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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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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

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范文第1篇

一、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现状

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所遵循的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对加强基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维护参险对象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两项制度与当时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基金模式是相适应的,而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强调的是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金积累方式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财务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算混乱。

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核算,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仅仅规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进行明细核算。”而现实的运行情况是,相当数量的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混合核算,大量的统筹基金缺口都用个人账户资金来弥补。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中规定,当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解决的第一顺序是:动用历年滚存结余的存款。如果某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出现入不敷出,且“无条件”核算个人账户的地区,则动用“个人账户基金结余”弥补统筹基金缺口便顺理成章了,且动用多少很难搞清,这就为个人账户的单独核算留下了重大隐患。199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2000]42号),规定“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按此规定,在进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会计核算时,应严格地分账管理,特别是个人账户基金落实后,更需有专门配套的核算制度。个人账户的核算应明晰而准确,但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尚无相关规定,因而现行制度中关于个人账户的核算内容亟待完善。

(二)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未进入会计核算体系。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的总体设计理念与预算会计制度类似。《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这种核算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简单,可以真实的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其不足是难以真实反映基金运行的结果,对债权、债务的控制不力。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单位经济效益差、资金周转不畅、单位法人保险意识不强等原因,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应缴未缴现象,有些地方还相当严重。而根据现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办法,在养老基金的收缴上,社保机构在实际收到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才做基金收入账,但应收未收形成的欠缴数,只在辅助账上记录,并未真正进入会计核算体系。既然一方面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另一方面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现象不可避免的存在。那么,如果仍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应收未收的欠缴款不在账面上反映,就会造成账面记录与实际债权债务不相符,不能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基金收入的全过程,也往往容易出纰漏。基金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会计监控,极易导致基金债权核算的监控职能失效。

(三)某些会计科目的设置与做实个人账户的要求不相适应。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但是目前在养老保险业务部门,每个参保职工都有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包括各年度和累计个人缴费本金、利息,单位划转本金、利息等,而财务上没有一个单独的个人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在基金收支上,只设置了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科目,没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之分;在基金结余中,也只是一个笼统的基金结余数,没有统筹基金结余与个人账户结余具体情况,更不能反映个人账户的空账情况。目前的空账情况只有从业务资料中查询计算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再结合财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情况来分析确定,这显然与做实个人账户的要求不相符。

(四)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不够准确。

根据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必须按时足额地发放养老金,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尽支。”应该从法规上来讲,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均以货币形式出现,没有实物收支,但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初期,为保证事业发展,部分地区动用养老保险基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以及在产权制度改革中经人民法院判决破产欠费企业以实物资产抵冲养老保险欠费、且仍没有变现的资产,已经构成实物结余,但这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没有得到反映。

三、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加快法制建设,提高相关立法的层次。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应当“提速”。在社会保障立法中,应合理吸纳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内容,进而取代财务制度,使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制度建设向“准则”方向迈进,以顺应国际化的潮流,并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应尽快完善现行会计制度,根据《决定》等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会计制度、个人账户基金会计制度等,使养老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建设与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相一致,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控制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类缴费单位、各类缴费人员、金融部门、投资机构、税务部门、劳动部门等等,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风险。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实施,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但仍存在局限性。为了确保基金安全,按照管理规范,在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维护正常的基金运行秩序。

(二)运用会计核算方法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发挥会计职能,运用会计核算方法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尽快建立运用会计核算方法记实个人账户的会计制度,全面规范个人账户核算程序。会计科目可分别设立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转移收入、个人账户转移支出、个人账户记账利息等。会计账册可建立个人账户总账、明细账,用以全面系统的归类、汇集个人账户会计核算资料。建立个人账户会计报表,并通过会计报表及时反映个人账户当月的各项收、支情况,以及当年个人账户的各项收、支情况和个人账户的各项累计结余数。运用会计核算建立个人账户平衡关系,即上期结余加本期各项收入减去本期各项支出等于个人账户累计结余。

(三)调整会计科目设置,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要做实个人账户,必须将个人账户列入会计核算,调整会计科目设置。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两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入,扣除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出后的滚存结余;“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调整为“统筹基金收入”和“个人账户收入”两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按规定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各项收入;“利息收入”调整为“统筹基金利息收入”和“个人账户基金利息收入”,分别核算按规定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利息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两个一级科目,分别核算按规定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通过会计核算,使个人账户中各项数据都能在会计账面和报表上得到准确及时地反映,从会计核算上做实个人账户。

