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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 立法意图 企业清算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或节税,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企业在重组中进行税收筹划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之间、企业的不同组织方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以求实现企业资产的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筹划行为。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1.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通过配置资源和规范经济行为,对税收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实现有效地避税,进而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纳税支出,增加企业收入,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税收筹划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要想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就必须对企业经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现行税制的发展与完善。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通过征纳双方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可以找出现行税制存在的漏洞,从而推动现行税制结构的不断优化,进而构建更符合现代社会体制的最优税制体系。
4.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企业税收筹划是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纳税人通过合法的方式实现最优纳税的目的,从中要避免因进行避税而承担的触犯法律的风险,这就要求纳税人拥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即节税,是一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的经济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律规定,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法律的角度看,偷税是违法行为。节税从形式到内容完全合法,体现了国家税收政策意图,是国家税收政策所鼓励的。
2.从行为过程看,偷税是通过违法手段将应税行为转变为非纳税行为,从而直接逃避自身的应纳税责任;节税是通过避免应税行为的发生,达到减少税款支出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从社会影响看,节税虽然相对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但由于它符合国家的立法意图,减少的这部分财政收入等于国家给予纳税人的一种财政补贴;偷税不但直接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违背了国家政策导向,使国家不得不防范这些行为。
4.从国家的对待态度看,节税由于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和遵守,国家一般给予鼓励和认可;对偷税,国家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对避税,由于它暴露了国家税法的不足和漏洞,国家一般通过完善税收法规来治理。
三、举例说明在企业清算中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宣告终止经营以后,除了因合并与分立事由外,终止企业法律关系,消灭其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清算中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推迟或提前企业清算开始日期,合理调整清算所得和正常经营所得,尽量造成亏损,冲减利润,降低企业整体税收负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清算年度,应划分为两个纳税年度,从1月1日到清算开始日为一个生产经营纳税年度,从清算开始日到清算结束日的清算期间为另一个清算纳税年度。清算日期的选择,会影响到两个纳税年度的应税所得,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所以,通过改变企业清算日期,可以减少企业清算期间的应税所得数额,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如,某公司股东会2008年8月20日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于8月31日宣布解散,并于9月1日开始正常清算。公司在成立清算组前进行的内部清算中发现,2008年1至8月份公司预计盈利50万元。于是股东会再次通过决议将公司解散日期推迟至9月25日,并于9月26日开始清算。公司在9月1日至9月25日共发生费用80万元。按照我国现行税制规定,企业清算期间应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即这80万元费用本应属于清算期间费用,但因清算日期的改变,公司经营年度由盈利50万元变为亏损30万元。
四、企业税收筹划所应注意的问题
1.要以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为准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多个税种的综合体,各税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所以,企业合并税收筹划不能仅仅考虑单个税种,顾此失彼,为筹划而筹划,而要通盘考虑企业整体税负降低才是理想的、成功的筹划。
2.要以成本效益为原则。利用企业合并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只有当筹划方案所得大于支出,企业合并后未来净现值大于合并前未来净现值,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税收筹划。
3.要考虑企业合并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由于被合并企业原有的人员及价值观念、企业文化、资源和制度结构等,都可能与合并企业有很大的差距。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对被合并企业的整合、管理等后续支出存在时空上的差别,在某种程度上对合并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同的影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采取何种方式合并,不能片面强调税收成本支出最低的方案,必须兼顾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多方面的因素加以权衡。
五、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对策
1.树立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针对人们对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错误认识,可以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重点介绍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和税收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别,以及税收筹划可能带来的收益及存在的风险。税务征管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让纳税人了解自己享有的税收筹划的权利,从而让纳税人对税收筹划有更正确的认识。
2.国家要尽早完善税收筹划的立法工作。为了促进税收筹划业务的快速发展,首先要完善税法,修改税法语言表述不清或不明确之处,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其次,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维护纳税人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在相关法规中加以明确,在税收立法过程中,要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提到重要的位置。
3.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税收筹划由于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应具备法律、会计、财税、金融、管理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作为企业应加大对税收筹划人员的培养,对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成功率。
4.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因此,企业要充分掌握与本企业纳税筹划相关的各种信息,只有充分掌握了这些相关信息,才能周全地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把各类因素对税收筹划方案形成的风险降至最低,从而合理地规避风险。
5.税收筹划方案要具有综合性和前瞻性。税收筹划方案要从整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纳税支出的节约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因此,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利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选择税收筹划方案的核心问题。同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具有前瞻性。要开展税收筹划,纳税人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准确了解从事这项业务的过程和环节,涉及的税种和税收优惠等。对于税法修正的情况,要加以密切关注,及时对筹划方案作出调整,从而防止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筹划方案的失败。
参考文献:
[1]何鸣昊、何F燕、杨少鸿.《企业税收筹划》.企业管理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
