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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营造我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良好工作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三年行动”的良好氛围,为“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导向。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镇企业对“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动起来,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特别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定标准、约束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力量予以监督。
工作安排
“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09年7月)
镇安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全面宣传阶段(2009年7月-2011年7月)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各村(居)、企业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根据各村(居)、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声势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安办
1、组织辖区具体负责企业级别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向企业印发《级别评定标准》和《级别评定申请表》、编发“三年行动”宣传资料,督促村(居)积极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4、每季度编发一期“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并向县政府“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3条工作信息。
5、在辖区主要路段固定1-2块“三年行动”宣传栏。
(二)各村(居)
1、组织开展各村(居)宣传教育活动;
2、每月向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2条工作信息。
(三)各企业单位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入厂、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方式,在厂区、车间、工地等张贴安全题材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在班组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教育活动,组织职工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岗位安全自查,集中排查治理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6、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为员工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和“安全建设年”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倡导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基本形成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活动主题及时间
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由主管市长通过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宣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4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在主要街路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站”。各相关部门要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临街建筑物上悬挂或张贴宣传规范用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出动宣传车,沿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交通局、市农电有限公司在华昌广场设咨询台;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供销联社、市经济局、市建设局、市农电有限公司、市电信等部门要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建筑工地设立宣传站,并组织本部门和各行各业开展活动,宣传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
(三)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播放“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光盘。(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开展学校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上一节安全知识课”或以安全为内容的主题班会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五)宣传样板工程,模范企业。对我市建筑企业、样板工程、安全生产模范企业进行宣传,促进全市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此次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竞赛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参赛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推动竞赛广泛、深入、健康的开展。(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活动上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要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今年是第十六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县安监局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双措并举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广泛动员,形成合力。联合县卫计局召开了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排部署会议,会上下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重点提示卡,并对方案进行了细致解读,对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联合县卫计局、工会、疾控中心等部门在县政府广场举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咨询日活动。咨询活动悬挂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横幅,向群众和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 800余册,宣传书籍15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实现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确保全镇安全稳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三、专题活动内容
(一)继续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活动
1、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国发号)、省政府《实施意见》(发号)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常号)等重要文件活动,要制订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强化学习宣传工作,并列入干部学习培训年度计划。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在上半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以贯彻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等重要文件为主题内容的集中学习。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9月份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二)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1、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6月份对安全生产宣传月及咨询日活动开展进行调度和督导。
(三)安全监管计划执法工作评议活动
1、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要求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2、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执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6月份对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计划执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评议。
(四)企业“两化”建设现场调度活动
1、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精心制订“两化”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2、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方案的部署落实,加强调度和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两化”建设攻坚战各项措施的落实。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7月份组织现场调度活动。
(五)《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活动
1、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制订贯彻实施《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重大隐患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
3、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9月份组织由镇人大牵头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题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专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安全生产专题活动及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全社会注重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设局局长孙黎明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副局长吴宏图担任,成员由建管科、法规科、市政管理处、质(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月日至日。另外,月日至月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月日(周日)将举行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月日至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宣传重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六、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市建设局开展的相应工作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并发放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举办重点监管或事故发生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班。
4、按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5、加强警示宣传,利用短信息通信平台,向全市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性短信。
6、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唱红歌比赛。
8、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9、按照市住建委印发的《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建委“一打五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局《关于开展慈溪市建设工程无证无资质施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10、按照市住建委《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市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局印发的《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并加强内部学习培训;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解决1-2个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张贴建筑行业法规宣传挂图,悬挂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横幅标语(警句、警言),设置安全宣传报栏,布置、更新和补充各种安全标志牌。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6、组织一次各类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利用民工学校,重点做好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
7、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自救演练。
七、活动要求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我局及上级部门总体要求,细致谋划,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