现象,完全不依法履行主动披露会计信息的义务。经调查发现,我国上市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现象,或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会计信息,或是一些过期的数据信息。其中,部分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是经过人为加工处理过的,虚报财务状况和营业利润,为的就是以虚假利润套取更多的投资。
3.国有企业税费计算混乱,缺少科学标准
一是随着企业集团化发展的逐渐深入,大型国有企业之间必然会发生一些关联交易,然而有些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过程中仅依靠内部结算单据进行收支货款,并没有开具正式的发票,没有按照规定计提税金,造成我国应收税款的流失。二是,国有企业对税费计算管理意识较差,缺乏对税务知识的认知和了解,导致企业管理层在制定战略规划和拓展经营业务时没有将税费风险考虑在内,从而产生一些涉税问题。
4.财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较差,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财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较差,只会从事一些简单的记账,报账的会计基础操作,根本难以适应信息时代职业会计的素质需要。二是国有企业中有一些老会计,他们的业务水平是比较高的,但是思想相对保守,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对现行的会计电算化和相关财会法规缺乏了解,这就会造成工作上的失误,会计信息容易失真。
二、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1.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科学规范会计核算和税费计算的方式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会计制度,首先是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财务工作流程的规范标准、岗位职责、会计审计核算、内部稽核等具体内容。该制度严格规范了财务工作流程和会计核算方式,所有原始凭据、账簿、审批报表都有统一的标准模板,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原始凭据必须有经办人员和财务主管人员的共同签字才允许记录入账。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登记入簿、会计报表都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衔接传递,以方便日后财会人员的内部稽核。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要保证会计指标口径的一致性,这样才能确保账面清楚。其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大型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依法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关联交易过程中要依法开具发票,按规定计提税金,避免税款流失。最后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要强化税费管理意识,深入学习、了解我国的税务知识,如法律凭证、会计凭证、税务凭证三证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做到三证统一既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成本,又可以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2.会计工作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沟通,及时、准确披露会计信息
第一,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的财会技能和知识,还要与时俱进,首先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流程有一个全面、初步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在此基础上设置账簿,规范账簿登记环节和标准,以科学的方式开展会计核算,汇总成会计报表,为生成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财会人员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之后,就要深层次的挖掘这些财务数据背后的各项经济业务情况,针对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的成本费用的增加、相关业务项目的增减、企业负债率、偿还率等加以详细分析,判断出国有企业的该项经济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会计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紧密连接之后,就会大大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要及时、准确披露会计信息。从国有企业自身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从外部环境来看,就是要完善和健全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3.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体系
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就要改变以往传统的行政组织结构,精简部门、人员,建立起新型的矩形管理组织框架,提高管理效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之间的职责要明确,分工合作;政企分离,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避免“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实现国有企业的股权优化。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外部制度方面确保提神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1)内部监督:落实内部稽核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内部稽核是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重点在于对原始票据、凭证的审查、复核,主要包含了检查原始凭据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字迹清楚,应附的旁证材料是否齐全,其次是审核发生经济业务的双方当事单位、业务发生时间、地点、真实性等。国有企业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要发挥其职能作用,确实负责好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企业资产登记入账、支领、储存手续是否齐备;原始凭证是否规范;发票使用是否规范;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是否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等。(2)外部监督:政府和社会双向发力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人员要具备高素质的财务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开、透明监督;严格规范监督流程,提高执法监督的力度;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将矛盾纠纷化于无形的同时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注册会计师凭借其高水平的业务素养,理应成为社会监督的主体;国家审计机关要对社会监督结果定期抽检、审计,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4.加强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
首先是定期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包含财会理论、财经法规、财税常识、会计实操等,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财会业务培训教程。基于目前国有企业现职会计人员主要分为三阶段的业务培训,第一阶段是基础岗前培训,主要针对的是刚刚迈入会计岗位的职工。第二阶段是在职培训,主要是针对财务人员不同的岗位开展相对应的业务技能培训,分门别类,重点突出。第三阶段是提高扩展培训,培训的内容会扩展到经济法、税法、审计等专业领域。其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可是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也是不能忽视的。会计人员要重视自身修养建设,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企业工会要发挥其效能,在员工中普及法律常规教育,知法、懂法、守法。最后,国有企业必须要建设起公正、严谨的考核激励制度,也就是将会计信息质量与业务考核相联系。会计信息失真率将会纳入会计人员的绩效奖金、职称评定、年终奖金的考核标准中,这样可以有效激励会计人员爱岗敬业,客观公正、严于律己、依法办公。
三、结语
在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中,财务信息也走向了国际化的趋势,为了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就要不断的努力、探索,切实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然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是一个短期就能见效的工作,而是充满了困难、挑战的长期拉锯战,只有经历了挫折的锤炼,我们才能建立起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特点的会计信息质量体系。
参考文献
[1]邓朝迪.如何提高中央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J].财会探析,2014,(5):177-178.