(四)改革会计核算方法,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

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上,还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的部分方法,即在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上,采用权责发生制。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在每月各单位的人员增减结算后,产生应收养老保险费数据,传送给地税部门征收养老保险费,社保财务据此做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账。月底,地税部门征收后向社保机构反馈的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收数,冲减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的借方余额即为应收未收的欠缴基金,欠缴基金根据单位设立明细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作用;分析

会计核算作为管理工具,通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预算定额和定价指标等,履行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责任。目前,会计核算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方面,没能进一步研究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引进成熟先进的核算方法;第二,国内的具体会计准则在出台和实施方面落后于经济发展;第三,会计核算性能较差,核算质量欠佳。因此,现行会计核算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管理需要存在很大差距

一、新的会计核算办法

随着具体会计准则的不断颁布和实施,已为会计核算的逐步推行最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核算方法提供了条件。

首先,具体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在特定的情况下采用重置价或公允价作为资产计价的备选方案,如期末对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短期投资以成本或成本与市价孰低法重新表述等,缩短了会计核算价值与财务管理价值的差距,为企业实施各项决策提供了便利。

其次,具体会计准则推行了“或有事项”条款和“会计估计变更更正”条款,允许企业在两个具体条件下将“或有事项”主要是“或有损失”进行核算和披露,同时也允许因会计基础变化或取得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营活动而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往会计估计进行纠正,使企业会计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对潜在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三,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正式使用,增强了企业的现金流意识,弥补了“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第四,具体会计准则其他一些符合经济形势的条款,对企业资本经营等及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增强了企业的资本经营意识和资本运作能力。

以上条款的运用将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从多方面入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完善核算制度与核算体系

企业应根据本身的特点,依据国家具体会计准则,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流程,确保会计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特别是在经济形势变动频繁和减少主观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完成复杂的核算任务。

为此,企业要加快信息化进程,利用现代企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及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能以最佳方式处理数据资料和达到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从而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经济核算体系,为实现管理目标提供有效的保证。

(二)提高企业管理技术,优化信息资源

现代企业管理,已发展为以规划所有资源的信息为基础,保证企业在市场变化和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而提出的改善内部和联系外部的新型管理模式,简称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它把企业的内外部各环节紧密的联系起来,把供应、制造和销售的相关因素与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构成一个整体,实现了企业全方位经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和内外互援的目的。企业管理的各种技术,其共性就是用记录、收集、整理、计算、分析、总结和控制等办法处理企业运行中各种内外部数据,以达到管理的目的。我们应该利用这一特点,组织规划好这些技术,使管理者在这些管理技术平行活动中完整便捷地获取所需的信息,为各种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会计核算作为企业现金流和物流的全过程监控者,应该成为也有条件成为各种管理技术的核心,与其他技术组成一个有机的信息处理体。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要因事设岗,因才用人,注重各业务之间的配合性和协调性;其次,要培养会计人员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敢于仗义执言,维护国家法制和企业制度的尊严,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第三,要求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及时掌握新形势、新知识、新技术,并具有推陈出新、审时度势、纵观全局、独挡一面的综合能力;第四,注重会计人员的岗位交换,培养业务多面手,杜绝业务技术垄断和业务能力单一化;第五,要求会计主办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发展过程和发展前景,掌握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基本常识和原理,使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会计核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实行集中结算后经济活动主体、权利不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单位必须对自己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会计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1、取消单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2、各单位按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3、单位应准确、及时地编制综合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先行财政部门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4、单位应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收取的各类资金缴入财政专户。5、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但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即:预算资金支配权、预算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仍然在单位。6、单位报帐员在报帐时不得发生“坐支”现象,并且要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和票据,保证凭证和票据合法、合规、合理。

单位各项支出必须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控制奖金、福利性补贴和招待费支出。确保资金合法、高效使用。

四、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会计核算 问题及对策

一、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会计核算的认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会计核算的定义: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事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记录、计算和报告。

二、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会计核算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是高校客观、准确的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和年度会计预算的基础,对提高高校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完善高校的预算管理水平、确保高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及“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高校的办学体制、资金来源等已经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在高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额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下,财务部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显得极为重要,完善我国高校的会计核算,以有限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这对高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现行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不匹配,高校使用资金的自受到限制,影响资金的调度能力

