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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法;特点;成效;浙江嘉兴;秀洲区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292-02
在2014年下半年选择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先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秀洲区于2015年做出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统一监管”的改革思路,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促进了农村要素市场流动和价值显化,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截至目前,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交易信息250条,实施交易项目164项,合同总金额726.03万元,合同款当年兑现率为100%。
1 主要做法
1.1 成立机构,建立平台
秀洲区设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依托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各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并为交易分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确保交易正常开展。交易品种在原来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增加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出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转两大交易品种。同时,运用现代信息化网络技术,区级建立集管理、服务和监督于一体的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
1.2 制定政策,明确指导
区农经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秀洲农〔2014〕118号)、《秀洲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秀洲农〔2014〕161号),明确建设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为各镇(街道)建设提供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区级要求,也分别制定平台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为稳步推进平台建设,区农经局专门指定专人,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区农村产权交易的范围、品种、交易行为等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1-3]。
1.3 分步实施,稳步铺开
为确保平台建设如期完成,秀洲区首先在新塍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其余镇(街道)稳步铺开。为了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新塍镇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结合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需要,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职责、交易中心流程等上墙,接受村级以及投标者的监督。其他乡镇在指导村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及时完成资产(资源)登记、数据录入、图片扫入和软件调试。经过多方努力,2014年底全区7个镇(街道)基本完成了平台的建设[4-7]。
1.4 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按照村级为主、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由镇(街道)纪委、农经、招标办和民主理财等人员组成监督员队伍。镇(街道)通过账实核对、委托中介评估等方式,详细摸清房屋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现状,并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系统,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库和秀洲区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实现对接,实时监管农村集体产权市场交易情况。各村建立健全本村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并详细记录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
2 主要特点
2.1 管理全面
为了建设资产交易平台,在2013年下半年各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已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合同和工程建设所有状况全部录入三资系统,做到全方位监管。
2.2 交易分级
单项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由各村委托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单项底价在20万元以下的全部纳入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统一交易。
2.3 操作便捷
建立资产管理和交易网络信息化系统,实现网上信息公开、网上实时监管,平台资产登记简单、操作方便快捷。
3 取得的成效
3.1 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
政府主导的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框架下,从交易项目的受理审核到项目实施的后续监督,产权交易实行“六个免费”,即免费信息、免费政策咨询、免费业务指导、免费提供合同文本、免费交易鉴证、免费跟踪服务,做到了交易规范。为了防范风险,保障土地流出农户的合法利益,2015年起各村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专户,依照合同向流入方收取的“设施折旧费”中,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提取进入专户,作为本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3.2 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增收
各级产权交易平台实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村集体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村集体所有房屋、渔塘等租赁、转让全部强制进场交易,促使集体资产运营市场的规范发展。如新塍镇观音桥村1年来共申请交易村级集体资产4处,租金收入达16.65万元,其中老菜场已荒废多年,这次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最后拍出10.25万元的租金,有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增收。
3.3 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盘活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村集体资产股权等财产性资产,成为农民占有、支配、处置各类财产性资产的自由流转交易平台,给农民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收入增长。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已累计达1.29万hm2,流转率63.38%,平均流转价格15 000元/hm2左右,5.2万农户获得土地流转收益;2015年底2个街道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1.65万股东领到了股金分红,平均每人增收1 578元。
3.4 推进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农村集体产权市场交易模式转变了村干部管理集体资产的观念,在村干部中形成有标必招的氛围,镇街道纪委、农经及民主理财成员代表、标的物座落所在组股东代表等人员的现场监督,全体村民的积极参与,推进了村级集体资产经营上的依法、规范,管理上的公正、公平,转变了村干部管理集体资产的观念,消除了干群矛盾隐患,避免集体产权“圈子内交易”,有效防止了低价交易、长期出租等暗箱操作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区农经局至今未接到因当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不透明而引起的农民上访案件。
4 参考文献
[1] 方志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研究[J].科学发展,2011(8):80-86.
[2] 陈国胜,吴呈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以温州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2(1):476-480.
[3] 曹昌伟.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中的治理架构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探讨,2012(6):76-79.
[4] 毛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36-39.
[5] 冯卓,詹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探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2):93-96.