[2]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法基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11月;
摘 要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履行的行为。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合法地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效益,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与国家税收的稳定。本文从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现状及改进措施三个角度来进行阐述。
关键词 税收筹划 重要性 税收筹划改进
企业税收筹划指的是在不违反税收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重新安排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生产经营,以实现企业的税后利益最大化。税收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与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所有企业都希望能够有效、合理地控制好企业的成本,获得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可以有效、合法地降低企业税务值,提高企业的资本回收率,促使企业进―步的发展。
一、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一)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有短期和长期两种作用。从短期讲可以降低税收,节约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从长期讲,可以提高企业的纳税理念,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性,具体分析如下:
1.降低税收的负担。降低税收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就是为了使用合法的措施来降低企业的税收。降低企业税收包括绝对降低和相对降低两种。绝对降低,指的是在保证企业业务流量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纳税额。相对降低,指的是保证企业业务流量的涨幅大于纳税额的涨幅。
2.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涉税风险指的是在纳税过程中采取应对措施时会涉及到的风险,主要有:(1)经济风险。有些企业由于对税收信息、税法公司了解的不够,交多了税。此时虽然没有违反法律,但却会损害自身的利益。(2)“权力税”的风险。由于我国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较不完善,某些地域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出现企业“权力税”的情况。(3)法律风险。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税收,会选择逃税、漏税。这样虽然少交了税,但却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风险。(4)心理风险。企业如果有逃税、漏税的行为,那他们不仅要承担法律风险,还要承担逃税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果企业依照法律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则可以规避上述所有风险,保证企业的健康运营。
3.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决策风险。由于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的筹划行为,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提前进行各种企业数据的计算,需要提前做好企业的预算。在此过程中,企业可以提高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的掌握,规避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企业稳步发展。而且由于企业在此过程中,还会对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好相应的对策,可以极为有效的降低企业的决策风险,提高企业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4.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企业不断学习如何运用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不但可以发现税收筹划行为对自身效益的提高,对风险的规避作用,还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潜移默化的提高自身的纳税意识。
(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对社会的意义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但对企业自身有很多好处,对整个社会也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了企业的支出,他们可以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它领域,节约了社会的资源,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的社会起到很大的帮助。其次,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还可以稳定国家的财政收入。因为税收是我国财政的最大来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保证了纳税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执行的,可以保证我国税务收入的稳定,也间接保证了我国财政收入的稳定。最后,由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而企业与他们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关系,也就促使了税务行业的发展。
(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对国家相关政策完善的意义
法律保持极好生命力的关键在于不断的进行执行。当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就相当于在执行税收相关的法律政策。法律既可以规范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还可以引导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朝着健康的方向进行发展。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实践过程中,法律政策可以进行不断的改进、实践、完善,最后得到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
二、目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偷税、漏税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要在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内使用相应的措施,来实现降低税收、 提高收入的目的。但是很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偷税、漏税,全然不顾国家法律,损害国家的利益。一旦被发现,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低
由于税收筹划会涉及到法律、财务等综合性的知识,对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很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税收筹划的成效占很大一部分因素。但是目前在多数企业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都是会计人员,不能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这对顺利完成税收筹划造成很大的障碍。
三、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效果的改进措施分析
(一)做好前期的企业信息收集与整理
做好税收筹划的前提是有丰富翔实的企业基础数据,比如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企业决策数据等。因此,要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效果,就必须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正确性,还要与时俱进地使用网络系统建立信息收集、整理的系统,可以随时调出查看并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二)规避涉税风险
虽然说企业的税收筹划都要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来进行,但涉税风险并没有完全消除。想要有效的规避涉税风险,企业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岗位来从事这一工作,其次要从外界聘请相关的专业人才对企业的财务和生产经营状况做出评估,最后要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和企业的财务工作结合着进行。
结语: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但对企业自身有很多好处,而且对整个社会乃至国家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虽然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较不完善,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但企业只要做好信息收集,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与发展情况相结合来进行税收筹划,都可以做到节税增收,选出能使企业收益最优、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 曾嵘.试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改进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8):64.
