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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儿童的不同情况而进行的一种教育方式。在推行特殊教育的进程中,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传统、落后的教育理念对特殊教育的阻碍及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工具改革等,而其中最为迫切的问题,莫过于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针对特殊教育理念召开过“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会上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指出,“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那么,这些“特性与需要的广泛差异”就是特殊教育进行中不可忽视的因素。要找到“特性与需要的广泛差异”,不能仅仅从外部表现来区分,还要联系特殊儿童的具体实际,加强与教育主体的交流和理解,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这样才可以完整地把握教育对象的真实特点,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康复与矫正,培养他们成为有用的人才。
一、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提高其交流能力
不论是正常儿童还是特殊儿童,都有自身独特的心理发展特性。以智障儿童为例,智障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明显比正常儿童低,注意力、意志力等的发展明显迟缓,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们不爱交流。交流是人类的本能,通过交流可以促进特殊儿童理解能力的发展。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是发现其心理问题、明确其个性特色的重要手段,即使是对有自闭倾向的特殊儿童,依据他们的心理特点给予恰当的交流,也会为其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有助于教育活动的展开
教育是要结合儿童的特点来进行的,大教育家孔子就重视因材施教。特殊教育更要制定符合特殊儿童具体情况的教育方案,以取得应有的教育效果。在进行特殊教育的过程中,若要将教育内容深入到教育对象心中,就必须关注他们的心理特点。
信息是无处不在的,日常行为是心理特点的反映,细心观察特殊儿童的行为和思维特点,通过这种单方面的信息搜集与交流,教师也可以基本了解他们的心理,从而采取独特的教育方式和手段。同时,差异性教育是特殊教育的核心。从不同的观察和交流渠道获取特殊儿童的信息,实际上就是把握他们的心理特点,把握了特殊儿童的独特性。
三、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有利于其良好人格的养成
笔者认为,教育中最不应该忽视的是学生的人格养成。特殊教育面对的儿童都有各种不同的心理特点,他们本身存在的问题和与众不同的成长环境对他们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有很大的影响。
特殊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关心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平时要主动与他们进行交流,理解他们,试着了解他们的内心情感,从而把握合适的时机,利用合理的方法,对他们进行积极引导,这在培养特殊儿童良好人格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加强与他们的交流,有利于他们倾诉、宣泄负面情绪,也有利于他们积极地融入到社会中去。
总之,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发展,其关键又在于尊重教育对象的差异性。教育不应该是“教师教学生听”,教育是交流,是互动,更是人文情怀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在特殊教育层面,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是必要的。在这群特别的儿童相处的过程中,教师要从他们的心理特点出发,发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察觉他们的身心变化,激励他们主动思考、主动学习,进而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和责任。特殊教育目前最急切的问题就是要坚持以人文本,关注特殊儿童的心理发展,保证他们形成健康的人格,鼓励他们乐观向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这是教师的职责,也是社会的责任。
参考文献:
[1]胡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点亮培智语文课堂――浅谈现代信息技术在培智生活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实践[J].现代特殊教育,2012,(10).
[2]朴永馨.特殊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
【关键词】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实践探索
一、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的含义
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对于贫困地区特殊儿童的发展来说十分重要,一般来说特殊教育是指利用特殊的课程、教材来帮助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学习知识。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就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同时也是为特殊儿童提供教育环境和需要。贫困地区相对于发展地区不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教育水平上远远落后,这也是导致贫困地区特殊教育落后、止步不前的重要原因。为此为了进一步发展特殊儿童的潜能,促进特殊儿童知识的增加、技能的提高,人格的完善,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国家和社会应给与贫困地区特殊的关注,帮助更多的特殊儿童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二、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的必要性