现行高校财务执行《高等高校财务制度》和《高等高校会计制度》,这一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实行的是大收大支和收支两条线的核算体系,打破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间的界限,收入按来源划分,支出按性质划分。在实行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要求,使收入和支付有了一定的对应关系,因此,这与现行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是不相匹配的。在实行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前,高校的银行账户一般有资金结余,自己可以合理的调度资金。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财政性支出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要求进行,财政资金的审批使用权和调配权统一归财政管理,这样就影响了高校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增加了高校自主支配财务的困难,影响高校的资金调度能力。

2、成本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成本核算水平的高低。成本核算人员的素质较低,因此,很难灵活运用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不能及时、准确的将消耗的物质资料进行归集,不能及时的将成本分配到各个项目的建设中去。目前,部分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工作的随意性较大,为了一己私利,并没有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导致成本核算的相关数据失真,也是导致高校会计核算水平不完善的原因之一。

四、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的对策

1、尽快建立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各级沟通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来说是新新事物,作为使用单位难免在认识上有一定的不足,也将会对其存在一定的困惑,如果各高校能主动在使用中加强沟通,并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反映,财政部门、银行和高校建立信息互通平台,以实现统一、规范和系统的信息管理体系。高校的财务管理方式、资金支付方式、会计核算方法应该适合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的变化。高校应该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建立国库核算集中支付核算机构,及时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制定和完善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法规、适合高校自身实际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不同经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困难。

2、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网络建设,提高高校会计电算化的核算水平

国库会计核算有赖于电算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建立高校真正具有远程化数据管理能力的财务信息处理中心,安全稳定地实现资金支付的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会大幅度的增加,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更加严格,高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高会计核算的电算化水平。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网络建设,实现财政和高校预算的“互联”的网络体系,保证网络信息畅通和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支出系统应该不断简化,以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高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会计核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高校要强化预算管理把校内预算和部门预算合二为一,部门预算即是学校每年执行的唯一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建立科学、合理、准确和细化的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预算部门执行刚性,克服预算编制缺乏计划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明确各项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用途,杜绝无预算支出,只有这样高校的会计核算水平才能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才能正常运转,改革日标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林都郁.《浅探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就业与保障-2010年11期

[2]陈红艳.《高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会计之友-2010年6期

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权责发生制 会计核算类型

我国现阶段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经济环境和预算环境快速变化,针对这一特殊国情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特点,权责发生制在适应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在及时、真实地反映单位日常经济活动的基础上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保持一致的发展目标。权责发生制不仅可以满足行政单位对会计核算的严格要求,同时可以给财务信息提高高质量、客观公正的数据,简化具体的财务工作。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方法已经成为我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创新化、科学化的基本方向。

一、权责发生制的概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的方式由原始的收付实现制逐渐衍生出了权责发生制。在长期的酝酿之后,信用制度和费用跨期摊销的方法催生出了权责发生制,目前我国《会计法》对该概念的解释为:权责发生制是指凡属于该时期内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收付与否,都应按该时期内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处理。相反,凡不属于该时期内的收入和费用,即便其款项已经收付,仍然不能按该时期内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处理。

《会计法》对权责发生制的解释主要是区别于目前适用范围较广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方法,收付实现制强调款项的到达与记账的一致性,而权责发生制强调经济业务的实质,要求经济业务的发生与记账的时期保持一致。从复试记账的角度来看,五大假设前提里的会计分期和持续经营假设是基础,实现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必须以行政单位的会计分期和持续经营为前提。会计分期主要是考虑到折旧和费用摊销的问题,而持续经营是在空间上限定权责发生制的适用范围。

二、行政单位运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一)目前运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的行政单位已经暴露不少弊端,在权责发生制推行的同时,收付实现制遭到各方质疑

1、会计信息的合理性遭质疑

现金收付制提供的会计数据比较简单,不能全面详尽地表达行政单位每一笔经济业务和收支的来龙去脉。它所提供的报表也仅限于数据层面,记录了现金流出流入的状态,并不能够表示其用途。收付实现制核算制度下对非经营性活动和经营性活动的划分没有明确的界限,二者的区分不明了直接导致了分摊费用的工作难以进行。费用的分摊在会计核算中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关系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财务数据的公正性,一旦费用分摊不合理或者出现错误,那么成本核算也就前功尽弃了。对于行政单位而言,不能有效计算部门的成本,不利于单位绩效评估。