一、税收效应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商品的购买量。从税收角度而言,所谓收入效应是指由于课税或增税使纳税主体的收入发生变化,改变总体收入水平,使纳税主体境况变坏的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大小由纳税主体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之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的。平均税率高,税收负担重,则对纳税主体的收入效应大;反之,则产生的收入效应小。一般来说,税收的收入效应不会对纳税主体“工作努力”产生妨碍,因为税收增加会使纳税主体收入减少,所以纳税主体为了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不得不减少闲暇等其他方面的享受,能激励人们更加发奋工作。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从税收角度来看,所谓替代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实行差别税收待遇,使某种商品或劳务与另一种商品或劳务之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导致人们改变对各种商品或劳务的选择,用一种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商品或劳务来代替征税的或税负重的商品或劳务。替代效应是由税收的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替代效应越大;反之则越小。一般地,替代效应不利于鼓励人们努力工作,而会导致人们增加闲暇。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税收对纳税主体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税收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课税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们通过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同时也是对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最好证明,即,一定程度的税收负担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纳税主体产生收入效应,激励“工作努力”;税负超过一定限度,不仅不能取得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激励逃避税收。政府课税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纳税主体相应的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工作努力”,力图淡化税收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激励与制约
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有两种:其一,税收自动稳定机制。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例如政府对所得课税,在经济衰退时期,纳税主体收入下降,即使不改变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国家课征的所得税税额也会自动下降,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减少的幅度大于纳税主体收入下降的幅度,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纳税主体的收入上升,国家征收的所得税相应自动增加,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增加的幅度会大于个人和企业收入上升的幅度,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其二,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的交替采用减税和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根据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对比状况,以及总供给与总需求内部结构的分配状况,通过增税或减税措施,以及税负差别待遇,调整人们的收入分配状况和消费水平,进而刺激或抑制消费和投资欲望,包括扩张性的税收政策和紧缩性的税收政策。比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措施,通过相对增加市场主体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从而促进国民收入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措施,相应减少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抑制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从而扼制社会总需求,防止经济过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调控方式的选择要求遵循“黑箱原则”,即要求把受控的经济主体作为一个“黑箱”看待。调控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1)税收政策的制定;(2)税收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3)受控经济主体整体的行为反应;(4)适时调整税收政策。具体来说,就是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深入到企业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经济主体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税收政策和组织实施,对所有的经济主体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及税收调控理论——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由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的基本描述及其对纳税主体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政府课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理论表明,政府课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依法维护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后的合法权益。纳税主体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筹划和安排,取得的任何经济利益,包括节税收益,归根结底属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依法治税是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前提。
2.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税收的正向回应。
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税收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关注纳税主体对税收政策的回应。就纳税主体而言,既然外在的税收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作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课税主体而言,运用税收调节经济旨在通过纳税主体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纳税主体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收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政府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因此国家可以利用的只有税收筹划。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不仅对纳税主体是必要的,对实现税收调节目标同样也是必要的。税收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3.税收调控范围和手段划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途径。
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得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纵向看,在不同经济时期,国家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看,国家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纳税主体行为是通过弹性税负来诱导纳税主体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领域里,税收筹划是可行的,是有利可图并且是安全的,是国家所鼓励、所利用的。而在税负无弹性的领域,税收筹划则是无为的、无效的,纳税主体减轻税负的行为,只能是逃税或避税。这也表明,如何根据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途径。
4.税收调控方式决定了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
税收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经济主体总体上一视同仁的激励与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针对具体的纳税主体,不同的纳税主体所面临的是同样的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纳税主体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实现,而企望得到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现实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作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税收筹划应及时与税收政策变动作出相应的配合,与时俱进地更新税收筹划的内容与方法,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某些今天看来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明天则可能是偷税行为。