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工作,这不仅是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地区平衡的重要举措。开展和发展特殊教育是一项具有积极社会效益的工作,教育工作者作为教育的主体也应该充分意识到特殊教育对特殊儿童的重要性。为了帮助贫困地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一)平衡地区教育的作用
由于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在经济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教育上也是相差甚远,因此贫困地区应正确看待地区之间的差异,努力追赶与发展地区之间的差异。跟我给重要的是在特殊教育工作上,贫困地区也不能放松警惕和对特殊教育工作的要求。即贫困地区在发展特殊教育时要注重对教育的平衡,不能因为地区落后和欠发达就放松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和开拓特殊教育工作对于贫困地区来说意义重大,其对于平衡地区之间的差异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稳定社会的和谐
地区之间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安定与进步都需要教育事业的帮助和促进。为了秉着稳定社会和谐安定的目的和作用,贫困地区应积极开展教育工作,尤其是在特殊教育工作的完善和落实上。为此贫困地区应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理论,在具体的教育实践工作当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贫困地区应积极做出一份贡献。开展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艰苦的任务,因此必须国家和社会应给与充分的关注和帮助。
(三)营造良好的特教环境
特殊教育工作是为了帮助特殊儿童的发展和进步,因此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对于帮助特殊儿童的个人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教育工作对于人的成长一生意义重大,因此无论是贫困地区还是经济发展地区都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力度。尤其是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来说,开展相应的特殊教育工作也是十分关键的。良好的特教氛围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实践,例如国家应给与相应的政策帮助,社会应利用媒体等媒介给与足够的报道和曝光,而贫困地区也应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为特殊儿童的发展和进步作出努力。
三、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的渠道
贫困地区不同于经济发展地区,在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上不够科学和完善,为此加快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的完善,积极探索特殊教育的新途径显得尤为重要。贫困地区在发展特殊教育时,可以依靠以下几点措施:深化对特殊教育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建立行政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调动社区的力量、以点带面等。这些都是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积极措施,贫困地区教育部门、学校、教育工作者应积极学习特殊教育的理论和知识,促进教育工作的完善。
(一)深化对特殊教育工作的认识
特殊教育工作对于特殊儿童的一生发展来说十分重要,贫困地区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设备等方面都较为落后,这也使得贫困地区开展教育工作困难重重。为此帮助贫困地区认识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是当前国家和社会的主要任务,这也需要国家和社会加强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工作。一些贫困和落后的地区认为残疾人认为是“残废人”,这便导致贫困地区以冷漠的态度来对待残疾人教育。因此社会应积极借助网络和媒体等媒介,来加大对人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来帮助贫困地区教育工作者正确对待特殊儿童教育。
(二)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在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时可以借助随班就读的方法,例如为了避免出现残疾儿童对教育产生抵触情绪的情况,学校可以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于正常儿童的班级里,这将有利于促进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之间的交流,让正常儿童正确看待残疾儿童,同时也是让残疾儿童打开心扉,积极与其他人进行交流。教师作为开展特殊教育的主体,更应该意识到特殊教育的作用,为此在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正确引导正常儿童看待班级的残疾儿童,同时也要给予残疾儿童足够的关系和帮助,让其感受到学习的快乐和他人的关爱。
(三)建立行政管理和教学指导
行政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性的网络体系,这就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挥教育科研的具体作用,同时也要建立巡回教学指导网络。行政管理网络体系的构建,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省、级、县、乡这四级网络需要优先设立,制定相应的目标责任制以及加强领导管理。加强对流失学生的保证制度的建设,从而保证及时追踪流失学生的去向和具体原因。教学指导网络需要组建一支特教教研人员队伍,其次也要借助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工作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组建。
(四)调动社区力量
特殊教育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经费支持,这也需要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其次社会也应该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社区的捐助活动可以帮助特殊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落实和完善的,这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资金支持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可以积极调动民政部门、残联、妇联、街道和地区家庭的各方努力和集合,从而为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的开展筹措一定的资金。