2、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遭质疑

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基础特征之一,也是衡量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根据收付实现制,行政单位由收付日期来确定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一些应该属于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因为在这个时期发生现金流动就被动计入当期,导致会计期间之前和之后的信息不具可比性。

3、会计信息的公正性遭质疑

因为货币存在时间价值,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核算并没有完全考虑这一重要特征,如果相关人员在财务工作中对现金收付推迟或者提前入账都会导致财务信息与实际经济事项的发生不符,从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的降低,使得会计信息的公正性难以保证。收付实现制核算体系更多地关注现金流量,忽视了单位具体经济活动的发生,行政单位每一笔支出的去向得不到合理的监控,一些职权人员趁机贪污国家财产,导致大量债务信息没有在财务报告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恰如其分地弥补了收付实现制的不足之处

1、权责发生制核算弥补了收付实现制会计数据不真实的弊端

行政单位作为国家单位,不少素质不高的从业人员假借国家的名义给现金的收付乱安名目,甚至出现隐性负债的现象,从而导致财务信息无据可查,行政单位的经济管理陷入混乱的局势。除此之外,现实中的“外足内空”现象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行政单位并不少见,单位的财务报表账面显示的效益很是喜人,常常表现为效益好,各种项目收益率极高,可事实上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

在运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暴露诸多弊端的时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方法改变可以让大家对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性产生的质疑逐渐消失。权责发生制是根据每一笔经济事项的发生来进行复式记账的,不存在虚报名目和乱安名目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的不足之处被不法人员长期利用。

2、权责发生制核算弥补了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制约行政单位健康发展的弊端

收付实现制的特点是以资金是否实际收付为依据来确认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同一笔现金的收入可以来自很多不同的业务,譬如说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如果将二者混淆,就完全违背了会计信息客观性。一些管理者利用收付实现制的这些不足之处来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声誉。长期运用收付实现制导致财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合理的监控,使得国家的财产处于高风险状态,导致财务信息质量遭到大家的质疑,无疑对行政单位的发展不利。权责发生制从根本上改变了会计核算的方法,避免会计信息出现纰漏,从而很好地弥补了收付实现制制约行政单位发展的不足之处。

三、权责发生制在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一)在单位内部树立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观念

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从收付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的转变不是短期就能达到的,权责发生制的优势也不是立竿见影的,所以需要在行政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先树立明确的观念。会计核算的落实重点在于会计从业人员,只有权责发生制的观念深入会计人员的心里,并且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有效地改变工作方式,会计信息的质量太能得到有效的提高,会计核算方式的转变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相比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法对行政单位的财务人员工作要求更高,所以会计人员在树立正确观念之后应该及时地学习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工作方法,尽快适应新的核算体质。在会计人员自觉学习的同时,单位应对加强对他们专业素质的提高、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继续教。只有单位与个人共同努力,不断深入对权责发生制的理解,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质量才会得到不断的发展。

(二)及时纠正会计人员的工作方式

在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过程中,会计人员可能一时之间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模式,但是不应该放弃改变。为了尽快完善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行政单位领导应该及时发现员工的工作困难并给与帮助,及时安慰、鼓励员工尝试新的工作方法,以达到财务人员明确自己工作岗位和工作责任的目的。会计核算人员在工作中应该运用权责发生制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入核算、支出核算、折旧计算、费用摊销等工作,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利用复式记账来完整记录。对于不能及时转变工作方式的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应该进行正确的引导,并及时地纠正他们的工作方式。

(三)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体系

会计核算体系指导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完善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体系是改变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模式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行政单位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制,可以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为决策者提高更有利用价值的信息。不过,行政单位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部门管理层结合自身发展和国家政策积极做好战略目标的分析,根据权责发生制工作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设置。完善的体制系统可以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督,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财务信息的最大作用。

四、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目前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已经暴露了自身的诸多弊端,导致行政单位财务报告受到多方质疑,而权责发生制恰如其分地弥补了这些现实存在的不足。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体系和响应国家体制改革的号召,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行政单位实施会计核算质的飞跃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唐振达.对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问题的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