四、影响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分析
分析影响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目的在于:把握税收筹划的必要程度,即纳税人在财务规划中把多大精力放在税收筹划上是适宜的;了解税收筹划大致范围和可能达到的程度有多大,节税潜力如何;能带来最大节税利益且又最简便易行的途径何在以及税收筹划所应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
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税收负担水平。税收负担水平包括宏观税收负担和微观税收负担水平。从宏观上看,衡量一国税负高低的公认指标是税收总额T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微观上看,衡量一个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一般不是单纯以某一税种的税负来衡量,而是以企业资本回报率即资本收益率来评价,资本收益率是净收益与利息支出之和同投资总额之间的比值。通常情况下,税负越轻,资本回报率越高,税负越重,资本回报率越低。
税收负担水平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税收负担水平决定税收筹划的广度和深度。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较低,企业税负可以承受,纳税人就没有必要精心筹划节税策略。因为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还要花费一笔节税成本,而所取得的税收利益对资本回报率影响又不大,此时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水平高,税收则成为影响资本回报率的重要因素,是否实施节税策略结果是完全不相同的。其次,国家间税收负担水平的差异,影响跨国纳税人的投资决策。由于国际市场上不同国家或地区同类商品税负轻重不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税税负水平也有高低之差,相应的投资回报率也相当之悬殊,所以跨国纳税人在实施经营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时,往往青睐于税负低的国家或地区。
其二,税负弹性。税负弹性是决定税收筹划潜力和节税利益的关键因素。税负弹性越大,税收筹划的余地和可能的节税利益就越大,税收筹划就越有利可图。在一次性总额人头税制下,由于不具有税负弹性,不产生替代效应,纳税人就没有税收筹划的余地。而在多种税、多次征的复合税制下,各个不同的税种各有不同的弹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其中,主体税种由于覆盖范围广、税源大、税法规范相对比较复杂,其税负的伸缩性就较大,成为税收筹划所瞄准的主要税种。
税负弹性取决于税种的构成要素,其中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项目、税率和税收优惠。由于税基的宽窄、扣除的大小、税率的高低以及税收优惠的多少,都有较大的弹性幅度,因此各税种构成要素的弹性大小就决定了各税种的税负弹性。一般而言,所得税的税负弹性要高于其他税种,也就成为税收筹划的主要税种。
其三,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通过给予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优惠反映了政府行为,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偏好来实现的,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运用。
税收优惠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引导其投资方向的指示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既方便、又安全,而且税收利益非常可观。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加强措施
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的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其中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占据了国内企业总数量的99%左右,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了80%,并且为我国税收提供的贡献已经超过了50%。由此可见中小型企业的市场地位正在逐渐提升,但其资金和技术相对薄弱,内部管理体系较差,无法形成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导致其难以进一步发展。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税收是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的一种手段,由政府的专门机构向企业实施强制性的非惩罚性的金钱课征,也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形势之一。而税收筹划则是指纳税的企业在现有的税法条文或框架之下,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基础,对纳税的方案进行优化统筹,进而减轻税款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可以说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工作本身还包含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生产管理、营销收益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也可以将税收筹划工作融入到企业财务管理的各环节当中,尽量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实际工作当中,税收筹划毕竟属于税法的边缘性操作,如果不够谨慎和专业,很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因此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高度注意。
二、目前国内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问题
税收筹划工作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比较广泛,同时也成为了跨国性公司发展和经营的重要手段。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国外的税收筹划模式大多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因此想要将其转化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规律的税收筹划模式就需要漫长的摸索过程。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本身技术、人力资源以及资金力量落后,更加难以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领导者税收筹划意识缺乏。由于国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研究较晚,因此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对这一概念还并不了解,其仍单纯地认为税收筹划行为就等同于偷税漏税行为。再者,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只注重对税法的学习和认知,认为税收筹划工作应全部由财务人员负责,自己不需要多做学习。同时很多企业管理者存在着经营陋习,习惯了拉关系找人脉,却忽略了国家法度的重要性,因此对于税收筹划工作不屑一顾,最终导致违纪违法行为。
(二)税收筹划工作的基础较差。税收筹划工作本身是一类财务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开展这项活动时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优秀的财务专业知识,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的要求非常高。但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当中高素质财务人才严重匮乏,甚至于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的财政体系仍不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率较低,具有违反法律的问题存在,而这些情况均使得税收筹划工作的基础不牢固,严重影响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
(三)国内税法体系不健全。我国的现代法律研究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其中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以及权威性,并且很多法律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透明度不足,实际操作性较差。目前我国税法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两大方面,其一是部分税法条令本身太过于笼统和原则化,没有对法律概念进行细化分类,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困难和无法认证的情况;其二是当前很多税法条款已经不适应我国现代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需要进行重新的研究和规划。目前国内常见的解决方法是定期由税务机关以文件的形式对各种政策进行解释和宣传,这样做仅能够解决表面问题,而无法真正为纳税人或企业提供方便,“补丁”的数量太多就会严重影响人们对于税法的认知,使得中小型企业无法根据当前的税法情况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完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内部环境措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主要指的是企业内部的人员认知和管理模式,只有先将内部环境完善才能够打造适用于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首先,要提高企业内部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认识,只有先端正和纠正认知才能够确保这项工作的进行。现阶段各中小型企业之所以无法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工作,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认识错误,其中部分人员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逃税漏税的一个过程,但却忽略了这项工作合法性的前提,还有部分人员则认为这项工作也是单纯纳税工作中的一环,使得税收筹划工作无法进一步开展。想要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认知,就必须要了解目前企业所处的税收状态,加强企业内部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培训力度,可以从企业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或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定期讲座的方式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进行指导和解惑。另外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将目光放长远,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减税效果,进而对其进行大力的支持。