代表性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基本情况
广东省
200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广东省顺德市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2003年,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2005年6月,《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颁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两年多来,广东全省21个地级市中有12个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流转土地1611宗,计1108公顷,涉及价款14.3亿元。流转工作基本以补办手续为主。开展流转的12个市中,经济比较发达的佛山市、东莞市开展得较好。佛山市5个区中,1个区(顺德区,原试点的顺德市)开展得较好,两个区刚起步,两个区未动。
顺德区开展流转以来,自2002年12月至2006年3月,共办理流转494宗,流转面积224公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收益3.8亿元,政府收取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3410万元、契税1461万元,流转土地中工业用地占98%以上;办理再次流转5宗,面积约3公顷;办理抵押23宗,面积约17公顷,贷款金额2521.3万元。从流转分布区域上看,流转的基本是城市周边的零散地块,没有大块土地。
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市属于苏南经济圈,乡镇企业一度异常发达,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开始改制。为配合乡镇企业改制,1996年苏州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充分利用当时政策比较宽松的机会,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为绝大多数乡镇企业改制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手续。该市的乡镇企业改制早已基本结束,全市共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5333公顷(当时乡镇企业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约1.33万公顷),其中有1/3掌握在村里,只租不卖。
苏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已经过去,现在面临的难题是流转以后如何完善、产权如何明晰。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芜湖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濒江近海,处于沿海开放向内地梯度推进的交汇点,是国务院确立的五个沿江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水平位居安徽省前列。
1999年11月,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试点方案及《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试点工作首先在5个镇封闭进行。2003年4月,经国土资源部同意,将流转试点扩大到15个镇。从2006年2月起,芜湖市流转试点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
芜湖市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基本围绕乡镇政府实施镇域规划、建设工业小区进行。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动因与模式
根据广东省、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芜湖市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践分析,依据动因,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归纳为三种模式。
经济发展驱动型的广东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发展迅猛,特别是工业得到长足的进步。工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不仅国有建设用地市场流转频繁,集体建设用地也被卷入市场进行流转,形成广东模式。
广东省因势利导,对流转进行规范,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具体的操作与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出让、转让、租赁等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主体发生改变。
乡镇企业改制型的苏州模式
在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使乡镇企业原来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纳入资产管理,苏州市要求乡镇企业改制时更换土地使用权人,形成苏州模式。
具体规定是:乡镇企业通过转让、出租、作价入股改制的,必须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办法转换土地使用权人或更换实际使用者。
乡镇政府推动型的芜湖模式
芜湖市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实施城镇化战略,开展了乡镇政府推动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成芜湖模式。
流转的实质就是乡镇政府自行供应建设用地、经营建设用地。具体做法是:首先明晰集体土地产权,承认土地承包现状,确定土地所有权;然后由乡镇的土地发展中心同农村集体和承包者签定有偿流转合同;将流转来的建设用地进行前期开发,再按照“三集中”原则,将建设用地转包、出让或者租赁给用地者。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三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这项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中也存在一定问题。
土地市场失灵问题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质是允许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我国现行的土地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由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为各项建设供应建设用地。如果允许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会不会造成新的混乱?会不会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冲击,影响政府土地收益?会不会出现征地难,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会不会最终导致市场失灵?
政策本身需要完善
广东省认为由于目前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只是政府规章,处罚措施力度不够。对于流转后闲置或进行房地产开发,以及不进行公开交易等行为,只能责令改正,措施不够有力。
芜湖市认为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需要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地确定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关系。
流转的前提需完善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一是完成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建设规划;二是拟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完成权属调查、登记发证工作;三是用地必须合法,不存在纠纷和矛盾。一般看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地方,往往是前提工作做得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而大部分地区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权属、用地合法性等问题没有解决好,加之经济不太发达,即使有相应法规,也难以操作。
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拒绝集体建设用地抵押,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不愿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这说明集体建设用地要获得国有土地同等权利,不仅要修改土地管理的法规,还要修改金融、税收、财政、司法等配套政策。
同时,一些试点地区的情况表明,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流转土地后农民的长远生计。
此外,要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实中,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容易演变为村干部所有,流转的土地收益也经常被村干部支配,因此必须对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流转新增建设用地操作困难