(五)以点带面
贫困地区在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时不能够过于急切,首先可以在一个县区进行特殊教育的开展,从一开始的一个班级、两个班级到最后覆盖于整个地区,以点带面慢慢促进贫困地区特殊教育的落实和实现全面开展特殊教育的目的。培养典型、树立样板、增强学校领导的自信心是一点带面工作的核心,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进步需要长期的时间和努力。
结束语:
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工作,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更为重要的是其对于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和未来设定有着重要作用。为此开拓特殊教育的新途径非常重要,本文列举了以上几点措施和内容,希望能够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以指引的作用。同时也希望贫困地区能够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从而为特殊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参考文献:
[1]陈少君.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反贫困战略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关键词: 特殊儿童 音乐教育 教育提高意义 康复补偿意义
一、引言
什么是特殊儿童?对于特殊儿童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理解是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这些差异表现在智力、感官、情绪、肢体、行为或言语等方面,既包括发展上低于正常的儿童,又包括高于正常发展的儿童及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儿童。在《美国特殊教育百科全书》中分为天才、智力落后、身体和感官有缺陷(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残疾及其他健康损害、言语障碍、行为异常、学习障碍等类型。狭义的理解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又称“缺陷儿童”、“障碍儿童”,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等类型。各个国家规定的具体种类数量和名称不尽相同,例如美国的法令规定残疾儿童有十一日本的法令规定有八类。可以在发现残疾后立即进行教育和训练,使其达到最佳的康复水平、减少残疾的不良后果,从而得到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成为社会平等的成员。笔者所指的特殊儿童是指第二种。
在关于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文献中,学者们对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持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把音乐教育当做音乐治疗,认为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在于康复补偿。“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课程与普通基础教育中的音乐课程不完全相同,更多的属于音乐治疗范畴。因为音乐课对于特殊儿童来说,不是提高音乐修养与开发音乐才能为目的,而音乐教育是通过音乐治疗手段恢复其心理、生理的功能,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上的缺陷,争取他们能够适应正常生活、适应社会”(陈莞,2002)。第二种观点坚持特殊教育领域中音乐教育与音乐治疗各司其事,相互独立。这种观点将音乐教育与音乐治疗明确地区分开来。
笔者认为,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音乐治疗,还在于提高音乐修养和发展音乐才能。换言之,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意义具有双重意义。
二、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
对于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障碍、情绪和行为障碍、多重残疾的特殊儿童来说,音乐教育有几乎相同的双重意义,即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既有教育提高(提升音乐素养和陶冶情操)意义,又有康复补偿意义。
(一)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有教育提高的意义
盲童,又称为视觉障碍儿童。以盲童为例,根据笔者的经历,音乐课在特殊教育学校很受学生欢迎,大多数盲童都喜爱音乐,喜欢聆听音乐和歌唱。笔者在长期音乐教学实践中发现,盲童的音乐学习能力与正常儿童几乎相同,有的盲童的音乐学习能力甚至好于正常儿童,例如节奏的模仿与旋律的听唱等方面的表现,甚至优于正常儿童,他们对节奏非常敏感。可见,盲童的音乐学习和正常儿童一样。通过良好的音乐教育,盲童同样可以在音乐领域有所作为,国外的贝多芬和国内的孙岩就是很好的例子。在身心发育规律方面,盲童与正常儿童是相同的,因此,其音乐教学目标与普通儿童也是相同的。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音乐通过声响,塑造特殊的艺术形象,表达人的思想和情感。音乐教育的意义可通过特殊儿童音乐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实现,提高他们的音乐知识水平、表演能力、欣赏能力和创造能力等综合素质。
首先,通过音乐学习可以丰富盲童的情感体验,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盲童的视觉损伤使他们无法通过视觉审美,而通过音乐教育,盲童可以感受音乐,体验音乐的美,在音乐中憧憬美好的未来,追求美好事物(彭丹丹,2009)。盲童的音乐教育的目标是以审美为核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陶冶情操,提高鉴赏美的能力。