其次,应该提升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加大企业人才招聘力度,同时对目前企业当中已有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的培养,打造一个专门适用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财务管理团队,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同时还可以建立责任制,明确每个财务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和责任。
第三,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并完善财务核算工作,为税收筹划工作打好基础。在实际税收验收工作当中,税务机构在调查时首先查找的就是企业的账簿信息,因此必须将账簿做到准确、透明、公开,这样就能够正确反映企业应缴纳税款的实际情况。同时会计所计算出的财务数据是企业应缴纳的税款的基数,也是财务部门征税的依据,必须保证其的准确性。
(二)完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外部环境措施。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主要指的是我国的法律制度。首先应对目前的税法进行完善,使税务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能够更好地依据法规,减低主观判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在法规当中应加入有关税收筹划的相关规定,使中小型企业开展这项工作时能够获得全面的法律指导。另外还要做好法规的细化工作,避免在制定税收筹划工作方案细则时没有法律依据。其次,政府应出面建立有效的税收筹划机制。这一工作主要是针对于部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政府应鼓励专门的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加强会计行业内部税收筹划培训师队伍的建设,这样就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的财务管理服务,利用较低的成本获得最优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收益。另外政府还可以出台部分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合理进行节税。
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是帮助企业发展的主要财务工作之一,企业应积极转变和纠正错误的认知,同时政府也应该积极采取配合和政策支持,帮助中小型企业建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保证其经营收益,进而为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作者单位: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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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违法、违规来减轻税负的行为,如偷逃税款。
(2)虽不违法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减税行为,如合法避税。
研究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
(1)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企业减税行为的认识更加全面和丰富。纳税人不交或少交税容易被视为纳税意识薄弱的表现,但并非所有旨在降低税负的安排都意味着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不足。
(2)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加合理、准确地解释和预测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而更科学地设计税收的立法意图,有助于税制的不断健全。
一、形成机制分析
一般认为,行为由内在心理因素和外在环境刺激所决定的。我们分析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形成机制,同样要从行为的内在心理因素和外界环境刺激两方面着手,即具体分析企业产生税收筹划行为的动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因素。
(一)动机分析我国目前的企业负担包括税收负担和收费负担两部分。“税”与“费”虽然共同构成企业负担,但两者存在着诸多的差别。从性质上讲,税收具有“公共”服务付费性质,收费具有“个人”服务付费性质;从征收对象上讲,税收向税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普遍征收,收费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受益者,只有享受了某此特定服务,才必须缴费,具有受益与支出的直接对应性;从用途上讲,税收是政府的集中性收入,不具有特定的用途,收费由于事出有因,因而各项收费具有特定用途。由于税费的上述差别及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企业往往更愿意支付与享受特定服务有关的费用,或者觉得收费相对无法避免。在这种费硬税软、先费后税的情形下,企业减轻负担的工作重点往往是设法减轻税负。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包括企业与股东、债权人、政府、职工等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经济人的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备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数字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如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在企业税负契约中使用会计数据作为决定税负大小的重要指标,则在税负契约执行过程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就会产生对会计数据及相关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的动机,以谋取其自身的利益。我国政府部门对企业税收计征依据及计征比例的明确规定,实际上隐含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在这一契约中,企业管理人员是人,掌握着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理性的企业自然具有强烈的利用现有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如仅凭利润征收所得税及各地区税率存在差异等)进行减税的动机。然而,企业减轻税负的行为动机最终能否体现为税收筹划行为,则主要取决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
(二)环境分析
(1)税法、准则的执行情况。税法、准则的执行情况对企业的减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如果税法、法规、准则得不到有效执行,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则企业就不会再费尽心思采取税收筹划行为,或者此时的税收筹划行为已异化为偷逃税行为。反之,如果税法、法规、准则得到有效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惩戒,则企业就有了更多的税收筹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纳税意识。纳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税收筹划。如果纳税人纳税意识低下,纳税人往往会采取公然违法税收条文的偷逃税行为。只有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到一定阶段,才有可能出现符合税法条文与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此时,纳税人按照立法意图、有意识地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及其它财务管理活动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
(3)财政的不公平程度。纳税人所感受到的财政不公平程度、财政支出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其自觉纳税的愿望,进而影响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积极性。政府支出合理,尽可能将税收收入用到“刀刃上”上,提高纳税人的财政公平感,有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并推动企业主要通过符合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
(4)企业经营行为的自主化。企业经营行为自主化是企业从事税收筹划的保障机制,企业经营决策权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其采取税收筹划行为的能力。例如:总公司的独资子公司由于受总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的制约,其经营决策权受到一定的限制,相应地,子公司采取税收筹划的能力明显低于总公司及其它经营决策权较大的企业。一般来说,只有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权,才具有进行税收筹划的能力,而经营决策权越大,税收筹划能力也越强。