各地均认为由于规划、用地计划、占补平衡、规费制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流转新增建设用地操作困难。每年各地农转用指标非常有限,对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的需求都难以满足,不大可能保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增建设用地。同时,流转的农转用报批规费标准与征用相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积极性。
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建议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不必搞一刀切,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流转的实际需求、国家宏观政策环境、土地市场建设和城市规划实施等,根据征地安置等情况,以及管理现状,开展试点,逐步推进,积极探索流转管理办法。
在试点范围的选择上,一要看规划、权属、合法性等流转前提条件是否具备,二要看经济发展状况,三要看乡(镇)政府和农民是否有积极性。
实施流转管理必须做好流转的基础工作
一要高起点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二要界定好集体土地产权;三要摸清底数,解决好原来的违法违规用地。
完善流转的配套法制建设
一要在制定流转政策的同时,修改完善金融、税收、财政、司法等配套政策,打开实现集体土地抵押权的通道;二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流转土地后农民的长远生计;三要加强集体产权制度的研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集体积累的处置办法,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护农民财产权益。
一、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理顺产权关系,加大资产整合力度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项目为依托,以产业和行业为联系,通过对企业资金、资产、产品、项目等要素的优化整合、优势互补,采取股份制改造、兼并(合并)重组等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改制。通过改革改制,联社系统近三分之一的企业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同时,加大企业资产重组和整合的力度,充分优化企业资产,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达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对有资产、有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基础较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推动其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底,共有27户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改制,理顺了产权关系,确定了联社资产在改制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其中:联社股权比例最高为65%,最低为5%)。通过企业改制,明晰了产权关系,进一步激发了企业自主发展的活力,使企业生产经营实力不断提升。西安福乐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能力逐年提高,年产值2013年已突破1个亿;西安弘涛塑业有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拥有9大系列产品、150多个品种,年生产能力1500吨、西北地区最大的、最具发展前景的注塑产品企业。
二是对生存无望、资不抵债、职工生活无保障的困难企业,加快实施企业兼并(合并)重组。截止2015年底,兼并企业12户、合并企业11户,不仅使集体资产得到重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而且实现了困难企业的有序退出,减少了企业资产的消耗。
在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中,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全国总社《联社集体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制订和实施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实行股份制改制的规范意见》、《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的指导意见》、《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改革改制企业审计评估程序及有关财务事项的规定》等文件规定,规范了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联社集体资产在各企业的产权变为联社在各企业的股权。虽然转换体制中股权比例与产权比例对比有所降低,但是引领了各企业注册资本的大幅度增加,经济规模更加壮大。
二、充分利用企业土地资源,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对有存量资产、缺少启动资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盘活存量资产,使企业的资产持续增值,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近年来,我们针对这种类型的企业,以资产置换的方式持续发力,获得了较好的成果。
企业资产置换就是企业用合法的现有资产进行招商引资,通过土地开发、房屋重建等形式置换回优良资产的经济活动。企业资产置换必须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法规政策,又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我们着重从如何保证企业持续生存和发展、职工生活福利的提高、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四个方面入手推进这项工作,并且把它作为资本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对此,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先后制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置换项目(联建)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自建项目指导意见》在系统中强力推进。
在企业资产置换过程中,必须按照程序规范运作:(1)企业根据土地、资产、负债、人员的实际状况,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可行性调研分析,并出具建设开发可行性分析调研报告,报告中要对各种形式进行详细的分析、测算、比较,在综合各种建设开发形式后,确定资产置换形式并提出预案申请上报联社。(2)企业按照联社有关规定对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审预评。(3)企业依据实际资产状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设想,拟资产置换的方式形成文件资料经联社同意后,进行内部公示。企业应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公开招商,广泛寻求合作方。(4)企业通过招商初步确定2-3家入围合作方,与联社交换意见。联社、企业对确定的入围合作方进行考察。(5)企业根据确认的评估结果与合作方商谈的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草案)、合作协议书(草案)上报联社,联社进行审核论证。(6)企业就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对入围合作方的考察情况、实施方案(草案)等形成文件资料进行企业内部二次公示。(7)联社对企业资产置换项目进行审批,企业与合作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书》后组织具体实施。
截止2015年底,共有15户企业进行了资产置换,用100余亩工业划拨用地置换回商业用房面积46500多平方米,仅按每平方米1.2万元房产交易价计算,这些商业用房总价值约为5.58亿元,并收回资金1.1亿元。既解决了困难企业生存 发展的难题,又解决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问题。按西安地区工业划拨地最高价每亩80万元计算,增值8倍之多。如:2015年完成资产置换的西安市步鑫鞋厂,企业原有工业划拨用地13亩,通过资产置换,置换回商业用房面积7500平方米,价值约为11250万元。并且解决了200余户职工的住房问题。
三、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将企业原借款通过现金方式以较低的价格回购,缩水打折,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运作企业的债务,极大地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这是资产增值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十二五”期间,通过利用国家政策和大量艰苦的工作,以406万元化解了7户企业欠金融机构的债务20045.59万元。
二是对拆迁、兼并、联建等企业,一方面做好审计评估工作,保证联社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另一方面对拆迁和兼并企业涉及联社产权严格按照产权比例,在优先职工安置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收回资金。对有余量资金的企业按照总社资产管理的规定还要收回溢价部分。
三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投入金融信托、投资活动,提高资金的回报率,比如:购买理财产品、活期变定期、短期借款解困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收益。
四是对有发展前景的改制企业,为保证联社资产的增值股权比例不受影响,加大了资金的投入。