其次,通过音乐学习,盲童可以掌握音乐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这与其他学科教学一样,只不过是音乐知识的传授,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和演示把自己所掌握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所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声乐和器乐、表演与创作、乐理或欣赏等内容。对盲童的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教学与普通儿童几乎一致,但由于盲童视觉的损伤,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独特需要,在教学方法和模式上应该做相应的调整,如视唱法向听唱法的转变、盲文乐谱的使用等。
(二)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有康复补偿的意义
音乐教育对培智儿童和盲童有康复补偿意义。下面笔者以培智儿童和盲童为例阐释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的康复补偿意义。
以培智儿童为例。张鸿懿和周为民(2004)以海淀区培智中心三、四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分实验组和控制组,三年级为实验组,四年级为控制组,两班均为12名学生。他们采用奥尔夫音乐治疗法和音乐行为治疗法,通过四个阶段实施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从提高注意能力入手,参照音乐行为治疗方法的规范,确定“靶症状”、“靶行为”、“长期目标”、“短期目标”等,运用奥尔夫音乐治疗法的“游戏中的音乐活动”、“将语言引入音乐活动”、“音乐和身体动作相结合”、“应用奥尔夫乐器”等技术,结果取得了积极的疗效。
张鸿懿和周为民的实证研究发现,音乐治疗训练是改善智力障碍儿童的心理和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以盲童为例。钱志亮(1995)认为,个体某感觉器官受到损伤后,由于个体有主观能动性,这使得个体加强发展其他感觉器官的感受性,以替代受损伤器官,即通过健康的感觉器官替代感知本应为受损感官所感知的部分信息,从而达到获得足够的感知信息、更好地认识物体客观属性的目的。盲生教学的目标之一是补偿视觉缺陷,也是各科教学和一切活动的重要任务。
盲童有两大重要的感觉器官:听觉和触觉。在音乐教学中,听觉和触觉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训练。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教学对听觉有较高的要求,而盲童较之正常儿童的听觉要敏锐得多。比如,在音乐欣赏教学中,盲童的听觉注意力在歌曲和乐曲的听赏中得到锻炼;在歌唱教学与器乐教学中,盲童的听觉记忆能力通过对歌词和旋律的学习与记忆得到提高。
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主要体现在针对特殊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某种缺陷,进行有计划、有意识的治疗和矫正。比如,在器乐教学中,盲童通过学胡、琵琶和阮,对发展他们的触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器乐,盲童可以发挥他们的听觉、动觉及触觉方面的功能,并使这些功能产生综合和协调效应,这有利于提高他们独立生活和工作的能力(吴跃跃等,2008)。
三、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不难发现,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音乐治疗,还在于提高音乐修养和开发音乐才能。换言之,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意义有双重意义,阐明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意义,对于特殊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陈莞.中国特殊教育领域中音乐治疗的发展现状[J].中国特殊教育,2002(1).
[2]彭丹丹.特殊儿童音乐教育价值探寻[J].科教文汇,2009(3).
[3]钱志亮.谈视力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与盲校相应特殊课程的设置[J].特殊教育研究,1995(1).
[关键词] 残疾儿童 受教育现状 思考 建议
2011年4月,中国残联《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各项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情况有所改观。残疾人教育事业,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它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密切相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作为中国特殊教育主体部分的残疾儿童教育起步较晚,发展较慢。
一、中国残疾儿童受教育现状
1.在法律法规方面,缺少一部处于核心地位的《特殊教育法》。教育立法实践的指导和特殊教育活动的规范都需要一部明确的独立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规范特殊教育活动的法律比较零散,虽然残疾儿童享有义务教权利的规定在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中都有出现,但是这些规定多为附加性,体现教育公平原则而已。199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现行的规定残疾人受教育的法律,细观其中条文,我们不难发现相关条文多为原则性、倡导性,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需要具体和细化的条文。1994年出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本身立法层次低,因此即使作为一部规范特殊教育活动的专门性法规也未能发挥实践作用。
2.特殊教育资源数量不足,残疾孩子失学多。根据全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统计数据,到2000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39011人,相当于全部适龄入学残疾儿童的22.8%,207123名残疾儿童少年因贫困未入学,占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53.03%。(卢德平,2004)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共8296万残疾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特殊学校只有1705所,在校学生51.9万,相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特殊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弱中之弱。