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药品 购销 管理 核算

1.背  景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以下简称“基药”)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基药,现有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将随之淡出。基层机构的会计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对药品收支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相应调整,是当前面临的新任务。

2.依  据

我国基层机构执行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财会制度”)。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售药,在财会制度尚未做出相应修改前,可以通过停止执行不适用条款和适度调整核算方法来完成新老制度间的衔接。调整工作在财会制度的总体框架内进行,卫生主管部门和基层机构有操作的空间。此外,零差率售药目前只在基层机构实行,未涉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调整工作可只在财会制度的部分适用范围内进行。

3.现  状

进入21世纪以来,医疗机构药品的购销方式呈现多样化。如:药品的采购方式存在集中招标采购、委托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等多种;药品的“进价”存在中标价、代购价、发票价、结算价等不同价格;药品的“实际进价”受到打包折让、延期付款、量价挂钩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再具有唯一性;药品的“售价”有政府定零售价、指导价、市场价、中标药品零售价、惠民让利价等多种依据。此外,药品的经营主体也显现出多元化趋势。如:基层机构自主经营、系统内集中托(代)管、跨行业托(代)管、医药分离等多种模式。在药品成本核算中,采用不同的进销价格,“药品收支结余”的内涵相差甚远。特别是采用跨行业托(代)管和实施医药分离的单位,因财会制度中没有适合“权责分离”的核算路径,相关收益的账务处理方式存在“各自为阵”,结果影响到核算的可比性。总之,当下基层机构财会账面和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与财会制度规定有差距,需要进行统一规范。

4.走  势

基药制度要求基层机构零差率售药与现行财会制度允许药品有进销差价相悖。要切断基层机构利益驱动链条,杜绝继续以售药牟利,必须做好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与配套。只有彻底关闭 “药品进销差价”的通道,才能调整基层机构经济运行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逐利”向“惠民”转型,走科学发展之路。

5.思  路

5.1.厘清经营模式,分类开展调整

目前,基层机构有多种不同的药品经营模式,单位账面库存药品的归属主体出现多元现象,在进行药品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调整前,应先厘清相关单位药品经营的实际模式,再根据不同模式进行分类调整,力求做到有的放矢,规范有序。根据医疗机构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购药单位已经验收入库的药品,不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也不计购药货款是否结清,均构成单位的库存药品,不应出现账外存货;反之,如存放药品的产权不属使用单位,不论所存药品是否供本单位使用,不能构成单位的库存药品。此外,凡由基层机构向购药人提供医疗机构收费票据的,不论出售药品的产权归属如何,均构成单位的药品收入;实行“医药分离”,购药人持基层机构医师开出的有效处方,在挂钩药店购药并获取商业发票的,不论出具处方的单位与相关企业有无“分利”约定,不能构成单位的药品收入。

5.2.确定调整程序,做好准备工作

药品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调整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①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政策变化对药品收支的影响,调整单位收支预算;②制定药品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调整方案;③盘点药品库存和清查相关账目。

5.2.1.实行零差率售药,打破了相关单位现有的业务收支平衡关系,影响着单位的经济运行结构,要建立新的收支良性循环,先要弄清因政策变化对药品收支带来的实际影响,如实报告主管和财政部门,调整单位收支预算,争取政府支持。

5.2.2.为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调整方案最好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同一地区的调整时间也应相对统一。在方案实施前,对基层会计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调整中开展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5.2.3.实行零差率售药,理论上不应影响单位库存药品的进价。在实际工作中,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单位会计账面的“药品”和“药品进销差价”余额,往往与药品管理部门的实物、账卡不符。此外,各单位库存药品的进价与省集中采购中标价之间也有差异,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在调整“药品”计价依据、清退非基本药物前,应对库存药品和供药单位的往来账目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库存药品的清查盘点工作,应坚持实地盘存制。完成实物盘点后,以“基药”与“非基药”为标志,分别汇总制表上报。清查中发现盈、亏和因变更计价依据出现调价损溢,按财会制度规定进行处置。为保证实施基药制度后,相关单位“药品”科目反映的会计信息,符合国家基药制度规定,在实物盘点结束后,应将库存中的“非基药”金额,由“药品”和“药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按批复要求逐一进行清退等处理。