四、加大资产监管力度,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近年来我们结合联社的具体情况,先后制订和修改完善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企业重大资产变动事项申报制度》、《预审预评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对企业重大资产变动的管理。凡是投资或接受投资、企业借贷和资产的出让、报废、新增都严格进行审批。
三是加强对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企业拆迁改造、联建开发、合作开发、产权转让等所取得的资金,都必须纳社管理和监管的范畴,联社每年对有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企业进行财务检查,控制费用的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搞好组织协调。
(二)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队伍的组织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及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规划和形成双向转诊格局的要求,组织社区内有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居民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形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的功能,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质优价廉的特色和优势。
各乡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四)已进入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驻地的群众进行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的、全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单位职工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财政、民政、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和房屋
(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各级政府投入必要的启动和维持资金;
——主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和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实行义务或者优惠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卫生、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核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
(一)对在居住地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干部职工,其医疗费用应予报销。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和劳保医疗的企业职工,在向上级医院转诊时,须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干部职工的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和办法,执行县卫生、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
(一)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工资按照规划定员实行全额补助,其各种补助不应低于其原在单位和科室的待遇。
(二)从事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不再承担到期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任务。
(三)在国家颁布全科医生职称标准以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晋升副 主任医(技、护)师以下职称的,评定职称时参照相应级别的预防保健医师标准执行。
七、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与评价
(一)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工作规范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
(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发给卫生服务许可证后,再由民政部门办理社区服务有关手续。
(三)对擅自改变性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收回社区卫生服务证书;对有违法行为者,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一、老保险制度现状
1.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截至2014年底,我国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为8.42亿,2.29亿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80%左右。截止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124万人,比2013年底增加1906万人,增长幅度为5.9%;比2009年底增加1057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7.7%。并且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并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2014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5310亿元,比2013年增长11.6%,其中征缴收入达20434亿元,相比上年增长9.7%。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3548亿元。全年基金支出21755亿元,相比上年增长了17.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800亿元。
2.养老保险资金筹集
现在全球主要的国家采取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有:现收现付制筹集模式,部分基金累计模式,完全基金累积制度模式。我国实行部分基金累计模式即“名义账户统账结合”部分积累制,此模式特点是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一部分计入社会统筹账户,一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只是记载缴费情况。两个账户的资金由政府统一管理。个人养老金支付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别依据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制定给付标准和依据个人缴费总额分月平均发放,两个账户的资金收入用来支付当年的支出。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弊端
1.覆盖面窄
虽然全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距离实现对各种经济形式及全覆盖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认识不到位,政策不完善等多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覆盖面的扩大。也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举步维艰。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保险权益,也更是影响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进程。应当尽快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使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在较短时间内有突破性进展。
2.“碎片化”严重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在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过程中,按照参保主体的不同,我国逐渐形成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几大主体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且还存在一类没有真正意义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离退休制度的公务员人群。不同主体之间的筹资机制、制度模式、计发条件、待遇标准也不尽相同。不同的主体被分散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替代率相距悬殊,不同主体中男女的退休年龄也各不相同,进而影响其缴费年限以及最终的待遇领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趋势严重。
3.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采用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筹集机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金的筹集渠道。而采取的这种筹集基金机制会出现融资速度缓慢,融资量较小且政府财政负担加重的特点。然而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集体出资困难,个人缴费有限,阻碍了社会养老保险新的筹集基金渠道的拓展。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资金有限是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原因。