3.特殊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中西部地区比较缺乏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西部12省(市、区)因贫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达183355人,占失学残疾儿童总数的46.94%。中部经济欠发达6省(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因贫困失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达135181人,占总数的35%。”目前我国30万人以上的县还有353个没有特教学校。大部分残疾儿童家庭环境条件较差。在我国的6000万残疾人中,90%以上生活在农村,而其中有20%以上的残疾人处于贫困状态。(高一村,2006))困难的经济状况,使得许多残疾儿童错失诊治的时机,无力购买辅助设备和支付受教育学杂费用。残疾儿童家庭贫困,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资源过少,教育成本高,导致许多残疾儿童失学。
4.教材陈旧,师资力量不足。在教材方面,我国聋校现用教材是1995年由全日制聋校教科书委员会编写的九年级上下册课本和相关的教学参考书。(闫延河,2008)目前北京市盲校学生使用教材久未更新,特教教师配备标准是1∶14,与正常学生教师标准一样。总体上,特教教材存在着形式单调,教材更新缓慢,教学观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教学资源缺乏等问题。
5.许多残疾儿童的家长,知识水平较低,缺乏维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强烈意识和能力。中国残疾儿童的家长,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团体,共同维护和改善残疾儿童受教育及其他权利。
6.全社会对残疾儿童回归主流社会缺乏理解和认可,对残疾人缺乏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关爱。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尊重与善待残疾人的氛围。心理方面,残疾人承受着外界歧视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在生活方面,专为残疾人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常被无情占用甚至破坏。比如盲道,经常被商亭、自行车占满。
二、改进中国残疾儿童教育现状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儿童受教育意义重大,它体现了教育公平原则。通过接受教育掌握技能从而获得生存能力的意义,远远大于短期的金钱帮助。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中国的特殊儿童教育:
1.完善特殊教育立法体系,以《特殊教育法》为核心,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法制体系。健全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制度,首先要建立残疾人家长或监护人对侵犯残疾人受教育权行为的申诉和诉讼制度 (李继刚,2008)。要从根本上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依靠法律。
2.对适龄儿童提供公立的、免费的特殊教育。当前《残疾人保障法》中并无对残疾儿童及适龄青少年实行公立的、免费教育的条款。笔者认为,作为一项支持保护弱势群体的事业,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在经济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的帮扶,因此应当实行与中国普通义务教育一样的特殊义务教育,并免学杂费等。
3.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特别是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办一定数量的满足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学校;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师资质量,壮大师资队伍;组织专门的教材编写小组,设计与当前社会状况相适应的残疾儿童专用教材。
4.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号召社会慈善团体捐助,中央财政拨款与个人慈善捐助相结合,开发学前特殊儿童的早期项目。如2009年7月,由财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发起的“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根据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0年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使得18.6万贫困残疾人因此受益。
5.重视家长参与的权利。以家长为依托,辐射带动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的制定与立法。地方各级残联部门,应当加大力度在特殊儿童家长中普及特殊儿童教育常识和法律常识,定期组织特殊儿童家长交流会,形成特殊儿童家长团体,共同参与有关特殊儿童教育的各项决策。
6.普及全民教育,号召尊重理解和关爱残疾人,帮助特殊儿童更快回归主流社会。加强残疾人生活基本便利设施建设,为特殊儿童受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高一村.教育:为残疾儿童融入社会打开一扇门[N].中国社会报,2006.
[2]李继刚.美国特殊教育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8,(1):4-7.
[3]闫延河.在聋校使用普校数学教材可行性的若干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8,(3).
[4]牟映雪.中国特殊教育演进历程及启示[J].中国特殊教育,2006,(5).
[5]卢德平.中国残疾青少年特殊教育问题评估报告[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5).
在智力测验诞生之前,没有统一的、严格的、科学的标准来区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据记载,公元17世纪,人们对智力落后与精神疾病还未能给予科学的区分。智力上的残疾往往被当作精神上的障碍,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接受着同样野蛮的看管和治疗。社会对弱智者和精神病患者仅仅提供了一个勉强生存的空间,对这些人不进行任何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智力测验推动了特殊教育的发展,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智力测验扩大了特殊教育对象的范围