5.3.制定调整方法,建立新型体系

5.3.1.夯实药品零差率销售价格。根据规定基层机构使用的基药,以省为单元实行集中采购,故其“售价”应以省中标价格为依据;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同意销售的“专科、专病用药”,应以所在区域统一的进货价为售价。

5.3.2.调整药品收支管理与会计核算方法

5.3.2.1.基层机构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自行销售的中、西药品收入,仍在“药品收入”科目中核算;实行“医药分离”的单位,已经不存在药品经营业务,“药品收入”科目应停用。

5.3.2.2.基层机构的药品销售成本,仍在“药品支出”科目中核算。其中自行购销药品的单位,月末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可直接按当月药品收入借记:“药品支出—药品费”,贷记:“药品”、发现实际“药品收入”与同期外销出库“ 药品”金额不符时,应按药品盈、亏处置;由企业提供药品基层机构实行“零库存”售药的,月末结转时,可按当月药品收入借记:“药品支出—药品费”,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实行“医药分离”的单位,“药品支出--药品费”成本项目停用。

5.3.2.3.实行零差率售药的单位,要用好“医疗支出—药品费”科目,准确核算本单位医疗服务用药的成本。月末结转医疗成本时,单位自用药品(包括“含药费的医疗服务项目”用药)等按规定不能向病人另行收取药费的,借记:“医疗支出—药品费”,同时根据药品的不同来源,分别贷记:“药品”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5.3.2.4.实行零差率售药后,“药品支出”金额将大于“药品收入”金额,两者的差额反映药品的营销费用。笔者认为不含间接费用的药品支出,更贴近开展“药事服务”所需的费用,有利于测算和补偿药品营销费用。如卫生主管和财政部门同意,零差率售药单位的药品支出最好只核算直接费用,不再分摊间接费用。

5.3.2.5.在实行零差率售药的单位,应强调“药品收支总表”中“药品收入”与“药品支出明细表”中 “药品费”金额必须相等的钩稽关系。充分利用“会计报表”中的差率售药信息,强化对实施基药制度的财务监督作用。

5.3.3.理顺“药品”科目的核算对象

5.3.3.1.基层机构自行采购(含“集中采购”)的药品,除停止执行与“药品进销差价”相关的核算内容外,其余有关采购、验收、领发、销售等活动,仍按财会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算。

5.3.3.2.企业提供药品,基层机构实行“零库存”售药的,因药品在出售前不归用药单位所有,企业存放在基层机构库房的药品,不应在“药品”科目中核算。

5.3.3.3.基层机构实行“医药分离”管理的,因出据处方的单位不参与药品的购销活动,“药品”科目应停用。

5.3.4.关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售药后,通过进销药品获利的经济活动已经停止,与之相关的“药品进销差价”会计科目和相应的核算工作,亦应同时终止。

5.4.妥善处置价外收益,保证收支核算质量

基层机构使用药品的经营方式多样化后,出现了一些“采购规模效益”、“市场转让受益”等与药品购销活动有联系,但又难以计入具体采购批次或品种购药成本的价外收益。妥善处置这些“价外收益”,对保证药品收支管理与核算质量至关重要。在现行政策法规尚未指明处置路径前,对于这类收入最好计入单位的“其他收入”或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做好药品购销价外收益的账务处理,是杜绝药品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实行阳光操作的重要环节,为使于监管不宜也不应计入“药品收入”或直接冲抵“药品支出”。

6.小  结

基层机构实行零差率售药,吹响了政府办医疗机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号角。明确药品计价依据,统一药品计价标准、查清药品实有库存、调整药品管理与核算方法,建立“惠民”型药品收支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是基层会计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参与保障改善民生,实践重大制度创新的切入点,责无旁贷。实行零差率售药,打破了基层机构现有的收支平衡关系,影响着单位的经济运行结构,要建立新的经济运行良性循环机制,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甚多,实践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探索、有序推进、平稳发展。政策引领、制度保证、补偿支撑、社会认同等外部支持不可或缺。基层机构药品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调整,应体现“以人为本”,符合管理规范、核算统一、信息真实、方法简便,有利于改善民生,服务于基药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①财政部、卫生部 财社字〔1998〕148号《医院财务制度》1998年11月17日

②财政部、卫生部 1999年1月1日执行《医院会计制度》1998年11月17日