一、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理论基础和效率评价原理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是矛盾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会计委派制是现实中矛盾的产物,《会计法》、《公司法》明确赋予企业决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自主权,然而现阶段,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其他非国有小股东的 “沉默”(“沉默”源于力量弱小、分散而联合成本较大),加之经理市场、会计人员市场的不健全因素导致企业监督弱化,赋予的决定会计自主权反而成为企业经营者控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现“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手段,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国家所有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被动一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解决这一矛盾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强化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监督以及注册会计师监督等“外部人”监督职能,防范“内部人”道德风险,然而由于“外部人”与“内部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两端,“外部人”的博弈成本是高昂的,“外部人”获取信息对称的努力总是滞后于企业信息的变化和更新速度,同时现行的外部监督机制及其介入企业会计信息的方式是事后监督,时效滞后,无法从根本上防范带有过程性特征、无时无刻都可能发生的“内部人”道德风险,监督起作用时,损失已无法挽回;另一途径则是通过实施会计委派制,分化瓦解“内部人”控制阵营,将会计纳入所有者或出资者阵营,实时监控企业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状况,实现基于信息对称前提下的企业“内部人”之间的博弈,通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责任主体相互制衡机制并与外部监督要求有效衔接起来,控制和防范“内部人”道德风险,其代价是,阻滞了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组成因素的内在联系,使会计职能外化于单位法人,导致与单位法人目标不一致时的机制风险。在当前环境下,显然第二种途径,即实施会计委派制是一种成本较低的现实选择。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对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主要有委派财务总监制和委派会计负责人制。财务总监制,由财政(国资)部门向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审查会计报表,对重大财务收支和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并对其定期考核与轮岗。委派会计负责人,由财政(国资)部门或财政(国资)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向中小型企业委派财会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按“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进行管理,对委派的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福利等统一管理。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效率评价原理。我们要判断一种制度的效率,就是要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的比率并加以评价。对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成本主要由委派制度运行成本、企业“内部人”博弈增加企业运行的成本及其可能引起的机制风险导致的损失、与外部监督相衔接而减少的外部监督成本三部分组成,而收益则主要由因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决策水平而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带来的收益、因强化财务监督遏制违规违纪现象而减少的损失两部分组成。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可以根据这一效率评价原理选择相应参数建立数学模型,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作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决策依据。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理论基础和效率评价原理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是政府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的一种自我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则不像对国有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那样矛盾突出。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事业单位本身就是政府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和政府职能外延的载体,是广义上政府的一部分,因此,对之实行会计委派制只是政府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的一种自我完善,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产权矛盾。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在于以制度确保会计人员正常行使核算、监督和管理财务活动的职能,坚决抵制单位领导的错误指令,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可分为直接管理形式和集中核算形式。直接管理形式,是以政府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人事、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集中核算形式,是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和银行账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结算,统一发放工资,统一财务公开,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的一种会计委派制度。从实践看,两种委派形式各有利弊,但集中核算形式显然更具有理论上的纯粹性和典型性,因此在这里,笔者选择它作为讨论会计委派制效率的样本。
集中核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高级形式。会计集中核算基本运作方式是在保持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一律取消会计岗位,撤销银行账户,其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行政经费、事业费、专款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在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其本质是政府直接介入单位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打破“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从源头上控制了资金收付,强化了财政监督管理,从制度上防止了单位任意支配资金的可能性,并对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编制部门预算起到信息反馈和决策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不应忽视实施会计集中核算面临的一些基本,首先是制度矛盾,会计集中核算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分离开来,分别由核算中心和单位行使,一定程度上使得单位财务管理职能弱化,同时导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两种职能基于利益目标不同的反复“博弈”,产生交易费用,单位的资源配置效率;其次是机制边界,由于核算中心的规模是有限的(这主要取决于实施集中核算的成本和收益比较),过大的、过于复杂的资金活动量往往使会计人员疲于应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无力兼顾动态单位财务状况而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决策机制的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