4.制度缺乏有效性
我国的现在仍然实行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的混合运行的模式,这样直接导致统筹部分基金完全透支了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从而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形成基金积累。这使得我国的改革陷入窘境,具体来说,是三方面问题,一是统筹基金透支了个人账户,这导致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只是作为一种基本记账的手法,无法实现基金的积累。其二,这两个账户的合并运行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加大管理难度。其三,采用这种混合模式的目的是实现从原有现收现付制度向部分积累制度的转变,但个人账户成为空账,又回到原有的现收现付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5.养老金的运营及管理不合理
我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狭窄,长时间以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增值手段是委托贷款、投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财政补贴收入,只有少量基金参与股票或其他直接投资。而这样会导致增值量小,并且由于管理不够规范,管理费用以及投资的损失过高,很难确切地保证养老基金的增值。
(1)相关体制不顺,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国缺乏严格具体且有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没有选择有效管理的基金方式的权利,并且企业也不可能寻找到良好的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所有的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机构管理,基金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由政府自定政策,自行提取,自行支付,就算是投资股票,也是由政府操作控制,缺乏灵活性。
(2)缺乏规范的管理体系,我国出现了占用挪用养老基金情况严重,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擅自动用养老保险基金情况频频出现。这是由于管理制度规范性的缺失造成的。
6.相关立法滞后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非正规化,并且存在立法层次低、缺乏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相关法律实施机制薄弱,制度实施不彻底全面等问题。具体来说我国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没有和相关的管理机构严格划分开来,处于“浑水”职责不清晰的状态中;同时还缺乏对欠缴社保费等违规行为的行为的管理处罚,少数地区存在拖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都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建议
1.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极大地制约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导致影响社会公平,限制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都在客观上要求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这是当前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点方向。然而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障碍,养老保险制度的宏观环境并不理想,各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关系复杂,主体保险意识淡漠,不同类型的群体人员所面临的具体不同问题等。因此扩大覆盖面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切实解决以上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寻求筹资渠道,一是可以通过宏观手段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加合理;二是切实实行税收优惠,让百姓感受到实在,如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和严格税收监管措施;三是通过分割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分散化处理,来合理地筹集资金。
2.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调动力量使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形成的“大水池”。现在各地的养老金账户并不统一,所以无法发挥互济功能。从全国的总账上看,养老金可用资金是有余额的,但现实是由于人口老龄化到来的比较早,出现了很多年的基本养老金缺口。当前应该将这些分散的“储水池”组合成为一个全社会共同统筹的“大水库”,这样就促进了其互济的功能升级,也会让相应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3.建立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由于历史问题,农村地区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异、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同、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决定了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必须是一个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且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开展农保工作的大气侯。以文化大院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宣传讲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内容,使农村地区老百姓接受这样的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真正意义上建立起综合的养老制度体系,并以纳费型制度、个人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为重要组成部分,并考虑在较远期的未来分类、分步与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接轨。
4.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
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通过进入资本市场,与资本市场互动来达到双赢,养老金进入股市也一直是大势所趋,明年将会全面实行。一方面,资本市场可以提供给养老保险基金较高收益来保值增值,再者资本市场上可以选择投资的金融工具丰富,这为养老基金进行分散投资,获得多元化的投资环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进入,可以给资本市场带来雄厚实力的资金,灌输血液,推动资本市场的活跃。养老金是由政府操作投资的,可以作为示范,平衡整个市场的投资理性,也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进入资本市场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既要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率,又要减低风险来实现最终的保值增值。风险系数又较低,同时投资盈利性好,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不动产抵押以及固定资产等等多种方式,拓展安全性高、盈利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的投资渠道,是长效保值增值机制最佳办法。
5.打造成熟的养老金管理模式
可以通过实施管理机构的有限准入原则,达到适度竞争。通过政府搭建的平台,允许有良好的养老金资产管理经验的合格正规机构,如基金公司等来参与投资运营,实现养老金成本更低、运营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的目标。严格采取有限的准入机制,切忌过度放松,造成养老金的不安全流动。同时加强对相关机构的监督。另一方面还应该要拓宽养老金投资范围,支持养老金资产参与优质的基础设施,未上市的有潜力的公司股权等方面的投资,合理把握配置比例,合理科学高效地管理养老基金。
6.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立法与监管
我国作为发展迅速的人口大国,养老保险作为社会福利保障关乎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并且具有经营管理的期限长的特点,因此应当完善三个层次的立法,养老保险的管理办法、社会保险保障法等,规范投资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明确经办机构,加大对相应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起一整套科学严格的监管标准,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使养老保险真正成为一项让老百姓满意的社会保障福利。
7.充分理解多层次体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