(5)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如果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定得十分具体、明确,而且执法保障有力,则采取税收筹划的余地就相对小。而若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留有很多选择的机会,则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加。
(6)会计人员的立场。符合税法条文及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税收筹划的目标能否实现,从事技术操作的会计人员的立场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关于会计人员的立场,理论上仍然存在着国家立场和企业立场的争论。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会计的立场是由其所面对的具体经济环境,经济体制所决定的,而会计的立场将直接影响到税收筹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显然,会计的企业立场更容易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会计人员主要采取企业立场,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二、实现手段分析
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努力使税负减少,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贯穿于财务决策的各个阶段。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1)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选择。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2)融资租赁的利用。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由于各行业、各产品的税收政策不同,导致企业最终所获得的投资效益有所差别。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投资收益率。因此,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势必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
(1)投资单位组建形式的选择。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往往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选择适当与否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如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内的许多优惠政策;而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分支机构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亏损最终与总公司的损益合并计算,总公司因此可免交部分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创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宜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以使分支机构的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企业建立了正常的经营秩序,设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
(2)投资地区的选择。我国税制对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向这些地区投资,可明显减轻税收负担。
(3)投资方向的选择。国家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如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除执行15%税率外,还享受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的优惠;又如利用废水、废气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方向。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利润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所得税的主要依据。由于利润大小与企业所选用的处理经营业务的会计方法密切相关,而会计准则往往给企业提供了方法选择的机会,这便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即使会计准则规定得相当明确,企业也可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实现一定程度的利润控制并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实际负担。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到所得税的税基。一般来说,当物价逐渐下降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成本较高,应纳所得税相应较少;而当物价持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可相对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采取不同的折旧方法,虽然应计提折旧总额是相等的,但各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却相差很大,从而影响各期的利润及应纳的所得税。因此,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已成为企业实现税收筹划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免二减三”的税收政策,常常在初期阶段采用直线折旧法,而一旦税收优惠期满,开始全额上交所得税,则立即改用加速折旧法,以降低利润,减少所得税支出。
(3)利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例如,如果企业想少计当期利润,以减轻当期所得税负担,则往往可以进行以下调控,将本可在本期实现的收入推迟至下期实现,将本可在下期发生的费用提前至本期发生;提前增加固定资产,从而提高折旧费用;加快坏账损失的处理及固定资产清理的速度;以租赁形式代替固定资产的采购等。当然,采用这些手段的前提是不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
(4)利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也是税收筹划行为的重要实现手段之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规定,所谓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主要指:①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到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②合营企业;③联营企业;④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⑤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就关联交易本身而言,其存在的目的本该是降低交易成本,运用内部的行政力量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这就使得关联交易可能不采取正常基础上的正常交易价格,而是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成交(有时甚至是无偿的)。这样,关联交易在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同时,还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例如,由于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在税收待遇上有所不同,上市公司就会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由高税负企业向低税负企业转移,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这显然是一种税收筹划行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必须具备预见性的特征,即企业税收筹划应在计税依据形成之前、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时,通过对自身的应税经济行为的预见性安排,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时间的掌握及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控制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因此,上述实现手段中,有关筹资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行为更能体现税收筹划的这一特征,而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比较容易变形为应税经济行为发生以后的不合法控制,例如根据税前利润情况改变存货计价方法、不符合规定要求采用了加速折旧法等,此时的减税行为其实已异化为偷逃税行为。而且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往往是通过减少本期利润来达到减少税负的,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利润指标下降的负面影响。
三、结论与启示
1.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行为,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说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减税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