在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是盲、聋哑教育,对于智力落后与精神疾病最初还不能给予科学的区分。1905年比纳和其同事西蒙发表了《诊断异常儿童智力的新方法》,即比纳—西蒙智力量表,标志着智力测验的正式出现。这一量表提出了智力年龄的概念,人们借助于这一概念首次得到一个可用来评定儿童智力的定量标准,依据测量结果把儿童送到适合于他们教育的学校之中。20世纪20年代开始,流行智力落后分类的三分法,把智力落后儿童分为三个等级。1916年,在对比纳—西蒙智力量表重新修订和出版以后,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推孟开始对天才儿童进行研究,他的研究致力于发现天才儿童应具备的生理、心理特征和个性品质,以及其将在未来的社会中成为怎样的人。继比纳—西蒙智力量表之后,很多研究者修订,研创了一系列的智力量表。这些智力量表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如,在美国WISC-R操作量表是使用最广泛的听觉受损儿童智力测验;比纳量表的改编本被用于盲人测验;斯坦福—比纳量表通常应用于对运动受损个案的检查等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智力测验的产生和应用扩大了特殊教育对象的范围。
(二)智力测验有助于特殊教育对象的甄别
智力测验最初开始于一个法国公共教育部部长在20世纪初所作的一项决定,正是这一决定产生了鉴定智力落后儿童的程序。每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测验都有自己的常模标准,根据这些常模标准,能够判断其智力水平,结合其他量表,比如社会适应行为量表等,可以鉴定出有不同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同时在某些特殊儿童的鉴别中也需要进行智力测验。例如,在天才儿童的鉴别中,智商分数的高低就是一条很重要的标准。
(三)智力测验有助于特殊儿童的测评
纵观智力测验的发展可以看出,智力测验的形式由静态、回顾性的测验向动态测验发展。动态测验常用的范式是将测验与干预结合起来,通常要求被试在测验中学习,其程序是:前测—教学(训练)—后测,被试在两次测验之间的获益代表了其学习潜能。动态测验不仅评价儿童的现有水平,还着眼于儿童的发展潜能即最近发展区,寻求将潜能变为现实的干预手段。这一方面为特殊教育中的干预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还促进了特殊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也是不断成长与发展的,不能用静态的眼光看待他们。
二、智力测验对特殊教育发展的消极作用
智力测验是既有利又有弊的。尽管它促进了特殊教育对象的产生、甄别、测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助于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但它给特殊儿童贴上的标签,其消极影响是深远的。首先,标签通常关注残疾、损伤和能力上的缺陷,这导致很多人可能只根据其不能做什么,而不是他们能够做什么或可以学习什么来考虑问题。而且特殊教育标签具有持久性,一旦被贴上特殊教育标签,儿童就很难摆脱它。其次,这种标签可能会给儿童带来侮辱,导致同伴的拒绝或嘲笑,并且给儿童的自尊心带来消极的影响。再次,标签给特殊需要儿童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由此导致父母的对待孩子的态度、行为方式会发生很大改变,不利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对其父母也是一种伤害。最后,对那些被归入某一特征类别的儿童来说,存在一种倾向,即认为这类特征的儿童其他特征也相同,这就减少了每个儿童特殊性的探究和正确评价。而且标签很容易让其他人降低对特殊儿童的期望,以标签为基础对他们区别对待,这样可能会阻碍特殊儿童的学习速率,并导致儿童的发展水平受限制。
三、特殊教育发展促进智力测验的完善
(一)智力测验的适用年龄范围扩大
二十世纪,人们普遍认为应该为所有的孩子提供学校教育。美国州政府有能力并且为特殊教育提供了财政资助,特殊教育一直在稳步发展,而且许多城市的学校教育体制中,特殊教育已作为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对特殊儿童的鉴别和筛查也渐上日程。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研究者们发现,特殊儿童在接受合理的教育之后,在各方面的表现中是进步的,这一点是通过测验证明的。由此,特殊儿童的早发现、早干预成为人们的共识,现有的测验使用年龄范围不足以测查年龄比较小的特殊儿童。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难题,同时比纳-西蒙量表也在不断地改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特殊教育领域下特殊儿童的早发现、早干预理论促进智力测验的研究和设计,扩大了其适用的年龄范围,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二)文化公平测验出现
在特殊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开始思考,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的人用同一种智力测验所得的智商(IQ),是否能真正说明一个人智力的高低、优劣。在现实智力测验中研究者们选取的样本是很有限制的,一般是中产阶级家庭,白色人种。这种种族、文化背景等等的差异对智力测验的结果有何种影响。这种对特殊儿童出于人道主义的思考,促使研究者进一步的探索,于是产生了各类不同形式的智力测验。例如,文化公平测验。在人类文明史上,在对特殊儿童的关注过程中,这类文化公平测验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三)智力测验与多种测验的结合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特殊教育有了迅猛的发展。残疾人教育的成功使人们对残疾人的潜能,特别是智力落后者的潜能有了新的、更为乐观的看法,人们开始重新评价残疾人的教育。单纯的智力测验不能很好地反映特殊儿童,尤其是智力落后者的真实发展水平和特点。特殊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对特殊儿童的鉴别过程有了新的要求,必须由特殊教育教师、家长、学校、心理专家、物理治疗师共同参与特殊需要儿童的鉴定。与此同时,美国智力落后学会对智力落后儿童的定义有了新的界定,“智力落后是指个体在当前功能上的重大限制,表现在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伴有与下列各项适应技能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关的局限:交往、自我照顾、居家生活、社交技能、社区利用、自我指导、健康与安全、功能性学科、休闲与工作,智力落后发生在18岁以前。”这一新定义要求在鉴别智力落后儿童时,除了智力测验外,还必须进行适应行为测量。特殊教育不断发展,特殊需要儿童也需要全面发展,发挥自己的优势,补偿自身的缺陷,要求在进行鉴别诊断时必须全方位的测查。智力测验势必要与其他多种测验相结合。
(四)对智力测验的施测者要求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